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
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作为一种婚俗现象在我国仍然普遍存在。
彩礼,又称聘礼,是男方在婚前向女方家庭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财物,用以表示对女方家庭的尊重和诚意。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离婚现象也日益增多,随之而来的彩礼返还问题也愈发突出。
本文旨在探讨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律规定,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法律参考。
二、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一规定为离婚彩礼返还提供了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释(二)》第十一条对离婚彩礼返还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彩礼返还的情形和标准。
三、离婚彩礼返还的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或者接受人一方死亡的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或者接受人一方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四、离婚彩礼返还的标准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应当全部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彩礼返还的比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根据《解释(二)》第十条,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彩礼返还的比例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离婚时关于彩礼返还事宜处理意见

离婚时关于彩礼返还事宜处理意见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司法实践中,涉及彩礼纠纷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
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
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
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迫于当地行情及社会压力而不得不给,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彩礼返还标准协议2024年规范版

彩礼返还标准协议 2024 年规范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彩礼定义与金额1.1 彩礼的定义1.2 彩礼金额的确定2. 彩礼返还条件2.1 彩礼返还的情形2.2 彩礼返还的时间3. 彩礼返还方式3.1 彩礼返还的途径3.2 彩礼返还的期限4. 特殊情况处理4.1 婚约解除的原因4.2 彩礼返还的特殊处理5. 违约责任5.1 违约方的责任5.2 违约方的赔偿方式6. 争议解决方式6.1 双方协商解决6.2 请求第三方调解6.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7.2 合同的变更条件7.3 合同的解除条件8. 保密条款8.1 保密内容8.2 保密期限8.3 违约保密的后果9. 合同的适用法律9.1 适用法律的确定9.2 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10. 合同的解释与修订10.1 合同的解释原则10.2 合同的修订程序11. 合同的附件11.1 附件的说明11.2 附件的效力12. 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2.2 双方的共同承诺13.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3.1 签署时间13.2 签署地点14. 完整合同文本14.1 合同正本14.2 合同副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彩礼定义与金额1.1 彩礼的定义在本合同中,彩礼是指甲方在婚约期间向乙方支付的,用于表达婚姻诚意和喜庆的一种物质待遇。
彩礼包括但不限于金钱、财物、首饰等。
1.2 彩礼金额的确定彩礼的金额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具体金额应当在订立婚约时明确,并在本合同中予以注明。
彩礼金额的确定应当符合甲方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尊重乙方意愿。
第二条彩礼返还条件2.1 彩礼返还的情形(一)订立婚约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婚约解除的;(二)订立婚约后,乙方在未结婚前提出分手的;(三)订立婚约后,乙方在结婚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2.2 彩礼返还的时间乙方应在婚约解除或者分手后__个工作日内,将彩礼返还给甲方。
如乙方延迟返还,应按延迟部分每日支付__元作为违约金。
彩礼返还法律协议2024年适用版

彩礼返还法律协议 2024 年适用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彩礼定义及金额1.1 彩礼金额1.2 彩礼支付时间第二条彩礼返还条件2.1 返还彩礼的情形2.2 不返还彩礼的情形第三条彩礼返还时间3.1 返还彩礼的时间点3.2 彩礼返还的期限第四条彩礼返还方式4.1 现金返还4.2 转账返还4.3 物品返还第五条彩礼返还主体5.1 返还彩礼的责任人5.2 第三方返还责任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6.1 协商解决6.2 调解解决6.3 仲裁解决6.4 诉讼解决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7.1 合同生效条件7.2 合同变更条件7.3 合同解除条件第八条违约责任8.1 违约情形8.2 违约责任承担第九条保密条款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泄密责任第十条法律适用及管辖10.1 法律适用10.2 管辖法院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释及修订11.1 合同解释权11.2 合同修订第十二条其他约定12.1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12.2 合同的附件第十三条合同的签署13.1 签署时间13.2 签署地点13.3 签署人第十四条合同的份数14.1 合同正本份数14.2 合同副本份数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彩礼定义及金额1.1 彩礼金额(1)根据双方协商,男方应支付女方彩礼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2)彩礼金额的支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
1.2 彩礼支付时间(1)男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彩礼支付给女方。
(2)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进行彩礼的支付。
第二条彩礼返还条件2.1 返还彩礼的情形(1)双方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内,因任何原因分手,女方应返还男方彩礼金额的【】%。
(2)双方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内,女方提出分手,男方同意的,女方应全额返还彩礼。
(3)双方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内,男方提出分手,女方不同意,且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确认双方分手的,女方应全额返还彩礼。
2.2 不返还彩礼的情形(1)双方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内,因任何原因分手,但女方已经怀孕或生育的,女方无需返还彩礼。
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

