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研究

合集下载

老年人犯罪特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老年人犯罪特点分析及对策建议

老年人犯罪特点分析及对策建议随着社会的进步,老年人的健康与生活水平得到了大幅提高,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老年人犯罪。

老年人犯罪的特点与其他年龄层的犯罪存在明显差异,需要制定相对应的对策建议。

一、老年人犯罪的特点1.犯罪目的多为借贷或经济原因。

由于老年人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往往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或是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等,而在社会中缺少相应的保障和帮助,所以有很多老年人选择走上犯罪道路。

2.犯罪手段单一。

由于老年人年龄的限制,导致他们的身体机能下降,思维迟缓,往往只能采用比较简单的犯罪手段,如撬锁、进门抢劫等。

3.犯罪动机复杂。

在社会中老年人往往遭受冷落和孤独,加上对生活与人的失望,让他们的心态异常矛盾。

同时,很多老年人又由于生活困难而选择犯罪,也可能是由于第三方的诈骗等原因而导致其选择走上犯罪道路。

二、老年人犯罪对社会的危害老年人犯罪不仅对个人造成伤害,还对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严重威胁。

1.犯罪影响社会治安。

社会治安的稳定是社会基本的要求,而老年人犯罪容易破坏社会治安的稳定。

2.犯罪引发社会恐慌。

老年人犯罪舆论的关注度大,容易引发老年人对社会的恐慌与不信任,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3.犯罪损害社会正义。

老年人犯罪严重侵犯了社会正义,社会的公众认知与观感会对老年人的行为产生质疑。

三、老年人犯罪的原因1.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较少的社会保障与相对逊色的医保体系都使得老年人的生活与医疗方面亟需改善2.家庭关系紧张。

由长期的抚养和照顾老年人所带来的心理疲劳和财务负担,使得很多家庭关系发生了矛盾和冲突3.文化程度低。

大多数老年人受过的教育和接受的文化都比较低,使他们难以适应社会变化,特别容易受到抽象的骗局4.社会关注度低。

由于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与待遇处于劣势,缺乏足够的社会关注与帮助四、老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1.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在政策层面上加强对老年人的保障与关爱,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和财务状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篇一一、引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积极退赃退赔,以达成案件的快速解决,实现司法效率的提高与公正的维护。

本文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基础、实践应用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论基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接受相应的处罚时,司法机关可以对其从宽处理的一种制度。

这一制度基于犯罪心理学、刑事政策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基础,旨在通过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实现案件的快速解决,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三、实践应用(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应用情况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据统计,适用该制度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涉及广泛。

该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降低了司法成本。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操作流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操作流程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司法机关根据其供述和证据认定事实;在量刑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从宽处理。

具体操作中,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及挑战(一)存在的问题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应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可能存在虚假认罪认罚的情况;部分司法人员对制度的理解和应用存在偏差,导致案件处理不公;此外,该制度的适用范围、量刑从宽的幅度等具体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面临的挑战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面临着新的挑战。

如:如何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何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和不当干预等。

五、完善建议(一)加强制度宣传和培训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司法人员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该制度的理论基础、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

检察机关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重点领域若干问题研究

检察机关老年人司法保护工作重点领域若干问题研究

87社会与法SHE HUI YU FA对可复制性机制的探索加强对老年人犯罪暂缓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机制的探索,可以从决定程序与救济机制两方面加以研究,一般应包括检委会讨论和上级院备案审查两个环节,并赋予公安机关不服申请上一级检察机关复议的权力。

6至于被暂缓起诉的标准,笔者建议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加以细化:“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老年犯罪嫌疑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情节、后果、悔罪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具备看护条件等事实,并结合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综合衡量有无起诉必要。

注释:1石玲.论老年人犯罪及其刑事政策[J].犯罪研究,2018,(2):55-56.2李长岷.对老年智能衰退的心理学分析[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杜会科学版),1991,(2):81.庞伟.老年认知功能衰退的营养干预及其相关机制研究[C].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论文集,2008:17.3叶建丰,朱宁.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机制研究[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49.4朴成日.日本保护老年人权益的对策模式及对我国的启示——基于刑事犯罪中老年人受害现状与防范措施的考察[J].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113-115.5邹震宇,李轲.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权实效化问题研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内网[DB/OL].http://10.31.5.200/llyj/ztdy/yyxztdy/t20180717_201695.htm,2018-9-28.6彭俊.暂缓起诉制度在中国的展开——以能动检察为背景的分析[J].河北法学,2012,(8):99-100.(作者:顾文,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六部主任、检察官)监管,实行正面清单制度。

