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小区实际,制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相关办法。

一、新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

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为***名。业主委员会委员中将选举产生主任1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负责筹备。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推荐产生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组共***人。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委员会代表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筹备组的组长由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组成后,其人员名单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张榜公示3天,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征求业主意见;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建议名单;

(四)做好召开业主大会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筹备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由业主参加,出席的业主代表过半数,大会可以召开。如有代表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等形式产生,经筹备小组最终确认。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予以公示。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推选的召集人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现场实名投票的方法。与会业主代表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业主代表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结果,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超过1/2的业主代表参加投票,选举可以进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每个组团候选人以得票高者当选,余一名委员由其余候选人中得票最高者担任。

第十六条选举回收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选票无效;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有效。

第十七条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

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由业主大会做出决定。

1.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

2.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3.索取、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个人财物和报酬的;

4.不遵守管理规约、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缺席三次以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6.提出书面辞呈的。

第二十一条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需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代表实名投票进行表决,经半数以上的业主代表通过方可罢免。罢免委员应当写明罢免理由,被提请罢免的成员有权在业主大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因委员资格终止或委员被罢免而出现委员缺额时,按照大会议事规则进行补选,但缺额人数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半数以上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变动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在本小区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离任委员必须在三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文件、资料、帐簿及其属于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财物等移交给业主委员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四条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一周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由委员投票选举产生主任、副主任;30日内,向县住建局申请登记备案。

第二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成立时,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终止,宣布解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执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向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社区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七至十五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选举业主代表,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每个楼栋由业主推荐或领导小组推荐产生1至2名业主代表,代表本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业主代表名单由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对全体业主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7日。业主对业主代表名单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提出,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第***届业委会委员由***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换届选举采取等额选举方式进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名。

2.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业主代表推荐或业主自荐产生。(候选人应把包括本人个人简介材料以及产权证明、身份证明一并提交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3.候选人资格确定后,由换届领导小组将候选人简历向全体业主公示3-7日。

4.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长期居住在本小区内的业主(以产权证明为准);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3)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模范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4)熟悉物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日常管理工作;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1、票权。由业主或业主代表代表本楼栋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投票选举。业主对委托业主代表参加换届选举投票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领导小组提出,由业主本人到现场参加投票。

2、投票方式。由业主委员会领导小组召开业主代表会议,组织进行现场集中投票。

3、计票。由业主自荐或领导小组在业主及***社区工作人员中推选唱票人、计票人各两名。投票结束后,采取公开验票方式,统计投票结果,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最终业主委员会人选***名。

4、公告会议结果。换届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结果在***小区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日。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7日内召开首次会议,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

5、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县住建局和社区居委会办理备案手续。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如何成立合理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一、至关重要是先建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 1、1筹委会的产生:先由业主民主推选出5--7人,拟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文件,到区房地局物业科要求成立业委会筹备组。 1、1、1第一步,筹委会人员推选过程:一、热心人自荐。二、业主推荐。名单拟定后推举一名筹备组的组长,由业主代表担任。 注意事项: 1、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按物业类别及其布局分配名额,并由10名以上业主联名推荐产生。筹备组中的建设单位代表应持有法人委托书。 2、尽量多地利用人力资源,如可邀请辖区的政府部门人员、律师等参加筹委会。 3、注意老、中、青结合。(注:老人是防止与物业扯皮时打前锋,呵呵。) 4、书面知会开发商或物业代表,要求对方派出一名代表参与筹委会,并做好记录,复印留底。 5、法律规定:筹备组一般由3至9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2至7名,建设单位代表1至2名。 1、1、2第二步,打印出要求建立业主委员会及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委会的联名信(告知全体业主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的公开信),要求所有业主(越多越好,能达到三分之二即具备法律效力,超过一百名即具备相应权力)签名。 注意事项: 1、信上应列出所选人员的名单及房号。 2、筹备成立业主大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房管局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3、将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1、3搜集齐签名后即可到式区房地局物业科备案,并知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 注意事项: 1、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 2、将该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复印件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备案,原件自留一份。 1、2 筹委会的职责: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注意事项:筹委会产生的相关费用可由筹委会有关人员先垫资(注意作好记录、明细),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要求物业公司支付。 二、在筹委会的主持下,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2、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 2、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 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 0%即总数不少 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 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 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 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 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 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 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 单等。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 和助选活动。 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2018年最新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

