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考核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概要大学学生干部考核(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是针对学生会各部门、全院各班级全体学生干部以及年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阶段性绩效考核机制。
干部考核每学年分为期中和期末两次考核,组织部对最后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干部考核由院团委指导,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执行。
为了更好地完成干部考核工作,根据院团委的要求和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该制度。
二、考核目的与意义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是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干部在认识过程中自我判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
通过健全的考核办法,对全院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进行系统科学地评定,对于及时反馈工作成效,发现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全体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考核细则(一)学生会部门干部1、考核对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委2、考核办法(1)主席团成员的考核,成绩由学生会指导老师的评分和成员互评两部分构成,其中老师的分数和主席团互评分数各占50%。
主席团成员互评采取召开评定会议的方式,成员间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与老师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总成绩。
(2)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的考核成绩由各部门分管主席评分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分管主席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3)学生会各部门若设置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成绩由各部门部长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4)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的考核成绩由部门部长评分和直属部委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部委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后得出最后成绩。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为使学生干部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完善内部激励奖惩机制,实现对学生干部的科学管理,保证学生干部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为老师解忧的宗旨,贯彻注重实绩,坚持客观,民主公正,激励先进,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干部考核及奖惩制度将在工作中起到监督、约束干部行为和组织培养干部能力及正确工作方法的作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会、社团干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学生干部考核,是指对学生干部在职期间的考核,是学生干部学习、生活工作的行为规范。
第二章考评机构设置第五条成立考评委员会作为考评工作领导机构。
主任:政教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组员:相应老师、学生会主席以及团委会副书记等。
第六条团委会、学生会组织部作为考评工作组负责考评的组织、培训、资料准备、政策解释、协调和总结等工作。
第三章考评周期第七条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学期考评、学年考评。
第八条月度考评:主要内容是当月的工作实绩和工作态度。
应用于学校、社团大型活动月份或其他非常时期。
月度考评于下月初五天内完成。
月度考评是学期考评和学年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学期考评:主要内容是本学期的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考评对象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主席团成员除外)、社团干部以及其它干部。
考评结果与下一学期的职务调整直接挂钩。
学期考评于期末统考前完成,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直接进行学年考评,不再进行学期考评。
第十条学年考评:主要内容是本学年的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进行全面综合考评,作为职务变动、奖励的依据。
所有学生干部均进行学年考评。
学年考评于该学年末各学生团体换届前完成。
第四章考评程序第十一条一般程序:考评者对被考评者提出考评意见,考评工作组对结果进行汇总,并报考评委员会审批,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将审批后的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者,并就其工作实绩和进步状况进行讨论和制导。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大学学生干部考核制度一、考核概要大学学生干部考核(以下简称“干部考核”)是针对学生会各部门、全院各班级全体学生干部以及年级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阶段性绩效考核机制。
干部考核每学年分为期中和期末两次考核,组织部对最后的考核成绩进行汇总,并进行公示,对成绩优秀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
干部考核由院团委指导,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组织执行。
为了更好地完成干部考核工作,根据院团委的要求和我院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订该制度。
二、考核目的与意义对学生干部进行考评,是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学生干部在认识过程中自我判断、自我调节、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
通过健全的考核办法,对全院学生干部的工作成绩进行系统科学地评定,对于及时反馈工作成效,发现个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干部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全体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都具有重大意义。
三、考核细则(一)学生会部门干部1、考核对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委2、考核办法(1)主席团成员的考核,成绩由学生会指导老师的评分和成员互评两部分构成,其中老师的分数和主席团互评分数各占50%。
主席团成员互评采取召开评定会议的方式,成员间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与老师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总成绩。
