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修正)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修正)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修正)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2021修正)

发布部门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沿革

发文字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79号

发布日期 : 2021.01.15

实施日期 : 2021.01.15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 部门规章

法规类别 : 职位职称期货交易机构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2007年5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07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1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规范期货公司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期货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以下简称经理层人员),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任职条件。

期货公司不得任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货公司不得授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人员实际履行相关职责,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守自律规则、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恪守诚信,勤勉尽责。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六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诚实守信的品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第七条担任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第八条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或者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研究的高级职称;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熟悉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期货专业能力;

(四)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第九条独立董事不得与所任职期货公司存在可能妨碍其作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期货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期货公司或者其关联方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二)在下列机构任职的人员及其近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持有或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单位、期货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与期货公司存在业务联系或者利益关系的机构;

(三)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期货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期货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

(四)为期货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四项所列举情形之一的人员;

(六)在其他期货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10年以上经验;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熟悉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期货专业能力。

第十一条担任期货公司经理层人员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熟悉期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具备期货专业能力。

第十二条担任期货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除具备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10年以上经验;

(二)担任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工作经历。

第十三条担任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的,除具备第十一条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并担任期货公司交易、结算、风险管理或者合规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或者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年以上经验,并具有在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

风险管理、合规业务3年以上经验。

首席风险官的任职、履职以及考核应当保持独立性。

第十四条担任期货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三)具有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

担任期货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的,除具备上述第(一)项、第(二)项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者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经验,或者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第十六条具有从事期货业务10年以上经验或者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8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第十七条具有期货等金融或者法律、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事除期货以外的其他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的年限可以放宽1年。

第十八条在期货监管机构、自律机构以及其他承担期货监管职能的专业监管岗位任职8年以上的人员,担任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可以免试取得期货从业人员资格。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三)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四)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被开除之日起未逾5年;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

(六)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

(七)自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之日起未逾2年;

(八)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重大风险被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其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该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被停业整顿、托管、接管或者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任职备案

第二十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由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备案。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由期货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依法备案,并抄报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第二十一条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根据任职条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书;

(二)任职条件表;

(三)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独立董事的任职,还应当提供任职人员关于独立性的声明,声明应当重点说明其本人是否存在本办法第九条所列举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期货公司经理层人员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书;

(二)任职条件表;

(三)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四)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五)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范围的说明;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三条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根据任职条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书;

(二)任职条件表;

(三)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条财务负责人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书;

(二)任职条件表;

(三)身份、学历、学位证明;

(四)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明;

(五)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范围的说明;

(六)会计师以上职称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的证明;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应当由任职期货公司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提交第一款中第(一)项至第(四)项、第(七)项备案材料。

第二十五条备案人提交境外大学或者高等教育机构学位证书或者高等教育文凭,或者非学历教育文凭的,应当同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任职人员所获教育文凭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过审核材料、考察谈话、调查从业经历等方式,对任职人员是否符合任职条件进行核查。

第二十七条期货公司免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职务,应

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任职备案时备案及抄报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免职决定文件;

(二)相关会议的决议;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期货公司拟免除首席风险官的职务,应当在作出决定前10个工作日将免职理由及其履行职责情况向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八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兼职。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最多可以在期货公司参股的2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之外的职务,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期货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兼职的,不受上述限制,但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期货公司营业部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营业部负责人。

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最多可以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当自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二十九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改任的,应当按规定备案。

有以下情形的,期货公司应当自作出改任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不需备案:

(一)期货公司除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监事,在同一期货公司内由董事改任监事或者由监事改任董事;

(二)在同一期货公司内,董事长改任监事会主席,或者监事会主席改任董事长,

或者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改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监事;

(三)在同一期货公司内,经理层人员改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在同一期货公司内,分支机构负责人改任同一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辖区内的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三十条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离任后12个月内到其他期货公司担任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且未出现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新任职期货公司应当提交下列备案材料:

(一)备案报告书;

(二)任职条件表;

(三)任职人员在原任职期货公司任职情况的陈述;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行为规则

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董事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参加公司的活动,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二条期货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和保护客户、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第三十三条期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谨慎地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维护客户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得从事或者配合他人从事损害客户和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

第三十四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期货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知悉或者应当知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遵循回避原则。公司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备案,并每季度报告相关交易情况。

第三十五条期货公司总经理应当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有效执行公司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客户保证金安全完整。副总经理应当协助总经理工作,忠实履行职责。

第三十六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期货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和经理层人员依法参加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非准入型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保障和提高自身专业能力水平。

第三十八条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分支机构负责人在失踪、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下不能履行职责的,期货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临时决定由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公司决定的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责令公司更换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

