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检查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3篇)

煤矿检查与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加强煤矿检查与技术管理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属煤矿的检查与技术管理工作。
二、煤矿检查管理1.检查目标煤矿检查的目标是通过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煤矿安全隐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检查程序(1)定期检查(a) 煤矿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
重点检查矿井、上下井道、巷道、采区等重点部位,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b) 具体内容包括瓦斯抽放、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2)日常检查(a) 班组长每日对本班区域进行检查。
重点检查工作面烟雾、瓦斯监测装置、通风设备等工作是否正常运行。
(b) 矿井安全员每日对各工作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并组织处理。
3.检查记录与报告(1)每次检查结束后,相关责任人将检查情况及时记录在煤矿检查记录表中,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
(2)定期将检查记录整理成报告,汇总上报煤矿管理部门,以供参考。
三、煤矿技术管理1.技术规程(1)煤矿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矿井技术规程,包括矿井开采、通风、水害防治、火灾防治等方面的规程。
(2)技术规程必须经过专家评审、公示,并定期进行修订与更新。
2.技术人员管理(1)煤矿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矿井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矿山工程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
(2)矿井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3.技术管理制度(1)煤矿应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包括制定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文件管理、技术资料管理等。
(2)煤矿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技术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技术改造(1)煤矿应定期组织技术改造,对陈旧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2)技术改造必须经过专业评估和审核,确保改造方案科学可行。
四、附则1.本制度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历史遗留问题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煤矿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煤矿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素质,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人员1. 管理部门:煤矿生产技术科负责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
2. 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科科长为技术人员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对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培训和日常管理。
三、人员选拔与任用1. 选拔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
2. 任用条件:具备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操作规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3. 任用程序:根据工作需要,由生产技术科提出人选,经矿长批准后正式任用。
四、职责与权限1. 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负责编制、修订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作业规程;(3)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考核和事故调查处理;(4)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5)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2. 权限:(1)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对违反安全生产技术规定的行为提出批评、制止和纠正;(3)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4)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培训与考核1. 培训:煤矿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2. 考核:对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六、奖惩1. 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惩罚:对违反本制度、工作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技术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或辞退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煤矿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生产科管理制度

煤矿生产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科的管理工作,提高科煤矿生产科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煤矿生产科是煤矿生产管理的重要部门,负责煤矿生产计划、生产组织、生产调度、生产技术、生产安全等工作。
第三条煤矿生产科管理制度是煤矿生产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管理的要求,制定的管理规范和工作程序。
第四条煤矿生产科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生产科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煤矿生产科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数名。
第六条煤矿生产科设置生产组、生产计划组、生产技术组、安全生产组等工作组。
第七条煤矿生产科主任和副主任由矿领导任命,并负责煤矿生产科日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第八条生产组主要负责生产现场生产组织和调度,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生产技术组主要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改造。
安全生产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生产组的工作职责是:组织生产,安排生产作业,调度生产设备,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生产计划组的工作职责是:制定生产计划,编制生产报表,做好生产统计工作,协助生产组做好生产调度。
第十一条生产技术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和改进,组织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组的工作职责是: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协助生产组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三条煤矿生产科的工作流程如下:1. 生产组负责生产现场生产组织和调度,按照生产计划组织生产。
2. 生产计划组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并编制生产报表,协助生产组做好生产调度。
3. 生产技术组负责生产工艺技术研究和改进,组织技术革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4. 安全生产组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协助生产组做好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生产科应当确保生产进度和生产质量,做到生产有序进行,生产安全可靠。
