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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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望星空,我们依然需要哲思

——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法政学院08级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旺娜2008110038

[摘要]《论法的精神》是启蒙运动时期法国思想巨匠孟德斯鸠的代表作,是继《政治学》以来西方最重要的一部政治性作品,涉及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对近代西方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的发展都产生的深远影响。本文就拟对其中关于法和法的精神、自由理论、分权与制衡理论以及研究方法等主要内容做一介绍,并简单谈谈自己的阅读心得。

[关键词] 法的精神自由分权与制衡研究方法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法学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的代表作。孟德斯鸠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16岁在故乡学习法律,1708年获得开业执照,这为他后来的创作奠定了基础。他无心从政,兴趣在于科学研究和启蒙思想的宣传。就像《论法的精神》序言所描述的那样,“他是时代的产儿,也是时代的改造者。他站在他的时代进步的前锋,用他的热情、智慧、渊博的知识和犀利的文笔,坚决地勇敢地攻击封建主义,为新兴地资产阶级提出进步的社会理论,对促使旧社会的死亡和新社会的产生,起了重要的作用。”①他的进步的社会学说主要集中在三本代表性的著作里:《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以及《论法的精神》。而《论法的精神》集他20年之心血,以其丰富的内容、崭新的方法成为当时继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后影响最大最深远的一部政治学、法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

《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周游欧洲列国,广泛考察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而得出的心血结晶,该书分上下两册,除一短序外,共6卷31章,计60余万字,是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少有的鸿篇巨著。它以法律和政治为中心,论证触角涉及经济、社会、宗教、伦理、历史、地理等众多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被誉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此书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6个部分:(1)法律的定义、法律和政体的关系、政体的种类和它们各自的原则(1-10章)。(2)政治自由和分权学说、英国的范例(11-13章)。(3)地理与政法关系的学说及各种推论(14-19章)。(4)工业、商业、人口、宗教等问题(20-25章)。(5)罗马和法国法律的变革、关于封建法律的学说(27-28,30-31章)。(6)一般性结论(26和29章)。

孟德斯鸠生活的时代,是法国封建主义统治开始走向没落、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迅速发展、资产阶级革命酝酿和成熟的时期。孟德斯鸠的政治法律理论正适应这一时代的要求,反映了当时法国资产阶级的需要,成为他们反封建斗争的锐利的思想武器。影响孟德斯鸠思想理论的因素主要有: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思想、洛克的自由主义的法律思想和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所形成的宪政实践。其思想的出发点是:法同政体的性质和原则,同国家的自然状态、气候、土地和农、猎、牧民的生活方式以及居民的自由、宗教、财富和人口,同立法者的目的等均有关系。所有这些关系的综合,就称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提出了法的一些基本原理,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因此一切事物都有各自的法。在论述法和政体以及自由的关系时,孟德斯鸠提出并论证了自己关于君主立宪和三权分立的著名学说。他认为,要防止滥用权力,保障人民的自由,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权力分立并使其相互约束。孟德斯鸠还提出许多有关刑法、民法、诉讼法以及国际法的学说。他对法的精神的界定和对与法有关诸多因素的探讨,大大拓展了法学研究的视野,丰富了法学理论体系。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孟德斯鸠被认为是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最伟大、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

笔者早前曾对这本著作大体上浏览过一遍,得益于这次上课学习的机会,又搜集部分资料重新阅读了一遍,在此就针对著作的内容简单谈谈自己的一些学习心得。

一、法和法的精神

探寻和阐释法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孟德斯鸠对法理学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关于法的概念是较为独特的,他在不同的层次上使用不同的法的概念。首先,“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它们的法;兽类有他们的法。”①这种广义的“法”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则的总和。从方法论上看,这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探讨法律问题的倾向。第二个层次上即中义上使用的法是指人类社会规则,包括宗教、道德、习惯和法律。第三个层次上即狭义上使用的法的概念就是人定法,即人所制定的法。孟德斯鸠认为,为了避免和限制战争状态,就需要制定法律,这就是人为法。这种法律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法律,也包括国与国之间的法律。他说,人类在不同民族之间的关系上是有法律的,这就是国际法。社会是应该加以维持的,作为社会的生活者,人类在治者与被治者的

关系上也有法律,这就是政治法。此外,人类在一切公民之间的关系上也有法律,这就是民法。也就是说,按照法律所调整的关系,人为法分为三类:第一,国际法,这涉及到国家之间的关系。第二,政治法,它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关于政府的组成与活动的法律。第三,民法,这是指广义的调整人民之间的关系的法律。

那么这些不同层面上的法的精神是什么呢?接着,孟德斯鸠提出了他的著名的法

的精神的含义。他认为,法律必须反映和表现下列几个方面的关系:

1.法律要反映一个国家的整体情况。一个国家的法律能适合另一个国家的情况,是非常巧合的事情。

2.法律要同国家政体的性质、原则相适应。法律与政体关系密切。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①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②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③

3、法律要和国家的自然条件如气候、土地质量、地理形势、面积、人民的生活方式等相适应。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④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要与政治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相适应,与居民的信仰、性情、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等相适应。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

①[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8页。

②同上,第12页。

国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

5、法律与法律之间要相互适应,与法律的渊源、立法目的及作为法律基础的事物秩序相适应。

综合这巨大的“关系”,便构成了孟德斯鸠所说的“法的精神”。这是一个庞大的研究课题,他声称《论法的精神》的主要任务就在于研究这些“关系”。

如何理解孟德斯鸠所谓的“法的精神”?笔者认为,要把握以下两点:一是法的精神是客观存在的,立法者在立法时有义务去遵循它而无法改变它,这是孟氏自然法思想中的种子,与后世发展起来的主权者命令说有根本的不同;二是法的精神是个关系的概念,法的精神存在于法所建立的事物的性质之中,同时又存在于法与外在事物的关系之中,还存在法律的相互关系之中。这些关系的总和就是法的精神。

二、自由思想

孟德斯鸠是个自由主义者,自由是他追求的社会目标。在自由的问题上,孟德斯鸠说,没有比自由这个词被赋予更多的涵义,并在人们意识中留下更多不同的印象。他说,有些人认为能够轻易地废黜他们曾赋予专制权力的人就是自由;另一些人认为,选举他们应该服从的人的权利就是自由,把自由当做是携带武器和实施暴力的权利;还有些人把自由当做是受一个本民族的人统治的特权,或者是按照自己的法律受统治的特权。某一民族在很长时间内把留胡子的习惯当做自由。又有一些人把自由这个词和某一种政体联系在一起,而排除其他政府,欣赏共和政体的人说共和政体有自由,欣赏君主政体的人说君主政体有自由,结果是每个人把自己习惯或爱好的政体叫做自由。然后,孟德斯鸠提出了他的经典看法,“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或者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①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孟德斯鸠指出,公民的自由有哲学上与政治上的含义。哲学上的自由是指能够行使自己的意志,至少相信是在行使自己的意志;政治自由是有安全或者至少相信有安全。简言之,哲学上的自由是指意志的自由,政治上的自由是不受其他公民侵犯的自由。他指出,要把与政制相关联的政治自由的法律和同公民相关联的政治自由的法律区别开来。政治自由包括自由和政制的关系以及自由和公民的关系。在前一种场合,

政治自由是通过三权的某种分野建立的,在后一种场合,政制在法律上是自由的,而事实上不自由;公民在事实上自由,而在法律上不自由。确保政治上的自由即是“法的精神”所探讨的问题。

