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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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第一章绪论病理科作为医院重要的临床科室,为确保医疗质量和提高服务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病理科管理的基本准则,旨在规范病理科工作流程,保证病理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病理标本管理1. 病理标本接收1.1 接收时应仔细核对标本序号、患者信息和标本类型。

1.2 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接收记录,并及时告知送检医生标本接收情况。

2. 病理标本处理2.1 标本处理前,应仔细查看病理申请单,确保病理标本的准确性。

2.2 标本切片应使用专用切片刀,保证切片质量。

2.3 标本切片过程中,应注意切片顺序和标记,确保切片正确无误。

3. 病理标本保存3.1 标本保存前,应按照病理申请单要求填写标本保存记录。

3.2 标本保存时,应选择适当的温度和湿度,避免标本变质。

3.3 定期检查标本保存情况,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病理报告编写1. 标本信息录入1.1 标本信息录入时,应核对标本号、患者信息和标本类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1.2 录入时应注意规范使用病理术语,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 报告审核与签发2.1 报告审核人员应核对录入信息和出片信息,对报告的准确性进行审核。

2.2 审核无误后,由主治医师签发报告。

签发前应仔细核对报告内容和患者信息。

3. 报告打印与归档3.1 报告打印时,应选择适当的纸张和打印质量,确保报告清晰可读。

3.2 打印的报告应及时归档,确保报告的安全和易查阅。

第四章病理会诊1. 会诊申请1.1 会诊申请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摘要、诊断疑点等必要信息。

1.2 申请人应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标本送交病理科。

2. 会诊讨论2.1 病理科根据申请单要求进行标本处理和病理检查。

2.2 病理医师应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病理报告,并与临床医师进行交流和讨论。

3. 会诊报告3.1 会诊报告应详细描述病变情况、诊断意见和建议治疗方案。

3.2 会诊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签发并送交申请人,确保报告及时到达临床科室。

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

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病理科工作,提高病理诊断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理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病理医生、病理技术人员、病理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病理科工作应遵循科学、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确保病理诊断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病理科设立病理科主任一名,负责病理科全面工作;设立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五条病理科下设病理诊断室、病理技术室、病理资料室等,各室负责人由科室负责人提名,经医院批准后任命。

第六条病理科工作人员职责:(一)病理医生职责:1. 负责病理诊断工作,严格按照病理诊断规范和程序进行操作;2. 参与病例讨论,提出诊断意见;3. 对病理诊断结果负责,确保诊断准确性;4. 定期参加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二)病理技术人员职责:1. 负责病理标本的采集、固定、处理、制片等工作;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技术操作,确保制片质量;3. 协助病理医生进行病理诊断;4. 定期参加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

(三)病理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病理科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科室工作有序进行;2. 负责病理科物资采购、设备维护、经费管理等;3. 负责病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4. 定期对病理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病理标本采集:1. 患者手术、活检等操作后,由手术医生将标本送至病理科;2. 病理技术人员接收标本,进行编号、登记,并按照规定进行固定、处理。

第八条病理制片:1. 病理技术人员按照制片规范进行制片;2. 制片完成后,由病理医生进行质量检查。

第九条病理诊断:1. 病理医生对制片进行观察、分析,提出诊断意见;2. 诊断结果由病理医生签字确认。

第十条病理报告:1. 病理报告由病理医生撰写,内容包括病史、病理诊断、治疗建议等;2. 病理报告经病理科主任审核后,由病理科发送至相关科室。

病理科日常管理制度

病理科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病理科工作流程,提高病理诊断质量,确保病理诊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病理科设立主任一名,负责全面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 病理科设立副主任一名,协助主任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3. 病理科设立病理诊断组,负责病理诊断工作。

4. 病理科设立技术组,负责病理技术支持工作。

5. 病理科设立资料室,负责病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三、工作职责1. 病理科主任职责:(1)负责病理科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管理;(2)组织制定病理科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协调与临床、检验、影像等科室的关系,确保病理诊断工作的顺利进行;(4)负责病理科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晋升工作;(5)负责病理科财务、设备、物资等管理工作。

2. 病理科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病理科的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病理诊断组的业务指导和技术监督;(3)负责病理技术组的技术支持工作;(4)负责病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病理诊断组职责:(1)负责病理标本的接收、登记、处理和诊断;(2)负责病理诊断报告的撰写和审核;(3)负责病理诊断技术的改进和创新;(4)负责病理诊断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反馈。