第五章工作要求第十五条煤矿生产科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管理要求,保障安全生产。
煤矿井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煤矿井下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从事煤矿井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
三、职责与权限1. 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负责煤矿井下技术管理,参与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决策。
(3)组织开展煤矿井下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4)定期检查井下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5)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
2. 权限(1)对井下技术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对井下设备设施提出整改意见,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整改。
(3)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提出处理建议。
四、选拔与培训1. 选拔(1)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
(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2. 培训(1)新进人员应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井下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
(3)鼓励井下技术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提升自身素质。
五、考核与奖惩1. 考核(1)根据工作职责,对井下技术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技术能力、工作态度等。
2. 奖惩(1)对表现优秀的井下技术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煤矿井下技术人员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煤矿井下技术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汇编目录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 2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 4矿井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矿井的制定和审批规章 6矿井专项工程和专业系统的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 12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数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复审制度 15通风管理制度 17瓦斯管理制度 20防治自燃发火管理制度 22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2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24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 25企业发展规划、短期发展规划编制、审查和决策制度跟得上为了适应矿井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强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加强矿井中、长发展期规划的管理体制,规范“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决策程序,提高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科学性、协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油井决策机制,确保矿井科学有序、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此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管理制度(一)管理职责及分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行政管理由矿长总负责,分管副矿长和开始实施总工程师代为组织实施,生产技术科具体供货负责代管组织工作,技术科、机电科、通风科、安全科等单位负责各业务职能范围内基础资料的编制工作,各单位技术主管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的具体负责人。
(二)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1.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生产、衔接、采区接替等方面的各项规划工作。
2.地测科:负责对各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巷道走向长度、倾向长度、容重、储量以及地质方面规划工作。
3.机电科:根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的生产衔接负责编制落实跨国公司供电、设备租金、大动力设备大修更新及机电系统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4.通风科:负责编制落实通风能力核定、通风作业计划及本大修改造项目等计划。
5.综合科:负责编制落实人员工资方面拟定的评价指标。
包括:职工工资总额、回采效率、掘进效率、原煤效率、全员效率、队组个数、劳动用工、平均人数等计划。
2021年度煤炭集团公司技术管理体系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2、下列内容须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备案
(1)矿井初步设计;矿井技术改造设计;矿井水平开拓延深设计;采区整体布置方案设计;采用新的采煤方法工作面设计;新开煤层的首采工作面设计;水害、火灾威胁严重的采掘工作面以及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设计、其它特殊开采条件下的工作面设计。
3、生产技术部负责人请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及子公司人员进行集体讨论会审,并形成集体审查意见。
4、设计单位修改完毕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有关要求
1、报集团公司审批的技术资料,应具备完整的说明、计算书、图纸(或示意图)、论证依据以及费用预算。
2、在技术资料审批及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矿)总工程师对公司总经理(矿长)负责,主管公司(矿)技术工作,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的方案和措施,经公司总经理(矿长)审查或上级机关批准后,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实施。
第四条生产技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管理、监督与培训,明确技术人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检查考核。
第五条地质部门必须在设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提交新设计工作面的地质报告,批准的工作面设计提前一个月送交施工单位。新工程移交生产前,必须进行验收。
6、监督检查各子公司生产和技术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7、负责审查各子公司年度重点工程计划,对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制度
为规范集团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理顺技术管理工作秩序,提升技术决策的科学性,促进集团公司长远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程庄煤矿生产技术部日常管理制度

程庄煤矿生产技术部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促进生产技术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本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发现一次扣除当天出勤和工分。
迟到、早退期间出现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承担。
2、有事、有病请假,事后请假、不请假的一次扣10分。