“公民的自由主要依靠良好的刑法”。①这是孟德斯鸠对自由与刑法关系的科学概括。刑法是为保障自由而存在的,这是他对刑法的价值定位。刑法从专制与镇压的工具到公民自由的保障,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也是古代及中世纪刑法与近代及现代刑法的根本分野。孟德斯鸠首先指出了这一点,将刑法与自由联系起来,使刑法奠基于个人权利与自由之上,成为自由的守护神。刑法应该为保障自由而存在,但刑法本身却并不能创造自由,仅仅是保障自由存在的一个工具而已。然而在不同的政治制度架构中,公民自由程度不同,刑法性质也因而有别:在专制政体下,刑法的原则是制造恐怖;在君主政体下,刑法则是对荣誉的捍卫;而在共和政体下,无论是民主政治或是贵族政治,品德和节制是刑法原则,也是其政体的原则。因此,不论是在何种政体之下,都需要罪行法定原则来防止立法权与司法权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如果刑法的每一种刑罚都是依据犯罪的特殊性质去规定,就是自由的胜利。这样,刑罚就不是人对人的暴行了。实现刑法的效力不是在于刑罚的严酷与否,而是在于公民对刑罚的畏惧,哪怕只是一种口头惩罚。所以,要实现刑法效力的最大化,就必须强化公民的荣誉感。

可以说,孟德斯鸠的自由概念有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这个自由与人的行为有关,是人能够做某种事情的意思;二是它的规范意义,即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人与规范的关系,在应该行为的范围内才有自由,否则就没有自由。这个规范首先是指法律规范,但与后世黑格尔不同的是,孟德斯鸠的法律的规范意义又不局限于法律,而有第三层超越法律的意义,这与孟德斯鸠的法律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法律总的来说是理性,但由于法律是人立的,所以法律又有人的感情加入其中,因此,是不是有自由不能只看法律本身的内容。

三、分权与制衡思想

要确保人们的自由,就必须限制权利对于自由的侵犯。孟德斯鸠由此从自由转向分权,提出了他著名的分权学说。这是《论法的精神》中最精彩的部分,也是孟德斯鸠最主要的理论贡献。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是在洛克的思想和英国君主立宪制度的影响下形成的。但比洛克的分权理论更科学合理。他的分权思想是与自由思想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从追求自由的目的出发,他构建了关于国家权力应当如何分割的理想模式。孟德斯鸠认为,只有在宽和的政府中才存在政治自由,但是它必须在国家的权力不被滥用时才存在,因此需要对国家的权力加以制约,才能保障政治自由。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只要按照分权与权力相互制约的原则,就可以构建出一种良好的政制,实现政治自由,这种政制就是分权与制衡体制。

分权学说的目的是保证人民的政治自由。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①而且,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为防止掌权者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建立一种实行三权分立制的政府。孟德斯鸠参照英国宪政体制,从理想上设计了一种以自由为宗旨,以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和制衡为特点的“宽和政体”,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别掌握在不同的人、不同的国家机关手中。这样就可以使三种权力互相制约,保持平衡,建立真正的法治国家。他认为三权分立是确保公民政治自由的必要条件,否则君主政体就蜕化为专制政体。

具体来说,孟德斯鸠认为,每一个国家有三种权力:(1)立法权力;(2)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3)有关民政法规的事项的行政权力。其中第二种权力即是国家行政权力,第三种即是司法权。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时,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度执行暴虐的法律。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那一切便都完了。所以在一个国家中,这三种权力应该分开,由不同人或不同的机关行使,以便于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立法权应由议会行使,但是必须通过代表来代替人民实现立法权。贵族团体和由选举产生的平民团体同时有立法权。由贵族组成的贵族院只能有反对权,而不能有创制法律的权力。行政权由国王或者君王行使,行政机关有指挥军队的权力。司法权由从人民中挑选的人员组成法院来行使,法院不是固定的。

三种权力之间不仅应当分立,而且还应当相互制约:立法机关的会议时间由行政机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反对权来参与立法,以行使否决权。立法机关不应有权审讯行政者本身及其行为,这样可以防止立法机关的专制。行政机关不能参与立法事

项的讨论,也不能提出议案。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对行政首脑的违法行为有弹劾的权力。只有立法机关中的贵族院才能审判有关贵族的案件,贵族院还可以审理普通法院不能或不愿审理的案件,有受理上诉的权力。

孟德斯鸠的论述使笔者想到我国司法独立的问题。追本溯源,司法独立作为现代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由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学说派生出来的。它的理论根源在于孟德斯鸠“三权分立与制约”的理论学说。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很早就吸收了孟德斯鸠的观点,建立起三权分立的制约体系,但中国却缺乏司法独立的传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司法和行政融为一体,司法极为独断和黑暗。司法权、行政权合而不分,司法权高度行政化、工具化的习惯长期存在。虽然自清明变法以来,在制度设计上已完成了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分离,但在习惯思维中,司法机关始终处于实现政治权威和行政权利意图的工具地位。建国以来,我国传统法学理论又认为三权分立以及司法独立等原则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工具,法院总是为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保驾护航”,司法权能、任务总是随政治权威主观偏好的改变而改变,而不是注重维护司法的权威、统一与独立。而且,长期以来法院承担了很多非司法职能的工作,所完成的其实是一种行政性的任务。司法机关的干部人事、财政保障制度等也受行政机关的约束,人们习惯于以行政的标准来看待司法机关,一系列行政性的观念、行政性的力量扭曲了司法的品性,根本不利于司法独立的实现。

司法独立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司法没有获得真正独立,就难以实现社会正义这一司法的终极价值。在这种司法附属于行政的情况下,依法行政就会受到挑战,而要实现权力的互相制约就是根本不现实的想法了,权力的滥用将成为不可避免的问题,我国的行政腐败从反面证明了这个理论。现实给了我们沉重打击,我们必须通过司法改革寻求司法独立,来达到依法行政,实现我国的法治化。

当然,我们在强调司法独立时,还必须防止司法任意、司法专断,必须同时强化司法监督,否则也违背了孟德斯鸠权力制约的观点。在此意义上,任何的司法独立,都不是一种绝对的独立,只能是一种相对独立。监督意味着司法责任的存在,而没有责任的司法独立,只能是司法专横,其结果必然破坏司法公正。因此,还必须在独立司法和接受监督之间寻求协调。

四、研究方法

孟德斯鸠的理论是法国启蒙思想的一部分,从性质上看,把他的理论作为古典自然法学的一部分是没有问题的。不同的是,孟德斯鸠在许多问题上不同于其他的自然

法学家。这里我们可以看看孟德斯鸠的法学方法论。除了前面所述,孟德斯鸠对法学的巨大贡献,也包括他对法学方法论上的新创造。

首先,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传统的自然法论者在研究方法上往往采用一种抽象的分析,即从应然到应然。他们的论证过程是通过抽象分析事先确定(或称假定)一个正义的标准(如自然法),然后推论出规范性的见解,最后形成宪政理论。这种研究方法被后人叫做价值分析方法。该研究方法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在非严格的意义上,可以说该研究方法垄断了西方自古希腊以来数千年的学术研究。在这样长期的历史中,法学的研究始终和伦理学、神学结合在一起,很难独立开来。传统的价值分析方法要从先验的“正义”标准或假设演绎其理论,因而论者必须先确定这个标准或假设的最高地位,神圣不可违背,这个标准有可能是神也有可能是人的理性。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凡是违背这个最高标准或假设的都是非理性的甚至是恶的。这就是“恶法非法”产生的原因。这是价值分析法的要点,也是其对学术和人类制度最具贡献性的地方。但这种方法很难摆脱其不足之处:毕竟那种所谓的正义标准是通过假设而得出的,且因人而异,各有说词。这个最核心的东西成了自然法论者最脆弱的部位,当先验假设被他人否定或自己无法证明先验假设的真理性时,自然法论者一切的体系和美好的结论都将变得毫无意义甚至荒唐可笑。

孟德斯鸠很明显已经逃离了这样的思维,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研究方法,即实证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是把自然科学的方法运用在社会研究领域的伟大而成功的尝试,其最显著的特征是从经验或现实而不是从先验中分析出结论。具体来说,先对自然界或社会现象的具体事实进行经验的、实证的考察分析,从中总结出一定的规律或一般的原因,并以此为依据来说明或设计某一政治法律制度。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孟德斯鸠就是从罗马的民族性、政治机构、外部条件等而不是从神的意志来理解罗马的兴亡。在《论法的精神》中,作者把法律看作是众多社会现象的一种,描绘了法律和各种事物之间错综复杂的联系,从其它实际的社会现象或自然中为法律寻找根基,从著作的目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一点:法律与政体的关系、法律与政治制度的关系、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法律与宗教的关系等。

