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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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2006)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第三条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第六条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二十三条
在 资产 负债表 日 , 当 应 靠估计 的 , 当分 别下列情 况处理 : 应
( )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 同 收 一 合 合
按照合同总收入乘 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
计 期间累计 已确认 收入后 的金额 ,确认 为 入 根 据 能够 收 回 的实 际合 同 成本 予 以确 当期合同收入 ; 同时, 按照合 同预计 总成本 认 ,台 同成 本 在其 发 生 的当 期确 认 为合 乘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计 期间累计 已确 同费 用。 认费用后的金额 , 确认 为当期合 同费用 。 应当按照实际合 同总收入扣 除以前会计期
( ) 二 不存 在相 关递 延 收益 的 , 直接 计 入 当期损益 。
第三章 披露
得的、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 方式形成长 期资 照公允价 值计量 ;公 允价值不能 可靠取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是指 除与资
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笛
当确认 为递延收 益 .并在相 关资产 使用寿
费 用 。 用《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适 企 1号——
第一条 为 了规范 借款 费用 的确认 、 借款 费用包括借款 利息 、折价 或者溢 租 赁 》 。 计量和相 关信息 的披 鼹 , 根据《 企业会计 准 价 的摊销 、辅助费用 以及 因外 币借 款而发
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第九条 已确认 的政府补助 需要返 还
第 一条
为了规 范政 府补 助的 确认 、
计量和相 关信 息的披露 。 据《 根 企业会计 准 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 第二条 政府补助 ,是指企 业从政 府
政府补助 同时满足下 列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有关信息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差不多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有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第三条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截了当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按照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通过相当长时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差不多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二)借款费用差不多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差不多开始。
第六条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临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样借款的,企业应当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样借款的资本化率,运算确定一样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应当按照一样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运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会计处理的基本要求
企业在记录和报告借款费用时需要遵循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等基本 要求,确保准确反映交易实质和经济事项。
分类与计量
根据借款费用的性质和计量方法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利息支出、费用支出、 公允价值变动和除权事项等不同类别。
会计分录
根据借款费用的分类和计量方法,企业需要按照准则规定的会计分录格式记 录借款费用的发生和变动。
资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和摊销
在准则规定的条件下,部分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为长期资产,然后通过摊销方式进行核算和处理。
相关政策和规定
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和报告,准则提供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包 括披露要求、测算方法和风险资本计算等。
实施和应用注意事项
企业在实施和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时,需要充分了解准则规定的细节,并遵循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
欢迎参加《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讲解。我们将深入研究借款费用 的定义、范围、会计处理要求、分类与计量、会计分录、资产化和摊销、相 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准则的实施和应用注意事项。
定义和范围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银行贷款利息、手续费、担保费用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2006年2月,我国在2001年8月首次发布了《准则-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以下简称新准则)。
新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明确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存货等。
现在本人就新准则的理解与阐述如下:一、新准则的主要1、借款费用的概念: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着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借款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确认计量借款费用时,是否为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是一个重要的条件。
符合资本化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等资产。
资本化期间,是指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着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1)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借款费用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能开始资本化:毕业论文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区别情况进行会计处理:①如果该借款费用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然后在开始生产当月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②如果该借款费用属于在生产经营期间、为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应当根据其发生额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17号准则—借款费用 及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第三条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第六条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浅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理解与分析