“一行三会”完善保护老年人金融权益的倾斜性规范,在审判机关、仲裁机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设立专项投诉受理机制。

三、以程序为重点,落实老年人司法保护要求以程序为重点,笔者认为应从三个层面加以考量:1、在日常工作机制层面,程序适用上区分轻重缓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老年人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可以适度放缓办案节奏,以求能够全面细致了解犯罪动机和原因,并对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再犯可能性等作出正确评估。

认罪认罚从宽中量刑建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认罪认罚从宽中量刑建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认罪认罚从宽中量刑建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法律制度,能够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在保证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的前提下,推动案件的快速侦办和判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持。

然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这一制度的有效运行。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策略,以期不断完善这一法律制度。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的问题1. 审查认罪认罚请求存在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求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主动认罪,主动揭发自己的罪行。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为了追求高立案率和高判决效率,并非全部为被告人提供充分和详细的认罪认罚从宽政策,导致被告人没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从而使得刑罚的量刑并不完全准确。

2. 法律制度赔偿缺失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一旦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就可以获得减轻刑罚的条件。

但是,对于那些错误认定的案件,认罪认罚后再受到改正,但却错失了获得赔偿的机会。

因此,应该完善法律制度,为被错误定罪而无过错的被告人提供赔偿机会。

3. 实践中的不公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速案件的审判和调解,但此制度的执行不一定能够确保对每一个被告人的平等对待。

公安和司法机关经常被指责以区别对待的方式审查认罪认罚申请,对有关少数民族的案件甚至有所偏袒,指出了制度操作的不公平性,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条款和操作细则,以确保该制度的公正执行。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对策略1. 加强宣传教育,确保被告人正确认罪认罚制度目前公安机关和司法机构的宣传力度并不足够,许多被告人根本不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理解其对减轻刑罚的影响。

应该加强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其政策法规的相关宣传和教育,让被告人了解相关细节和具体流程,从而提高被告人正确认罪认罚制度的意识和积极性。

2. 审核认罪认罚申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了减少认罪认罚制度的恶意利用,必须向被告人明确解释、完整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容,让其在安全和保护的前提下思考是否要求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一程序旨在通过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以换取从宽处理的机会,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然而,在这一程序中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本文旨在探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分析现有辩护策略的优劣,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概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接受相应的处罚时,司法机关可以给予其从宽处理的程序。

这一程序的实施,有助于简化诉讼过程,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为被告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有效辩护的重要性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有效辩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有效辩护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的对待。

其次,有效辩护有助于发现案件的真相,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后,有效辩护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度。

四、现有辩护策略分析1. 全面认罪策略:被告人全面承认犯罪事实,以期获得从宽处理。

这种策略的优点在于能够简化诉讼过程,节约司法资源;然而,如果被告人缺乏有效的证据支持,可能导致其无法争取到最有利的量刑结果。

2. 部分否认策略:被告人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否认,以期在部分事实中获得有利的结果。

这种策略需要被告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否认的部分,同时也需要权衡否认的风险。

3. 积极辩护策略:被告人在认罪的基础上,积极提出自己的辩护理由和证据,以期获得更轻的处罚。

这种策略需要被告人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和辩护能力。

五、有效辩护的改进建议1. 加强法律援助:为被告人提供充分的法律援助,确保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具体内容。

2. 完善证据规则:建立完善的证据规则,确保被告人在提出辩护理由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

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标题:老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引言:老年人犯罪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犯罪现象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和对策,我们对老年人犯罪进行了调研。

本报告旨在分析老年人犯罪的现状和原因,同时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一、老年人犯罪的现状:1.老年人犯罪率上升:根据我们的调研数据,老年人犯罪率呈年增长趋势,并且犯罪行为类型多样化,包括财产犯罪、非法行医、家庭暴力等。

2.老年人犯罪案件多发地区:调查结果显示,老年人犯罪案件在一些社区和农村地区较为普遍,可能与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滞后和社会保障不完善有关。

二、老年人犯罪的原因:1.经济因素:一些老年人因为养老金和其他收入的不足,生活压力增大,被迫参与犯罪活动以解决经济困难。

2.心理因素:部分老年人产生沮丧、孤独等负面情绪,缺乏亲情支持和社交圈子,从而易于陷入犯罪行为。

3.社会因素: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和照顾程度不够,缺乏专门的老年人犯罪预防和救助措施,使得老年人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三、老年人犯罪的危害:1.对老年人自身的伤害:犯罪行为会导致老年人身体受伤、经济损失等,严重影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2.对家庭的破坏:老年人犯罪不仅损害自己,还对家庭造成巨大影响,家庭关系恶化,庞大的心理负担给家人带来困扰。

