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怎么定

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怎么定
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怎么定

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分摊怎么定?

n南方日报作者:黄剑琴2014/7/18

“从来没有住过,也没有享受到任何物业服务,但却要缴纳高额的物业费,这太不公平了!”近期,某楼盘业主谭小姐在网上发帖称,她的房子是2010年购买的,2011年拿到钥匙后一直空关着,没有装修也没有住过一天,最近她准备将房子卖出去,但是在办理交接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欠了两年多的物业费,总共5000多元,这让她心里很不甘心,“一天都没有享受过物业,凭什么要我交那么多物业费啊!”谭小姐说。

另一方面,物业公司认为,小区公共部分产生的水电费不能说小区业主长期不住就不予收取。如果这样,小区公共部分如绿化用水、电梯用电、走廊用电等就无法保证,直接影响小区物业管理。

谭小姐与物业公司的情况并非个案,据了解,近年来,每天都有空置房物业费如何缴纳的咨询电话,由于空置房物业费缴纳问题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对此,清远市物业管理协会曾提交了一份《关于明确商品房装修或空置期间物业服务费及公共水电费分摊等问题》的函给了市物价局。市物价局结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此类收费问题也做了进一步明确,也回应了广大市民的关注。

未经竣工验收业主不得提前收楼装修

一般市民购买的一手房多为期房,根据各自楼盘开发的情况,至少要一年以后才能收楼。部分新准业主经常为了能尽早入住,通常会选择主动提前申请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对商品房进行装修或使用。即使他们明知道这些商品房仍未经过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及格。同时,还提前产生了物业服务费及公摊水费等应有何人支付的问题。

对此,市物价局在回复中明确,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商品房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给买受人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商品房买受人申请提前对商品房进行装修或使用进行劝

阻,由此产生的纠纷,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解决。

逾期不收楼业主仍要按规定交相关费用

除了有急着装修入住的业主外,目前,清远市场上有大量的投资房,还有许多业主并不急着收楼。甚至有物业公司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但买受人并未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进行接收或买受人以商品房存在工程遗留问题为由拖延接收,由此导致的商品房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应由何人支付的问题?

对此,清远市物价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市价[2011]43号)已经对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时间、公共水电费的分摊等作出了规定。因买受人长期拖延对已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进行接收造成空置的,应当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开始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用。

商品房买受人认为商品房存在工程遗留问题或质量问题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商品房质量检验。并按检验结果界定的责任由责任人承担相关费用和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用。

逾期未交楼物业费公摊费由开发商交纳

上个月,清新某楼盘业主齐聚该楼盘销售中心闹事,因为过了新房交楼日期几个月,仍没收到收楼通知。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约定的交付日期已到,但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期交付商品房给买受人使用,从约定交付日期到实际交付日期期间所产生的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应由何人支付?

对此,《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

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清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因此,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商品房合法交付使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及分摊公共水电费用应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

业主装修期物业公司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

收楼后,业主们开始进行装修,由于材料进出、上下比较多,有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在商品房装修期间,向业主收取“电梯使用费”、“电梯运行费”等费用的行为。

市物价局认为,此种行为是不允许的。电梯属于小区共用设备,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包干制收费的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括了“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小区的电梯电费等共用水电费用也已经由业主合理分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业主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

