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工资登记表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流动人员档案工资登记表

流动人员档案工资登记表

北京市人才档案公共管理服务中心制表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人事档案是员工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职务任免、岗位变动、任职资格、业务技能、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档案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四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档案和其他员工档案进行分柜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档案存放于组织部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服从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接受集团公司、公司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职责: (一) 对人事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收集鉴别、及时整理、有效保护; (二) 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三) 为有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情况并办理其它有关事宜; (四) 做好员工档案的保护工作; (五) 定期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档案回执及其它归档资料。 第三章人事档案保密规定 第七条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个人档案内容。 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档案材料。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材料归档规定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 履历材料 包括:履历表(书)、简历表;登记表;普通高中、初中学生毕业登记表;更改姓名材料;就业登记申请书;委托存档登记表(寄存人事档案登记表);失业转就业育龄人员婚育情况登记表。 (二) 自传材料 包括:本人书写的叙述本人经历、思想变化过程、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等内容的材料。

(三) 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包括:鉴定表(含自我鉴定);组织正式出具的职工表现材料;考核登记表。 (四) 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 包括:报考高校的登记表;能反映一定专业(技术)的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学位证书(证明);学习(培训)成绩表、成绩单;套改、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材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审批表;创造发明、科研成果、着作及有重大影响论文等目录。 (五) 政审材料 包括:审查职工政治历史情况(包括党籍问题)的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交待或说明材料、主要证明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批复;入党、入团、参军、入学、出国等政审调查材料;更改姓名、民族、年龄、国籍等组织审查材料;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证明材料。 (六) 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包括:入团、入党的各种材料;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七) 奖励材料 包括:各级先进人物、英雄模范称号登记表(审批表)、模范事迹、嘉奖、通报表扬材料;创造发明事迹、各种科技和业务奖励材料;立功受勋、表彰材料。 (八) 处分材料 包括:处分决定、查证核实材料、本人对处分的意见;法院审判判决书;开除党籍、团籍的材料。 (九) 任免呈报表和工资、待遇的审批材料 包括:关于招聘、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相关材料; (十) 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包括: 1、企业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登记卡; 2、企业职工参加工作时间及连续工龄核定表; 3、计划生育审批表; 4、招工、参军、参加工作、毕业生、工作调动等所作的体检表; 5、有残疾的体检表、残疾登记材料; 6、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的遗书; 7、有关证明单位改制的文件材料; 8、有关证明单位更名的文件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档案材料范围、服务要求及流程、服务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在人员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 2.2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personnel archive of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人事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 机构和从业人员要求 3.1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授权。 3.2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对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信息予以公示。 3.3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根据档案的数量合理配备档案管理服务人员,人数不应少于2人。 3.4 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应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并能熟练操作。 4 档案材料范围 档案材料的范围包括: a)履历材料; b)自传材料; c)考察、考核、鉴定材料; d)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 e)培训材料; f)职业(任职)资格、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材料; g)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 h)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

中组部 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90号来源:人社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财务)厅(局)、档案局: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制。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二、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见附件1)。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拓展公共服务内容。要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推进服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满足服务对象的基本需求。 四、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拒收符合存放政策以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转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如实反映存档人员的出生日期、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职务任免、职称评审、奖励处罚、政治面貌等基本情况。要加强与存档人员本人、工作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有关材料,建立规范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机制。存档期间不再调整档案工资。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2),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 五、提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手段和发展方向。各地要大力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掌握流动人员的数量、结构、分布、

浙江省人才市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标准化手册

浙江省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标准化手册 (讨论稿) 一、范围 本手册规定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信息录入、材料归档、查阅、整理、数字化加工、库房管理、出具各类人事证明、转出等业务的内容、流程及要求。 本手册适用于浙江省省、市、县人才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管理服务业务。 二、政策依据 中组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 13号) 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 118号) 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 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组通字[1991]11号)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服务规范》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3号)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规范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204号)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档案接收 1、档案接收工作应由省、市、县人才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各服务窗口)进行,由专人负责接收工作。 2、各服务窗口应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告知单》(见附录A),提供业务咨询服务,根据需要提供《服务指南》(见附录B)等。 3、接收人员应按照档案接收工作流程(见附录C.1)及档案接收制度(见附录D.1),进行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及登记。 (二)档案信息录入 1、档案信息录入工作由各服务窗口或后台录入部门进行,由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 2、信息录入人员应根据档案材料记载内容和档案信息录入内容要求(见附录E),如实录入档案数据库。 3、信息录入人员应认真负责,避免差错和遗漏。录入完成后应进行核对,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 (三)材料归档 1、材料归档工作由各服务窗口受理,由专人负责材料归档工作。

