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合同系列分析
印尼Paiton电厂案例文字

印尼Paiton电厂印尼Paiton电厂项目在2002年被《国际项目融资》期刊评为“过去十年中亚太地区10个最差项目”之一。
印尼Paiton电厂是在印尼经济快速增长、电力严重短缺的情况下由印尼政府提出来的。
当时(1991年)有两家联合体表示投标意向,但是印尼政府只与其中的Edison Mission 能源公司所领导的联合体进行协商谈判,并达成兴建Paiton电厂的协议。
在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之前,一切进行的非常顺利。
亚洲金融危机使印尼卢比兑美元的汇率直线下跌,由签约时的2450:1降到约9000:1,最低时达到17000:1.亚洲金融危机发生时,项目正在建设之中。
如果停止该项目,则已经投入的资金将化为泡影。
项目公司只好继续该项目,希望经济复苏,形势好转。
但是,当项目完工投入运行时,印尼国家电力公司无意购买该厂的电能,也无意按购电合同支付电费,因为市场上供过于求。
由于货币贬值,印尼国家电力公司陷入困境,要求包括Paiton能源公司在内的27家电力项目公司重新协商谈判电价。
另外,Paiton电厂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是苏哈托政府授予的,苏哈托之后的新政府指控Paiton能源公司行贿,但项目公司否认行贿指控。
经过两年多的谈判,直到2001年双方才撤销行贿的指控并达成新的安排:电价由原来的递减电价改为水平电价并降至每度电4.9美分,特许经营期由原来的30年延至40年。
1、项目概况印尼Paition电厂项目(也称PaitionⅠ电厂)是印尼第一个用BOO采购策略兴建的电厂。
该厂装有两台67万千瓦的机组,是Paition电力生产基地的第7台和第8台机组。
工程合同造价月25亿美元,包括为整个基地兴建一个娱乐活动中心和汽轮机维修车间,为整个基地扩建取水口和排水渠,为第5台和第6台机组(Paition Ⅲ电厂)兴建开关站,为第3台至第6台机组做初期工地准备工作。
1、投资结构为了兴建Paition电厂,1994年项目公司(Paition能源公司)成立。
海外火力发电厂EPC执行的问题及分析

海外火力发电厂 EPC执行的问题及分析摘要:EPC总承包根据自身的优点及特点成为了现代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方式,本文举例说明近些年我国在海外火力发电厂EPC执行中所遇到问题,对其进行分析,提醒如何在海外项目执行过程中规避风险,为国内企业在投标阶段辨识风险,做出合理的决策提供帮助。
关键词:火力发电海外EPC总承包规避风险随着一带一路,我国企业参与的海外EPC总承包项目越来越多,做好海外项目EPC总承包的风险控制对于企业更好的实施并顺利交付项目尤为重要,承包商在合同签订前及执行阶段要特别重视合同有关风险条款,项目实施成本风险,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指定货币贬值而引起亏损,项目工期延误造成成本费用增加的风险,性能考核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保证值,项目无法按时交付被罚款的风险,政治风险及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引起的风险叠加,应该加强对国外EPC总承包项目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更重要的是通过科学的、规范的总承包管理流程来控制项目的执行风险,笔者根据近些年来所在公司承接的海外火力发电厂EPC项目实际执行体会,谈谈国外EPC项目的风险及规避。
示例一:TJB项目又名TANGJUN JIATI B,该项目坐落于风景优美的印度尼西亚中爪哇群岛,哲帕拉县,距离三宝垄60多公里,属于典型的海边电厂,5&6号机组属于该项目的三期扩建,一二期为4台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均已经运行十多年,5&6号机组属于典型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也是印尼的第一台百万机组,该项目由日本的住友财团和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共同出资组建,其中后期运行交由共同成立的运维公司BJP来运行,其中EPC总共由四方EPC总承包商共同完成,LOT1为日本三菱公司,提供锅炉岛的供货及施工安装,LOT2为日本东芝公司,提供汽轮机及发电机的供货及施工安装,LOT3为美国的博莱克威奇国际工程公司,提供BOP部分的设计,供货及施工,包括输煤系统,化水系统,循环水系统,启动锅炉系统,除灰系统及海水脱硫系统,LOT4为日本三井集团,提供土建的施工。
卖方出口信贷印尼电源项目业主与EPC承包商之间的信用结构实证探析

