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11.28•【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14届第33号•【施行日期】2024.11.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5年1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24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等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海洋功能区划第三章海域使用权的取得第四章海域使用与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管辖海域内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以及对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军事用海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陆海统筹,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开发、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环境的原则,优化海洋开发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规范海洋开发秩序,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将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自治区管辖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沿海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海域使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沿海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海岸带综合管理制度,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海岸带的保护与开发,合理控制海岸带空间、资源的开发强度和时序,开展海岸整治与修复,严格控制海岸线截弯取直,确保自然岸线保有率。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精简版(图)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精简版优化开发区域——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一、环渤海地区(一)京津冀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和河北省的部分地区。
该区域的功能定位是: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全国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我国北方的经济中心。
(二)辽中南地区包括辽宁省中南部的部分地区该区域的功能定位是:全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和新型原材料基地,重要的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辐射带动东北地区发展的龙头。
(三)山东半岛地区。
包括山东省胶东半岛和黄河三角洲的部分地区。
区域的功能定位是: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蓝色经济区。
二、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和江苏省、浙江省的部分地区该区域的功能定位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世界级大城市群,全国科技创新与技术研发基地,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辐射带动长江流域发展的龙头,综合实力最强的三大区域之一。
——优化提升上海核心城市的功能,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国际大都市,——提升南京、杭州的长江三角洲两翼中心城市功能。
建设国际休闲旅游城市,文化中心、科技创新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
——优化提升沪宁沪杭发展带的整体水平,建设沪宁高新技术产业带调整太湖周边地区产业布局,建设旅游休闲基地。
——强化宁波、苏州、无锡综合服务和辐射带动能力。
宁波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南翼的经济中心和国际港口城市——增强常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湖州、嘉兴、绍兴、台州、舟山等城市的集聚能力,加强城市互补,提高竞争力。
——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农业、都市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完善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等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化的农产品物流基地。
——加强沿江、太湖、杭州湾等地区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长江口、杭州湾陆源污染物排江排海和太湖地区污染物入湖,加强海洋、河口和山体生态修复,构建以长江、钱塘江、太湖、京杭大运河、宜溧山区、天目山—四明山以及沿海生态廊道为主体的生态格局。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高分题库附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除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禁止在()内进行狩猎活动。
A.自然保护区核心区B.自然保护区缓冲区C.自然保护区实验区D.自然保护区所有区域【答案】 D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市、县人民政府C.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国务院【答案】 A3、据《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以上。
A.30%B.50%C.60%D.80%【答案】 B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夜间可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区域是()。
A.医院和疗养区B.城市商业区C.城市文教科研区D.居民住宅区【答案】 B5、2018-22、某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0 年通过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于2016 年方决定开工建设该建设项目供水方案发生重变动,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已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关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应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B.应当重新报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C.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核D.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晌评价文件应当报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重新审核【答案】 C6、根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措施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建设B.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C.严格控制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D.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措施,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答案】 C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是()。
《海洋权益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区域发展战略PPT课件(第2课时)

活 动2
【思考题】
1. 我国对于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主要有哪 些? 2. 解决南海争议问题,我国的立场和主张是什么? 3. 分析南海对于我国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意义。
问题: 1. 我国对于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主要有哪些?
答案: 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包括:中国对 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 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 领海和毗连区;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 大陆架;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
中国拿下了世界造船业半数订单 居全球第一
2020年由于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新船成交量同比萎缩了51%,但全球权威航 运造船机构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船舶工业的新接单量保持领先,2020年一到九 月份,我国造船新接订单量占世界市场份额的58.3%,船厂手中的订单也占到全球 份额的48.3%。
——推动海洋经济发展
作业布置
1.以思维导图的形式,总结我国建设 海洋强国战略布局的具体措施。 2.通过网络、报刊书籍等方式查阅相 关资料,交流我国新时期建设海洋强 国的发展战略。
2019湘教版
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布局
世界第一大深海养殖渔场“海峡Ⅰ号” 投设成功
2020年5月13日6时许,在三艘6000马力的全回转拖轮缓缓牵引下,江苏润兴船务
有限公司负责投设的“海峡Ⅰ号”海上牧场,安全离开已下潜至适拖状态的50000吨
级“海洋石油278”半潜驳,往预定海域位置拖带航行。该项目总投资1亿多元,属
问题:1.为什么要坚持陆海统筹建设?