怎样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怎样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人事档案是HR的基础工作,它为员工薪资调整、绩效考核、招聘录用、员工升降、背景调查、JD编写修改等工作提供了原始依据,更是规避人事风险而只能不断完善的工作,我们公司在这方面做得还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1、公司人事档案包括的内容: (1)电子档:员工基本情况表(包括姓名、性别、部门、职位、岗位、出生年月、年龄、民族、籍贯、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学历、专业、学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姓名地址单位联系电话、入职时间、五险一金购买情况、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劳动合同终止时间、工作年限等)、培训履历表(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各次考试成绩表、各次奖惩情况表、各月薪资等。以上电子档均按部门进行分类长期保存。 (2)纸质档:主要包括:员工入职登记表、各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驾驶证等)复印件、入职体检合格表、原司离职证明、担保人相关资料、劳动合同书及附件、奖惩通告、培训签到表、培训考试卷、不购买住房公积金申明、试用(实习)总结、转正申请总结、内审员证书、转调岗通知、员工每月工资、工作总结、离职通知书等。 (1)员工个人信息表(入职前及入职后的变更):包括姓名、生日、民族、婚否、血型、联系方式(含紧急联络电话)、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及证明人和联系方式、项目经历(仅针对开发及技术服务人员)、家庭情况(父母及配偶、子女姓名、生日、联系方式)、资格证书、个人职业发展期望;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提供的信息属实(如不属实,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入职审批材料:包括入职申请及审批单(含薪酬福利等,新员工签字确认)、试用期岗位职责及目标计划和培训计划(新员工签字确认)、面试测评量表及面试官评价意见、新员工提供的以前工作成果文档(如需要)、离职证明(如有)。 (3)员工转正审批材料:包括个人申请及试用期总结、试用期业绩完成情况、引导人及部门的转正评估意见、转正后薪酬福利(新员工需签字确认)。 (4)员工调岗、调薪、奖惩记录:审批后均由员工签字确认。 (5)员工培训记录:尤其是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及要求、岗位激励机制(薪酬、考核、晋升、淘汰、奖惩、能力评估等),培训后均要有员工本人签字认可。 (6)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 (7)其他:包括员工入职后取得的资格证书等 备案(纸质原件+电子版)。 2、公司人事档案规范及措施:

如何有效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人事档案是国家与用人单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在历经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后,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具有成熟的规范和模式。 这是爱汇网整理的如何有效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如何有效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1、有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最好是专业类人员;2、有专门的档案室,按高标准配置档案柜、温湿度计、空调等;3、要实行电脑信息化管理,选配实用的档案管理软件,如量子伟业、万能档案等;4、掌握人员的各类信息,并归类整理其档案资料,录入到档案系统;5、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人事档案的各项其它阶段性工作。 相信完成以上5点,你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一定会得到上级好评。 人事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 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 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 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 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1)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2)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3)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4)转递制度。 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 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 人事档案管理的存档方式国家对于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管理办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分析 发表时间:2019-08-20T10:55:15.233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2019年第07期作者:赵峰[导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 山东省滕州市财贸医院 277599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流动人员逐年增长,使得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上难度加大。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来,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在未来的发展中逐步解决,提升其管理水平与效率,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本文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着手,分析了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有利于提升档案管理的水平。关键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近年来,我国人才流动的现象越发明显,这使得在流动人员的档案管理上需要不断进行制度更新、管理改革,提升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但是,就我国目前而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低,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效率,影响了流动人员的各种活动,因此,未来的工作中,需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实现人事档案管理体系的优化。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重要性人事档案中包含了一个人在学习与工作的不同阶段的学籍信息与工作信息,是一个人一生轨迹的资料积累,一旦丢失便不复存在。就我国当前的发展形势而言,流动人口每年持续增加,数量大、变动与转移频繁是流动人口的主要特点,这也就加剧了管理的难度,尤其是人事档案管理的难度更大。虽然我国逐步出台了各种管理规范,明确规定了管理的范围、档案转递、收集与保存等内容,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对于人才流动社会化体系的完善等具有重要的意义。2我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1人事档案数量多,工作人员少 各级人才交流与服务中心都面临着人事档案数量多、专业管理人才匮乏的问题,使得在档案管理中面临着工作量大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高质量进行。人事档案管理中,包含了查档、调档、转档等工作,由于档案数量庞大,这就要求在人才服务中心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但是,我国档案管理人员的配置上不尽合理,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 在我国档案管理人才的配备上,有些机构使用了一些非专业档案管理人员,使得其在后期的工作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档案管理部门由于招不到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便将档案管理工作移交于非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从而出现了档案管理的分工混乱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最后,一部分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消极懈怠,不积极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使得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步伐缓慢。 2.3管理观念陈旧,工作模式僵化 在人事档案管理中,有些城市虽然在人才引进方面的投入极大,但是在档案管理中的投入不足,使得很多流动人员的档案问题无法解决,存在档案材料的缺失与遗漏现象,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使得人事档案管理混乱。一些地方的档案管理观念、工作模式落后,严重制约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4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 有些人才服务中心在档案管理中存在办事流程复杂、手续繁琐的问题,对于一些特定问题的处理没有明确张贴办事流程,使得群众在该问题的处理上存在材料准备不全、审核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各种调档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了档案管理的效率与质量。3加强我国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策略3.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的各级领导部门要加强监管,在日常的工作中落实好档案管理的宣传与组织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稳步推进,坚决严惩档案管理中存在的违规现象。各级领导部门还要积极调动档案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得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在自身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职责权限作用,严格遵守相关的办事流程,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规范管理制度,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与鉴别工作,实现档案保存、转递的顺利,强化档案管理部门的各项服务,提升其服务水平。 3.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档案管理工作中,各级管理部门要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使得其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能够发挥自身的专业素质,创造更大的价值。另外,培训过程中还要不断提升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使档案管理人员能够具备自身所需要的技能水平,比如计算机操作技术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管理方式,提升其管理水平。 3.3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中,还需要建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社会化公共管理模式,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实现社会化服务方式,积极落实人事代理等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与人员选拔的分离,突破了传统人事档案管理的弊端,有利于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社会化、现代化,提升档案管理的质量。 3.4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各级人才服务中心要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目标,在实际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循该目标开展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具体来说,在接收档案之前,要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严格审核档案,如果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档案存在错误或者遗漏问题,应该及时与有关部门反映,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其次,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档案管理人员在自身的岗位上应该充分发挥其职责。 3.5推动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本篇档案管理制度,为的是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包含总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1、辞职或被辞职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素数的人才流动服务就(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管(欢迎访问WTT://ad.ahsrst,零二七范文大全)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人证做好与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在企业经营活动中充分发挥人事档案的作用,更好地为怡通集团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集团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集团战略、方针、政策服务的,是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怡通集团总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 a、负责制订、修改和完善集团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等规范; b、负责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实施执行的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 c、负责怡通集团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d、负责怡通集团各子公司、部门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负责对各子公司的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督导。 第五条:集团企业管理部人事档案管理的义务是指导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行为。 第六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责就是负责执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管理企业管理部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档案内容 第七条:人事档案一式两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复印件由集团人事部统一管理),是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的有关材料构成,主要有如下几类: a、履历材料(包括个人的简历资料、学历、资格证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奖励及处分材料; d、培训记录及外训协议等材料; e、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录用、任免、聘用、离职材料; f、其他可供企业用人参考的资料。 第四章、档案编号管理 第八条:各子公司行政部门必须按照OA管理系统中的员工编号(即:工号)进行编号,每100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

