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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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混凝土用于台背回填施工技术规程》编制说明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018年07月23日

江西省地方标准《泡沫混凝土用于台背回填施工技术规程》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泡沫混凝土用于台背回填施工技术规程》是由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月申请立项,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的2018年第四批立项的地方标准项目。标准提出时间:2018年1月,要求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

本标准由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二)目的及意义

桥头跳车是由于公路桥头及伸缩缝(桥头引道)处的差异沉降或伸缩缝破坏而使路面纵坡出现台阶引起车辆通过时产生跳跃的现象,其原理是路面在台背回填处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降断裂(沉降值一般为10~30cm,有的甚至超过60cm),使车辆通过时产生跳跃和冲击,从而对桥涵和路面造成附加的冲击荷载,使司机和乘客感到颠簸不适,甚至造成车辆大幅度减速,严重的可导

致交通事故(特别是车辆机械事故)。因此,桥头跳车问题已成为高等级公路的工程质量和造价的重要影响因素。

1.新技术发展

引起桥头跳车的主要原因有不均匀沉降、刚度突变和车速与车辆本身的抗振性能等。就高等级公路而言,主要是柔性道路与刚性结构物之间的连接处发生不均匀沉降,产生错台所致。桥梁与路基、路面的组成材料、刚度、强度、胀缩性等存在差异,且桥头连接处受力时易形成集中应力。在车辆荷载、结构自重、自然因素作用下,桥梁与道路同时发生沉降,但两者的沉降量有很大差异,道路的沉降量远大于桥梁的沉降量,形成错台,导致行车时发生桥头跳车。究其根本原因便是桥台背回填材料问题,这是目前的公路建设领域的技术难题之一。

针对桥头台背填筑材料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需要从全新的角度找到解决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泡沫混凝土台背回填技术应运而生,近几年,国内泡沫混凝土在桥头台背回填、软基处理、边坡防护等方面得以推广使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图1 沉降示意图

由于泡沫混凝土的自填充性、直立特性、低压缩性和耐久性等特点,使其用于台背回填,可大大缓解桥(涵)与路基间差异沉降的变化梯度,使桥基间差异沉降的变化缓慢化、均匀化,从根本上消除高速公路中的桥(涵)与路基间的跳车问题。而且该泡沫混凝土产生的侧向土压力小,不会使桥(涵)发生偏移,间接对桥(涵)起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

2. 现行标准的不足

(1)《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341着重强调建筑保温用技术要求,重点突出:混凝土导热系数、干密度、干燥收缩等参数,同时,在设计、施工均基于房屋建筑为基础,未考虑公路工程相关性。

(2)《现浇泡沫轻质土技术规程》(CECS 249)虽然适用于现浇泡沫轻质土替代常规填土的所有应用场合,也针对公路工程

中应用泡沫轻质土的要求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涉及了性能设计

和形态设计,但未对泡沫轻质土配合比设计作详细规定,同时,部分设计指标值与《气泡混合轻质土填筑工程技术规程》(CJJ/T 177)存在冲突,也未能将公路工程项目泡沫轻质土的材料设计与结构设计协调统一。

(3)浙江省《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3/T 996)突出对施工设计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未对泡沫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参数规定。

为了进一步推广泡沫混凝土在江西省公路工程桥头台背回填的应用,保证设计施工应有质量,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总结近年来成功实践经验和成熟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从原材料、泡沫混凝土、配合比、附属设施、浇筑与养护、检验等七方面进行规范。该标准的制订,将为我国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技术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并为下一步制订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奠定基础。

(三)工作过程

1.建立标准起草小组

2018年1月,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两个起草单位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起草小组由:许兵田波刘礼辉李立辉曾武梁华胡子全张华萍高建平蒋王清曹宇鹏邓超钟昆志柯国炬曾秀群钟梓荣张源斌肖政万义保陈勇吴琼栾鹏组成。

2.形成标准草案

起草小组于2018年3月启动本标准的起草工作。

首先收集了有关资料,了解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动态,并对我国公路桥头跳车、台背回填病害机理、泡沫混凝土技术现状作了调研。

经起草小组内部讨论,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进程安排,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主要内容。

2018年1月~2014年4月,在进一步调查、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本标准讨论稿;

2018年4月起草小组召开标准初稿专题会议,会议邀请广吉高速泡沫混凝土台背回填试验段的施工单位、施工监理和施工队等负责人员,讨论形成标准初稿;