答案: 海陆统筹是随着陆地资源的衰竭、生态环境的恶化,人类对海洋资源价值的 发现、海洋科技的进步、海洋经济地位的提高而诞生的,是人类社会经济发 展的必然结果。 第一,我国的自然地理环境要求我们必须进行海陆统筹。 第二,人口趋海移动趋势加速要求我国必须进行海陆统筹。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全 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 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和 区域生态安全,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 35 号) 《 国 务 院 关 于 印 发 全 国 主 体 功 能 区 规 划 的 通 知 》( 国 发 〔2010〕46 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 号) 《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中国科 学院公告 2008 年第 35 号) 《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 号)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 年)(》环 发〔2010〕106 号) 《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
生态安全:指在国家或区域尺度上,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功 能完善、格局稳定,并能够为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提供 生态服务的状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4 生态保护红线概念、特征与管控要求
4.1 概念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 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 底线。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对于维护 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 有重要作用。 4.2 基本特征 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的概念,其属性特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生态保护的关键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是维系国家和区 域生态安全的底线,是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生态区 域。 (2)空间不可替代性:生态保护红线具有显著的区域特定 性,其保护对象和空间边界相对固定。 (3)经济社会支撑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最终目标是在
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指标体系研究

21 0 2年
第 1 期
2月
地域研究与开发
AREAL RES EARCH AND DEVELOPM ENT
V0 _ No. l 31 1 F b. 2 2 e 01
海 洋 主体 功 能 区划 指标 体 系研 究
徐 丛春
( 国家海洋信息 中心 , 天津 3 07 ) 0 11
问题进行 了探讨。研究结果表 明 , 根据不 同海洋空间的特性设置海洋主体功 能区划指标体 系, 于海洋空 间区划具 对
有较 强 的适 用性 。 关 键 词 :海 洋 ; 体 功 能 区 ; 标 体 系 ; 主 指 区划
中图分类号 :P4 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 —3 3 2 1 ) 1 0 1 —4 0 3 2 6 (0 2 0 —0 0 0
洋的特性 , 构建一套科学 、 完善 的指标体系 , 将成为划分 的海域 。按照开发方式分 , 海洋主体功能区分为海洋优 海洋主体功能 区的重要 内容 , 是海洋 主体功能区划成 化开发区域 、 洋重点开发 区域 、 也 海 海洋 限制开发 区域和 功与否 的关键所在 。目前 , 有关 主体功能 区划指标体 系 海 洋禁 止 开发 区 域 4类 ( 1 。 表 )
的划分依 据和评 判标准 , 对于科 学划 分海 洋主体 功能 区、 统筹安排海洋开发时序 、 宏观调控海洋开发秩序 , 具
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主体功能区开发 的区域 政策、 效评价 和考核体 系, 绩 从
而增强国家对海洋开发空间调控的有效性 。
1 22 空间约束性 。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是强化对海洋 ..
基金项 目:国家海洋局 9 8专项资助项 目(0 0 9 8—0 0 0 ) 2— 6— 3 作者简介 :徐丛春( 90一), , 18 女 辽宁省营 口市人 , 副研究员 , 硕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节选)第二节战略任务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确保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出发,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着力构建我国国土空间的“三大战略格局”。
——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
构建以陆桥通道(27)、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国家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为主要支撑,以轴线上其他城市化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城市化战略格局。
推进环渤海、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优化开发,形成3个特大城市群;推进哈长、江淮、海峡西岸、中原、长江中游、北部湾、成渝、关中—天水等地区的重点开发,形成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的城市群。
(图8 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
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以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农业战略格局。
东北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专用玉米、大豆和畜产品产业带;黄淮海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优质棉花、专用玉米、大豆和畜产品产业带;长江流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优质专用小麦、优质棉花、油菜、畜产品和水产品产业带;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和专用玉米产业带;河套灌区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带;华南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甘蔗和水产品产业带;甘肃新疆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专用小麦和优质棉花产业带。
(图9 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构建“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要重点保护好多样、独特的生态系统,发挥涵养大江大河水源和调节气候的作用;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要重点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和天然植被保护,发挥保障长江、黄河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的作用;东北森林带,要重点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发挥东北平原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北方防沙带,要重点加强防护林建设、草原保护和防风固沙,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沙化土地实行封禁保护,发挥“三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南方丘陵山地带,要重点加强植被修复和水土流失防治,发挥华南和西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的作用。