4. 病理技术组职责:(1)负责病理标本的制片、染色、切片、封片等工作;(2)负责病理诊断设备的维护和保养;(3)负责病理诊断技术的培训和技术支持;(4)负责病理诊断质量的监控和改进。

5. 资料室职责:(1)负责病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2)负责病理资料的检索和提供;(3)负责病理资料的统计和分析。

四、工作流程1. 标本接收:接收临床科室送来的病理标本,进行登记、编号、核对,确保标本完整、准确。

2. 标本处理:对病理标本进行固定、脱水、切片、染色等处理,确保制片质量。

3. 病理诊断:病理诊断组对制片进行观察、分析,撰写病理诊断报告。

4. 报告审核:病理诊断报告由副主任或主任进行审核,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医院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理科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全体医务人员。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1.病理标本收集和处理:负责接收、登记、处理和保存病理标本,确保标本及时准确地进行分析和诊断。

2.病理报告编写:负责编写病理报告,确保报告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交给临床医师。

3.病理会诊和研究:负责组织和参与病理会诊和研究工作,定期召开病理讨论会,探讨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4.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负责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病理工作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设备维护和管理:负责病理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6.与其他科室的合作与协调:与临床科室及其他相关科室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确保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流程1.标本接收:接收临床医生提交的病理标本,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处理。

2.标本处理:根据标本的性质和目的,进行必要的处理和取材。

3.标本分析:进行镜下分析和诊断,并及时提交报告给临床医师。

4.病理报告编写:将病理分析结果准确地编写成报告,包括病理诊断、鉴别诊断、病变描述等内容。

5.质量控制:对病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工作要求和规范1.严守职业道德:秉持医者志在救人的职业精神,严守医德、医风,保障患者的权益和隐私。

2.严格操作规范:遵守病理工作操作规范,保证工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提高专业水平:持续学习和进修,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团队合作和沟通:积极与临床医师和其他科室进行沟通和合作,促进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5.注重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工作考核和奖惩1.工作考核:制定定期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病理科医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2.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工作失误和违规处理: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严重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

病理科规章制度完整版一、概述病理科规章制度是指病理科内部为了规范自身行为、保障医疗质量、维护秩序和利益,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

下面分别从科室管理、技术操作、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对病理科规章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科室管理1.科室领导班子必须遵循国家医疗制度及内部制度,加强领导和管理工作。

2.完善科室职责与岗位职责分工,科室工作必须独立完成,禁止外单接收。

3.宣传国家及本单位有关法规、制度,加强科室教育,提升员工素质。

4.健全科室内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科室总、分会议。

5.严格考勤制度,每天准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

三、技术操作1.标本标签必须完整,下达诊断结论的标本必须在医生发起证明书的签名后再进行操作。

2.严格按照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职责分工进行工作。

3.报告书的编写必须结合病理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报告书必须符合病理科内质量要求。

4.常规切片有严格的标准,各种切片应按照内部标准质量管理标准进行操作。

5.仪器、设备检查级维护应按照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要求进行维护,错误问题应及时向领导班子进行汇报。

四、质量控制1.对医疗质量问题进行归档,及时纠正。

2.认真执行内部管理规定及有关医院质量规定及有关法律,保证病理科的质量。

3.病理科质量工作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标准。

4.在病理科进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以不影响正常诊断为前提,进行科学实验。

五、总结病理科规章制度的完善,对于提高内部管理、加强技术操作、保障医疗质量、维护秩序和利益至关重要。

希望科室领导及员工共同遵守,将规章制度贯穿于科室管理中,不断提高科室的整体素质。

病理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病理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病理科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病理科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病理科全体员工,包括病理医生、技术人员、护士等。

三、健康管理措施1. 定期体检病理科员工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包括常规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等。

体检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本人,对存在健康问题的员工,应督促其及时就医,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职业健康培训病理科员工应定期参加职业健康培训,了解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及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 工作环境管理(1)病理科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定期进行空气消毒,降低空气中病原微生物的浓度。

(2)病理科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防止交叉感染。

(3)病理科应定期对实验室设备、仪器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休息与休假(1)病理科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定休息休假制度,保证员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2)病理科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休息,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5. 职业病防治(1)病理科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现并控制危害因素。

(2)病理科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记录员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健康检查结果等信息。

