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20个案例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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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第四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

二月第四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

二月第四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作者: ————————————————————————————————日期:ﻩ二月第四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每天认真学习四个精华案例,让自己的能力真正得到提高ﻫ欢迎评论,留下你对资料的意见、想法》》》》》》》》》》》》》》》》》》》》》》》》》》》》》》》》》》》》》》》》》》》》》》》》》》》》》》》》》》》》》》》》》》》》》更多精彩案例可以前往勤奋班专业案例页面案例一:如此管理下属,问题出在哪儿?周某是某分公司总经理,他是销售出身,个人非常勤奋,工作常常日以继夜,每天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是跑业务做销售,基本不管员工的工作,也很少与员工有沟通交流;其次,他认为员工都是“坏人”,都需要好好管教,在工作中喜欢找员工的缺点,责怪他们这里或者那里做的不好,在他的眼里员工个个毛病一堆;由于他觉得员工做的不行,所以几乎所有的活都他一个人单干,员工没有机会和权力做事情。

于是他自己没日没夜的干,但是分公司整体业绩却不理想,同时他的团队是所有分公司里面人员流失最大的,而他也是被其下属向总部投诉最多的分公司老总。

周某想不通也觉得很委屈,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出了问题。

请你帮忙分析一下,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案例解析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管理者管理不力的例子。

我们常说管理者是通过他人去实现自己想要的工作结果。

作为一个管理者,首先要爱下属。

下属是在帮我们做事,大家在一个团队中并要保持目标一致。

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缺点,管理者要做的是积极发现并且使用下属的优点,尽量规避下属的缺点,而不是只关注甚至放大下属的缺点。

只会找错误的管理者一定不是一个好的管理者,换句话说,发现下属的缺点并不能表示管理者有多高明,而能把一个有缺点的下属用好才能显示管理者的本事。

ﻫﻫ管理者同时是一个团队的核心和精神支柱,强有力的管理者能够影响乃至决定整个团队和下属,那么如何建立在下属中的积极影响力呢?企业里有三种影响力:权力影响力、专业影响力和人格魅力影响力,管理者比一般员工更需要修炼影响力。

一月第二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

一月第二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

一月第二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一月第二周HR学习案例精华汇总每天认真学习四个精华案例,让自己的能力真正得到提高欢迎评论,留下你对资料的意见、想法一月第二周学习案例汇总案例一:企业可以单方随意变更业务提成比例吗?张某是某公司的业务员,入职时与公司签订了业务提成条例,其中条例中有载明“本条例最终解释权为本公司,如有变动,本公司另行通知”。

2011年6月、9月、12月,公司连续三次以内部张贴告示的形式对原来的提成条例进行调整,涉及张某的提成比例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2012年5月,张某向某公司递交了离职申请书,并在离职原因陈述一栏中注明薪酬不能及时发放、公司制度不稳定,经常更改并不与利益相关人协商。

此后,张某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足拖欠的业务提成款。

该公司不服,认为用人单位有用工自主权,双方也有签订过提成比例,此表明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整业务提成比例,且每次调整都通知了张某,但张某在调整期内未提出异议,其对于提成比例变动是明知的,系双方在事实上形成了变更合意。

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你怎么看?案例解析:劳动合同条款分为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必备条款。

劳动报酬就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业务提成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业务提成比例。

若用人单位提高提成比例,劳动者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可以视为劳动者对此予以默认;若擅自降低提成比例,并据此发放业务提成款,会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提出异议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对此承担违法解除的法律责任。

张某与该公司的业务提成条例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视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变更。

虽条例最后载明“本条例最终解释权为本公司,如有变动,本公司另行通知”,但该条款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排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当视为无效。

HR管理案例及分析

HR管理案例及分析

HR管理案例及分析案例一*绿色化工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的编制白士镝三天前才调到人力资源部当助理,虽然他进入这家专门从事垃圾再生的公司已经有三年了,但是面对桌上那一大堆文件、报表,他还是有点晕头转向:我哪知道我干的是这种事!原来副总经理李勤直接委派他在10天内拟出一份本公司5年的人力资源计划。