人事档案管理及规范
1.员工人事档案 新进人员人事档案资料包括六项: (1)应聘人员登记表(包括两张人员基本信息) (2)身份证复印件 (3)两张 1 寸彩照 (4)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原件寄至分公司) (5)劳动关系说明书 2.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 2.1 行政部负责管理(建立、接转、保存、整理)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 2.2 行政部一般情况下在员工试用期满,办理员工档案转入事宜。 2.3 员工合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 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清单" 上签字,确认无 遗留问题; 2.4 查阅员工人事档案应经行政部负责人批准, 并办理登记手续。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 涂改、 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3.员工管理档案的管理 3.1“员工管理档案”是公司为每个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档案。包括该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 薪资、福利、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3.2 员工管理档案自员工到岗之日建立,每人一份,按进公司时间归类。 (1)员工管理档案中保存应聘录用、劳动合同、薪酬福利(休假、医疗、工伤、教育培训等) 、奖惩、考核、 体检等所有材料的原件,行政人事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2)员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归进员工人事档案的材料归入人事档案,员工管理档案封存; (3)员工管理档案中不应包含秘密内容,行政人事部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查阅有关员工的管 理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管理档案内容;员工管理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4.档案的保密 4.1 严格遵守公司关于资料档案文印管理的各项制度,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不向外人泄露档案秘密。 4.2 对重要的文件要设专柜存放。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 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案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沈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送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交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5 页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计划 我局人事劳动工作总的要求是:以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人事劳动工作服务水利事业发展第一要务,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总要求,突出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改革和自身素质建设,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的力度,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为我局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大思想解放和改革创新的力度 1、继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深入开展 学习实践活动,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头脑上的清醒,切实在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上动脑筋,在改进作风、求真务实上下功夫,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上见成效。 2、加大改革创新步伐,力争突破工作难点。按照厅人劳处的要求,选择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在干部选拨、评价、培训、交流及单位内部改革等方面争取有新突破。 二、以落实干部人事制度为重点,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3、按照我局科室(单位)目标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各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认真做好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探索我局中层干部目标责任管理的机制和办法,积极推行干部管理从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转变。 4、以提高干部素质为目的,积极选送干部到省委党校、行政院校等各级学校进行培训,认真做好参训干部服务、管理及考核工作,使干部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第 2 页共 5 页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点击:56 次添加日期:2011-07-04 [ 打印] [ 收藏] [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全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体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按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转递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须完整齐全,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及时将档案转递通知单回执退回原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发现转来的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应要求原单位补齐或查清楚。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第十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须由流动人员或现所在单位办理委托存档手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与流动人员或其现所在单位签订档案管理合同书,合同书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第十一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与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的转档手续具有相同效力。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必须凭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开具的转档手续,方可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第四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与利用 第十二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加强与流动人员及其现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内容。收集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需经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签字盖章后方能归入档案。 第十三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流动人员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在整理档案过程中,要防止丢失档案材料和擅自泄露档案内容,不得擅自涂改、抽取、销毁或伪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

人事档案工作先进事迹材料【最新版】

人事档案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一、个人基本情况 ,男,年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今工作单位是;身体健康。 二、职务 XX年5月进入单位担任人事科科员,至今已6年。 三、学历 年月毕业于大学专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获本科毕业文凭,并授予学士学位。 四、资历 XX年参加参加工作至今担任人事档案工作,于年获得,年获得,具备合格资历。 五、年度考核情况 自本人XX年5月任职以来,每年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称职)。历年考核情况如下: XX学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XX学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XX学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XX学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XX学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XX学年度考核结果:优秀 六、思想政治表现

本人任职以来,思想进步,积极进取,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于XX年6月入党。入党后,在工作中我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注意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自身的思想理论修养;坚持以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三个代表"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在工作上乐业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满腔热情地投身到人事档案工作中。 七、继续教育情况 学海无涯,知识的广博性,时代的挑战性让我深知要做好工作,必须广读群书,努力提高自己,我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如,。坚持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 八、现职绩情况 自本人任职以来,一直担任人事档案工作,在工作中本人虚心请教,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职务业绩良好,近几年来,我的个人荣誉情况如下: 九、现工作情况 工作中我做到紧紧围绕组织、人事工作中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足材料的收集和案卷的整理,狠抓自我素质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坚持做到收集材料求“全”、鉴别整理求“细”、自我管理求“严”,努力为档案事业发展服务。 在人事档案局任职中,我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深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了自己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突出抓好材料收集、鉴别工作和整理工作,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人事档案工作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建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建议 【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祝人家工作顺利】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为加强管理,1988年,1989年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自1996年两部委联合发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正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开始为下岗失务,根据职能(哈编字[2004]329号),开展为下岗失业人员、 业、社会流动职工提供档案托管服 流动 人员保存档

