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制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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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制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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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制剂概述

1.医院制剂室概述(了解)为满足本院医疗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查批准发给《制剂许可证》后,可设立医院制剂室。

2.医院制剂的概念、分类及特征(掌握)

(1)医院制剂的概念:根据本医院医疗需要,由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院药房生产、配制,品种范围属国家或地方药品标准收载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只供本院医疗使用的药品制剂。

(2)医院制剂的分类:按工艺类型可分为普通制剂、灭菌制剂和中药制剂等。普通制剂:软膏剂、片剂、口服液体制剂和外用液体制剂等;灭菌制剂:注射剂、眼用制剂、滴鼻剂和滴耳剂等。

按依据标准及使用目的可分为:①标准制剂:是按国家药品标准、地方药品标准、《中国医院制剂规范》和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院制剂手册》等配制的制剂;②非标准制剂:除上述药品标准外的,按医疗单位自行制订的处方、工艺、质量标准等配制的协定处方、经验处方及研究的制剂;③试用制剂:医疗机构的部分非标准制剂进行临床试用或科研应用,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试”字批准文号的新制剂,又称临时制剂。

(3)医院制剂的特点:医院制剂以自配、自用、市场无供应为原则。其特点是:配制量少、剂型全、品种规格多、季节性强、使用周期短等;疗效确切和不良反应低等;满足临床需要;费用较低,更易为患者所接受。

3.医院制剂的申报审批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院制剂申报审批程序,适用《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简述如下:

①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应当进行相应的临床前研究;②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③申请制剂所用的化学原料药及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并符合法定的药品标准;

④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注册的制剂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用途等,提供申请人或者他人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他人在中国存在专利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⑤医疗机构制剂的名称,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命名原则命名,不得使用商品名称;

⑥医疗机构配制制剂使用的辅料和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管理规定;⑦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申请人申报的资料,在批准制剂申请时一并予以核准。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明书和包装标签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说明书和包装标签的管理规定印制,其文字、图案不得超出核准的内容,并需标注“本制剂仅限本医疗机构使用”字样;

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医疗机构制剂申报:市场上已有供应的品种;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中药注射剂;中药、化学药组成的复方制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格式为:X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X—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H—化学制剂,Z—中药制剂。

A.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

E.市级卫生部门

1.审核批准发给《制剂许可证》

2.审核同意医疗机构配制制剂

『正确答案』CD

关于医院制剂的说法错误的是

A.按工艺类型分为普通制剂、灭菌制剂和中药制剂等, 灭菌制剂包括注射剂、眼用制剂、滴鼻剂和滴耳剂等

B.品种范围属国家或地方药品标准收载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C.按依据标准分为标准制剂、非标准制剂和试用制剂

D.特点是配制量大、剂型全、品种规格多、季节性强、使用周期短等

E.以自配、自用、市场无供应为原则

『正确答案』D

可以申报医疗机构制剂的是

A.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B.含有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活性成分的品种

C.除变态反应原外的生物制品

D.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E.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正确答案』A

医疗机构制剂批准文号的格式为

A.X药制字+4位年号+4位流水号

B.国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

C.X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

D.省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

E.市药制字H(Z)+4位年号+4位流水号

『正确答案』C

二、医院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

1.普通制剂、灭菌和无菌制剂、中药制剂的质量管理(掌握)

(1)医院制剂质量管理规范:为保证医院制剂的质量,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各个工作室的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建立卫生和健康检查制度。配制分装操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和专用鞋,头发不准外露,不得化妆和佩戴饰物。配制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体格检查,以后每年体检一次,建立健康档案。患有传染病(包括传染性皮肤病)、精神病者应及时调离制剂室。

建立质量跟踪与报告制度。定期到使用科室了解本院制剂质量情况,坚持报验制度,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及药疗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建立原料领发、消耗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建立统一分装制度,分装后的制剂应标明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和有效期。建立留样观察制度。本批号用完后1个月可撤去留样,留样期间每月观察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2年备查,配制制剂必须按处方和操作规程。各种制剂均应有完整的配制操作规程及原始记录。

制剂标签必须字迹清楚,标签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使用期限、制剂批

准文号等。滴眼、滴鼻剂等小容器,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制剂标签应严格管理。

所有制剂必须批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药检室有完整的检验卡、检验原始记录及所有批号的制剂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书写清楚,用语规范,结论准确并经复核签字。

