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左右四大环保政策
2016年中国环保产业发展回顾

四川:出台《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的通知》 湖南:印发《2016年度长沙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2
产值规模
5.2 4.5 3.4 3.9
产值增速
产值增速逐 年增加,到 2016年以达
15.56%
市 场 规 模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截至 2016年,我国环保行业产值规模已达 5.2万亿元
2
从业单位数量
2.66 2.6 2.57 32.8 32.5 31.9
从业人员数量
33.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市 场 规 模
2.5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6年,环保行业从业单位数量达2.66万家
2016年,环保行业从业人数超33.2万人
1
行业政策
1 2
江苏:发布《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
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福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 见》 重庆:全市环保、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
3 4
5 6 7
违法犯罪行为行动
河北:禁止城市垃圾和废弃物等向农村随意倾倒、填埋, 防范城市污染“上山下乡”和危险废物跨区域随意倾倒 天津:建立国家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十二五”
3
市 场 投 资
“十三五”
1.3%
3%
2015年我国环境治理投资占GDP比重仅为 1.3%,十二五期间共投资4.3万亿
目前,我国在绿色环保领域的投资正在不断扩 大。根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十三五”期间,环 保总投资或将超过15万亿元
最新中国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制度

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坚持节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源和保护环境
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加强资源开发、利用、回收和循环利用, 实行严格的环保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广清洁能源,从源头 上减少污染。
强化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执法,保障公众 环境权益。
3
中国的环境保护政策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 不断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和优化政 策体系。
环保政策的发展历程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自1970年代以 来,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环保政策。
1980年代后,中国政府逐步完善了环保政策体系 ,加强了环境管理、监测和治理工作。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 中国第一部环境保护基本法,奠定了中国环境保 护的法律基础。
02
中国环境保护的方针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同发展
01
强调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未来世代满足其需求的
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同发展。
资源的高效利用
02
通过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创新驱动
03
将科技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
2023
最新中国环境保护的方针 、政策和制度
目录
• 引言 • 中国环境保护的方针 • 中国环境保护政策 • 中国环境保护制度 • 中国环境保护对策建议 • 结论与展望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1
基于全球环境现状和挑战,环境保护已成为全 球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
我国的环保方针政策体系

(二)、技术政策
1986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环境保护技术政策要 点》。 2000年5月,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 了《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城市生活 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1年12月,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技部联 合发布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2年1月,又联合发布了《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 防治技术政策》和《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 (三)、环境经济政策 环境经济政策是适用税收、信贷、补贴、收费等各种 经济手段引导和促进环境保护的政策。 环境经济政策大致可分为经济优惠政策、生态补偿政 策(资源税与碳税)和排污收费政策三类。
第二章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政策、法 规、制度、标准和管理体系
第一节 我国环保方针政策体系 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第三节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第四节 环境标准体系
第一节
我国环保方针政策体系
一、中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1、环境保护的“32字”方针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确立了我国环
3、 限制和禁止发展的行业政策
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 的决定》,要求在1996年9月30日前,对小造纸、小制 革、小染料厂及土法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 炼油、选金和农药、漂染、电镀、石棉制品、放射性制 品等15小企业实行取缔、关闭或停产。 1999年6月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保总 局、机械工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 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的通知》,规定了15种 污染工艺和设备的淘汰期限和可替代工艺及设备。 1999年12月又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 产品目录(第二批)》,涉及8个行业119项。 2000年6月,再一次发布了第三批目录,涉及15个行 业120项内容。
2016年中国汽车政策

2016年中国汽车政策
2016年,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旨在促进汽车产业发展和改善环境
的政策。
其中包括:
1. 新能源汽车政策,中国政府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
包括补贴政策、免征购置税等措施,以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 污染排放标准,中国加强了对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推动汽
车企业加快更新技术,以符合更严格的排放标准,减少空气污染。
3. 车辆限行政策,为了应对城市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问题,一
些大城市实施了车辆限行政策,限制特定车辆在特定时间段进入城区。
4. 汽车消费税政策,中国政府根据排放标准对汽车征收不同的
消费税,鼓励汽车企业生产更环保的车型。
总的来说,2016年的中国汽车政策主要着眼于促进新能源汽车
发展、减少污染排放、缓解交通拥堵等方面,以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改善环境质量。
最新中国环境政策发展历程

