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与,所有人员、车辆、物品仅能经由场大门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进入场区。

2、场大门设置专职门卫,负责监督人员、物流的出入及按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

3、进场人员均应更换衣服和鞋帽,使用消毒药消毒双手、双足,最好喷雾消毒20秒后经大门人行入口进入场区,本场车辆返场时应消毒后经由大门消毒池进入。

4、外来人员车辆一般不得进入场区内,严禁进入生产区内,因特殊需要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按猪场规定程序消毒,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5、饲养技术人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互相串岗,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更换衣服。.

6、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由上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7、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在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一般一个月)经检疫确认健康并消毒后方可进场混群。

8、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将其他动物,动物肉品及其副产品带进场内。

9、各栋间不得共用或相互借用生产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不得将场外饲养管理用具带入场区使用。

10、场内应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使场区内环境常保持清洁卫生。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54837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用建筑材料应符合环保、消防要求。 2.帮工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3.施工现场配备常用药及绷带、颈托、单价等急救器材。 4.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是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 通铺。 5.宿舍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6.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7.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炊事人员上岗穿戴 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8.食堂的吹、餐具和公用饮水器必须清洗消毒。 9.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10.食堂的实际、配备一剂原料贮存你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1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并有专人保洁。 12.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 13.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14.施工现场应设专职或兼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15.办公区和社过去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1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 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17.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有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 置。 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 2.香肠消防道路畅通,标志明显。器材设备符合规定。严禁吸烟,不准随便动用 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 3.易燃易爆品单独存放,严格执行领退料手续。 4.特殊工程持证上岗,明火作业要有用火证,专人看火并配灭火器。 5.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消防、保卫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斌感召有关规定, 报公安监督机关审批或备案。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预案。 6.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何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戴执勤标志。实行凭 证件出入的制度。 7.更衣室、财务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 发生盗窃案件。 8.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9.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要制定保卫措施。 10.电工、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并 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11.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 12.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13.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较低制度。 14.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家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3篇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3篇 篇一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和控制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制定以下卫生防疫制度: 一、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由学校卫生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校医执行。 二、做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利用学生的健康教育课、卫生宣传栏、学校月报、广播、贴宣传画,教职工大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大家逐渐了解卫生保健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提高健康水平。 三、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特别要做好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及处理工作。 四、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师生患传染病及可疑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防疫站和县教育局,并迅速隔离病人,对病人活动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五、全校师生发现传染病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特别是在突发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应给予一

定的奖励和表扬,对知情不报,造成传染病扩散或故意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篇二 为了对全校师生身体健康负责、创建健康卫生校园、避免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每天早晨由各班打扫卫生包管区,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废纸、无其他污染物。 2、厕所每天打扫二次,冲洗数次。 3、走道、楼梯每天至少打扫一次。 4、垃圾筒每天消除一至二次。 5、餐具每天清洗、过水和消毒。 6、总务处、校医室和有关清洁工经常检查校园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各班主任老师要加强学生的出入管理,禁止学生私自离校,每天清点学生人数,对旷课的学生,各班主任老师要了解其原因,掌握学生的去向,并认真做好晨检记录。

生猪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一)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市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口蹄疫、高致病蓝耳病、猪瘟等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11、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二)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生猪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1 目的 做好消毒、免疫、防疫、驱虫、疫病控制、无害化处理、兽药管理等工作,减少病菌的传入和繁殖,降低猪群发病率,保证猪只在一个良好适宜的环境中健康生长。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养殖场区的卫生防疫管理。 3 职责分配 3.1 技术部负责制定免疫计划并予以实施。确定免疫项目和剂量,正确使用 各种疫苗,以保证适时、有效进行猪只免疫。 3.2 消毒人员应遵守消毒制度,正确使用各种消毒药。 3.3 生产部负责监督各场区、圈栏舍、猪消毒工作。 4 程序和管理要求 4.1 疫病预防 4.1.1 环境质量 各场区的污水、污物处理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防止污染环境。环境 卫生质量应达到NT/T388规定的要求。 4.1.2 选址 养殖场应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填、学校1000m以上; 远离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2000m以上,周围应有 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 4.1.3 建筑布局 a. 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生产区与生活区、行政区相隔离的原则。人员、生 物和物资流转应采取单一流向,进料和出粪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 染和疫病传播。 b. 根据防疫需求应建有消毒室、兽医室、隔离栏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间等,应距离养殖栏舍的下风50m以上。 4.1.4 养殖场设施设备