其实,白士镝已经把这任务仔细看过好几遍了。

他觉得要编制好这个计划,必须考虑以下各项关键因素:首先是公司现状。

公司共有生产与维修工人825人,行政和文秘性白领职员143人,基层与中层管理干部79人,工程技术人员38人,销售人员23人。

其次,据统计,近5年来员工的平均离职率为4%,没理由会有什么改变。

不过,不同类型员工的离职率并不一样,生产工人离职率高达8%,而技术和管理干部则只有3%。

再则,按照既定的扩产计划,白领职员和销售员要新增10%~15%,工程技术人员要增加5%~6%,中、基层干部不增也不减,而生产与维修的蓝领工人要增加5%。

有一点特殊情况要考虑:最近本地政府颁发了一项政策,要求当地企业招收新员工时,要优先照顾妇女和下岗职工。

公司一直未曾有意地排斥妇女或下岗职工,只要他们来申请,就会按照同一种标准进行选拔,并无歧视,但也未特殊照顾。

如今的事实却是,只有一位女销售员,中、基层管理干部除两人是妇女或下岗职工,而且都集中在最低层的劳动岗位上。

白士镝还有7天就得交出计划,其中得包括各类干部和员工的人数,要从外界招收的各业人员的人数以及如何贯彻政府关于照顾妇女与下岗人员政策的计划。

此外,绿色化工公司刚开发出几种有吸引力的新产品,所以预计公司销售额5年内会翻一番,他还得提出一项应变计划以备应付这种快速的增长。

问题:1、白士镝在编制这项计划时要考虑哪些情况和因素?2、他该制订一项什么样的招工方案?3、在预测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时,他能采取哪些计算技术?4、在预测公司人力资源供给时,他能运用哪些计算技术?分析:1、编制人力资源计划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企业内部(1)企业目标的变化。

人力资源典型案例汇总

人力资源典型案例汇总

人力资源典型案例汇总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绩效评价等工作。

下面将介绍10个典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案例,以展示不同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做法。

1.谷歌的招聘创新:谷歌是一家知名的科技公司,招聘的目标是找到对技术富有热情的人才。

为了吸引顶尖人才,谷歌提供丰厚的薪酬、福利和灵活的工作环境,通过推行“20%时间”政策鼓励员工进行创新研究。

2.赞比亚铜业的员工培训计划:赞比亚铜业是非洲最大的铜产品生产商之一、该公司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此外,公司还通过与当地政府和高等教育机构合作,提供员工继续教育的机会。

3.三星的绩效评估制度:三星是一家全球知名的电子产品制造商。

该公司实施了一套基于绩效的评估制度,将员工的绩效与奖金和晋升机会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宜家的员工参与决策:宜家是一家家居用品零售商,其员工享有广泛的参与决策的权利。

公司组织定期的员工大会和意见调查,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意见,以促进员工对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归属感。

5.雅虎的弹性工作制度:雅虎是一家知名的互联网公司,实施了弹性工作制度。

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工作性质选择在家办公或弹性上下班,提高工作的灵活性和效率。

6.丰田的员工培训计划:丰田是世界领先的汽车制造商之一,通过实施完善的员工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专业知识。

公司鼓励员工参与不同的培训项目和学习机会,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和技术需求。

7.腾讯的激励机制:腾讯是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之一,通过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

公司实施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评估和薪酬系统,同时提供股权激励计划和培训机会,激励员工实现个人和企业的长期目标。

8.美国银行的员工关怀计划:美国银行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关怀计划,包括健康保险、退休计划和家庭支持等。

此外,公司还组织员工活动和社交活动,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团队凝聚力。

以上是10个典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案例,这些案例展示了不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和创新,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借鉴和启示。

HR典型案例分析总结

HR典型案例分析总结

6月21日案例1: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合同,是有效的吗?深圳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新入职的王小姐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三个月的试用合同,约定每月工资1800元,待试用合格以后再与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000元。

”王小姐提出签订3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说:“只能签订试用合同,试用合格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王小姐认为该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于是到监察大队举报。

