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吊作业分级、分类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8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b)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8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c)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时,为三级吊装作业。

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a)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b)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c)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

二)吊装作业的作业程序

1、项目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吊装安全作业证》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施工作业中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机动部门负责人批准。《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2、吊装作业之前必须先办理作业许可和吊装作业票,进车票。(三)编制吊装施工方案的范围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起吊作业前应检查和确认的内容:

a)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明泰)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对重大起重作业方案以及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设备的技术规程、标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2、须经过安装、试车、运行的起重设备及其电力、照明、取暖等接线,行驶轨道或路面、路基的状况及号志的设置等一切有关部分,均应由有关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设备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起重设备的停置、燃料或附属材料的存放等一切有关环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以确保安全。 4、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购。 6、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

应规范。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准施工。 (1)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8、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9、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10、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11、当起重设备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下表1的规定安装防雷装置。野外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再雷雨天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伸臂放下或收回。 表1 机械设备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出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各单位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空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对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准面。 3.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落高度。 3.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 4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T 3608的规定。 4.1.1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2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作业单位

副科以上领导负责审批。 4.1.3 作业高度在l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 4.1.4 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或有下列情况均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公司主管副经理负责审批。 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 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5 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5.1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5.1.1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 5.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5.1.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5.1.4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1.5《高处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5.1.6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5.1.7作业人员熟知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5.1.8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信号不明; 吊物下方有人; 吊物上站人; 埋在地下物; 斜拉、斜牵、斜吊; 散物捆扎不牢; 零、散、小物件无容器; 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六级以上强风。 二、门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要正确、合理的操作,应是对所操作的门机做到“三会” 、“四懂”。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即使是理论知识很丰富、操作技术很高超、实际经验很多的司机,在接到一台陌生的门机时,也应详细地了解和掌握使用说明书中有关技术资料内容,即“三会四懂”,实现安全操作。 2、在开始作业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按规定做好日常维护保养。 2)与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各类及有关事宜。

3)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4)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纪录(履历书、登记表、安全纪录等),发现问题及时 做出处理。 5)开始操作时,先鸣号警示,提醒注意。 3、在施工作业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项工作: 1)遵守指挥信号的指挥及有关指挥与信号的有关规定。 2)保证使用的吊索及吊运方法符合要求: 按正常各级保养检查使用钢丝绳、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种吊具和索具。 不准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必须用索具或专用器具。 细长易散的物品,要捆扎两道以上,并且要有两个吊点;在吊运过程中,使吊运的物品保持水平,不准偏斜,更不允许长度方向向下,以免在吊运过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动等原因从捆扎中抽出掉下,发生事故。 不能在起吊的重物上再连接其他重物,以免索具超载、破坏原来的捆扎方式 和松紧程度,或发生扯、刮、连带现象。 吊运碎散物品,要用网、篮或其他容器盛装,不能用绳索捆扎。 3)严禁超载 3、停止作业后,要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门机停放在周围无障碍物安全位置;

设备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最新版)

设备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最新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77

设备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最新版) 1设备吊装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设备吊装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1项目经理的HSE职责 A项目经理是项目吊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B主持组建吊装指挥领导小组,明确吊装作业参与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C批准吊装安全管理制度,为吊装实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D负责主持项目部吊装作业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审批吊装作业和管理方案。 E主持吊装安全过程中的HSE管理活动,组织进行大型吊装检查。 2.2项目QHSE经理职责 A在项目现场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吊装安全

管理工作。 B组织安全工程师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C督促起重作业班组落实起重作业安全的措施。 D编制适合本项目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组织项目质量人员、材料设备人员、设备工程师进行吊装作业安全条件确认。 F组织实施大型吊装的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G负责组织对起重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进行监督检查。 H审查重大起重方案。 2.3安装工程总工程师的HSE职责 A负责吊装作业布置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B在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生产活动。 C负责制定起重设施配置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起重设施进行监测。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项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管理,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劳务工、承包单位人员及其他人员。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医疗部门体检符合高处作业健康检查标准才能登高。外包工、临时工亦按本规定进行体检,离退休人员禁止高处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前的工作交底等工作,掌握登高作业知识和技能。 二、高处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1.培训教育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危险性,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并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作业环境的变化,随时补充必要的针对性的教育。 2.临时登高作业人员在工作之前,由本车间的主管领导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进行具体教育,并做好记录。 三、安全技术措施准备 1.为了保证高处作业的安全进行,登高作业中需要的各类安全技术措施,应事先计划,纳入生产准备。 2.实施步骤: ⑴各项目主管负责安全措施;组织落实; ⑵安全组负责督促检查;