(2)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的考核成绩由各部门分管主席评分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分管主席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3)学生会各部门若设置常务副部长,常务副部长成绩由各部门部长和部门副部长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副部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得出最后成绩。
(4)学生会各部门副部长的考核成绩由部门部长评分和直属部委评分两部分构成,两部分得分各占总成绩的50%。
部委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分别评分后计算平均分,并与部长评分汇总后得出最后成绩。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及评分表

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加强学生组织内部团结,规范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全院同学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我院学生工作更好地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概述1.考核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2.考核对象:外国语学院全体党员之家干部、社团干部、学生会干部及班干部。
3.考核落实:党员之家由督察组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生会和社团由组织部成员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班委会由班级组织委员负责具体实施。
4.考核周期:两个月考核一次,一学期考核两次。
二、考核流程1.学院党总支、分团委下发考核通知,考核小组向各位学生干部发放《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和《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2.各位学生干部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在评分表上给出自评分;3.考核小组将两张表收齐后,征求广大群众意见,在评分表上给出考核小组评分;4.考核小组将两张表交给相应指导老师(党员之家:程俊老师;学生会:徐慧敏老师;班级:班主任),由指导老师在评分表上给出教师评分;5.最终考评分=自评分*20%+考核小组评分*30%+教师评分*50%,最终考评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0分(含)至85分的为良好,60分(含)至70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6.学院党总支、分团委将会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考核结果是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每学期末,院学工办对考核分数前30%的学生干部授予“外国语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是否撤销其学生干部身份。
三、考核细则1.思想品德考核。
作为一名学生干部,首先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祖国,热爱学校和班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干部有责任注意各位同学的思想动态,如发现异常,及时通过谈话等方式进行开导。
2.各项能力考核。
较好的组织能力、处事能力、判断分析和创新能力是学生干部领导素质的主要标志学生干部在组织每一项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食堂信息监管小组干部考核制度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食堂信息监管小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食堂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客观评价学生干部在一定时期内担当职务工作所表现出的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绩效,确定学生干部的教育培训方向,激发学生干部工作热情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湖北大学知行学院院团委对学生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评,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由辅导老师牵头负责、小组参与按照权限实施考评具体工作。
第三条对学生干部的考评,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辅导老师考评和学生干部考评相结合、平时考评和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考评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多角度考评。
第四条该制度适用于小组全体学生干部。
第二章考评机构设置、权限第五条成立考评委员会作为考评工作领导机构。
主任:辅导老师副主任:学生会主席委员:大二干部。
第六条考评委员会可对全体干部进行全程考评。
第三章考核规则、内容与办法第七条考核规则。
每位学生干部原始分为75分,按以下条例相应的加减分数,每一个学期进行一次总结,学期末将评定结果记录上报。
积分在60分以上者为合格,可继任为学生干部;积分80分以上为优秀者,可作为评优或升职的重要标准之一;积分60以下者,为不合格,免去相应的学生干部职务,由表现积极的同学接任。
第八条考核制度〈一〉例会制度1、每次例会必须认真完成会议记录,以便会后更好地展开工作。
2、每次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迟到或早退两次视作缺席一次。
3、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为准〈口头请假无效〉、3次请假作1次缺席,3次缺席作自动退出处理。
〈二〉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认真作好值班工作,负担起责任。
2、值班人员必须正确登记值班情况表,以便随时检查值班情况。
3、值班人员无理由不值班,如发现两次以上作自动退出处理。
〈三〉工作会议记录1、每次例会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内容充实。
2、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
3、会议记录要求每月上缴一次,交由辅导老师检查。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完成)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标准一、学习成绩考核评定标准每学期获综合奖学金者考核成绩为优,+4分;获单项奖学金者考核成绩为良,+2分;未获奖学金但未挂科者考核成绩为合格,不加分;挂科者考核成绩为不合格,-4分;挂科两门及以上者取消评优资格并停职察看。
二、会议出勤情况考勤评定标准:1、旷会-2分/次,会议迟到早退-1分/次,请假-0.5分/次,旷会达到3次者不能参加评优。
2、其他干部会议,无故缺席者-1分/次,迟到早退者-0.5分/次,请假-0.2分/次。
3、凡院系举办的大小活动,指定人员要求准时到,无故缺席者-1分/次,迟到早退者-0.5分/次,到场不服从指挥者-1分/次,到场不能完成任务或擅离职守者-1分/次。
三、日常表现考勤评定标准:1、日常检查(注:早操&打卡出勤、宿舍卫生检查等)缺勤每次-1分,迟到早退者每次-0.5分,请假者每次-0.5分,擅自停查者每次-1分)。
2、由组织部不定期抽查院干早起及归寝情况。
早起超过晚于8:00者-2分/次、夜不归寝者-3分/次。
四、奖惩情况考勤评定标准1、参加各种竞赛加分:获国家级奖励者,特等奖加12分,一等奖家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7分,积极参与者加4分;获省级奖励者,特等奖加10分,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6分,积极参与者加4分;获市、校级奖励者,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积极参加3分,以上加分不可兼得。
