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条件
定向增发中的锁定期规则

定向增发中的锁定期规则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均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
1、《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个,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2、《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操作准则》的规定《准则》第六条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作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且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1)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2)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3)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准则》第七条规定:发行对象不属于本准则第六条规定的情形的且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注意事项》规定(1)董事会决议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具体的发行对象名称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认购数量或数量区间,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36个月不得转让;(2)董事会决议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的,应当明确选择发行对象的范围和资格,定价原则、限售期。
决议应当载明,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少12个月内不得转让。
(3)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作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应当载明具体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A、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B、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C、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北交所定向增发是指公司在不向公众开放的情况下,通过有针对性地选择特定的投资者来增加公司的资本。
定向增发旨在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资金,以支持其业务发展和扩张。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而设置的规定。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规定了哪些公司可以进行定向增发。
一般来说,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才能申请定向增发,比如公司已经在北交所上市并且具有一定的经营业绩和稳健的财务基础。
公司必须向北交所提交详细的定向增发计划和申请材料,经过严格审查后方可获得批准。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规定了如何确定定向增发的对象。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定向增发的目的来选择合适的投资者,比如可以选择机构投资者、大股东、战略合作伙伴等。
公司必须向北交所提交定向增发对象的资格认定和合规性审核报告,确保选择的投资者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实力。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规定了定向增发的价格和数量。
公司必须按照市场原则和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定定向增发的价格,确保不会对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必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定向增发的数量,避免过度发行导致股权稀释。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还规定了定向增发的申报和披露程序。
公司必须向北交所提交明确的定向增发申请,包括相关的文件和报告,以便北交所进行审核和审查。
公司还必须在定向增发完成后及时向市场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了解定向增发的情况和影响。
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是为了规范和规范定向增发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而制定的。
公司在进行定向增发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规性和合法性,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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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示例: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是指北交所对上市公司进行定向增发股票的规定和规则。
该规则在公司融资和扩大股东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北交所定向增发规则的定义、适用范围、程序、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定向增发基础知识简介

定向增发基础知识简介定向增发一、定义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基于引进战略投资者、财务重组、股权激励、整体上市、收购资产、项目融资等目的,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用形象的话讲,定向增发就是由专业机构直接从上市公司批发股票,购买上市公司的半个原始股权。
对上市公司而言,定向增发资金的核心用途一般以“并购项目”、“扩大产能”、“补充流动资金或解决关键问题”为主,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对上市公司而言,一般都会构成重大实质性利好,往往会导致股价快速上涨。
很多上市公司并购项目期间停牌,经常出现在复牌后连续多日涨停。
二、与一级市场PE风险投资和股票二级市场炒股投资的区别相对于一级市场的PE高风险、高收益的风险投资和股票二级市场高风险低收益的炒股投资,定向增发风险低、收益可观、流动性差的特点。
定增属于一级半市场。
三、信托计划是否可以参与定向增发《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监发行字[2007]302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据此,信托公司以信托计划下资金直接投资定向增发存在合规风险。
实践中,信托计划一般是借助有限合伙间接投资定向增发的股票。
随着基金专户和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的政策调整,一些信托计划开始通过基金专户或证券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参与定向增发。
四、定向增发的一些规定(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1、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2、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日市价均价的90%。
3、发行股份12个月内或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一年期产品系指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非公开产品,股票锁定12个月。
三年期产品系指发行对象及其认购价格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股东大会批准的非公开产品,股票锁定36个月,即定向定价锁定期三年的产品。
定向增发的相关概念