环境政策手段不断丰富,涵盖命令控制手段、市场经济手段 、自愿行动、公众参与等形式。
强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平衡,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 理念。
环境政策管理主要以政府直接控制为主,管理难度大。 环保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有待进一步深化。
中国环境政策发展历程中国环境政策发展历程21世纪初全面综合决策阶段时间重大决策2002清洁生产促进法颁布2003在16届三中全会上提出科学发展观2003环境影响评价法通过2004绿色gdp研究2004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005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发布2005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发布2005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一批工作的通知2006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1021世纪初全面综合决策阶段续时间重大决策2006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知道意见2007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第二批工作的通知2007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2007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2008循环经济促进法通过2008水污染防治法修订通过200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通过11由一个中心科学发展观两个抓手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2009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通过
10
环境政策发展历程描述
21世纪初(全面综合决策阶段)
由“一个中心”(科学发展观)、“两个抓手”(建设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节能减排)、“三条途径” (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环境经济政策调控)组成
11
环境政策框Leabharlann 总结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起步,90年代中期以来进展较快,政策 手段、管理方法和调控手段日益完善。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

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环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我国的环境保护相关政策。
一、大气污染防治政策1. 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
建立健全大气污染源排放许可制度,对所有涉及大气污染的企业进行排放许可审批,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2. 推广清洁能源。
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
3. 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针对我国东部地区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实施“十条措施”计划,包括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推广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技术等。
二、水污染防治政策1. 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
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和利用。
2.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水质状况,对污染源进行监管和治理。
3. 推广节水技术。
积极推广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固体废物管理政策1. 建立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加强对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的监管,防止废弃物滞留在城市中心区域或农村地区。
2. 推广垃圾分类处理。
积极推广垃圾分类处理技术,减少可回收资源的浪费和对环境的影响。
3.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
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工作,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四、生态保护政策1. 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态特征和功能需求,制定相应的生态保护政策。
2.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开发和利用活动,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
3. 推广生态农业。
积极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农药等对环境的污染,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环境监管机制1. 建立环境监管机构。
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机构,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监管力度。
2. 完善环境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责任和处罚标准,增强违法成本。
2016-国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 2016年 第72号)
附件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一、总则(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保障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规范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装备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水泥行业的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是指将满足或经过预处理后满足入窑要求的固体废物投入水泥窑,在进行水泥熟料生产的同时实现对固体废物的无害化处置过程。
处置固体废物的类型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清洁生产、末端治理、二次污染防治以及鼓励研发的新技术等内容,为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指导。
(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应根据产业结构发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卫生规划等,结合现有水泥生产设施,合理规划、有序布局。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应作为城市固体废物处置的重要补充形式。
—2—(五)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控制、清洁生产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鼓励采用先进可靠、能源利用效率高的生产工艺和装备及成熟有效的污染防治技术,加强技术引导和精细化管理。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应保证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不影响水泥的产品质量和水泥窑的稳定运行。
(六)开展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企业应强化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监测体系和环境管理制度,确保协同处置废物全过程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环境应急管理制度,编制可行的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和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二、源头控制(一)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应利用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窑,并采用窑磨一体化运行方式。
处置固体废物应采用单线设计熟料生产规模2000吨/日及以上的水泥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09•【字号】东府办〔2016〕101号•【施行日期】2016.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东府办〔2016〕10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9日东莞市环境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统筹推进“十三五”时期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目标,加强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力度,深化环保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坚持系统精准治污,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治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环境污染突出的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东莞绿色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东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1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稳定下降,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镇生活污水、固体废物处理率稳步提高,为2018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环境基础;到2020年,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再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面貌,力争2019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8章129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内容做出规定。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对2000年的法律有了很大变化,如取消了两控区的提法;提出了各行业的综合防治和区域联合防治、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的要求;删除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验收后才能投产或使用的规定;对超总量和达标任务的地区规定了环保约谈及区域限批的要求;对违法企业取消了处罚上限,增加了按日处罚的规定等。
