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若干问题分析: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悲剧原因(高一必修二)
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悲剧形成原因浅谈

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悲剧形成原因浅谈作者:白宝宏来源:《课程教育研究·上》2013年第08期【摘要】本文通过对焦刘两家做了简单的对比和分析后,对造成焦刘婚姻悲剧的最终根源进行探索。
焦刘婚姻悲剧的形成在于亲情与爱情的矛盾,是焦刘二人的性格悲剧和其它多方面的因素影响而造成的。
【关键词】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悲剧形成原因【中图分类号】G6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08-0043-01一、家长制与焦刘婚姻悲剧的形成被王世贞称誉为“长诗之圣”的《孔雀东南飞》,是一首杰出的长篇叙事诗,写汉末建安中庐江郡小吏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
作者在诗中有力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罪恶,对这对青年夫妇的不幸遭遇给予了深切同情,对刘兰芝的反抗精神给予热情赞扬。
在这段评论中,将焦仲卿和刘兰芝的婚姻悲剧的形成归结为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并且封建礼教和封建家长制的代言人是焦母和刘兄,他们是制造这一悲剧的罪魁祸手。
果真如此吗?就此,我们看封建家长制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将焦刘两家作一简单分析:如下(焦父)——(刘父)焦母——刘母焦仲卿——刘兄(凶手)焦妹——刘兰芝我们从他们两家的对比中发现,他们两家都没有家长制的代言人——父这一角色。
从封建伦理道德关系去分析,在封建社会的女子有“三从”“四德”束缚。
所谓“三从”是指封建社会女子未初嫁前“从父”,嫁出后“从夫”,夫死后“从子”。
焦母作为封建时代的一位普通妇女,在焦父去世之后,成为封建家长制的代理人,这显得与封建伦理相悖,她怎能成为封建家长制的代理人。
从刘家的情况看,刘兄成为其代理人,完全与封建伦理道德相吻合,在诗中表现为刘兰芝和刘母屈从于刘兄的意志。
在此,我们用巴金的《家》来作对照:高老太爷去世后,陈姨太没有成为高家的统治者,而高老太爷的三儿子高克明负责高公馆中的一切事务,而长房中,高觉新成为封建家庭内部统治的代理人,而不是他的母亲周氏。
《孔雀东南飞》若干问题分析--兼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悲剧原因

《孔雀东南飞》若干问题分析--兼论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悲剧原
因
周廷琴
【期刊名称】《课外语文(教研版)》
【年(卷),期】2014(000)002
【摘要】《孔雀东南飞》是一出遗恨千古的婚姻悲剧、生命悲剧。
焦刘二人的悲剧中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
【总页数】1页(P162-162)
【作者】周廷琴
【作者单位】宁夏固原市原州区第四中学,宁夏固原 756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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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作者:李金莲来源:《高中生学习·阅读与写作》2020年第06期原文阅读序曰: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
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
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
时人伤之,为诗云尔。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
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
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
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
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
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及时相遣归。
”府吏得闻之,堂上启阿母:“儿已薄禄相,幸复得此妇,结发同枕席,黄泉共为友。
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女行无偏斜,何意致不厚?”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
