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豫电工程〔2005〕335号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系统供电企业、设计施工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省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全面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整体移交水平,实现达标投产、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与工程建设部联合制定《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推广应用公司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认真贯彻执行,要求今年在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
若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或工程建设部。
二○○五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工程档案管理通知河南省电力公司工程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印发印制:黄浩校对:韩文德附件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 总则1.1 为了规范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输变电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实现达标投产、争创精品工程,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2 输变电项目工程档案是输变电建设项目在(工程)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
文件、图纸、图表、声像等形式,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为载体的全部文件材料。
1.3 省公司作为业主方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总承包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过程管理技术资料和竣工文件,规范项目技术资料和档案整理。
单项输变电工程应由委托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及运行单位组成工程档案管理协作组,与工程建设同步,协调解决工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协作组各方要及时做好各自职责工作范围或合同规定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接受省公司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1.4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工程文件整理归档及工程档案验收、达标投产检查等。
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有限责任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统工程文件的编制和档案整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发电工程文件编制、工程档案整理、移交和竣工验收。
工程各参建单位均应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引用文件及术语第三条弓I用文件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文)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技术监督局GB/T11822-89)3《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号文)4《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工业部电建[1996]666号文)5《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国电电源[2001]218号)6《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档案局征求意见稿)第四条术语1工程文件:是指工程全套文件,包括工程前期文件、工程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
2工程前期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谈判、审批、勘测、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3工程竣工文件:是指工程竣工时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包括土建、安装及调试)过程的文件。
主要由施工文件、配套设备技术文件和工程竣工图组成。
(见附件1)4工程施工文件: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施工情况的文件。
5工程竣工图文件:是指根据施工结束后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简称竣工图)。
6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是指工程竣工后试生产(试运行)中以及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
7竣工验收:是指工程竣工、试生产后,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工程的全面考核、检查。
8工程档案:即建设工程档案,是由工程文件经整理、归档后形成的。
9档案移交:一方面指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在工程完成时向托电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移交的经系统整理过的全部文件;另一方面是指建设单位内部各部门将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文件经系统整理后定期或按阶段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三章组织管理原则第五条贯彻统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地服务。
项目部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 编制依据依据公司《关于向公司移交竣工档案的规定》(中交一航办字〔2012〕163号)及《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管理规定》(QG/YH2.11-2012)规定,为规范项目部档案管理工作,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档案形成格式规范、质量齐全、完整、准确,特组织编制、实施。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四川合江工程项目经理部所有在建工程。
3 管理职责3.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负责贯彻执行档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档案工作情况,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促进档案工作与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和动态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审核、签字工作。
3.2工程质量部为档案管理资料室归口部门,负责做好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及组卷、施工过程验收、图纸、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声像资料的收集、管理、传递工作;对项目上形成的资料统筹管理;建立工程资料管理的各种收发文及借阅记录;对接收的文件进行处理,包括:签收、编号、登记、传阅、催办、存档、保管;按照预备立卷原则和方法,对项目文件进行分类管理,整理成卷;按规定进行项目文件借阅管理;做好项目档案保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3综合办公室、计合部、财务部、安监部、设备部负责分管范围内档案资料整理,并依据公司要求单独归档。
4 档案收集管理4.1项目文件应伴随施工过程和管理环节随时产生并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施工前,工程质量部应会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按业主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档案部门的要求,制定竣工资料整理计划,明确资料内容及份数(详见附件1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工程质量部负责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管理(含协作单位档案资料);协作单位档案资料由工程质量部依据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工程进度定期收集归档,协作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编写、收集及报验工作,并将负责人纳入工程质量部统一管理。
4.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等工程技术综合资料应在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复核确认后三天内,由工程质量部登记存放资料室;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以及涉及变更的会议纪要,应在完成审批后三天内由工程质量部登记存放资料室;同时将副本或复印件于计合部留存;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混凝土预制件等质量保证资料应在监理审批后三天内交由试验员登记存放资料室,其出厂合格证和进厂检测报告应一一对应保管;隐蔽验收资料应按规范规定进行隐检项目检查,应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要有针对性、内容简练,数据准确可靠,图示清晰,签字手续齐备,结论性意见明确,经审批后三日内由工程质量部登记存放资料室;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材料中,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要有技术主办、班组长签字,质检员应按标准划分检验批并做检查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验收结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由质量员填写检查结论,监理工程师填写验收结论;工程质量部一周内完成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并登记存放资料室;施工照片、音像资料由综合办公室、工程部质量部按阶段或当日移交资料室保管,同时按要求标明时间、地点、部位等事项;会议纪要由综合办公室及时整理交工程质量部登记保管;设备类文件由设备部按照要求单独保管;计划合同文件,由计合部单独保管,按月或项目完工后统一移交资料室;财务类文件由财务部门做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要求单独保管。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4•【字号】常政规[2012]13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常政规〔2012〕1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现将《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24日常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信息、工业等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地下管线工程)。
本细则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地下管线工程的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以下简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第三条市、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接收、收集、保管、利用和业务指导等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规划、园林、城管、交通运输、水利、民防、公安、经信、文广新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在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管线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查询和取得及相关工作。
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更好地为投产运行后的生产、运营等项工作服务。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组织原则、参建单位基建档案的管理职责及归档范围、竣工档案的编制要求、编制方法、装订要求、竣工档案审查、移交和考核以及竣工档案编制内容等。
1.2本细则适用于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调试、生产、质监、监理、设备制造厂商等单位与部门。
1.3编制依据及相关文件。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3.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