物业费构成及测算 明细

物业费构成及测算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以上物业管理区域指的是物业管理的公共区域。?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不仅包括物业服务成本,还包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在收取物业服务资金中不仅包括物业服务支出,还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一)居住性物业服务费的测算V = ∑Vi (i =1,2,3,……12) V--代表求得的物业服务费标准(元/月·平方米或元/年·平方米);Vi--代表各分项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或元年·平方米);费用项目一般分为: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安全和公共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V1V1 = ∑Fi/S (i = 1,2,3,4)(元/月·平方米)?该项费用是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员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加班费和服装费,但是不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奖金。奖金应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经济效益,从盈利中提取。?其中:?Fl--基本工资(元/月),各类管理、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根据企业性质、参考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确定。?F2--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元/月),包括福利基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F3--加班费(元/月)。?F4--服装费(元/月)。 ?S--表示可分摊费用的建筑面积之和。单位为平方米(m2)。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V2V2=∑Fi/S (i=1,2,3,4,5)(元/月·平方米)?其中:?F1--公共照明系统的电费和维修费: ?①电费:(W1×T1+W2×T2…+Wn×Tn)×30×PE W1表示每日开启时间为Tl(小时)的照明电器总功率(千瓦·小时);T1表示每日开启时间(小时);30代表每月测算的天数;PE表示电费单价(元/kW); ?②维修费:这是一个估算的经验值,一般按照当地的工资水平费用和使用的零配件、进货的价格来测算。?F2--给排水设施的费用,此项费用测算时又可分项为: ?①给水泵的电机功率(可包括生活水泵、消防蓄水池泵),电费= W×24×I×30×PE (元/月)。I代表使用系数= 平均每天开启小时数/24; ?②消防泵的电机费(包括喷淋泵、消防栓泵),电费= W×24×I×30×PE,(元/月); ?③排污泵的电机功率(包括集水井排水泵、污水处理排水泵),电费=W×24×I×30×PE (元/月): ?④维修费(元/月)。 ?F3--配供电系统设备维修费、检测费(元/月)。?F4--建筑、道路维修费(元/月)。?F5--电梯费用的核算: ?①电费=n ×W×24×I×30×PE (元/月),其中n为电梯台数;W为电梯功率;I为电梯使用系数,由于不同类型物业的电梯使用时间和频率不同,会产生差异,一般可通过统计的方法进行估算。居住类物业大致在0.4; ?②维修费(元/月),可分包给电梯专业的维修公司,也可自行维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③年检费(元/月)。?费用项F1~F5 并非固定项目,不同物业项目不一,不能机械套用。以下各项也是如此。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V3V3=∑Fi/S (i=l,2,3,4,5,6)(元/月·平方米)?其中:?Fl--人工费(元/月)。?F2--清洁机械、工具、材料、服装费,按价值和使用年限折算出每月的值(元/月)。?F3--消杀费(元/月)。?F4--化粪池清理费(元/月)。?F5--垃圾清运费(元/月)。?F6--水池(箱)清洁费(元/月)。

水电费明细表模板(带公式)

底数抄表数 实用数 金额(元)底数抄表数实用数 金额228236812.00056455808163119.8050.50132.30542647347#REF!924210004762560.0700.50#REF!32342#REF!188719415439.6900.50#REF!3303366#REF!4303443313095.5500.50#REF!47749215#REF!1144311975532391.0200.50#REF!1431430#REF!74107582172126.4200.50#REF!5425519#REF!69617195234171.9900.50#REF!2983035#REF!477948305137.4850.50#REF!32033010#REF!69737416443325.6050.50#REF!1871947#REF!64336705272199.9200.50#REF!3603688#REF!10201314294216.0900.50#REF!27727708969897010.7350.50 1.23528630721#REF!304731257857.3300.50#REF!1891978#REF!33953538143105.1050.50#REF!2562615#REF!474348369368.3550.50#REF!36938718#REF!41164457341250.6350.50#REF!1631663#REF!1017310395222163.1700.50#REF!3383479#REF!70447463419307.965 0.50 #REF!48349714#REF!77187982264194.0400.50#REF!1085 1116 31#REF!5940 6177 237174.1950.50#REF!合 计 226 #REF! 4905 3605.17510.00 #REF! 1、水:[12907吨(本季总水表吨数)-12631吨(上季度总水表吨数)-(本季度19户水表计数之和)]×1.5÷19=3.948元(每户分摊水费)。 2、电;3605.17元(供电所收费)÷4905(20户电表计数之和)=0.7349元/度。 3、请各户认真核对,若无误,请将款额于2011年元月25日前交本季度主管人。谢谢合作!祝各位春节愉快,万事如意!注:曾垚的用水因2009年第四季度误看,凡今后未超过数和第一次超过153吨时,底数均为153吨。 家属楼水电费明细表 电 费(0.7349元/度)打印费户 名 水 费(1.5元/吨)合计金额 2010年10月28日至2011年元月23日 主管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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