需要说明的是,孟德斯鸠的实证方法在今天看来略有不足,“作者太乐于谈论具体的事实或事件的本来面目,使他们变得难以服务于他们本来要予以支持的假说”①。但尽管如此,我们依旧不能否认这种创新在当时所带来的巨大学术冲击和进步。笔者认为,这种开拓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首先,在法学的研究上,孟德斯鸠可谓后世实证主

义法学和社会法学的鼻祖,后世的方法只是孟德斯鸠方法的延续和发展罢了。其次,这种方法的开拓“间接”地诞生了一门新的科学,即社会学。涂尔干作了这样的评价:“他为后人确立了有关这门科学的最初实例。虽然他没有细致地从他的原则中得出结论,却为后来人铺平了道路,后继者们确立的社会学,不过是为孟德斯鸠所开创的这一领域赋予的名称而已。”①

其次,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始于柏拉图,特别是亚里士多德,后经波利比以及近代前期的不丹,都有一定的发展,但到了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论》和《论法的精神》二书的问世,才能说他们进入了完善阶段。首先,孟德斯鸠力求从法律演变的历史中去寻找法的精神,为每一时代的法律寻找历史基础。他说:“我们应当用法律去阐明历史,用历史去阐明法律。”②这句训言现在已经成为公认的原则。在《论法的精神》中,他研究了罗马继承法的起源与变革,罗马法和日耳曼习惯法的消长,甚至对个别法律制度如决斗制度、审判制度做了历史的研究。他用事实告诉人们:法律和政制的多样性不是人们幻想的结果,也不是随心所欲创造出来的,而是由一定客观条件决定的。其次,孟德斯鸠的比较方法不仅是纵向的历史的比较,还包括横向的国家和地区的比较;不仅包括宏观整体的比较,也包括对某一法律制度的微观的比较;不仅包括法律的比较,还包括对法律存在的社会条件的比较。他的比较研究的面之广也是罕见的。除了欧洲以外,他的视野涉及伊斯兰教法,甚至涉及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非常遥远的东方印度、日本和中国的法律。他把不同国家的法律当做是自成一体的法律体系来进行比较的方法也值得称道。通过比较,他得出了许多超越前人的结论,如相反的法律可能出自相同的目的,看来相同的法律其实不相同等。

孟德斯鸠一般被认为是历史法学和比较法学的先驱,他明确提出并进行了历史的构造法学和比较的分析法律的研究,其贡献是巨大的,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另一方面,其历史的研究法律并不等同于19世纪的历史法学派,历史法学派有其独特的含义,只能说是进行历史的研究,或法律的历史研究方法;其比较法学也不同于现今的比较法学,孟德斯鸠只是处于比较法学的初始阶段。

五、对《论法的精神》的评价

通过上述要点不难看出,《论法的精神》这部著作是人类不朽的法律文化遗产,但它也有其不容忽略的局限性,如孟德斯鸠没有发现社会生产方式对于国家和法律的决

定作用而大讲所谓“法的精神”,不揭示国家的阶级本质(国体)而大讲政体及其对法律的影响问题等,这必然导致唯心史观等。这同孟德斯鸠所处的时代以及他本人作为上层资产阶级温和派的代言人的地位是分不开的。尽管如此,我们仍不能否认这部著作的重要地位和意义,它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是时代的产物,反过来又对时代产生巨大和深远的影响。

在书中,孟德斯鸠用其渊博的知识、先进的思想和锐利的笔锋进行论证,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反封建的理论武器,而且也充当了资产阶级早期的政治纲领,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因此,这本书一出版,立即受到资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印行了22版,并翻译成各种文字广为流传,并在立法中得到了确认。例如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中所宣布的《独立宣言》,反映了孟德斯鸠有关人的自然权利、政治自由和国家主权等观点,它在组织和动员北美人民向英国殖民者作斗争方面起了重大的作用。1787年颁布的《美国宪法》,把《论法的精神》的理论付诸实践,把“三权分立”的学说确立为美国组织政府的根本原则,成为资产阶级政权组织形式的一种模式。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颁布的《人权宣言》和1791年法国宪法,在人权和法制、分权学说、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方面也表现得特别明显。

《论法的精神》对于我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也有一定的影响。中国最早的一批资产阶级改良派如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在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著作的影响下,提出了在中国实现君主立宪政体的主张,希望通过自上而下的改良主义道路,实现资产阶级和封建贵族的妥协。1911年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派发动了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并且按照共和制和三权分立学说来设计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蓝图。1913年,《论法的精神》被严复译成中文,书名为《法意》,开始在中国流传。虽然资产阶级君主立宪的思想这时已为中国革命人民所唾弃,但《论法的精神》中有关人权、自由、平等、法制、三权分立等重要思想仍对我国民主革命发生过相当的影响。

研究世界各国的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不难看出,这些法律中的基本观点和基本原则,不少是渊源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因此,我们应该很好地研究它,应该在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的过程中,汲取《论法的精神》中值得借鉴的因素,让法的精神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

结语

孟德斯鸠是对人类法律产生重大影响的少数几个大家之一,他的思想就像一个高原的湖泊,从中流淌出不同的法律思想之流,对后世的价值法学、社会法学派、规范法学派等都有重要的影响。《论法的精神》就像储藏百年的老酒,醇厚甜美,值得细细品味。对这样一部经典著作,仅凭一两次仓促阅读肯定是不能读懂读透的。本文行笔仓促,构思浅薄,不足之处,请多原谅。某些问题也许笔者在此的解读仍是片面、不准确的,但不妨碍对经典的欣赏。真理没有天涯,权且遥望读者的哲思,那里作为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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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2009年第3期。

论法的精神摘抄

《论法的精神》摘抄 1. 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是一种心境的平安状态。这种心境的平安状态是从人人都认为他本 身是安全的这个看法产生的。要享有这种自由,就必须建立一种政府。在他的统治下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 2.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3.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4.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5. 一切拥有权力的人都有滥用权力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倾向。 6. 任何专制的国家的教育目的都是在极力降低国民的心智。 7.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 8. 刑罚可以防止一般邪恶的许多后果,但是刑罚不能铲除邪恶本身。 9. 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10. 在一个国家里,即在一个有法可依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做他应该想要做的事和不被强 迫做他不应该想要去做的事。 11. 自古以来的经验表明,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倾向于滥用权力,而且不用到极限绝不罢 休。 12. 立法权和行政权如果集中在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因为人们担心 君主或议会可能会制定一些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 13. 司法权如果不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置,自由也就不复存在。司法权如果与立法权合并, 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就将由专断的权力处置,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司法权如果与行政权合并,法官就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14. 如果由同一个人,或由权贵、贵族或平民组成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的 权力、执行国家决议的权力以及裁决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 15.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16. 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的君主的 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17. 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 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政治上的美德。 18. 民主政体应该避免两种极端,即不平等的精神和极端的平等精神。前者会使民主政体走 向贵族政治或独裁政体;后者会使民主政体走向独裁专制主义,就如同一个独裁的专制主义统治往往以征服而寿终正寝一样。 19. 政体的原则一旦腐化,最好的法律也会变坏,成为对国家有害的法律。但是当原则健全 的时候,即使是不好的法律也会产生好的法律效果;原则的力量能够带动一切事物。20. 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对有关国际法事务的执行权和对民法有关事务的执行 权。 21. 如果判决只代表法官个人的观点,那么,人们生活在社会中,却不明白自己在其中所承 担的义务。法官甚至应与被告人处于同等地位,即法官与被告是同等人,这样,被告就不觉得他落到倾向于对他施暴的人的手里。 22. 在自由的国家里,每个人都被认为是精神上自由的,不受他人的支配,应该使人民集体 拥有立法权。 23. 如果刑法的每一种惩处办法都是依据犯罪的具体性质来确定的话,这便是自由的胜利。 24. 一切专断没有了,刑罚不是依照立法者主观意志,而是按照犯罪的性质而定下的。这 就不是人对人施加暴行了。 25. 尽管专制政体,从本质来看到处都一样。但是由于环境、宗教信仰、成见、先例、思想