2、参加各种文体类加分:获国家级奖励者,一等加10分,二等加8分,三等加6分;获省级奖励者,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获市、校级奖励者,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以上加分不可兼得。
3、学生获各种奖励加分:(1)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先进个人等称号,国家级加12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5分、校级加4分。
(2)获先进寝室荣誉称号,该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论文加分:国家级(含三大检索)比照科技竞赛省级三等奖加分;第二作者加分减半。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细则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组织纪律性,提高办事效率,根据院学工办要求,并依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一、学干守纪1.适合有关规定的,依据《学生手册》2.开会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缺席扣1分;通知者无故通知不到位扣2分,如因特殊原因不能通知到位的,应及时汇报,如不及时汇报,一次扣1分;严重违反会场纪律,经提醒仍不注意者,给予每次扣3分;3.值班:(1)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2)无故不值班的每次扣1分,累计两次无故不值班者降一级处理或扣相应测评分3分,如不服从处理,报院学工办予以辞退;(3)三、四节课,七、八节课值班的同学如未将门及电灯电风扇关好的每次扣0.5分;(4)值班同学如值班结束时不能将学生会整理干净,每人每次扣0.5分,未及时值日的每次扣0.5分,无故不值日的每次扣1分;(5)学生值班值日负责的,学期末予以奖励。
4.集体活动:(1)迟到、早退的次扣0.5分;(2)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3)不遵守活动纪律的扣0.5分,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扣1分,带头起哄每次扣2分,若不服从安排,每次扣2分;(4)签到:每缺签一次扣0.5分,缺签超过一周者劝退。
二、工作纪律1.学生会各部门所负担工作在学校里处倒数2名的,主要负责人降一级任用;2.级工作连续两周处于全学院倒数2名的,班长团支书以及相关班委成员各扣1分;3.班长﹑团支书传达上级精神不到位的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上交材料,扣相应学生干部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3分,情况特别严重的报院学工办予以降级或辞退;5.工作中,不认真负责的,经批评教育仍无改正迹象的,报院学工办予以降级或辞退;6.班级工作连续两周处于全学院前2名的班长、团支书以及相关班委成员各加1分(此项累计不超过3分)。
注:1. 述条例不重复扣分;2.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条例或学生会主席团解释意见执行;3.凡扣分累计达5分以上的学生干部,取消其学生会内部评优资格;4.被降级的学生会干部,给予两周的查看期,查看期间工作成绩显著或有明显改善,予以恢复原职;5.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共青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考评条例及执行方案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同时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以管理促进我院各项学生干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共青团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由院团委在各院级学生干部组织中设团支部具体负责院级学生组织的考核工作,系部学生组织由团总支负责考核工作,使学院学生干部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一、考核原则:1、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考核应坚持德、能、勤、绩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对每一位被考核人的工作业绩进行重点考核。
2、客观公正的原则。
根据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3、民主公开的原则。
考核的范围、时间、内容、方法等事项要公布于众,并将考核结果公开。
二、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工作能力,着重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学院各系各组织全体学生干部。
四、考核机构:院团委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受领导,指导老师、学院各学生组织监督)。
各院级组织设团支部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和团日活动的开展。
五、考核方法:采取“百分制”,其中基本分为75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每位学生干部的表现情况进行加减分,以月为单位统计分数,有办公室汇总对外公布。
(附表一)六、考核时间:本考核为每月进行一次评分,每学期一次终评。
终评结果将作为各部门评优评先、升降职位、个人的综合素质测评加分、入党推优一项标准。
第二章学生干部考核内容一、学生干部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考核、能力水平考核、出勤考核、成绩考核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一)基本素质考核1、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学生干部考核细则考核目的为了增强学生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学生会组织的战斗力和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各部门更好的团结协作,更好的发挥学生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本细则以量化管理为基础,采用定量的方法为评价,用数据统计分析代替主观印象的评估,使考核数量化、标准化,更具客观性和可操作性考核对象XX学院两委会全体学生干部总计100分:优(90分以上)良(80分以上)中(70分以上)称职(60分以上)不称职(60分以下)考核内容及要求:1.思想素质及政治态度(满分20分)(1)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党组织。
能积极参加党课学习,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5分)(2)对团委学生会开展的活动除特殊情况外,一贯积极参加,如有余力,则协助所在承办单位开展有关活动。
(5分)(3)对团委、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认识明确;对团委和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明确,并能向同学广泛宣传。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
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
(5分)(4)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并影响、说服周围同学不参与。