62 | 浙江电力行业2019年优秀管理论文集F优秀管理论文集 财务管理Excellent management papers & Financial Management卖方出口信贷印尼电源项目业主与EPC 承包商之间的信用结构实证探析文/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吴乐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力缺口较为严重,一些国家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电力项目投资,优惠政策在投资方与电力收购方(一般为国家电力公司)为主体签订的PPA 协议中体现,比如限定最低发电小时数、“照付不议”原则等。
虽然PPA 协议中有较多优惠政策,但是以电价竞标投资方,最终中标方不一定是具备较强融资能力的企业,很多小型电厂的中标方反而是当地私营企业。
投资方为私营企业,多数实力并不是很强,没有能力或者也根本没有意愿为项目提供融资上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而当地金融机构基于项目技术、建设能力、运营能力及管理能力方面的担忧,在项目没有正式运营前,开展评估、评审、融资授信等工作都非常谨慎,可能导致融资不能落地,无法开展项目。
卖方出口信贷项目信用结构的建立当前,在“一带一路”战略号召下,有实力的国内企业正在加快“走出去”,有的具备融资能力,且具备电站建设、管理、运营等能力。
笔者所在公司是央企所属子企业,近年承接了一个卖方出口信贷工程,3年建设期+8年还款期,建设期没有预付款;该电站为扩建工程,建设两台燃煤汽轮发电机组。
本项目由印尼两家私营企业联合体作为投资方,项目建成后作为独立发电商运营30年后移交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LN)。
两家私营企业都处于业务扩张期,没有足够能力为该项目提供融资担保,转而采取EPC+F 的模式寻找承包商。
要求承包商具有较强的筹融资能力,体量上完全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且具备电站建设、管理、运营等能力。
笔者所在公司与业主方经过多轮反复谈判,认为能够落地的反担保措施是否充分是本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
最终,业主提供的反担保如下——业主以燃煤电厂项目全部资产和权益抵押,包括项目土地及其固着物、项目固定资产;项目购售电PPA 协议项下权益质押及业主运营收入账户监管;业主项目公司100%股权质押;运营期内,项目运营保险权益让渡;项目EPC 合同额20%的SBLC(电站取得COD 证书后三个月内无条件支付的银行远期信用证(SBLC))。
印尼电厂——BOT 项目融资

项目的主要优点
2.项目公司出资比例高,吸引了银行和金融 机构的投资
项目公司的股权和次级债权投资占项目成本的27%以上。 项目公司的投资不但能解决初期所需资金,而且是吸引 债权投资的关键。高额股权和次级债权投资不但降低债 权投资人的风险,而且显示项目公司要把项目进行到底 的决心,因为次级债权投资是在债权投资之后偿还,而 股权投资是最后偿还,当项目遇到困难时,项目公司不 会轻易中止项目而退出。此外,当项目经济表现不佳时, 因为偿还债务在先,支付股息在后,这些资金起着缓冲 作用。
因此,应避免建造非生产性设施。避免下面 的错误观念:认为只要与政府或公用事业公 司签订的购买合同中的电费能保证回收投资 并获得一定的利润,让逢什么就建什么,甚 至认为合同额越大越好。然而,这种观念偏 离了项目的内在经济规律,建造非生产性设 施只增加单位投资成本但不增加生产能力, 要收回投资只能提高收费水平。
实际市场需求比购买保证更重要,长期需求 比短期需求重要。如果没有市场需求或市场 需求不足,项目会陷入困境;如果立项时有 需求而运行时需求不足,项目同样会陷入困 境。因此,应认真评估产品服务的市场需求, 确定市场对该项目的短期和长期需求并在协 议中包括适当的控制措施,确保整个特许期 内都有市场需求。
总结
Paiton电厂项目案例分析显示,项目公司应有拄术力量强大 和资会雄厚的联合集团做后盾。这样的联合集团不但是赢得 特许经营权的关键,而且是获得项目资金的关键。项目公司 的资金投人和所承担的风险将决定项目融资是否成功,多些 资金授八和少担些风险有利于吸引贷款.减少债权投资人的 风险也是获得项目资金的关键之一。政府直控制好供求平衡 市场对项目产品的需求比购买担保更重要,购买协议中应包 括适当的控制措施保证产品的长期需求。在电费设计时,应 注意社会政治因素对电价调节机制的影响,预测极端事件井 把它排除在收费调节机制之外。尽量降低单位成本(整个项 目生命周期成本),避免建造非生产陛设施。注意“高风险 高网报”风险管理策略的不利因素,避免该风险管理策略用 于某些风险.特别是用于协议投标过程。
南加里曼丹 印尼)ASAM-ASAM 发电厂

南加里曼丹(印尼)ASAM-ASAM 发电厂 3×65MW 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平均温度: 2)大气压力: 3)相对湿度 最小湿度: 最大湿度: 月平均湿度: 4) 降雨量 地点 单位 : mm
