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侦查策略简述
查处国企改制中贪贿犯罪的策略与方法

查处国企改制中贪贿犯罪的策略与方法安佳庆今年九月份,我院查办了一起在国企改制中贪污的七人窝案,结合该案的查处,浅谈一下查办此类案件的策略和方法,供同行们借鉴和交流。
查处国企改制中贪贿犯罪的方法,从大的方面说,与其它职务犯罪并无两样,但这类犯罪又有独特之处,比如时间性,一般是国企提出改制意见至资产评估基准日前的二至三个月为犯罪多发期;主体特定性,多是在国企中劳苦功高、岁数较大的实权派,或是改制后股份企业中的最大受益者;犯罪的共谋性和群体性,表现为大多数国企改制中贪贿犯罪都是串案、窝案。
所以,国企改制中贪贿犯罪在侦查策略上也有不同于其他职务犯罪的地方,且有自身的规律可循。
一、办案难点。
国企改制中的贪贿犯罪存在着自身的查处难点,清楚了这些难点问题,才好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制定侦查策略。
1、账目混乱。
行为人会利用国企改制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时机故意制造财务管理上的混乱,普遍存在账目不清,账目穿插,支出不记账,记账无支出等混乱情况,给查办案件带来难度,所以初查时就要寻求审计部门的帮助,审计报告和相关材料会给我们办案带来快捷和高效,少走迷阵。
并且以侦查指导审计工作。
对此类案件的审计工作不能就账看账,要以侦查的眼光、思路审视每一笔可疑资金、账目。
要将侦查工作与审计工作有机结合,以侦查指导审计,使侦查、审计完美配合。
2、查办案件点多、面广、量大。
经阶段性工作后,涉案线索增多,可查性线索零碎、散、杂、主线不清。
这就要求我们开始时要紧紧抓住举报信上已被群众觉察、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查到底,并且始终抓住主线索、主要问题不松手。
在具体查办过程中,采取阶段性工作的方法,将办案整体工作分成几个阶段,化整为零,制定阶段性工作重点、目标,逐个解决,将人员分为第一、第二、第三办案组,明确分工,集小胜为大胜。
3、涉及人员多,欺骗性大,存在影响稳定因素。
由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不能独立完成,需通过财务、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等岗位人员具体操作才能完成。
反贪侦查谋略谈—以快打慢

反贪侦查谋略谈—以快制胜
武侠小说里面常说:“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不管你是用的什么招式,当你的动作快到极致,快到对手来不及反应的时候,你就是无敌的了,因为任何的防御也好、由此而来的反击也好都是建立在及时反应的基础上的。
1、初查要快,突出一个秘字,秘而不宣,瞒天过海,不待犯罪嫌疑人反应过来就收集好立案所需要的证据
2、立案要快,突出一个果字,一旦收集到足够立案的证据必须果断立案,防止案件久拖不决,久查不立
3、审讯要快,突出一个巧字,一方面是司法程序上的考量,更重要的是要利用好第一次讯问,在犯罪嫌疑人未及时筑好心理防线的时候突破
4、取证搜查要快,突出一个迅字,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关键证据拿到手,掌握侦查主动权
5、强制措施的运用要快,突出一个压字,要对犯罪嫌疑人形成持续性的压力,防止其利用取保候审等时间翻供、串供
6、结案、移送公诉审查起诉要快
为此,有必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做好侦查计划,做到快中有序,不能单纯为了快而快,还是要注意办案安全和案件质量;二是调配好人力物力,集中优势兵力,打好关键战;
三是强化指挥、协调,形成侦查一体化格局。
侦查措施与策略

侦查措施与策略
侦查措施与策略
一、侦查
1. 信息收集:依据事前已获得的线索,收集有关案件的信息,分析案件特点,根据情况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侦查。
2. 对行踪的跟踪:跟踪当事人的行踪,收集相关的记录,对其可疑行踪进行跟踪研究。
3. 调查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拘留、审讯等,分析犯罪证据,帮助司法机关进行案件调查。
二、策略
1. 阻击战术:以原动态令牌和犯罪嫌疑人,采取阻击力度最大化,扭转犯罪局势,将犯罪集团一扫而空的战术。
2. 网络追踪:采取基于网络的侦查追踪技术,运用位置反馈等数据,追查和破获幕后犯罪控制者的层层协作关系。
3. 破坏战术:采取破坏战术,加大破案的迅速压力,将犯罪嫌疑人的秘密情况一一暴露,加快案件的调查进展。
4. 善后处理:对案中涉及的证据、证人及财物,进行归案、打包、保存等处理,以助于后续调查工作。
贿赂犯罪侦查讯问方法及对策

贿赂犯罪侦查讯问方法及对策贿赂案件中行贿人一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行贿行为是秘密的、不为第三方知晓的,另一方的受贿人具有一定职务、社会地位,明知受贿行为是违规、违纪,甚至是违法的,而依然为之,其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手段也是狡诈、隐蔽的。
在侦破实践中,受贿案件大多立案率大幅高于有罪判决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案件进入起诉或审判环节后,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相应证据固定不好,就会使案件滑坡。
如何提高讯问成功率,固定讯问信息成果便成为关键。
标签:贿赂;侦查;讯问;心理防线一、侦破贿赂案件,提高讯问成功率随着人们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在首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准确把握讯问时机,把握讯问时机就是要全面了解行贿行为的过程和掌握嫌疑人的基本社会阅历及性格特征。