a. 猪场大门入口处理设置宽与大门相同、长度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轮一 周半长的水泥结构消毒池。 c. 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养殖栏舍入口处应设置 长一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以供进入人员消毒。 d. 养殖场区配备有健全的清洗消毒设施,防止疫病传播,并对相应设施 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e. 养殖场配备对害虫和啮齿动物等有效的生物防范设施。 4.1.5 饲养管理要求和卫生制度 a. 饲养管理:饲养管理按NY/T5033执行。养殖场内严禁饲养禽、犬、 猫及其他动物;养殖场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猪肉及副产品。 b. 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饲料使用按NY/T 5032执行。 c. 生产和生活用水:养殖场生产和生活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 e. 兽药使用:兽药使用按NY5030执行。 4.1.6 卫生制度 a. 工作人员应定期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b.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淋浴消毒,更换衣鞋。工作服应保持清洁, 定期消毒。 c. 场区兽医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疾病;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配种工作。 d. 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需经淋 浴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e. 环境消毒 定期对养殖栏舍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消毒程度和消毒药物的使用 等按NY/T 5339-2006的规定执行。 f. 引种 在引种前应调查产地是否为非疫区,并有产地检疫证明;猪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中应没有接触过其他动物,运输车辆应做过彻底清洗消 毒;种猪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45天,在此期间进行观察、检疫, 确认为健康者方可合群饲养。 4.1.7 免疫接种

养鸡场卫生防疫制度

养鸡场卫生防疫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养鸡场卫生管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与蔓延,保证养鸡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健康发展,避免因发生疫情造成的损失,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养鸡场 3 各部门的职责 3.1各养鸡场负责按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养鸡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并由场长负责做好养鸡场卫生防疫工作的落实。 3.2生产技术部负责做好对各个养鸡场卫生防疫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对未按规定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的进行处理。负责做好对鸡场防治疫病的指导。 4 鸡场卫生防疫规范 4.1 养鸡场内禁止外界人员和车辆进入生产区。养鸡场大门口设消毒池,每周更换消毒药物,饲料和排泄物运输车辆进出必须走消毒池。 4.2 饲养员、技术人员工作时间都必须身着卫生清洁的工作衣、鞋、帽,每天需进行清洗、消毒,工作衣、鞋、帽不准穿出生产区。任何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鸡舍,必须进入鸡舍的人员经同意后应身着消毒过的工作衣、鞋、帽,经消毒后方可进入。 4.3 养鸡场消毒更衣室内安装紫外线灯或其它消毒设备,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紫外线灯等消毒15分钟以上,更换鞋和衣帽,方可进入生产区。 4.4 搞好场区内环境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生活垃圾。 4.5 生产区每周应进行一次彻底消毒,特殊情况下增加消毒次数,选用烧碱、复合酚、氯制剂等药物进行喷雾消毒,每月更换一次消毒药物。 4.6用过的药品包装及疫苗等应当天进行焚烧。 4.7 饲养人员和工作人员要勤换、勤洗工作服,胶鞋等。饲养用具要做到专栏专用,防止交叉感染。 4.8 凡是患病死亡或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均不准销售和食用,必须深埋或焚烧处理。 4.9 禁止在外购入禽类食品食用。 4.10 鸡舍空栏后,应马上对鸡舍进行彻底清除、冲刷,不留死角。

施工现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doc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 责任。 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 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 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 的生产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 宽度不得小于1m,应有高于地面300mm的床铺,每人床铺占用 面积不小于2㎡,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 内保持通风。 5、生活区必须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 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7、严禁随地大小便。 8、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 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 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 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 措施。 9、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 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 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橱。 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佐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地面 大于200mm的粮食存放台。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10、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 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灭鼠灭蝉措施。

