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试点镇导则(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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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萩芦镇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

涵江区萩芦镇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

涵江区萩芦镇总体规划(2010—2030)文本目录第一章导则 (1)第二章镇域规划 (1)第一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1)第二节镇村体系规划 (2)第三节镇域建设用地规划 (3)第四节产业布局规划 (3)第五节镇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第六节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4)第七节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4)第八节旅游发展规划 (5)第九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5)第十节镇域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5)第十一节空间管制规划 (6)第十二节农村居民点规划 (7)第十三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7)第三章镇区规划 (8)第一节性质与规模 (8)第二节镇区总体空间布局 (8)第三节用地布局 (8)第四节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9)第五节镇区工程设施规划 (9)第一节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 (10)第二节城市设计导则 (10)第三节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卫设施规划 (11)第四节四线规划 (11)第五节防灾减灾规划 (12)第六节近期建设规划 (12)第十一章规划实施措施 (13)第十二章附则 (13)第一章导则第一条规划编制目的为了有效指导萩芦镇作为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证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镇规划标准》等国家法规、规范以及福建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特编制《萩芦镇总体规划(2010-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2.《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3.《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村[2000]36号文发布)4.《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5.《莆田市总体规划》(2010-2020)7.《莆田市萩芦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1.区域协调,互惠发展。

2.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分片、有序开发建设。

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对村庄建设及村容整治的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建设部《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和《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特制定《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用于指导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的编制。

1.3 编制主体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编制。

1.4 编制框架村庄规划包括村庄的建设规划和整治规划。

村庄规划宜以行政村(中心村)为单元进行。

对具有一定规模或近期建设量较大的自然村,也可单独编制村庄整治和建设规划。

1.5 规划期限及审批村庄建设规划的期限为15年。

对规划期限已过或已明显不适应建设的村庄建设规划应进行调整和续编。

村庄整治规划的期限为3至5年。

村庄规划方案完成后,须向村民公示,并由县级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

村庄规划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2 村庄建设规划2.1 村庄建设规划基本任务及规划原则2.1.1 基本任务依据乡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村庄的建设规模和建设用地界限,统筹安排村民建房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2.1.2 规划原则(1)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有针对性地解决不同地域、不同经济状况的村庄实际问题,分类指导。

(2)节约用地,合理布局。

要始终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原则,充分利用丘陵、缓坡和其它非耕地进行建设。

(3)立足现状,配套设施。

合理地安排村庄各类用地,立足现有基础,重点完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

(4)延续特色,生态优先。

充分利用丘陵、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保护整体景观,挖掘地方文化内涵,延续文脉。

建阳水吉综合改革试点镇总体规划简介

建阳水吉综合改革试点镇总体规划简介

建阳水吉综合改革试点镇总体规划简介为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福建省综合改革试点镇规划导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规划原则1、整合资源,城乡统筹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目标。

充分考虑水吉与周边乡镇、旅游、产业带的关系,从功能布局、产业发展、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协调衔接,推进区域协同发展;通过区域空间整合、资源利用、行政区划调整,从城镇与乡村、新区与旧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实与未来、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2、功能齐备,特色彰显以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与中心城市连接便利的城镇综合体。

针对水吉镇的特性进行总体规划,合理利用水吉特有的历史人文景观资源,重视文物古迹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创造良好的生活与旅游环境,彰显水吉镇生态景观特色,同时求特色。

3、生态持续,弹性发展以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整治污染工业,治理污染水系。

构筑弹性用地发展框架,妥善安排城镇近、远期发展空间,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避免在规划中为追求特色而强规划范围根据路网规划和自然条件将水吉 2030 年的镇区规划范围界定为:东至青田村,西达水吉变电站,北抵宁武高速,南至斩头岭(双塔公园) ,规划区范围约 16.3 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批准实施年份至 2030 年,近期 2011-2015 年,中期至 2020 年,远期至 2030 年,远景为2030 年以后。

规划层次总体规划包括镇域镇村体系规划、镇区总体规划、镇区近期建设规划。

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2020版)

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2020版)

福建省村庄规划导则(试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7目录第1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编制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编制框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 规划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1.6 规划期限..........................................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2章村庄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编制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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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规划指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 村域规划和村主要居民点规划的主要任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2 村庄分类及相应的规划对策 (4)2.2.3 村庄建设用地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青口镇规划说明书 修 正稿 - 副本