主体功能区域划分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就是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确定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2011年6月初,《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式发布。
根据功能区划分标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由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组成,分国家和省级两个层次编制。
主要包括环渤海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珠江三角洲地区等3大区域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包括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黔中地区、藏中南地区、关中——天水地区、兰州——西宁地区、宁夏沿黄经济区、天山北坡地区等18个区域。
为什么要这样划分?这样划分的一个依据是什么?取决于交通,矿产资源,自然资源。
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首先要对国土空间进行客观分析评价。
科学确定指标体系,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等空间分析技术和手段,对全国或本地区的所有国土空间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作为确定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
分析评价采用全国统一的指标体系,统筹考虑以下因素:一是资源环境承载能力。
即在自然生态环境不受危害并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特定区域的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所能承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
主要包括:水、土地等资源的丰裕程度,水和大气等的环境容量,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等的生态敏感性,生物多样性和水源涵养等的生态重要性,地质、地震、气候、风暴潮等自然灾害频发程度等。
二是现有开发密度。
主要指特定区域工业化、城镇化的程度,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开发强度等。
三是发展潜力。
即基于一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特定区域的潜在发展能力,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科技教育水平、区位条件、历史和民族等地缘因素,以及国家和和地区的战略取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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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际在线消息: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本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规划范围为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通知全文如下: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5年8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是国家战略资源的重要基地。
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于实施海洋强国战略、扩大对外开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形成海洋主体功能区布局的基本依据,是海洋空间开发的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规划范围为我国内水和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及其他管辖海域(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一、规划背景(一)海洋自然状况。
自然地理。
我国由北向南依次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拥有大陆岸线1.8万多公里,有辽东、山东、雷州三个半岛,渤海、琼州、台湾三个海峡,以及17条主要入海河流和众多港湾;拥有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7300多个,其中有居民海岛400多个,总体呈无人岛多、有人岛少,近岸岛多、远岸岛少,南方岛多、北方岛少的特点。
我国海岛生物种类繁多,具有相对独立的生态系统和特殊生境。
自然资源。
我国拥有海洋生物2万多种,其中海洋鱼类3000多种;海洋石油和天然气资源量分别约240亿吨和16万亿立方米,滨海砂矿资源储量超过30亿吨,海洋可再生能源理论蕴藏量6.3亿千瓦,自然深水岸线400多公里,深水港址60多处,滩涂面积3.8万平方公里。
自然环境。
我国海域自北向南纵跨温带、亚热带和热带三个气候带,南北温差冬季约为30℃,夏季约为4℃;年降水量500—3000毫米。
我国海域季风特征显著,热带气旋影响大。
海水表层水温年均11℃—27℃,渤海和黄海北部沿岸冬季海面有结冰。
沿海潮汐类型复杂,潮差变化显著。
近岸海域潮流状况复杂多变。
生态系统。
我国拥有世界海洋大部分生态系统类型,包括入海河口、滨海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浅海生态系统以及岛屿生态系统,具有各异的环境特征和生物群落。
自然灾害。
我国海洋灾害种类多,包括海啸、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绿潮,以及海平面上升、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咸潮入侵等。
2011年以来,我国共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冰等海洋灾害470多次,平均每年有7个热带气旋登陆,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亿元。
(二)问题和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阶段。
随着用海规模扩大和用海强度提高,在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海洋空间需求的同时,保障海洋空间安全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1开发方式粗放。
海洋产业以资源开发和初级产品生产为主,产品附加值较低,结构低质化、布局趋同化问题突出。
近岸海域围填海规模较大,2002年至2014年,围填海造地确权面积达1339平方公里。
开发不平衡。
海洋开发活动集中在近岸海域,可利用岸线、滩涂空间和浅海生物资源日趋减少,近海大部分经济鱼类已不能形成渔汛,近岸过度开发问题突出。
深远海开发不足问题需要重视。
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入海河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近岸海域水质恶化趋势没有得到遏制,局部海域污染严重,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胶州湾、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珠江口及部分大中城市近岸海域。
生态系统受损较重。
受全球气候变化、不合理开发活动等影响,近岸海域生态功能有所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海水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频发,一些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受损严重,部分岛屿特殊生境难以维系。
资源供给面临挑战。
随着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生产、生活、生态用海需求日趋多样化,对传统海洋资源供给方式提出新的挑战。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自然规律,根据不同海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合理确定不同海域主体功能,科学谋划海洋开发,调整开发内容,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能力和效率,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实现可持续开发利用,构建陆海协调、人海和谐的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二)基本原则。