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P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

2016年最新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15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成立最新流程 含流程说明文字

确定业主身份及首次投票权 未达到 ⑩ ⑨ ⑥ ⑧ ⑦ ③ ④ ⑤ ① ② 达到 开发商 物业管理处 区房管局物管科 成立筹备组 确定业主代表及业主委员侯选人产生程序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内容 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和管理规约 第一次业主(代表)大会 制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选举 业主委员会委员 审议通过 管理规约 发布业主委员会公告 房管局申请登记 法定份额 停止召开 报告全体业主 及房管局 物业管理 其他重要事项 业主公约 刻章

(一)物业管理用房(其中含业主委员会办公室)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物业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渝国土房管发〔2006〕548号)要求配置:建设单位按房屋总建筑面积3-5‰比例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物业管理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合称物业管理用房),具体比例参照指导意见。(二)需准备的资料: 1、小区建设各项批准文件(如立项、规划、施工等许可证、国土使用权证等); 2、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清册; 7、该项目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 (三)小区公共收益帐目。 (四)会所或泛会所、露天停车场的产权情况。 (一)物业已出售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二年的; (三)物业十分之一以上业主联名。 (一)当出现有第一项所列述条件之一时,开发商和管理处须将下述资料上报房管局物管处,并咨询其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意见,领取有关表格。(流程图①②) 1、物业总建筑面积;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大会形式 本次选举大会采用以下第三种形式, (一)业主大会:全体业主(包括产权属建设单位的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的业主)直接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代表大会:由全体业主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方法选出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三)采用书面形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组在公示期满3日内组织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发放与回收表决票和选举票,并做好签收与登记工作。 第二章业主代表和候选人 一、业主代表的产生方法, (一)以每(梯/栋/片/区/楼段)为选举区域(具体指:每个单元)推选一个业主代表。 (二)业主代表的推选采取投票箱投票方式:投票箱粘贴社区管委会的封条,放置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投票人应在_____月_____日前将选票投入到投票箱。_____月_____日在到场的主管部门监督下,进行公开点票、唱票,推选出业主代表。

(三)业主代表的产生应获得其所代表的选举区域内业主中拥有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的同意。 (四)业主代表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二、候选人的产生方法: 根据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业主推荐或业主代表自荐,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候选人应把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简历在内的个人简介材料与有关证明(如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提交筹备小组,由筹备小组将候选人简历向业主公布。 三、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属于本区域内业主(以产权证明为准);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心公益、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按时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模范遵守物业管理制度; (四)熟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日常管理工作; (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六)未发生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四、本届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比例不低于20%。 第三章投票和选举 一、投票权是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面积确定的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部分和公共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首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实行住宅物业一套房屋计一投票权;非住宅房地产权证计一投票权。单个业主所持投票权数最高不超过全部投票权数的30%。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区域内业主投票权的总和。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乐清市东禾紫荆花园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第二条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大厦)第届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按业主人数且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条每一位业主且建筑面积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本小区(大厦)推选业主委员候选人 13 名,实行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差额选举一般按20%差额)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 第七条大会选举时,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进行选举。 第八条 20 名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九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条每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十一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数(即13名)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的候选人未超过5名时,应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业主(业主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画“Ο”,投反对、弃权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不做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填上另选人的,并在其下方的空格打“√”或画“Ο”。 第十三条业主(业主代表)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其他业主(业主代表)(为非候选人)按其意志代写。未到会的业主(业主代表)可以书面委托他业主(业主代表)或其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四条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各二名,提交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第十五条会场只设一个投票箱,业主(业主代表)可按座区的顺序进行投票。 第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清点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并由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计票完毕,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第十八条本选举方法经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业主委员会建立的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 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 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 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 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 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 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 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

业委会选举流程表格(版)