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自名秦罗敷,可怜体无比,阿母为汝求。
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
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
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
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
”......府吏闻此变,因求假暂归。
未至二三里,摧藏马悲哀。
新妇识马声,蹑履相逢迎。
怅然遥相望,知是故人来。
举手拍马鞍,嗟叹使心伤:“自君别我后,人事不可量。
果不如先愿,又非君所详。
我有亲父母,逼迫兼弟兄,以我应他人,君还何所望!”府吏谓新妇:“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
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新妇谓府吏:“何意出此言!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
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执手分道去,各各还家门。
生人作死别,恨恨那可论?念与世间辞,千万不复全!府吏还家去,上堂拜阿母:“今日大风寒,寒风摧树木,严霜结庭兰。
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
故作不良计,勿复怨鬼神!命如南山石,四体康且直!”阿母得闻之,零泪应声落:“汝是大家子,仕宦于台阁,慎勿为妇死,贵贱情何薄!东家有贤女,窈窕艳城郭,阿母为汝求,便复在旦夕。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根源“乐府双璧”之一的《孔雀东南飞》,王世贞誉之为“长诗之圣”,沈德潜赞其为“古今第一长诗”。
与此艺术成就相对应,对该诗诸问题的争论也可谓歧见纷出。
具体到“兰芝何以被逐”的问题,近年来就有:不顺父母说;无子说;焦母性嫉妒和性虐待说;兰芝织素不力说;中师教学参考书中的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说;焦母无端厌恶说。
笔者认为,所谓“无端的厌恶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而其它各说法或语焉不详,或失之草率,都存在着可商榷之处。
现谨联系当事社会法律背景和文章本身作一分析。
汉末,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依然承袭西周有关规范。
汉律中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七出三不去”。
所谓“七出”,又称“七去”,是指女子若有下列七项情形之一者,丈夫或公婆即可休弃之:即“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
其中,不顺父母(公婆)是“逆德”,无子是绝嗣不孝,淫是乱族,妒是乱家,有恶疾者不能共祭祖先,口多言会离间亲属,盗窃则是反义,故为人妻者若有此七项之一,夫家即可休弃之。
但是,按照承袭下来的周代的礼制,已婚妇女有下列三种情形可以不被夫家休弃,即所谓“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其中,“有所娶无所归”是指女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时已无本家亲人可靠,若此时休妻则会置女子于无家可归之境,故不能休妻。
“与更三年丧”,是指女子入夫家后与丈夫公婆守三年之孝,如此已尽子媳之道,不能休妻。
“前贫贱后富贵”,是指娶妻时贫贱,但经过夫妻的同甘共苦之后变成富贵,按礼制,“妻者,齐邑”,夫妻应为一体。
贫贱时娶之,富贵时休之,义不可取,故不能休妻。
“三不去”在某种程度上对于任意休妻作了限制,但主要的还是为了维护宗法伦理的需要。
因不符合“三不去”规定,兰芝之被逐具备了可能性。
那么,使这种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是什么呢?对照一下“七出”,“淫去;妒去;有恶疾者去,多言去,盗窃去”排除之后,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无子”是最直截了当的原因。
以现代人视角浅谈《孔雀东南飞》的家庭悲剧原因

以现代⼈视⾓浅谈《孔雀东南飞》的家庭悲剧原因鉴赏以现代⼈视⾓浅谈《孔雀东南飞》的家庭悲剧原因武松静?河北⼤学⽂学院摘要:“孔雀东南飞,五⾥⼀徘徊”。
作为中国古代最长的叙事诗,《孔雀东南飞》不仅讲述了刘兰芝与焦仲卿的爱情悲剧,实际上它上演了⼀场家庭悲剧,在此之上更提出“戒之甚勿忘”的警语。
本⽂将对《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举⾝赴清池”、焦仲卿“⾃挂东南枝”、两个相爱的⼈相见于黄泉的悲剧原因进⾏分析。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焦仲卿;刘兰芝;爱情;悲剧⼀、焦母遣媳造成刘兰芝、焦仲卿先后⾃尽的关键⼈物⾃然要说到焦仲卿的母亲,即⼥主⼈公刘兰芝的婆婆。
