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条件及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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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

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一、彩礼与嫁妆的含义彩礼,又称聘礼,源于西周,在周代“六礼”中称之纳币,是古代婚礼程序之一,亦是民间习俗,即男方家以聘礼送给女方家。

按照当地风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

当然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嫁妆,实践中一般认为是指女方带给男方的钱财总和,这是由女方以及女方家庭支付的。

婚嫁之中男方彩礼、女方陪嫁,这不仅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的各个地区。

当前我国法律对于“彩礼”、“嫁妆”尚未有明确定义。

二、彩礼与嫁妆的分割与返还问题(一)彩礼与嫁妆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彩礼与嫁妆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目前主要有两个:其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第18条:“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其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实践中彩礼返还问题根据相关司法实践,彩礼的性质一般可以从下列方面掌握:首先,彩礼的给付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虽有赠与的性质,但其实质系附条件赠与,给予彩礼以及收取彩礼的目的性都非常明确,欲与对方缔结婚姻关系。

彩礼一般分为钱财和物品,前者一般是大额的礼金(当然,也有地方按风俗还有什么“见面费”“看日子”等,也系礼金之列),后者多为宝首饰名牌衣物。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条款,彩礼作为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部分,涉及到一些法律规定。

以下是关于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禁止勒索、诈骗要求彩礼和礼金。

双方应该自愿、自主地进行婚姻登记,不得以彩礼为条件或利益来强迫或威胁对方。

其次,在实际操作和执行过程中,确保彩礼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非常重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如果彩礼被认定为“违法所得”,则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溯和退还。

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的退还可能是合法的。

第三,退还彩礼的时机和方式也受到一些限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结婚后双方发现自己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如果婚姻因为某些事实或者原因被法院裁定为无效,彩礼的退还可以根据法院的决定进行。

此外,如果离婚的时候存在彩礼问题,彩礼的归还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进行。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婚姻关系终止,可以协商处理彩礼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的话,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和彩礼的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最后,彩礼退还的具体金额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婚姻家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彩礼的退还应当根据彩礼的性质、金额和损失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同时,经济条件比较差的一方可能面临一定的困难,法院应当根据需要适当减少退还的金额。

综上所述,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婚姻法》和相关法律条款中。

根据实际情况,彩礼的退还可以在无效婚姻的情况下或者离婚时进行协商处理或者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退还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彩礼的性质、金额以及损失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返还彩礼的法律小案例(3篇)

返还彩礼的法律小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与乙于2018年相识,2019年两人开始筹备婚事。

在婚前,甲按照当地习俗向乙支付了彩礼共计人民币10万元。

双方于2020年登记结婚,但由于性格不合,甲乙于2021年离婚。

离婚后,甲要求乙返还彩礼,但乙以双方感情基础薄弱、婚姻短暂为由拒绝返还。

甲遂将乙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乙返还彩礼。

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离婚后,甲是否有权要求乙返还彩礼?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彩礼是指在婚姻缔结过程中,男方为了表达诚意,给予女方及其家庭的一定财物。

关于彩礼的返还,法律规定如下: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于2019年开始筹备婚事,甲向乙支付彩礼10万元,属于婚前给付彩礼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甲乙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故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彩礼。

法院判决:乙返还甲彩礼人民币10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法定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甲有权要求乙返还彩礼。

同时,本案也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婚俗的合理引导。

在实际生活中,彩礼返还纠纷较为常见。

以下是一些关于彩礼返还的常见问题:1. 婚前给付彩礼,婚后未共同生活,彩礼是否应当返还?答:根据法律规定,婚前给付彩礼,婚后未共同生活的,彩礼应当返还。

2022民法典新规定彩礼

2022民法典新规定彩礼

2022民法典新规定彩礼男方结婚时要给女方彩礼的习俗已经来源依旧,在此不论好坏,大家都应当对法律规定彩礼方面的问题有所了解才行。

所以下面是我为大家介绍关于2022民法典新规定彩礼的相关知识。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2022民法典新规定彩礼1、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二、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要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往往会给女方一定的彩礼作为诚意,这是中国近千年的习俗。

但是我国法律也明确规定,彩礼在给付之后,在一定特殊的情形下也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退还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是否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

民法典对婚姻彩礼的规定

民法典对婚姻彩礼的规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一、婚姻法彩礼返还新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二、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

“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

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

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

退结婚彩礼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彩礼,作为我国传统婚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婚姻法律制度研究的热点。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变迁,彩礼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在婚姻关系中,彩礼的返还问题成为当事人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现行彩礼法律规定,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二、现行彩礼法律规定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条款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规定,但并未直接涉及彩礼的返还问题。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二)》第十一条对彩礼的返还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返还部分或者全部彩礼。

”该条款明确了彩礼返还的条件,即婚前给付彩礼,且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 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部分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问题也进行了规定,如《江苏省婚姻登记条例》、《浙江省婚姻登记条例》等。

三、现行彩礼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1. 条款过于简单,缺乏可操作性现行法律规定对彩礼返还的条件、程序、金额等方面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较大难度。

2. 法律适用范围有限现行法律规定仅适用于婚前给付彩礼的情况,而对于婚后给付彩礼、彩礼与嫁妆混淆等情况,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