陆海统筹。
统筹海洋空间格局与陆域发展布局,统筹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海洋空间开发利用,统筹陆源污染防治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尊重自然。
树立敬畏海洋、保护海洋理念,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开发活动严格限制在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范围内,维护好海域、海岛、海岸线自然状况,保护好海洋生物多样性。
优化结构。
按照经济发展、生态良好、安全保障的基本要求,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
控制近岸海域开发强度和规模,推动深远海适度开发。
集约开发。
提高海洋空间利用效率,把握开发时序,统筹城镇发展和基础设施、临海工业区建设等开发活动,严格用海标准,控制用海规模。
对区位优势明显、资源富集等发展条件较好的地区,突出重点,实施点状开发。
(三)功能分区。
海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可分为产业与城镇建设、农渔业生产、生态环境服务三种功能。
依据主体功能,将海洋空间划分为以下四类区域:优化开发区域,是指现有开发利用强度较高,资源环境约束较强,产业结构亟需调整和优化的海域。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在沿海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发展潜力较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可以进行高强度集中开发的海域。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以提供海洋水产品为主要功能的海域,包括用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功能的海域。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对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的海域,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领海基点所在岛屿等。
(四)主要目标。
根据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的总体要求,规划的主要目标是:海洋空间利用格局清晰合理。
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形成“一带九区多点”海洋开发格局、“一带一链多点”海洋生态安全格局、以传统渔场和海水养殖区等为主体的海洋水产品保障格局、储近用远的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格局。
海洋空间利用效率提高。
沿海产业与城镇建设用海集约化程度、海域利用立体化和多元化程度、港口利用效率等明显提高,海洋水产品养殖单产水平稳步提升,单位岸线和单位海域面积产业增加值大幅增长。
海洋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得到改善,海洋生态服务功能得到增强,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海洋保护区占管辖海域面积比重增加到5%,沿海岸线受损生态得到修复与整治。
入海主要污染物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内水和领海主体功能区我国已明确公布的内水和领海面积38万平方公里,是海洋开发活动的核心区域,也是坚持陆海统筹、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关键区域。
(一)优化开发区域。
包括渤海湾、长江口及其两翼、珠江口及其两翼、北部湾、海峡西部以及辽东半岛、山东半岛、苏北、海南岛附近海域。
该区域的发展方向与开发原则是,优化近岸海域空间布局,合理调整海域开发规模和时序,控制开发强度,严格实施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推动海洋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海洋高技术产业,积极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推动海洋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提高产业准入门槛,积极开发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增强海洋碳汇功能;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河口海湾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规范入海排污口设置;有效保护自然岸线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提高海洋生态服务功能。
辽东半岛海域。
包括辽宁省丹东市、大连市、营口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毗邻海域。
加快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优化整合港口资源,打造现代化港口集群。
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健康养殖,加强辽河口、大连湾、锦州湾等海域污染防治,强化陆源污染综合整治。
渤海湾海域。
包括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沧州市和天津市毗邻海域。
优化港口功能与布局,推动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积极推进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集约化养殖。
加快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精细化工业等产业发展,控制重化工业规模。
保护水产种质资源,开展海岸生态修复和防护林体系建设。
加强海洋环境突发事件监视监测和海洋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强化石油勘探开发区域监测与评价,提高溢油事故应急能力。
山东半岛海域。
包括山东省滨州市、东营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青岛市、日照市毗邻海域。
强化沿海港口协调互动,培育现代化港口集群。
加快发展海洋新兴产业。
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滨海旅游目的地。
开展现代渔业示范建设。
推进莱州湾、胶州湾等海湾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修复。
有效防范赤潮、绿潮等海洋灾害对海洋环境的危害。
苏北海域。
包括江苏省连云港市、盐城市毗邻海域。
有序推进连云港港口建设,提升沿海港口服务功能。
统筹规划海上风电建设。
以海州湾、苏北浅滩为重点,扩大海洋牧场规模,发展工厂化、集约化生态养殖。
加快建设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建成我国东部沿海重要的湿地生态旅游目的地。
长江口及其两翼海域。
包括江苏省南通市、上海市和浙江省嘉兴市、杭州市、绍兴市、宁波市、舟山市、台州市毗邻海域。
整合长三角港口资源,推动港口功能调整升级,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整体水平。
发展生态养殖和都市休闲渔业。
控制临港重化工业规模。
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及长江流域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大长江中下游水环境治理力度。
加强杭州湾、长江口等海域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
严格海洋倾废、船舶排污监管,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完善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系统。
海峡西部海域。
包括浙江省温州市和福建省宁德市、福州市、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毗邻海域。
推进形成海峡西岸现代化港口群。
发挥海峡海湾优势,建设两岸渔业交流合作基地。
突出海洋生态和海洋文化特色,扩大两岸旅游双向对接。
加强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构建沿岸河口、海湾、海岛等生态系统与海洋自然保护区条块交错的生态格局。
完善海洋灾害预报预警和防御决策系统。
珠江口及其两翼海域。
包括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滘尾角以东)毗邻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