28.5℃ 1013mbar
70% 91% 80%
BMG 气象监测站 十 一 月 十 二 月
3
最大 42 25 40 41 6
典型
35 18 35 25 5
南加里曼丹(印尼)ASAM-ASAM 发电厂 3×65MW 燃煤机组扩建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热量 (% ar): 高位发热量 (Kcal/kg ) 元素分析 (% daf): C H N S O D.T (变形温度) S.T 软化温度) H.T (球化) F.T (融化温度) 灰的分析(%): SiO2 Al2O3 Fe2O3 TiO2 MN3O4 CaO MgO Na2O K2O P2O5 SO3 结焦系数 哈氏可磨系数(HGI) 3.3 煤炭运输
根据 PLN 的要求, 本期工程的发电机出线电压仍采用 6300V,经 150KV 升压站后介 入 PLN 的电网。 电力系统的研究不属于本报告的范围,因此不再赘述。 3 3.1 燃料供应 煤源 本工程所处的加里曼丹岛富产煤炭,本工程煤源由业主负责 3.2 煤质分析 描述 工业分析 (% ar): 全水分 内水分 挥发分 固定碳 灰分 范围 最小 25 13.8 27.9 23 3.3
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
1. 1.1 1.2 1.3 1.4 2. 2.1 2.2 3. 3.1 3.2 3.3 3.4 4. 4.1 4.2 4.3 4.4 4.5 4.6 5. 5.1 5.2 5.3 5.4 5.5 概 述 编制依据 工程概况 研究范围
2017年印尼电网行业分析报告

2017年印尼电网行业分析报告2017年9月目录一、印尼:化石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大国 (5)1、化石能源大国 (5)2、可再生能源大国 (6)二、发电:能源禀赋高→电源端建设空间大 (8)1、能源禀赋带来充足的电源端建设空间 (8)(1)一次能源禀赋决定印尼以火电装机为主 (8)(2)印尼经济增长势头良好,电力需求快速上升 (9)(3)印尼电源端建设空间充足 (10)(4)印尼装机容量和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存在提升空间 (11)2、发电端寡头格局逐渐放开 (11)(1)印尼发电市场由国家电力公司PLN主导 (11)(2)印尼发电市场逐渐市场化 (12)3、中国企业积极参与电源端 (14)(1)中国企业深耕印尼电站建设市场,寻求更多合作机会 (14)(2)新能源领域有望成为中印尼未来能源合作主攻方向 (15)三、输变电:群岛形成分布式电网 (16)1、群岛地形决定电网分布式 (16)(1)印尼拥有17000个岛屿,电网互联程度较低 (16)(2)印尼电网呈现分布式结构 (17)2、电网跨度小、线损率低 (18)(1)印尼电网长度较短,区域跨度不大 (18)(2)印尼输电网建设速度加快 (19)(3)高压线路是印尼电网建设主力 (20)(4)印尼整体输配电线损率低 (21)3、印尼电网逐渐市场化 (22)(1)印尼输变电投资仍有超过1500亿元电网投资需要引入外资 (22)(2)印尼政府支持私营企业参与电网建设 (23)(3)中国公司在印尼较多参与设备端EPC项目 (23)四、配网:分布式电网催生配网建设需求 (24)1、印尼群岛地形催生微电网需求 (24)(1)印尼实施“村村通电“计划保障农村电力供应 (24)(2)农村电气化项目的展开促进印尼微电网市场发展 (25)2、印尼将增建中低压配电线路 (26)(1)印尼15-20kv配电网建设总体水平较低 (26)3、印尼是我国电表的主要出口市场 (27)(1)印尼是东南亚电表最大市场 (27)(2)印尼是中国电表的主要出口市场 (28)五、储能:印尼储能行业尚未导入 (29)1、人均收入低导致亏本售电 (29)(1)印尼亏本售电,电网公司依赖政府补贴 (29)(2)印尼电价存在与中国类似的交叉补贴 (30)2、印尼峰谷电价尚未实施 (31)3、印尼电池储能对外依赖较大 (32)印尼是化石r能源大国与可再生能源大国。
电力企业涉外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电力企业涉外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合同设计较为简单,存在模板化现象。
2.外贸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术语和语言难以理解。
3.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存在着语言和文化方面的误解。
4.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质量、价格、交付等方面纠纷。
5.部分企业对法律法规及国际商务规则了解不足,合同签订及履行存
在风险。
对策:
1.根据市场需求,设计个性化合同模板,增加合同的专业性与严谨性。
2.加强外语技能的培训,合同中使用的术语要简明易懂,符合外商的
习惯和惯例。
