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标准[详]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标准[详]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标准[详]

项目验收规

1.项目结束制度

一个项目从启动到结束将经历复杂的过程,可能出现许多意料之外的情况,在项目即将结束之际,对项目进行完整的回顾和总结,是非常必要,也是对项目的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具体表现,项目结束制度以下工作要做:

检查项目的总体实施规划,确认每一项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验收标准,确认项目的每一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项目目标,确认项目目标全部实现

检查项目的问题管理,确认所有问题和待办事项已完成

审查项目的全部文档,确认所有文档齐全、规、容翔实

审查项目的规章制度,确认所有规章制度完整,紧急处理手段齐备完整的项目总结

正式办理交接,完满的完成项目。

项目启动制度确保项目规地开始,确定项目管理规则;日报、月报及周例会制度使项目透明地进行,使项目组成员良好沟通,及时暴露出实施中的问题、矛盾;里程碑会议制度及时总结项目没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确定下一阶段的计划;问题和变更管理制度使出现的问题

得到规的解决;文档管理制度确保了项目的质量控制;项目结束制度使项目圆满收尾,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正式的交接。

通过以上各项项目制度,可以清楚地确认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确认没有隐患存在,并通过规的文档,使项目顺利地延续。

为确保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我们严格遵守质量控制标准,并应用在项目服务的各个阶段。详尽的审体制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服务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完成每一步工作,都将分享同事经验,接受项目经理控制。这样每个人工作的成功聚集成小组的成功、项目的成功和客户的满意。

我们将依照既定的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本次招标的项目实施服务工作,本项目各单位用户可以在项目进展过程的各个阶段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项目验收过程

2 .1验收测试项目

1. 卖家应买方要求提供测试报告及接受检验来证明卖方所提供系统合本合同技术规署的各项要求。

2.验收项目包括:

1)环境验收测试;

2)可靠性验收测试;

3)维护性验收测试;

4)功能验收测试;

5)稳定性验收测试;

6)性能验收测试;

7)仿真测试;

8)可移植性、兼容性、可靠性、错误的恢复功能等测试。

9)文档验收。

2.2验收测试过程

系统验收应包括系统初步验收(验收)和系统最终验收(终验)两个阶段。系统验收应履行正式手续,成立专门的系统验收委员会,负责组织、监督和裁决整个系统的验收过程。依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卖方提供的系统按照如下的步骤实施验收:

1、卖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

2、卖方提出系统验收申请;

3、卖方制定系统验收计划,买方审核计划;

4、成立系统验收委员会;

5、进行系统验收委员会;

6、进行系统验收评审;

7、形成系统验收报告;

8、产品及系统移交。

卖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

根据用户系统的特点,系统验收都应在最终买方的实际系统运行环境中进行。要系统验收申请前应完成如下的工作:

卖方应在系统交付买方验收之前,对完整产品的运行进行确认;

卖方在完成确认测试后,证实系统已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及

需求说明书中对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卖方应准备好提交验收的各种文档、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

并做好产品的交付准备;

卖方的实施小组应准备好《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

告》,作为系统验收的必备文件提供验收委员会;

卖方应支持买方对系统的验收测试和评审;

卖方应作出向买方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计划。

系统验收申请

卖方在完成规定的系统验收申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适时向买方正式提出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扼要说明申请系统验收的准备情况和系统所具备的验收条件。卖方在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进,必须按合同书的有关规定,交付有关的产品资料,其中包括系统设备及系统软件配置清单、文档、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等。系统验收申请报告应有卖方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买方的经办人必须了解要验收系统的功能、性能和系统配置与文档等方面的要求,掌握合同书中规定的系统验收条款,对卖方提交的系统验收。

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买方技术负责人经审查后,在申请报告上签字并对卖方的申请作出答复。买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做好系统验收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对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测试过

程和测试环境的准备。

系统验收计划

在系统验收活动进行之前,卖方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验收测试计划。系统验收计划应由系统的卖方和买方共同制订或由买方委托卖方单位制订。该计划要由买方认可,而且还要包括一些由买方提供的测试方案。该计划应包括系统验收工作的活动程序、验收测试要求、技术条件、设备资源、验收准则、工作人员的组成以及日程安排等容。该计划由买方提交验收委员会审定后执行。