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应当在6个月内任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期货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期货公司应当立即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一条期货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处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二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非法或者不当干预,不能正常依法履行职责,导致或者可能导致期货公司发生违规行为或者出现风险的,该人员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第四十三条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一)任用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任职条件;

(二)未按规定备案或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三)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隐患;

(四)未按规定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调整的情况;

(五)未按规定报告相关人员代为履行职责的情况;

(六)未按规定备案或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七)未按规定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八)违反规定授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人员实际行使相关职权;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责令改正,并对其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一)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二)违规兼职或者未按规定报告兼职情况;

(三)未按规定报告近亲属在本公司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将其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一)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大事项,造成严重后果;

(二)拒绝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造成严重后果;

(三)擅离职守,造成严重后果;

(四)1年内累计3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监管谈话;

(五)累计3次被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六)对期货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风险负有责任;

(七)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期货公司应当将该人员免职。

第四十七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

第四十八条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或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而被解除职务的,期货公司应当委托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3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

期货公司无故拖延或者拒不审计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指定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有关审计费用由期货公司承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期货公司或者任职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期货公司或者任职人员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完成任职备案的,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对负有责任的公司和人员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期货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处罚:

(一)任用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拒不改正;

(二)任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不适当人选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未按规定备案或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报送的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未按规定报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情况;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未按

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六)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更换或者调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十二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年检工作细则》(证监期货字〔2003〕110号)、《关于落实对涉嫌违法违规期货公司高管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5〕159号)同时废止。

第五章 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一般性的资金管理要领

2015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期货市场教程 第五章 期货投机与套利交易 知识点:一般性的资金管理要领 ● 定义: 一般性资金管理要领是控制各种比例 ● 详细描述: (1)投资额应限定在全部资本的1/3至1/2以内为宜。 (2)根据资金量的不同,投资者在单个品种上的最大交易资金应控制在总资本的10%~20%以内。 (3)在单个市场中的最大总亏损金额宜控制在总资本的5%以 内。 (4)在任何一个市场群中所投入的保证金总额宜限制在总资本的20%~30%以内。 例题: 1.一般性资金管理要领包括()。 A.投资额应限定在全部资本的2/3以内为宜 B.投资者单个市场的最大交易资金应控制在总资本的10%-20%以内 C.在单个市场中的最大总亏损金额宜限制在总资本的10%以内 D.在任何一个市场群类上所投入的保证金总额必须限制在总资本的 20%~30%以内 正确答案:B,D 解析:投资额应限定在全部资本的1/3至1/2以内为宜;在单个市场中的最大总亏损金额宜限制在总资本的5%以内. 2.在期货投机中,对资金管理的描述正确的有()。 A.投资额应限定在全部资本的1/3至1/2以内为宜 B.根据资金量的不同,投资者单个市场的最大交易资金应控制在总资本的 10%-20%以内 C.在任何一个市场群类上所投入的保证金总额宜限制在总资本的5%以内 D.期货投机主张横向投资多元化

正确答案:A,B 解析:在任何一个市场群类上所投入的保证金总额宜限制在总资本的20%-30%以内。期货投机主张纵向投资分散化。 3.若某账户的总资本金额是10万元,为了规避投机风险,该投资者的下列操作,不正确的是( )。 A.每份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要求为2000元,该投资者持有5份黄金合约头寸 B.每份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是5000元,该投资者持有2份锌期货合约头寸 C.每份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要求为2500元,该投资者持有10份黄金合约头寸 D.每份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是4000元,该投资者持有1份锌期货合约头寸 正确答案:C 解析:一般来说,可掌握这样的原则,即按总资本的10%来确定投入该品种上每笔交易的资金。题目中总资本金额是10万元,按照10%的比例,可以投入每笔交易的资金为1万元,则每份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要求为2000元 ,该投资者持有5份黄金合约头寸;每份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是5000元,该投资者持有2份锌期货合约头寸;每份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要求为2500元,该投资者持有4份黄金合约头寸;每份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是4000元,该投资者持有2.5份锌期货合约头寸。第三个选项有投机的可能,第四个选项非常保守,题目中说明为了规避投机 4.若某账户的总资本金额是10万元,那么投资者一般动用的最大资金额应是( )万元。 A.5 B.10 C.8 D.1 正确答案:A 解析:投资额应限定在全部资本的1/3至1/2以内为宜。这就是说,交易者投入市场的资金不宜超过其总资本的一半,剩下的一半做备用,以应付交易中的亏损或临时性的支用。

【第82号令】《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证券期货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加强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促进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信息安全保障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行“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安全优先、保障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应当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相关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开展信息安全工作,保护投资者交易安全和数据安全,并对本机构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承担责任。 前款所称责任主体,包括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机构、承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的机构等证券期货市场核心机构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核心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 第五条开展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业务,银证、