3.建立本土化、国际化的团队,充分了解外商文化及商务约定,以避
免文化误解。
4.预防性措施,充分考虑市场和对方的条件,进行多方面考察并确定
承诺及权利义务,做到防患于未然。
5.提高法律意识,充分了解国际商务规则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确保合
同的合法性,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75kV瓷柱式SF6断路器采购合同——印尼电厂

合同编号:XXXX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SUMSEL(苏姆赛尔)-52×150MW坑口燃煤电厂项目275KV瓷柱式SF6断路器采购合同需方: 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供方:XXXX(杭州)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签约时间:2013年12月31日签约地点:北京目录合同协议书 (4)1 主合同概况 (4)2 本合同标的 (4)4 标准及语言 (5)5 合同价格 (5)6 合同文件的构成和优先顺序 (5)7 适用法律 (6)8 合同生效 (6)合同条件 (8)1 总则 (8)2 合同标的 (12)3 合同价格 (14)4 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14)5 包装及运输 (17)6 交货 (21)7 保函 (26)8 质量控制与检验 (27)9 技术服务 (32)10 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保证试验及验收 (35)11 保险与商品检验 (37)12 保证与索赔 (38)1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41)14 合同的变更和修改、中止和终止 (42)15 生产进度计划/报告 (44)16 暂停 (44)17 缺陷保证 (45)18 所有权 (45)220 知识产权及保密 (47)21 合同争议的解决 (48)22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48)23 合同附件 (49)3合同协议书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需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主要营业地位于XXXX电工大厦,已和印尼PT DSSP POWER SUMSEL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订EPC总承包合同,拟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苏门答腊岛建一座2×150MW(净出力)坑口燃煤电厂。
XXXX(杭州)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称供方),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主要营业地位于XXXX号路,经考察具有合格的供应或生产、制造本合同设备/材料的资质,由需方确定作为本项目的设备供货商。
供需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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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合同系列分析
印尼国家电力公司,PT PLN,在印尼既担当了政府对电力项目的审批职能,也承担了电力建设的企业职能,它既具有相当于中国的电网的买电和输配电职能,又具有相当于中国五大发电集团的电力项目建设,拥有和运营维护的职能。
因此,要进入印尼电力市场,PLN 是无法绕开的巨头,充分研究理解其出台的政策规章,以及各种合同文本则是确保能在印尼电力市场能够立足的前提。
根据参与印尼电力项目的多年经验,我在此试图对最重要的几个PLN电力合同文本中的关键问题进行分析和阐释,算是对多年积累的一定沉淀。
系列1:印尼国家电力公司购电协议中的电价构成以及风险点
1.基本电价构成
购电协议中的电价通常在附件G(APPENDIX G)中规定,一个标准的购电协议中的电价包含两个大部分,其下又各分为两个小部分:
1)容量电价部分-包含A部分出力回报,B部分固定运营维护成本
2)电量电价部分-包含C部分燃料费用,D部分可变运营维护成本
1.1A部分出力回报。
本部分电价主要是考虑资本回报,其价格是跟机组的保证出力值和实际出力值挂钩,举例说,一个300MW的机组,其机组理论出力为300MWh/hr, 一年365天共计8760小时,考虑机组大小修以及其他运行维护管理的少出力时间,设定一个保证出力值百分比为84%,则机组的一年的保证出力值为300MWh/hr*8760*84%=2,207,520MWh.