2.3组织机构及人员组成

买方负责成立专门的系统验收委员会,作为系统验收的组织机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并由该委员会组织成立系统验收测试组、技术组和文档审查组,配备若干测试员和记录员。

验收委员会由买方代表、特邀专家及最终买方代表组成,必要时,也可吸收卖方代表参加。特邀专家必须是行业信息领域的权威,熟悉国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验收委员会的任务与权限

1、验收委员会的任务

验收委员会主持整个系统的验收工和,包括如下任务;

审定系统验收计划;

听取卖方的《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

判定所验收的系统是否符合合同及系统需求说明书的要求;

审定验收测试计划。验收委员会应讨论和审定验收测试计划,

以保证此计划能满足验收要求;

组织验收测试和进行系统验收评审,并形成系统验收报告;

监督系统验收后的产品移交。

2、验收委员会的权限

a.有权要求卖方和买方对系统开发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

b.在验收过程中,协调卖方和买方之间可能发生的纠纷;

c.决定系统是否通过验收。

验收记录

验收工作的全部过程必须详细记录,记录验收过程中验收委员会提出的所有问题与建议,卖方的解答和验收委员会对被验收系统的评价,并形成文件供评审时查阅及存档。

验收测试计划

系统的验收测试是系统验收活动中最关键的步骤,被验收的系统必须满足合同条款与系统需求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

测试计划及程序包括下列几项:

测试计划及程序的目的;

各项功能测试所需输入的数据;

测试结果记录的说明;

观察、测试结果的设备、工具及程序;

测试进度表;

2.有关的测试结果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由卖方向买方提交,

容包括:

测试的系统功能;

为纠正系统缺点需做的变动;

为提高系统性能提出的建议。

2.4系统验收

a.系统设备验收;

b.验收测试前的检查;

c.系统演示;

d.验收测试;

e.系统验收评审;

f.系统验收报告;

g.产品移交。

系统设备验收

验收委员会的技术组根据卖方提供的系统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系统软件、数据库和工具软件配置清单,并对照合同或项目建议书的有关规定,检查这些设备及其各项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并将审查结果写进《系统设备验收报告》。

验收测试前的检查

在系统验收测试开始之前,买方必须提前将验收的有关资料分发给验收委员会的委员。验收委员会必须进行以下各项检查以确定是否

应进入验收测试。

验收环境与条件的检查

验收委员会在审定系统验收测试计划时,要检查测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全部测试项目的测试用例是否准备好,有关测试人员是否全部到位。

系统演示

卖方应向验收委员会演示被验收系统的全部买方界面、系统包括的主要功能、性能,以证明系统实现的功能与合同要求一致。通过演示活动让验收委员会成员对系统有一个直观和概括的了解。验收委员可现场选用实例对被验收系统时行演示考核,以证实与系统需求的一致性、程序和文档的一致性。

验收测试

系统验收测试组应按系统验收测试计划对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可靠性测试、安全性测试、性能测试、一致性测试和文档测试。测试员按分工分别对被验收系统进行逐项测试,并详细记录每一项测试结果,将这些结果分别与预期的结果对照分析,然后写出《系统验收测试报告》,该报告将作为验收委员会评价系统的主要依据,也是买方确定是否接收该系统的主要依据。

系统验收评审

在验收测试完成以后,验收委员会应及时主持评审会,听取有关报告和审议验收结果,并对系统作出综合评价。评审会的议程如下:听取卖方的《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听取系统验收测试组的《系统设备验收报告》、文档审查组的《文档审查报告》及测试组的《系统验收测试报告》;

按以下的验收准则对系统进行评价:

(1)系统是否满足用户信息系统要实现的目标。

(2)系统采用的技术和实现方案是否做到可靠、先时、灵活、实用。

(3)设备选型是否达到以下要求:

选用目前在国际上技术先进、性能优异的设备,确保系统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所选用的设备不仅能满足目前用户信息系统业务在功能和性能上的要求,而且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扩充性。

所选用的应用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先时、简便、有效。

便于与其他系统的衔接,实现资源共享。

(4)运行系统的可靠性是系统建设的首要出发点。因此,要求卖方提供高可靠性的产品和技术,确保系统的安全和可靠。要求系统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使系统不易崩溃。