上述规定,对以后的环保工作影响深远。
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重点解决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比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燃煤、工业排放、机动车排放。
针对这些方面,法律中做出具体规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也做出明确要求。
还增加了建立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等内容,提高了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015年9月5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
《纲要》提出,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消除信息孤岛,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增强政府公信力,引导社会发展,服务公众企业;以企业为主体,营造宽松公平环境,加大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推进数据汇集和发掘,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创新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科学规范利用大数据,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纲要》明确,推动大数据发展和应用,在未来5至10年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治理新模式,建立运行平稳、安全高效的经济运行新机制,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开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新驱动新格局,培育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2016年5月16日精编版
……………………………………………………………最新资料推荐…………………………………………………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清洁生产,规范清洁生产审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清洁生产审核,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降低能耗、物耗、废物产生以及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方案,进而选定并实施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有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环境保护部负责全国清洁生产审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节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第五条清洁生产审核应当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自愿审核与国家强制审核相结合、企业自主审核与外部协助审核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序开展、注重实效。
第二章清洁生产审核范围第六条清洁生产审核分为自愿性审核和强制性审核。
第七条国家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企业,可以自愿组织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危险废物。
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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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刊
环球聚氨酯 Polyurethane Monthly
政策 Policy
2016年左右四大环保政策
2016年,“环保”二字可谓扑面而来,在众多化
工企业自主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同时,政府的管控
愈加严苛。
G20刮起的环保热潮,更是让各种政策层
出不穷。
未来、生存、发展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如何
应对可能离我们并不遥远的能源危机,成为了所有人
关注的话题。
“环保税”、“环保督查”、“环保联盟”……
一系列的新政策悄然而至。
环保永远是一个相对模糊
的概念,源于化工企业的自我意识,很难真真切切地
界定。
以前在某些地方流行一句话“宁肯被呛死,也
不愿被穷死”,而如今人们更关心生命健康和生存环境。
当环保逐渐走向“用数据说话”,对化工企业而言是
一种“不自在”的监督。
由于产能过剩、买方需求不
足等原因,化工行业近年来持续低迷,2016年供给侧
改革大幕拉开,环保将倒逼化工行业整体朝向节能、
绿色环保、高新产业发展,但这个过程将有一个艰难
的“阵痛”期,如何平稳地度过值得深思。
那么,2016年,到底有哪些政策呢?又将怎样影
响行业和市场呢?
01环保税来了!
8月29日上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草案)》的说明。
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环保税终于浮出水面。
环保税草案,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后,第一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税法法律草案。
伴随着立法程序的推进,我国现行的18个税种有望增加到19个,环保税将成为治污减排、环境治理上的一大利器。
1.关于立法的总体考虑
按照“税负平移”的原则进行环境保护费改税。
草案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排污费的缴纳人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将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
2.关于纳税人
环保税不向普通居民征收。
草案规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第二条)。
3.关于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碳污染、光污染暂不纳入征收范围。
与现行排污费制度的征收对象相衔接,草案规定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类。
4.关于税负
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
草案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境保护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
元。
24环球聚氨酯网
2016年9月刊
环球聚氨酯 Polyurethane Monthly
02中央环保督察“重拳出击”
03来真的!环保部首次明确我国将建排污许可核心制
04“十三五”节能环保发展规划
2015年7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指出要将环境问题突出、重大环境事件频发、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的地方作为先期督察对象。
同时,方案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这意味着地方党委将与政府一道接受监督,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
方案一经明确,督察工作迅速跟进。
2016年1月,中央环保督察试点在河北展开,短短1个月的进驻时间,问责力度之大令人瞠目。
共办结31批2856件环境问题举报,关停取缔非法企业200家,拘留123人,行政约谈65人,通报
批评60人,责任追究366人。
并对26位省级领
导进行了个别谈话,其中包括省委书记和省长。
但是督察河北还只是治污风暴来临的前夜,7月中旬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多点开花”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一场大规模、高强度的“环保风暴”才真正席卷而来。
中央环保督察“重拳出击”,一方面是对具体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另一方面是向全社会传递信号,使人们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关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解决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越来越重要。
传言已久的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思路终于浮出水面。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在出席第十届区域空气质量管理国际研讨会时表示,我国环境管理仍然存在较为粗放、污染物排放总量过大、超标排放或违法排放等问题,将通过改革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全面推进和完善环境保护各项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具体改革路径中,赵英民首先提出的就是建立以排污许可制度为核心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制订管理名录,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同时逐步将固体废物和环境噪声依法纳入排
污许可管理。
业内专家分析称,这意味着,实施多年
的环评制度将被弱化,而排污许可核心制正式被环保部确定为今后的环境管理新方向。
目前我国还无法对企业排污量进行连续性监测,而这是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行的根本条件之一,“如果在目前的条件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只能依靠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但目前,我国企业自行监测排污标准尚不清晰,而且企业也没有监测资质,因此,这种监测数据的执法效力难以得到保证,无法成为直接的执法依据。
”“十三五”期间,我国要完成到2020年单位GDP 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的国际承诺低碳目标,并且要为完成《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提出的我国在2030年左右要达到碳排放的峰值的中长期低碳发展目标奠定基础,同时要在大气污染防治等环境指标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涂料及相关行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环保问题主要有:VOCs 排放、三废超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等。
为此,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系列环保法规,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目录中环保、资源规划相关信息,涂料、涂料助剂、涂料颜料行业有针对性地制定“十三五”节能环保发展规划。
2015年2月1日起已将涂料纳入消费税征收范畴,对施工状态下VOCs 含量低于420g/L(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更加严苛的政策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