曾国藩名言名句

曾国藩名言名句 导读:本文是关于曾国藩名言名句,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 2、天道忌巧,谦退不争,不伎不求。 3、决不可存苟且心,决不可做偷薄事,决不可学轻狂态,决不可做惫赖人。 4、古者英雄立事,必有基业。 5、观人四法:讲信用、无官气、有条理、少大话。 6、随时以法言巽语相规,为诸君导迎善气;斯民当火热水深之后,赖良吏默挽天心。 7、一个忍字,消了无穷祸患,一个足字,省了无限营求。 8、恶莫大于毁人之善,德莫大于白人之冤。 9、黎明即起,醒后勿粘恋。 10、家俭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 11、小仁者,大仁之贼。 12、居乡勿为乡愿,居官勿为鄙夫。 13、立身之道,内刚外柔;肥家之道,上逊下顺。不和不可以接物,不严不可以驭下。 14、今人计较摆布人,费心心思,却何曾害得人?只是自坏了心术,自损了元气。

15、凡办一事,必有许多艰难波折,吾辈总以诚心求之,虚心处之。 16、盘根错节,可以验我之才;波流风靡,可以验我之操;含垢忍辱,可以验我之量。 17、诚无悔,恕无怨,和无仇,忍无辱。 18、能食淡饭者方许尝异味,能溷市嚣者方许游名山,能受折磨者方许处功名。 19、余生平坐无恒之弊,万事无成。德无成,业无成,已可深耻矣。 20、清则易柔,惟志趣高坚,则可变柔为刚;清则易刻,惟襟怀闲远,则可化刻为厚。 21、敬则无骄气,无怠惰之气。 22、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不可不慎也。 23、银钱则量力资助,办事则竭力经营。 24、志之所向,金石为开,谁能御之? 25、善人种德,降祥于天。恶人种祸,贻殃于后。 26、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 27、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 28、圣贤成大事者,皆从战战兢兢之心来。 29、和可消人怨,忍足退灾星。 30、人之精神,贵藏而用之,苟炫于外,鲜有不败者。 31、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变化气质。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内容摘要:孟德斯鸠作为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其思想在法学界影响深远。《论法的精神》是他伟大的作品,在世界法律发展史上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最近有幸拜读了这一著作之后,有了许多体会和心得,下面我就这部著作谈谈我的感受,愿与大家作为分享。 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一、作者简介: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法学家,是与伏尔泰(1694-1778)、卢梭(1712-1778)齐名的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孟德斯鸠出生在一个贵族世家,历代服务于纳瓦尔朝廷。1716年孟德斯鸠继承了其伯父波尔多议会会长的职务,并依遗嘱承袭了伯父“孟德斯鸠男爵”的尊号,这个称号也就同时标记着他的贵族世家的身份。他既好学,又有雄厚的经济力量和充裕的时间去周游列国,阅读资料,吸收经验和知识,从事著述,终于完成了《论法的精神》这部重要的著作。他作为资产阶级法的理论的奠基人之一,认为法的基础是人的理性。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理想的政治制度。 二、写作背景: 此书出自孟德斯鸠时代,也就是法国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前半期,此时政治法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制发展到最高峰正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也就是1789年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风暴席卷法国的前几年。当时的法国统治阶级是封建地主阶级,它包括贵族和高级僧侣两大社会集团,专职的国王政府就是这个阶级的专政机关。其余则是“第三等级”,包括各阶层的居民,其中除了

资产阶级和农民之外,还有手工业者和尚未形成为独立阶级的手工工厂工人。这是法国的封建地主阶级和专制政府对广大人民的压迫是无所不用其极。加上长期的战争、饥饿,疫病,真是民不聊生。农民的起义,此起彼伏,说明政治、经济危机已非常尖锐。 三、内容概要: 《论法的精神》这本书,分为上、下两册,四个部分,共三十一章内容,包含基本理论、政治理论、法律理论和经济理论四个部分。在这本书里,孟德斯鸠企图以丰富的历史事实为依据,建立起国家与法的一般性的规律与原则,寻找出历史演进的规律。与此同时,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种种方面去研究法律的“精神“,还从社会的演进去探求这种力量在政治、法律方面所起的作用和一般的规律。孟德斯鸠的思想被资产阶级用作反封建、反暴政的武器,孟德斯鸠关于分权和法制的理论被一些资产阶级国家所采用。孟德斯鸠最大的影响在于他的思想成为资产阶级世界基本社会理论——“宪政论”的主要组成部分,也对中国民国时代的的宪法和法制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四、读后感: 通观这本书,其部分政治、法律和经济方面的理论,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一)政治方面的理论主要有政体分类理论,自由理论和三权分立学说。 其一,关于政体的划分,不同思想家都有各自的划分,划分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根据统治者的人数以及统治的正当性进行划分。孟德斯鸠将政体划分三种,即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民主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的政体,而贵族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一部分贵族手中的政体。君主政体是指最高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但

浙江省杭州市七年级(上)期中语文试卷

浙江省杭州市七年级(上)期中语文试卷 一、(30分) 1.(3分)下列加点字的注音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A.霎.时(shà)蜷.曲(quán)嫩.芽(nèn)嶙.峋(lín) B.瘫.痪(tān)竦峙.(shì)诀.别(jué)酝酿.(niàng) C.怦.怦(pēng)脸颊.(jiá)收敛.(liǎn)栖.息(xī) D.匿.笑(nì)宽恕.(shù)攲.斜(jí)倏.忽(shū) 2.(3分)下列各项中没有错别字的一项是() A.荫蔽并蒂各得奇所翻来覆去 B.捶打搓捻不求甚解蛛丝马迹 C.尴尬纳罕行影不离水波潾潾 D.威摄委屈满不在乎花枝招展 3.(3分)依次填入下列句中横线处的词语恰当的一项是() ①“嫦娥一号”探测器经受了月食的,顺利传回搭载的30首曲目。 ②2008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就着力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民生等问题作了重要。 ③这是怎样的一个庄园啊,绿草茵茵,花儿飘香,果实累累,山泉叮咚,真的是, 令人陶醉。 A.考验布置目不暇接 B.考验部署美不胜收 C.考查部署美不胜收 D.考查布置目不暇接 4.(3分)下列句子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赶快去复习。”妈妈说:“否则考试又要不及格了!” B.书中除神话传说外,还有诗歌、传记、科学小品,人生语录等… C.杨叶千万次地变着模样:叶背翻过来,是一片灰白;又扭转过来,绿深得黑青 D.我实在不清楚为什么我那么努力成绩却上不去? 5.(3分)对下列文学常识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虽有嘉肴》节选自《礼记》,它是儒家经典著作之一,是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论著的选集。相传为西汉戴圣编撰

B.《济南的冬天》的作者是我国现代著名作家老舍,它抒发了作者对“冬天”这个特定时令里的济南的总的感受 C.冰心是现代散文家,我们本学期学习了她的散文诗《荷叶?母亲》 D.《秋天的怀念》作者是当代作家莫怀戚,他创作的散文《我与地坛》鼓励了无数的人6.(4分)根据课文,补写出下列名句中的空缺部分。(五题只选四题作答,请标明序号) ①兄女曰:“”公大笑乐。(世说新语》两则) ②潮平两岸阔,。(王湾《次北固山下》) ③,却话巴山夜雨时。(李商隐《夜雨寄北》) ④我寄愁心与明月,。(李白《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⑤,禅房花木深。(常建《题破山寺后禅院》) 7.(4分)翻译加点文言词语。 ①撒盐空中差可拟. ②友人惭.,下车引之 ③虽.有嘉肴 ④学而时习之,不亦说.。 8.(3分)根据下面提供的情景,请在横线上填上恰当的语句。 某校在学校礼堂举行“文明美德伴我成长”的主题演讲比赛。进行到一半时,不少同学在下面讲笑话,影响了会场秩序。假如你是主持人,你觉得该怎么对大家说?。9.(4分)综合性学习。 开学了,同学们在新的学校认识了很多新朋友。老师在课堂上布置了下列题目,请你也试着做做。 ①请写出与友情有关的成语一个或古诗词一句:。 ②请仿照下列例句再续写一句。 例:友谊如彩绸,我们共同剪裁缝制成一件件绚丽的衣衫;,。 二、(30分) 10.(16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谢谢你,我的妹妹 亲爱的妹妹:

曾国藩家训经典的语录

曾国藩家训经典的语录 [标签:栏目] ,曾国藩家训经典的语录 1、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群居守口,独居守心。 2、困心横虑,正是磨练英雄之时。 3、霹雳手段,方先菩萨心肠。 4、与多疑人共事,事必不成。与好利人共事,己必受累。 5、人该省事,不该怕事。人该脱俗,不可矫俗。不该顺时,不可趋时。 6、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难。 7、二十年来治一怒字,尚未清磨得尽,以是知克己最难。 8、清高太过则伤仁,和顺太过则伤义,是以贵中道也。 9、倚富者贫,倚贵者贱,倚强者弱,倚巧者拙,倚仁义不贫不贱不弱不拙。 10、富贵功名皆人世浮荣,惟胸次浩大是真正受用。 11、勤字功夫,第一贵早起,第二贵有恒;凡将相无种,圣贤豪杰无种,只要人肯立志,都可以做得到的。 12、聪明外露者德薄,词华太盛者福浅。 13、既有定识,又有定力。 14、善人种德,降祥于天。恶人种祸,贻殃于后。 15、谚云吃一暂长一智,吾生平长进全在受挫受辱之时,务须明励志,蓄其气而长其智,切不可戡恭然自馁也。 16、沽虚誉于小人,不若听之于天。遗货财于子孙,不若周人之急。 17、傲人不如者必浅人,疑人不肖者必小人。 18、和可消人怨,忍足退灾星。 19、君子之道,以知命为第一要务。 20、好谈己长只是浅。 21、男儿自立,必须有倔强之气。 22、越自尊大,越见器小。 23、勤于邦,俭于家,言忠信,行笃敬。 24、养活一团春意思,撑起两根穷骨头。

25、莅事以明字为第一要义。明有二,曰高明,曰精明。 26、吾辈读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以图无忝所生;一者修业之事以图自卫其身。 27、好便宜不可与共财,狐疑者不可与共事。 28、甜酸苦竦宜尝遍,是非好恶总由人。出死入生宁不易,各宜努力去修身。 29、三乐:勤劳而且憩息,一乐也;至淡以消嫉妒之心,二乐也;读书声出金石,三乐也。 30、人要为善,先要明善始得。 31、善观人者观己,善观己者观心。 32、凡读书,不必苦求强记,只须从容涵泳,今日看几篇,明日看几篇,久久自然有益。 33、取人为善,与人为善;乐以终身,忧以终身。 34、驭将之道,最贵推诚,不贵权术。 35、办大事者,以多选替手为第一义,满意之选不可得,姑节取其次,以待徐徐教育可也。 36、人之所学,不可为人所容,为人所容则下矣。 37、人遇逆境,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是见识超群。然君子用以力学,借困衡为砥砺,不但顺受而已。 38、才觉私意起,便克去,此是大勇。 39、棘手事,需耐烦。千万忍耐,忍耐千万。 40、青年读书应当“有志有识有恒”。 41、事以急败,思因缓得。 42、各安共分而天下平矣。 43、天下事知得十分,不如行得七分。 44、不和不可以接物,不严不可以驭下。 45、举止端庄,言不妄发。 46、做好人,做好官,做名将,俱要好师,好友,好榜样。 47、不轻进,不轻退。 48、乡间无朋友,实是第一恨事。

《论法的精神》书评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我的著作没有意思非难任何国家已经建立了的东西,每个国家将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的准则所以建立的理由。 ————孟德斯鸠在大一的时候曾经读过《论法的精神》,虽是匆匆读完一遍,但是当时就为孟德斯鸠的才华,做为一名学法学的学生,我从未想到,法律不仅跟政体和领导者有关,也和地理、气候、人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人口、商业等都有关系,而这些关系也就是法的精神。 这学期,老师给我们推荐的一些名著,当发现里面有论法的精神时我就决定再将它读一遍,因为我知道,虽然自己曾经读过它,但对于其中的真正含义,自己可能连皮毛都没摸到,经过再一次的阅读,虽自己可能依然有很多不懂的地方,但愿意去谈一下自己的感受。 一、作者出身 孟德斯鸠与1689年1月18日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柏烈德庄园。他起初的名字叫做查理·德·色贡达,出身贵族,历代服务于纳瓦尔朝廷.1713年父亲去世,1716年他继承伯父任波尔多会议长的职务,并依遗嘱继承了伯父“孟德斯鸠男爵”的尊号,所以他的名字成为“查理·路易·德·色贡达,拉柏烈德和孟德斯鸠男爵”,这个称号就标记着他贵族世家的出身。 之后,他与加尔文教派的一位有钱的女子结婚并得到十万嫁资。后来他卖掉议长职务,约得六十万英镑左右。他每年从买金中得到的利息收入达到两万九千镑之多,家庭经济生活十分富裕。 他年轻时代专攻法律,也当过律师,又有过从政经验,但也喜欢历史、哲学、自然科学等多种学问。这些方面的爱好也奠定了他在其著作中能将法律与那么多社会的自然的因素联系起来,他既好学,又有经济力量和充裕的时间去周游列国,吸收经验和知识,从事著述,终于完成了《论法的精神》。 他于1755年2月2日去世。 二、所处背景 在高中时期的历史课本学习中,我们知道,孟德斯鸠所处的启蒙运动时期是一个思想著作百花齐放的时期。但实际上孟德斯鸠所生活的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前半期,是法国腐朽的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发展到最高峰正要急剧转向没落的时代,当时法国的通知阶级是封建主阶级,包括贵族和高级僧侣两大社会集团,其余的则是第三等级。 这时,宫廷和贵族的奢侈生活就建筑在苛捐杂税和残酷剥削之上,加上长期的战争、饥荒、疾病,可谓是民不聊生。受到封建砸去的农民和受到重税压迫、饱受创伤的资产阶级,尤感切肤之痛。 但是,这个时期,起义农民没有力量单独推翻封建主义和专制主义。以重利盘剥为主要生活来源地资产阶级在专制之下虽然被压迫,但是任然有发财的机会,所以它不能是激进的革命者。 三、全书基本理论 孟德斯鸠的理论主要是要摧毁当时腐朽的封建主义的君主专制政体,但由于教会是他们的堡垒,所以又必须首先相教会进攻。孟德斯鸠是资本主义的代言人,他所维护的是新兴的、即将登上历史舞台的资产阶级的利益。 孟德斯鸠的理论包括基本理论、政治理论法律理论和经济理论等几大类,它