2018年5月完成标准初稿,报送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并向江西省质监局提交了本标准的编制建议书和标准最初的草稿。二、标准的主要内容与确定依据

(一)编制原则

本标准是在广泛调研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国内外应用情况,认真总结相关研究成果及其应用实际经验,参考国内外现行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基础上进行编制。

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

本标准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和重要的规范性。(二)主要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泡沫混凝土;

5、原材料;

6、配合比;

7、附属设施;

8、浇筑与养护;

9、检验及附录(试验)内容。(三)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工程等领域的泡沫混凝土的施工与质量检验。

(四)技术特点

1. 按照公路等级和水作用环境规定用于台背回填泡沫混凝土的技术要求。

2. 强调泡沫混凝土原材料选用的重要性,着重提出了泡沫剂、水泥和粉煤灰的技术指标。

3.基于泡沫混凝土的湿容重和强度等级,明确了体积法为泡沫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细化计算过程和配合比试配要求。

4. 对附属设施,基础挡板、填筑体沉降设置、钢丝网设计和防水材料等进行规定。

5. 着重强调浇筑过程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对浇筑高度、压力和浇筑顺序进行规定;对养护方式和最小养护龄期进行规定。

6. 强调原材料过程管理,细化水泥、粉煤灰和泡沫剂的品质进行日常检验和复检要求,明确了质量检验试件制作方法和代表数量,提出了现浇泡沫混凝土填筑体的实体检验项目。三、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本标准为首次自主制定,不涉及国际国外标准采标情况。

四、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本标准有助于《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341)和《现浇泡沫轻质土技术规程》(CECS 249)等相关行业标准在公路工程的实施。

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未出现重大分歧意见。

六、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建议作为推荐性标准发布实施。

七、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为使标准能更好地发挥技术指导作用,规范公路工程泡沫混凝土台背回填施工技术,保证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和评价方法,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建议:

(1)做好本标准的宣贯和技术培训,使全省相关企业掌握标准的各项技术要求,加强示范推广,让标准在泡沫混凝土设计与施工中各个环节推广应用,不断提高公路工程泡混凝土回填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水平。

(2)对本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及时发现标准执行中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提升标准编制水平,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不涉及对现行标准的废止。

《泡沫混凝土用于台背回填施工技术规程》起草小组 2018年07月23日

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成功申报材料定稿版

江西省高校人文课题成功申报材料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A表 编号: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评审书 项目类别:青年项目 学科名称:管理学 课题名称: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高职院校教师绩 效考核体系研究 申请者: 所在学校:(盖章)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2月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按照《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检查与监督管理,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并保证不发生知识产权争议。同意将本表所列的研究与调查原始数据、资料等提交江西省教育厅并由江西省教育厅无偿使用。 填表说明 1.此申请书经批准后具有合同意义,按《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 法》进行课题管理。 2.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应用对策性研究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 3.成果形式:指论文、专着、研究报告、编着、译着、音像软件工具书等,可填写其中 一项或几项,如填写多项不得填写成如“论文或专着”等模棱两可的成果形式。 4.申请经费(自筹经费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不填):应根据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和省教 育厅资助力度的可能性填写;其他经费来源:指获得校外有关部门,包括政府部门(非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资助经费。应附有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和复印件;申报者应在“是否同意零资助经费”栏中选择“是”或“否”,如不填写,视为不同意经费自筹。 5.成果预计去向:指刊物发表、出版社出版、提供有关部门采用等。 6.申请书(A表)及匿名评审表(B表)统一用A3纸印制,中缝装订。A表、B表单独装 订。(整个评审书为A表,活页开始到倒数第二页为B表) 活页部分(B表)

2020年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020年江西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要求,持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着力建设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做好202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提升地方标准立项质量。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紧密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申报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应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前期预研,对标准制修订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促进标准立项更加贴近需求和实际。 (二)明确地方标准界限。申报地方标准项目应突出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和生态文明建设等特殊技术要求)或公益属性。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三)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应与各自领域标准体系相符合,做到标准之间的协调配