3、上下班原则上只准乘坐公司大轿车,严禁开私家车。
若开私家车出现任何事情,由本人负责承担。
4、严格按规定进行矿压观测,观测数据要真实。
顶板离层仪、锚杆测力计和矿压观测牌板要干净,不得出现空检、漏检。
发现一次扣除当天出勤和工分。
5、上井后及时填写矿压观测记录台账,不填写或填写不及时的,发现一次扣20分。
6、矿压观测记录台账、井下矿压观测牌板和矿压仪器读数要一致,发现不一致的,一次扣20分。
7、发现矿压数据异常时要及时汇报,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的,发现一次扣20分。
8、规程、措施复印好后,要及时下发到各部门,发现没下发或下发不及时,发现一次扣20分。
9、按值日表进行值日(可自由调换),保持办公室桌椅、地面等干净。
发现不值日或值日不干净的一次扣10分。
10、上班期间不准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扣除当天出勤和
工分并移交保卫部进行处理。
11、服从部长、副部长、组长的指挥,发现不服从指挥的扣除当天出勤和工分。
12、由于个人工作原因,被上级部门检查处罚罚款,个人自己承担。
煤矿生产制度管理办法5篇

煤矿生产制度管理办法5篇煤矿生产制度管理办法(篇1)1、监控系统消失探头失效、断线必需在本班处理到位,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分站出故章准时与修理中心联系。
2、分站、断电器等上台架并挂牌,严禁失爆。
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3、监控探头布置符合要求,线路长度、悬挂符合要求。
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4、接线盒、电缆严禁失爆。
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5、监控探头、瓦斯检查报警仪按规定送检及更递使用,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6、监控中心值班员严禁脱岗,瓦斯超限时按流程处理,各种记录齐全。
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7、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器布置符合要求,识别卡信息和用工情况相符、真实。
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识别卡每丢失一个,按200元罚款。
8、信号电缆不得与动力电缆悬挂在一起,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9、电话失修必需在本班处理好,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10、电话布置符合要求,电话牌更新准时。
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第十四条矿依据实际制定“回采工作面平安管理办法”、“掘进工作面质量、平安生产管理办法”、“三违惩罚条例”。
并严格执行检查和落实。
第十五条为全面加强职工队伍监管,全部新工人入矿前必需进行平安培训再办理入矿手续。
未办理入矿手续而入井作业的,惩罚队长100元/人.班,发生工伤,矿方不承担当何费用。
煤矿生产制度管理办法(篇2)1、机电设备安装建立台帐及挂牌管理,实行谁安装谁负责。
2、有值班和交班记录;重要场所、机房、硐室等,制度、相关记录齐全;值班人员严禁脱岗;否则按200元/次罚款。
3、严禁机电设备失爆,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4、各保护装置(漏电保护、保护接地、过流保护、煤电钻与信号照明综合保护等)齐全,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5、实行“三专二闭锁”否则按200—500元/次罚款。
6、停送电实行工作票(请示、汇报)并挂牌,否则按100元/次罚款。
引起瓦斯超限及人身事故加重惩罚。
主扇停止运行,必需准时切断井下全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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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提高矿井安全和生产效益,依据国
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高效、科学管理,确保矿井生产稳定,
实现矿井发展。
第四条矿长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最高责任人,其管理层经过充分培训,积极履行与生产技术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技
术为基础、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组织机构包括矿长办公室、技术部门和生产
一线单位。
第七条矿长办公室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组织工作,具
体职责包括:制定和修订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技术培训、汇总技
术数据报表、协助处理生产技术问题等。
第九条生产一线单位负责具体的生产实施工作,包括设备操作、施工、维修等,必须按照技术规程和操作指导要求进行操作,如遇问题及时上报
技术部门。
第十条矿长对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需要与技术部门和生产
一线单位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不断发展。
第三章职责和要求
第十一条矿长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组织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生产正常进行,负责矿井技术改造和设备更
新等。
第十三条生产一线单位的主要要求是:按照技术规程和操作指导要求
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及时上报技术问题和异常情况,积极
参与技术培训。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安全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的首要任务,矿井所有岗位和工作
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五条矿长要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领导,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例会,落
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统筹协调安全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部门要加强安全技术指导,组织安全培训,及时修订安
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器具,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第十七条生产一线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意识,确保操
作规程的执行,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事故,并参与安全培训。
第五章技术改进
第十八条矿长要重视技术改进,根据生产实际需求组织技术改进工作,推动科技创新,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益和竞争力。
第十九条技术部门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校的合作,积极引进新技术和新设备,开展技术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条生产一线单位要积极参与技术改进工作,对新技术和新设备主动学习和应用,加强对技术工艺的掌握和操作。
第六章绩效考评
第二十一条矿井应按照制定的生产指标和安全目标进行绩效考评。
第二十二条绩效考评要按照安全生产情况、生产效益和技术改进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奖惩措施,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绩效奖励和激励。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应包括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改进和培训情况等方面的检查,并按照情况进行整改和追责。
第二十五条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及时上报给矿长,由矿长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对于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由矿长办公室制定相关补充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矿长办公室所有。
以上是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和生产效益。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共同推动煤矿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