各项记录真实完整,字迹清楚,装订成册,保留2年备查。

仪器设备要定期检查、校正、保养,建立设备档案,有专人负责。精密仪器专人保管,有使用登记。量器、衡器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

普通制剂用纯化水配制。水质应符合药典标准,每季度至少应全检一次。

(2)配制管理: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修改。如需修改时必须按制定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在同一配制周期中制备出来的一定数量常规配制的制剂为一批,一批制剂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每批制剂均应编制制剂批号。

为防止制剂被污染和混淆,配制操作应采取下述措施:①每次配制后应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每次配制前应确认无上次遗留物;②不同制剂(包括同一制剂的不同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如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应采取防止污染和混淆的措施;③在配制过程中应防止称量、过筛、粉碎等可能造成粉末飞散而引起的交叉污染;④在配制过程中使用的容器须有标明物料名称、批号、状态及数量等的标志。

每批制剂均应有一份能反映配制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操作人员应及时填写记录,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复核人及清场人签字。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更改人应在更改处签字,并需使被更改部分可以辨认。

(3)质量管理与自检

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质量管理组织任务、职责;②决定物料和中间品能否使用;③研究处理制剂重大质量问题;④制剂经检验合格后,由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审查配制全过程记录并决定是否发放使用;⑤审核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及监督实施。

药检室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检验,其主要职责是:①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②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参考品)、滴定液与培养基及实验动物等管理办法;③对物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

④监测洁净室(区)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⑤评价原料、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储存期和制剂有效期提供数据;⑥制定药检室人员的职责。

医疗机构制剂室应有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

制剂配制管理文件主要包括:配制规程、标准操作规程和配置记录。

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剂质量稳定性考察记录;检验记录等。

关于制剂质量管理错误的是

A.配制分装操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和专用鞋,头发不准外露,不得化妆和佩戴饰物

B.配制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体格检查,以后每年体检一次

C.患有传染病(包括传染性皮肤病)、精神病者、高血压者应及时调离制剂室

D.定期到使用科室了解制剂质量情况,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及药疗事故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各种制剂均应有完整的配制操作规程及原始记录,保存2年备查

『正确答案』C

关于制剂质量管理错误的是

A.滴眼、滴鼻剂等小容器的标签,至少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

B.所有制剂必须批批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C.精密仪器专人保管,有使用登记

D.普通制剂用纯化水配制,水质应符合药典标准,每年至少应全检一次

E.制剂标签应标明品名、规格、批号、用法与用量、注意事项、使用期限、制剂批准文号等

『正确答案』D

关于制剂质量管理错误的是

A.每次配制后应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

B.不同制剂(包括同一制剂的不同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

C.每批制剂均应有一份能反映配制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由清场人签字

D.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更改人应在更改处签字,并需使被更改部分可以辨认

E.新制剂的配制工艺及主要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正确答案』C

药检室的职责不包括

A.审查配制全过程记录并决定是否发放使用

B.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

C.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

D.制定检验用设备、试剂等管理办法

E.评价原料、中间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

『正确答案』A

A.医疗机构质量管理组

B.医疗机构药检室

C.医疗机构制剂室

D.制剂室操作间

E.医疗机构

1.对物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

2.决定物料和中间品能否使用

3.监测洁净室(区)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

4.应有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

『正确答案』BABC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文件不包括

A.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

B.检验操作规程

C.制剂质量稳定性考察记录

D.检验记录

E.配制规程、标准操作规程和配置记录

『正确答案』E

2.静脉用药的集中调配集中统一调配与供应模式是临床静脉输液混合调配的发展方向。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指医疗机构药学部门根据医师处方或用药医嘱,经药师进行适宜性审核,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无菌操作要求,在洁净环境下对静脉用药物进行加药混合调配,使其成为可供临床直接静脉输注使用的成品输液操作过程。

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调剂的一部分。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医疗机构采用集中调配和供应静脉用药的,应当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PIVAS)。

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应当严格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执行。

1)人员基本要求:

①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

②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负责摆药、加药混合调配、成品输液核对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从事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接受岗位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定期接受药学专业继续教育;⑤与静脉用药调配工作相关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或患有精神病等其他不宜从事药品调剂工作的,应当调离工作岗位。