3.对社会的危害:老年人犯罪行为损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加了社会成本,减弱了社区的安全感与凝聚力。

四、预防老年人犯罪的对策:1.提高老年人福利待遇:加大老年人养老金和社会福利的投入,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减少老年人因经济压力而参与犯罪的可能性。

2.完善老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建立老年人犯罪预防机构,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知识培训,增加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情绪调节能力。

3.加强社区关爱力度:建立老年人关爱志愿者队伍,定期组织社区活动,提供社交机会,减少老年人的孤独感和心理压力。

4.加强执法力度:完善老年人犯罪举报机制,加大对老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全的社区环境。

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的探讨

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的探讨

Legal Sys t em A nd Soci et yf叁墨!圭塾垒竺!!!旦圭!:.i l篮豳匿翟豳对耄罩八犯罪从宽处理阉题曲搡讨孙靖摘要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老年人犯罪问题不容小视。

老年人犯罪具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成年人进入老年人阶段,自我辨控能力将大大下降,从而做出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了从轻从宽原则,却没有系统规定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特殊刑事责任。

本文从老年人犯罪的概念、特点等方面着手,针对我国老年人犯罪的立法现状提出了相关见解。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立法建议中图分类号:D9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0)l l-073-02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的主要问题,老年人违法犯罪也处于上升趋势,预防和减少老年人犯罪、遏制老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刻不容缓。

所谓“老年人犯罪”,通常指的是60周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

这是根据犯罪主体的年龄标准而划分的犯罪类型,尽管这个标准并不能反映每个人进入老年阶段的个体差异,但却便于研究和使用。

笔者拟就我国老年人犯罪特点、立法现状等方面的问题作简要探讨,并针对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审议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k)(草案)》中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我国老年人犯罪的特点一是从老年人犯罪的类型上看,男性性犯罪突出,女性则以扰乱社会治安及盗窃等财产型犯罪为主。

二是从老年人犯罪的手段上看,以非暴力型犯罪为主。

由于受身体衰老的限制,一般难以实行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他们往往采取教唆、诱骗、包庇等具有智能性、隐蔽性和问接性的犯罪手段。

三是从老年人犯罪的对象上看,多为弱势群体。

老年人往往选择没有反抗能力或者放抗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或者其他老人为侵犯对象。

四是从犯罪主体特征看,老年人犯罪多为文化层次偏低的人,农村老人犯罪较多,以男性为主。

除了以上几个可以明显归类的特点,近年来还有一些退休老干部利用自己多年的人际关系网,为家人或他人谋求非法利益,这一点也应引起注意。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一程序旨在通过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以提高诉讼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然而,在这一程序中如何进行有效辩护,成为了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

本文将对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刑事辩护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二、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概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接受处罚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对其从宽处理的诉讼程序。

该程序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司法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有效辩护的必要性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有效辩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效辩护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的对待。

其次,有效辩护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促进案件的及时解决。

此外,有效辩护还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有效辩护的策略与方法(一)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辩护律师应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找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情节。

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律师应引导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同时也要关注案件的其他细节,为有效辩护提供依据。

(二)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从宽情节辩护律师应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从宽情节,如自首、立功、坦白等,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理的机遇。

同时,律师还应关注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年龄、身体状况、认罪态度等,综合运用各种从宽情节,为被告人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三)注重与公诉机关的沟通与协商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辩护律师应注重与公诉机关的沟通与协商。

通过与公诉机关的沟通,了解其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为被告人制定合适的认罪认罚策略。

在协商过程中,律师应坚持原则,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最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结果。

(四)合理运用庭审技巧在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应合理运用庭审技巧,如质证、辩论等,充分展示被告人的无罪、罪轻等情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问题研究
作者:马莹莹 赵瑞雪向美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6期
【摘要】矜老是我国自古以来的立法传统,反映了人道主义精神。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

我国的立法机构在矜老传统的基础上,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的规定,正是适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体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恤刑思想,不但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而且使我国刑事立法结构更加健全,符合刑法精神和刑罚目的,符合当今世界刑事立法的趋势。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理;谦抑原则
一、老年人犯罪概述
(一)老年人犯罪的定义
何为“老年人”呢?在我国退休年龄基本确定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但是1982年联合国召开的“世界老龄问题大会”首次将老年人的年龄正式界定为60周岁,我国在1996年施行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2条也规定60周岁以上的公民为老年人。

因此,我国60周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即为老年人犯罪。

(二)我国老年人犯罪现状
根据2011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接近14%。

据联合国说法,老龄化国家是指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数的10%以上。

老龄化已经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同年全国老龄办预计,五年后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216亿,约占总人口的17%;65岁以上空巢老年人口约占老年人口的近14,人口结构的转变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最受人关注的就是老年人犯罪问题。