《最美的教育最简单》读后感800字_读后感_模板

《最美的教育最简单》读后感800字_读后感_模板 《最美的教育最简单》读后感800字 一年级1班赵俊瑜妈妈 教育真是一个说不完的话题。怎么去教育自己的孩子,百人百爱,一家有一家的教育观念,家长的格局也决定这一个家庭的教育氛围。我自认是一个急躁缺乏耐心的妈妈,说不了几句就会像大耳朵图图的妈妈一样头上顶着三把火。老师推荐的这本书值得大家都来看看。我是一边看一边做自我反省。 作者用最朴实最简单的话语阐述着一个不简单的道理。你读她的书会发现讲的都是我们身边的事。你的孩子在墙上乱画,你是怎么办?是大声喊“停”,还是默默的关注,从另一个视角发现这是不是对孩子的想象力的一种释放。当下是个竞争的社会,浮躁的气候会让你感到焦虑。我也不例外,总是担心孩子落于人后,学这个补那个。考试时给孩子说考多少没关系,关键是掌握了多少知识。其实心里还是渴望着100分。书中写到“生活中最大的敌人不是任何具体的对手,是虚荣和恐惧。”这不是说的我们自己么! 凡事都有对立面,有时是我们自己想的太多太复杂,若不按照自己的思想模式走的时候,不如想想书里的话,让自己的心沉寂下来,换个角度尝试着改变自己,是不是能够带来不一样的惊喜,会让你感到更幸福呢! 特别是看到“没有脾气才会有教育”,觉得就像给自己量身打造一般。非常喜欢这一段:在改善坏脾气的路上,家长要经常问自己几个问题:我的孩子不如别的孩子好,是不是我做的不如别的家长好?或者是我没有看见孩子的好?在和孩子的相处中,我原谅过他什么错误?对他的缺点能一笑了之?给孩子做个好榜样重要还是我出口恶气重要?比起那些天生残疾或生大病住院的孩子,我的孩子四肢齐全,身体健康,这是不是他给我的汇报呢……这些问题不妨常在心里想想,就是对坏脾气的不断讲解!多么浅显易懂的文字,直抨击到我的心底。经常有妈妈说“打孩子的时候想想是亲生的”不是同一个道理么?往往是最简单道理越是难付诸于行动。爱孩子不是问题,问题是怎么去爱孩子! 看了这本书忽然觉得自己就像大海中的一艘船突然看到了灯塔,有了指引的光芒,不会迷失了方向。最美的教育最简单,让我们和孩子一起学习,一起成长。 百善孝为先 ——读《曾国藩家书》有感 儿时,粗略翻过几页曾国藩家书,因不解其中味又扔回书柜。再读的缘由很偶然,去了一次曾国藩故居,听导游讲解曾公的平生,心生好奇向往:曾公出生于一个普通耕读家庭,短短十年时间,就跃升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官居二品,其必有过人之处,于是又拿起细读。 《曾国藩家书》记录了曾国藩在清道光30年至同治10年前后达30年的翰苑和从武生涯,所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包括修身养性﹑为人处世﹑交友识人﹑持家教子﹑治军从政等,上自祖父母至父辈,中对诸弟,下及儿辈。在为人处世上,曾国藩终生以“拙诚”、“坚忍”行事,他崇尚坚忍实干,不仅在得意时埋头苦干,尤其是在失意时绝不灰心;在持家教子方面,他主张勤俭持家,努力治学,睦邻友好,读书明理。他常对子女说,只要有学问,就不怕没饭吃。他还说,门第太盛则会出事端,主张不把财产留给子孙,子孙不肖留亦无用,子孙图强,也不愁没饭吃,这就是他所谓的盈虚消长的道理;在治军用人方面,他主张以礼治军,为使官兵严守纪律,爱护百姓,他更是亲做《爱民歌》以劝导官兵;在战略战术上,他认为战争乃死生大事,应“先求稳当,次求变化”。在用人上,讲求“仁孝、血诚”原则,选拔

曾国藩名言摘抄

曾国藩名言摘抄 导读:1、盛世创业重统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末世扶危救难之英雄,以心力劳苦为第一义。 2、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 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如河伯之 观海,如井蛙之窥天,皆无见识也。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 3、坚其志,苦其心,劳其力,事无大小,必有所成。 4、观人四法:讲信用、无官气、有条理、少大话。 5、胸襟广大,宜从“平”“淡”二字用功,凡人我之际须看得平,功名之际须看得淡,庶几胸怀日阔。 6、志之所向,金石为开,谁能御之? 7、凡人做一事,便须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 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 8、唯天下之至诚能胜天下之至伪;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 9、古来豪杰,吾家祖父教人,以“懦弱无刚”四字为大耻,故 男儿自立必须有倔强之气。惟数万人困于坚城之下,最易暗销锐气。弟能养数万人之刚气而久不销损,此是过人之处,更宜从此加功。 10、家勤则兴,人勤则俭,永不贫贱。 11、大处着眼,小处着手

12、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所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 13、千古圣贤豪杰,既奸雄欲有立志者,不外乎一个“勤”字。 14、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 天下古今之人才,皆以一傲字致败。 15、曾国藩语录:1,讨人嫌,离不得个骄字。2,为人不可过于聪明。3,胸怀广大,须从平淡二字用功。4,无实而享大名者必有奇祸。5,不可轻率评讥古人。6,先静之,再思之,五六分把握即做之。7,另起炉灶,重开世界。8,男儿自立,必须有倔强之气。9,困心横虑,正是磨练英雄时。10,功不独居,过不推诿 . 16、人生莫惧少时贫。 17、与多疑人共事,事必不成。与好利人共事,己必受累。 18、不为圣贤,便为禽兽;不问收获,但问耕耘。 19、知足天地宽,贪得宇宙隘。 20、居高位者,以知人晓事二者为职 【曾国藩名言摘抄】 1.曾国藩名言名句 2.曾国藩名言大全 3.曾国藩的励志名言 4.曾国藩励志名言 5.曾国藩的名言佳句

《论法的精神》摘要

《论法的精神》摘要 一、关于政体的划分 关于政体的划分,不同思想家都有各自的划分,划分的标准不完全相同,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根据统治者的人数以及统治的正当性进行划分。孟德斯鸠将政体划分三种,即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一部分人民掌握最高权力的政体,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民主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的政体,而贵族政体是最高权力掌握在一部分贵族手中的政体。君主政体是指最高权力掌握在一个人手中,但是,君主是按照固定的法律进行统治的政体。而君主根据自己反复无常的意志来统治的政体则是专制政体。孟德斯鸠最反对的是专制政体,最欣赏共和政体。因为在他看来,评价政体好坏的标准是“有无法治”,不管是一人之治的君主国,还是众人之治的共和国,只要是建立在法治与自由的基础上,权力能够在法的通知下相互制约、均衡运行,就是良好的政体。 二、关于自由 在自由方面,孟德斯鸠认为,自由并不意味着人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仅仅意味着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的话,那么他就不再自由了。法律是公民自由的界限,一旦公民的行为越过法律,那么他的自由便不复存在。在他看来,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无休止的滥用权力,所以必须对权力进行限制来捍卫自由。因此,他提出了三权分立理论,即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分开。这三种权力必须分开行使,在分立的同时实现制衡。如果两种或三种权力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构手中,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在我们谈到权力分立有助于自由的保障与实现时,不可忽视的是,权力分立与制衡也能较好地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他似乎以秩序为自由之前提。“在良好政治下生活的人民,总比那些没有规章,没有领袖,在森林里游荡的人民要快乐些”。同时他认为,应采用温和手段改进社会顽疾以使法律恢复效力。 三、关于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把政体分成了共和、民主和专制三种,在专制政体中无法律,统治者靠的是个人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在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中都是有法可依的,所以他对专制政体进行了无情的抨击。他认为在法制的国家里,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是被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并且,他还指出,为了保障政治自由,必须实行“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他主张资产阶级掌握立法权并监督行政权,行政权由君主掌握,君主有权否决立法但无权立法,只能按照法律办事,司法权由独立的专门机构来行使,三权同时受制于宪法。这样,三权分立,相互制约,就可以保障公民的政治自由。 四、三权分立的相关思考 三权分立真正的实践者是美国,美国正是利用了这个权力制衡理论,发展成现在的超级大国。《论法的精神》对美国的政治制度的设计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的思想是以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为指导思想的,并且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

曾国藩名言名句

曾国藩名言名句 经典名言 曾国藩名言名句 1、凡办大事,半由人力,半由天事。 2、天道忌巧,谦退不争,不伎不求。 3、决不可存苟且心,决不可做偷薄事,决不可学轻狂态,决不可做惫赖人。 4、古者英雄立事,必有基业。 5、观人四法:讲信用、无官气、有条理、少大话。 6、随时以法言巽语相规,为诸君导迎善气;斯民当火热水深之后,赖良吏默挽天心。 7、一个忍字,消了无穷祸患,一个足字,省了无限营求。 8、恶莫大于毁人之善,德莫大于白人之冤。 9、黎明即起,醒后勿粘恋。 10、家俭则兴,人勤则健;能勤能俭,永不贫贱! 11、小仁者,大仁之贼。 12、居乡勿为乡愿,居官勿为鄙夫。 13、立身之道,内刚外柔;肥家之道,上逊下顺。不和不可以接物,不严不可以驭下。 14、今人计较摆布人,费心心思,却何曾害得人?只是自坏了