(5)关键系统设备与数据备份的设施是否达到安全可靠。

验收委员会应进行认真地讨论,对被验收的系统给出实事的评价,容包括系统的先进性、功能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最后由验收委员会进行表决,决定系统是否通过验收。

系统验收报告

在验收评审后,验收委员会应写出“系统验收报告”,详尽地记

录验收中对系统的评价及验收意见。尤其要明确系统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以及需要改进的意见和卖方对些所作的承诺。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根据验收委员会表决情况,由验收委员会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结论分为以下两种;

a.通过。表示同意验收的委员超过三分之二;

b.不通过。表示同意验收的委员不超过三分之一。

如果系统验收不能通过,验收委员会将根据合同书的规定与供需双方协商处理意见,可能的结果是:要求卖方限期完成开发任务,重新提出验收申请或者终止合同。系统验收通过后,要确定系统进入试运行的时间结束时间,明确卖方在试运行期间要解决的遗留问题以及改进系统的意见,对此卖方的代表要作出承诺。

产品移交

系统通过验收以后,验收委员会的技术组和文档审查组应分别卖方提供的系统设备清单和文档资料清单进行验收,逐项核实后移交给买方。移交结束后形成产品移交文件,该文件应包括以下容:

a.移交产品清单

卖方向买方移交的产品清单分别包括系统构成的硬件和软件部分。硬件部分包括卖方在应和开发或系统配置时,受买方委托代购的各种计算机与外部设备,移交清单中应包括设备名称、单价、数量、供货厂商、保修期限;软件部分包括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等软件的名称、单价、供货厂商。

b.移交的时间、地点、收授人签字。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项目验收规范 1.项目结束制度 一个项目从启动到结束将经历复杂的过程,可能出现许多意料之外的情况,在项目即将结束之际,对项目进行完整的回顾和总结,是非常必要,也是对项目的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具体表现,项目结束制度以下工作要做: 检查项目的总体实施规划,确认每一项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验收标准,确认项目的每一阶段都经过验收 检查项目的项目目标,确认项目目标全部实现 检查项目的问题管理,确认所有问题和待办事项已完成 审查项目的全部文档,确认所有文档齐全、规范、内容翔实 审查项目的规章制度,确认所有规章制度完整,紧急处理手段齐备完整的项目总结 正式办理交接,完满的完成项目。 项目启动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地开始,确定项目管理规则;日报、月报及周例会制度使项目透明地进行,使项目组成员良好沟通,及时暴露出实施中的问题、矛盾;里程碑会议制度及时总结项目没一阶段的工作成果,确定下一阶段的计划;问题和变更管理制度使出现的问题得到规范的解决;文档管理制度确保了项目的质量控制;项目结束

制度使项目圆满收尾,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正式的交接。 通过以上各项项目制度,可以清楚地确认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确认没有隐患存在,并通过规范的文档,使项目顺利地延续。 为确保本项目的服务质量,我们严格遵守质量控制标准,并应用在项目服务的各个阶段。详尽的内审体制要求我们的每一位服务人员,在自己的岗位上,完成每一步工作,都将分享同事经验,接受项目经理控制。这样每个人工作的成功聚集成小组的成功、项目的成功和客户的满意。 我们将依照既定的项目实施进度完成本次招标的项目实施服务工作,本项目各单位用户可以在项目进展过程的各个阶段提出意见和建议,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2、项目验收过程 2 .1验收测试项目 1. 卖家应买方要求提供测试报告及接受检验来证明卖方所提供系统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署的各项要求。 2.验收项目包括: 1)环境验收测试; 2)可靠性验收测试; 3)维护性验收测试; 4)功能验收测试; 5)稳定性验收测试;

测试验收交付管理规程

测试验收、交付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信息化项目的测试验收组负责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系统的测试验收工作。 第二条信息化项目的测试验收组应严格按照《测试验收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发现工程中存在质量问题,应随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由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条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测试验收方案 第一条在测试验收前制定测试验收方案,测试验收方案根据设计方案或合同要求等制定。 第二条根据不同的测试单元制定不同的测试验收方案。 第三条测试验收方案基本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工程概况 (二) 建设依据 (三) 验收的组织 (四) 测试时间、范围、方法和主要过程 (五) 验收检查的质量指标与评定意见 第四条严格按照测试验收方案规定的范围、项目、流程、