定向增发的相关概念定向增发流程及相关概念第一部分:定向增发的概念及条件定向定向增发就是指上市公司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非发行股票股份的犯罪行为。
少数特定的投资者通常指机构投资者,包含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公募基金基金以及少数特定企业和自然人。
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来说,这都就是一个双向赏梅的过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规定,定向增发发行条件,见下表:定向定向增发的发售流程,按规定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证监会的审查和核准,审查汪操作方式规范。
定向增发在公司资本运作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1)筹集资金;(2)资产收购(股份置换资产);(3)吸收合并(根据吸收合并的方向分为两种类型:一种就是定向定向增发的发售对象(收购方)通过用其资产配售发售方(目标公司)崭新发售股份向目标公司转化成资产并赢得控股权,同时实现收购方的借壳上市;另一种就是定向定向增发的发售方(收购方)通过对目标公司定向定向增发新股,以换股方式赢得发售对象(目标公司)的全部股权,顺利完成对发售对象的稀释分拆。
)三方面。
定向增发主要为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一般通过以下形式来实现: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以实现与战略投资者资源共享,吸收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技术,提升企业效率。
1、项目融资:上市公司通过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定向增发募资资金,投资具备快速增长潜力的新项目,为公司培育代莱利润增长点。
2、整体上市:上市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定向增发股票,换取大股东相关经营性资产,从而达到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整体上市的目的。
3、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定向增发同时实现给与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股票或股票期权,以唤起公司管理层及员工对企业的积极性与忠诚度。
4、收购资产: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收购产业链上下游的优质资产,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提升行业定价能力、盈利能力以及风险控制能力。
5、财务重组:上市公司在发生财务困难的条件下,为了偿还债务,通过定向增发股票,偿还债务的一种行为,这种情况一般会涉及上市公司所有权的变更。
定向增发相关法律法规

定向增发相关法律法规定向增发相关法律法规1. 背景介绍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以引入战略投资者,获取资金用于发展业务。
为了规范定向增发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公司法我国《公司法》是对公司设立、组织、运行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基础性法律法规。
在定向增发中,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以及投资者的权益保护等方面都受到《公司法》的制约和规范。
在定向增发中,公司需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定向增发。
公司应当向股东大会及时披露定向增发的相关信息,并通过法定媒体进行公告。
同时,公司应当确保定向增发的公平、公正,合理确定发行价格,并保障各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 证券法我国《证券法》是对证券市场及其参与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法律法规。
在定向增发中,涉及到的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等,他们的行为受到《证券法》的监管和约束。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备定向增发的计划,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符合适当投资者条件等。
同时,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中介机构在定向增发过程中也需履行信息披露、尽职调查等义务,确保定向增发的合法、合规进行。
4. 证券交易法规我国证券市场有一系列的法规文件,对证券交易行为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这些法规文件包括《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管理办法》等。
在定向增发中,公司和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受到这些法规文件的限制和约束。
比如,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可能受到减持限制;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回购已发行的股票等。
5. 证券交易所规则我国的证券交易所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行为进行规范。
这些规则主要是由交易所自行制定并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实施,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业务实施细则》等。
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融资方式的问题浅析