个人作风严谨、无不良嗜好,在测评期内无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未受学校处分(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5分)2.工作情况(满分50分)(5)工作态度(5分)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端正,奋力进取,勇于开拓,从不满足现状,工作中任劳任怨,服从组织安排,无抵触情绪。
(6)组织能力(5分)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书面)。
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扎实。
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7)活动能力(5分)广泛联系学生会,团委各部门,顺利沟通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各个部门,与各相关部门有良好的沟通状况和协作机制;适应各种社交活动,灵活主动,游刃有余。
(8)表达能力(5分)在各种正式场合下,能得体、清楚、完整、简明地口头表达某一思想内容,表述富有感染力、表现力;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计划、总结等书面材料言简意赅,切中要点,完备生动。
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山东交通学院航空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试行)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全面提高学生工作水平,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综合评价学生干部的工作,使学生干部考核由据可依,根据山东交通学院学生工作制度条例,特制定《山东交通学院航空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二、考核总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上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自觉维护我院学生的形象。
三、考核制度(一)、考核对象:航空学院团总支学生干部、学生会干部及各班班委。
(二)、考核办法:由学生会主席团带头,秘书处负责对学生会干部进行考核。
学院主管领导、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对学生干部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主席团拥有对各部部长及部员有一票否决权,学生会各部部长拥有对本部及其他部门部员的一票否决权,班长、团支书有对本班其他班委的一票否决权。
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的具体指导下,由各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具体实施对班委的考核(三)、考核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四)、考核目的:对学生干部任职期间为学校、学院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现,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
(五)、考核内容:从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方面进行考核A. 基本素质1. 政治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政治上要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2. 工作素质:要求学生干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3. 作风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干,坚持原则,朝气蓬勃,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地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
4. 品德素质:要求学生会干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学生干部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其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提出的“求真、务实、高效”原则指导下,为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并充分树立学生干部在同学中的威信,管理和规范我院学生干部的工作和纪律,特制订如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以此进行监督,提高学生干部自身的素质,加强学生干部的队伍建设。 二、考核目的 1.督促好团的基础工作,推动全院形成倡优争先良好风气。 2.促进开展对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调查,及时了解团的工作动态,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并及时对人员进行考核和教育。 3.便于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课外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 4.考评结果存入档案保留,作为以后进行人员调动、年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推荐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时间 每学期期末工作结束 四、考核内容(详见考核细则) 1、部门考核 2、主要学生干部(各机构正副主席、各部门正副部长)考核 3、干事考核 五、考核奖惩制度 奖: 1、部门考核分数前四名,将授予“优秀部门”荣誉称号,其成员下学期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2、主要学生干部考核分数位于前十名,各类评优、推优入党等评选组织部优先考虑; 3、考核结果作为评优的主要依据,对于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为“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干事考核分数前十名,参加竞聘可给予大力推荐。 惩: 1、部门考核连续两次低于60分,组织部将对该部门进行整顿,撤除部门负责人职务,取消该部门所有成员评优、推优、竞聘资格,直至该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2、主要学生干部考核低于70分,提出警告,留职察看,取消评优、推优资格。一学期内工作没有得到良好的改善,撤除其职务,消除其学生干部档案; 3、干事考核分数低于70分,取消评优、推优、竞聘资格,留用察看。如连续2次考核低于70分,免除其学生干部身份; 4、学生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院校规校纪,免除学生干部身份。情况严重,团员开除其团籍,党员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党委。取消其所在部门成员一学期评优、推优资格。 六、相关说明 1、各部门人员,必须真实、认真填写各类考核表。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监督工作。 2、组织部对考核有完全监督权利。 3、考核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团委所有。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团委、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部门考核细则 本考核细则以每部门100分为满分。学期末进行考评,各机构分管领导负责监督,并由团委组织部审核,进行综合评价。 一、考核内容 1、会议考勤和材料上报 (1)负责人例会:各部门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负责人例会,若有事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团委组织部请假,并交书面申请书。