在受贿案的证据中,全面了解行贿行为的过程,对行贿人进行细致的询问,对行贿人询问应做到详尽,从行贿人的动机、钱财的出处、行贿的方式、方法、地点及行贿后的成果都要从行贿人处得到信息,并以此展开调查,初步固定有价值的信息,在掌握了行贿行为有价值的线索后,准备首次接触犯罪嫌疑人。
如何让犯罪嫌疑人开口,实质就是侦查人员同犯罪嫌疑人打的心理战术。
在贿赂案件侦破过程中,首次讯问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案件的走向,甚至决定着侦破工作的成败。
在侦破贿赂案件时,必须根据犯罪嫌疑人性格特征,深入分析其抗审心理,推断审讯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再辅以灵活、恰当的侦查谋略,加强心理攻势,以实现摧毁犯罪嫌疑人心理防御体系,迫其就范的审讯目的。
按照心理学的分类,通常将人的性格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兴奋型、活泼型、沉稳型和抑郁型,审讯实践证明,这四种分类方法同样适用于涉案犯罪嫌疑人。
在贿赂案件中,涉案嫌疑人大多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较长的工作年限,年龄多在35岁以上。
这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多具有性格内向、精于世事、自控能力强的特点。
在审讯中,这类嫌疑人多表现为感情淡漠,反映迟缓,不轻易回答提问。
在具体讯问中善于软磨硬泡,无理纠缠。
贪污贿赂案件侦查讯问谋略与技巧

贪污贿赂案件侦查讯问谋略与技巧
张鲁耀
【期刊名称】《陕西检察》
【年(卷),期】2006(000)006
【摘要】侦查讯问,是指赋有侦查权的司法机关的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情,收集
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审查的一项侦查活动。
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围绕侦查讯问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及犯罪嫌疑人在破讯问的心理变化,就如何正确灵活运用侦查讯问谋略与技巧作以下深讨。
【总页数】2页(P37-38)
【作者】张鲁耀
【作者单位】耀州区人民检察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8
【相关文献】
1.贪污贿赂案件侦查工作的重要环节:决策与指挥
2.贪污贿赂案件侦查中的“查账”技巧
3.司法会计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侦查中的应用研究
4.新贪污贿赂司法解释影
响下的贿赂案件侦查5.浅谈讯问谋略与非法讯问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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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污贿赂案查帐取证技巧经验

关于贪污贿赂案查帐取证技巧经验第一篇:关于贪污贿赂案查帐取证技巧经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账务证据属于书证的范畴,是证实该类犯罪案件的物质载体,承担着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功能。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的查账则是获取贪污贿赂案件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和主要方法。
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查账,主要是收集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和证据,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提供导向作用。
它既是能否立案、迫使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行为,能否突破案件的关键,也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强,工作量大而复杂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侦查工作的成败。
为此,笔者就常见的贪污贿赂案查账取证方法,结合办案实践谈些浅显的看法,以期抛砖引玉。
(一)对虚支虚报的调查取证在侦查实践中,采取虚报冒领手段进行贪污的案件,大都发生在直接经手管理财物的人员中。
他们为了骗取公共财物,往往采用伪造凭证、使用作废的凭证进行报销,或者勾结他人开具假单据、虚增数量进行虚列、虚支的手法共同贪污。
对该类贪污行为,在侦查中应采取以下方法进行查账:一是审查可疑凭证的来源,看所报销的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有无收款人的姓名或印章。
二是审查所报销的票据与费用支出的关系,看费用支出是经常性还是偶然性的,是否正常支出,有无反常现象。
如某电力公司副总经理王某贪污案,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虚列招待费、虚支维修费合计5万元,据为已有,又在购买原材料及修建库房过程中受贿3万元。
该案就是通过审查报销的票据侦破的。
三是注意审查款项支出的流向和形式,是否人为从中作弊。
如某市场中心主任俞某某贪污案,俞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下属为其从某金属装潢厂虚开两张合计金额67000余元的安装、维修发票,并伪造了两份工程预(决)算书及资金使用审批表,由自己审批后报账,将上述款项打入其个人长城卡,据为己有。
四是将支付货款与所购货物进行核对,从货物数量上综合判断收支的真实性,然后从账目中审查出的疑点着手,与领款人或单位核对,获取有无虚报的依据。
贪污案件侦查研究(一)

