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PPP项目移交方案培训讲学
工程移交培训方案

工程移交培训方案引言:在工程建设完成后,为确保工程顺利移交并达到预期效果,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详细的工程移交培训方案,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适当的技能和知识,能够顺利接收和管理工程。
一、培训目标1. 确定培训对象:包括工程接收方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2. 培养技能:确保培训对象掌握工程的操作、维护和管理技能。
3. 了解工程质量:使培训对象了解工程的设计原理、技术规范和施工过程中需注意的关键要点。
4. 提高沟通和协作能力:培养培训对象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合作能力。
二、培训内容1. 工程概述:介绍工程的背景、目标、特点和范围,使培训对象对工程有全面的了解。
2. 工程设计与规范:讲解工程的设计原理和相关技术规范,包括设计图纸和文件的解读。
3. 工程施工过程:解读工程施工计划和施工图纸,介绍施工现场管理和施工作业流程。
4. 工程操作与维护:培养培训对象的操作技能,包括设备的操作和维护要点。
5. 安全和环境保护:提供相关安全操作规范和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培训对象能够安全操作和保护环境。
6. 质量控制与质检标准:介绍相关质量控制策略和质检标准,使培训对象具备判断工程质量的能力。
7. 沟通和协作技巧:培养培训对象的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能力,以确保良好的工程交接和日常运营。
三、培训方法1. 理论教学:通过讲座、报告和演示等形式,向培训对象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实践操作:提供实际工程设备和工具,让培训对象进行操作实践。
3. 讨论和互动:组织培训对象进行互动交流,共同解决工程移交中的问题和难题。
4. 观摩学习:安排培训对象到相关成功案例的工程现场进行观摩学习,促进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
四、培训评估1. 考核方式:通过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评估,检验培训对象的掌握程度。
2. 培训反馈:收集培训对象的反馈意见,并进行总结和分析,以不断改进培训方案。
五、培训资源1. 人力资源:指派具备相关经验和技能的培训师资。
工程交付后的移交培训方案

工程交付后的移交培训方案一、背景随着工程项目的完成,工程交付和移交成为了项目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一个工程项目完工之后,技术人员需要将相关的技术及操作经验传授给使用人员,以确保工程设施的顺利运行和维护。
因此,为了使项目顺利过渡到运营阶段,一个完善的移交培训方案必不可少。
二、目的1. 确保使用人员熟悉和掌握工程设施的操作和维护方法;2. 提高使用人员对工程设施的认识和理解;3. 培养使用人员的维护意识和技能;4. 缩短工程设施投入运营后的适应期,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对象移交培训方案的对象为业主单位的工程设施使用人员,包括维护人员和操作人员。
四、内容1. 工程设施结构及原理介绍对工程设施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进行介绍,包括设备组成、工作流程、主要参数等内容,以便使用人员了解设施的基本构成和运行原理。
2. 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通过现场演示和模拟操作,详细讲解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包括设备调试、启停操作、故障处理等内容,以确保使用人员能够安全、正确地操作设备。
3. 日常维护及保养知识详细介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方法,包括定期保养、故障排除、设备巡检等内容。
同时,配合现场维护操作演示,让使用人员掌握实际操作技能。
4. 紧急事故处理针对设备可能出现的紧急故障和事故情况,进行紧急事故处理培训,包括紧急停机程序、安全疏散、紧急故障排除等内容,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5. 操作培训考核结合实际操作环境,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技能的考核,通过考核来评估使用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使用人员能够熟练操作设备。
6. 移交文件资料整理协助使用人员整理相关设备的移交文件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维护手册、备件清单、使用手册等资料,以方便使用人员在日常管理和维护中查阅使用。
五、培训方式1. 理论教学通过课堂讲解、PPT演示等方式,对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操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2. 现场演示在设备实际操作场地进行操作演示,让使用人员亲自操作并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
市政道路工程移交方案

市政道路工程移交方案1. 引言市政道路工程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工程完成后,需要进行移交工作,将工程交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运维和维护。
本文档旨在规范市政道路工程移交的流程和要求,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2. 移交准备在进行市政道路工程移交之前,需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完成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包括道路铺设、交通设施安装、绿化等。
•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编制详细的工程移交方案,包括移交的内容、责任划分、移交流程等。
3. 移交内容市政道路工程移交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3.1 工程设施工程设施包括道路路面、人行道、自行车道、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护栏等。