心术,自损了元气。 15、凡办一事,必有许多艰难波折,吾辈总以诚心求之,虚心处之。 16、盘根错节,可以验我之才;波流风靡,可以验我之操;含垢忍辱,可以验我之量。 17、诚无悔,恕无怨,和无仇,忍无辱。 18、能食淡饭者方许尝异味,能溷市嚣者方许游名山,能受折磨者方许处功名。 19、余生平坐无恒之弊,万事无成。德无成,业无成,已可深耻矣。 20、清则易柔,惟志趣高坚,则可变柔为刚;清则易刻,惟襟怀闲远,则可化刻为厚。 21、敬则无骄气,无怠惰之气。 22、一生之成败,皆关乎朋友之贤否,不可不慎也。 23、银钱则量力资助,办事则竭力经营。 24、志之所向,金石为开,谁能御之? 25、善人种德,降祥于天。恶人种祸,贻殃于后。 26、盛时常作衰时想,上场当念下场时。 27、凡有用之物,不宜抛散也。 28、圣贤成大事者,皆从战战兢兢之心来。 29、和可消人怨,忍足退灾星。 30、人之精神,贵藏而用之,苟炫于外,鲜有不败者。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论法的精神读后感》 院(系)名称 专业班级 学号 学生姓名 2016年10月14日 早在中学时代,在老师的推荐下曾拜读过著名法学家孟德斯鸠的大作—论法的精神,那时只是粗浅的看了看。来到大学后,重读此书,受益匪浅,由衷的被这位法学家的精神境界所折服。 孟德斯鸠(1689—1755),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的著述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当时的伏尔泰把此书推崇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细读论法的精神,我们不难发现孟德斯鸠一生中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悟,并从中领悟到其理论真正的精华。 论法的精神提出了许多关于法律的理论,断言法律是代表整个人类的,是人类正义的表现,法律为整个社会利益服务,而不是为某一个阶级利益服务,不是为一部分居民的利益服务。他反对酷刑、主张适度刑罚,刑罚与教义相结合,利用舆论威慑阻止犯罪,只惩罚行为,不惩罚思想、语言。他还抨击了所谓攻击教会的亵渎神圣罪以及其他相关的无理的刑法。另外,他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审判、立证、拷问等诸方面的论说。总之,孟德斯鸠的学说涉及人类社会的各种基本问题。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目的是为了避免独裁者的产生。独裁者们往往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孟德斯鸠与以往的法律学者主要满足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不一样,他力图从法律以外,从历史、生活、风俗习惯等方面去研究法的精神,从社会的进步去探求这种精神在政治、法律等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和一般规律,并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也即探求法律的最高境界—公正的价值理念。在孟德斯鸠看来,法的主要精神就是正义,法律应是正义的化身。

曾国藩经典名言

曾国藩经典名言 导读:1、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有此三省,自然人皆敬重。 2、受挫受辱之时,务须咬牙励志,蓄其气而长其智。 3、愈是军情棘手,众意纷纭,愈要心明力定,从耐烦二字下功夫。 4、凡物之骤为之而追成焉者,其器小也;物之一览而易尽者,其中无有也。 5、世间极占地位的,是读书一著。然读书占地位,在人品上,不在势位上。 6、人要脱俗,不可矫俗。 7、才觉私意起,便克去,此是大勇。 8、功名官爵,货财声色,皆谓之欲,俱可以杀身。 9、信算命,信风水,皆妄念所致。读书明理人以义命自安,便不信也。 10、人该省事,不该怕事。人该脱俗,不可矫俗。不该顺时,不可趋时。 11、少睡多做,一人之生气。 12、君子但尽人事,不计天命,而天命即在人事之中。 13、心常用则活,不用则窒。常用则细,不用则粗。 14、凡人之情,莫不好逸而恶劳,无论贵贱智愚老少,皆贪于逸

而惮于劳,古今之所同也。 15、练技艺则欲一人足御数人,练队伍则欲百人如一人。 16、俭以养廉,誉洽乡党;直而能忍,庆流子孙。 17、居官不过偶然之事,居家乃是长久之计。 18、凡事皆有极困难之时,打得通的,便是好汉。 19、天下百病,生于懒也。 20、君子能扶人之危,周人之急,固是美事,能不自夸,则善矣。 21、贫贱时眼中不著富贵,他日得志必不骄。富贵时意中不忘贫贱,一旦退休必不怨。 22、到老始知气质驳,寻思只是读书粗。 23、将古人心信今人,真是信不过。若以古人至诚之道感今人,今人未必在豚鱼下也。 24、打仗不慌不忙,先求稳当,次求变化;办事无声无臭,既要精当,又要简捷。 25、盛世创业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 26、不随众从之喜惧为喜惧。 27、兄弟和,虽穷氓小户必兴,兄弟不和,虽世家宦族必败。 28、步步前进,日日不止,自有到期,不必计算远近而徒长吁短叹也。 29、憎我者祸,仇我者死,皆当生悲悯心。有一毫庆幸之心,便与心术有伤。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读书笔记 《论法的精神》于1748年出版,是法国著名的法学家、社会学者----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的代表作,他是法国十八世纪杰出的政治哲学家,社会学家,法国启蒙思想家,是资产阶级理论的创始人和奠基者。这部影响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学术名著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论点严密。《论法的精神》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孟德斯鸠关于法的精神的的论述和他探索的思想进路和普遍联系的思想方法已成为人类弥足珍贵的文化财富。 孟德斯鸠以他辽阔的视野、广博的学识、精辟的见解,通过这部著作详细的阐述了从皇权向人权转化的历史过程中,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与人的自有的精神,他以法律为基础,以详实的资料和充分的论证,为人类描绘了一个完全新式的社会蓝图,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决定人类命运的将不再是某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是一部代表了人民利益的法律;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行政、立法、司法是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没有一个机关会拥有无限大的权力;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人将不再是臣民,他们将成为社会的公民,而公民的权利是被得到充分的保护的。一、《论法的精神》阐述的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性论 理性论是孟德斯鸠政治法律哲学中最基本的理论。他不但将科学与神学加以区分,而且将上帝和人截然分开。以其鲜明的战斗性向欧洲愚昧的神学主义发起了猛烈地进攻,具有伟大的历史使命感。何谓法?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序中说“我的原则不是我的成就,而是从事物性质中推演出来的”。从这一根本的观点出发,他在第一章便开宗明义的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他们的法。”“法就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根据孟德斯鸠的观点,自然状态中的自然法不是渊源于人的理性,而是渊源于人类自然本性,这种自然本性与自然环境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孟得斯鸠认为,一般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各国的法律是人类理性在各个特殊场合的适用。在其对“法”所作的定义当中,虽然与其他启蒙思想家一样关注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但又有其独特之处,其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通过社会理论的构建,考察法律与理性的关系,以此来揭示“法”之内涵,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开篇便提到了法与存在物的关系。他坚定地认为,法是由存在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联系、认为一切存在物都有自己的法。孟德斯鸠的这个观点从一开始就给予了法律崇高的地位,法律不再仅仅是统治者说使用的一种工具,不再是一种简单的、用来约束人的一个条文,而成为了同自然法则具有一样高度的真理。孟德斯鸠把法看做是人类社会的定理,这些定理同理科中的公理是相同性质的,只不过理科真理作用于自然科学领域,而人类社会的定理作用在人类当中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定义下,所有的事物都离不开法律。 (二)、“地理”说 (1)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