方式、方法进行验收。 第五条对测试验收的控制方法和人员行为准则进行明确规定。 第六条测试验收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测试验收方案进行评审和论证,确定方案的可行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在测试验收过程中所做的一切操作,应先报告后实施。不得向任何无关的第三方人员泄露测试验收相关的信息资料。 第三章单元测试验收 第一条测试验收组应根据信息系统设计方案与合同进行功能性测试。 第二条委托第三方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测试,并出具安全测试报告,安全测试至少包括: (一) 对组成系统的所有部件进行安全性测试; (二) 对系统进行集成性安全测试; (三) 对业务应用进行安全测试等。 第三条测试验收组对信息系统进行集成测试。 第四条测试验收组视需要对信息系统进行压力测试。 第四章测试验收报告 第一条详细记录测试验收的每个步骤的实施情况和结果。 第二条详细记录测试验收每个步骤的参与人员,参与时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日期:2007年03月16日 09:56:24 来源:电子政务与信息资源处 市属各单位: 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号),现将《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市信息办联系。 特此通知。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联系人:蔡凌宏,电话:83124161)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全面考核信息化项目设计、实施、监理、管理等工作,分析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效果,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根据《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中办发〔2002〕17号)、《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工程管理》(国标委高新〔2003〕7号)、《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粤府办〔2005〕11号)和《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5〕62 号),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由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按项目的投资额度将信息化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大型项目和重大项目三类: (一)一般项目:总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 (二)大型项目:总投资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的项目。

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最新版】

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二)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四、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

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针对不同的验收内容,在实施验收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 (一)登记法 对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一一登记,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等一定要登记造册,不可遗漏,并妥善保管。对项目建设中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双方同意后修订的合同条款、协调开发建设中的问题进行登记。 (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 这是项目建设最主要的验收方法。首先,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其次,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16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

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泸州市智慧城市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经过监理方同意;

项目监理单位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需求分析,针对项目验收,监理单位需配备2名有经验的工程师和一名行业专家来组成项目团队,负责具体工作。(二)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 项目监理单位在对项目进行深入的需求分析的基础上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提交市信息办、业主单位审定。 (三)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应当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四)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应用软件、网络集成效果、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 (五)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建设质量、设备质量、软件运行情况等做出全面的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六)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召开由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项目验收评审会,全面细致地审核项目验收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提交市信息办和项目业主存档。 六、验收程序 (一)初验 1、申请: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业主提出初验申请。 2、方式: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初验。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要求标准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 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 (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 (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 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2.1 信息化项目 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臵。 2.2 验收 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本规范中,验收为综合验收,不同于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大型及重大项目验收中要求的工程尾款也不同于质保金。 2.3 建设单位 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2.4 承建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 2.5 监理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信息产业部相应等级资质,为建设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的单位。 2.6 信息工程测评机构 具有独立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省级以上信息化项目测评资质,经政府采购流程确定的,为建设单位和信息化主管单位提供信息化工程第三方测评服务的机构。 2.7 一般项目 总投资金额小于100万元的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

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

信息化项目立项〔201X〕xx号 信息化子项目验收申报书 子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验收日期:年月日 表X08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编制

说明 1.项目的终审验收由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邀请相关专家组或委托相关机 构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预算批复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审核项目是否通过终审验收。 2.信息化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共建或者参与建设的,由填报项目建设申报书的牵头单 位,填写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书。 3.项目验收申请表是为检查项目是否按原审批通过的项目方案实施,是否达到原设 定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主要含项目整体完成情况介绍及按合同分类(每个合同对应一个子项目)的各子项目的执行明细情况,信息化系统开发需填写表五。子项目验收明细是按合同填写,检查每个子项目的执行是否达到相应合同设定的实施要求及功能指标。金额为10万以上的合同要求必填。项目采购中单台(套)购置超过10万元的设备,按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规定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已经按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规定先自行组织完成大型设备验收的,需提供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4.项目建设单位应先将项目验收申报书及附表的电子文档发送给网络与信息化办 公室信息化项目专用电子邮箱(xxhxm@https://www.360docs.net/doc/db16536141.html, ),经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预审通过之后,再请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按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验收。 5.项目建设方除准备项目验收申报书以外,还需要上报验收支撑材料,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子项目名称)验收明细表