银期、银基转账和结算业务,基金托管和销售业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相关业务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为证券期货业提供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软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符合国家及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管理规定、技术规则、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支持、协助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依法对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与国家信息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协调机制,与国家有关专业安全机构和标准化组织建立信息安全合作机制。 第九条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期货行业协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会员的信息安全工作实行自律管理。 第十条核心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市场相关主体关联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应当具有合格的基础设施。机

11位顶级高手谈期货心得

11位顶级高手谈期货心得 14年期货生涯,多次获得全国期货实盘大赛冠军,曾创造的最高收益率为5个月54倍。 期货中国网访谈精彩语录: 比赛时操盘的冒险精神强很多。 在和高手过招中你会思考他为什么要这样下单,他下一步会怎样做,不知不觉地你就会把对手的优点学过来了。 在这些高手中我比较欣赏江西的陈栋梁。 执着和自信是期货交易者成功必备的素质。 在期货市场想不交学费就取得成功是不可能的。 在进入期贷市场的初期我也有过爆仓的经历。 我觉得期货市场就是一个战场的翻版。 以我多年的交易经验,盈利加仓符合顺势原理,成功率较高。

在具体交易时,都是先看技术指标,后找基本面辅助。 震荡行情对于趋势交易者一直是个难题。 __专注做一两个品种,也很少做品种组合。 我会关注外盘相关品种的走势,这对我判断国内商品价格的趋势有很大帮助。 程序化交易 __使用过,因为它会限制我的思维。但我不会反对别人使用它。 我不会很快参与新品种的交易。 我最大感悟是什么都可以丢,但勇气和信心决不能丢。 商品重新回到牛市的轨道还是很有希望的。 杨洪斌:1995年踏足期货市场,亲身经历了中国期货市场的兴衰,多年的实盘操作经验,历经坎坷和挫折,在2000年后浴火重生,逐步能做到稳定赢利。xx年后,形成了 __期货市场的独到视角,实盘

操作业绩更是迅猛提升,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完善了其理财信仰和投资哲学,从此,纵横各项实盘比赛,享受投资快乐。 杨洪斌是第四届"中期杯"实盘大赛桂冠得主,交通银行杯大赛311%收益率的亚军。在第八届中期杯大赛中,由杨洪斌指导的帐户长期位居榜首。 期货中国网访谈精彩语录: 如果对价格的规律没有深刻的理解,想要做到稳定盈利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一生有一两次好的运气已经是上帝厚爱了。期货不能靠赌。 在期货中成功是需要时间的,就像星星之火要想燎原需要一个过程。 如在期货中遭遇失败,一定不要抱怨市场。 期货投资一定要关注价格的变化。

资金管理常用方法

期货资金管理常用方法 一、最大亏损法 F=最大单笔亏损/平均亏损*保证金/权益 该方法较简单适用,尤其对一般的投资者来说,易于理解和操作,更重要的是该方法考虑了投资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用该方法使得投资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能够保持一种养好的交易心态,对行情的分析和把握上更加准确合理。 二、凯利公式法 凯利公式:F = ( (A + 1) * P –1 ) / A= P-(1-P)/A A 为盈亏比,P为胜率 假设A =5,P =0.3,则 F = 0.16,根据历史的数据通过一定的公式来推测未来的走势,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收益情况不大可能与历史的平均水平一致的。 三、凯利公式修正法 本方法利用特定的交易方法代替历史数据方法,以得到最佳交易比例。在kelly的修正法里假设收益比和成功比在每次交易中是变化的,这是符合日场交易的情景的。它的结论是:每次交易的比例都是独特的。 在计算中,Kelly修正法有两种方法: 1、估计计划的风险和收益: F=( (A1 + 1) * P –1 ) / A1 A1=A*P-(1-P) 该方法假设交易者在交易前就估计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假设一个交易者买入一份大豆合约,可能有20元的利益和8元的风险损失,且他过去的胜率P=0.45,则盈亏比为:A = 20/8=2.5 我们根据胜率再计算收益比: A1= 胜率* 盈亏比—败率= 0.45 * 2.5—0.55 = 0.575 则:F = ((2.5+1)*0.45 —1)/2.5=0.575/2.5= 0.23 or 23% 2、历史收益法 该方法是通过对一系列的历史数据的统计归纳出一个最佳方法。 HPR是指在所选数据期间的收益。 HPR (I) = 1 +f *(-单笔收益/数据段内的最大损失) TWR (terminal wealth relative):最后收益相关值。TWR= (HPR1)*(HPR2)*(HPR3)……*(HPRn),我们将选择TWR最大的F值。 例如:假设在五笔交易中,得到如下的收益情况如下: +0.25,-0.35,+0.40,-0.10,+0.30;根据上述公式计算HPR: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防范利益冲突,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资产或者挪用客户资产,不得侵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按照自律规则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客户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第七条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三)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四)近3年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五)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在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六)近3年作为公司(含金融机构)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未有滥用股东权利、逃避股东义务等不诚信行为; (七)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第八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个人股东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条件,且其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第九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境外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 (二)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期货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其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资金管理的重要性

