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8.12.28•【字号】川财社〔2018〕161号•【施行日期】2018.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川财社〔2018〕161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民政局:根据民政部门核定的对象人数和省级财政补助政策,经研究,现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第四批)如数(详见附件1)。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将资金兑现到位。
二、该项补助资金纳入2018年全省“十项民生工程”(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0件民生实事”(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以及《四川省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贫困残疾人扶助)等专项筹资计划。
三、为进一步规范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财政厅关于转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预〔2015〕133号)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同时,请参照省级做法,将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四、该项补助资金,请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入第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关科目。
附件:1.2018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分配表2.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2018年12月28日。
我国残疾人集中就业政策分析

办法的通知》 ( 国税发 [07 7号) 《 20 ]6 、 关于印发 < 福
定 ,应当向当地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 民政部门 ( 以下简称
认定 机关 )提 出认定 申请 ,具体 认 定 机关 由省 、 自治 区 、 直 辖市 民政厅 ( ) 和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民政 局 确 定 , 局 报 民政部 备案 。 ”新 政策 将 资格 认 定部 门调整 为 民政 部 门
福 利企业 ,促进 福利 企业 的发 展具 有 十分重 要 的意义 。
其次,根据 《 关于发布 <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 民福发 [90 1号) 的相关规定 ,福 19 ]2
利企 业安 置残疾 人员 必须 达 到生 产人 员 总 数 3 % 及 以上 。 5 而根 据 20 年 我 国所发 布 的 《 于 印发 < 利 企业 资格 07 关 福
1 新政 策 的积极 效应 分析
1 降低 了福 利企 业准入 条件 . 1 首先 ,根据 《 于 民政 福 利 企 业 征 收 流转 税 问 题 的 关
认定 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 ,应当 自次 日起 2 O个工作 日内
进行 审查 并 提 出 书 面 意 见 。 这 些 新 规 定 简 化 了 申请 顺 ” 序 ,给企业 带来 了方便 ,深 受企业 的欢 迎 。
梁土坤 ,等 :我国残疾人集 中就业政策分析
企 业物 流
我 国残 疾 人 集 中就 业 政 策 分 析
梁土坤 ,刘浩然 ,胡仲 明
(.北京物资学院 研 究生部 ,北京 1 14 ; 1 0 9 1 北京 师范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 学院,北京 107 ) 0 8 5
[ 摘 要 ] 集 中就 业对促 进我 国残 疾人 就业发 挥 了巨大作 用 ,而 集 中就 业政 策是 影 响其 发展 的 重要 因素 。本 文对 从 优 惠幅度 下 降、认 定标 准不 利 于福 利企 业 的发展 两个 方面剖 析 了我 国残 疾人 集 中就业政 策存在 的 不足 ,并在 此基 础上提 出一 些 对策 建议 ,以期 对 完善 我 国残疾人 集 中就 业政 策起一 定参 考作 用。 [ 关键词 ]残 疾人 ;集 中就 业 ;福 利企 业
山西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民政局)

区级
区级
永久
7 行政处罚
对非公募 基金会违 规行为的 处罚
【行政法规】 《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 社会公开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 0号) 第四十二条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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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政处罚
对擅自移 动或故意 损毁界桩 或行政区 域界线标 志物的处 罚 对擅自编 制行政区 域界线详 图或改变 行政区域 界线画法 的处罚 对在公墓 和农村的 公益性墓 地以外的 其他地方 埋葬遗体 、建造坟 墓、乱埋 乱葬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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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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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
符合政 府安排 工作条 件的转 业士官 、退役 士兵待 烈属、 因公牺 牲军人 遗属、 病故军 人遗属 一次性 符合政 府安置 工作条 件的转 业士官 、退役 士兵自 分散安 置一至 四级残 疾军人 护理费 给付 60周岁 以上烈 士子女 和建国 前错杀 被平反 人员子 60周岁 以上农 村籍退 役士兵 生活补 助金给 付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福利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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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社会团 体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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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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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 企业单 位年检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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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非公募 基金会 年检
【行政法规】 《基金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00 号)第三条 第三十四条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社会事务 科
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安置办
区级
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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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开
区民政局 优抚科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民政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6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省民政厅对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前以省民政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罚没物品管理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豫民〔2011〕1号)等7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和人事劳动保障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民管〔2003〕20号)等9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民政局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抓紧进行清理,废止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一并进行修改,保证所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宪)性、适当性,符合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6件)2.河南省民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2020年5月9日附件1河南省民政厅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河南省民政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再创福利企业新辉煌