11、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做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13、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商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4、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16、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7、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8、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办法》做职业健康检查。 19、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养殖场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实施首免时加施免疫标识。 二、免疫标识只能从当地畜牧兽医站领取,不得从非法渠道获得。不得买卖、转让,不得重复使用。 三、实施免疫后,应在猪、牛、羊左耳中部加施。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标识编码。 四、免疫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在防疫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五、猪、牛、羊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后必须加施免疫标识,没有加施免疫标识的,不得运出养殖场(小区)。

六、免疫标识应及畜禽免疫记录、免疫证(卡)上的信息对应一致,实现可溯。 规模养场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及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五、定期或适时对舍、场地、用具及周围环境(包括污水

[教学]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教学]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1、义务报告人:驻场(小区)兽医当怀疑畜禽发生传染病时应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畜牧兽医站报告。 2、临时性措施: (1)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病畜禽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3)病畜禽死亡时,应将其尸体完整地保存下来。 (4)在法定疫病认定人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病畜禽的皮、肉、内脏未经兽医检查不许食用。 (5)发生可疑需要封锁的传染病时,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小区)。 (6)限制人员流动。 3、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动物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4、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养鸡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养鸡场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个人负责制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鸡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有机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有机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疾病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疾病,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疾病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饲养员,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鸡的生长情况,对鸡病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鸡和死鸡要进行解剖以确定病情,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疫情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 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双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4、采购员的差旅费报销规定: (1)乘车费、业务洽谈费全额报销; (2)餐费标准:县城及县辖区各乡镇为元/餐(人)区、市等较发达城市

卫生防疫制度

茂名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卫生防疫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的卫生防疫工作,切实保障全体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落实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 1、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建设工地卫生防疫工作,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切实落实卫生防疫的各项工作。各建筑施工项目部,要强化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卫生防疫工作责任制。 2、建立卫生防疫组织网络,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及时贯彻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切实保障建设职工身体健康。 二、加强卫生防疫日常管理工作。 1、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的要求做好日常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2、各项目部要加强宿舍等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地宿舍要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并做到勤通风,勤打扫,保持整洁;要及时清运建筑和生活垃圾,按规定做好消毒工作;要按规定设置工地排水系统,并做好日常清理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3、每年安排一次食堂炊事人员体检,防止疾病交叉感染。 4、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证职工有充足时间休息、娱乐,增强职工体质。 三、加强用工管理,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1、严格新进工地人员体检制度。各项目部招收新工人,须经过本市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确认身体健康,取得防疫部门核发的健康征,才能上岗 2、各项目部应建立台账,记录职工流动情况。 四、加强卫生防疫知识宣传教育。 1、各项目部应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有关传染性疾病的报道,及时向员工做好宣传教育。 2、掌握卫生防疫的相关知识,并及时向职工进行宣传教育,使职工提高卫生防疫意识,自觉搞好个人卫生,主动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五、严格项目部领导带班和疫情报告制度。 1、各工地主要领导不得擅离岗位,要加强检查职工健康状况,发现生病的,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发现有3人及以上职工同时发高烧(38。C以上)等异常情况的,应参照工伤事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至市质安监督站。

养殖场八项制度

动物养殖场畜禽标识管理制度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的, 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 二、畜禽首次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 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畜禽标识严重磨损、破损、脱落后,应当及时加施新的标识,并 在养殖档案中记录新标识编码。 四、养殖场不得销售、收购、运输、屠宰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 的畜禽。 五、畜禽标识不得重复使用。

动物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 一、发现一般动物疫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与时限逐级上报。 二、发现下列情况必须快报,并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有关技术 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 1、发生一类或疑似一类动物疫病; 2、二类、三类或其它动物疫情呈爆发性流行; 3、已经消灭又发生的动物疫病; 4、新发现的动物疫病。 三、动物疫情报告的内容要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染疫、 疑似染疫动物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与疫源追踪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四、报告程序:场方兽医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通知监管兽医,监管 兽医到场,怀疑可疑时,马上报告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五、重大动物疫情需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部门认定。任何单位与个 人不得确认疫情并对外公布。 六、对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也不得授意她人瞒报、 谎报、迟报,不得阻碍她人报告。