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1.3.4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1.3.5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1.3.6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3.7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3.8 GB/T11821-8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1.3.9《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
1.3.10 DL/T 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1.3.1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06年版)》国电集工[2006]41号。
1.3.12国电股工〔2009〕315号关于印发《加强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1.3.13 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包括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纸、图表等资料。
第三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工程资料档案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分类管理:按照工程资料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使用。
3. 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职责,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 科学管理: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料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3. 指导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4. 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工程资料档案负有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本部门人员遵守档案管理制度;2. 指导本部门人员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3. 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档案管理工作;4. 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档案管理情况。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资料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收集齐全:收集项目前期、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纸、图表等资料;2. 收集准确:确保收集的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3. 收集及时:及时收集工程资料,避免遗漏。
第七条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工程资料的性质、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整理;2. 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找;3. 档案盒装:将整理好的档案装入档案盒,确保档案安全;4. 逐级审核:整理好的档案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后,方可归档。
第四章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保管条件:保持档案室温度、湿度适宜,确保档案安全;2. 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档案泄露;3. 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处理。
工程资料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单位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等工程。
第三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原则: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2. 完整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包括所有与工程相关的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确保资料全面。
3. 准确性原则:工程资料内容应准确无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4. 及时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 安全性原则:工程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泄密。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工程资料分为以下类别:1. 前期资料: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等。
2. 施工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材料设备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变更、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等。
3.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
第五条工程资料归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类别归档:根据工程资料类别,分别建立档案盒,贴上标签,方便查阅。
2. 按时间顺序归档:同一类别的资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3. 按编号归档:对每份资料进行编号,方便检索和管理。
4. 电子档案:对重要资料进行电子扫描,建立电子档案,方便查阅和传输。
第三章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工程资料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及时收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全面收集:收集与工程相关的所有资料,确保资料全面。
3. 准确收集:收集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第七条工程资料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整理:按照工程资料类别进行整理,确保资料分类清晰。
2. 归档整理: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整理,确保资料归档规范。
3. 电子整理:对电子档案进行整理,确保电子档案完整、有序。
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doc

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了加强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竣工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更好地为投产运行后的生产、运营等项工作服务。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1本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组织原则、参建单位基建档案的管理职责及归档范围、竣工档案的编制要求、编制方法、装订要求、竣工档案审查、移交和考核以及竣工档案编制内容等。
1.2本细则适用于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的勘察、设计、建设、施工、调试、生产、质监、监理、设备制造厂商等单位与部门。
1.3编制依据及相关文件。
1.3 3《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1.3.4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1.3.5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1.3.6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1.3.7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1.3.8 GB/T11821-8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DL/T 5229-2005《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2006]41号。
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
DB64-266-2003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组织管理原则2.1贯彻统一领导与管理的原则,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工程建设提供有效地服务。
国电XX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对各个项目公司基建档案监督、检查、培训、指导工作。
通过编制文件、召开会议、学习培训、执法监督等方式,提高全体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档案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提高竣工档案资料编制与归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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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一、绪论
工程档案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各类档案进行组织、管理、保管和利
用的全过程,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并
为后期的维修、改造和评审提供支持。
本细则旨在规范工程档案管理的具
体实施步骤和方法,保证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工程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
1.指定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并向上级
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2.设立档案室,明确责任边界和权限分配,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
开展。
3.建立档案管理小组,由各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档案的收集、
整理、编目和存储,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三、工程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1.工程档案的收集
(1)建立档案收集制度,确定每个工程项目的档案收集范围和要求。
(2)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档案的定期收集,确保各类档案的完整性和
真实性。
(3)将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初步分类和整理,便于后期管理和利用。
2.工程档案的整理和编目
(1)建立档案整理和编目制度,规定档案整理和编目的要求和步骤。
(2)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对档案逐级进行归类和编目,建立档
案资料库。
(3)对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工程档案的存储和保管
(1)建立档案存储和保管制度,确定档案存储的位置和方式。
(2)购置适当的保管设备和工具,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理,及时处理损坏和丢失的档案。
4.工程档案的利用与共享
(1)建立档案利用与共享制度,规定档案利用和共享的具体步骤和
要求。
(2)为后续的维修、改造和评审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和依据。
(3)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工程档案的查询和调阅服务,保证信息
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工程档案管理的监督与评估
1.档案管理的监督
(1)建立档案管理监督机制,确保档案管理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定期进行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和不足。
2.档案管理的评估
(1)建立档案管理评估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2)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改进档案管理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五、总结与展望
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项目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本实施细则为工程档案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导,旨在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未来工程档案管理将面临新的挑战,我们要不断创新,不断完善工程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