(3)病理科员工在工作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四、健康管理制度执行1. 病理科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病理科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健康管理活动。

3. 病理科应定期对员工健康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健康管理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不遵守健康管理规定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由病理科主任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医院病理科工作制度

医院病理科工作制度

医院病理科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保证病理诊断质量。

二、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认真开展室内质控,建立科室质控管理小组,定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

三、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其中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四、按照病历管理和会诊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病理切片、涂片等资料的借阅和会诊制度。

五、加强对病理诊断报告的管理,有效保护患者隐私,并负责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提供解释说明。

六、对开展的各项技术或检测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七、制定病理诊断差错的识别、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时发现差错,分析产生的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八、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受、储存、处理、病理诊断、报告发放以及试剂、耗材、仪器使用和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结果等内容。

九、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办法及办法的规定,做
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十、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十一、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十二、按照卫健委有关规定做好和加强有害样品损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十三、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害化学液体。

十四、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 (2)

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 (2)

病理科工作管理制度
病理科的业务涉及面较广,工作程序复杂,加强制度建设是确保病理科的业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根本保证。

一、病理科常规工作的一般程序
1、签收、查对、送检标本及病理检查申请单;
2、送检标本分类,按序编号、登记;
3、巨检,由病理医师检查,描述并按规范要求切取需观察的组织块(即取材);
4、技术室进行组织处理,制作常规切片(特殊检查的标本按特殊要求进行标本制作);
5、病理医师阅片并作镜下描述及诊断;
6、发送病理诊断报告书;
7、对留存的送检单(包括切片、蜡块)按序进行结果登记,分类归档,长期保存。

二、病理科的各项规章制度
病理科需建立的规章制度大致包括:
1、尸检规范;
2、病理活检规范;
3、细胞学检查规范;
4、医师规范(包括各级医师职责和要求);
5、技术人员规范;
6、病理技术室(实验室)操作规范(包括组化、免疫组化、电镜、分子病理、细胞培训等检测的各自规范);
7、标本送检规范(包括收验、大体检查、取材、标本处理等各自规范);
8、病理诊断规范;
9、冰冻(快速石蜡切片)病理检查规范;
10、病理资料和档案管理规范(包括切片、蜡块、文字资料的管理和借阅的各自规范);
11、病理医、技术人在职培训规范(与晋升结合);
12、病理科行政管理规范(包括劳动纪律、安全医疗、主任、副主任、秘书、组长等各自的规范);
13、病理会诊规范(包括科间、院外、科内等各自的会诊规范);
14、医疗仪器的维修及保养规范;
15、病理进修规范(医师、技术员各自的进修规范);
16、病理科研规范(科内、科外协作等各自的规范);
17、参加学术活动规范;
18、奖励和处罚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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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理科总体工作制度 1.病理科的主要临床任务是通过活体组织病理学检查、细胞病理学检查和尸体剖检等作出疾病的病理学诊断。同时,还要开展教学、培训病理及临床医师和科研等项工作。病理学诊断是病理医师应用病理学知识、有关技术和个人专业实践经验,对送检的患者标本进行病理学检查,结合有关临床资料,通过分析、综合后,做出的关于该标本病理变化性质的判断和具体疾病的诊断。病理学诊 断为临床医师确定疾病诊断、制定治疗方案、评估疾病预后和总结诊治疾病经验等提供重要的和决定性的依据。

2.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是关于疾病诊断的重要医学文书,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还具有法律意义。病理学诊断报告书应由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主治医师及其以上资质的病理医师签发。

3.病理学检查申请单是临床医师向病理医师传递关于患者的主要临床信息、诊断意向和就具体病例对病理学检查提出的某些特殊要求,为进行病理学检查和病理学诊断提供重要的参考资料或依据。因此,该申请单是疾病诊治过程中的有效医学文书,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应由主管患者的临床医师逐项认真填写并签名。

4.临床医师应保证送检标本与相应的病理学检查申请单内容的真实性和一致性,所送检标本应具有病变代表性和可检查性,并应是标本的全部。

5.病理科医、技人员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国家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的有关要求,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

6.病理科要加强科室建设,不断完善科室管理制度并实施有效的质量监控。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恪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7.病理医师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病理诊断操作规程,及时对标本进行检查和发出准确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认真对待临床医师就病理学诊断提出的咨询。