贪污案件侦查研究(一)内容提要贪污犯罪历来为社会大众所不齿,其严重危害一直备受古今各国所关注。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贪污犯罪更加为我国的基本制度所不容,因此,贪污犯罪的查办工作十分重要。
但是,非常遗憾的是,对于贪污案件的侦查,理论上并未给予多少注意。
本文从分析贪污案件查办的必要性入手,提出侦查贪污犯罪应当遵循依法侦查、实事求是、迅速及时、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等四个原则,然后归纳了贪污案件侦查中常用的方法,对贪污案件的侦查作了初步研究。
文章最后认为贪污犯罪是可以遏制的,并在理论上认为贪污犯罪是可以消灭的。
一、引言贪污犯罪破坏国家吏治,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甚巨,世界各国历来都给予了严厉打击。
中华民族是具有五千多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有悠久的法制文化史,作为治国安邦的惩贪治吏之法,也是源远流长。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及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都存在大量的惩治贪官污吏的法律规定,各个朝代的统治者都将惩治贪官污吏作为维护其统治的重要措施之一。
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一贯重视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国家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犯罪行为。
建国不久的1952年中央就颁行了《惩治贪污条例》,成为我国刑法颁布以前特别是解放初期惩治贪污犯罪的主要法律依据。
我国1979年刑法、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都曾经是我国反贪污犯罪的重要刑事立法。
从现阶段看,中共中央对反贪污工作仍然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从现行刑事立法看,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专章规定了贪污贿赂罪,对贪污罪设立了包括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法定刑,从刑事立法上表现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立法还必须由司法官员认真查办,然后才会有准确的适用,这样贪污犯罪侦查方面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
职务犯罪的侦查讯问策略

1、对前途、未来彻底失去信心。 2、一些曾有社会地位的犯罪嫌疑人无法面对 巨大的反差现实。
路漫漫其悠远
悲观心理
表现
有的迟钝、冷漠、忧愁、沉默; 有的暴躁、烦闷,甚至歇斯底里; 有的怀疑一切,仇视一切,不听任何劝告
和警告,固执地采取自暴自弃或顽抗到底 的态度; 有的迎合侦讯人员的讯问随便乱供;有的 还做出极端行为,进行暴力破坏或自寻短 见。
2
3
4
试探摸 底
对抗相 持
动摇反 复
供认犯 罪
路漫漫其悠远
试探摸底
1、试探有关案件情况 2、试探侦查讯问人员的个体情况
路漫漫其悠远
对抗相持
路漫漫其悠远
1、思想认识上的对抗相持 2、案情上的对抗相持 3、意志精力的对抗相持
动摇反复
1、态度由硬变软 2、提出交代问题的条件 3、举止不安,无所适从
路漫漫其悠远
(二)心理影响讯问策略
心理影响是指讯问人员针对嫌疑人的心理状态 和个性(人格)特点,通过改变认知、转变情 感、打磨意志、影响人格等方式,消除嫌疑人 的供述障碍,促使其如实供述的一种讯问方法
即通过实施心理影响促使态度转变
路漫漫其悠远
审讯中的态度转变
个体的态度系统由“态度、认知(信念和 知识)、情感反应(情绪)、行为倾向 性和行为本身,” 五个方面构成。作为一 个有组织系统,任何组成部分的变化都 会引起其他部分的变化。因此,对认知 的社会影响也能够促使态度系统的变化 。
讯问策略,是指侦讯人员为了实现一定的讯 问目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的讯 问条件,运用有关科学原理和实践经验所制定 的最有效的讯问方式。
路漫漫其悠远
讯问策略的基本特征
合法性 科学性 隐蔽性 整体性 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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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案件侦查策略简述作者:王秀玲来源:《法制与社会》2016年第30期摘要中国古人就有言在先:“贪欲之心不除,如飞蛾扑火,焚身方休。
”吏治腐败问题并不是近年来才出现的,而是伴随着国家诞生应运而生的一个问题,本文将从贪污案件的定义谈起,对贪污案件的最新特征、侦查策略的综合运用进行讨论,并简单介绍贪污案件侦查的新思路——网络反腐。
关键词贪污案件侦查程序作者简介:王秀玲,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治安教研室,助教。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6.10.416贪污罪是具有极大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对社会在整体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各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重创,同时还影响到党群关系,以及国家廉政建设损害政府公信力。
切实做好反贪工作,不仅仅关系到国家公务人员的队伍建设,更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整体的发展。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代表的党中央领导班子一直保持着反腐败的坚决态度。