2)房屋、设施和布局基本要求:①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总体区域设计布局、功能室的设置和面积应当与工作量相适应,并能保证洁净区、辅助工作区和生活区的划分,不同区域之间的人流和物流出入走向合理,不同洁净级别区域间应当有防止交叉污染的相应设施;②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设置地点应远离各种污染源,禁止设置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周围的环境、路面、植被等不会对静脉用药调配过程造成污染。洁净区采风口应当设置在周围30m内环境清洁、无污染地区,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m;

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洁净区、辅助工作区应当有适宜的空间摆放相应的设施与设备;洁净区应当含一次更衣、二次更衣及调配操作间;辅助工作区应当含有与之相适应的药品与物料贮存、审方打印、摆药准备、成品核查、包装和普通更衣等功能室;④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室内应当有足够的照明度;顶棚、墙壁、地面应当平整、光洁、防滑,便于清洁,不得有脱落物,能耐受清洗和消毒,交界处应当成弧形,接口严密;

⑤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洁净区应当设有温度、湿度、气压等监测设备和通风换气设施,保持静脉用药调配室温度18~26℃,相对湿度40%~65%,保持一定量新风的送入;⑥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洁净区经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功能室的洁净级别要求:一次更衣室、洗衣洁具间为十万级;二次更衣室、加药混合调配操作间为万级;层流操作台为百级。其他功能室应当作为控制区域加强管理,禁止非本室人员进出。

洁净区应当持续送入新风,并维持正压差;抗生素类、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的洁净区和二次更衣室之间应当呈5~10Pa负压差;⑦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根据药物性质分别建立不同的送、排(回)风系统。排风口应当处于采风口下风方向,其距离不得小于3m或者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

⑧药品、物料贮存库及周围的环境和设施应当能确保各类药品质量与安全储存,应当分设冷藏、阴凉和常温区域,库房相对湿度40%~65%。二级药库应当干净、整齐,有保证药品领入、验收、贮存、保养、拆外包装等作业相适宜的房屋空间和设备、设施;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安装的水池位置应当适宜,不得对静脉用药调配造成污染,不设地漏;淋浴室及卫生间应当在中心(室)外单独设置,不得设置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

3)仪器和设备基本要求: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仪器和设备的选型与安装,应当符合易于清洗、消毒和便于操作、维修和保养。衡量器具准确,定期进行校正。维修和保养应当有专门记录并存档;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配置百级生物安全柜,供抗生素类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使用;设置营养药品调配间,配备百级水平层流洁净台,供肠外营养液和普通输液静脉用药调配使用。

4)药品、耗材和物料基本要求:①静脉用药调配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应当按规定由医疗机构药学及有关部门统一采购;②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的储存应当有适宜的二级库,按其性质与储存条件要求分类定位存放,不得堆放在过道或洁净区内;③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注射剂应符合中国药典静脉注射剂质量要求;④静脉用药调配所使用的注射器等器具,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使用产品,临用前应检查包装,如有损坏或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

5)卫生与消毒基本要求:①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清洁消毒程序。②洁净区应当每天清洁消毒,其清洁卫生工具不得与其他功能室混用。清洁工具的洗涤方法和存放地点应当有明确的规定。选用的消毒剂应当定期轮换,不会对设备、药品、成品输液和环境产生污染。每月应当定时检测洁净区空气中的菌落数,并有记录。进入洁净区域的人员数应当严格控制;

③洁净区应当定期更换空气过滤器。④设置有良好的供排水系统,水池应当干净无异味,其周边环境应当干净、整洁;⑤重视个人清洁卫生,进入洁净区的操作人员不应化妆和佩戴饰物,应当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更衣。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穿戴方式,应当与各功能室的不同性质、任务与操作要求、洁净度级别相适应,不得混穿,并应当分别清洗;⑥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制定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按废弃物性质分类收集,由本机构统一处理。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统一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与质量控制组织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操作规程与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

医师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具静脉用药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当按《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操作规程》,审核用药医嘱所列静脉用药混合配伍的合理性、相容性和稳定性,对不合理用药应当与医师沟通,提出调整建议。对于用药错误或不能保证成品输液质量的处方或用药医嘱,药师有权拒绝调配,并做记录与签名。