8.病理科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有关的技术操作规程,提供合格的病理学常规染色、特殊染色片和可靠的其他相关检测结果,并确保经过技术流程处理的检材真实无误。 二、病理标本送检制度 (一)常规标本送检制度 1. 采取标本时,注意勿用有齿镊或钳夹取,勿挤压,以免发生人为变形。手术标本送检前请勿自行剖开,应保持原形全部送检。必须剖开时,最好邀请病理医师在场;或在病理检查申请单中详细描述剖开前后情况。临床对手术标本有特殊要求时(如照相等),应提前通知病理科,以免在病理科取材时破坏其完整性。

2. 检材标本应置于敞口容器内,固定液不少于标本体积的7-10倍。 3. 送检科室应建立送检标本登记本,每次送检标本应由病理科人员签收,以避免丢失标本。

4. 标本切取、固定后应尽快送往病理科,以便于及时取材、制片和诊断,及时发出病理报告。

(二)填写送检病理申请单: 1. 病理申请单上各项内容均应填写并由申请医师签字确认,以便诊断时参阅和存档保留。

2. 为加强收费管理,请填清送检单位,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等。 3. 请在标签上注明患者姓名及医嘱号,贴在送检标本容器上,便于核对并避免发生错号。

4. 病理科验收标本人员不得对申请单中由临床医师填写的各项内容进行改动。 5. 病理医师在取材时,遇送检标本与临床医师填写的申请单有疑问邀请临床医师解疑时,临床医师最好应邀到场。

6. 病理医师只对病理科实际验收标本的病理学诊断负责。 7. 病理科不接待病人或病人亲属自行到病理科查看手术切除标本,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误会。

8. 临床医师对病理报告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病理科医师取得联系,因为病理标本在病理报告发出后要按规定进行处理,不再保留。以上事项请各科室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利于及时、准确发出病理告,如因违反上述规定出现的差错,应由送检科室及有关人员负责。

(三)冷冻切片 1.冷冻切片诊断只限于临床住院病人手术须要器官切除或确定手术范围的一种快速病理诊断方法。由于组织未得到充分有效的固定、脱水以及切片较厚等等,与石蜡切片病理诊断的准确率有一定的差距,一般仅限于良、恶性的鉴别。

2.冷冻切片预约:须在手术的前日,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将填写的“冷冻病理检查预约申请单”送达病理科,以便病理科工作人员在手术当日提前开机等候。一般不接受电话预约。

3.冷冻切片申请单的填写:除病人一般情况外,并提供相应的影像学检查(如B超、X线、CT等),同位素及胃、肠镜、支气管镜检查等相关结果,以便病理医师在诊断时参考。

4.冷冻切片的手术标本在切除后应立即送到病理科,并注明手术的部位,重点部位应做标记或加以说明。同时手术标本应保持新鲜,不要加用固定液或用含水溶液清洗,以免影响制片和诊断。

5.冷冻切片诊断报告一般在手术标本送达病理科后30~40分钟内做出。并以书面文字形式通知临床手术科室。但疑为恶性淋巴瘤,送检组织过小(检材长径≤0.2cm者)或为脂肪、骨组织和钙化组织,需要依据核分裂象计数判断良、恶性的软组织肿瘤,已知具有传染性的标本,一般不亦作冷冻切片的诊断,以待石蜡切片确诊。

6.等候时间:冷冻切片的等候时间为8:30~16;00。下午16:00时以后冷冻切片机要进入自动除霜系统,以便工作人员进行维护和保养。因此,手术科室的重要手术应尽量安排在上午。如遇手术延时,应在当日下午4时前追加通知病理科,否则,病理科不再等候。

7.胸、腹水、心包液及术中的冲洗液等不做“冷冻”诊断,请做常规细胞学检查。

8.冷冻标本送达病理科时,请提供相应的手术间及电话,以便病理科与手术医师取得联系。

9. 手术科室医师应在手术后及时到病理科补写手术情况,以便病理科及时发出常规病理报告。

(四)细胞学检查 1.细胞学检查指主要是通过人体病变部位脱落、刮取及穿刺抽取的细胞形态和性质的观察,对某些疾病进行诊断。细胞学检查目前主要应用于肿瘤的诊断,也可用于某些疾病的检查与诊断,如对各种内脏器官的炎性疾病的诊断及激素水平的判断等。