整个事件是由她把刘兰芝遣回娘家引起的,⽽她之所以把“⼥⾏⽆偏斜”的刘兰芝遣回娘家的原因有三。
⾸先,婆媳不和且婆婆更有“执⾏权”。
刘兰芝⼀出场就跟丈夫焦仲卿“控诉”道“君家妇难为,妾不堪驱使”,⽽焦母在⼉⼦维护媳妇后声称“此妇⽆礼节,举动⾃专由”。
焦母认为⼉媳“⽆礼节”,也就是不孝不顺,⽽从她“吾意久怀忿,汝岂得⾃由”、“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可见焦仲卿在休妻与否这件事上是没有决定权的。
其次,焦母有浓厚的恋⼦情结。
焦母在劝说⼉⼦的时候说“汝是⼤家⼦,仕宦于台阁”,可我们知道,焦仲卿只是⼀个庐江府的⼩吏,吏并不同于官,他只是最底层的“公务员”,绝对算不上“⼤家⼦”。
从刘兰芝辞别焦母之时讲“受母钱帛多”可知当初娶刘兰芝就是焦母⼀⼿操办,这⼀⼉⼀⼥是她⼀⼿带⼤的,她在焦仲卿⾝上寄予了巨⼤的期望,因此她越发觉得⼉⼦优秀,也便越觉得⼉媳配不上⼉⼦,这是其⼆。
此外,焦母在劝说⼉⼦的时候反复讲东家的贤⼥“可怜体⽆⽐”“窈窕艳城郭”,但我们明明可以看到刘兰芝在作别时“腰若流纨素”,纤纤细腰像⽩绢在风中摇摆⼀样婀娜多姿,她如此的“精妙世⽆双”,焦母反倒不以为意了。
实际上,古⼈讲“体态美”不仅仅是形式美,更重要的是“内容”。
刘兰芝在焦家“共事⼆三年”都没有⼦⼥,⽽古代⼀般把不能⽣育归罪到⼥⼦⾝上,所谓“不孝有三,⽆后为⼤”,想必这才是焦母⼀定要遣⾛刘兰芝复求东家贤⼥的关键。
浅析《孔雀东南飞》悲剧之因

浅析《孔雀东南飞》悲剧之因作者:刘爱萍来源:《职业时空》2007年第20期刘兰芝是《孔雀东南飞》中的女主人公,她和丈夫焦仲卿的爱情悲剧一直让人们叹息不已。
每次读之,笔者都常读常新,常新常想:兰芝那么聪明美丽,那么勤劳能干,那么善解人意,女性的所有的优点几乎都让她占尽,可她的婆婆为什么不喜欢她,以至于逼子休妻,甚至儿子以死相挟时,仍不为所动?本文将从心理层面和社会背景等方面论述其悲剧成因。
一、兰芝因无子且身份低贱而形成自卑心理俗话说“母以子贵”,兰芝有子吗?兰芝以谁为贵?原文中没有交代,假若兰芝有子,当她离开焦家时,和丈夫谈论最多的应该是孩子的去留,而不是对财产的分割,这是人之常情;兰芝临走时即使再故作镇定,可面对孩子,也应该洒泪而别,左吩咐,右叮嘱,不忍离去,可是原文中却没有提及此事,这有违常理。
由此可推,兰芝无子。
是因为初婚而无子还是因为无生育能力?我们再看原文,兰芝初嫁到焦家时是17岁,而被遣去时“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久”,难道仅仅是两三年吗?笔者认为不是,仅仅两三年没有生育,这是极其正常的,不至于被休。
那么,她嫁到焦家到底有多久?兰芝和小姑话别时说“兰芝初来时,小姑始扶床,而今被驱遣,小姑如我长”,两三年的功夫,小姑长得再快,也不可能从一个“始扶床”还不会走路的小女孩,长到和兰芝一样高。
所以,兰芝嫁到焦家决不可能只有二三年,可能已经十来年,小姑大概也已经十几岁。
这十来年的时间,兰芝没为焦家生下一男半女,引起了宗族意识非常强的焦母的极大不满,她已经没有足够的耐心再等下去,所以,她只好找个理由休掉兰芝,让儿子再娶,以延续香火。
即使兰芝无子,假若她出身豪门,地位显赫,婆婆也会考虑她娘家的势力,断然不会休掉她,可见她出生并不高贵,这一点在原文中也能找到根据。
兰芝和婆婆告别时说,“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
”焦仲卿是“大家子”且“仕宦于台阁”,有地位和身份,而兰芝不过是一村姑而已,因此两人的婚姻是门不当户不对。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原因与思想意义新探
《孔雀东南飞》的悲剧原因与思想意义新探《孔雀东南飞》原名《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此诗是我国古代最长的一首叙事诗,在中国诗歌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此诗语言平易易懂,但由于其思想感情的复杂深刻,艺术成就的卓越,仍然有一些问题引起争议或值得探讨。
关于这首诗的思想意义及男女主人公悲剧命运的原因,曾经有多种说法。
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对此诗的“解题”中说:“它通过焦仲卿和刘兰芝的爱情悲剧,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罪恶作了深刻的揭露和鞭斥;对诗中主人公的不幸遭遇和反抗精神寄予同情和加以赞扬;同时对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通过幻想的形式加以描绘和歌颂。
”这可以说是一般文学史和古代文学作品选的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这种观点大体不错,但还不够确切和深入。
俞平伯先生曾说“它之所以成为中国最伟大的叙事诗,在于能当反抗礼教的旗手,对着传统伦理最中心的‘孝道’给了一个沉重的一击,当头一棒。
”并进一步指出:“还有一点更值得注意。
诗虽写礼教吃人,但吃人的,不仅仅是礼教,家庭的势利,经济上的压迫,官面的强暴(按:这一点似不符合诗里的描写),又何尝都是礼教呢?若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公式,即说从一而终,正不该逼她改嫁啊。