摆药、混合调配和成品输液应当实行双人核对制;集中调配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交叉调配;调配过程中出现异常应当停止调配,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静脉用药调配每道工序完成后,

药学人员应当按操作规程的规定,填写各项记录。各道工序与记录应当有完整的备份输液标签,并应当保证与原始输液标签信息相一致,备份文件应当保存1年备查。

医师用药医嘱经药师适宜性审核后生成输液标签,标签应当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内容,并有各岗位人员签名的相应位置。书写或打印的标签字迹应当清晰,数据正确完整。核对后的成品输液应当有外包装,危害药品应当有明显标识。成品输液应当置入各病区专用密封送药车,加锁或贴封条后由工人递送。递送时要与药疗护士有书面交接手续。

(2)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

1)药品的储存管理与养护:①药品储存应当按“分区分类、货位编号”的方法进行定位存放,按药品性质分类集中存放;对高危药品应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并应当做好药库温湿度的监测与记录;②药库具备确保药品与物料储存要求的温湿度条件:常温区域10~30℃,阴凉区域不高于20℃,冷藏区域2~8℃,库房相对湿度40%~65%;

③药品堆码与散热或者供暖设施的间距不小于30cm,距离墙壁间距不少于20cm,距离房顶及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④规范药品堆垛和搬运操作,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不得倒置存放;⑤每种药品应当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遵循“先产先用”、“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和按批号发药使用的原则;⑥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等应当有规范的制度和记录。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清洁、消毒操作规程

地面消毒剂的选择与制备:①次氯酸钠,为5%的强碱性溶液,用于地面消毒为1%溶液,本溶液须在使用前新鲜配制,处理/分装高浓度5%次氯酸钠溶液时,必须戴厚口罩和防护手套;②季铵类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有腐蚀性;禁与肥皂水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联合使用,应当在使用前新鲜配制;③甲酚皂溶液,有腐蚀性,用于地面消毒为5%溶液,应当在使用前新鲜配制。

关于静脉用药的集中调配错误的是

A.临床静脉输液混合调配的发展方向是集中统一调配与供应

B.静脉用药集中调配是药品制剂的一部分

C.肠外营养液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应当实行集中调配与供应

D.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负责静脉用药医嘱或处方适宜性审核的人员,应当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临床用药或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正确答案』B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说法错误的是

A.洁净区采风口应当设置在周围30m内环境清洁、无污染地区,离地面高度不低于3m; 排风口应当处于采风口下风方向,其距离不得小于3m或者设置于建筑物的不同侧面

B.洁净区应当设有温度、湿度、气压等监测设备和通风换气设施,保持静脉用药调配室温度18~26℃,相对湿度40%~65%

C.各功能室的洁净级别要求:一次更衣室、洗衣沽具间为十万级;二次更衣室、加药混合调配操作间为万级;层流操作台为百级

D.洁净区应当持续送入新风,并维持负压差

E.抗生素类、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的洁净区和二次更衣室之间应当呈5~10Pa负压差

『正确答案』D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说法错误的是

A.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安装的水池位置应当适宜,不得对静脉用药调配造成污染,不设地漏

B.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安装的淋浴室及卫生间,不得对静脉用药调配造成污染

C.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配置百级生物安全柜,供抗生素类和危害药品静脉用药调配使用

D.设置营养药品调配间,配备百级水平层流洁净台,供肠外营养液和普通输液静脉用药调配使用

E.仪器和设备的选型与安装,应当符合易于清洗、消毒和便于操作、维修和保养

『正确答案』B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说法错误的是

A.静脉用药调配所用的注射剂应符合中国药典静脉注射剂质量要求

B.静脉用药调配所使用的注射器等器具,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使用产品

C.静脉用药调配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和物料应当按规定由医疗机构药学及有关部门统一采购,储存在适宜的二级库

D.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由医疗机构药学部门统一管理

E.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与质量控制组织统一管理

『正确答案』E

关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卫生和消毒,错误的是

A.洁净区应当每天清洁消毒,其清洁卫生工具不得与其他功能室混用

B.每月应当定时检测洁净区空气中的菌落数,并有记录;进入洁净区域的人员数应当严格控制

C.进入洁净区的操作人员不应化妆和佩戴饰物

D.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穿戴方式,应当与各功能室的不同性质、任务与操作要求、洁净度级别相适应,不得混穿,但可以一起清洗