最新信息化项目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照《南宁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二)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四、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针对不同的验收内容,在实施验收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 (一)登记法 对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一一登记,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等一定要登记造册,不可遗漏,并妥善保管。对项目建设中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双方同意后修订的合同条款、协调开发建设中的问题进行登记。 (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 这是项目建设最主要的验收方法。首先,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其次,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第三,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测试法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实施应当一一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 五、验收步骤 (一)需求分析 项目监理单位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需求分析,针对项目验收,监理单位需配备2名有经验的工程师和一名行业专家来组成项目团队,负责具体工作。 (二)编写验收方案(计划书)

最新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一、项目验收流程

1.开发方申请验收的准备工作 根据用户系统的特点,系统验收都应在最终用户方的实际系统运行环境中进行。要系统验收申请前应完成如下的工作: 开发方应在系统交付用户方验收之前,对完整产品的运行情况进行确认; 开发方在完成确认测试后,证实系统已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及需求说明书中对系统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开发方应准备好提交验收的各种文档、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并做好产品的交付准备; 开发方的实施小组应准备好《测试分析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作为系统验收的必备文件提供给用户方; 开发方应支持用户方对系统的验收测试和评审; 开发方应作出向用户方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的计划。 2.系统验收申请 开发方在完成规定的系统验收申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后,应适时向用户方正式提出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扼要说明申请系统验收的准备情况和系统所具备的验收条件。开发方在提交系统验收申请报告时,必须按合同书的有关规定,交付有关的产品资料,其中包括系统设备及系统软件配置清单、文档、技术总结报告和测试分析报告等。系统验收申请报告应有开发方的技术负责人签字。 用户方的经办人必须了解要验收系统的功能、性能和系统配置与文档等方面的要求,掌握合同书中规定的系统验收条款,对开发方提交的系统验收。 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用户方技术负责人经审查后,在申请报告上签字并对开发方的申请作出答复。用户方将按合同有关条款做好系统验收的全部准备工作,包括对测试用例、测试数据、测试过程和测试环境的准备。 3.系统验收计划 在系统验收活动进行之前,开发方应制定一套完整的系统验收测试计划。系统验收计划应由系统的开发方和用户方共同制订或由用户方委托开发方单位制订。该计划要由用户方认可,而且还要包括一些由用户方提供的测试方案。该计划应包括系统验收工作的活动程序、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 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 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 (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 (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 (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 (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 (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部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 (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

(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 (七)项目合同或协议; (八)业务需求说明书; (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容 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检查档案资料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及有关档案,单项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档案,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应用系统项目审查容: (一)功能检查: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1.3 验收依据和标准 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 (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 (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1.4 测评 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2.1 信息化项目 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2.2 验收 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

信息化项目立项〔201X〕xx号 信息化子项目验收申报书 子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盖章) 项目负责人: 验收日期: 年月日 表X08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编制

说明 1.项目的终审验收由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邀请相关专家组或委托相关机 构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预算批复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审核项目是否通过终审验收。 2.信息化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共建或者参与建设的,由填报项目建设申报书的牵头单 位,填写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书。 3.项目验收申请表是为检查项目是否按原审批通过的项目方案实施,是否达到原设 定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主要含项目整体完成情况介绍及按合同分类(每个合同对应一个子项目)的各子项目的执行明细情况,信息化系统开发需填写表五。子项目验收明细是按合同填写,检查每个子项目的执行是否达到相应合同设定的实施要求及功能指标。金额为10万以上的合同要求必填。项目采购中单台(套)购置超过10万元的设备,按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规定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已经按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规定先自行组织完成大型设备验收的,需提供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4.项目建设单位应先将项目验收申报书及附表的电子文档发送给网络与信息化办 公室信息化项目专用电子邮箱(xxhxm@mail.hust.edu.cn),经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预审通过之后,再请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按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验收。 5.项目建设方除准备项目验收申报书以外,还需要上报验收支撑材料,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子项目名称) 验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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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精 选文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规范 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五日