套。鼓励制定基础通用地方标准,带动行业整体提升标准化水平。支持制定新兴领域地方标准,增加前瞻性、引领性标准供给。加大修订力度,鼓励对现行地方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四)支持应急标准优先立项。对公共安全、疫情防控、生态文明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重要影响的标准项目,可以快速立项,优先制定。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加快标准立项评估和报批审核,强化公共卫生、社会安全、节能环保,以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等方面标准快速供给。 二、立项重点领域 (一)生态文明领域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体系,加强资源节约与利用、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国土空间布局、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生产与消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制。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加快能效、能耗、水效等地方标准制修订,提高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水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领域标准研制。 (二)农业农村领域

清单计价规范

清单计价规范: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 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 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4、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 性费用。 5、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6、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 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9、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 10、投标人应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 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工程造价的构成: 1、工程造价特点:大额性、单个性、动态性、层次性、阶段性(多次性)。 2、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技术设计(修正概算)、施 工图设计(施工预算)、招标(中标价)、合同签订(合同价)、合同实施(阶段结算价)、竣工验收(竣工结算) 3、工程造价的关键控制环节 决策阶段做好投资估算:对工程造价起指导性和总体控制作用。 设计阶段强调限额设计:设计是工程造价的具体化,是仅次于决策阶段影响投资的关键。 招投标阶段重视施工招标:施工招标这一经济手段是工程在家控制的重要手段。 施工加强合同管理及事前控制:施工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执行和完场手段;事前控制是控制工程量变更 和防止发生索赔。 4、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的构成:设备购置费(含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工具器具及生产厂家购置费 (是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 5、国产标准设备原价:设备制造厂的交货价,即出厂价;在计算设备原价时,一般按带有备件的出厂价 计算。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成本计算估价法、系列设备插入估价法、分部组合估价法、定额估价法。 6、进口设备交货方式: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类。 7、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指在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基本预备费=(建设项目的工 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率);差价预备费(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 8、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两个:单位价格和实物工程数量。 9、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工程定额计价法(又称定额预算单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又称综合单价)P57 10、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据以计算工程造价的各类基础资料的总称。要求:准确可靠,符合实际;可信度高,有权威性;数据化表达,便于计算;定性描述清晰,便于正确利用。 11、工程建设定额按反应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为: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按不同用途分:企业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按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为: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行业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 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江西省高等学校学科建设,规范重点学科管理,保证重点学科建设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学科是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财力许可,择优遴选并进行重点建设的学科。通过重点学科建设,形成高校学科优势和办学特色,提高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增强高校综合实力。 第三条重点学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学术梯队建设为核心,以科学研究为重点;优先发展特色学科,大力改造传统学科,积极发展新兴学科,建设一批优势和特色鲜明的重点学科,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水平建设人才和提供科学技术支撑。 第四条重点学科建设要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色,重在建设”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任务和目标 第五条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学术队伍,使之在研究专长、学术水平上不断提高,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历学位结构等方面不断优化。 第六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保证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培养质量。 第七条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承担横向实用型科研课题,产生标志性的科研成果,解决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八条以“江西特色、国家水平”为建设目标,经过“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使我省重点学科整体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缩小与国家重点学科的差距,使部分学科进入国家重点学科建设行列,一些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九条扩大国内外学术交流,形成开放型的能接受国内外同行学术骨干进修及学习深造的教学、科研基地。 第三章申报条件和办法 第十条申报重点学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科点具有较强的特色和优势,对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具有较好的学科基础和发展潜力。 (三)学科带头人(指第一学术带头人,以下同)必须是高校在编在职的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思想品德好,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凝聚力,身体健康。 (四)有一支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和稳定的队伍,且在研究方向上分布合理。 (五)具有能够支持重点学科发展需要的图书文献资料和仪器设备,有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为本学科点进行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重点学科按学科点申报、学校推荐、网上申报材料公示、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省教育厅批准等程序进行。 (一)申报学科点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申报书》。 (二)学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和学科发展规划,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论证的基础上,研究推荐申报学科。

江西省地方标准

江西省地方标准《天然氧吧评定规范》 编制说明 《天然氧吧评定规范》编制组 2018年5月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1 项目来源 (1) 2 编制目的 (1) 3 编制进度 (1) 4 标准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2)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 1 编制原则 (2) 2 确定本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3)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5)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6)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6)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6)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6)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6)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6)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6) 附件: (7) 附录A: (7) 附录B: (7)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8)