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事实,责令该深圳某公司立即纠正签订试用合同的违法行为。

请结合本案例分析,试用期合同有什么问题?案例解析: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与员工签订试用期合同,意味着试用期为劳动合同的期限。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纳入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本案例中约定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3个月的合同期限内,不能够设定试用期。

案例2:招聘面试时,如何评估面试人员的匹配性?某公司是一家小型的软件技术研发企业,为了提高公司的资本运作,财务管控能力,准备招聘一名财务总监。

人力资源部经过层层筛选后,安排了两批人员,共6人面试,最后确定一名马先生,顺利通过面试。

人力资源部把面试信息反馈给总经理,总经理约谈后即安排入职。

在试用的过程中,陆先生对公司的一般财务管理工作十分熟练,但对资本运作和资金链管理深度不够。

最后,因为压力很大,马先生自己主动辞职。

招聘面试时,如何评估面试人员的匹配性?请结合本案例分析。

知识点:人岗匹配,通过评估候选人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个人性格等,结合候选人的胜任能力,评估候选人员是否能够胜任目标岗位,进行“人岗匹配”的分析和评估。

人力资源管理精华案例汇总

人力资源管理精华案例汇总

人力资源管理精华案例汇总目录9.02案例学习 (3)案例一: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3)案例二:如何处理混时间的员工? (4)9.04案例学习 (7)案例一:如何处理好与上司的分歧? (7)案例二:产假后一直请假怎么办? (10)0905案例学习 (11)案例一:HR该如何降低离职率? (11)案例二:名企挖来的管理人员,难以在公司落地工作怎么办? (12)0909案例学习 (14)案例一:目前从事的行业与新公司差别很大,我该怎么做? (14)案例二:从外企跳到国企,各类不习惯我该怎么办? (16)案例三:90后员工与70后经理的矛盾如何平衡? (17)0910案例学习 (20)案例一:公司的宽带薪酬与绩效工作都难开展,该怎么操作? (20)案例二:说好离职的员工又变卦了怎么办? (23)0912案例学习 (26)案例一:如何做“多元化集团薪酬体系”的设计? (26)案例二: (27)案例一:我目前该不该跳槽? (28)案例二: (30)案例三: (32)0916案例学习 (33)案例一:新入职员工想继续领失业金不上社保能够吗? (33)案例二: (34)案例三: (34)0917案例学习 (36)案例一:我应该如何开展自己的工作,挑战自己呢? (36)案例二: (38)案例三: (39)0918案例学习 (40)案例一: (40)案例二: (41)案例三: (42)案例四: (43)0919案例学习 (44)案例一: (44)案例二: (45)案例三: (47)案例三: (47)案例一: (48)案例二: (49)案例三: (51)案例四: (51)案例五: (52)9.02案例学习案例一:签订劳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案例简介】我们公司由于岗位特殊性,在用工上经常会招聘在校大学生与离退休人员。

由于不能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因此都是签订劳务合同。

而我关于这一块的概念比较模糊,想要请问:1,签订劳务合同有什么限制?2,除了在公司筹建期与个体雇佣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下是否能够签订《劳务合同》?3,《劳务合同》的适用对象、范围等,有什么具体要求?【案例解析】1、在校大学生能够签订实习协议,不适用于劳动合同;离退休人员能够签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务关系,适用于民法、合同法。

HR必备精选案例合集

2017HR必备精选案例合集【系列二】目录02.24案例学习 (2)案例一:员工不服从公司岗位调动被辞退,公司做法是否合法? (2)案例二:如何制订2014年招聘计划? (3)案例三:虽约定分期支付欠薪,劳动者也可提前索要? (6)案例四:派去顶班者不料突发意外病故 (7)案例五:对空白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说“不” (8)02.25案例学习 (9)案例一:企业效益不好,如何通过绩效考核优化人员结构? (9)案例二:如何保障春节后员工的返岗率? (10)案例三:离职员工被单位行政处分请求撤销获法律支持 (14)案例四:雇工喝水时被砸伤损失应由谁赔偿 (15)案例五: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赔偿后不需补偿? (16)02.26案例学习 (17)案例一:员工拒绝加班,公司能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辞退吗? (17)案例二:实操应用:企业年度调岗调薪检讨与改善 (18)案例三:单位给员工升职员工也有权拒绝 (22)案例四:有盗窃行为的员工为何不能被解雇? (23)案例五: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如何认定工伤 (24)02.29案例学习 (26)案例一:员工没有离职到其他公司上班,人力资源部如何举证? (26)案例二:新春伊始,如何做好销售人员的招聘? (27)案例三:职工离职后单位不及时处理或担责 (30)案例四:无营业执照用工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 (31)案例五:派遣工工作量不饱和工资亦不应低于最低工资 (32)02.24案例学习案例一:员工不服从公司岗位调动被辞退,公司做法是否合法?【案例简介】2010年7月,严某大学毕业后,到苏州某电脑生产厂家客服部做维修工程师,月工资2800元。