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很多农村地区,男⼥在结婚的时候,需要男⽅⽀付彩礼。
彩礼的数额是巨⼤的,有的⼈可能以结婚为条件,追求彩礼。
那么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法律是如何规定民法典对于返还彩礼并没有做出相应的规定,但是民法典规定禁⽌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第⼀千零四⼗⼆条【婚姻家庭的禁⽌性规定】禁⽌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涉婚姻⾃由的⾏为。
禁⽌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重婚。
禁⽌有配偶者与他⼈同居。
禁⽌家庭暴⼒。
禁⽌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结婚登记的程序是什么结婚登记的程序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
必须双⽅亲⾃到⼀⽅户⼝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证明;居民⾝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的申请应当进⾏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受单位或者他⼈⼲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现在禁⽌某些家庭借婚姻索取财物,因为婚姻是两个⼈因为爱的结合,并不是索取财物的借⼝,如果双⽅最终没有结婚登记,那么以结婚为⽬的给予的财物应该返还,⽽办理了结婚登记的理应不该返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2023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

2023最新婚姻法彩礼规定恋爱阶段的东西不应在分开后索要。
1、在民法典对于彩礼的规定:“禁止包办婚姻,紧止靠婚姻索取财物”。
2、关于返还彩礼,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这三种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3、其他常见的彩礼纠纷:(1)民法典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恋爱阶段送的东西,一般是被列为赠送关系,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2)民法典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两人在一起之后,没有登记结婚,这种要视双方过错以及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定返还多少比例彩礼。
(3)民法典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女方邀请来宾的婚宴费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这种费用不能返还,因为不是真正的金钱实物。
民法典对婚姻彩礼的规定1、《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法律没有禁止彩礼,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和给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是两码事。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反对借婚姻强行索取彩礼,或者以巨额彩礼作为结婚的条件。
3、但是男方根据当地习俗支付适当数额的彩礼,或者结合自身经济条件承受能力自愿给付女方的金钱的行为是可以的。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新规定离婚彩礼可以退还吗满意肯定条件才可以退还彩礼,就彩礼的返还作了明确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男方隐瞒病情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返还彩礼

在男方隐瞒病情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返还彩礼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前,双方需要理性的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若是发生隐瞒相关情况需要返还彩礼的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在男方隐瞒病情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返还彩礼,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在男方隐瞒病情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返还彩礼男方在婚前隐瞒病情属于男方过错,没有合理理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二、返还彩礼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
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
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
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又有为三种情况: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在男方隐瞒病情的情形下是否需要返还彩礼”的法律内容,我国婚姻法对彩礼的返还进行了相应的规定,除此以外,不能要求彩礼的返还。
结婚彩礼2023年法律规定(最新)