因此一定要强化对贪污案件侦查的策略研究,以使反贪侦查工作的平稳进行。
一、贪污犯罪的概念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单位及其他有关个人或单位,违反国家廉政制度,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等其他损害国家公务活动廉洁性、公正性,依法应收刑罚处罚的行为。
2015年出台的新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贪污贿赂犯罪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与完善,这其中包含对受贿罪量刑标准等方面的调整,使之更适合对新时期贪污犯罪的惩处。
二、贪污案件的新时期的特点贪污案件在不用的大环境背景下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与原有的贪污案件相比,在新环境下有表现出新态势新特征。
(一)发案率上升走势明显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所凸显出来的社会问题也越来越多,贪污案件发案率也总体上呈现出上升的态势。
关于反腐党中央常抓不懈,坚持“打老虎”、“拍苍蝇”同步进行、从惩治预防两个方面着手。
从十八大召开至2014年5月查办的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多达1603人次,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同比分别上升18.71%和22.57%。
(二)手段更加新颖,活动更加隐蔽以往的贪污犯罪的手段以造假票据、修改账目等手段为主。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现阶段出现了新形式的贪污手段譬如招标、所有形式改革等,犯罪分子运用各种伎俩侵犯公有资产,更甚至利用股票等形式,徇私舞弊,中饱私囊。
(三)涉案人员级别向上层蔓延在过去的时间里,职务犯罪有明显的有底层向高层蔓延的倾向。
有数据显示,县处级干部职务犯罪由1999到2002年的10354人,平均每年2588.5人,发展到为2012到2015年的31246,平均每年7811.5人。
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由1998到2002年的687人,平均每年172人,发展为 2012到2015年的1536人,平均每年384人。
高官贪污犯罪也呈现出上扬的势态。
更是出现一批“大老虎”令人愕然。
(四)涉案金额惊人,影响极其恶劣贪污案件的涉案金额一般比较大,近年来所曝光贪污案件犯罪分子贪污受贿成十万上百万的案件屡见不鲜,仅2016年一年我国各级检察院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多达4537件,同比上升23.16%。
(五)跨国犯罪倾向明显传统的贪污犯一般发生在我国境内,危害程度是相对有限,而新世纪以来有的贪污腐败分子携款潜逃,有的贪污腐败分子将子女配偶安置于国外,更有甚者与境外金融机构勾结进行“洗钱”,引起世界的关注。
三、侦查策略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一)侦查策略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1.侦查策略运用的意义:在贪污案件侦查过程中依法运用侦查策略能够推动案件侦查的进展,减小侦查阻力,大大提高侦查机关的工作效率。
同时,合理的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运用侦查策略也对犯罪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2.侦查策略运用的原则:(1)依法运用原则。
侦查策略的运用一定要在法律所划定的范畴内运用,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政策。
同时,还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加以运用,按章程办事。
(2)适时运用原则。
侦查策略的运用应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选择最佳时机,最恰当的策略运用。
在侦查过程中遇到僵局时,适时地选择恰当的策略可以推动案件侦查工作的进行。
(3)批示原则。
在侦查过程中会需要进行采用某种侦查策略时,必须要向有关主管领导请示汇报,批准后方可采取侦查策略。
侦查人员无权自行采取侦查策略,否则将违反《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二)查账在贪污案件侦查中的运用查账是反贪部门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最长用的侦查手段,对突破案件、固定证据方面,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1.查账具体查什么:我们侦查过程中查账一般是盘点现金,核查银行存款账户,核查应收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审查记账凭证与原始票据,检查收款收据存根。
以发现和调查是否存在可疑线索,以此来搜集证据或补充证据链。
2.查账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查账把握“精、准、稳”。
在贪污案件中侦查工作一般具有较复杂、难度大、工作量大的特点,在侦查查账过程中这些特征更为明显。
因此,查账中侦查人员一定要“把准脉”,尽可能的减少工作量,以节约司法资源。
(2)充分运用技术鉴定手段。
查账对专业要求较高,因此在查账过程中需要拥有专业技术人进行鉴定。
侦查机关需要将提取的物交由权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专业的鉴定,以确保检查结果的可信性与权威性。
(3)充分利用线索价值。
在侦查工作当中一定要充分挖掘案件的潜在信息价值,以一破百,各个击破,破获更多的贪污腐败案件。