2011年3月,公司因为客户品质检验不合格,被退回3批次的电脑。

公司认为品质部人员不足,整体素质差,于是通知暂时调派部分维修工程师岗位大学生做QC(品质控制工程师)。

严某被调到品质部,工作一段时间后,发现品质检验单调,重复。

严某要求调回维修岗位,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拒绝在生产车间做QC。

(完整)人力资源经典案例解析

(完整)人力资源经典案例解析人力资源管理案例分析集案例一 T君该不该采纳 A君的末位淘汰法呢?某应用软件公司,现有员工200多人,是本行业有影响力的公司之一。

公司最近从一家美国著名的电气公司挖来一个人力资源副总监 A君,担任本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

A君来公司后,提出了一系列公司管理上的改革方案,其中有一项力度较大的措施是:实施末位淘汰法,将年终评估中最差的10%解雇。

对此办法,公司老板 T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该不该采用。

T君觉得公司的员工普遍表现都很努力了,实在很难从中评出最差的10%出来。

如果强制划分10%出来,T君也觉得他们不应该给淘汰。

但是, A君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中,末位淘汰法是一个核心内容,并且此方法在 A君原来所在公司被运用得非常有效. T君不知如何是好?案例剖析:绩效考评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战略. A君之所以建议采用是因为,他认为这种方法在原来的企业已经被证实实施得很成功,所以,他认为在本企业也应该能成功,但是,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管理上的任何技术都不会是解决所有企业问题得灵丹妙药。

那怕是最受人尊重的管理奇才用过的成功方法,在运用时,都必须考虑到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可以照搬,所以,我们是否选用该方法,一定要先做一些分析工作。

首先,在一个组织中实施末位淘汰法是假设公司员工的素质和表现符合统计学中的所谓正态分布:大多数人表现是中等,表现很好和表现不好的人都是少数。

这种分布在统计对象数量巨大的时候是成立的,但是,对一个只有200多人的公司来说,员工的表现不太可能符合正态分布.可能大多数表现很好,或者相反。

正如 T君所说,该公司员工的表现已经是很好了,并不存在所谓的表现很差的10%。

既然这样,就不应该人为地硬性找出10%的“最差的”,把他们淘汰.其次,末位淘汰法中,所谓的末位,是对本组织来说的,当我们淘汰这批人以后,还要从外面招聘到同等数量的员工(为了简化讨论,假设如此).通常,我们很难保证新招进来的人更合适。

HR案例

案例:分清驴子与骡子的差别驴子与骡子的故事有一位农民,养了一头驴子和一头骡子。

平时,他们都干一样的活,驴子拉磨,骡子也拉磨。

由于磨房比较狭窄,骡子的力气也施展不出来,他们磨出的面粉也差不多。

但是吃起饲料来,骡子吃的却比驴子要多很多。

驴子觉得很不服气。

一天,农民带着驴子和骡子去市场上卖面粉。

天不亮出发,他们先越过两座大山,又趟过一条大河,刚开始,驴子觉得还很轻松,但随着路途不断地加长,驴子觉得自己背上的面粉越来越重了。

面对眼前又一座大山的时候,已经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驴子终于累倒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看着驴子的可怜样儿,骡子二话没说,从驴子背上取下面粉放在自己的背上。