青口镇规划说明书    修 正稿  - 副本

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总体规划(2011—2030)说明书目录第一章总则与概况一、前言 (3)二、现状概况与分析 (3)(一)现状概况 (3)(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4)三、规划依据 (4)四、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4)(一)指导思想 (4)(二)规划原则 (4)(三)规划目标 (5)五、发展条件略析 (5)(一)优势分析 (5)(二)劣势分析 (5)(三)机遇分析 (6)(四)面临挑战 (6)(五)小结 (7)六、规划期限 (7)七、规划范围 (7)第二章镇域镇村体系规划一、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7)(一)人口现状 (7)(二)青口镇人口规模预测依据 (7)(四)镇域人口规模预测 (8)二、镇村体系规划 (9)(一)镇村体系现状概况及问题 (9)(二)镇村体系发展目标 (9)(三)镇村等级结构 (9)(四)镇村职能结构 (10)(五)镇村等级规模 (10)三、产业布局规划 (10)(一)产业现状及问题 (10)(二)发展定位 (10)(三)产业布局发展规划 (10)四、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11)(一)现状 (11)(二)综合交通规划 (11)五、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1)(一)城乡基础设施规划目标 (11)(二)水源规划 (11)(四)电源规划 (11)六、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11)(一)行政管理设施规划 (11)(二)教育设施规划 (11)(三)文体科技设施规划 (12)(四)医疗保健设施规划 (12)(五)商业金融设施规划 (12)(六)集贸市场规划 (12)(附)镇域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12)七、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13)八、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规划 (13)(一)发展生态农业,保护生态环境 (13)(二)改变镇区居民的能源结构,推广使用管网燃气 (14)(三)增设环卫设施,改善居住卫生环境 (14)九、镇域消防规划规划 (14)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4)(一)历史文化村落的保护规划 (14)(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4)(三)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14)第三章镇区建设规划一、城镇规划区、性质与规模 (14)(一)城镇规划区范围 (14)(二)性质 (14)(三)规模 (15)二、镇区总体布局 (15)(一)镇区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15)(二)镇区总体布局结构 (15)(三)功能分区 (15)三、镇区土地利用规划 (15)(一)居住用地规划 (15)(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16)(三)工业用地规划 (17)(四)仓储用地规划 (17)(五)镇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17)四、土地使用强度控制规划 (17)(一)规划控制原则 (17)(二)土地使用强度控制分类 (17)(三)土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 (17)五、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18)(一)对外交通规划 (18)(二)镇区道路交通系统 (18)六、“四线控制”规划 (18)(一)绿线控制 (18)(二)蓝线控制 (19)(三)黄线控制 (19)(四)紫线控制 (19)七、绿地系统规划 (19)(一)规划原则 (19)(二)规划目标 (19)(三)组成及空间结构 (19)八、生态与环境保护规划 (20)(一)保护目标 (20)(二)水环境保护 (20)(三)大气环境保护 (20)(四)垃圾收集处理工程 (20)(五)环卫车辆及停车场 (21)第四章镇区分期建设及规划管理建议一、近期建设发展方向 (21)二、远景发展构想 (21)三、规划管理措施 (21)第一章总则与概况一、前言海西崛起福州腾飞的大背景下,为适应青口镇作为福建省21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及福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更好地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和《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年)》对青口汽车城的规划要求,对青口汽车城的规划控制和开发建设进行有效的指导而展开的规划编制工作。

