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177学生为“投毒案”被告人求情:给条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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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

复旦大学投毒案例分析近日,复旦大学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件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人们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和反思。

本文将对此案进行分析,探讨案件的原因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

据报道,该案件发生在复旦大学某食堂,一名学生在食堂内投放了有毒物质,导致多人中毒。

这一事件给校园带来了极大的恐慌和不安,也给学校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针对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投毒者的动机。

是出于个人恶意还是其他原因?其次,我们需要分析学校的安全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为何投毒者能够轻易进入食堂并投放有毒物质?最后,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加强校园安全防范,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从投毒者的角度来看,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或者个人恶意。

学校可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园内人员的管控,防止陌生人进入校园。

从学校管理的角度来看,投毒事件暴露了食堂管理的薄弱环节。

学校应该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该加强对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体系。

最后,针对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学校需要加强安全意识教育,让师生都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学校也可以加强校园监控系统的建设,提高对校园安全的监控和预警能力。

同时,学校还可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综上所述,复旦大学投毒案件是一起严重的校园安全事件,对学校和社会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学校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反思和改进,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对校园的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共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通过对此案件的分析,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校园安全的关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复旦投毒案

复旦投毒案

林森浩的权利和义务
先赋角色:儿子 弟弟(哥哥) 研究生 自致角色:黄洋舍友 未来医生

角色扮演 角色技能
角色扮演:是处于某一地位的人的实际行 为。 角色实践:一个在复杂的情境中行动的过 程。

扮演 角色期待

家人:林森浩青春期很懂事、很孝顺,没有一般孩子的叛逆。而林森浩优 异的成绩和内向的性格也没有让家人操心过,是家人眼中的“乖乖仔”
而他也因食下自己种下的恶果,走向了不归路。
悲痛的不止是复旦学子,还有千千万万个父母。 他好学上进,感情之细腻,被女同学称为“妇女之友”;他爱团队活动, 也喜欢远方支教。 而他也想早日挣钱养家,帮扶辛劳的父母;他更想让医院回归成治病救 人给患者以温暖的天堂,让医生回归成最接近上帝的白衣天使。 可他走了。正如他曾写下的:有时分离,是为了更好地重逢。 而他也将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惨痛的代价,终将让梦想破裂 青春是那么的美丽。我们,但愿悲剧不再重逢演某 种角色的现象。
角色失调 自我防御
智商高但情商低 心理边境渗透

反身性 移情(非反身性)

从整个案情看,特别是他使用的手段来看,他欲置人于死地的动机和 目的是明确的。比如,在被害人的饮水中投放超剂量的剧毒药物。所 以,只是想恶作剧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林森浩嫉妒的是黄洋的活泼热情 要学会理智地表达情绪,而不是压抑不良情绪。学会辩证地、一分为 二地看问题或者学会换位思考、换角度思考问题,这样情绪会随之改 变。最好掌握一两种在关键时候克制自己情绪冲动的方法,如放松方 法中的深呼吸、离开冲突现场、转移注意力等。特别是要意识到在情 绪冲动时不要做决定,更不要采取行动。因为此时自己是不理智的。
邻居:林家两个儿子读书都很用功,尤其是林森浩,从小到大学习成绩一 直都很拔尖,从小到大,从未跟村里的小孩红过脸,打过架。他一向都很 乖巧懂事,也没有年轻人轻浮和狂妄的毛病,待人接物也很有礼貌。最近 几年每次回家,在路上遇到我们这些长辈,他都很主动跟我们打招呼。 中学老师:并没有感觉他的性格有什么怪异之处,只是相对文静,很少主 动跟老师打招呼,平时也不喜欢跟同学们打闹。 中学同学:林森浩比较腼腆,平时对陌生人的话会少点,但和朋友相处还 是挺健谈。他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也发生过与同学不愉快的事,吵吵 架很正常,一两天就过了,然后也是有说有笑。脾气确实有点古怪 大学同学:他对自己的智力应该比较有信心,有一定表现力,但我感觉他 似乎一直不受重视,有点自卑。

复旦投毒案水落石出

复旦投毒案水落石出

复旦投毒案水落石出记者吴超复旦大学投毒案于昨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被指控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庭审过程中,林某供认“愚人节”整人为其作案动机,并供认毒源来自自己研究所在的实验室。

致命的愚人节“玩笑”“在宿舍里听说黄洋等人说要在“愚人节整人”,觉得黄洋“对自己和对别人的标准不一样”,决定也要“整整他”。

”这就是昨日林某给出的答案,不是坊间猜忌的为情所困,也不是为了争夺博士名额,仅仅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