甚至还半开玩笑地对驴子说:“小兄弟,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平时比你吃的多了吧!” 现实版的驴子与骡子的故事驴子和骡子的故事有非常多的现实版。

位于北京中关村的JL公司是一个IT公司。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教育软件。

小张和小李是JL公司的技术骨干。

两个人以前是大学同学,后来又一起进入JL公司工作,技术水平相当,在生活中也是好朋友。

小张和小李分别负责不同的产品研发,小张负责A产品、小李负责B产品。

经过一年的艰苦努力,A、B两个产品同时完成推向市场。

但市场表现却完全不同,A产品很快被市场所接受,为公司带来了很大的效益,而B产品却表现平平。

由于A产品在市场上的出色表现,年底公司决定为小张增加工资。

而小李因负责的B产品表现不好,没有增加工资。

公司的决定迅速在员工中流传,很快传到了小李的耳朵里。

小李找到公司领导谈话。

小李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评价,因为B产品表现不好,并不是因为产品本身的因素,而是B产品被市场接受需要一段时间,公司为小张增加工资,小李觉得自己的辛勤工作没有得到公司的认可。

而公司领导认为市场会评价一切工作,没有接受小李的意见。

没有多长时间,小李离开了JL公司加入了竞争对手DD公司,依然负责开发与B产品类似的产品。

半年后,市场开始接受该产品。

DD公司在该产品上取得了良好的收益。

HR经典案例100例

目录案例1:培训协议怎么执行才是正确的? (4)案例2、授权他人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要做经济补偿? (4)案例3、科技公司技术人员薪酬调整怎么调? (5)案例4:劳动者拖延签合同能否主张双倍工资? (5)案例5:优秀技术人员到了管理岗位不胜任,怎么办? (6)案例6:超过退休年龄,劳资双方劳动合同有效吗? (6)案例7:公司改革薪资结构,员工是否有权获得赔偿? (7)案例8、简历筛选时,如何甄别简历中的虚假信息? (7)案例9:绩效考核在人员优化时的运用? (8)案例10: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怎么做? (8)案例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8)案例12:内部竞聘选拔产品经理,怎么做? (9)案例13:试用期员工业绩不佳,企业可以不发工资吗? (9)案例14:销售人员的考勤,怎么规范管理? (10)案例15:员工休产假被逼自己辞职,是否合理? (10)案例16:公司通过调派员工的方式,是否可以不经济补偿? (10)案例17:公司给录用者发放录用通知,能够充当劳动合同吗? (11)案例18:应届毕业生,人力资源工作如何安排? (11)案例19:劳动合同只有试用期时间,公司可以解除员工合同吗? (12)案例20: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能够收取押金吗? (12)案例21:员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合同需要给补偿金吗? (12)案例22:在校大学生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 (13)案例23:员工工作中起争执,打架致伤算工伤吗? (13)案例24:员工隐瞒受过处分,试用期内被单位无偿解除合同,合理吗? (14)案例25:服务期违约金应该如何支付? (14)案例26:劳动合同如此约定,是否合法? (14)案例27:临近退休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是否可以终止? (15)案例28:用人单位如此变更员工岗位,是否合法? (15)案例29:过渡时期不同情形下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16)案例30:员工业绩不佳,可否发低于集体合同约定工资? (16)案例31: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犯法,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7)案例32:按规章制度辞退员工,如何操作才合法有效? (17)案例33:企业可否以员工伪造文凭解除劳动合同? (18)案例34:请分析如下劳动合同存在哪些违法的地方? (18)案例35:顾某如此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还有补偿吗? (18)案例36: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觉得亏了,可否再索赔? (19)案例37: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19)案例38:员工短信请假未回复,按旷工论处是否合理? (20)案例39:补签合同后,员工可否讨要此前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20)案例40:员工在合同期内失踪的,企业可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21)案例41:员工未服从加班安排被辞退,合理吗? (21)案例42:QC未按规定抽检产品被辞退,合理吗? (21)案例43:销售人员收货款时被骗走10万,公司要求全赔,合理吗? (22)案例44:员工因保护机器而打架被辞退,合理吗? (22)案例45:单位收取"户口管理违约金",合理吗? (23)案例46:员工旷工自离后公司一直未处理,劳动关系还存在吗? (23)案例47:因订单减少企业给员工放假,工资该怎么发? (24)案例48:大学生实习期间受伤,如何维权? (24)案例49:如何核算职工带薪年休假及其工资? (24)案例50:新法实施前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25)案例51:员工下班外出就餐后返厂时遇交通事故,能否算工伤? (25)案例52:签订保密协议,一定要给保密费吗? (26)案例53:非法用工企业员工工伤怎么赔偿? (26)案例54:员工去世,家属是否可以向单位追偿未缴住房公积金? (26)案例55:企业法人变更后,原