龙海市港尾镇中心片区(南太武滨海新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龙海市港尾镇中心片区(南太武滨海新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龙海市港尾镇中心片区(南太武滨海新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目录1 规划背景 (1)2 规划原则和依据 (1)2.1 规划原则 (1)2.2 规划依据 (1)3 现状概况 (2)3.1 区位 (2)3.2 规划范围 (2)3.3 现状人口 (2)3.4 自然条件 (2)3.5 土地利用现状 (3)3.6 建筑质量评价 (6)3.7 土地批租现状 (6)3.8 发展条件评价 (6)4 定位及规模 (9)4.1 功能定位 (9)4.2 人口规模 (9)4.3 用地规模 (9)5 规划结构 (10)6 用地布局规划 (10)6.1 居住用地 (10)6.2 公共设施用地 (10)6.3 生产设施用地 (12)6.4 水域和其他用地 (12)6.5 总规调整说明 (12)7 综合交通规划 (15)7.1 对外交通规划 (15)7.2 镇区交通 (15)7.3公共交通 (16)7.4交通设施 (17)8 竖向规划 (18)8.1设计原则 (18)8.2道路竖向设计 (18)8.3场地竖向设计 (18)9 绿地系统规划 (19)9. 1 综合公园 (19)9. 2 社区公园 (19)9. 3 带状公园 (19)9. 4 广场 (19)9. 5 防护绿地 (19)10 城市设计引导 (20)10. 1 景观界面 (20)10. 2 景观节点 (20)10. 3 建筑形体和色彩 (20)10. 4 高度控制 (21)11 工程设施规划 (21)11.1 给水工程 (21)11.2 排水工程 (23)11.3 电力工程 (27)11.4 通信工程 (30)11.5 燃气工程 (31)11.6 管线综合 (33)12 环境保护规划 (33)12.1 总体目标 (33)12.2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34)12.3声环境质量目标 (34)12.4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 (34)12.5固体废弃物治理 (34)12.6环境保护措施 (34)13 环境卫生规划 (35)13.1 规划原则 (35)13.2 环卫设施规划 (35)14 防灾减灾规划 (36)14.1消防规划 (36)14.2 人防规划 (36)14.3 抗震防灾规划 (37)14.4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8)15 四线规划 (38)15.1黄线控制规划 (38)15.2绿线控制规划 (38)15.3蓝线控制规划 (39)15.4紫线控制规划 (39)16 分期建设规划 (42)16.1 近期建设 (42)16.2 中期建设 (42)16.3远期建设 (42)17 地块开发控制 (42)17.1划分原则 (42)17.2编码原则 (43)17.3控制要素 (43)17.4 规划强制性内容 (43)1 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的主要精神,打造宜居城市综合体,促进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港尾镇被列为漳州市市级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之一,目标是致力于将港尾镇建成厦门湾南岸以临港产业、生产型服务业带动的宜居创业滨海新区。

930797-城乡-小镇-规划-汀溪镇总规 -(2010.7报市委常委会)-汀溪镇总规

930797-城乡-小镇-规划-汀溪镇总规  -(2010.7报市委常委会)-汀溪镇总规
3、镇域经济发展目标:
抽水蓄能电站是否上马对镇域经济发展影响巨大,若不考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近、中期一、二、三产 增长率按10%、5%、25%预测,至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0.31亿元,年均增长约9.1%;至2020国内生产总值 达到18.60亿元,年均增长约12.5%;规划远期一、二、三产增长率按8%、3%、15%预测,至2030年国内生产总 值达49.98亿元,年均增长10.4%。
2009年度,全镇农业生产总值0.6亿元、工业生产总值4.77亿元、第三产业产值0.75亿元。 2009年镇财政 总收入1003万元、村财收入总计265.9万元。镇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4750元。
3、现状人口:
2009年汀溪镇全镇辖隘头、路下、褒美、古坑、西源、荏畲、顶村、堤内、前格、半岭、五峰、造水、汪 前等13个村委会,97个自然村。镇域总户数6387户,总人口20072人。
二、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6、镇域迁村并点规划:
10
行后:49户、159人
郑宅:89户、268人
洪坑:14户、52人
坂头、下埕:139户、464人
向阳:55户、171人
因各种硬性需要进行搬迁的村庄分布
大岭溪:61户、228人
二、镇域镇村体系规划
11
7、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三、镇域基础设施规划
12
7、镇域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 根据本次试点镇总规编制导则要求,在2005年版总 规基础上适当扩大规划控制范围,明确”三区”(适 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界限。
• 立足汀溪的资源天赋、突出项目策划。客观考虑既 定项目和当地居民的现实情况,延续已编控规较合理 的基本路网和空间格局,同时按照试点镇及近期建设 项目的要求,对部分规划道路、土地利用、公共设施 配套、旅游项目安排、旧村改造等进行针对性调整。

福建镇乡规划导则(试行)

福建镇乡规划导则(试行)

福建省镇乡规划导则(试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六年五月编制说明2008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明确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将“乡规划”、“村庄规划”纳入城乡规划统一体系,意味着镇、乡、村庄应各有为其量身定做的、区别于城市的技术标准和编制方法。

目前镇、乡规划多参照国标《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执行,但该标准发布于《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前,尚未体现镇、乡规划的差异,之后发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在用地类别尤其是公共设施类有较大的调整,《镇规划标准》中用地分类亦需做相应调整。

现在《乡规划标准》CECS366:2014已出台,《镇规划标准》尚在修订中,当前的规划标准、规范尚难以满足镇规划、乡规划作为独立规划的要求。

为落实《城乡规划法》,及时为福建省乡镇规划提供技术支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福建省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编制《福建省镇乡规划导则》。