(三)侦查讯问在案件侦查中的运用侦查讯问,在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这一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
1.侦查讯问的任务:侦查讯问实际上是侦查审讯人员与嫌疑人之间展开的一场心理战,所以,在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必须提出具有目的性、针对性的问题,认识矛盾的两点性与重点性的统一,抓住关键矛盾。
在贪污案件的侦查中运用侦查讯问还要追查同案嫌疑人、发现其他犯罪活动或线索。
2.审讯的突破技巧:在对案件的基本情况了解之后,侦查讯问人员有规划的提出讯问计划,形成策略体系,以应对侦讯过程中嫌疑人出现的各种阻碍侦查的行为。
(1)真情感化。
侦查人员在侦讯过程中要从当事人的视角出发,考虑到犯罪分子内心的情感的变化,以真情实感来换取犯罪分子的信任,以配合调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
(2)运用语言技巧。
侦查人员在侦讯过程中需要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一些外在行为表现,来判别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变化,适时地以恰当的语言表达对犯罪分子的态度,使侦讯工作顺利进行。
(3)抓住漏洞。
侦查人员在侦讯过程中要详细记录犯罪分子的表述,依据前后表述进行对比,发现表述中自相矛盾部分,以此作为突破口,进行侦查力求找到更多的与案件相关的线索。
(四)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对贪污案件侦查的作用科学的运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已经成为现代化办案一项基本要求,它的合理运用对排除无辜,确定犯罪嫌疑人,发现线索,查清事实,防止刑讯逼供,提高办案效率,有着明显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贪污案件的侦办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作用就更为显著了。
四、贪污案件侦查策略新思路——网络反腐(一)全新的线索来源渠道无论如何给网络反腐下定义,网络举报的内涵始终被包含在内。
网络反腐最初也是以网络举报或者说网络曝光的形式展示出来的,其现如今已经发展成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获取线索的重要阵地。
在所做的调查研究中显示,当受访者被问及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后倾向的举报渠道时,仅23%的人愿意直接向相关部门举报,77%的人更愿意在网上举报或在网上曝光相关问题。
我们认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应当把握网络反腐的新形势,开辟线索获取的新渠道。
通过对实践部门、现有机制以及理论研究的考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拓具有网络特色的线索渠道:1.建立专门的网络线索收集中心,集网络线索的获取、分析研判等功能为一体。
这样便可充分利用工作人员对地方情况的了解以及运用自身职业敏感性和专业知识及时对线索进行筛选研判。
2.布建网络线索发现专员,这是指在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内部指派专业人员时刻关注民间网络举报中心、商业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有关本辖区内涉及职务犯罪线索的信息材料,并在需要的时候隐匿身份线上直接与相关人员进行互动了解情况,如回帖,取得信任后的交流等。
(二)外部监督提高效率的新作用网络反腐是公民主动履行宪法所赋予的监督权、批评权、检举权等政治权利最为集中的体现。
除了针对职务犯罪本身,网络反腐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的工作也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外部监督作用。
最典型的案例便是2012年8月的“微笑局长”,网络舆论压力的倒逼之下,2012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发表声明: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随后职侦部门介入调查杨达才案件。
从网上曝光到线下撤职历时不足一个月。
因此,面对网络反腐的新形势,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亟需加强的工作便是对网络舆情的有效回应,对外建立舆情反应机制,对内建立舆情负责制,以高效、积极的态势回应网民的诉求。
如今,贪污腐败已经是世界上各个国家的“社会综合症”,这不仅影响到社会的稳定,甚至引发个别国家政治危机。
事实表明,贪污腐败通过有效措施是可以加以控制的,我们应建长效机制加以防范打击。
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反腐倡廉政策措施,在这些雷厉风行的举措中,我们可以明确烦人感受到党中央反贪反腐的决心和势在必行的坚定立场。
然而,最好的办法不是打击,而是防范。
我们需要健全防腐机制让权力真正的做到在“阳光下运行”。
参考文献:[1]陈正云、文盛堂.贪污贿赂犯罪认定与侦查实务.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2]张辉、江海昌.反贪实战全程指南.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3]赵煜.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实务指南.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4]陈昊哲.浅谈贪污案件的侦查.法学之窗.2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