一、工作简况 1 项目来源 本项目2017年12月由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立项,由江西省气 象局提出并归口,江西省气象局给予项目经费支持1.6万元(赣气办发〔2018〕6号),标准名称为《天然氧吧评定规范》。该标准由江西省气象服务中心负责起草。 2 编制目的 本标准的编制目的是规范全省申报“天然氧吧”的评定标准,明确评定细则,以便使全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或旅游风景名胜区的申报评估及服务工作更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流程化。本标准为省级“天然氧吧”的评定和申报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对当前的业务申报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3 编制进度 本标准以江西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或旅游风景名胜区历年气象观测资料、空气质量监测资料、负氧离子观测资料等为基础,通过对申报地的旅游气候及生态环境质量进行调查,并查阅相关文献进行分 析与研究,进行编写。 3.1 2017年1月,成立了编写组,确定了编写方案,进行了人员分工,制定了编写进度计划。 3.2 2017年2月1日~3月20日,查阅申报“中国天然氧吧”的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各县(县级市)行政区域或规模以上旅游区的实际气候特点,研究确定我省“天然氧吧”的评定标准和申报方法。 3.3 2017年3月21日~4月25日,初步完成本标准讨论稿的编写工作。 1

新版《建设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_2013》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变化分析 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1]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13版规范)[2]。2013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13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 一、引言 2013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13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13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二、新规范的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

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2015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序号项目名称 申请人 姓名 学科方向 1 基于数据挖掘的网页过滤技术研究卢荣华安全科学技术其他学科 2 模因论视角下的文化翻译研究—以景德镇陶瓷文化翻译为例李君比较语言学 3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刑法规制研究龚红卫部门法学 4 研究声像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对策汪水英档案学 5 中日陶瓷艺术交流媒介:专门用途日语词汇研究肖良东高等教育学 6 “互联网+科技+文化”三轮驱动中国陶瓷产业转型升级研究杨建仁工业经济学 7 基于3D打印的陶瓷艺术设计研究张明春工艺美术 8 景德镇传统陶瓷婴戏纹饰及现代创新应用研究余小荔工艺美术 9 基于文化创意视角的陶瓷设计对江西“红色经典”的传承与 再造 何科丁工艺美术 10 民俗文化语言在现代环境陶艺中的应用研究何炳钦工艺美术 11 基于AHP法的当代艺术陶瓷价格评估体系研究周爱平公共管理 12 陶瓷文化创意产业“走出去”战略研究--以景德镇明清外销 瓷为鉴 于保春 管理学其他 学科 13 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及其统计方法研究——以景德镇地区为例操群环境与生态统计学 14 江西省艺术金融化之路径选择研究李雨青金融学 15 陶瓷产业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研究王世群经济学其他学科 16 知识流动视阈下文化嵌入和集群创新网络的共演机理:景德 镇陶瓷产业集群为例 王影 经济学其他 学科 17 没骨法在陶瓷粉彩创作中的实践与研究毕胜美术 18 景德镇老“厂瓷”与现代陶瓷艺术创作中粉彩瓷的对比研究朱彬美学 19 从日本国宝中的八件中国陶瓷器看日本对我国宋朝陶瓷文化 的吸收与借鉴 张小柯 民族和文化 学其他学科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2.0.1工程量清单规定了分区和分区建设项目,计量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数量,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2.0.2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随附招标文件用于招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包括其说明和形式。 2.0.3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清单,经算术错误(如有)纠正,并由承包商确认,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子项目分区项目是单个或单元项目的组成部分,根据结构位置,断面长度,施工特性或施工任务将其分为几个部分。子项目是子项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步骤和截面长度分为几个子项目或项目。 2.为了完成项目建设,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准备和建设过程。2.0.6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代码中分部和分部作品及计量项目清单的名称。2.0.7项目特征构成部门和细分项目以及度量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2.0。劳动成本,材料和工程设备成本,建筑设备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成本在完成指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一定范围内。2.0。它隐含在已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用于解决双方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10为了执行合同项目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商必须消耗或使用劳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的班次及其管理,以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的费用和税款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2.双方同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条件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的建筑合同。2.0。双方同意根据建设项