导则前三章节主要解决镇、乡规划要“做什么”的问题,明确镇、乡规划层次、编制原则、编制基本要求、主要内容深度及强制性内容、成果要求等,主要供规划管理部门在委托和审查镇、乡规划项目时使用;第四章节主要解决镇、乡规划“怎么做”的问题,明确技术通用性要求及技术指标,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规划指引,主要供规划设计单位在编制镇、乡规划项目时使用。

鉴于镇、乡层级相同但又分属“城镇”、“乡村”范畴,其规划编制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其规划要求、方法、标准应有所区别;但省内有一些镇、乡差异并不大,如有些乡位于城镇密集区,或在规划期内有条件成为建制镇,在编制时也可选择按镇规划的有关规定编制。

导则编写时对共性部分用通则表达,对差异性部分则补充说明。

本导则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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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总则1.0.1为了促进小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小城镇在联结城乡、辐射农村、扩大就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福建省人民政府选择一批重点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着力打造“规划先行、功能齐备、设施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保障一体”的宜居城市综合体,以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划导则。

1.0.2根据21个试点镇现状所处区位及未来发展趋势,将其划分为中心城市组团型、中心城市边缘型和相对独立型三大类。

镇区位于城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试点镇属中心城市组团型;镇区位于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试点镇属中心城市边缘型;上述两类以外的试点镇属相对独立型。

中心城市边缘型和相对独立型试点镇按规划人口规模分为大于20万人和6-20万人两档,本导则按照规模提出相应内容和指标要求。

1.0.3 试点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三个层次。

总体规划包括镇域镇村体系规划、镇区总体规划、镇区近期建设规划;主要专项规划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环境卫生、绿地及景观风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点地段城市设计。

中心城市组团型试点镇不必编制镇总体规划,可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或总体规划纲要)直接编制分区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的分区规划要求执行,同时应增加镇域城乡统筹规划内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可参照按本导则执行。

1.0.4除上款提到的主要专项规划外,试点镇还可根据各自特点增加专项规划的项目类别。

历史文化名镇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试点镇,应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旅游等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可根据镇区规模,结合实际采取分项或合并的方式进行编制。

1.0.5 试点镇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规划期限至2030年),同时应当对试点镇更长远的发展做出预测性安排。

近期建设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五年(规划期限至2015年),与试点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

近期建设规划到期时,应当依据试点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

各专项规划的编制必须与总体规划的编制同步进行,期限保持一致。

1.0.6 本导则针对试点镇的特殊性及发展建设的实际需求,在国家、省有关城市、镇现行规范和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相关在编标准及相关课题研究成果,对试点镇规划的制定做出相应规定。

因此,试点镇规划的制定,除执行本导则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1.0.7为提升规划编制水平,提高规划编制单位和审查、审批机关的层级,试点镇总体规划由设区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审查论证后,由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审批,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市、区)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设区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审查论证后,由县(市、区)政府审批。

第2章总体要求2.1 指导思想2.1.1 突出科学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试点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科学规划、科学管理,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创新和提升试点镇发展理念和发展思路。

2.1.2实施城乡统筹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目标,逐步实现试点小城镇从功能型城镇向城市综合体的转变。

2.1.3 坚持以人为本把发展经济与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好地结合起来,认真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试点镇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

2.1.4实行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试点镇自身特色,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试点小城镇加强分类指导。

2.1.5凸显城镇特色试点镇建设既要充分体现福建自然和地域文化特色,又具有独特的城镇景观风貌。

2.1.6创新体制机制解决试点镇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营造有利于加快试点镇发展的制度环境。

2.2 基本原则2.2.1 规划先行以规划统筹各种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谋划空间布局,注重发挥优势和突出特色,处理好生产、生活、休闲、交通四大要素关系,明确功能定位。

2.2.2 功能齐备以设施齐全配套、功能完善为基本要求,构建集行政、工业、教育、医疗、金融、商业、文娱、休闲、居住等为一体,与中心城市连接便利的城市综合体。

2.2.3设施完善以改善居民生产、生活质量为重心,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资源合理配置、集约利用。

2.2.4 生活便利以高效、便捷为目标,着力引进和培育各具特色的商业型态,完善市场建设,规范生产、生活秩序,营造优雅、祥和的生活消费氛围。

2.2.5 环境优美以打造宜居环境为核心,强化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围绕城镇绿化、净化、亮化、美化,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营造生态优良、清洁舒适、风貌各异的宜居城镇。