资金管理可以说是长期赢利必须重视的基本策略和措施,不能调以轻心。但纵观中国理论书籍和国外的风险投资理论著作,对于风险投资都说得比较粗略,都几乎泛泛而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更谈不上具体的好例子。最要命的是,许多基金管理人都宣称,他们没有什么秘密,唯一的优势就在于资金管理。所以资金管理可以说是行业内比较神秘的秘籍或者机构的绝密管理方法,属于机构或者企业独有的知识产权,一般不会对外公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投资风格,都有自己的炒股方法和具体措施,这些不同的炒股方法和措施都要与对应的资金管理才能发挥出长期的效益。短时间内赢利不难,难就难在长期赢利。 长期习惯地满仓杀入杀出,短期内可以大赢,也可以大输。但其帐户资金总是振荡得厉害,通常以收敛减少方式大幅振荡,最终帐户资金越炒越少。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了简化说明,只说三点。 一是无论使用技术预测还是使用上市公司公布的基本财务数据预测,都没有100%的把握,做对了当然好,做错了亏损同样大。关键是满仓亏损以后一般买不回原来的股数,在期货中这种情况更严重。例如满仓操作亏损了1元,亏5%,割肉出来以后,一般的人不会短时间内进场,通常都需要时间修补心灵的创伤,当价格刚开始重新上涨,一般亏损的人更小心谨慎,不会相信,操作上犹豫不决,需要进一步观察。当价格已经上涨了多天时,超过了平仓价时,才相信自己做错了,再追进,价格通常比原来的价格还高,一般买不回原来的股票或者合约数量。上涨1元,你仍然要亏损。

二是重仓操作心理压力很大。特别是在期货中,如果重仓操作很容易爆仓,许多人由于信心暴蓬不小心满仓杀入,结果通宵不能入睡,第二天状态极差,输钱的机会反而大增。无论是期货还是股票,重仓持有的品种在震仓时都很难不减仓或者平仓,结果在上涨通道中失去自己的寸头,不能做到“让利润奔跑的原则”。 三、有些股民不知道很好地利用技术来设立止损位,使用绝对的亏损价格或者%率来做止损位,通常理论界号召大家亏损10%止损,这是通常意义上的,但不是正确的方法。加上喜欢追涨杀跌,经常买到高位,结果刚一买进就下跌,跌到了止损位后,平仓。刚好一平仓,价格又开始大涨,好像主力就缺他卖出的那几手股票。这样多次反复地平仓止损失败后,给股民的心理打击特别大,造成让许多人不相信止损。这是最严重的问题。 钜丰金业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控

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与防 控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期货公司风险防控与管理美国证监会主席阿翌。荣维特曾说:“从事期货交易如同用电一样,错误的方法导致巨大危害,而正确利用则会扬长避短,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期货公司作为期货市场的核心主体,经过十几年的规范发展,大都建立了一套适合自己的风控管理模式,但是不得不不承认,随着创新业务的相继开展,期货公司开始逐步向“财富管理平台”及“风险管理平台”的身份转变,市场对期货公司的风控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期货交易因为杠杆交易方式导致客户的交易风险一直被视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重点,特别是在前期监管未放开期货公司其他业务及对自有资金的使用权限时,这种风控管理传统一直持续至今。但是随着业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期货公司“自主创新、自担风险”的格调确立,风控管理传统结构必然被打破,单一的风控管理模式远远不能够满足后续的业务发展需求,因此,加强风控管理的全面性及联动性,全面有效识别期货公司风险成为期货公司风控管理的最终方向,怎样建设更为科学及合理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成为了现阶段期货公司面临的深刻问题。 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相较于其他一般金融企业有着自己的特殊性,下面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归纳和总结: 一、组织架构 期货公司风险架构作为整个管理体系的骨架,其组织始终需要遵循一般企业风控管理“一个基础,三个防线”的原则,以公司治理为核心,三级防控,因此,公司董事会应当为风控最高决策及领导机构,一级防线为各职能部门充当风险责任单元,贴近一线业务操作,履行风险发现的首要义务。合规部作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各部门的风控指标进行监测及预警,并承担上传下达职能,履行二级防线义