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7)案例56:员工上班时间干私活受伤,算不算工伤? (27)案例57: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提前30天通知吗? (27)案例58:员工口头辞职后不来了,企业应如何妥善处理? (28)案例59:经济补偿金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28)案例60:因单位未缴社保,员工自费看病费用可否向单位追偿? (29)案例61:异地派遣工工伤待遇赔付应依哪个城市为准? (29)案例62:工厂解除"三期"女工劳动关系,犯了哪些错误? (30)案例6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付基数为本人工资,有错吗? (30)案例64:这种情况下,公司还需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吗? (31)案例65: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反悔,可否再索要赔偿? (31)案例66:新员工入职培训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算不算存有劳动关系? (32)案例67:员工离职后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和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合理吗? (32)案例68: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33)案例69: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后果自负的合同约定,有效吗? (33)案例70:单位对曾某进行"竞业限制",合理吗? (34)案例71: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吗? (34)案例72:派遣工被辞退,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谁该埋单? (34)案例73:个人辞职咋变成了企业单方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啦? (35)案例74:拿年薪制的员工,其经济补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35)案例75:员工未提前一个月辞职被扣一个月工资,合理吗? (36)案例76:以车间撤消为由解聘员工,单位不给经济补偿金,合理吗? (37)案例77:人事文员诉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能否支持? (37)案例78: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能否做学徒工? (38)案例79:酒店关闭,只上过一天班的员工索要补偿,合理吗? (38)案例80:公司将带薪年休假如此"肢解",合理吗? (38)案例81:未签劳动合同,员工如何证明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 (39)案例82:特种作业人员离职,要求离职体检,合理吗? (39)案例83:退休返聘员工,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40)案例84:员工休了年休假,是否还有全勤奖? (40)案例85:员工早退下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 (41)案例86:职工生育津贴有结余,要补给员工吗? (41)案例87:单位以员工未主动申请休假而拒绝支付未休年假待遇,合理吗? (41)案例88: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怎么办? (42)案例89:企业注销,对怀孕女员工该如何赔付? (42)案例90:员工无证驾驶受伤,算不算工伤? (43)案例91:农民工异地施工受伤,应到何处认定工伤? (43)案例92:冒名员工在工作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44)案例93:工作时发病留下后遗症,能否认定工伤? (44)案例94:单位未给员工缴失业保险,应承担什么责任? (45)案例95:对钟点工约定试用期,合理吗? (45)案例96:应发工资与实发工资,支付二倍工资以哪个为基数? (45)案例97:打卡记录可作为加班证据吗? (46)案例98: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46)案例99:签了合同但未上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47)案例100:劳务派遣工工作时不小心伤到人了,责任由谁承担? (47)案例1:培训协议怎么执行才是正确的?2004年陈先生服务于深圳市某IT公司RD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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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如此管理下属,问题出在哪儿? 周某是某分公司总经理,他是销售出身,个人非常勤奋,工作常常日以继夜,每天几乎所有的时间都是跑业务做销售,基本不管员工的工作,也很少与员工有沟通交流;其次,他认为员工都是“坏人”,都需要好好管教,在工作中喜欢找员工的缺点,责怪他们这里或者那里做的不好,在他的眼里员工个个毛病一堆;由于他觉得员工做的不行,所以几乎所有的活都他一个人单干,员工没有机会和权力做事情。于是他自己没日没夜的干,但是分公司整体业绩却不理想,同时他的团队是所有分公司里面人员流失最大的,而他也是被其下属向总部投诉最多的分公司老总。周某想不通也觉得很委屈,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出了问题。请你帮忙分析一下,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案例解析