林某坦言,在他眼中,“黄洋聪明、优秀,但有些自以为是。

和自己的性格、价值观有较大差异。

但两人并没有太大矛盾,只是对他有点看不惯。

”由于此前也听说过在其他地方也有投毒事件,但最终也都不了了之,查无结果。

因此林某从实验室里偷取了二甲基亚硝胺来“整”黄洋。

当被告人说出作案动机后,庭审现场一片哗然,一个如此微小理由怎么可能成为一个杀人的动机呢?当林某被问及为何没有告知黄洋病因时。

林某表示:我觉得,第一,当时我认为黄洋喝下去的剂量是很少的;第二,我实验中的大多数大鼠并没有死亡。

而且实验中有一种推论是会自行好转的,不过在实验中并没有做出证实。

也许,事情的结果超出了林某当时的本意,但在案件的整个过程中,林某曾有多次机会制止悲剧的发生,但他都没有去把握;林某也曾有多次机会弥补自己的错误,但也都没有去实施。

4月1日早上8时左右,黄洋喝了饮水机里的水,随后发生呕吐现象。

此时林某假装躺在床上睡觉,在听到黄洋喝水的声音时并未上前制止而是继续躺在床上,在接了一个同学的手机之后,离开了宿舍。

同日,在黄洋体感不适后,林某还为黄洋做了胃和肝脏的B超检查,并且告知检查结果均没有问题。

林某承认,当时特别强调了一句肝是没有问题的,是因为心虚。

在黄洋被送进ICU后,林某表示,“自己还怀着侥幸心理,估计他不会死的,和同学一起去看望了他,但出于心虚,不敢和他说话。

”随后林某在知道饮用水被送检后将宿舍的水桶拿到公共换洗室,希望能挥发掉一些药性。

复旦投毒案专题知识

复旦投毒案专题知识
网友
这人旳家教绝对有严重问题,只看重学习好不好,根本看不见其 人品早就已经腐烂不堪了。我敢断定和林类似旳学生目前大有人 在,只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轻易拿到那瓶毒药旳。
教授
过于功利旳社会环境让我们忽视最基本健康人格旳培 养,灌输仇恨旳不良风气让心浮气躁旳青年人心胸狭 隘,缺乏容人之量。从亲密室友到下毒伤人,该反思 旳不但是教育,也应该是涵盖整个漫长旳小朋友、青 少年至青年期,从学校到家庭和社会,哪一环都有份 儿。
判处被告人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旳刑事裁定。 2023.1.8 二审宣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 诉,维持原判。 2023.12.8 二审开庭 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2023.2.25 提起上诉 林森浩旳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23.5.7 复旦学生联名信 复旦177名学生联名信寄往上海市高院,祈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
9、对于从犯,应该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 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旳,应该按照他旳犯罪情节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 11、假如被教唆旳人没有犯被教唆旳罪,对于教唆犯,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2、犯罪后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旳罪行旳,是自首。对于自首旳犯罪分子,能 够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其中,犯罪较轻旳,能够免除处分。 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要求旳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旳,能够从 轻处分;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防止尤其严重后果发生旳,能够减轻处分。 14、犯罪分子有揭发别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旳,或者提供主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 其他案件等立功体现旳,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有重大立功体现旳,能够减轻或者免 除处分。 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旳,能够减轻处分或者免除处分。

浅谈“复旦投毒案”

浅谈“复旦投毒案”

浅谈“复旦投毒案”2013年4月1日,当我们还在愚人节嬉戏玩笑的时候,发生在复旦大学的投毒案将人们的视线引到了上海市中山医院,十六个日日夜夜人们聚焦在那张矮矮的病床,希望能够听到黄洋有康复的可能,甚至是有一线生机。

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尽管动用了全国最著名的医学专家,可最终黄洋还是未能摆脱死神的魔杖。

黄洋死了,人们为这个被保送到复旦大学的研究生又刚刚以第一名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医学人才惋惜的同时,将愤慨投向了整个事件的始作俑者林森浩,林森浩也是一名复旦大学的研究生,黄洋的室友,他将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致使黄洋饮用中毒,最终导致不可逆的局面。

最让人痛心的是,黄洋住院后,林森浩曾三次看望过黄洋,看着自己的室友病情一天天加重,在医院还未查明中毒原因时没有向主动医院告诉制毒物质。

法律是公正的,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林森浩及其家人和律师团队,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想法设法的想为林森浩免除死刑,为人父母我们能够理解其动机,可在二审时,林森浩将其动机表述为“愚人节的玩弄”,以及“不知道N-二甲基亚硝胺会致人死亡”。