E.选用的消毒剂应当定期轮换,不会对设备、药品、成品输液和环境产生污染

『正确答案』D

静脉用药混合调配的说法错误的是

A.摆药、混合调配和成品输液应当实行双人核对制,核对后的成品输液应当有外包装,危害药品应当有明显标识

B.集中调配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交叉调配

C.静脉用药调配每道工序完成后,药学人员应当按操作规程的规定,填写各项记录

D.各道工序与记录应当有完整的备份输液标签,并应当保证与原始输液标签信息相一致,备份文件应当保存1年备查

E.医师用药医嘱经药师适宜性审核后生成备份输液标签

『正确答案』E

药品的储存管理与养护

A.药品储存应当按“分区分类、货位编号”的方法进行定位存放,按药品性质分类集中存放;对高危药品应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

B.常温区域10~30℃,阴凉区域不高于20℃,冷藏区域2~8℃,库房相对湿度40%~65%

C.药品堆码与散热或者供暖设施的间距不小于30cm,距离墙壁闻距不少于20cm,距离房顶及地面间距不小于20cm

D.每种药品应当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并有明显标志

E.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等应当有规范的制度和记录

『正确答案』C

药品的使用的原则不包括

A.先产先用

B.先进先用

C.近期先用

D.按批号发药使用

E.先购先用

『正确答案』E

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清洁、消毒操作规程要求不符的是

A.地面消毒用次氯酸钠1%溶液,在使用前新鲜配制

B.处理/分装高浓度5%次氯酸钠溶液时,必须戴厚口罩和防护手套

C.禁季铵类阳离子表面活性剂与肥皂水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联合使用,应当在使用前新鲜配制

D.地面消毒用甲酚皂溶液1%溶液,在使用前新鲜配制

E.地面消毒用甲酚皂溶液5%溶液,在使用前新鲜配制

『正确答案』D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1.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A.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B.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C.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A.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C.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 A.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着进步、质量提高 B.“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C.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A.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B.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C.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A.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C.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A.编写规范 B.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急需规范,急需提高质量 A.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B.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C.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年 年 年 A.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B.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C.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

A.《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B.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C.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A.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B.不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C.合格药品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任何不可以防范的用药不当 A.由于用药不当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B.由于患者用药过程中不遵循医嘱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C.由于药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造成的对患者的损害 A.药品调剂工作是药学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门 B.住院调剂注射剂按日配发,口服剂按单剂量配发

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汇编(DOC46页)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10、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及药事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医疗科研需要。 4、配合临床工作,努力开展临床要学,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收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临床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 5、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和亲自参加复杂的调剂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6、督促和检查特殊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督促检查个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参加药事委员会工作 8、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

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 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六、细则 1、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2、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3、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4、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

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xx医院药事管理工作制度 1、为加强对医院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院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医院药事管理规范。药事管理是以医院药学为基础,以临床药学为核心,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本院药事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院应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和药剂科。 2、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行政管理、药学、临床医学和医院感染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3、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院所用药

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8)负责本院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4、药剂科在院长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院药事管理,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本院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服务。药剂科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保健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药物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经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药剂科负责从合格的公司购进合格的药品。其他科室不得从事药物配制或药品购售工作。 5、临床药学管理: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师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开展合理用药研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其主要职责是:(1)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文山德惠老年病医院麻醉精神药品 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3、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补充规定》 4、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5、医院药剂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5.1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5.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5.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5.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制度 5.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5.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5.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5.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5.1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

度 5.1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5.1 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1.1 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5.1.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1.3 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5.1.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1.5 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5.1.6 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