动物养殖场消毒制度 一、要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定期消毒。 二、要至少备有两种以上消毒药物,不同品种的消毒药物应交替使 用。 三、养殖场(小区)正门要设有消毒池与消毒室。进出车辆、人员等 要进行消毒。 四、生活区每天清扫一次,每月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五、更衣室每天消毒一次,采用紫外线照射法;工作服每周消毒一次, 采用药物浸泡法。 六、生产区:圈舍每天至少清扫一次,每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 运动场地每周清理一次,每两周用消毒药喷洒消毒一次;清理的垫料、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处理。 七、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脚踏消毒池消毒。

养猪场防疫制度

养猪场防疫制度 为了搞好猪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养猪生产的顺利进行,向用户提供优质健康的种猪或商品猪,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杜绝疫病的发生,制定的有关制度,制定以下《猪场卫生防疫制度》,请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严格执行。 1、猪场分养殖区和生活区,养殖区包括出猪台、化验室、猪舍、沼气池等。生活区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等。 2、非生活区工作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生活区,确有需要者必须经场长或主管兽医批准并经严格消毒后,在场内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只可在指定范围内活动。 3、生活区防疫制度 ①生活区大门应设消毒门岗,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入场时,均应通过消毒门岗,消毒池每周更换两次消毒液。 ②每月初对生活区及其环境进行一次大清洁、消毒、灭鼠、灭蝇。 ③任何人不得从场外购买猪、牛、羊肉及其加工制品入场,场内职工及其家属不得在场内饲养禽兽(如猫、狗)。 ④饲养员要在场内宿舍居住,不得随便外出;场内技术人员不得到场外出诊,不得去屠宰场,其它猪场或屠宰户,养猪户场(家)逗留。 ⑤员工休假回场或新招员工要在生活区隔离二天后方可进入养殖区工作。 ⑥搞好场内环境绿化工作

4、车辆卫生防疫制度 ①运输饲料进入加工区的车辆要彻底消毒。 ②运猪车辆出入隔离舍,出猪台要彻底消毒。 ③上述车辆司机不许离开驾驶室与场内人员接触,随车装卸工要同养殖人员一样更衣换鞋消毒。 5、购销猪防疫制度 ①从外地购入种猪,须经过检疫,并在场内隔离饲养观察40天,确认无病健康猪,经冲洗干净并彻底消毒后方可进入养殖区。 ②出售猪只时,须经兽医临床检查无病的方可出场,出售猪只能单向流动。 ③养殖人员出入隔离舍、猪舍,要严格更衣、换鞋、消毒,不得与外人接触。 6、疫苗保存及使用制度 ①各种疫苗要按要求进行保存,凡是过期、变质、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②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养殖场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③免疫注射时,不打飞针,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 ④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7、养殖场工作人员,不准留长指甲,男性员工不准留长发,不得带私人物品入内。 8、养殖场每栋猪舍门口,产房各单元门口设消毒池、盆,并定期更换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

非常卫生防疫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19 非常卫生防疫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非常卫生防疫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吸取“非典”疫情的教训,为预防可能发生的诸如“非典”等群发性传染疫情,特制订本“非常卫生防疫制度”,以确保在非常时期我司员工的健康安全和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一.组织保障: 公司成立“卫生防疫”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安技部经理。 成员:办公室人事、安全员、技术员等人员. 日常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 二.“卫生防疫”工作要求 1.各部门负责人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2.各部门人员24小时开机,保障公司上下信息畅通,高效运转。 3.严格实行员工健康状况监测报告,发现员工有发烧、