这样的翻供难免有点儿牵强附会,你亲眼见证了舍友身体日渐衰弱,还会让法律理解成玩弄吗,如果能够免除林森浩的死刑,那么药家鑫案是不是也应该改判。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于对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林森浩投毒案二审维持原判: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

虽然林森浩最终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可是对含辛茹苦的黄洋父母的灾难性的打击不会因为林森浩被执行枪决而平复。

当然对林森浩的父母而言,这样的打击同样是灾难性的。

我从刚开始黄洋住院到黄洋离世,再从一审判决到二审维持原判都在关注着这个案件,同时我也在思考着一个问题,究竟是什么让林森浩有了杀人的动机呢?最终我还是没有找到答案,因为我们这种行为我们正常人无法理解,可是它却真真切切的从在在我们周围。

复旦投毒者自白不计后果伤害别人不是我的底线(重点)

复旦投毒者自白不计后果伤害别人不是我的底线(重点)

复旦投毒者自白不计后果伤害别人不是我的底线2014年02月24日13:33 CCTV面对面我有话说(264人参与)林森浩:投毒者自白【解说】复旦投毒案本周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首度接受专访,拨开命案背后的性格迷雾林森浩:不计后果伤害别人身体这种行为,在我这里不是我的一个底线。

【演播室】欢迎收看面对面。

周二,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

10个月前,被告人林森浩,一位医学院硕士生,将剧毒化学试剂注入寝室饮水机中,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

之后的10个月,人们把目光聚焦在这个高材生身上,寻找着关于他的蛛丝马迹,希望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告诉大家,到底是什么让他痛下杀手?宣判之前,经他本人同意,林森浩接受了我的专访,这是他事发后第一次接受采访。

【字幕】2014年2月18日8时许上海闸北区中山北路【纪实】下雨街景法院外景【背景声】上海今天是阴有雨,雨量可到中到大雨……【解说】2月18号,本周二早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内外,尽管聚集着众多旁听者和媒体记者,人头攒动,但并不能消减当天清冷的气氛。

被告人林森浩,这位10个月前变得众人皆知的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将在10点多走进法庭,等待一审宣判,为发生在他和室友黄洋,两个医学高材生之间的投毒命案,划上一个暂时的休止符。

(庭审现场)宣判之前,经由本人同意,林森浩首次接受媒体采访。

【同期】记者:如果从4月开始,你进看守所到现在,10个月的时间了,可能对你来说,这是一段比较难以消化的一段时间,因为一开始你是从复旦大学的学生,然后到了看守所里,成为一个犯罪嫌疑人在等待着宣判,这10个月,你怎么消化的?林森浩:一直在看书。

林森浩:主要多看一些文学经典。

记者:为什么选择这些方面的书?林森浩:因为我觉得我以前读那些理工科的太多,这方面读得太少。

记者:你觉得是你欠缺,所以才读吗?林森浩:对,我感觉我的思维有点太直。

记者:什么叫直?林森浩:就是不懂拐弯。

有时候不考虑事情的后果,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包括说话做事可能比较直记者:人生,你觉得直好,还是说需要拐弯,有的时候比较好?林森浩:有些事情有时候太直就会容易产生这样的事情。

复旦投毒案的稿子

第一张标题:知法懂法守法明德成人成才------从复旦大学投毒案学习法律知识,促进和谐成长一.发生在2013年4月1日愚人节的投毒案受害者:黄洋,男,27岁,生于1985年,四川自贡人,家里独子。

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在读研究生,在放弃直博机会找工作未果后,又通过考博初试,复旦大学耳鼻喉科博士初试的第一名。

2013年4月16日,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下午3点23分在上海中山医院去世。

施害者:林森浩,29岁, 男,1986年10月17日出生于广东汕头,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中山医院见习生。

2010年,林森浩被中山大学推荐免试进入复旦大学医学院攻读研究生,并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超声科见习第二张二.复旦大学投毒案发生后的司法进程(用纵坐标来表示,旁边配图)2013年4月16日,林森浩涉及黄洋中毒死亡案,警方初步认定他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刑拘;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林森浩依法批准逮捕;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审,林森浩当庭供认起诉书指控他采用投毒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嫌疑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12月8日,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二审,林森浩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2015年12月7日,最高法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裁定书。