这和鲁迅的小说《祝福》写祥林嫂的命运,是很相像的。
女人所受的压迫实不止一种,也不从一方面来,古诗人能够见到这很重要的一点,又能‘如实’‘如画’地写出来,恕我说句套话,这实在值得我们学习。
”王汝弼先生更指出:“我以为本诗的主旨,固在废除片面的礼教,但绝不是废除全面的礼教。
反之,作者却在四面八方把兰芝烘托成为一个烈女,……不过,作者在维护‘合理的’礼教的过程中,却无意地暴露出旧礼教的缺点,这可能是当时意料不到的,这倒是我们今日站在反对旧礼教的立场上所迫切需要的,所以本篇依然是值得研究的作品。
”还有的学者认为此诗不仅是爱情悲剧、婚姻悲剧,也是家庭悲剧、社会悲剧。
在解释这一悲剧发生的原因时,有人认为是由于刘兰芝没有生育,引起焦母的不满和刁难。
《孔雀东南飞》中悲剧成因再析
《孔雀东南飞》中悲剧成因再析刘华(甘肃省张掖中学,甘肃张掖734000)摘要:《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焦促卿悲剧的成因。
传统的看法是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所致,本文却从焦母的“恋子”变态心理作了阐述。
认为“恋子情结”是造成焦刘悲剧的罪魁祸首。
关键词:《孔雀东南飞》悲剧成因恋子情结乐府双壤之一《孑L雀东南飞》诗末两句,“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
意思是说,多多劝告后世的人,应从这个悲剧中吸取教训.千万别忘了这件事。
应吸取什么样的教训呢?这自然与本诗主题有关。
传统的看法是,全诗通过刘兰芝和焦仲卿婚姻悲剧的叙述。
揭露了封建家长制度和封建礼教摧残青年男女幸福生活的罪恶,歌颂了兰芝、仲卿忠贞不渝的爱情和对压迫的反抗精神。
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从“《孔》诗”(以下都简称《孑L》诗)中可以看出.刘兰芝在婚姻中始终处于从属的地位,婆婆一句话.便可将她与其夫恩恩爱爱的大妻天系一刀斩断。
而她与丈夫竞没丝毫挽回的能力,最后,他们只能用高昂的代价来捍卫自己的爱情,酿成了千古悲剧。
然而,人们不禁要问,焦母为何要擎起家长大旗,操起礼教大棒活生生打散一对并带鸳鸯呢?焦母有言: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
焦母对刘兰芝很早就不满了。
原因是刘兰芝没有礼节。
行动自作主张。
刘兰芝真没有礼节吗?请看她在被休后辞别焦母时的言语:昔作女儿时,生小出野里。
本自无教训,兼愧贵家子。
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
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
再看她与小姑的别言:新妇初来时。
小姑始扶床。
今口被驱遣,小姑如我长。
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
初七及下九,嬉戏莫相忘。
“鸟之将亡。
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在婚姻无可挽同的情况下。
面对蛮横而绝情的婆婆,刘兰芝真诚地掏心剖腑。
“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如果还有点当着婆婆的面服个软的意思,还有点碍于面子的话,那她和小姑子的别言就该是铅华洗尽,一片孝心,两种良善,三段柔肠。
其情也真真,其意也切切,无礼节从何说起。
要知道,在一个正常的家庭巾,如果嫂子和母亲有冲突,小姑子和嫂子要搞好关系足绝不町能的,我们也可以这么认为.刘兰芝与小姑子这种既情同母女又似姐妹的关系,是完全可以推翻焦母的以上言辞的。
对《孔雀东南飞》中悲惨结局的评论
对《孔雀东南飞》中悲惨结局的评论《孔雀东南飞》又名为“与焦仲卿妻”根据史书记载故事发生在汉末建安年间(公元前196---219)时期,庐江太守衙门里的小官吏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被焦母赶回娘家,她回到娘家后发誓不再嫁人,她的娘家逼迫她改嫁,她便投水死了,焦仲卿听到刘兰芝投水而死的消息之后,也在庭院的树上吊死了,虽然故事情节是这样的,但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样悲惨的结局呢?这是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通过对《孔雀东南飞》认真赏析和思考后,我认为发生这种悲剧的原因有五个方面:1.婆媳矛盾2.门第的差异3.无礼仪4.无后5.恋子情节;从以上五点分析而知:一、婆媳矛盾在《孔雀东南飞》里没有详细描写刘兰芝与婆婆焦母的矛盾,文中也没有详细写,只是写了焦母向儿子焦仲卿告状的一面之词“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传由,吾意之怀念,汝岂得自由”,从这几句可以看出焦母对儿媳刘兰芝的做法已经不满,认为儿媳不讲礼节,一举一动全凭自己的意愿和主张,目无尊长,不守妇人之德,因此来逼迫儿子休了刘兰芝。
二、门第差异在古代封建礼教制度下,不管是哪个朝代,非常讲究门第观念,认为门第的高低能够彰显家族的权势和地位,从故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焦仲卿是一个官吏,他出生于官宦世家,而刘兰芝是一个普通民女,但在封建礼教制度下的当时社会里,世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违背了封建礼教中“门当户对”的传统,认为焦仲卿应该与官宦家庭的女子结婚,这样才能显示自己家族的权势和地位,因此,逼走刘兰芝。