资金管理的几种方法

资金管理的几种方法-可操作性强 方法一:均衡交易—固定金额交易(equal dollar exposure per trade) 从名字上看就是投资者在每次交易时,开仓的金额保持在同一的水平,该方法最好的地方是在操作上简单实用。那么,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如何来确定这个固定金额呢?普通的交易者可以根据以下两个方面来确定固定的交易金额: 1、心理承受的最大损失。 2、所交易品种的止损价位计算。 以下,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铜合约举例,简单的阐述一下该方法如何应用: 一个投资者在其期货保证金账户上有保证金200,000万元,他每次交易的最大心理损失额为10,000元(该投资者的交易周期为5天),假设铜的5天的波动范围(求其方差)有68%的可能在2%,那么该投资者的开仓率是多少呢? 首先计算出在投资周期内可能损失额:假设目前铜价为25000元/吨,那么在68%可能性波动在2%左右,则损失额为500元,那么,该交易者的交易比例为: F = (10000/500)* 25000*5% / 200000= 20 * 25000* 5%/200000= 0.125 OR 12.5% 该方法较简单适用,尤其对一般的投资者来说,易于理解和操作,更重要的是该方法考虑了投资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用该方法使得投资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能够保持一种养好的交易心态,对行情的分析和把握上更加准确合理。 方法二:固定比例交易法(fixed fraction exposure) 该方法是指,在每次交易的时候使自己的资金维持在同样的比例。 如何设置比例呢?举例如下:根据过去的交易,10次交易中你获利的次数是6次;固定比例法的公式如下:(F为比例值) F = (P—(1 —P))= 0.6 —0.4 = 0.2 or 20% 那么,你开仓的比例为20%。 这里要注意的是,如果你的成功比低于0.50,则在该公式下,F <0。也就是说在该公式的使用在于你操作成功比例必须大于0.50。 由于在上述公式里仅仅只考虑了成功比例,没有考虑盈利的情况,这是不完善的,因此,我们加入盈利的情况后改善的公式如下: F = ( (A + 1) * P – 1 ) / A 注:A 为盈利比例 假设A =5 P =0.3 则 F = 0.2 以上的方法,我们称为KELL Y法,它是根据历史的数据通过一定的公式来推测未来的走势,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收益情况不大可能与历史的平均水平一致的。 下一篇文章我会为大家提供一个方法以满足每次交易的独立性,以及解决从历史数据得来的平均值方法很难得到最佳开仓率的问题。 方法三:最佳比例法----KELL Y的修正法 本方法利用特定的交易方法代替历史数据方法,以得到最佳交易比例。 在kelly的修正法里假设收益比和成功比在每次交易中是变化的,这是符合日场交易的情景的。它的结论是:每次交易的比例都是独特的。 在计算中,Kelly修正法有两种方法: 1、估计计划的风险和收益。 该方法假设交易者在交易前就估计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案例:一个交易者买入一份大豆合约,可能有20元的利益和8元的风险损失,且他过去的成功比为0.45,则收益比为:A1 = 20/8=2.5 我们根据成功比再计算收益比: A = 成功比* 收益比—失败比* 1= 0.45 * 2.5 —0.55 * 1= 0.575 则:f = ((2.5+1)*0.45 —1)/2.5=0.575/2.5= 0.23 or 23%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期货交易所的监督管理,明确期货交易所职责,维护期货市场秩序,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期货交易所是指依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第四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期货交易所可以采取会员制或者公司制的组织形式。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的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 公司制期货交易所采用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期货交易所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六条 设立期货交易所,由中国证监会审批。未经国务院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

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应当标明“商品交易所”或者“期货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 期货交易所除履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并实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二)发布市场信息; (三)监管会员及其客户、指定交割仓库、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的期货业务; (四)查处违规行为。 第九条 申请设立期货交易所,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一)申请书; (二)章程和交易规则草案; (三)期货交易所的经营计划; (四)拟加入会员或者股东名单; (五)理事会成员候选人或者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名单及简历; (六)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简历; (七)场地、设备、资金证明文件及情况说明;

期货高手之境界

期货高手之境界 期货不分一时之高下,只要不穿仓当内裤,都有翻本机会,即使当了内裤,还可以借条穿,不过借不属于讨论范围,RP问题。 期货的翻本,其实有必经的途径,这就是所谓期货的境界。为什么说翻本?因为做期货未有不输而能获得经验的,在期货公司里爆仓多的大体都是大佬,某人如果宣称从未爆过仓,那不是新手就是白痴,即使你有远在星辰以外的好运气,爆个把仓也是难免的,这就是规律。好比初夜,想得到点什么就必须失去点什么,崇尚柏拉图式的爱情那叫YY。所以说期货,必说翻本。 初入期门,看见大起大落的行情最为欣喜,私下算计,如果从这里多那里空而且是满仓操作,5万变10万,10万变100万,乐得半夜都梦游了,这时的心理是正确的,初学者因对市场陌生而谨慎,因听说风险大而小心,此时他是比较明白的:自己在市场中很渺小,所有的机会都来源于市场,如果能一直保持这个心理,这就是成功的第一步,所谓成功并非指赚得满盆满钵,而是不被市场淘汰。