在移交过程中,需要清点并核实这些设施的数量和完好性,并将相关资料和图纸一并移交。
3.2 工程档案工程档案是市政道路工程移交的重要部分。
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规划和设计文件,包括道路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
•工程合同和相关费用结算文件。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关于设施材料选用、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的技术文件。
•竣工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
3.3 其他材料和设备除了工程设施和档案外,还应移交其他相关材料和设备,如施工图纸、备品备件、维修工具等。
这些材料和设备对于日常维护和紧急修复工作非常重要。
4. 移交责任划分在市政道路工程移交中,需要明确责任的划分,确保各方的权责明确。
一般包括以下责任方:•建设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移交方:负责工程设施的清点、核实,编制工程移交方案等。
•接收方:负责接收工程设施、档案及其他材料和设备,并承担后续运维和维护的责任。
5. 移交流程市政道路工程移交的具体流程如下:5.1 移交准备阶段•移交方完成移交准备工作,包括工程设施清点核实、档案整理等。
•编制移交方案,并与接收方商定。
5.2 移交手续办理•移交方和接收方共同办理移交手续,包括签署移交协议、办理工程档案移交手续等。
PPP项目移交方案(可编辑修改)

PPP项目移交方案(可编辑修改)移交方案一、移交工作计划1、移交是指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将项目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后期项目工程中的建设设施,按照正常运行的技术状态无条件地移交给政府方。
资产状况不得附加于资产有关的担保、租赁等债权债务关系。
2、移交工作计划在运营期满前六个月开始至移交时,对项目进行正常维修、养护,以保证所移交的项目保持良好的运营和技术状况。
3、经营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前,政府方和项目公司组织成立移交委员会。
移交委员会定期进行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随时会谈,以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和最后恢复性大修的验收,以及将移交的建筑、设备、物品和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等。
一)移交准备工作安排经营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前,甲方和乙方应成立移交委员会,由乙方三名代表和甲方三名代表(包括至少一名接收人的代表)组成。
移交委员会应定期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随时会谈,以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及移交验收和将移交的建筑、设备、设施、物品和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等。
在会谈中,乙方应提交负责移交的代表名单,甲方应告知乙方其负责接收移交的代表名单。
移交委员会应在移交之前的第三个月开会以准备移交仪式。
1、为保障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招标人产权,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及招标人运营期满有关合同、章程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
2、运营期满前,项目公司将对项目设施设备资产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3、移交期,项目公司将成立移交委员会和移交工作小组。
4、移交工作委员将在移交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项目公司全部财产、编制设施设备固定和流动资产的清单,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
2)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制定各类设施、设备的技术资料清单。
二)移交内容在移交日期,乙方应向接收人无偿移交:1、乙方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2、划拨土地使用权;3、甲方可以合理要求的且此前乙方未曾按照本协议规定交付的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以使其能够直接或通过其指定机构继续本项目的运营。
ppp项目移交方案

合作期满后,乙方将项目全部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给甲方或政府方指定机构。
移交的资产、设施、设备应保证其功能正常运用、无任何债务负担、达到双方约定的全部交付标准。
三、项目移交方案1.一般要求(1)项目特许经营期满,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将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用所必需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各信息系统、维护F册等)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乙方应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全部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3)市政府成立由国资、财政、建设、行业管理部门及乙方等组成的移交委员会,办理资产移交。
将项目设施及内业资料移交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接收管理。
(4)乙方应确保最终一次维护绩效考核指标达到正常运用移交标准。
如发觉存在缺陷的,未能达到移交标准的,则乙方应在30日内修复完毕。
如乙方拒不修复,则扣除当年全部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及提取维护保函全部费用。
如任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
假如评定结果达到移交标准,聘请费用由甲方担当;假如评定结果未达到移交标准,则聘请费用由乙方担当。
2.移交程序评估和测试在移交日之前,移交委员会应进行本项目设施的性能测试。
项目公司有责任使测试所得各项性能参数都能符合正常运行的技术规范的要求。