例会无故迟到五分钟以内该部门扣1 分/人次,五分钟以上2分/人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会,无故旷会扣该部门3 分/次; (2)团委、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各部门组织要求相关成员参加的相关活动,有事者需提前向各机构分管学生干部请假,对于无故迟到者扣相关部门1分/人次,无故旷到者扣相关部门1.5分/人次; (3)不按时上交工作计划扣3分,未制定工作计划或计划不符合实际的扣3-6分; (4)不按时上交工作总结扣3分,未对学期工作进行总结或不符合实际的扣3-6分。 2、开展活动 (1)未完成部门各项常规工作或效果欠佳,根据实际情况扣3-5分; (2)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计划中的活动,根据实际影响扣3—5分; (3)举办活动期间敷衍了事,结果师生反应较差或带来不良影响的扣3分,未完成计划的项目(特殊情况除外)扣5分。 3、团队合作 本部门成员意见分歧,不能及时解决长期僵持并影响正常活动开展的扣5分,当其他部门开展活动,急需帮忙时,无故推却或袖手旁观的扣5分。 4、值班情况 (1)值班人员为各部门干事,值班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值班。有事不能值班者需提前向考勤部门说明,提出申请,无故不值班扣相关部门2分/次; (2)按照规定的值班时间,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或早退,出现其中情况之一者扣相关部门1分/次; (3)以上2条分别由团委组织部、学生会办公室、团联办公室负责监督,有违规情况出现由负责部门记录,每周报团委组织部存档,并在宣传栏上通报。 5、工作的开展 (1)上级领导交给各部门的工作(包括书面工作),各部门必须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者需提前向负责人说明。对于无故拖延的部门扣4分/次; (2)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必须提前3-5天将活动计划(方案)交由负责人审批。活动结束后,在一周内将活动总结交由各机构负责部门备案。不按此规定进行的部门扣3分/次; (3)各部门在活动之前要申请经费的,应认真填写资金预算申请表,该表必须报团委办公室认可,否则不予报销。花费资金不得超过预算资金,否则多出部分不予报销。 6、部门建设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内部管理条例,包括部门职责、干事培养及干事考核等内容。学期末仍然没有内部管理条例的部门扣5分。 二、考核流程 1、部门自评(占50%,50分) 学期末各部门需要书面或用电子版的形式写自评材料,内容包括本学期部门建设、工作开展及思想汇报,部门负责人应写出对部门一学期的工作评语,写出工作中的优点与存在的不足。 2、组织部评价(占50%,50分) 自评材料上交团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对各部门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整体的评价并打分,结果上报团委书记审批,对结果进行公示。 3、考核分数位于前四名的部门,将被授予“优秀部门”荣誉称号。 三、相关说明 1、本考核结果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统计分数,进行公示,并将结果存档。 2、本考核细则在学期末进行评比。自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勿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一经发现考核分数为零分,对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 3、本考核细则不设臵加分项目,扣分无上限。 4、本考核细则评比原则为“务实、高效、公平、公正”。 5、本考核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委组织部所有。 团委、学生会、团联部门考核表 部门: 分管领导签字: 交表时间: 评分项 自评 组织部评分 备注
会议考勤和材料上报
负责人例会 考勤
活动考勤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
开展活动 常规工作 计划工作 敷衍工作 团队合作 内部分歧和 整体协作
值班情况 无故不值班
未按时值班
工作开展 上级领导 交待工作
活动计划和总结
部门建设 内部管理条例 减分合计 最后得分 团委组织部制表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团委、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部门负责人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其对部门工作的关注度。特制定本细则。本考核细则以100分为满分。 一、考核内容 1、基本素质(25分) (1)政治觉悟(5分)拥护中国共产党,能遵守院、系的各级规章制度,服从学院党委、团委领导。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2)品格素质(5分)为人正直、助人为乐、热爱劳动、团结同学。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3)协作意识(5分)当其他部门开展活动,急需帮忙时,无故推却或袖手旁观的扣5分; (4)个人形象(5分)注重个人形象,仪表整洁,穿着得体。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5)工作作风(5分)使用文明语言,不得欺压辱骂干事,不得养成官僚主义风气。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2、工作能力(25分) (1)组织领导能力(10分)能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各项任务及本部门工作,及时处理和完成有关的各类文件,并协助其他各部门搞好工作。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2)创新能力(8分)对自己部门或相关部门有建设性建议,能够敢于创新开展活动。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3)交际能力(7分)能够正确建立与上级领导和各部门学生干部的关系,妥当处理与其他部门的矛盾。此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评分。 3、学习成绩(15分) (1)平时成绩(10分)按上学期期末平均分数的10%计算; (2)考级情况(5分)通过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考试,得3分,获得其它过级证书得2分。 4、工作业绩(35分) (1)考勤(10分)例会无故迟到五分钟以内扣1 分/次,五分钟以上2分/次。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旷会,无故旷会扣3 分/次; (2)工作态度(15分)不能按进度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 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减5分; (3)团队意识(5分)本部门成员意见分歧,不能及时解决长期僵持并影响正常活动开展的扣5分; (4)奉献精神(5分)甘愿为工作奉献个人娱乐、休息时间。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事假除外)扣2.5分/次; 二、考核流程 1、自评 各部门负责人总结本学期工作,根据考核标准,进行自评,按照考核项目的分值评分。 2、组织部评价 自评表格上交团委组织部,由组织部对各部门负责人一学期的工作进行整体的评价并评分。计算综合评分,结果上报团委书记审批,对结果进行公示。 3、负责人综合评分计算公示 负责人综合评分=部门考核分数(30%)+自评分数(30%)+组织部评分(40%) 三、相关说明 1、本考核结果由团委组织部负责统计分数,进行公示,并将结果存档。 2、本考核细则在学期末进行评比。自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勿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一经发现考核分数为零分,并对其通报批评。 3、本考核细则评比原则为“务实、高效、公平、公正”。 4、本考核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团委组织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