既是难得机遇 , 也是严峻 的挑 战 。 利企 业 的工作 者们 实现了投资主体 的多元 化, 福 扩大 了残疾人 的就 业范围, 应审时度势, 趋利避 弊, 抓住机遇 , 受挑 战 , 接 努力 再创 降低 了福利企业的进入 门槛 , 下放 了福利企业 的审批权 福 利企业新 的辉煌 。 为此 , 须做 到“ 必 四个充分认 识” 限, 。 对促进残疾人就业和福利企业的更好 更快发展必将 起 到有力 的推 动作用 。
例 由原来的3 %下 降为2 %, 5 5 降低 了福 利企 业的进入 门 来, 国 已安置 了数 以百万计残疾人就 业, 产值数千 全 创 槛; 三是招用福利企业 的残疾职工 由原来的“ 四残 ”盲 、 亿元, ( 为经济 发展和 社会稳定做 出了很大 贡献 。 实践 已
聋 、 肢体残疾 ) 哑、 扩大为 “ 五残”盲、 、 肢体残疾 、 ( 聋 哑、 智 经并将 继续证 明, 福利企业 是解决残疾人就业的最有效 力残疾)将众多的智力残疾人纳入 了福 利企业的招工范 形式, , 是残疾人 回归 、 参与和奉献社会的最好平 台。 其存
围; 四是退税标准 由原来残疾职 工达到生产人 员的5% 在 的意义重大而深远。 0 第一 , 关注民生 、 是 构建和谐社会
以上增值税 全免 , 调整 为按企业 实 际安 置残疾 人数 退 的具体体现。 党的十六大 以来, 中央把以人为本, 党 构建 免, 相对体现 了与非福利企业竞 争的公平性 ; 五是 在福 和谐社会提到 了战略的高度 。 作为贯彻 落实十六大精神
曩 党政论坛
中就业 , 维护 他们的合法权益, 是残疾人最基 本的福 利 企 业政 策明文规 定, 管理 部 门不得 向企业 收取任何 费 保 障。 第四, 中华民族传统 美德的继承和发扬 。 老、 用 。 是 扶 管理部 门的“ 断奶 ” 将使他们履行对福 利企业 的管理 助疾 、 救孤 、 困历 来是 中华 民族 的传统美德 , 济 残疾 人 职能受到前所未有 的考验 。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衔接石家庄市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衔接石家庄市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28•【字号】鹿政办函〔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衔接石家庄市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鹿政办函〔2015〕35号各乡、镇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权力行使的监管制约,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开市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限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7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区乡两级行政权力清单。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区直35个部门共保留实施行政权力1296项,其中,行政许可185项、行政处罚461项、行政强制111项、行政征收51项、行政给付22项、行政裁决9项、行政确认65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监督185项、其他类194项。
乡镇政府共保留实施行政权力34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监督14项、其他类5项。
5月29日前,区政府各部门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部门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
5月底前,区审改办在河北机构编制网公开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同时公开乡镇政府和派出机构的行政权力清单,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区政府各部门汇总清单。
二、抓紧编制并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区政府审定的行政权力清单,本着规范运行和便民高效的原则,规范程序,减少环节,优化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于5月底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办事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严格依法履行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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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发〔2015〕56号)注:本栏目可扫描二维码进行全文阅读。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与财政管理体制相衔接的省级统筹制度。
对违反统一政策和规定,未按时征收和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擅自突破政策扩大基金支出的,除责令纠正外,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妥善处理我省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15〕57号)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政策规定,将参加原试点的各类参保人员转移至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其中,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参保人员,转移至国家及省统一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参保人员、个体参保人员以及其他类型的参保人员,一律转移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78号)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便于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安排明年考试工作和方便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做好考前准备,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四川省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程类“双师型”教师、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75号)为加强我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我省职业院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和专业技术岗位空缺内,可公开考核招聘工程类“双师型”教师和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
通知对高职高专学校、中职中专学校(含技工学校)考核招聘“双师型”教师岗位、实习(训)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范围、要求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各地按照国家规定普遍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以下简称“两定资格审查”),并在此基础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通过审查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实行协议管理。
关于录用残疾人就业的相关法规和企业优惠政策

一,2008年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残疾人的就业权利: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修法背景:2007年2月,国务院制定《残疾人就业条例》,其中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尽管经过努力,我国目前已有297万城镇残疾人实现就业,但残疾人就业形势依旧严峻,在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口中,城镇和农村在业比例分别只有38.7%和59%。
新法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2007年5月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1)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责任: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九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条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以下统称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的资格认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中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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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有
关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布部门】四川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7.08.10
【实施日期】2007.08.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
为规范我省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工行为,保障残疾人职工
的合法权益,现将《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
〔2007〕103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经商省有关部门同意,对我省福利企业资
格认定作如下规定,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一)各市、州民政部门为本行政区域内福利企业的认定机关。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
格认定应当首先向所在区县(含县级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区县(含县级市)民政
部门对申请企业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市州民政部门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