三、无后在封建礼教制度下的社会里人们有一种观念就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认为两个结为夫妻后,要为自己的家族传宗接代考虑,应该生子嗣,否则就是大不孝,从文中“共事二三年,始尔未为之,女行无偏斜,何以故不愿”,从这句我们可以看出刘兰芝到焦家确实没有子嗣,但这也不能怪刘兰芝一个人,焦仲卿也有责任,文中从“君即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说明焦仲卿为官吏,公务繁忙,因此刘兰芝常常独守空房,两人相见时间也很少,因而无后这个责任不能全推到刘兰芝一人的身上,焦仲卿也应该负责,这样对刘兰芝才能公平,但文中却没有这样认为,从而体现了封建礼教制度下家长制和婚姻观念的迂腐。
《孔雀东南飞》悲剧原由探微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孔雀东南飞》悲剧原由探微 作者:李占军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高教(下旬)》2015年第02期
摘要:《孔雀东南飞》是保存下来的我国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通过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凄美爱情悲剧,探讨其形成的原因,联系中国古代的封建礼教传统、历史背景及人性心理学诸因素,分析得出悲剧形成的原因。
关键词:封建礼教 爱情悲剧 成因探究 《孔雀东南飞》出自南朝陈代徐陵所编的《王台新咏》,是保存下来的我国最早的一首长篇叙事诗,是古乐府民歌的代表作之一。焦仲卿与刘兰芝的凄美爱情悲剧,自此诗传唱与世之后,不知赢取了后世多少人的扼腕悲叹和同情的泪水!但对于焦刘二人的爱情悲剧,人们往往探讨其形成的原因时,总是以封建礼教扼杀美满爱情这一论断来笼统概括之。
关于诗中主人公的爱情悲剧成因,诗中也略有提及,但朦胧含糊,语焉不详,如诗的第四节借焦母之口说道:“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似乎说出了刘兰芝被遣的原由,然而第八诗节刘兰芝明确地说明了“奉事循公姥,进止敢自专”,证明焦母的休媳理由的虚伪。那么,焦母为何如此志向坚决,非要休掉刘兰芝,制造这一爱情悲剧呢,当有更深层的原因在。联系中国古代的封建礼教传统,历史背景及人性心理学诸因素,就会发现焦母的口头话不足以构成其休媳的理由。焦母的休媳,我认为至少应有以下三点。
其一,焦母的追求富贵权势心态,是造成焦仲卿刘兰芝爱情悲剧的主要原因之一。 考查本诗成诗年代,从其诗前小序“汉末建安中”及编辑本诗的徐陵生活年代,大致可以明确本诗当是南朝时代轶名文人的作品。
东汉由于政治的原因,所形成的豪强大族,到两晋而演变为名门清流的观念,兴起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士族阶层。他们把持国家要津、风流自赏、醉迷清淡,以门第传统为荣。整个社会及至达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庶族”的程度。社会上士族是名望,与寒士不通婚,甚至不相交际,这种情况到南朝更甚。于是形成了一种人人趋势趋富的普遍社会心态。唐弢在其《的现实主义》中写道:“仲卿出身于官宦人家,自己又在太守府里作史,虽然职阶卑微,但在严格的门阀社会里已经具有被„品‟的资格。”焦母丧夫,促儿进入上流社会是她的责任,儿子仲卿是她振兴家门的唯一希望所在。焦家虽有一女,但在男权占绝对主导地位的那个时代,女儿是没有身份地位的,是不足倚靠的。或许焦家还有一长子,依据中国古代取名的文化习惯可以推定,仲卿的仲,或可证明其当为次子。其长子或已分家,或已死亡。焦仲卿身负多方面的期望与责任。与刘家的结亲,可以看作是焦母想借助于刘家的经济,来达到自己推进实现焦家进身上流社会愿望的一次实践活动。刘家虽为庶族,但其家境殷实,有一种尚文的传统(虽则刘兄的粗俗鄙陋,未全教化,但这是例外),这从刘兰芝自身所受教育的正规程度和陪嫁之丰富可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以看出。如第二诗节中写道:“十三能织素”。第八诗节中写道:“妾有绣腰濡,藏蕤自生光,红罗复斗帐,四角垂香囊,箱帘六七十,绿碧青丝绳,物物各自异,种种在其中。”但当刘家的经济不足以助焦家实现目标时,焦刘二人的悲剧简直不可避免。刘家刘兄掌家,以刘兄的粗鄙和趋炎附势,给予焦家的当然不会太多,或者少得可怜,可能焦家也并未上刘兄的法眼。焦母大失所望,必欲托辞遣媳,以便重新猎觅能助她完成理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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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东南飞》是一出遗恨千古的婚姻悲剧、生命悲剧。
焦刘二人的悲剧中有许多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刘兰芝忍辱负重是否可以维系自己的婚姻?