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预防控制畜禽疫病,防止环境污染,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畜牧法》、《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污染防治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兔、犬、鸡、鸭、鹅、等由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工作,依法主管本行政区域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以及畜禽养殖过程的监督管理。 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用地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对畜禽养殖场选址把关、审核、申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第四条控制非规模养殖场,规范发展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生态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规模养殖场是指由单个主体投资建设、养殖规模达到本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场。 本办法所称养殖小区是指在适合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基础设施完备、集约化养殖的要求,由多个养殖业主进行专业化、标准化养殖,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畜种、统一防疫、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并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及本办法规定要求的养殖区域。 第二章规模标准和条件 第五条规模养殖场的标准:母猪存栏5头以上;生猪存栏100头以上;奶牛存栏5头以上;肉牛存栏10头以上;蛋禽存栏1000只以上;肉(土)鸡存栏20xx 只以上;肉羊存栏100只以上;兔存栏500只以上。 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畜禽养殖场则称为非规模养殖场(户)。

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智慧构筑未来 Build Future With Wisdom 职业健康与卫生防疫 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目录 1.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1) 2.进入施工区域内人员要求: (1) 3.管理措施 (1) 3.1责任分工 (1) 4工业医疗 (2) 4.1卫生与防疫 (2) 4.2生活营地食堂管理 (2) 4.3个人卫生 (2) 4.4食品卫生 (3) 4.5环境卫生 (3) 5传染病的预防 (3) 6职业病的防治 (4)

1.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施工现场整体的安全网络,是由每一个基础施工单元—作业人员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所以,每一名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的安全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每一名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身体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以后每年还要对所有员工进行再次安全教育培训和健康检查,禁止不适合现场工作的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对有职业病和残疾的员工,安排国家法规允许的相应工作。对有不适宜从事国家规定的重体力劳动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安排做适宜工作。对有传染病的职工禁止进入现场。对有高血压、恐高症的职工不安排从事高处作业。 对于入厂符合要求并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进入现场从事正式施工作业工作以后,项目部要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现有人员进行再教育和培训。另外,公司也根据总体情况组织各项目部进行相关内容的岗位再教育。 项目部的组织机构中设置了安监部,部门中的保卫主管为每一名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建立了个人资料档案,并与当地公安部门建立起联系接口,防止一些违法犯罪人员流入现场,同时在施工过程中也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安监部负责对现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以保证现场每一名施工人员的合法性,并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2.进入施工区域内人员要求: 保证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包括临时劳务人员的满足以下要求: 身体健康,无影响工作的残疾、禁忌症,无传染病和其它影响正常工作的严重疾病。 无刑事案件牵连。 无吸毒、赌博、嫖娼等违法行。 文化程度(教育水平)与所从事的工种相适应。 工作经验(经历)与所从事的工种相适应。 并指定授权部门人事管理部门或授权人员检查、确认上述基本要求的符合性。 接受业主对施工(包括分包商和租赁商的施工人员)人员的基本素质情况进行复核检查,并不能满足要求的人员进行退场处理和对我方相关的经济处理。 3.管理措施 3.1责任分工 3.1.1安监部 负责对职业健康和职业病的综合管理,建立员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和项目职业病防治办法。

生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管理制度

免疫制度 1、遵守《动物防疫法》,按县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统一布置和要求,认真做好强制性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 2、在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本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并严格遵守。 3、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方面的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产品,不使用实验产品或中试产品。 4、严格按场内制定的免疫程序做好其它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严格免疫操作规程,确保免疫质量。 5、建立疫苗出入库制度,严格按照要求贮运疫苗,确保药苗的有效性。 6、废弃疫苗按照国家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乱弃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7、疫苗接种及反应处置由取得合法资质的兽医进行或在其指导下进行。 8、遵守操作规程、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并严格消毒,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9、疫苗接种后,猪、牛、羊按规定佩戴免疫标识,并详细记入免疫档案。 10、免疫接种人员按国家规定作好个人防护。

监测制度 l、遵守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安排。 2、定期对场内畜(禽)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效价监测,及时发现畜(禽)群中隐性感染者,及时改进免疫计划,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场的免疫工作更科学更实效。 3、自觉接受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开展的疫病监测工作。 用药制度 1、场内预防性或治疗性用药,必须由执业或场内兽医决定,其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2、执业或场内兽医使用兽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非法产品。 3、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休药期的规定,未满休药期的动物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费。 4、树立合理科学用药观念,不乱用药。 5、不擅自改变给药途径、投药方法及使用时间等。 6、做好用药记录,包括:动物品种、年龄、性别、用药时间、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剂量、用药原因、疗程、反应及休药期。必要时应付医嘱:用药动物种类、休药期及医嘱等。 7、做好添加剂、药物等材料的采购和保管记录。