2015年12月10日,林森浩父亲因缺少死刑核准裁定书未能成功申请抗诉。

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

一审: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

第三张三.复旦投毒案中的适用法律中新网2月18日电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央视新闻”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复旦投毒案"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问题一:何为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犯罪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复旦大学投毒案——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实验报告2012至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名称:播音主持艺术综合实训院(系): 传媒学院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班级: 105班学号: 20101304050527学生姓名:张海珍2013年 05 月 15日兰州城市学院实验报告要知道,很多学生高考时的专业选择都是盲目的,而且视野是局限的,对生命以及人生缺乏一些最基本的思考。

但是假如有通识教育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帮助他们完善人格,而且可以在这段时间找到自己喜欢或是适合自己的专业,不至于日后因为专业不合而产生过多的压力。

教育的目的应该在于唤醒人们在生命和生活中真正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其次才是专业。

“复旦研究生投毒”的社会解药在哪里“复旦研究生投毒”首先只是个案。

就像当年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用用硫酸泼熊,手段之残忍必须遭到谴责,他也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但这并不等同于清华大学的全体学生,从此就要背负着耻辱的十字架无法抬头。

刘海洋是刘海洋,清华大学是清华大学,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复旦研究生投毒”事件同样如此。

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往往是非常微妙的,隐性的,甚至很多平时看上去关系很不错的同学,同事甚至亲朋好友,都会因为某个突发事件的刺激,或者某种利益的碰撞,而产生剧烈的冲突。

而且某些人的人性中潜藏着冲动因子,别人看起来的小事就成为他铤而走险的导火索,这就是各种突发事件所指向的不可控因素。

因此“复旦研究生投毒”仅仅是大学个案,但又不仅仅是大学个案,它所隐含的社会意义必须被重视,虽然这更多的是负面意义。

就以“复旦研究生投毒”事件来看,虽然目前那名同学投毒的原因尚未常清楚,但用有毒化合物混入饮水机,其手段是非常可怕的。

从受害研究生抢救中出现的危急症状来看,投毒者显然是下了很重的有毒分量,非要致人以死地而不可。

反讽的是,投毒者同样作为医科在读研究生,将学来的医学知识居然运用于害人谋命,难道真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矛盾,非要用这么极端的手段来解决?可以想象依照这样的偏执型人格,那名研究生即使没有这次的投毒行为,未来在学习工作中一旦遇到其他矛盾,是否也会出现用非理性“暴力”来报复他人的结果?作为一个大学研究生,接受各种教育至少有十多年时间,然而如此长久的知识熏陶,如此耀眼的学校背景,却没有掩盖投毒学生人格教育上的苍白无力。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报告

与此相似,2009年夏天,在一次医院实习中,林与 本科室友起了口角。一年后,已经毕业的林申请了一个 新的QQ号,并冒用另一同学的名字,在网上大骂这位 同学——“尽是些难以启齿的脏话”。
同学总结说,“他记仇,但绝不轻易外露。”
在林森浩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 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 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 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很少有人知道林森浩一直在用独特的方式处理与异 性沟通上长期积累的挫败感;也少有人留意林在网络上 习惯使用的极具攻击性的侮辱性语句——无论是对自己 的同学,还是公共人物;至于林森浩的家庭——其实相 当普通的平民家庭——以及故乡,则被林更加小心翼翼 地隐藏在与人交流的话题之外。
扭曲的心理:
2012年7月23日下午,林连续两次用满是脏字的语 言在别人的微博下辱骂韩寒及其粉丝。过了10天,他 又在罗永浩的微博下,留下“裸泳浩,我×你妈”等字句 。
黄洋喜欢音乐喜欢网球讲究品质和潮流说话略带点骄傲有时难免带刺刺伤林森浩的自尊黄洋的一位好友回忆黄洋死前两周曾提及自己开玩笑说林森浩是凤凰男幵用轻松的语气调侃称林森浩老在寝室说他的奋斗经历
复旦大学投毒案分析报告
——郝聚刚
林森浩性格分析
同学眼中的林森浩:
在同学与朋友的回忆中,林森浩曾是本科学生会学 术部部长,科研能力惊人,论文发表数远超一般学生, 热心同乡会的活动,爱打篮球,玩三国杀,甚至擅长讲 冷笑话。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积极规划人生、在公开场合 略带羞怯,但在自己的圈子里擅长沟通合作的瘦高个男 生。
建议: 个人
1、学会尊重别人,与人平等相处。
2、每个人的内在思想价值观和外显的行为态度是不 同的,我们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室友的难处,不要 肆意的伤害别人,有时你认为的一句玩笑,可能在人 家看来是奇耻大辱。