3. 法律适用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法院对彩礼返还问题的处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法律适用不统一。

4. 社会观念与现实脱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发生了变化,但现行法律规定与部分人的传统观念存在冲突,导致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难以达成共识。

四、退结婚彩礼法律规定的完善建议1. 明确彩礼返还的条件在《婚姻法》或《解释(二)》中,对彩礼返还的条件进行细化,如明确婚前给付彩礼、婚后财产分割、双方自愿离婚等情况下的彩礼返还。

2. 规定彩礼返还的程序明确彩礼返还的申请、审理、执行等程序,确保彩礼返还的顺利进行。

彩礼返还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彩礼返还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当今社会很多地方都还沿袭着彩礼的习俗,也就是男方去女方家提亲时,必须要给付女方一定的财物以表诚意,但是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男方给付女方的彩礼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返还的,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彩礼返还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彩礼返还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认定彩礼纠纷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

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

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离婚退彩礼的法律规定

离婚退彩礼的法律规定离婚退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指在我国离婚时,婚姻双方该如何处理彩礼的问题。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彩礼是由男方向女方家庭提供的财物,用于表示对女方家庭的感激之情,也是尊重女方家庭的一种表现。

但在现代的婚姻中,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和法律的逐渐完善,彩礼逐渐成为了一种风俗,且在离婚时常常成为争议焦点。

那么,在离婚时,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遵守呢?本文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离婚退彩礼的法律规定。

一、彩礼的定义和性质彩礼是古代中国婚姻的一种习俗,是在我国传统婚姻中男方在求婚和结婚时,向女方家庭提供的财物。

彩礼的种类很多,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时代都有不同的习惯和风俗,但其本质是一种经济交换,既包括现金、礼金、物质财富,也包括农村地区的牛、羊等生活用品。

彩礼的性质是一种礼俗,但也是一种经济交易行为。

二、彩礼的法律地位彩礼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规定,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一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男女双方所持有的财产,包括财物和权利财产。

那么彩礼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彩礼也是属于婚前财产的一部分。

因此,在离婚时,婚姻双方需要根据婚前所持有的财产及其作用来确定彩礼的归属问题。

三、离婚后的彩礼处理方式在我国民法典中,对于离婚后的彩礼退还问题,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无过错方不退还彩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予另一方财物,应当在离婚时,由另一方退还。

但无过错方不应当退还给无过错方的彩礼。

”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如果给彩礼的一方是有过错方,或者是有婚姻外遇行为的一方,那么彩礼退还的责任应当由该方承担。

但如果给彩礼的一方是无过错方,那么无过错方不应该退还给有过错方所赠送的彩礼。

(二)协议处理彩礼离婚时,婚姻双方也可以根据彩礼的性质、彩礼是否全部或部分已经消耗等情况,由双方协商处理。

如在协议中约定彩礼由原彩礼给方全额或部分退还,或由双方共同继续拥有,则应双方遵循协议的约定处理。

彩礼分期退还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彩礼作为一种婚嫁习俗,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社会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转变,彩礼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尤其是彩礼分期退还的法律规定,更是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本文将从彩礼分期退还的法律规定出发,探讨其背景、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彩礼分期退还的背景1. 社会经济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彩礼金额也随之水涨船高。

部分家庭为了满足子女的婚姻需求,不惜倾家荡产,甚至背负巨额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彩礼分期退还逐渐成为一种趋势。

2. 法律观念的转变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彩礼退还的法律规定。

特别是在一些彩礼退还纠纷案件中,法院在判决时更加注重法律依据和公平公正。

二、彩礼分期退还的现状1. 法律规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取得结婚证后,男女双方成为夫妻。

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相互忠实,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然而,关于彩礼分期退还的具体规定,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2. 地方性法规部分地方性法规对彩礼分期退还作出了一些规定。

例如,《四川省关于规范农村彩礼行为的通知》规定:“彩礼应当一次性给付,不得分期退还。

”3. 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彩礼分期退还的案例逐渐增多。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主要依据《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三、彩礼分期退还存在的问题1. 法律依据不足现行法律对彩礼分期退还的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

2. 执行力度不够部分地方对彩礼分期退还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彩礼退还纠纷案件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3. 社会观念的影响在一些地区,彩礼分期退还仍然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分期退还是对女方家庭的不尊重。

四、彩礼分期退还的法律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彩礼分期退还的具体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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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
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
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
件。”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
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
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
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
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
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
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
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
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
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
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
应予以支持。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
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作宽泛解释。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的是男女双
方之间的事情,常常涉及到两个家庭之间的往来。对于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应作广义的理
解,不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的男女本人,应包括各自的亲属。现实生活中,彩礼
往往是给付了女方的娘家,真正用于男女结婚的很少;许多时候,彩礼是全家用共同财产给
付的,甚至是全家共同举债所为。考虑到这些具体的情况,如果将给付人的主体和收受人的
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的话,不利于这类纠纷的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和相对
之分,绝对困难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对困难由于给
付彩礼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较悬殊,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司法解释的
本意,是在前一种意义上,即绝对困难进行规定的。
参考资料:厦门律师 china.findlaw.cn/xiamen
8.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诉讼时效
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
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
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
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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