而实际出力值在一个标准的购电协议中包括了1)根据在机组测量段实际测量的发电量;2)因为PLN的原因没有实际发出的电量( Dispatch credit)。
这里第2)个因素的考虑,充分反映了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的购电协议是采用了国际通用的TAKE or Pay 原则的,也就是说无论买电方是否实际用电,只要是因为买电方的原因卖电方不能按计划卖电的,买电方也应该支付。
第一种情况:实际出力值由少于保证出力值(既实际出力值百分比低于保证出力百分比84%,在此假设为82%)
这时候的A部分电价=按照实际出力值应得的实际电价(以下简称实际发电电价)-因为没有达到保证出力值而受到的惩罚(以下简称少出力的惩罚)。
计算公式为:实际发电电价=A部分单位电价(由购电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的确定价格)*可靠净出力(在机组投入商业运行前的可靠性试验中测试出的值)*实际出力百分比82%
因为没有达到保证出力值而受到的惩罚= A部分电价单位*可靠净出力*84%*
(84%-82%)
第二种情况:实际出力值大于保证出力值(既保证出力值百分比高于84%),在此假设为86% 。
这时候的A部分电价=可靠净出力*{A部分单位电价*84%+50%的A部分单位电价*(86%-84%)}
由此可见,在实际出力值大于保证出力值得时候,多出的部分获得的出力回报电价为正常电价的50%。
此处50%的百分比为PLN通常所采用的值,但是也不排除根据不同情况,卖电方与PLN谈判确定其他更高或更低的百分比。
由于本部分电价是保证卖电方资本回报率的主要因素,这部分的电价谈判尤其重要。
另外由于印尼电网和电力调度的不稳定性和比较落后的基础建设造成的电力接入设施的故障率较高,take or pay条款是否在购电合同中清晰和明确对卖电方来说是本部分重要风险点。
1.2 B部分固定运营维护费用
这部分电价主要是考虑机组商业运行后的大小修等固定运行维护成本的补偿。
根据实际出力值与保证出力值的大小关系(见上文分析),分成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实际出力值小于保证出力值(假设实际出力百分比为82%)
这时候B部分的电价=B部分单位电价(购电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的确定价格)*可靠净出力值*实际出力百分比82%
第二种情况:实际出力值大于保证出力值(假设保证出力百分比为84%,实际出力百分比为86%)
这时候B部分的电价=B部分单位电价*84%+ 50%B部分单位电价*(86%-84%)
同样,可以看到当时实际出力值大于保证出力值时,对多出部分的固定运行维护费用补偿也为B部分正常电价的50%。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B部分单位电价都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分成当地货币和外币两部分,这时候B部分的单位电价则为两种货币单位电价之和。
这时候需要注意外币部分电价是固定外币币值,还是按照一定机制的浮动外币币值,其中可能发生的汇率风险将由卖电方还是买电方承担。
1.3 C部分燃料费用
这部分电价考虑的是发电燃料费用的补偿,在燃煤电厂中,基本就是煤价的补偿。
C部分电价=买方实际接收电量(从电量测量仪器上显示的读数)*C部分单位电价(见下面详细讨论)* (平均权重热耗/规定热耗)
其中规定热耗为双方在购电协议中直接约定的热耗值,而平均权重热耗则需要复杂的计算,因为考虑到实际运营的时候各个时期的机组出力值不一样,相应的热耗值也就不一样,其中有卖电方自己的原因,也有买电方调度的原因或者其他原因,于是买卖双方在购电协议中详细约定从50% 出力值到100% 出力值时相应的热耗值。
在实际计算中,会根据发生时段的实际出力值选取对应的热耗值,再将该热耗值加权平均,得到的值即为平均权重热耗。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在C部分电价计算中,由于买方调度原因而没有实际发电部分,不予计算燃料补偿。
这与A部分中,take or pay 的原则不一样。
这反映了整个购电协议电价结构的原则:只有A部分为投资回报的考虑,而其他部分则是实际发生费用的补偿。
下面我们再来详细讨论C部分单位电价的定价,其定价公式为:C部分单位电价=规定热耗*(1/购电协议中约定的煤的最高热值)*现行煤价
其中现行煤价是指买方双方与煤供应商确定的供煤价格,而该供煤价格是市场价格的体现,因此这部分定价原则体现了购电协议又一重大原则:燃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由买方承担的原则,也就是业内所说的passing through原则。
购电协议通常会在附件S(APPENDIX
S)详细说明现行煤价的定价机制,其基本机制为:
1)煤供应商由卖电方招标产生;
2)买电方也就是PLN全程参与招标过程,最终定标价格需要得到PLN批准。
3)在供煤合同有效期届止前的一定时间内,卖电方和PLN与供应方谈判确定新一轮供煤协议的煤价,如与该供应方谈判失败,应启动新一轮的招标。
4)如其中煤价PLN不同意,PLN可以短期内为卖电方供煤,直至下一次招标结束。
Passing through 原则可谓是购电协议中对卖电方利益最有力的保护性原则,目前签订的PLN购电协议中,大部分都采纳此原则,除在一些坑口电站项目,也就是卖电方自己拥有自备煤矿的项目中,由于煤价受市场影响较小,PLN通常在购电协议中将煤价固定。
但是在一些私人购电项目中,通常买电方不愿意承担煤价市场波动风险,因此他们的购电协议范本中会摒弃此原则,需要予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