医院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委员会工作制度 1.总则 1.1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规定》等法规要求,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为规范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1.2 药事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及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权 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事项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药事委员会应在院长及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组织机构 2.1.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2.1.2 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药学和医务部门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副主任委员,委员7-10人,秘书1人,特邀委员若干人。 2.1.3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品质量监督小组、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小组、合理用药管理小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处方点评专家组工作组。工作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组长一般由药事委员会委员兼任。 2.2 职责 2.2.1 在医院院长及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2.2.2 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2.3 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2.2.4 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2.2.5 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 2.2.6 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和申报医院制剂等事宜; 2.2.7 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2.2.8 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2.2.9 定期编辑出版临床药讯,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2.2.10 监督药品招标采购执行情况。监督对过期、变质、淘汰药品的审核销毁情况。 2.2.11 提出与药事管理有关的奖惩意见。 2.3 药品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使用的药品、自制制剂进行质量及安全监督、检查,处理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严重事件。 2.4 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小组:负责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用药(器械)中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登记、存档,按规定上报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及时处理善后等工作。 2.5 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协助药事委员会,对全院临床科室正确、合理使用药品进行指导,制定我院合理用药指导原则,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监督、检查、分析我院药品使用动态,防止药物滥用和不合理使用。 2.6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条目 一、工作制度 1、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2、药剂科工作制度 3、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4、药库工作制度 5、药房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制度 1、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药品采购供应制度 3、药品质量验收制度 4、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5、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6、拆零药品分装制度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8、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9、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0、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1、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及监测制度 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13、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三、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2、处方权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二、药学人员岗位职责 (1)药剂科主任职责 (2)主管药师(中、西药)职责 (3)药剂师(中、西药)职责 (4)药剂士(中、西药)职责 (5)临床药师职责 (6)调剂岗位职责 (7)药品采购岗位职责 (8)药品验收岗位职责

(9)药品保管岗位职责 (10)药学信息咨询服务岗位职责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应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药品。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1.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原则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该委员会的专家应经医院确认,有一定的专业能力。 2.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并督导实施; (3)负责制定与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并督导实施; (4)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效与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与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意见; (6)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 3.定期与不定期召开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可建立“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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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未经备案的抗菌药物品种、品规,医疗机构不得采购。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列入供应目录。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规定的,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详细说明原因和理由;说明不充分或者理由不成立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得接受其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的备案。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并于每次调整后15个工作日内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只能选用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中的抗菌药物品种。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临床上不得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抗菌药物。 第二十二条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应当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医疗机构应当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医疗机构遴选和新引进抗菌药物品种,应当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意见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审议同意,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 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率高、性价比差或者违规使用等情况的,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可以提出清退或者更换意见。清退意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二分之一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更换意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文件。 四、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1.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免费下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全文)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和总后卫生部药品器材局。 附件: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doc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总后勤部卫生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前言 医院药剂科是负责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的医技科室,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药剂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由院药事委员会及药剂科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订。 二、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内容 (一)国家和行业与药品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 (三)本院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检查情况 (四)患者反馈信息:指用户的的药品质量查询、药品质量反映、药品质量投诉 三、准确收集原始记录各部门应认真、真实、实时地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做到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一管理,使院领导能及时了解各部门药品质量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意见。 四、及时的反馈质量信息对异常的、突发的药品质量信息要迅速向分管院长、药剂科、市采购办反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一、管理制度 1.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我院发生药品供应关系的药品生产厂家和药品经营单位。 (二)对于首营企业,要对其进行有关资料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由药监局颁发《营销人员合格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等。由药剂科对其进行审核,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审核合格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建立业务关系。 (三)采购使用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药品,供货方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加盖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规定有经营范围及期限的委托书原件。 3.《营销人员合格证》营销人员身份证及资质证明。

[管理制度]医院相关药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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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制度条目壹、工作制度 1.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2. 药剂科工作制度 3. 临床药学工作制度 4. 药库工作制度 5. 药房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制度 1.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 药品采购供应制度 3. 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4. 药品质量验收制度 5. 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6.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7. 拆零药品分装制度 8. 麻醉药品、第壹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9. 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0.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1.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2. 药品不良反应方案及监测制度 13.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14. 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15. 医院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三、处方管理制度 1. 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办法 2. 处方权管理制度 3. 处方点评制度 4. 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医院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其人员组成符合《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药品。纠正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合理用药教育。 1. 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基本原则药事管理委员会要以有多学科专家的合作,透明的方式运行,该委员会的专家应经医院确认,有壹定的专业能力。 2.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目标和职能