假如所测参数仍有差距,甲方有权从运维和移交修理保函中支取相应费用以修正上述缺陷。
假如保函金额不足的,甲方担当费用以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移交手续办理本项目移交过程中的资产过户和合同转让等相关手续由项目公司负责办理。
移交费用:双方应依据适时的适用法律法规负责各自的因向接收人移交和转让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项目移交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由项目公司担当。
假如因一方违约事务导致项目终止而须要提前移交,则由违约方来担当移交费用。
3.移交前的打算同期满前,赤峰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应依据PPP项目协议的约定共同成立移交委员会,共同商定项目设施移交的具体程序、培训安排的实施和将移交的设备、设施、物品、零配件和备件等的具体清单。
PPP项目运营及移交方案

PPP项目运营方案一、运营管理方案概述综合管廊作为一种集合地下管线于一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具有空间的特性,其运营与维护管理显得十分重要,我单位将以管廊综合监控系统为依托,会同各入廊管线单位制定合理的维护管理制度,建立高效的组织体系,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管理及环境保护预案。
配备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确定运营维护管理机构和职能,对划分综合管廊管理区域,依据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综合管廊的进出入管理,做好监控、巡查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综合管廊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并记录和归档,建立工程维修档案,保证综合管廊内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统筹安排管线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配合和协助入廊管线单位的巡查、养护和维修,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后及时通报并配合入廊管线单位对其的维修。
组织制定管廊管理应急预案,入廊管线发生险情时,依据相应的紧急事故处理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突发事件指挥中心,进行相应的抢修和抢险,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二、运营维护管理制度依据国家和地区的综合管廊运营管理政策,结合国内外先进的综合管廊运营经验,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通过与当地政府和入廊管线单位的共同协作,制定健全的、详细的运营维护管理制度,确定完善的维护管理办法,具体落实实施过程中的细则,确定日常运营工作和特殊工作的工作流程,做好运营维护过程中档案管理的工作,明确相应的奖罚机制。
由项目公司总工办制定维护综合管廊及附属设施详细的技术操作要求,严格把关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并制定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按计划制定、审核、提报综合管廊内部设施的更新升级、维修养护等计划,并管理计划的执行实施,统筹管理工作调度,确保维护工作顺利进行。
制定系统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保障管理运营及维护工作高效、安全进行,综合管廊的管理、运营维护工作依据相应的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制定的制度主要包括综合管廊应急处理联动方案、综合管廊抢险应急制度、综合管廊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综合管廊安全责任制度、综合管廊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综合管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综合管廊安全教育制度、综合管廊日常巡检管理制度、综合管廊安全管理领导责任处理制度、综合管廊违章违纪处罚条例、综合管廊内施工管理规定、综合管廊入廊作业规范等内容。
ppp项目移交方案
PPP项目移交方案引言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指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合作共同完成一个项目或提供一项公共服务。
PPP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广泛应用,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效率和优质。
然而,随着PPP项目的完成,项目移交成为一个重要的环节。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个PPP项目移交方案,以确保项目的成功移交和顺利交接。
项目移交的目标项目移交的目标是确保项目在移交的过程中完整、准确和有效地转移给下一个团队或机构,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停工时间和项目运营中断的风险。
以下是项目移交的主要目标:1.完整性:确保项目所有相关文件、资产和知识都完整地移交给接手团队。
2.可理解性:确保移交的文件和资料可被接手团队理解和运用。
3.无断档:确保项目运营过程中无中断,并顺利转交给接手团队。
4.风险最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移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问题。
移交方案步骤步骤一:准备阶段在项目移交之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确定移交团队:指定一个移交团队,负责整个项目的移交。
2.确定接手团队:确定接手项目的团队,并与其进行沟通和协调。
3.审查项目文件和资料:审查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和知识,确保其完整和准确性。
4.确定移交的范围:明确移交的内容,以确定需要转移的文件、资产和知识。
步骤二:移交准备阶段在项目移交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更新项目文档:根据项目的最新进展和情况,更新项目文档并确保其准确性和可理解性。