⑶高处作业所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符合有关脚手架搭设的规定。 3.车间负责联系协调工作。 四、对作业人员的要求 1.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劳防用品,作业时要扣紧帽带,佩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时要高挂低用,并挂在牢固的结构件上,防止位移。 2.作业人员在作业时要做到“四个必有”。 ⑴有洞必有盖; ⑵有边必有栏(1050mm); ⑶洞、边无栏无盖必有网;

⑷电梯口必有门联锁。 3.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不准”、“十不登高”的规定。 ⑴六不准 ○1不准往下乱抛物件; ○2不准背向下扶梯; ○3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不准嬉闹、睡觉; ○5不准身体靠在临时扶手或栏杆上;

大件吊装安全管理规定

- 1 - 工程项目大件设备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EPC 项目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和杜绝起重吊装作业事故的 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事业部总承包EPC 项目范围内的现场大件设备起重吊 装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一、吊装作业:使用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吊、履带 吊、卷扬机、叉车、电动葫芦、升降机等吊装设备进行的作业; 二、吊具、索具: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轮箍和挂钩等; 三、吊装设备的额定负载能力: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 度及半径有关; 四、起吊重量: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 大总重量; 五、作业半径: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六、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和电梯。 第二章起重吊装作业一般规定 - 2 –

第四条 起重吊装作业是指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采用相应的机械设备和设 施来完成结构吊装和设备安装,其作业属于危险作业,作业环境复杂,技术难度 大,安全风险大,必须由总包方与分包方共同把关,严格管理。 第五条 起重吊装作业前施工分包方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 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业主方(监理)、总包方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 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 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安全风险点及预控措施等。重大起重吊装作业前 应根据作业特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参加作业人员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 底。 第六条 重大起吊作业、特殊作业、重要施工工序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总包方项目部与施工单位项目 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一)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90%; (二)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作业; (三)起吊精密物件或起吊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如锅炉、脱硫、脱硝、空冷、风电等大件设备吊装);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章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本规程是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定,凡从事起重安装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应熟识和掌握起重工一般知识以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2 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救生衣。 3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4 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5 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6 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7 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8 进行钢梁或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2 起重安装作业前应清除工地及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3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 4 各种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

良好,方能进行。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定吊重的倍,吊起重物~高,停留10 min,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吊重的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经确认合格后,方得使用。 5 各种吊机在使用和走行时,应有良好的道路。 6 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 以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7 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 8 起重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9 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10采用扒杆起吊重物时,扒杆、吊具的材料必须符合起重量的要求,缆风绳和地垄必须牢固。 11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12 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 13 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14 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以上。 15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16 采用两台吊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在起吊过程中,两台吊机必须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超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对重大起重作业方案以及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设备的技术规程、标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2、须经过安装、试车、运行的起重设备及其电力、照明、取暖等接线,行驶轨道或路面、路基的状况及号志的设置等一切有关部分,均应由有关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设备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起重设备的停置、燃料或附属材料的存放等一切有关环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以确保安全。 4、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购。

6、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规范。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准施工。 (1)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8、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9、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10、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11、当起重设备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的防雷装置接闪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有 关规定。 二、监理期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高处作业的安 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满足施工需 要。 三、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情况,持 证上岗情况。 四、检查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堆放情况、通道清理情 况,妨碍通告要清除。 五、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督促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可 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检查施工 单位是否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六、施工过程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要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发现有危急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 七、安全防护措施和损伤设施(如脚手架、损伤平台、悬挑平台等)完成后,应按类别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要求逐项加以检查和验收,并做好记录;随着期工程施工向上进展,应采取分层次、定期、不定期做好各项检查、验收以及记录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415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9073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hoisting operation

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吊装作业应根据具体的吊装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形成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严格执行。 (二)吊装作业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主要包括: 1.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都必须挂有安全警示牌。夜间施工配备足够的照明,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架设及管理,并按规定设红灯警示,并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季节施工时,特别是冬雨期施工要针对各个季节的特点认真落实季节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吊装施工时要设专人定点收听天气预报,当风速达到15m/s(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并做好台风雷雨天气前后的防范检查工作。 3.新进场的机械设备在投人使用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场投入使用。大型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坚实可靠,其施工场地必须进行