结婚彩礼2023年法律规定(最新)结婚彩礼2023法律规定1、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2、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3、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4、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双方登记结婚后,如果一直没有共同生活,也就没有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意义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综上所述,在当代的社会,现在很多地方依然是存在婚礼上要求对方给付彩礼的这样一种习俗的,这样的一种习俗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禁止性的规定。
但是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明确的规定的彩礼的给付不能够过多,否则是违法的。
江西彩礼2023一般给多少江西彩礼钱一般给10万元,但在近年来,这一习俗逐渐淡化,与西方婚姻习俗不同的是,在中国,结婚彩礼钱都是由新郎方承担的,新娘方虽有陪嫁,但因女方家境而异,一般来说均低于男方给的彩礼价值。
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受之影响,提出:禁止包办、慧知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江西彩礼钱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农村的广大婚龄男青年非常的多,要想结婚,必须下血本,掏出天价彩礼。
攀比心理也是导致彩礼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一些家庭条件较好的女方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女儿在亲友面前“输掉面子”,因此会要求男方给出更高的彩礼。
一些人认为彩礼就是交易,特别是对于家庭经济不太好的人来说,女孩是一种获取利益的工具,嫁女儿就可以获得很多彩礼,从而保障家庭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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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应当返还的情形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婚姻法》解释(二)对彩礼的返还原则与我们以前的作法有很大的区别。
实践中适用该条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意把握司法解释解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即解释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决依据的,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2)《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二)(三)项适用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离婚。
(3)对于彩礼的给付,接受主体应当正确理解,即给付彩礼一方应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接受彩礼的一方也同样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不管接受彩礼的一方收到彩礼后将其转移给谁,都视接受彩礼一方当事人为诉讼主体。
(4)第十条规定的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应当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条件。
(5)对该条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问题。
彩礼返还引纷案件,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两年。
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两种情形,一是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方应当及时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双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二是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方就应当
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基于该条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也可以发生中止,中断,延长等情况。
(6)要注意区分给付彩礼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当事人不会自愿地给付对方彩礼,但如果彩礼确实是当事人自愿不附任何的条件地给付的属一般赠与。
二、女方不返还彩礼的依据有哪些
1、双方已经同居且登记结婚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男女双方尚未办理婚礼,但是在法律上和伦理道德上,双方都已成为夫妻。
在发路上或社会风俗上,这种情况大家的认识都是一致的,女方不用返还男方彩礼。
2、男女双方并没有办理登记结婚但是同居时间超过两年及以上的时间
男女双方没有按照规定登记结婚但是同居超过两年及以上的情况下,女方不用归还男方彩礼。
不用返还的原因如下:一,在广大农村的认知中,男女同居即是双方结婚的标志。
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关系自然从男女朋友过渡到夫妻,即已为一家人。
这样男方给女方彩礼的目的已经实现了,接受彩礼的女方在外人看来已是男方配偶。
于情于理,这种情况下,女方不用返还彩礼。
二,设置两年的期限主要是根据诉讼时效期来制定的规则。
3、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在同居期间有生育子女的
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妻间以“夫妻”方式生活且生儿育女,即使双方尚未办理登记结婚,但实际上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家庭。
这种情况下,如果接触“夫妻”关系,伦理道德上对女方的伤害较大,因此女方不用返还彩礼。
4、男女双方虽然没有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但是已经将彩礼花费于双方共同生活中
第一,女方接受的彩礼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实际已经被花掉了,即女方已没有彩礼,受益主体不存在,彩礼当然无法归还。
第二,女方将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中,这时彩礼已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彩礼也无法归还。
这类情况下,我们要掌握几个重点才符合此条件:一,彩礼已确认为花在双方共同生活上面二,双方“婚前”的各自婚前财产都不适用于此情况。
三,双方共同生活指以家庭成员的方式共同生胡、共同生产、花费。
5、双方订婚后但是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结婚前身亡的
如果在男女双方订婚后但尚未办理登记结婚或婚礼时,其中一方当事人因意外或疾病等因素身亡。
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在为结婚做准备,并不是另一当事人故意取消婚约。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让对方返还彩礼,在风俗上、道义上都不近人情,因此不用规划彩礼。
当然,有个前提条件是双方在事前感情稳定尚未分手。
三、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最新婚姻法中又是否有条文明确指出,彩礼超过三万的都是犯罪呢?
答案是否定的。
彩礼一般是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按习俗一方给付另一方的贵重财物。
彩礼数额多数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法律上并未限制彩礼数额。
至于很多人在网上看到的消息,认为中国农村地区彩礼超过了3万就是违法,属于买卖人口行为,会被处以6个月有期徒刑和6000元罚款。
这种消息
其实是虚假的,国家婚姻法规定的是婚姻行为,而不是彩礼这种民间风俗习惯。
而就算真有这种法律规定,实践操作中也是不可能达到效果的。
当然,真正存在买卖人口的行为,就可以使用法律武器了。
大家要明确的一点就是,违法的不是彩礼的金额,而是买卖婚姻,贩卖人口之类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