光谨慎小心又是不够的,期货是入世学问,不动手等于白搭。动手就会学些东西,一般学期货的都会先学技术分析。所谓技术分析,就是听死人说话,那些写书的大多已经挂了,即使暂时还没挂也快挂了(PS:如果哪天听说论坛某君欲写书的时候,就要知道丫快挂了)。鸟之将亡其鸣也哀,所以 这些快挂了或已经挂了的人的遗言,你是要好好听的,他们说这个指标这么看哪个指标那么看,这是你必须记住的。原因很简单,他以前这个指标不这么看,哪个指标不那么看,所以他挂了,你也想挂吗?记得死人说的话,这就是期货的第一层境界,技术关。 技术关很难,那么多指标那么多死人,怎么记得全呢?其实技术关也简单,鲁迅说,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死去何足道,托体同山阿。其实期货也一样,记得那几个帮你赚过钱的死人就可以了,把他们当你的衣食父母记住,其他的草草埋了最好。如果你哪个都想祭拜一番,明年的今天偶在这里给你烧纸,因为你的钱这么实验的话和烧纸已经没啥差别。在此意义上说技术关也并不难。 技术之后,紧跟着就是心态关。心态关其实是比胆大,有些人技术说起来还是可以的,就是看到机会下不去手,时机一过又不敢动了,这就是心态问题。那些连机会究竟有没

期货经营内控制度

经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期货部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经营业务中涉及的期货交易业务,实现期货对企业经营业务形成有效的拓展和补充,防范经营风险和交易风险,确保公司金融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期货业务服从于公司的经营思路,通过参与期货市场,拓展企业的购销渠道,将期货业务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丰富企业的经营手段;利用期货的交易保证金制度,以较小的资金控制现场市场的经营风险,同时降低企业采购成本,提高资金的利用率,规避市场波动给企业带来的不可预测的经营风险。 第三条公司成立由分管经营的副总裁牵头的期货工作指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指导、监督、和决策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五条公司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应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每位相关人员应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期货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第七条公司的期货业务由公司期货指导小组主管。

第八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置期货工作小组,并相应设立下列岗位: 1、稽核员:由计划管理部安排专人担任,负责对期货业务进行全过程监督、审核。 2、资金风险控制:由财务部安排专人担任,负责出入金、交易、交割环节的风险监控。 3、结算确认:对交易结果进行确认,并负责交易是否按计划实施。 4、交易员:专门执行经过论证和签字的方案,负责向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 第三章授权制度 第九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条公司对境内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期货指导小组负责人签署。 第十一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二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公司的期货业务流程如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国境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位顶级高手谈期货心得

位顶级高手谈期货心得 王向洋 14年期货生涯,多次获得全国期货实盘大赛冠军,曾创造的最高收益率为5个月54倍。 期货中国网访谈精彩语录: 比赛时操盘的冒险精神强很多。 在和高手过招中你会思考他为什么要这样下单,他下一步会怎样做,不知不觉地你就会把对手的优点学过来了。 在这些高手中我比较欣赏江西的陈栋梁。 执着和自信是期货交易者成功必备的素质。 在期货市场想不交学费就取得成功是不可能的。 在进入期贷市场的初期我也有过爆仓的经历。 我觉得期货市场就是一个战场的翻版。 以我多年的交易经验,盈利加仓符合顺势原理,成功率较高。 在具体交易时,都是先看技术指标,后找基本面辅助。 震荡行情对于趋势交易者一直是个难题。 我没有专注做一两个品种,也很少做品种组合。 我会关注外盘相关品种的走势,这对我判断国内商品价格的趋势有很大帮助。程序化交易我没有使用过,因为它会限制我的思维。但我不会反对別人使用它。我不会很快参与新品种的交易。 我最大感悟是什么都可以丟,但勇气和信心决不能丟。 商品重新回到牛市的轨道还是很有希望的。 杨洪斌:1995年踏足期货市场,亲身经历了中国期货市场的兴衰,多年的实盘操作经验,历经坎坷和挫折,在2000年后浴火重生,逐步能做到稳定赢利。2005年后,形成了对中国期货市场的独到视角,实盘操作业绩更是迅猛提升,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完善了其理财信仰和投资哲学,从此,纵横各项实盘比赛,享受投资快乐。 杨洪斌是第四届“中期杯”实盘大赛桂冠得主,交通银行杯大赛311%收益率的亚军。在第八届中期杯大赛中,由杨洪斌指导的帐户长期位居榜首。 期货中国网访谈精彩语录: 如果对价格的规律没有深刻的理解,想要做到稳定盈利是不可能的。 一个人一生有一两次好的运气已经是上帝厚爱了。期货不能靠赌。 在期货中成功是需要时间的,就像星星之火要想燎原需要一个过程。 如在期货中遭遇失败,一定不要抱怨市场。 期货投资一定要关注价格的变化。 我确信,日内交易是有局限性的,可以盈利但是管理资金的数量有限。 不应以每天价格的波动来判断价格长期的走势。 我认为短线盈利的操作方式难度较大。