业委会选举流程表格(最新 版) 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选举流程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告知书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________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筹备组(社区代章) 年月日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范围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3、业主可联名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讨论决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产生后,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电话: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筹备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 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 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0%即总数不少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 筹备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成立业主大会的必要条件及具体流程 主讲人:孟宪生 首先业主要了解业主大会的基于什么前提产生?什么时候才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即可申请成立业主大会。 在《物权法》生效后,业主的共同决定权需要“双过半”(业主人数和物业面积)才以生效。例如开发商卖了三分之一不到百分之五十,理论上小业主是无法行使共同管理权的,因为只有达到“双过半”之后才可以。所以只有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按照业主的共同决定权来行使权利。 那么入住率是什么?就是开发商把房屋交付给业主的比率。交付为等于入主,而是交付钥匙。原来的规则是首户业主入住两年之后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现在更改为小业主达到50%以上才能形成决议,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当小区具备该条件后就出现了如何设立业主大会的流程问题?

根据新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那么业主大会由谁建议发起?向谁提出申请?《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规定,召集人占总人数5%的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5%以上的业主可以申请成立业主大会,如果一个大业主拥有5%建筑面积也可以直接发起,所以不管是面积够5%还是人数够5%都可以发起设立。此时的申请权是一个建议权,向全体业主的建议,建议申请成立业主大会。有5%的业主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那么这5%的业主谁来组织?小业主可以自己组织,开发商也可以委托一个业主来组织,或者公告招募5%的业主进行申请。只要达到召集人占总人数5%以上或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以上的业主就可以启动。 关于启动申请简单概括为双启动。开发商可以启动,业主也可以。双启动之后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核实业主递交的材料并给予批复。在这个申请批复的时候街道办事处同时指定一个筹备组组长,为什么要筹备组组长?因为业主自己不了解筹备工作过程,不够专业,需要具有相对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组织来协助业主把这个事做好。所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代表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委员选举产生办法(参考) 根据《******》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1、组织选举业主代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尊重候选人本人意愿。 2、业主代表的数量与份额分配: (1) 小区总户数为户,扣除为卖户,实有户,入住率达到 %。 (2)代表的数量按业主大会确定的比例推选。 3、业主代表从业主中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本人同意,所在单元全体投票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4、业主代表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代表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要求; (3)在业主心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公益事业。 5、业主代表总数: 小区现有住户户,已售出户,尚有户未 售出。依据文件规定精神,结构小区实际业主代表名额确定已名。 6、业主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维护业主利益和具有代表性相结合原则。 (2)即考虑业主分布状况又考虑产权份额原则。 7、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法: 每栋楼以单元为单位各选出名代表,单元住户较少的以楼为单位选出名代表。 8、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当选有效。 9、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板书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表决没有半数通过的,筹备小组于该楼业主协商,重新提出候选人,提交该单位业主重新投票表决。(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张榜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 1、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全部由业主提任。聘任执行秘书1人。 (2)筹备小组根据业主代表推荐意见,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也可以通过业主代表自荐、推荐的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采取方式选举产生。 2、具体选举办法: (1)选票选用红颜色 (2)代表填写选票时,必须在筹备小组推荐或代表自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3)每张选票选举人数不得超过7人。否则,该选票宣布作废。 (4)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并得票多者当选委员。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太原市小店区浦东雅典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代表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要在本小区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业主代表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代表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将终止,并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并确认。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被终止后,可补选新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可采用自荐或推荐的方法产生增补候选人,并经业主委员会2/3委员通过,成为补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1)已不是业主的; (2)年度内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而丧失履行责任能力的; (4)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参考)

小区业主代表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产生 办法(参考) 根据《******》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1、组织选举业主代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尊重候选人本人意愿。 2、业主代表的数量与份额分配: (1)小区总户数为户,扣除为卖户,实有户,入住率达到%。 (2)代表的数量按业主大会确定的比例推选。 3、业主代表从业主中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本人同意,所在单元全体投票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4、业主代表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代表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要求; (3)在业主心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公益事业。 5、业主代表总数: 小区现有住户户,已售出户,尚有户未 售出。依据文件规定精神,结构小区实际业主代表名额确定已名。 6、业主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维护业主利益和具有代表性相结合原则。 (2)即考虑业主分布状况又考虑产权份额原则。 7、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法: 每栋楼以单元为单位各选出名代表,单元住户较少的以楼为单位选出名代表。 8、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当选有效。 9、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板书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表