( )每一会计期 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 : 一
每一会计期 间利 息的资本化金额 =至当期 末止购建或
资本化 的金额进行 了单独规定 { 具体规 定见 公式 { ) a 和公 生产固定资产 、 资性房地产 或存货的 累计支 出加权平均 投
式 {) 。 b)
数 X资本化率
( 四)计 算借 款费用扣除项 目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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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对 企业会计准则第 借款 费用 的理解 与分
中国石化集 团管道储运公 司 张 小玉 张华德
2 0 年 2 . 国在 20 年 8 06 月 我 0 1 月首次发布的 《 企业会 为费用 .计入 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借款费用 .应 当区别情 计准则 一借款费用》( 以下简称旧准则 ) 的基础上 . 发布 了 况进 行会 计处理 :①如果该借款 费用在筹建期 间发生的 . 《 业会计 准则第 1号—— 借款 费用》( 企 7 以下简称新准则 ) 。 应 当根据其发 生额 先计入 长期待摊 费用 . 后再开始 生产 然
目, 些变化 都会 增加企业的资产价 值 . 这 减少 当期财务费 用 .进而增加当期利润 。 其对企业财务大 了 二
资产而 专门借入 的款 项。 新准 则第六条 对于借 款的范 围说 明不仅 包括专 门借 款 ,而且包括一般借款。
旧准则第三条定义中指 出: 门借款是指 为购建 固定 的影响不得进行追溯调整 。 专
息债务形式发生 的支出。②借款费用 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 生 的 支 出 。
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须的购建或者
生 产 活 动 已经 开 始 。
新准则第四条指 出: 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 是指需要 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教学思考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教学思考作者:杨艳艳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年第03期[摘要] 在会计专业教学过程中,“借款费用”的内容被纳入到本科教学过程中,而在全国会计师统一考试和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中,“借款费用”都是会计考试科目要求的内容之一。
本文从明确相关的基本概念入手,深入分析了各项借款费用的经济实质,进而将4种借款费用划分为两类,在此基础上归纳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最后举例说明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问题。
[关键词] 借款费用;专门借款;一般借款;辅助费用[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03- 0104- 03《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解决的是长久以来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还是“费用化”的理论之争,如何确切地计算出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是本准则的核心内容。
但是准则关于借款费用范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等概念的界定使学习者深感困惑,很难看清“借款费用”的本质,加之不同类别的借款、不同类别的借款费用之间“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因此该部分内容被视为教学过程中的难点内容,因此理清教学思路对“教”与“学”的双方都是极为必要的。
1 明确基本概念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围绕这一规定,准则进一步具体明确了借款的范围、借款费用的范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暂停资本化的时间及终止资本化的时点等。
简单来说,准则明确了“哪些借款”的“哪些费用”,该借款用于“哪些资产”在“哪段时间”的费用可以资本化。
借款费用的具体内容见表1。
直观上看,应该是企业为购建或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存货而占有了专门借款或者一般借款,在资本化期间,与借款相关的利息费用、溢折价摊销、辅助借款费用及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应该予以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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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明确了借款费用的计量和处理方法。
根据该准则,借款费用应当及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或将其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具体
来说,当企业借款所涉及的现金流量未变现时,相关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
当企业借款所涉及的现金流量已变现或准备变现时,相关费用应确认为资
产的组成部分,按照实现过程进行摊销。
在确认借款费用时,企业应当遵守以下原则:
1.借款费用的计量应基于实际发生费用的金额。
这包括与借款活动相
关的各项手续费、中介费、担保费等。
企业应该尽量准确地确定这些费用
的金额,并在贷款获得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或将其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2.投资性物业的借款费用应确认为资产的组成部分,并按照实现过程
进行摊销。
投资性物业是指企业用于出租、增值或经营目的而持有的物业。
企业在取得这类物业的借款时,应将与借款直接相关的费用确认为资产的
组成部分,并按照实际的使用期限进行摊销。
3.其他借款的费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确认方式。
除了投资性物业外,企业在借款时可能还涉及其他类别的费用,如建设性借款、企业并购、资产置换等。
对于这些费用的确认方式应遵循相关规定,并符合正常会计
处理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的规定,借款费用应当在贷款获得时及时
确认,但可以选择将其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这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借款
所涉及的费用,并能更好地评估借款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同时,准确
确认借款费用也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计量和处理借款费用时应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借款活动和费用结构,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的计量和处理。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对于借款费用的计量和处理提供了详细
的规定。
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应当按照准则要求来确定相关费用的金额,并
在贷款获得时及时确认或分摊为多个会计期间。
这样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借
款所涉及的费用,并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同时,企业在计量
和处理借款费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并遵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