复旦投毒案

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同寝室同学投毒后死亡。

该事件一出,顿时闹得沸沸扬扬。

更联系起,当时那段时间不断发生的大学生犯罪事件让整个大学校园都人心惶惶。

大学生应当如何加强个人品德修养,成为每一个大学生都值得思考的问题真正高尚的人,他的言行在别人眼中是高尚的,是令人赞赏的,但他自己本身却是觉得一切都理所应当,是平凡的因此,我觉得,一个高尚的人,是由内而外的,而不是为了高尚而高尚的包装.‚一个人最重要的不是看他所站的位置,而是他朝的方向‛人生茫茫路途,不论你现在是健康,是疾病,是贫困,是富有,是悲伤,是快乐,是幸福,不论你处在那个水平,都不能掌握,最重要的是你是面朝阳光,还是面朝黑暗,只要你总是向着阳光,就算你身处困境,你也会无比幸福,但若是你总是朝向黑暗,就算有钱从天上掉下来,你也会害怕砸伤头,世界怎样并不是关键,关键的是你自己的心态.至于修养,就是第一,重学.重学是实现自我修养的首要途径.重学的程度越高,修养的质量就越好,对自我修养的实践就越有益.重学,简单讲就是对学习的重视和自觉.一是知之,这是克服愚昧、求得知识的行为过程;二是好之,这是非智力因素积极参与的学习行为,其外在表现是安贫乐道,笃志好学,学而不厌,虚怀若谷,随地从师,躬行实践,迁善改过;三是乐之,这是学习境界的顶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是一种全身心投入的审美体验,是自身人格世界向‚善‛的升华,是在对‚真‛的发现与领悟中产生的愉悦,它是建立在全部心理活动基础之上的对学习的快乐与满足,使人进入一种自强不息、欲罢不能、学道相融、浑然而一的境界.重学,就是要加强对这三种境界的理解和遵循,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奠定自己学识和修养的基础.第二,内省.内省是自我修养的重要途径.内省亦称自省或自我反思.按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观点,人有两个自我,一个是事实上的自我,一个是自己认识上的自我,这两个自我往往差距较大,因此人们经常说,人贵有自知之明,心理学上把它称为人的自我知觉.这种自我认识的途径,就是我们强调的‚内省‛.应该说这是大学生进行自我修养的最佳途径,从本质上说,内省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活动,是一种理性的自我反思,理性反思有助于大学生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使自我修养达到理想的境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一些杰出人物十分重视内省的反思方法.陈毅之所以成为一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他严求诸己,谦恭律己,‚中夜尝自省、悔愧难自文‛,‚灵魂之深处、自掘才可能‛的内省精神分不开;恽代英有《每日反思表》;雷锋每天入睡前要‚过电影‛,等等.这些都值得青年大学生在自我修养中借鉴和学习.第三,慎独.慎独是进行自我修养的又一重要途径.慎独的基本内核是:作为一个人,一定要有坚定的道德信念,不因他人监督而行善,也不因无人监督而作恶,即不管处在明与暗,还是显与幽,都不做坏事,它要求人们必须有高度的自觉性.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倍养》中强调对于一个有修养的共产党员来说,他‚投有个人的得失和忧患,即使在他个人独立工作、无人监督、有做各种坏事的可能的时候,他能够‘慎独’,不做任何坏事‛.而林浩森却以愚人节整人的想法,再加上嫉妒,实施了投毒,酿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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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177学生为“投毒案”被告人求情:给条生路
社会万象法制晚报[微博]2014-05-0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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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3
2月18日,林森浩在上海市二中院等待一审宣判。

随后,法官宣布了死刑判决。

新华社记者裴鑫摄
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日前,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

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并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

今年2月18日,林森浩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作为二中院的上级法院,上海市高院将开庭审理林森浩上诉案。

复旦投毒案进入二审程序。

近日,《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拿到了这封由复旦大学177名同学联合签名的“请求信”,177名学子表示,希望国家、社会、法院综合考量,慎重量刑,能给林森浩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多位律师及专家则表示,“请求信”对二审量刑的影响可能性不大。

上书 177学子为林森浩求“免死”
“我们是复旦大学的学生,我们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立即执行。