决没有半数通过的,筹备小组于该楼业主协商,重新提出候选人,提交该单位业主重新投票表决。(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张榜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 1、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全部由业主提任。聘任执行秘书1人。 (2)筹备小组根据业主代表推荐意见,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也可以通过业主代表自荐、推荐的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采取方式选举产生。 2、具体选举办法: (1)选票选用红颜色 (2)代表填写选票时,必须在筹备小组推荐或代表自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3)每张选票选举人数不得超过7人。否则,该选票宣布作废。 (4)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并得票多者当选委员。 3、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由业主委员会委员从委员中提名,举手表决产生。执行秘书由主任提名,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 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小组 年月日

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关于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提要:本次选举共发放选票XXX张,回收选票XXX张,其中有效票XXX张,无效票XX张,过半数业主投票,符合法定程序 更多内容源自物业服务合同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XX业筹[XXXX]XXX XXX房地产管理局: 鉴于(物业名称)已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于XXXX年XX月XX日向贵局提出了成立(物业名称)业主委员会的申请。XX月XX日,在贵局物业管理科领导的主持下,成立了XXXX业主委员会筹备工作小组,并召开了筹备工作小组首次会议,制定了筹备工作计划,确定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XX月XX日至XX月XX日,采用10户联名方式推举产生了N名候选人,并于XX月XX日在小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小区业主无异议,于XX月XX日至XX月XX日进行了上门发放、回收选票的工作。 在区物业管理科领导的指导监督下,于XX月XX日召开业主大会,并邀请了XX居委会、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发展商代表、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出席大会。会上进行了公开验票、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1 / 3

唱票、计票工作。 本次选举共发放选票XXX张,回收选票XXX张,其中有效票XXX张,无效票XX张,过半数业主投票,符合法定程序。在现场业主的监督下统计各候选人的最终得票数:×××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先生/小姐:XXX票 (列出所有候选人及得票数) 其中: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发展商代表)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公司代表) ×××先生/小姐(×栋×座×房) ×××先生/小姐(×栋×座×房) 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2 / 3

1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嘉兴市XXXXXX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举手表决通过) 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历届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建房[2009]274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嘉兴市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等政府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新嘉街道办事处,电子社区相关部门领导的牵头及指导帮助下,由嘉兴市XXXXXX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组织实施。 第三条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确定为7人,候补委员1人,组成XXXXXX业主委员会,任期三年,期满重新选举。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条款,经业主代表的推荐,筹备组审查资格,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示通过,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数为8人。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办法:

1、召开第二届业主代表大会上由业委会筹备组对候选人进行介绍,业主代表根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举投票,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法,在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2、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由筹备组逐个进行基本情况介绍;也可以由候选人自我参选业主委员演讲,演讲每人限时五分钟由筹备组计时。演讲可以短于限时,超时演讲由筹备组提醒并更换下一位候选人演讲。 3、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自我介绍及演讲内容不得存在攻击性言论,不得涉及与业主委员会选举无关内容。违反本条规定的由筹备组制止其发言并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更换下一位候选人演讲。 4、筹备组最终确定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数,印制选票时多于候选人姓名下2个空格,以便另选他人。业主代表领到选票后,在业主代表大会会场当场填写、投票;选票不得带离会场。 5、业主代表在填写选票时,应当按照选票要求认真填写,不得多写应选人数,多写应选人数视为无效票;少于应选人数视为有放票。 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方框内“画○”。 不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方框内“画×”。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审批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现将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流程、业主大会筹备小组主要工作、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相关知识问答一并传上来,供有志于参加华龙美晟业委会筹备组前期临时工作小组的邻居们参阅。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成立业主委员会得分八步走) 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 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 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15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 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 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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