Financial View | 金融视线MODERN BUSINESS现代商业230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融资方式的问题浅析陈秀秀 宿迁泽达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宿迁 223800摘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所使用的再融资方式不断创新,由配股转向增发,而且从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以来,越来越多的公司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进行再融资。
定向增发作为资本市场再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已日益受到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重视,本文将对我国上市公司在选择此种融资方式的过程中会遇见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上市公司;融资方式一、定向增发的概念及发行条件定向增发即非公开发行,就是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私募。
定向增发作为一种资本筹资方式,也可以作为并购手段。
作为融资方式,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向公司的股东或者机构投资者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投资于前景较好的投资项目,为股东带来未来收益;作为并购手段,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可以换入资产实现并购,节约公司的资金成本,缓解公司购买资产带来的资金压力。
定向增发股票应符合下列规定:1.发行对象不能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3.关于股份限售期的规定。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以及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他们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二、定向增发的优缺点(一)定向增发的优点基于上述定向增发应符合的规定,可以看出定向增发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优势。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定向增发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定向增发标题: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和定增:深度解析与比较引言:上市公司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的参与者,为了筹集资金和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常常会采取发行可转债和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和定向增发进行全面评估,并分析其优缺点,探讨它们在不同情境下的适用性。
第一部分:可转债的概念和特点1. 可转债的基本介绍1.1 可转债的定义和原理1.2 可转债的发行对象和发行规模2. 可转债的特点和优势2.1 可转债的灵活性和资本效率2.2 可转债的利息收益和转股权益2.3 可转债的风险防范和回报机制第二部分:定向增发的概念和特点1. 定向增发的基本介绍1.1 定向增发的定义和原理1.2 定向增发的发行条件和发行方式2. 定向增发的特点和优势2.1 定向增发的资金筹集和扩大股本2.2 定向增发的灵活性和股价影响2.3 定向增发的公司治理和潜在风险第三部分:可转债和定向增发的比较分析1. 资金筹集和资本效率1.1 可转债的资金筹集和利用效率1.2 定向增发的资金筹集和扩大股本效果2. 风险防范和回报机制2.1 可转债的风险防范和回报机制2.2 定向增发的风险控制和价值回报3. 公司治理和股价影响3.1 可转债的公司治理和股价影响3.2 定向增发的公司治理和股价影响4. 适用情境和案例分析4.1 可转债和定向增发的适用情境比较4.2 具体案例分析可转债和定向增发的选择依据第四部分:个人观点和理解1. 可转债和定向增发的优缺点综合评估1.1 从资金筹集和利用效率角度的评价1.2 从风险防范和回报机制角度的评价1.3 从公司治理和股价影响角度的评价2. 适用情境和选择依据2.1 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的选择2.2 根据市场环境和需求的选择结尾:通过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和定向增发的深度解析和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可转债具有灵活性、资本效率和较好的风险回报机制等优点;而定向增发则有资金筹集效果好、股价影响大和公司治理的优势。
定向增发的报价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定向增发的报价原则、发行流程和注意事项定增全称为定向增发,指的是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
一、 定增的报价原则1.1主板定增报价原则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可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也可以为发行期的首日(最新窗口指导:如发行期首日作为定价基准日的,原则上不会再出反馈意见);最新窗口指导:定价基准日前停牌时间不得超过20个交易日,如超过许复牌后交易20个交易日再作为定价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注:依据2011.4.27《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1.2创业板定增报价原则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创业板溢价发行可以没有锁定期,定增并购圈社群小伙伴还是在反复问的问题!)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注:依据2014.08.01《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二、定增的流程1.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这个最重要,要仔细研读!)(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4)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募集资金用途;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
股东大会就发行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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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条件
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条件
一、申请条件
(1)上市公司必须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证监会规定;
(2)上市公司近两年连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且经营正常、稳定;
(4)上市公司必须有明确的定向增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和资本市场发展方向;
(5)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等关联方不
得参与定向增发。
二、申请程序
(1)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制定定向增发方案;
(2)申请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应当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
(3)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基
本情况、增发方案、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
(4)证监会审核通过后,上市公司在半年内完成增发,并及时
向证监会、上交所等相关部门报备。
三、募集资金用途
(1)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不能用于购买金融企业或金融
资产;
(2)募集资金可以用于公司业务拓展、技术升级、债务还款、
资本金补充等合法用途。
四、限售期限
(1)定向增发的新增股份需要满足法定的限售期限,一般为
36个月;
(2)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的新
增股份,首次上市后的限售期不得少于12个月。
五、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在定向增发事项上,需要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年报等形式;
(2)上市公司需要向募集对象以及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
募集资金的用途、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关信息。
六、其他要求
(1)上市公司必须遵守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如募集资金管理、资金监管、股票上市交易等;
(2)上市公司应当严格履行法定义务,不得有虚假陈述、重大
遗漏或者重大误导性陈述;
(3)若上市公司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附件:
1、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申请书范本
2、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方案范本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上市公司: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
2、证监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国的
证券监管机构,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3、基本情况:指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
基本信息。
4、新增股份:指定向增发后,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
5、限售期限:指定向增发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期间无法转
让或者转让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