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相关问题的说明(一)

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相关问题的说明(一)

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相关 问题的说明(一)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8日 一、《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第一条规定,《管理规则》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制订,请问《管理规则》与上述两个办法以及此前实施的《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目前,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适用三个部门规章,即《公司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私募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1号)。 《公司办法》明确了期货公司可以“为单一客户或者特定多个客户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即可以从事“一对一”和“一对多”业务,同时从机构监管角度对期货公司从事资管业务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同时,因为期货公司资管业务是私募基金的一种类型,因此应当适用《私募办法》。根据上述两个办法,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管理规则》,对期货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登记备案、业务规范、内控与风险管理、自律管理等作了进一步细化。 此外,《私募办法》第二条明确“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

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所以期货公司从事“一对一”业务则需要优先适用《试点办法》。 二、期货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如何进行登记? 答:根据《公司办法》和《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向协会履行登记手续。期货公司申请登记期货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向协会提交第九条规定的材料。为了方便公司准备登记材料,协会专门制订并发布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第1-3号),各申请公司可依照规范要求准备材料。期货公司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董事会作出同意资产管理业务的决议或同意设立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决议后向协会履行登记手续。如公司不履行登记义务,则无法进行产品备案和开立期货交易账户。 三、《管理规则》第八条第(五)项规定,“取得期货或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请问如何理解上述从业人员资格和高管人员条件的规定? 答:关于业务人员的从业资格,根据《管理规则》第八条规定,期货公司或其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至少应具备5名取得期货或证券、基金等从业资格的业务人员。同时,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修订)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一)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期货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期货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 (二)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第十条期货交易所应当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交易活动的风险控制和对会员以及交易所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期货交易所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设计合约,安排合约上市; (三)组织并监督交易、结算和交割; (四)为期货交易提供集中履约担保; (五)按照章程和交易规则对会员进行监督管理;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交易所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期货交易。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期货交易所不得从事信托投资、股票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责无关的业务。 第十一条期货交易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下列风险管理制度: (一)保证金制度; (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三)涨跌停板制度; (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五)风险准备金制度; (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制度。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还应当建立、健全结算担保金制度。 第十二条当期货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期货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 (一)提高保证金; (二)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三)限制会员或者客户的最大持仓量; (四)暂时停止交易; (五)采取其他紧急措施。 前款所称异常情况,是指在交易中发生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或者发生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以及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异常情况消失后,期货交易所应当及时取消紧急措施。 第十三条期货交易所办理下列事项,应当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制定或者修改章程、交易规则;

最新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指引

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对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进行指导,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是指期货公司自身拥有的货币资金,不包括客户保证金及代理结算保证金。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在确保经营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期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应确保其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自有资金使用途径 第五条期货公司以银行存款形态存放的自有资金,需随时满足自身流动性需求。 第六条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以银行存款形态存放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以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方式存放。 第七条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得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不得设置质权。 第八条期货公司可以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不

得超过净资本的70%。 第九条期货公司申购新股或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在冻结期间应通过“存出保证金—认购新股占用款”核算。在计算净资本时按照5%的比例计算资产调整值,调减净资本。 第十条期货公司在满足规定限额的最低结算准备金要求和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购买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期货公司除购买本条所列金融资产外,不得擅自购买其他金融资产。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购买第十条所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70%。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购买国债、投资级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需为公募契约型基金,购买基金的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20%。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购买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购买单支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的存款、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须以自身名义开户储存或购买,否则,在计算净资本时全额扣除。期货公司在股东或关联方开户购买金融资产或将存款存入集团财务公司的,也须以自