养殖场防疫制度

养殖场防疫制度 动物防疫制度 一、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卫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原则~预防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养殖场,小区,配备与养殖场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建设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依法申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动物防疫各项制度~定期做好场内环境清洁、消毒、灭鼠、灭蝇等工作~履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职责。 四、提倡自繁自养~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五、实行封闭性管理~生产区内禁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生产区、栏舍、用具等进行严格消毒。禁止无关人员、动物、车辆随意进出~对进出人员、车辆要严格消毒。 六、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检疫、调运备案、隔离观察、疫情报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监测等防控工作。 七、严格按规定建立和规范填写防疫档案、免疫证,卡,~加施畜禽标识。各类档案记录应真实、完整、整洁并有相关人员签名。养殖档案和防疫档案保存时间:商品猪、禽为2年~牛为20年~羊为10年~种畜禽长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及动物疫控机构的依法监管和抽样监测。 动物免疫制度 一、严格执行政府强制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遵守国家关于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使用来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产品。 三、严格按规定和疫苗说明书分类保管、储藏、规范管理疫苗。失效、废弃或残余疫苗以及使用过的疫苗瓶一律按规定无害化处理~不乱丢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物。 四、落实养殖场,小区,按程序自主实行免疫制度~按需领用国家免费强制免疫疫苗。领用前~应向当地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畜禽种类、饲养规模、疫苗品种及用量等~经审核后方能领用疫苗。 五、严格按免疫操作规程、免疫程序实施免疫~正确免疫途径、部位、剂量等~确保有效性。认真做好免疫各环节的消毒工作~防止带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国家关于畜禽标识管理的规定~在应当加施标识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标识。 七、定期对主要病种进行免疫抗体监测~落实补免措施~确保防疫质量。 八、按规定做好免疫记录~填写免疫证,卡,。 九、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 消毒制度 一、合理选择消毒方法、消毒剂~科学制定消毒计划和程序~严格按照消毒规程实施消毒~并做好人员防护。 二、生产区出入口设与门同宽~长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适时更换池,垫,水、池,垫,药~保持有效药液容量和浓度。 三、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员必须经更衣、对手消毒~经过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进入生产区。工作服、胶鞋等要专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带出。 四、进入生产区车辆必须彻底消毒~同时应对随车人员、物品进行严格消毒。

养鸡场卫生与防疫制度三篇

养鸡场卫生与防疫制度三篇 篇一:肉鸡养殖卫生与防疫制度 (一)、防疫制度: 1、卫生制度: 卫生制度是环境卫生控制的理论指导和行为规范,通过良好的制度约束和卫生控制能解决环境污染的根本问题,并能从防疫的意义上解决环境的净化问题(能有效地减少和消灭病源微生物)。 (1)、保持生活区、生产区的环境卫生,清楚一切杂草、树叶、羽毛、粪便、污染的垫料、包装物、生活垃圾等,定点设立垃圾桶并及时清理。生活区和生产区彻底分开,达到现代养殖的相关卫生标准和商检局相关的出口备案要求。(2)、保持饲养人员个人卫生,每个饲养员至少有三身可供换洗的工作服,坚持每1-2天洗一次澡,保持工作服整洁。 (3)、保持餐厅、厕所卫生,定期冲刷、擦洗,做好无油污、无烟渍、无异味。养殖期间杜绝食用外来禽类产品(禽肉、禽蛋),养殖过程中禁止食用本场的病死家禽。 (4)、保持道路卫生,不定期清扫,定期消毒。有条件的养殖场可以将净道和污道水泥硬化,便于交通运输、便于内部人员日常操作、便于冲刷消毒。(5)、保持宿舍,被褥的整洁卫生,每个人至少有两套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巾),做到每批鸡出栏以后彻底换洗,必要时熏蒸消毒后在阳光下暴晒。