2.清理项目资产:清理项目中不再需要的资产,以确保只转移必要的资产。
3.培训接手团队:为接手团队提供必要的培训,以使其能够理解和操作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步骤三:移交执行阶段在项目移交期间,需要进行以下操作:1.开展知识转移会议:安排会议,与接手团队讨论项目的相关事宜,并传达项目的重要信息和注意事项。
2.交接项目文件和资料:将项目文件、资料和知识传达给接手团队,并确保其掌握并能顺利使用。
PPP项目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PPP项目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项目概述PPP项目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是指在PPP(公私合作)项目完成所有工程建设工作后,进行项目验收和移交的管理方案。
本方案旨在规范项目验收和移交流程,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有效保障项目的顺利移交和使用。
二、项目验收管理1.验收准备(1)项目验收小组成立:项目验收小组由政府部门相关人员、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代表和监理单位代表组成,负责项目的验收活动。
(2)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时间、验收内容、验收要求等。
2.验收内容(1)项目工程质量验收:对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等。
(2)项目功能验收:检查项目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进行运行测试和功能性能评估。
(3)项目安全验收:对项目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估,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项目环保验收:评估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管理情况,确保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3.验收程序(1)验收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验收组织:由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项目的现场验收。
(3)验收评估: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4)验收结果反馈:将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并提出有关改进意见和要求。
4.验收标准(1)国家相关标准:项目验收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项目达到国家质量要求。
(2)合同约定标准:根据项目合同中对工程质量、功能要求等的约定进行验收。
(3)行业标准: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和经验,确保项目符合行业要求。
三、项目移交管理1.移交准备(1)移交计划制定: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包括移交时间、移交内容、移交手续等。
(2)清理整理工作:对项目现场进行清理整理,确保设备、资料等全部归档清楚。
(3)培训安排:安排相关人员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顺利移交项目的使用和运营。
2.移交手续(1)资料移交:将所有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移交给使用方。
PPP项目运营维护移交方案
第三部分项目运营维护移交方案第一章运营养护组织机构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间,工作重点由项目建设管理转移为以道路养护、机电维护、路产管理等为中心的运营管理。
项目公司根据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前一年开始进行运营管理筹备工作,全线营运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按照“集中管理”模式,坚持“精简、合理、高效”的配置原则,统筹规划、综合考虑,采取全线集中监控、集中管理的方式,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组建运营养护管理公司,公司下设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运营部、行政部、财务部和养护部,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面、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项目运营管理公司机构运营管理公司机构构架图二、重要人员职责(一)公司经理职责1、对项目公司负责,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保证项目安全运行,向项目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2、负责项目的行政机构、规章制度、生产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3、负责监督、指挥和协调各部门主管开展日常工作,并对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服务质量控制;4、负责有关经费管理,审核制定各项经费收支计划;5、协调与公安、消防的关系,并与内部和外界建立联络网络;6、负责审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审定上报的文件、报表,配合项目公司对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二)公司副经理职责1、对经理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完成项目的设备、设施的计划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为项目的结构、设备及附属设施定期更新养护技术,保证项目运行中使用的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3、协助主任工程师完成项目设备升级或改造更新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分析;4、对口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并在日常养护中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必要时可提出整改措施;5、负责收集管理各类技术规范、养护要求,并协助主任工程师完成竣工验收、资料接受;(三)总工程师职责1、具体负责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房建、交通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等的养护管理及养护部门工作计划、统计的编制等工作。