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管理者管理不力的例子。我们常说管理者是通过他人去实现自己想要的工作结果。作为一个管理者,首先要爱下属。下属是在帮我们做事,大家在一个团队中并要保持目标一致。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缺点,管理者要做的是积极发现并且使用下属的优点,尽量规避下属的缺点,而不是只关注甚至放大下属的缺点。只会找错误的管理者一定不是一个好的管理者,换句话说,发现下属的缺点并不能表示管理者有多高明,而能把一个有缺点的下属用好才能显示管理者的本事。

管理者同时是一个团队的核心和精神支柱,强有力的管理者能够影响乃至决定整个团队和下属, 那么如何建立在下属中的积极影响力呢?企业里有三种影响力:权力影响力、专业影响力和人格魅力影响力,管理者比一般员工更需要修炼影响力。权力影响力是最初级的影响力,依靠管理者职位所拥有的权力去影响别人,这个一定要少用,因为用多了就成了仗势欺人,员工虽然嘴上服了心里却还是不服。专业影响力较权力影响力进了一步,管理者依靠个人的专业能力而不仅仅是职位权力去影响下属,往往能让下属服气,因为“我的专业能力就是比你厉害,你不服不行”。而最厉害的是人格魅力影响力,这需要管理者在日常工作中保持一贯的公平、公正、心胸宽广、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从而真正得到员工发自内心的认同和尊敬。因此,管理者务必尽量少用权力影响力,充分发挥专业影响力,并逐渐修炼、培养人格魅力影响力。

管理下属,就是要管理好下属的工作,管理者必须明晰下属的工作职责,并充分授权。同时须记住以下几点:

1、授权不授责。也就是说授予下属做事的权力,但是出了问题责任还是由管理者来承担,这样下属才能充分放开手脚去做事,并深感“士为知己者死”。

2、授权不是放任不管、只要结果,管理者仍需做好过程的监管和指导,保证事情的进展实时可控,不出意外。 3、对下属的工作结果公正评判并奖罚分明。对好的工作结果要赞赏和奖励,对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要指出、批评,批评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并给予适当的处罚,处罚的目的是为了让下属吸取教训,从而下次做得更好。

案例延伸阅读:管理者表扬和批评员工的技巧 现实中大部分的管理者很少赞赏员工,却常常喜欢批评,本来批评的目的是为了让员工改正错误,但因为不知道方法技巧,结果适得其反,员工在遭受管理者不恰当的批评后,可能更加沮丧甚至一走了之。那么管理者该如何去赞赏或批评员工呢,下面的方法可以提供一些参考。

一、赞赏员工的方法: 1、赞赏要具体,而不是泛泛而谈。对于员工来说,就某个具体的事件对其进行赞赏,会让他更印象深刻而受鼓舞和感激,也会认为你是真的赞赏他,因为有事实为证。

2、赞赏要善始善终,最忌虎头蛇尾,如开头表扬结尾批评。赞赏而不是批评,宁可先贬后褒,切忌先褒后贬,那样意义会完全不同。

3、当众赞赏,员工的感觉会更好。人都希望发生好事的时候别人都能知道,那样很有面子,因此最好当众赞赏员工,他会感激你一辈子。

4、赞赏要记录备案,以示重视和正式。如果能把每次的赞赏记录在案,一方面能通过此了解员工的历史工作表现情况,另一方面员工也会觉得真正受到重视,赞赏的分量因此更重。

5、主动寻找机会赞赏员工。将赞赏作为常态化进行,在日常的工作中随时随地的赞赏员工,而不是一定要等到重要的事件发生后。做一个真正会赞赏员工的管理者,你会更加赢得员工的喜爱。