”请求信写道,林森浩投毒,导致同学黄洋死亡,其罪严重,后果惨重。

林本人必须痛彻心扉地忏悔,如果得以生存,应以一切办法为受害者父母尽孝、赎罪。

“我校老师学生对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极为悲痛、极为同情。

”记者看到,在这封177名同学联名的请求信中,此处用了3次“极为”。

请求信还显示,全校师生,很多为黄洋的父母捐了款,表达惋惜的同时,“让全社会从中汲取教训,绝对不能再发生此事。

”177名同学恳切表示,“我们愿意代黄洋尽孝,尽一切力量帮助他的父母。


知情人士、上海著名律师严义明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透露,这封“请求信”是由复旦大学一教授发起的,177名学生自愿联合签名后,直接寄往上海市高院。

昨日,《法制晚报》记者联系到了参与“上书”全程的复旦大学同学。

一位王姓同学说:“我们签名都是自发的,大家觉得黄洋已经去了,如果林森浩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损失太大了。

我们觉得应该呼吁一下,没有别的目的和想法。


在请求信上签名的一位同学说,“他(林森浩)还没有走向社会,在他为自己的严重罪责承担后果的同时,希望国家、社会、法院能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林森浩如果判成死缓,也能达到处罚的目的。

同学林森浩不是极为凶残的人
记者注意到,这封请求信首先表达了对林森浩行为的愤怒:我们非常愤慨,同声谴责。

师生同窗之情,自古以来是最纯洁珍贵的,投毒置人于死,是极其恶劣的禽兽行为,永远被人唾骂。

林森浩应终生忏悔、内疚、自责。

因此,必须接受法律的严惩,是应有之惩罚。

同时,请求信还列举了林森浩平时日常生活学习中的一系列琐事。

林森浩的同学介绍,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他从平时节约的钱中捐出800元(他每月的生活费仅200多),是同学中捐款最多的学生之一。

林还发表过8篇学术论文,在国际有影响力的学术杂志上也有作品刊登。

此外,据请求信介绍,病人送的红包,林森浩坚决拒收。

他还曾给农民工连续服务一周,从始至终都很热心。

他平时节俭、朴素(家里是农民,很累很穷,母亲还患有心脏病)。

“因此,我们认为他不是多次杀人、多次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


事件回放
2013年4月1日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6日黄洋去世。

2013年4月25日林森浩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

2014年2月18日被告人林森浩一审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被告人林森浩委托辩护律师正式提起上诉。

辩护律师一审时被害人同学要求判死
昨晚,林森浩二审的辩护律师斯伟江也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的采访。

斯伟江向记者表示,在一审的卷宗中,也有受害人黄洋的同学要求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书面材料。

“一审法院将它放到了卷宗里面,”斯伟江认为,一审时既然将类似材料放到了卷宗里面,表明法院有可能把这些作为量刑考虑因素。

斯伟江说,有复旦的校友请求法院对林判死刑,如果法院一审时没有考虑这些因素,那二审也不会考虑这次校友的联名请求信。

斯伟江透露,本案二审时间还未确定,但可能会在本月有预备庭会议。

此外,斯伟江向记者证实,这封“联名信证据”并不是由律师提供给法庭,而是由复旦的部分学生和教授直接寄给上海高院的。

严义明律师则表示,复旦学子在对生命尊重的基础上,对慎用死刑的认知度比较高,有利于二审法院在该案量刑时全面地考虑。

“一审法院以杀人罪判刑是没有问题的,但在量刑上,可以考虑适度从轻。

理由是尽管他构成杀人罪,但他的主观故意性值得商榷。

追求杀死被害人的结果和放任了这种结果在恶意程度上还是有差异的。

”严义明说。

他解释道,死刑的慎用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悔过,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学者请求信对二审结果影响不大
中国政法大学刑诉法教授洪道德就此事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这封证据(请求信),法庭上首先应该确认这177名学生的身份以及是否属于自发、自愿地在该请求信上签字,这封“请求信”上还应该有这177名学生的身份证号和学籍。

洪道德说,“即使这封请求信作为证据法庭核实了,影响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林森浩量刑的可能性也不大。

因为这些学生和被告人都是同学,会影响请求信的中立性。


影响二审量刑的因素中,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外,社会上的这种“请愿书”有时也会被法庭所考虑。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本身不够判死刑,那另当别论,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够判死刑,那这封证据影响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

”洪道德说,法庭应该慎重对待“请求信”。

二审改判常见的有两种情况,即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或有立功表现。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认为,从法律角度说,除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或“免死”请求外,其他人类似请求不应该成为量刑的影响因素。

本版文/记者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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