(6)、消毒池的管理,保持进入生活区、生产区大门的消毒池内干净,池内无漂浮污物、死亡的小动物和生活垃圾,定期(5-7天)更换消毒液一次,特殊情况可以随时更换,最常见的消毒也是3-5%的氢氧化钠水溶液(俗话说的火碱水)。(7)、要求鸡场配备兽医室、剖检室、焚尸炉,能对病死的家禽剖检、禽病的诊断和病禽、病料的无害化处理提供条件和方便。 (8)、养殖用水最好是自来水或深井水,定期检测饮水的卫生标准,确保卫生无污物,大肠杆菌污染指数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的卫生指标。 (9)、在场区配备粪便生物发酵处理池确保鸡场作为肥料的鸡粪和垫料对社会对其他养殖没有危害性。 (10)、养殖所用饲料要保持新鲜和干净,饲料场、散装料罐、养殖场、散装料仓,都要避免人为的接触和污染。在鸡群发病时期特别要注意剩料的处理。(11)、鸡舍内卫生 ①、地面卫生:确保网架干净,选用大小适中的塑料网便于粪便能漏下去。 ②、空气质量卫生,从育雏到出栏,根据养殖的需要、季节温度的变化、空气质量的变化等,不断调节通风量,确保舍内空气质量新鲜、氧气充足、有害气体不超标。 ③、育雏期间每日都要清理掉水杯中的垫料并擦洗干净。每批鸡出栏以后根据需要用相关的酸(碱)性消毒剂或特殊的除垢剂侵泡或高压冲刷自动饮水线,以便能有效去除水线中的青苔、沉积物和滋长的生物膜等。 ④、顶棚卫生:在饲料中添加灭蝇蛆药物或采取药杀措施,避免苍蝇粪便污染顶棚、灯泡、墙壁设备等,同时也避免了大量的苍蝇滋生而加大禽病传播的风险。顶棚不能有蛛网挂附也是起码的卫生要求。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是学校工作的窗口,是体现学校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学校卫生、防疫保健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师生身体的健康,影响着师生生命的安全。为保障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加强学校的食品卫生和防疫保健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则: 1、健全职能机构及组织,按职位要求配备工作人员。 建立和健全学校卫生组织,由主管后勤工作的行政副院长分工负责此项工作,成立学校卫生委员会,分设学校环境卫生组、饮食卫生组、体育卫生组等,分工负责各自所辖的卫生工作。 2、完善学校各类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及检查评比标准,使卫生工作有章可循,工作的好坏有标准可查。 3、学校医务室与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大医院取得密切联系,争取在业务技术上给予协助和指导。 4、抓典型、树榜样,以点带面,推动学校卫生工作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 5、有计划地开展卫生防疫保健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注意培养师生特别是青年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6、建立全面的师生卫生保健档案,注意卫生保健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对本院有关部门和人员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通过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卫生宣传以及技术手段等方法对校园内食品的卫生问题进行科学管理,保障师生日常饮食卫生安全。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的任务与内容 (1)任务 ①保证供给师生员工优质、卫生的食品以防止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②掌握学校里食品生产、加工、运输、贮藏以及销售部门的现状,加强食品卫生的管理,防止食物污染。 ③对食品中毒事件、食品污染事件及影响食品质量、危害师生健康的事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止事件的蔓延和扩散。 ④通过预防性和经常性食品卫生鉴别、监督,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条例和标准,确保食品卫生的质量,促进师生身体健康。 (2)内容 ①健全学校内食品经营部门的规章制度和卫生档案工作。掌握管辖范围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总结食品卫生管理经验,对卫生问题严重的进行处罚并限期改进、定期复查。 ②对校园内销售的食品进行卫生和质量方面的管理。检查项目可按食品卫生标准规定项目全面进行,也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确定重点进行检查。 ③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学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时,有关领导和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必要时通知附近的医院抢救中毒者;及时处理造成中毒的剩余食品(未查明中毒原因者,应封存),及时对有关的污染器具进行消毒。 ④加强对校内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教育。凡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体检,检查中发现有碍食品卫生的病人或病原携带者,要隔离并进行治疗,治愈前必须调离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岗位。对食品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卫生知识、食品卫生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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