2.痰液细胞学检查:标本必须新鲜,应是从呼吸道深部咯出,咯痰前应先漱口,痰中不应含食物碎渣和唾液,一般连续送检三天。 3.胸、腹水等体液细胞学检查:保持新鲜,及时送检。 4.宫颈刮/涂片及穿刺液应及时做成涂片送检。 5.上述检查申请单填写请参照病理检查申请单的要求,并在“标本 来源”一项中注明标本的类别:“痰”、“胸水”、“涂片”等。

(五)特殊染色和免疫组化检查 1.特殊染色是一种传统的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手段,是病理科医师根据个案的诊断需要而实施的特殊染色方法。一般不作为临床医师的申请检查项目。

2.免疫组化染色: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普遍用于病理诊断和鉴别诊断的手段。由于免疫组化基于免疫学的理论和技术,具有特异性强,敏感性高,定位准确、形态与功能相结合等优点。已成为病理科日常病理诊断中重要的手段。免疫组化检测一般由病理科医师根据对该病例的诊断需要而实施,但临床医师也可申请其中相关的检测项目。目前,病理科已开展近百种单/多克隆抗体的检测项目,基本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六)尸体剖检 1.临床科室需要做尸体剖检的标本,应填写《尸体剖检委托申请单》、《尸体剖检同意书》及《尸检知情同意书》,并由科主任及病人亲属签字,医务处盖章后送至病理科。

2.尸体剖检申请单应详细填写临床诊断、病史摘要、治疗情况及死亡经过等,并提出注意事项及临床要求,以便病理科有目的、有重点地进行检查。传染病尸检,原则上不得进行。

3.尸体剖检时,其他人员未经病理科或医院领导同意,不得参观。参观者必须严格遵守尸检室规则,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取用尸检器材及标本。在未得出尸检病理书面报告时,不得对尸检所见随意外传。

4.涉及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的尸检,按相关规定及法规执行。 5.遇有自杀、他杀以及其他涉及刑事案件者,应同时报告法律部门。 (七)动物实验及科研工作 1.临床科室、研究室及研究生的科研课题需做病理组织学检查,应在课题开题前与病理科联系。因为,动物实验及科研的组织标本在固定、脱水等组织处理上都不同于病理科常规检查。

2.双方签订科研协议,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诊断室工作制度 1.病理医师进行病理诊断时,应首先核对切片号码、标本种类及组织块是否相符;应认真阅读申请单提供的各项资料和大体描述,全面、细致地阅片,切勿遗漏任何部分。注意各种有意义的病变。必要时应向有关临床医师了解更多的临床信息。

2.进行初检的病理医师,应提出初诊意见,送交主检病理医师复查。 3.负责复检的病理医师应认真阅读活检记录单中关于标本巨检的有关描述,核对切片数,必要时亲自观察标本,补充或订正病变描述,指导或亲自补取组织块。

4.应了解患者既往病理学检查情况,及时调(借)阅相关切片等病理学检查资料,以资对比。镜检完毕要提出切片质量的意见。

5.主检病理医师对难以明确诊断的病例,应提请科内上级医师会诊,必要时约见患者或患者亲属,了解病情。

6.对各种病理组织学变化作准确的描述,作为诊断依据,但要密切结合临床。如与临床诊断存在重大出入时,需检查取材、制片过程中有无错误;或再深切蜡块、重取组织;或与临床医师商榷。

7.疑难病例应多取材,作特殊染色、免疫组化或电镜,并应请示科主任或提请全科会诊及院外专家会诊。

8.主检病理医师根据常规切片的镜下观察,结合标本巨检、相关技术检查结果、有关临床资料和参考病理会诊意见等,作出病理诊断或提出病理诊断意见(意向),清楚地书写于活检记录单的有关栏目中并亲笔签名。

9.经院外专家会诊的病例,应将各方面会诊意见的原件或复印件附贴存档,如各方会诊意见不一、难以明确诊断时,可参考会诊意见酌情诊断,或在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中将各方会诊意见列出,供临床医师参考。

10.病理科自接受送检标本至签发该例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时间,一般情况下为5个工作日以内。由于某些原因(包括脱钙、深切片、补取材制片、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学染色、疑难病例会诊或传染性标本延长固定时间等)不能如期签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时,应以口头或延迟报告形式告知有关临床医师或患方,说明迟发病理学诊断报告书的原因。

11.病理医师不得签发虚假的病理学诊断报告书,不得向临床医师和患方人员提供有病理医师签名的空白病理学诊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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