二、批评员工的技巧: 1、迅速的批评。管理学上有一个火炉法则叫即时效应。批评也应如此,员工发生错误要立即指出,而不能拖得太久,那样印象已不再深刻。

2、私下、面对面的批评和出错指导。正如前面所说,人性是希望在众人前被赞赏,同时更希望挨骂时周围都没有人知道。管理者需要顾及员工的面子。

3、就所犯错误的事实达成一致,注意询问和倾听。共识管理很重要,管理者对员工犯错的判定同时也要得到员工认同,要给员工机会说话,而不是劈头盖脸的一顿臭骂,过程中要注意询问和倾听。

4、对事不对人。批评是针对员工具体的行为,应就事论事而不是对其本人,最忌对人本身的批评乃至攻击。 5、说明某项工作的重要性。要让员工认识到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以使下次不再犯。

6、就补救方案达成一致。批评不仅是让员工认识到错误,更是要找到解决错误的办法和方案,如果能和员工就错误补救的方案达成一致,那就真正达到了批评的目的。

7、以肯定的言辞结束批评。无论如何,后面的工作还是需要员工继续做下去,因此不能一味打压,还是要给予员工鼓励和肯定,使员工不至于因为过于沮丧而丧失工作积极性。

评价下属需要客观、长期、综合的去评估,既要看到下属的优点又要了解他的不足,要实事求是,同时不要过早轻易下结论,正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不妨再给一点时间看看。管理者既然已在其位,就必须学会管理好下属,这是对成功管理者最重要的判定标准。

案例二:值班非加班,单位要给加班费吗? 李某于2008年3月入职广州某公司做电工,正常上班时间为早上9点到下午5点,李某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860元)+绩效工资执行。入职后不到3个月,李某便主动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在正常工作时间值班的加班工资。值班具体情况是:公司每个月会安排李某值一次班,从下午5点下班后在值班室待命直至上午5点,但在晚上10点后可以在值班室休息并可补休半天。李某日常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冷、照明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安装等,而在值班时间主要是应对突发事件。李某3个月的工资总额分别是3100元、3500元及3300元,其主张按照3个月的平均工资3300元作为计算基数计算其加班费,被公司拒绝后,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李某能胜诉吗?

案例解析 本案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两个:一、值班是否等同于加班,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就此支付加班费?二、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在日常生活中,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职责的需要,会安排某些岗位的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进行值班处理突发事件,而值班的时间往往较长但工作强度一般比日常工作小。那么,值班是否可以认为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呢?要理解这个问题,就需要明确值班与加班的区别。 值班一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规章制度安排劳动者从事与其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者即使与本职工作相关,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而且工作强度不大。而加班则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在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

而认定劳动者的工作是否属于加班,应该从两个方面分析:一、劳动者是否在正常工作时间外仍从事日常上班的工作内容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具体的生产、经营任务。二、劳动者在正常上班时间外的工作强度是否等于或者高于日常工作。本案中的李某,其在值班期间主要是处理突发事件,应对照明、制冷等电力设备的突发故障,与其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任务不同。同时,李某在值班期间可以休息,而且工作强度大大小于日常上班。另外,还有一点,公司在李某值班后会安排补休半天。因此,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李某关于值班即加班的主张。

案例延伸解读: 1、“加点”能否通过补休来冲抵加班费? 用人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即所谓“加点”,能否通过补休的形式来冲抵加班费?例如,一劳动者有一天工作了9个小时,第二天,单位安排允许其提前一个小时下班,但不支付加班费,这样可以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由此,有人会认为,法律仅规定在休息日加班后安排补休的,无需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点的没有规定,则一定要支付加班费。

要准确分析这个问题,就需要了解劳动法律法规的属性,劳动法律法规与民法性质类似但又与民法不同,是独立于民法、行政法之外的具有社会属性的法律。所以,“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可以适用于劳动法律关系之中,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平的基础上用补休的形式冲抵延长工作时间所产生的加班费。

2、加班费,是以员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吗? 本案中,李某主张的加班费,能否应该以其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现实中,有不少劳动者在主张加班费的时候,会将其提成、奖金等其他绩效性质的金额也计算在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内。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构一般认为,加班工资是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因此应以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固定计时工资,即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劳动者加班工资的基数。基本工资低于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算原告加班工资的基数。本案中,李某的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860元)+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是固定的,而绩效工资是浮动的,根据上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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