? 目录? ? 1 总则 目的 为了加强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环节的管理,规范项目验收流程,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穗信息化字〔2007〕6号)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经广州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办)立项审核通过的广州市财政投资新建、扩建信息化项目(包括市级财政补助的项目,以下简称“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验收依据和标准 项目验收依据和标准主要有: (1)市财政局和市信息办有关批复文件,签定的项目有关合同、合同附件及有关技术文件;

(2)硬件、软件、布线、信息安全、网络等领域的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测评 测评是对信息化项目进行检测和评价,信息化项目应根据建设内容开展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开发三类中的一类或多类测评。 (1)信息化项目根据检测内容不同以及对项目质量影响的大小,分别由承建单位、第三方信息工程测评机构进行。具体分工见第4章。 (2)由承建单位进行的检测,监理单位须进行现场监督和签字。 2 术语 信息化项目 以计算机技术、数据库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应用及信息安全保障的系统,包括各信息化系统的新建、升级、改建,但不包括零星的设备添置。 验收 验收是项目建设单位和市信息办依据立项审核意见(市信息办出具)和财政批复文件(市财政局出具),在信息化项目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约定事项完成并试运行,用户出具用户试用报告后,依照相关标准组织设计、承建、监理、测评等单位,对信息化项目工程质量的认定。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 (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 (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三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

信息化项目验收报 告 1

信息化项目立项〔201X〕xx号 信息化子项目验收申报书 子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验收日期:年月日 表X08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编制

说明 1.项目的终审验收由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组织,邀请相关专家 组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预算批复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审核项目是否经过终审验收。 2.信息化项目涉及多个单位共建或者参与建设的,由填报项目建设 申报书的牵头单位,填写信息化项目验收报告书。 3.项目验收申请表是为检查项目是否按原审批经过的项目方案实 施,是否达到原设定的建设目标和要求:主要含项目整体完成情况介绍及按合同分类(每个合同对应一个子项目)的各子项目的执行明细情况,信息化系统开发需填写表五。子项目验收明细是按合同填写,检查每个子项目的执行是否达到相应合同设定的实施要求及功能指标。金额为10万以上的合同要求必填。项目采购中单台(套)购置超过10万元的设备,按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规定填写《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已经按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规定先自行组织完成大型设备验收的,需提供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生效的《大型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4.项目建设单位应先将项目验收申报书及附表的电子文档发送给网 络与信息化办公室信息化项目专用电子邮箱(),经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预审经过之后,再请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网络与信息化办公室按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验收。 5.项目建设方除准备项目验收申报书以外,还需要上报验收支撑材

料,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子项目名称)验收明细表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89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信息系统验收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规定》,结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以计算机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传输、业务处理及其应用的信息网络系统;以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库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储存及处理的信息资源开发系统;以及信息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系统等项目的新建、升级、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股份公司的控股、参股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对象、依据、内容 第四条项目验收的对象:凡属《XXXXX股份有限公

两化融合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竣工验收工作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主管部门: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 (二)建设单位: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 (三)承建单位: 1.705室装修改造:北京凌奇装饰公司 2.705室消防改造:北京科华消防分公司 3.工程监理:北京赛迪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初步设计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5.监控机房设备间建设:北京东兴志远技术有限公司 6.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7.软件开发:北京创新京安丹灵公司、广州中爆安全网公司 8.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广州中爆安全网科技有限公司 9.大屏幕监控系统建设:北京金惠利科技公司 10.应用软件标准规范编制:北京创新京安丹灵公司 11.北斗数据接收处理系统建设:国防科工局信息中心、贵州 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系统集成及网络信息安全:北京京航计算通讯研究所 二、验收条件 (一)项目合同规定的建设任务已完成,并符合项目的建设目标; (二)项目的功能、性能等指标达到项目设计的要求; (三)项目已试运行3个月; (四)项目验收资料齐全。 三、验收准备 (一)承建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完成项目试运行工作,试运行时间至少 为三个月,试运行期间项目运行稳定,未发现重大故障。试运行完成后,承建单位编制项目试运行报告,建设单位编制试用报告或用户报告;