平整、加固,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吊装作业地面应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靠,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 4.吊装作业应划定危险区域,挂设明显安全标志,并将吊装作业区封闭,设专人加强安全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人吊装危险区。 5.施工现场必须选派具有丰富吊装经验的信号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并熟练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吊装挂钩人员必须做到相对固定。 6.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7.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应按规定执行。 8.吊装的构件、交叉作业、施工现场环境应符合要求。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起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起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准备 1. 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电动行车、吊索具、吊环、卡环等起重工具的性能、最大允许负荷、 使用、保养等安全技术要求,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捆扎、吊挂知识; 3. 要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吊索具是否安全可靠,若有裂纹、断丝等现象,必须更换 有关器件,不得勉强使用; 4. 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通道上的障碍物。自己选择恰当的作业位置,并通知其余人员注 意避让。吊运重物时,严禁人员在重物下站立或行走,重物也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 5. 选用钢丝扣时长度应适宜,多根钢丝绳吊运时,其夹角不得超过60度。吊运物体有油污 时,应将捆扎处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锐利棱角应用软物衬垫,以防割断钢丝绳或链 条。 二.起吊作业 1. 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拉紧的钢丝扣,发现捆扎松动或吊运机械发出异常声响,应立 即停车检查,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继续吊运。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枕木,操作人员 应站在重物倾斜相反的方向,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2. 根据所吊物件的重量、形状、尺寸、结构,应正确选用起重机械,吊运时,操作人员应密 切配合,准确发出各项指令信号。吊运物体剩余的绳头、链条,必须绕在吊钩或者重物上,以防牵引或跑链; 3. 拉动钢丝绳应用力均匀、缓和,以免链条或钢丝绳跳动、卡环。行车钢丝绳拉不动时,应 立即停止使用,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4. 要注意观察物体下落中心是否平衡,确认松钩不致倾倒方可松钩; 5. 操作人员注意力要集中,不得随意接电话或离开工作岗位,如与其他人员协同作业,指令 信号必须统一; 6. 操作行车时要轻放,不要过快,也不可连续点击,避免冲击; 7. 各类起重机械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最大起重负荷标识牌,起吊重物时不得超出额定负载,严 禁超载使用; 8. 吊运物品要检查缆绳的可靠性,同时使用防止脱钩装置的吊钩和卡环; 三.作业后 1. 从起重设备主吊钩上取下吊索具等,规范放置到指定区域; 2. 主吊钩的底部距离地面2.5米以上,且不得置于通道上方或影响其他作业处; 3. 清理现场物件,如枕木、废弃物等。 参考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等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的高处作业管理,是对GS01/D7.15《安全运行管理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术语 2.1 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如在0.5米以上进行作业,基准面有尖锐物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2.2 坠落高度基准面: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2.3 作业人:高处作业的具体操作者。 2.4 作业申请人:负责组织实施高处作业的人。 2.5 批准人:负责审批高处作业许可证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管理人员。公司指定的负责人为单位(部门)主任,被授权人应为副主任(建设项目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应采用书面形式。 2.6 个人坠落保护系统:用于阻止从工作高度往下坠落的一种系统。个人坠落保护系统包括有锚固点、连接器、全身式安全带;还可能包括带有自锁钩的系索、减速装置、生命线、或它们的适当组合。 2.7 锚固点:用于在上面固定生命线、引入线或系索的固定点。 2.8 系索:用于将人员和锚固点或生命线连接在一起的短绳或系带。

2.9 锚固点连接器:把坠落保护设备固定到锚固点上的一个部件或装置。 2.10 减速装置:能吸收坠落过程中产生能量的装置,例如抓绳器、可撕缝合系索、特殊编织的系索、撕开或变形系索、速差保护器/系索等。 2.11 生命线:一根垂直或水平的绳,固定到一个锚固点上或两个锚固点之间,可以在它上面挂系索或安全带。悬挂式生命线指的是固定到两个锚固点之间在水平位置上使用的生命线。通过使用一个滑动接头、或通过打结,可以将系索固定到悬挂式生命线上。 2.12 下降装置:用于从高处结构上(例如工作平台、塔、柱子)或从高处吊车驾驶室里逃生的一个装置或设备。 2.13 全身式安全带:能够系住人的躯干,把坠落力量分散在大腿的上部、骨盆、胸部和肩部等部位的安全保护装备,包括用于挂在锚固点或生命线上的两根系索。 2.14 定位系索:用来固定人员站立位置,让人腾出双手工作不至于导致坠落的系带。 2.15 防坠落速差保护器:一种坠落保护装备,作业人员可以在没有束缚的情况下自由行进,但当坠落发生时会立即锁住。 2.16 临边:地板、甲板或栅格板的边缘1.8米以内;当放置了另外的地板或甲板块时,它会改变位置。 3 职责 3.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高处作业的监督管理。 3.2 规划计划处、机动设备处、工程管理部等主管部门负责与承包商制定书面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70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 版本

吊装作业安全规定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术语和定义 1.1吊装作业 使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汽车吊、升降机等起吊设备进行的作业。 1.2吊具、索具 吊装设备的附属装置,如钢绳、滑轮、索环、平衡仪、扣钉、吊架孔、轮箍和挂钩等。 1.3吊装设备的标准负载能力 由制造商标明的最大吊升能力,与吊臂的长度及半径有关。 1.4起吊重量