公路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移交方案
公路及配套设施工程PPP项目运营维护移交方案(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第一章运营养护组织机构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间,工作重点由项目建设管理转移为以道路养护、机电维护、路产管理等为中心的运营管理。
项目公司根据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前一年开始进行运营管理筹备工作,全线营运管理体制、机构设置按照“集中管理”模式,坚持“精简、合理、高效”的配置原则,统筹规划、综合考虑,采取全线集中监控、集中管理的方式,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组建运营养护管理公司,公司下设公司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运营部、行政部、财务部和养护部,并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全面、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项目运营管理公司机构运营管理公司机构构架图二、重要人员职责(一)公司经理职责1、对项目公司负责,全面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
保证项目安全运行,向项目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2、负责项目的行政机构、规章制度、生产体系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3、负责监督、指挥和协调各部门主管开展日常工作,并对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服务质量控制;4、负责有关经费管理,审核制定各项经费收支计划;5、协调与公安、消防的关系,并与内部和外界建立联络网络;6、负责审定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审定上报的文件、报表,配合项目公司对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二)公司副经理职责1、对经理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完成项目的设备、设施的计划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为项目的结构、设备及附属设施定期更新养护技术,保证项目运行中使用的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的要求;3、协助主任工程师完成项目设备升级或改造更新的项目立项和可行性分析;4、对口负责各类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并在日常养护中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必要时可提出整改措施;5、负责收集管理各类技术规范、养护要求,并协助主任工程师完成竣工验收、资料接受;(三)总工程师职责1、具体负责公路路基、路面、桥涵、绿化、房建、交通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等的养护管理及养护部门工作计划、统计的编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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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移交方案
1.移交工作计划
1.1 移交范围
在移交日期,项目公司向政府方无偿移交:
(a) 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的所有设备、资产、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法律
文件等一切与项目稳定运营相关的资产或者权利;
(b) 政府方可以合理要求的且此前项目公司方未曾按照本协议规定交付
的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以使政府方或其
指定机构能够继续本项目的稳定运维。
项目公司方向接收人移交项目设施或项目资产时,将解除和清偿完毕社会资本方设置的所有债务、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物权,以及源自本项目的建设、运维的由项目公司方引起的环境污染及其他性质的请求权。
1.2 移交的备品备件
在移交日期,项目公司向接收人无偿移交十二(12)个月内正常需要的消耗性备件和事故修理备品备件。
1.3 技术转让
项目公司在移交日期将届时使用的运维本项目所必须的项目公司享有所有权的所有技术和专利技术,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人,并确保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人不因此遭受损失。
如果该等技术和专利技术为第三方所有的,则项目公司协助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按照实际使用费用取得这些技术和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1.4 移交质量保证
1.4.1移交日期本项目的状况
在移交日期,项目公司保证本项目:
(a) 处于良好的运维状况,得到良好维护,正常损耗除外;
(b) 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安全和环境标准;
(c) 符合本协议中所规定的移交标准。
1.4.2质量保证期
项目公司进一步保证在移交日期后三(3)个月届满日期间,修复由原材料、工艺、施工、运维或管理缺陷或合作期内项目公司的任何违约造成的项目设施任何部分出现的任何缺陷或损坏(正常磨损除外),并承担因环境污染引起的责任。
政府方发现任何上述缺陷或损坏及环境污染责任后应及时通知项目公司。
在任何情况下,上述通知最迟应在三(3)个月的保证期结束前送达。
收到该通知后,项目公司应尽快自费修正缺陷。
如果项目公司在收到政府方通知后三十(30)日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政府方有权自己或请第三方修正上述缺陷。