案并提供相应服务。从 2005 年起,开始 接收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并轨改制的职工 档案,该档案由企业到失业保险中心审 核失业待遇后送至我中心统一管理。从 2005年 10 月以来,共为 35 万人次职工 提供过档案托管服务。根据近年来档案 管理的实践,本文着重探讨流动人员人 事档案管理出现的 中国论文网 /8/view- 12982649.htm 1. 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移交不及时 有的单位对档案的作用缺乏足够的 认识,用人制度不规范,考核、档案工 资晋升、评定机制不健全,不注意平时 材料的形成,导致档案材料缺失,这给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定、退休、 出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和办理流动手续 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国有企事业单位长期离岗的 找”人员和已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普遍存在,在这 些流动人员档案中,有些没有及时移交 专业档案保管机构,有些没有人事权限 些问题及建议 两不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王士忠的日志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一、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人事档案,是指企业在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重要依据。 2、在档案管理中,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证档案安全。 二、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职责 (一)综合办劳资员 1、负责正确应用好档案,做到职工档案工资的准确无误。 2、负责办理工人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3、负责登记工人工作变动情况。 4、负责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5、负责定期向本单位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综合办档案员

1、负责保管工人档案,做好对劳资使用档案情况的监督。 2、负责收集、鉴别和整理工人档案材料。 3、负责做好工人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三、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管理规定 (一)工人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1、履历材料。是指个人经历和基本情况,包括简历表、履历表、招聘职工登记表、职工登记表、更改姓名证明等材料; 2、自传材料。是指自己撰写的传记材料;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包括实习、毕业鉴定,学习、培训、工作、技术、工作调动等考核鉴定材料; 4、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5、政审材料。包括政审表,政治历史问题和本人检查交代及证明材料,申诉及落实政策的材料; 6、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包括加入党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材料,退出党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材料等; 7、奖励材料。包括经公司级以上组织授予的各种物质、荣誉奖励决定和先进事迹材料。如先进生产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模范党团员及立功材料; 8、处分材料。包括违犯党纪国法或违反厂规厂纪所受的处罚、处分决定及本人检查、旁证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建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和建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是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为加强管理,1988年,1989年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规范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自1996年两部委联合发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以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正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从上世纪90年代初起开始为下岗失业、社会流动职工提供档案托管服务,根据职能(哈编字[2004]329号),开展为下岗失业人员、流动人员保存档

案并提供相应服务。从2005年起,开始接收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并轨改制的职工档案,该档案由企业到失业保险中心审核失业待遇后送至我中心统一管理。从2005年10月以来,共为35万人次职工提供过档案托管服务。根据近年来档案管理的实践,本文着重探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出现的一些问题及建议。 中国论文网/8/view-12982649.htm 1.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移交不及时 有的单位对档案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用人制度不规范,考核、档案工资晋升、评定机制不健全,不注意平时材料的形成,导致档案材料缺失,这给办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定、退休、出具人事档案相关证明和办理流动手续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国有企事业单位长期离岗的“两不找”人员和已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普遍存在,在这些流动人员档案中,有些没有及时移交专业档案保管机构,有些没有人事权限

的单位擅自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造成部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丢失、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材料归档不及时等情况出现。如何处置这些档案,一直是困扰档案管理者的难题。 2.“弃档”现象较严重,原因复杂 造成“弃档”现象的原因较多也较为复杂,通过对中心管理档案的分析,以下几种情况较多。 (1)用人观念的变化,使人事档案作用逐步淡化。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和民营企业快速发展,人员流动性越来越大,众多跨国公司、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地转向去做人才的背景调查,而越来越忽略对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的关注。调查显示:有68%的被访者认为人事档案在求职及职业发展中不重要或作用不大。企业经理通常是采取面试方式、”合格不合格干了就知道”的方式评价聘用员工。这将在录用源头给人事管理留下漏洞。 (2)人才流动日益频繁,断档、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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