(1)监督、检查本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 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药事工作的规定; (2)负责制定本机构药物临床指导原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且督导实施; (3)负责制定和定期修订本机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集,且督导实施; (4)定期调查分析本机构药品使用情况,指导药物利用研究,优化药物治疗方案。监督检查本机构临床各科室用药情况,组织关联专家评价药物临床疗效和安全性。对不合理用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5)督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 范化管理情况,及时研究存于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进和完善管理的意见; (6)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法规、合理用药知识教育; 3. 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有完整的会议记录,为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可建立“会议记要”形式。 药剂科工作制度 壹、药剂科是于院长和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工作,既具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性,又有执行药政法规和药品管理的职能性。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关联法律法规,开展药剂科各项工作,包括制定各项规章制度 及作业指导书。 三、负责保障全院临床用药的采购、储存、分发、调剂、质量监测以及临床用药管理和药学服务等有关药事管理工作。且及时和临床沟通,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 四、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米购、保管、使用、监

医院药事管理制度2012

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 1.医院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 2.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情况由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上述人员组成。 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由5~7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 名,副主任委员1 名。机构主管负责人任主任委员,药学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的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5.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或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新药引进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二、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学部门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3、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麻醉药处方权限 (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一)总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界定 是指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 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组成、职责 (1)组成 (2)职责

2、药学部门的设置和工作职责 (1)设置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功能、任务、规模设置相应的药学部门,配备和提供与药学部门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和设施。 三级医院设置药学部,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二级科室;二级医院设置药剂科;其他医疗机构设置药房。 (2)职责 药学部门具体负责药品管理、药学专业技术服务和药事管理工作,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3)药学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三)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界定 是对医疗机构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 2.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的原则 医疗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3、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具体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本机构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3)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4)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四)药剂管理 ★★★1.药品采购的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 (2)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3)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2.药品保管、养护的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汇编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制度 *******医院 2016.12

目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 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特点与主要内容 1. 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说法,以下不正确的是: U A.提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一系列配套措施 二B.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 囱C.公共卫生服务群众要主导 2. 下列哪项不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稳步发展的体现: 垃I A.国家药物政策、基本药物制度正在逐步实现 B.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将有重大改革,实行“管、办”分开 砂 C.医院药事管理在“以医生为中心”理念指导下,稳步发展3. 以下哪项体现了医院发展速度加快: 岡 A.医疗技术、诊疗水平显著进步、质量提高 B. “全民医保”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 C.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医疗技术规范的实施 4. 关于医院药事管理的困难与问题说法错误的是: d A.大量药品低水平重复生产,良莠难辨,遴选难度增加 丈B.药品流通领域缺乏竞争

12 C.医务人员用药知识明显不足 5?《药师法》已立项,拟于哪年先制定《临床药师管理办法》:垃I A. 2011 三 B.2012 12 C. 2013 1. 关于建立临床治疗团队,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Q A.医师、药师、护士是核心成员,但医师为主导 B.参与团队的药师,主要是临床药师 砂C.调剂药师对促进合理用药无明显作用 2. 关于我国药品说明书存问题,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竝I A.编写规范 B.水平低、质量差、问题多 C.急需规范,急需提咼质量 3?“PATC在临床用药中的主要职责是: d A.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B.促进临床诊断和治疗 讷C.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干预与教育作用 4. 卫生部哪年公布的《医院药剂工作条例》: 竝I A. 1981 年 M B.1987 年 L3 C.1989 年 5. 关于PATC与原“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比以下特点说法错误的是: 垃I A.明确提出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币I B.规定要“建立药品遴选制度” 因 C.规定“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不需要经PATC审定1. 有关临床药师制,以下说法有误的是: L3 A.《药事管理规定》作了明确、详细论述 馬I B.临床药师不参与临床药物治疗 d C.对患者开展用药教育;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2. 用药错误指:

药事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制度 一、药事管理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四)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对我院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五)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建立临床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点评与干预。点评结果及时通报反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依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制定我院基本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并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临床药师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反馈通报和解决问题。 (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临床科室发现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后,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向药学部门报告,并做好观察与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用药错误和药品损害事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八)结合临床和药物治疗,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学研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制订相应管理制度,加强领导与管理。 (九)临床使用的药品应当由药学部门统一采购供应。经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核医学科可以购用、调剂本专业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其他科室或者部门不得从事药品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学部门采购供应的药品。 (十)制订药品采购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药品采购计划,按规定购入药品;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入库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药品。 二、(十一)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与质量检查。药品库的仓储条件和管理应符合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定位存放。 三、(十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使用、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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