(二)承建单位按照合同或合同附件的要求完成各种技术文档和工程实施管理资料,提交给建设单位。完成的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部分资料可视项目情况进行分拆或合并,所有资料应由承建单位编制、签字、盖章,由建设单位审核): (三)项目监理单位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编制以下文档并提交建设单位(所有资料应由监理单位编制、签字、盖章,由建设单位审核);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657-65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

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 (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工程工程方案竣工报告

工程报告文档工程名称:XXXXXX信息化系统建设 开工日期:XXXX年6月 竣工日期:XXXX年 12 月 XXXXXX有限公司 工程负责人: 档案编制人:

设备到货证明 : 信息化建设网络设备调测工程,安装设备其中包括:网络设备、程控交换机、布线材料按合同要求已于 2013 年 12 月,全部运输到位,设备数量与合要求一致,外观包装完好。 特此证明。 用户方代表(签章): 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工程开工报告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XXXXXX信息化建设 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11 月 计划竣工 时间 2014年2 月 工程简要内容: 工程准备情况: 所有安装设备己运输到位,调测人员己到位,安装施工计划已交付甲方。 施工单位: 年月日建设单位: 年月日 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审批 年月日

联合调试合格证书 工程名称XXXXXX信息化建设 建设单位 调试时间自2013 年 6 月起至2013 年12 月日止 调试情况: 1、所有设备的安装及接线正确,外观良好,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2、上电后设备运转正常,安装工艺符合机房要求, 网络管理软件运行正常。 3、安装资料、调试资料、已交给甲方。 调测鉴定: 安装资料鉴定 ■合格□不合格 调试资料鉴定 ■合格□不合格 工程图纸鉴定 ■合格□不合格 建设单位: 代表:单位签章: 年月日施工单位: 代表:单位签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XXXXXX信息化建设 开工时间2013年11 月9日竣工时间2014年 2 月23 日施工单位上海诺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简要内容: 1、弱电系统的布线和机房建设 2、智能电话系统 3、简单的无线覆盖 工程完成情况: 1、所有设备的安装及接线正确,外观良好,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的要求。 2、网络管理控制部分运转状态良好,实现了所有设计要求的功能。 3、产品资料、调试资料、工程图纸已交给甲方。 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签字(盖章): 年月日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统一规划 (2) 第三章统一标准 (2) 第四章统一计划 (2) 第五章统一建设 (2) 第六章日常管理 (3) 第七章监督奖惩 (3) 第八章附则 (3) 附件一: (5) 信息化建设项目需求管理细则 (5) 附件二: (8) 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8) 附件三: (9)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细则 (9) 附件四: (13) 信息系统运行使用管理细则 (13) 附件五: (15) 网络管理细则 (15) 附件六 (16) 信息机房日常管理细则 (16) 附件七: (18) 短信平台管理细则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构建稳定、安全、经济、高效、可持续的信息支撑体系,提高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推动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计划、统一建设(以下简称“四统一”)的原则,以防止产生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三条信息技术部是全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按照“四统一”的原则负责信息化建设的日常管理及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安全管理与信息资源整合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应用及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集成等)的建设与升级。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五条信息化建设规划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信息化建设现状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编制。 第六条信息技术部负责编制信息化建设规划,报公司研究审定后实施,其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的依据。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编制与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相配套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报信息技术部备案。 第三章统一标准 第八条公司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信息化标准体系由信息技术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公司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体系,原信息系统必须按统一标准进行更新。 第四章统一计划 第十条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依据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年度信息化建设建议计划,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列入子(分)公司和公司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计划外项目发生,未列入计划的项目一律不予拨付资金或安排人力实施。 第十二条已下达计划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追加投资的,应当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报批。 第五章统一建设 第十三条信息化项目由信息技术部和项目需求单位共同负责建设,各子(分)公司、公司各部门不得自行建设和重复建设。 第十四条严把需求管理关。需求单位负责提供项目的建设目标、详细的业务流程和功能要求,必须做到业务范围界定清晰。 第十五条严把方案设计关。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重大信息化项目由信息技术部组织方案设计。设计方案未经信息技术部审核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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