近年来老年人犯罪比例逐步上升,据调查,我国A省B市C区2007-2012五个年度中,该区公安机关共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324起,其中老年人作案101起,占破获案件总数的531%。

案件种类涉嫌故意伤害的最多,其次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盗窃、诈骗、强奸,妨害公务和损坏公私财物等。

(三)老年人犯罪的原因
第一,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薄弱。

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部分老年人在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下发生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行为。

第二,长期缺乏关爱,缺少精神慰藉。

老年人的子女对老人疏于照顾,使老年人孤独情绪蔓延无处倾诉。

老年人在退休后无法很快适应新生活,他们无法实现自我价值,无法获得成就感,加上体力和精神状况下降,使老年人消极颓废,容易诱发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社会福利不到位。

当今社会物价飞涨,部分老年人退休后本身积蓄少,子女尚不能给予补贴,生病时又需要大量金钱的投入,这就容易导致侵害财产型犯罪的发生。

第四,长期独居的老年人性格孤僻引发强烈的占有欲和报复欲,加上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容易导致强奸、猥亵儿童等犯罪。

(四)老年人犯罪的特点
以A省B市C区司法机关2007-2012年办理的刑事案件为例,老年人犯罪有以下特点:
第一,老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增长;第二,两抢一盗、人身伤害案件居多;第三,犯罪主体文化程度偏低,孤寡老人犯罪呈上升趋势;第四,犯罪对象主要集中在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第五,老年人犯罪案件占总案件不到5%,男性犯罪多于女性,农村老年人犯罪多于城市,采取手段多为非暴力性的。

二、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因
(一)体现我国矜老的传统文化
矜老是我国自古以来的立法传统。

“矜老原则”是法律儒家化发展的结果,是指在刑罚上给予犯罪的老年人较为宽厚的处罚,源于“德主刑辅、明德慎刑”的恤刑思想,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立法规定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时期。

它的思想基础符合一般公众的刑罚观。

虽然这一传统没有被我国现行刑法全面采纳,但是作为立法传统,立法者不能忽视该理论渊源。

(二)老年人犯罪后再犯的概率小,社会危害小
首先,老年人犯罪率较低,其次,多数老年人犯罪是由于孤独、不被重视、子女疏于照顾,经济困难等原因导致,亲人及社会对老年人生存现状做出改善,犯罪的机率就会降低很多。

最后,老年人即使想再犯罪也力不从心,所以老年人再犯罪的机率很小。

(三)符合刑事立法的趋势
一般来说,老年犯罪人人身危险性和社危害性小,对其从宽处理是保障人权的体现,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
刑法的谦抑性,本质是尽量使用较为宽松的刑罚手段。

我国司法资源有限,老年罪犯生病治疗费用过高,关押老年人会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这与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和刑罚的经济性原则不符。

比照未成年罪犯,由社会来改造老年人,不但可以节省司法资源,而且可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五)符合刑罚目的性原则
对老年犯罪人采取轻于一般犯罪人的责任标准,符合我国刑法目的性原则,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对老年人犯罪应当以预防和改造为主,严惩不但无法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还有可能适得其反,与保障人权相悖。

三、老年人犯罪的预防建议
(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为使老年人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就要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彻底根除老年人犯罪的经济原因。

(三)加强道德宣传与法制宣传
首先,加强道德宣传。

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和社会都要给予老人关怀;其次,要重视对老年人精神的慰藉。

同时司法部门要将法制宣传深入到农村,增强老年人的法制观念,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来解决问题。

(四)加强对老年人的关注度
政府和福利部门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度,尤其是空巢老人这样的特殊群里,老年人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培养积极的生活态度。

参考文献:
[1]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现代转型[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2]康树华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与对策[J] 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4(01)
[3]刘钦兴老年人刑事责任问题研究[J]黄石教育学院学报,2005(01)
[4]刘艳红刑法修正案(八)的三大特点——与前七部刑法修正案相比较[J] 法学论坛,2011(03)
[5]谢望原,张开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指导下的刑法修正立法——刑法修正案(八)总评[J]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4)
[6]袁彬关注刑法修正案(八)争议问题[J] 法制资讯,2011(05)
[7]黄太云刑法修正案(八)解读[J]人民检察,2011(06)
[8]陈永革,李缨老年人犯罪的刑罚问题刍议[J]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3(12)
[9]李益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野下老年人犯罪研究[J]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12)
[10]赵秉志刑法学[M] 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