目成本加上合同约定的报酬来计算,调整,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根据调查和计算,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机械团队的价格信息,以及各个工程的造价指标。2.0。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成本相对于固定时期的变化率的比率。它包括按建筑或工程成本要素划分的成本指数(按单位或单个项目划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指数。2.0。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或者承包人提出并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施工技术,顺序和时间的增加,减少,取消或变更;修改设计图;施工条件的改变;投标数量清单的错误和遗漏,导致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数量增加或减少。2.0。承包商应按照合同项目的图纸(包括用人单位认可并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实施合同项目,并计算完工合同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数量之间的数量差。根据当前国家计量规范,在相应的投标数量清单中列出。2.0。暂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价格中的款项。用于签订工程合同时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出现合同中指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索赔费用和现场签证确认。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20)

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202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江西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江西省申请报名: 1.具有江西省户籍(省外迁入时间要求:家庭户口不晚于2020年10月31日,集体户口不晚于2018年10月31日); 2.外省户籍在江西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取得江西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实际就读一年以上(截至2020年9月); 3.具有江西省高中阶段连续三年学籍; 4.在江西省定居的外国侨民。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要求: 1.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省内招收的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可以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或全国统一高考,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及一年制中职生则只能报考全国统一高考。 2.跨省招收的“三校生”不得报考对口招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籍生(包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得高校招收少年班报考资格的学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学校讲师资格条件 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第二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3年者,取得现资格以来,如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可破格申报。 第三条、外语条件 从2015年起,适当放宽职称外语要求,评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作职称外语要求;年满50周岁专业技术人员可免试职称外语。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均授课6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师,独立系统地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专业课和实践课教师,担任专业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讲授工作。教学效果良好,本科教学质量评估良好以上。

二、全过程地承担一门课程的专职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组织课堂讨论等各教学环节工作。 三、从事管理工作的同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较好业绩。 四、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较好业绩,获得校级以上优秀辅导员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综合表彰。 五、在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六、承担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第五条业绩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校级以上教学竞赛奖。 二、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完成的科研成果获校级以上奖励(含优秀教学成果奖)。 三、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完成校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在研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四、艺术类教师指导(排名前三)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专业比赛或省级专项展(奖)获三等奖;体育类教师(排名前三)指导本校学生参加省级体育运动竞赛获团体或个人前三名;其他学科教师指导(排名前三)学生参加挑战杯、电子设计、广告设计、数学建模竞赛等比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第六条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参与编写论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七条破格条件 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科研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市(厅)级政府荣誉称号(排名第一)。

地方标准《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编制说明

地方标准《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 编制说明 一、制定背景 目江西省的休闲农庄(园)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休闲农庄(园)发展已表现出不同于传统的新态势,诸如农业物联网(智慧农业)、在线预订、生鲜电商、房车露营、社区支持农业、认养、租种、文创、健康、养老等新业态。但总体上休闲农庄(园)还存在科学规划重视不够,档次不高、品位偏低,管理不够规范,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休闲农庄(园)发展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同时也需要开发规划者借助现有优势,结合科学的设计理念和先进的运营管理策略去创新,更需要建立健康、环保、科学的规范标准,从而改进或完善目前的态势,将江西省的休闲农庄(园)引入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任务来源 《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地方标准由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6月立项,列入2019年第三批地方标准修订计划项目。 本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管理,由江西润赣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三、工作过程 1. 2018年12月1-2日召开编写启动会,会议确定了《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参编人员,确定编写大纲主要内容和起草分工,编制计划时间安排。 2. 2018年12月15日会议组织对《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的编制大纲进行了详细讨论。会议进一步确认乐编写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大纲讨论同时提出各章节编制时的注意事项,并制定收资和调研安排。 3.2018年12月25日,完成了有关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及休闲农业的政策文件、现有标准及相关的文献资料收集,12月31日前,完成了大余和婺源等地休闲农庄(园)发展的实地调研。同时组织专题会对各章节修改、新增内容进行详细讨论。 4.2019年1月-2月,完成标准的初稿撰写;4月份,会同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局专家对初稿进行了研讨,提出了各项标准修改要求;同时编写组继续深化调研,对鄱阳、丰城、兴国等地休闲农庄(园)进行了实地考察,验证规范内容并进一步获取材料。在此基础完成初稿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5.2019年5月-7月,《江西省休闲农庄(园)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发送至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总院、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等单位的专家征求意见。