资金管理的原则和策略

资金管理的原则和策略 资金管理的原则和策略 一、资金管理的原则 1.顺应中等趋势的方向交易。(趋势分上涨趋势,下跌趋势和震荡趋势三种,可以用简单的趋势线来判断目前运行的是哪种趋势,然后再决定以哪个方向为主,在趋势的多空临界点处一定要注意轻仓,等趋势按照自己的预想方向运行以后再考虑加码) 2.在上升趋势中,乘跌买入;在下降趋势中,逢涨卖出。(这就叫顺大势,逆小势。) 3.让利润充分增长,把亏损限于小额。(当趋势对自己的仓位有利的时候,一定要逐步抬高止赢,让利润慢慢积累;当趋势与自己的仓位相反时,下单前的止损一定要牢记,并坚决执行) 4.始终为头寸设置保护性止损指令,以限制亏损。(止损在以短线为主的交易中尤其重要)

5.不要心血来潮地做交易,打有计划之战。(在做每笔交易之前可简单的考虑一下,目前的趋势是怎样的,止损是以自己的资金一定的百分比制订呢,还是以关键支撑或阻力再让出一定的毛刺来定,赢利的目标在哪,可以提前把平仓单挂在赢利目标上,而把止损单打在预埋上,一旦出现不利情形,价格到了止损价位时,可以立刻撤前面的平仓单,再及时将止损单打出) 6.先制订好计划,然后贯彻到底。(有时候计划没有变化快,因此还需灵活机动,不能死守教条) 7.奉行资金管理的各项要领。(资金管理要领其实就是单一品种开仓不能超过自己资金的40%,一次开仓以20%为宜,剩下的20%可以逐步加码) 8.分散投资,但须注意,“过犹不及”。(当个人精力有限时,这种办法并不适合。目前大多交易者以网上交易为主,分散交易牵涉的精力太多,最好是以一个品种为主,以另一个品种为辅) 9.报偿-风险比至少要达到3比1,方可动作。(这个说法也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doc30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doc 30页)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贝U 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禁止变相期货交

易。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可以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会员由结算会员和非结算会员组成。 结算会员的结算业务资格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结算业务资格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做岀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第九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观看期货高手何俊谈经验之感想

观看期货高手何俊谈经验之感想 何俊在2个多小时的经验之谈里,说的最多的是盘感,对许多人来说,盘感是抽象的,是十几年连续看盘的心灵反应,从心灵上感觉到盘面的涨跌,达到了人和盘面共鸣的境界,让人佩服。每个能从这样战场中走出来的成功者,都有这样的感觉,我想对这批经济学院的同学来说,他们的收获不大,如果仅靠这种感觉来进行实盘操作,他们会连续的全军覆没,就象一个新手上车驾驶,对所有部件不熟悉,想把车技玩好,不是不可能,但代价太大了,很多人都会倒在黎明前.如果不赌,你就不能赢,如果把筹码输光了,你就不能再玩了。我想、一定量的知识还是有必要需要了解的。 我把何俊的谈话整理出来,大概有以下内容: 一、心态: 良好的心态,才能有正确的思考。(这和我要求自己的一样,任何机会来临之前,一定要控制心态,耐心等待。我理解玩技术分析的,第一心态、第二风险、第三才是技术分析,没有前2条的保障,技术分析就象迷宫,永远不可能从里面走出来。) 二、资金管理: 稳定的盈利(简单的方法重复做) 三、良好的交易习惯: 顺势,知道大的趋势,才不会被眼前的假象所迷惑。 四、思维模式:

好的方法,市场永远是对的,找出自己在交易中所犯的错误。(这点不理解,玩各种投资的人基本被废了,永远记住是自己的错误,因为你亏埙,还有别人盈利. 所以,对你来说,一切的原因都在你,不能有任何借口和抱怨。) 五、及时止埙: 生存法则(这点不敢苟同,及时止埙适合短线交易,中线要接受盘中震荡,很多人都是亏在震荡市中,来回的追涨杀跌,都是恐惧和贪婪造成的。我了解许多人做空做多都赚钱,但震荡时把所有的盈利都抹掉了,一定要理解当时的盘面再做最后的决策。) 六、做熟: 专注度高,用自己最熟悉的方法与盘面形成共鸣,最熟悉的就一、二种方法,跟着盘面走,不得随意更换你的标的和方法。(这点对我启发很大,不再要求研究各种方法,毕竟能力有限,把自己最熟悉的交易方法理解到精益求精,做每个股票,我都会一直连续跟踪几个月后,才开始交易。白天的盯盘,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观看各种K线的形成,了解各种盘面形成时背后的故事。每天早上4点多起来后的复盘我一直在坚持,早上复盘时,大脑是空白的,不受昨天盘面的影响,才能静静的思考。投资就是孤独的生涯,你明白解其中的酸甜苦辣,其中的艰辛不是任何人都能承受的,如果没有这个毅力就放弃吧。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所有的信息都反应在盘面上,要理解盘面语言才能看透盘面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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