有人认为,若刘兰芝对婆婆的小折磨能够隐忍不言,就不致引起丈夫对婆婆的不满,因而也不会引发婆婆与丈夫的激烈冲突,不致使自己被婆婆所遣。
此论似是而非。
兰芝成婚二三年来,与丈夫“相见常日稀”,但是兰芝“守节情不移”,而且“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
可以说肩挑着家庭重担的兰芝是一个优秀的妻子,一个称职的儿媳。
那为什么焦仲卿的母亲还要儿子(将儿媳)“便可速遣去,遣去慎莫留”呢?焦母自己的说法是“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刘兰芝的理解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
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就是说,婆婆的指责只是一种借口而已,再能干的媳妇,也难在焦家立足。
刘兰芝的感觉是对的——婆婆对儿子直言不讳地说:“吾已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东家有贤女……阿母为汝求。
”看来,焦母对儿媳的不满已经积压久矣,达到了必欲休之的地步,她甚至将下任的儿媳都物色好了。
至于人家允不允婚,婚后是否称他之意,那是另一回事了。
可以确定的是焦母休媳的决心早已下定,儿子前来为爱妻道委屈,正好引燃了她的火药桶而已。
因此可以说,焦母休媳之心早已有之,翻脸只是早晚间事,兰芝再忍辱负重也于事无补。
从这个角度说,焦刘二人婚姻悲剧的首恶就是焦仲卿之母了,她的专横,她的挑剔,她的不容,毁坏了一桩好婚姻,拆散了一对恩爱夫妻。
至于焦母为什么视儿媳为眼中刺,必欲去之而后快,后文再做论述。
二、焦母为什么不喜欢刘兰芝?
焦仲卿的母亲对刘兰芝的态度可谓“深恶痛绝”,面对儿子“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的激烈反抗,面对儿子“儿今日冥冥,令母在后单”的绝命警告,她一再无动于衷,一点也不肯给儿子(实际是不肯给儿媳)让步,以至于酿成悲剧。
我们不禁要问:何以至此?
首先,可以排除焦刘二人因自由恋爱成婚而引发焦母不满这一条,因为诗中没有丝毫的蛛丝马迹。
按照焦母的说法:“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这也许是存在的,毕竟刘兰芝是十七八岁的青年(现代人眼中这个年龄段还是“孩子”),言语、行动难免有不当之处。
但是,被扣上“无礼节”的帽子,性质可就严重了,汉朝“七出”中的首条就是“不顺父母”,即对不顺父母的妇人,男方可以无条件离婚。
其实,“无礼节”的真正秘密可能就是“举动自专由”。
一者,家中除了焦仲卿年幼的妹妹之外,只有一个中年失偶的婆婆和一个长年“留空房”的新媳妇,两人在一起有多少话可说呢?交流之少是确定的了。
郁闷就是家庭的气氛主调了。
兰芝只能埋头干活以排解苦闷,婆婆就要专享婆婆之威福了。
他要的是儿媳的低眉顺眼、母长母短的问候与请示。
问题是刘兰芝非常聪明、极为能干,这种人一般长于做事而拙于“做人”,她会果断干练的干好自己的事,可能不会花费心思去讨婆婆的欢心,这就被婆婆视为“举动自专由”了。
但她肯定不是一个“无礼节”的人,你看她在遭遣离家之际,辞别婆婆时自谦地说:“生小出野里,本自无教训”,又关切地说:“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
”说明兰芝是知书达礼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