新清单计价规范最新完整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 2.0.10 工程成本 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 2.0.1l 单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2 总价合同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合同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3年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进行深度剖析,从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洞察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校本部教职工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数量(2017-2018)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 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机构)教职工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结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 1、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 3、 4、计价规范包括正文和附录两大部分,附录包括六部分(A~F) 5、①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②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6、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7、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编码,三四位专业工程顺序编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编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编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编码。 8、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守的原则: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9、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1、措施项目清单:一,不可竞争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二,可竞争项目: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费 12、其他项目清单:(1)招标人部分: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2)投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项目工作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指招标人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13、规费项目清单:(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费;(3)社会保障费;(4)住房公积金;(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4、税金项目清单:(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 15、工程量清单格式:(1)封面。(2)填表须知。(3)总说明。(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5)措施项目清单。(6)其他项目清单。(7)零星工作项目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教高字〔2006〕55号 各普通本科院校: 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对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机制,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厅高等教育处。 江西省教育厅 二○○六年六月十八日 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扩大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加快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我省高等教育健康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应适应国家和我省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正确处理社会需求与办学能力、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要服从和服务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以及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有利于学校形成专业优势,办出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拓宽专业服务方向或共建、合作办学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应再新设置专业。 第四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专业设置条件 第五条高等学校设置和调整本科专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发展规划。高等学校新设或调整专业时,须认真做好人才需求预测,要充分论证新设或调整的专业对本校、本地区人才培养工作和学校可持续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二)有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四)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教室等办学基本条件。 (五)新设专业一般应有已设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第六条新设专业应有一定的规模效益,每年专业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特殊专业如艺术类专业除外); 第七条高等学校的本科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本科院校年度增设专业不超过3个。近3年新设的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不超过6个。 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院校,其新增专业数要严格限制。同时,高等学校要对本校就业率偏低的专业进行调整、停办、直至申请撤消。高等学校每主动申请撤消一个已设专业,可在年度新增专业中相应多设一个专业。 第八条设置高新技术类专业,设置与我省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设置跨学科交叉学科专业,设置应用文科专业和新兴人文社科专业,设置使用信息科学等现代科学技术提升、改造传统学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XX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XX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繁荣发展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改进和完善我省高校社科研究管理制度,发挥社科研究优势,提高管理效能,促进高校社科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XX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省教育厅社政处具体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全省高校社科研究中长期规划,确定重点研究课题指南; 2.组织和指导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资助、中期检查及成果验收结项; 3.与省教育厅计财处共同管理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经费; 4.制定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5.组织和支持我省高校社科研究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第四条省教育厅社政处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各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咨询组或评审组,其职责是: 1.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发展规划、课题指南;

2.评审各学科申报项目,提出资助金额建议; 3.参与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验收; 4.其它有关工作。 第五条学校科研(社科研究)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社科管理部门”),负责本校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省教育厅组织实施的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包括:(1)省高校社科规划基金项目,一般每年组织申报一次;(2)省高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3)省高校专项任务项目,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横向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和省教育厅的委托研究项目。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事项,由省教育厅社政处在申报通知中具体规定。 第七条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条件是: 1.各类项目的申请者(指课题负责人)必须是我省高校的在岗教研人员。其中,规划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青年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限39岁(含39岁)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必须由本校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专项任务项目的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研究一般应成立课题组,由申请人担任组长,一个项目的申请人仅限填报1人。课题组应有合理的学术梯队,并积极吸收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科研工作。应用性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课题组。 4.每个申请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研究项目。未完成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的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江西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条评定标准 教授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取得重大成果或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论著,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能熟练运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人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后,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文、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经批准免试外,需取得由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任现职期间,每年授课60课时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地理标志产品 青花瓷》江西省地方标准

ICS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XX/ XXXXX—XXXX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3) 5 产品分类 (3) 6 要求 (4) 7 试验方法 (12) 8 检验规则 (12)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青花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14)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生产工艺 (15)

前言 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与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运用要求》制订。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景德镇市人民政府、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瓷局共同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景德镇市瓷局。 本标准归口单位: 主要起草人:汪立基、龚亮宇、姜波。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言 青花瓷始创元代,具有千年历史,该瓷属釉下类装饰品种,它是将经过加工的钴土矿或人工合成的青蓝色料,在坯胎上采用多种技艺饰纹样后将石灰釉覆盖其上,在高温还原焰下,一次煅烧而成的青花瓷。其色调青翠欲滴,永不褪色,其纹样清新明丽幽静雅致;其釉面;晶莹柔润,白里泛青,该瓷闻名于世界。 为了保证青花瓷制品的产品质量,推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管理,使青花瓷这一名扬海内外的艺术瑰宝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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