在货物起吊中,货物及所有在吊臂顶端悬挂的提升器械的最大总重量。 1.5作业半径 吊挂货物中心的垂线与吊臂转动中心之间的距离。 1.6起重臂的角度 水平直线与经过起重臂的铰销的主起重臂顶端的滑轮中轴线上方之间的角。 1.7支腿 吊装设备上用于增加其稳定性或负载能力的可延伸且起固定作用的臂。 2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 ,

小于等于100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3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 3.2吊装作业人员(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3.3吊装作业负责人应制定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应经设备(属地)部门厂(部)主管核准后方可实施。方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起重机的类型和生产厂家; b)吊臂的长度;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如不符合规定,必须修理或更换,不得凑合使用,机具设备在使用前必须试车,加润滑油。 2、工作前应了解吊物尺寸,重量和起吊高度等,安全选用机械工具,不得冒险作业,不得超负荷操作。 3、事先应看好吊车通道,吊运方向和地点,如有障碍必须清理。 4、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5、作业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 6、禁止在有雾、雨天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安装,吊装重物。 7、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吊装作业。 8、吊重物前要严格检查扒杆各结点是否帮扎牢固,支点锚索、杆顶缆风绳是否拉紧,缆风桩上绑扎缆风绳应紧贴地面,帮扎牢固,工作时设专人看管。 9、吊物应按规定的方法和吊点进行绑扎起吊,当用一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绑扣应在爱重心位置。用两条绳扣绑扎吊物时,绳扣与水平夹角应大于45°。 10、起吊前应将吊物上的工具和杂物清除,以免掉伤人。 11、起吊前,先将吊绳拉紧,复查绳扣是否绑牢,位置是否正确。 12、吊绳应垂直,原则上不准斜吊,必须认真检查绳索和各种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并经施工负责人批准。 13、起吊时如发现吊物不够平衡,应放下重绑,不准在空中纠正。 14、起吊时应徐徐起落,避免过急、过猛或突然急刹,回转时不能过速。 15、严禁一切起重机具、索具超负荷使用。 16、起吊物及构件安装未稳前,不准放下吊钩。 17、起吊时,吊物附近的操作人员要站在能避让的位置,起吊后如需移动吊物,宜用绳拉。拉绳者与吊物中心距离不能小于吊物旋转半径,并注意吊车是否稳定,降落时必须等到吊物落到人头以下,方能靠近扶持吊物,吊物上面严禁站人。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852-39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每台卷扬机必须装有就地刀闸,吊装口公共使用的卷扬机刀闸要上锁,钥匙由专人或班长保管; 2、起吊作业,监护人要认真负责有始有终,起到监护作用。临时离岗,班里要有人替换,否则发生意外追查监护人或单位领导责任; 3、吊车、卷扬机、电葫芦、导链、吊环、绳索、安全带必须有检查合格台账和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使用; 4、现场的起重设备,电动葫芦要标明有检验合格证明,安监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5 、起吊重物,必须按照起重标准信号、规章起吊,明确指挥人员。起重中注意检查有无钢丝绳与电源线接触,导向轮绳索是否跑脱等异常情况; 6、起吊信号以口哨,红绿色旗加手势,起重及

驾驶人员必须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必须有完备的对讲机联系; 7、重大物件起吊,要有经各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的安全措施、吊装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参与人员学习,起重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 8、禁止使用铁线代替钢丝绳捆绑起吊,无论起重物件多重,不准用管道、栏杆、构架起吊重物和悬挂滑车; 9 、卷扬机,导向滑轮凡固定在钢房梁、水泥柱上的钢丝绳,其棱角必须用半圆管或胶皮覆盖,禁止用破布、木板铁皮等包扎; 10、人工搬运重物,轻拿轻放,多人搬运,要一人指挥,口号统一,不得高空抛物。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是企业经济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目标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是一个整体,当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积极为员工创造适宜的、良好的工作环境,以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和职业卫生;预防为主:为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危害,需要建立本质安全的科学观念,预防是最佳的选择。需要推行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安全标准化,实行风险预防型管理,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计,树立所有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都是可以预防的观念;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保障需要人机环境的安全系统协调,从人机环境的综合治理入手,坚持不懈、持续改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建立安全标准化,也建立了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使公司生产、经营形成安全发展的格局。 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工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 四、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范围内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管理。 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高处作业安全负责。 3.2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高处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4.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4.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4.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 4.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 5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5.1高处作业的分级 5.1.1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5.1.2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5.1.3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5.1.4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5.2高处作业的类别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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