2.2.6 保障一体以强化公共管理和服务为重点,提升小城镇居民各类保障水平,加快建立适应小城镇特点的住房、医疗、就业、就学、养老、生活保障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保障有效、保障到位。

2.2.7 统筹协调以实现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镇区和新型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为方向,加强试点镇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通过实现城乡规划、城乡产业发展、城乡市场体制、城乡基础设施、城乡公共服务和城乡管理体制一体化统筹城乡发展。

第3章试点镇总体规划的制定3.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3.1.1镇域镇村体系规划的主要任务落实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提出的要求,分析城镇发展条件,预测人口发展变化,合理安排城镇化进程;立足试点镇发展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制定镇域经济发展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确定镇村体系职能分工、规模等级、用地标准及空间布局,统一配置镇域工程设施、公共设施内容与标准,并为镇村体系建设在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因素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和空间资源制定相应的利用和保护措施,对生态环境、自然与文化遗产、基本农田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防灾内容,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与措施,调整、指导镇域镇村体系的合理发展,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

3.1.2镇域镇村体系规划的编制内容及深度1、分析镇域基本情况,综合评价城镇的区位分工、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条件、社会经济和城镇建设条件。

2、落实区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求,分析评价本镇与区域、镇域、镇区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把握机遇,突出重点,调整战略,制定新的发展目标,提出产业空间布局规划。

3、分析镇域人口构成及城镇发展趋势,选择适当的方法预测规划期限内人口发展规模,预测城镇化水平。

4、确定镇村体系布局,明确镇域内中心村、基层村的层次、人口规模、职能分工、建设标准,提出镇域内撤村并点的方案以及村庄建设控制、集约发展的实施措施。

5、根据建设、发展和资源管理的需要划定镇区的规划区范围。

6、协调区域性基础设施与城镇基础设施的配置,优化镇域基础设施的配置结构,因地制宜地提出各类设施联建共享的方案与措施,避免重复建设。

原则确定镇域公路、给水、排水、防洪、环卫、燃气、电力、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及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3.2镇区总体规划3.2.1镇区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落实上层次规划提出的各项要求,综合研究和确定试点镇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镇区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引导城镇持续健康发展。

3.2.2镇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及深度1、分析确定城镇性质、职能和发展目标,预测镇区人口规模。

2、在规划区范围内安排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及适宜建设区,并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

3、研究镇区空间增长边界,划定建设用地范围;提出镇区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确定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4、确定试点镇交通发展战略和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

5、确定镇级中心的位置和规模,提出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

6、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重点确定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7、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地方传统特色等的保护内容和要求,提出试点镇总体风貌和特色引导;划定各类功能绿地的范围(绿线),划定河湖水面的保护范围(蓝线),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紫线),并提出保护措施;以旅游为主导产业的试点镇,应编制旅游规划,明确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用地布局。

8、确定给水、排水、供电、邮政、通信、广播电视、燃气、环卫等设施建设目标和布局,划定各类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

9、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优化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地处山区的试点镇要提出保护生态和合理利用山地的措施,地处沿海的试点镇,要制定保护海洋环境的措施。

10、确定综合防灾和公共安全保障体系的规划原则、建设方针和措施,确定防灾减灾设施的规划布局与工程建设标准。

11、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3.2.3 试点镇规划建设用地分类及指标1、总体规划用地分类和计算(1)试点镇总体规划用地分类试点镇总体规划用地分类体系分为10大类、27中类,编制总体规划时用地可划分至中类。

试点镇总体规划用地的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注:1.试点镇用地分类的依据与城市、镇用地分类依据相同,即依据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分类。

由于试点镇目前仍为建制镇,与城市相比,规模较小,土地用途和适用性质不似城市复杂;另一方面,试点镇在规划远期可能达到中、小城市规模,其规划适用的相关标准需在城市与镇之间衔接,为此特别提出试点镇用地分类。

2. 本分类综合《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及《小城镇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国家课题研究成果)而确定。

(2)用地计算试点镇的现状和规划用地应统一按规划范围进行计算,用地计算表的格式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若镇区建设用地范围内省级、市级对外交通用地面积较大,可酌情将此类用地面积少计或不计入镇区建设总用地,但需备注说明。

表1-2 镇区建设用地用地平衡表注:_____年现状常住人口______万人,规划常住人口______万人。

2、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及平衡(1)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试点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以下要求选用:表2-1 试点镇人均建设用地参照指标分级注:中心城市边缘型试点镇可参照一、二级指标选取;相对独立型试点镇可参照二、三级指标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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