曾国藩家书经典编辑语句摘抄

曾国藩家书经典语句摘抄 凡事皆贵专。求师不专,则受益也不入;求友不专,而博爱而不亲。心有所专宗,而博观他途,以扩其识,亦无不可。无所专宗,而见异思迁,此炫彼夺,而大不可。曾国藩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今天整理了曾国藩家书经典语句摘抄,欢迎阅读。 曾国藩家书经典语句摘抄 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有志,则断不甘为下流。有识,则知学问无尽,不敢以一得自足;如河伯之观海,如井蛙之窥天,皆无见识也。有恒,则断无不成之事。此三者缺一不可。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凡人做一事,便须全副精神注在此一事,首尾不懈,不可见异思迁,做这样,想那样,坐这山,望那山。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唯天下之至诚能胜天下之至伪;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家勤则兴,人勤则俭,永不贫贱。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胸襟广大,宜从“平”“淡”二字用功,凡人我之际须看得平,

功名之际须看得淡,庶几胸怀日阔。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古来豪杰,吾家祖父教人,以“懦弱无刚”四字为大耻,故男儿自立必须有倔强之气。惟数万人困于坚城之下,最易暗销锐气。弟能养数万人之刚气而久不销损,此是过人之处,更宜从此加功。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盛世创业重统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末世扶危救难之英雄,以心力劳苦为第一义。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忝于父母之所生,不愧为天地之完人。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勤俭节约,未有不兴。骄奢倦怠,未有不败! ;;曾国藩《曾国藩家书》 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败; 天下古今之人才,皆以一傲字致败。 ;;曾国藩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未来不迎。 ;;曾国藩 曾国藩语录:1,讨人嫌,离不得个骄字。2,为人不可过于聪明。3,胸怀广大,须从平淡二字用功。4,无实而享大名者必有奇祸。5,不可轻率评讥古人。先静之,再思之,五六分把握即做之。

论法的精神评价

论法的精神》全书共六卷31章,其中上册是三卷19章,下册是三卷12章。第一卷主要谈法和法的精神的一般概念以及法律和政体性质与原则的关系。第二卷讲的是法律和国家安全、法律和战争、宪法与政治自由、刑法和国家税收与公民自由的关系问题;第三卷专论法律与气候、土壤、民族的一般精神、风俗和习惯的关系。第四卷谈法律和贸易;第五卷谈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各种部门法的使用范围等问题;第六卷主要追溯法国法律的起源和变革。第一章是全书内容的高度浓缩,孟德斯鸠通过对法和法的精神的界定,指出了他在后面将要研讨的所有问题。 孟德斯鸠开宗明义,给法下了定义。他说,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因此,一切存在物——上帝、物质世界、高于人类的“智灵们”、兽类和人类,都有他们的法。法的本质是理性,不同国家的政治法和民事法只是人类理性的不同适用。“法的精神”是各种关系的综合。这些关系:法律和政体的性质及原则的关系,和一国的自然状态的关系,和气候、土壤以及生活方式的关系,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的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的关系,法律和法律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指出,《论法的精神》研讨的正是存在与法律和各种事物之间的种种关系。 第二章探讨法律和政体性质的关系。孟德斯鸠将政体分为三种,即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其中共和政体又分为民主政治和贵族政治两种。民主政治的性质是: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贵族政治的性质是: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君主政体的性质是:君主单独一个人执政,不过遵照固定的和确定了的法律执政;专制政体的性质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与各自的性质相对应,民主政治的基本法律是建立投票权的法律。比如,划分有选举权者、规定用抽签的方式选举、选举公开、人民可以制定法律等等。贵族政治的基本法律是用选择的方式选举,由参议会去处理贵族团体所不能决定的事务并筹备贵族团体将决定的事务。君主政体的基本法律是以贵族作为中间的、附属的权力,并设有法律保卫机构。专制政体的基本法律是设置一个宰相。 第三章探讨法律和政体原则的关系。孟德斯鸠首先区分了政体的性质和原则。他说,政体的性质是构成政体的东西,而政体的原则是使政体行动的东西。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贵族政体的原则是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君主政体的品德是荣誉,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 第四章分析了适应各类政体原则的教育的法律。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原则不同,教育的法律也不同。君主国教育的法律是荣誉,荣誉在社会当中处处在引导着人们;在共和国里,教育的法律是品德,也就是注意激发人们对法律和国家的热爱;在专制国里,教育只把恐怖置于人们的心里,把一些极简单的宗教原则置于人们的精神里而已。 第五章谈论的是立法应与政体的原则相适应。孟德斯鸠认为,在民主政治中,爱民主政治就是爱平等、爱俭朴,所以应该把爱平等和俭朴作为立法准则,写入法律,由法律来建立平等,培养俭朴。在贵族政体下,人们的财富很不平等,因此法律应该鼓励宽和的精神,并努力恢复国家在体制上所必然会失去的平等。在君主政体下,法律的原则也应该是荣誉。在专制政体下,恐怖、愚昧、沮丧的人民是不需要许多法律的。所谓法律,仅仅是君主一时的则已。第六章是各种政体下面、刑法繁简、判决的形式、处罚等的关系。孟德斯鸠分析道,在君主国,民事法律条文繁复,特殊案例浩繁,司法事务和判决的矛盾也多;在专制国,立法者无法可立,法官无案可判,一切都按君主同一的、绝对的意志办事。刑法也是一样。共和国和君主国同属政治宽和国家,它们越是重视公民的荣誉、财富、生命与自由,所以,他们的诉讼程序就越多。相反,当一个专权的进修,他首先便是想简化法律。孟德斯鸠还详细考察了各种政体下的控诉、刑罚的轻重、古代法国的法律、日本的法律、罗马法关于刑罚的规定以及一系列具体的刑罚问题。 第七章是政体原则和节减法律、奢侈以及妇女身份问题。孟德斯鸠认为,一个共和国,奢侈越少,就越完善。一旦奢侈之风四起,便无品德可言了。体制不完善的贵族政体以法律规定

动画优劣势分析三

动画优劣势分析三 中国动画的优劣势分析 纵观中国动画的发展历程一方面我们可以对许多优秀的作品如数家珍诸如《大闹天宫》、《三个和尚》、《小蝌蚪找妈妈》等一系列优秀的动画作品让我们对中国的动画艺术充满了自豪更对古老民族的文化奇葩充满了向往然而这仅限于20世纪80年代之前;另一方面动画商品化的开端成为一个时代节点终结了我们对于民族动画艺术作品的美好想象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世界动画作品的经典语录名录上很难找到中国动画的身影。与日俱增的动画产量用数字证实了中国动画的发展速度。如果从辩证的角度客观审视当下对目前中国动画的发展现状进行判断可以发现动画产业的发展存在诸多矛盾。 一、中国动漫发展现状: 80年代后期发达国家的动漫企业为节约成本纷纷把制作环节交给我国的动漫企业完成比如著名的动画片《花木兰》我国的动漫产业走上了贴牌生产道这一方面让我们丧失原创的动力另一方面国内广阔的市场份额被、美国等国家占领。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动漫产业在产业规模、、运营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1.动漫产业规模逐渐扩大。据2008年12月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动画年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08年底我国现在拥有动生产机构5473家国产动画片的产量从2003年的12000分钟增至2007年的10万分钟国产动画电影从每年1部、2部增至10部。伴随着产量的扩大机构的增多动漫教育也迅猛发展全国开设动漫专业的大专院校从2005年的237所增加到2007年的447所在校研究动画专业的学生达到了50万人远远超过美国、等动漫发达国家。 2.国产动漫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在中文搜索风云榜?动漫卡通排行榜TO50中有十个国产动漫。特别是《喜羊羊与灰太狼》从一年前的第14位上升至第4位。2009年春节上映的《喜羊羊与灰太郎之牛气冲天》总票房现已达到1.1亿再次刷新了国产动画片的票房记录。 3.动漫产业的运营能力增强。动漫产业的核心虽然是创作但是最大的利润却于图书、音像、玩具等衍生产品的开发与推广。《美猴王》、《三国演义》、《喜羊羊与灰太郎》、《郑和下西洋》、《虹猫蓝兔光明剑》、《大耳朵图图》等国产动画片在电视台播出获得了良好的收视效果相应的图书、音像、玩具也开始出现在动漫衍生品市场。最值得一提的还是电影《喜羊羊与灰太郎》借助其票房成绩已经拥有了500多家授权合作商在《喜羊羊》的收入中播出版权收益占30%其余70%来自衍生产品的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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