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公司向政府方支付合理且必要的修理费用,而且政府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中相应金额以补偿此项费用。
1.5对招标人的培训
合作期结束的六(6)个月之前,项目公司方提交一份当时员工名单,包括每位员工的资格、职位和收入的细节。
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有权选择在移交日之后优先继续聘用全部或部分员工。
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需要在移交日之前派驻人员到项目设施所在地进行培训或学习的,应在移交日六(6)个月之前向项目公司说明情况及拟派驻人员名单,项目公司免费负责为上述人员提供培训,使之达到熟练操作和管理要求。
作为移交的一部分,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应联合考试,以确定被指定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可以接管本项目的独立运维。
移交后,项目公司免费提供不低于6个月的技术支持。
1.6 风险转移
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项目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
1.7 移交费用和批准
项目公司及政府方负责各自因向接收人移交和转让发生的费用和支出。
政府方应自行负责其获得所有的批准并使之生效,并采取其他可能为移交和转让所必需的行动,并且应支付与移交和转让有关的所有印花税、税收、收费和类似的费用。
如果项目公司未按第十章规定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移交,政府方为此发生支出或遭受损失,政府方有权从运维保函及移交维修保函中扣除。
1.8 移走项目公司相关的物品
除非双方另有协议,项目公司应于移交日期之后六十(60)天内,自费从场地移走仅限于项目公司员工的个人用品以及与本项目运维无关的物品,不包括移交清单所列的项目设备、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或者项目设施营运和维护的必需物品。
如果项目公司在上述时间内没有移走这些物品,政府方在通知项目公司之后,可以移走并将物品转运至适当的地点以便安全保管。
项目公司承担搬移、运输和保管的合理费用和风险。
1.9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
在移交时,项目公司应将所有承包商和投标人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无偿转让给接收人,并且将所有保险单、暂保单和保险单批单转让给接收人。
接收人应支付或退还上述移交之后保险期间的保险费。
1.10 第三方项目公司合同期限及相关
项目公司在与第三方签订运维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时,应使得该等合同的有效期届满日不超过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日。
如在移交日前,项目公司需签订运维合同、设备合同及其他合同,且该等合同在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仍为有效的,则项目公司应在该等合同签订前报经政府方同意。
未经政府方同意的,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2.移交验收程序
2.1 移交验收
在最后恢复性大修后并在移交日期之前,政府方应在接收人和项目公司代表在场时对本项目进行移交验收。
如发现存在缺陷的,则项目公司应及时修复,如果项目公司不能自前次验收日起三十(30)日或双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修正任何上述缺陷,则政府方可以自行修正,由项目公司承担风险和费用。
政府方应有权从移交维修保函中或在可用性付费中支取费用以补偿修正上述缺陷的支出,但是需将发生的支出详细记录提交给项目公司。
如任何一方对是否达到移交标准有异议的,则由移交委员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定。
如果评定结果达到移交标准,聘请费用由实施机构承担;如果评定结果未达到移交标准,则聘请费用由项目公司承担。
2.2移交程序
合作期届满二十四(24)个月前,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和项目公司成立移交委员会,由项目公司方三(3)名代表和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方三(3)名代表(包括至少一名接收人的代表)组成,各方代表应取得相应授权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备案。
移交委员会定期会谈,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随时会谈,以便于商定以下事项:项目设施移交的详尽程序;
最后恢复性大修及之后的验收;
将移交的建筑、设备、设施、物品、文件资料、权利或权益凭证和备品备件的详细清单等。
2.3 最后恢复性大修
(a) 在移交日期之前不早于十二(12)个月,项目公司应对本项目设施进行
一次最后恢复性大修,但此大修应不迟于移交日期六(6)个月之前完成。
大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应于移交日期前十五(15)个月时由移交委员会
核准。
最后恢复性大修应包括:
(i) 消除实际存在的缺陷;
(ii) 检修、探伤、检测等;
(iii) 政府方合理要求的其他检修项目;
项目公司有义务将政府方合理提出的检修项目列入其最后恢复性大修计划;
(b) 如果项目公司不能根据第10.3.1(a)款项进行最后恢复性大修,政府方可
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大修,由项目公司承担费用和风险。
政府方有
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相应款额,以补偿最后恢复性大修的费用;
当维修保函下的相应款项不足以支付恢复性大修费用时,政府方则在可
用性付费中作相应扣减。
在此情况下,政府方应向项目公司提供所发生
的支出的详细记录。
2.4 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
如果项目公司为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标准所需进行的对本项目设施缺陷或损害及环境污染责任的修复无法实施或不合理地增加负担或过于昂贵,则政府方有权因本项目的性能指标降低而获得赔偿。
政府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获得上述赔偿。
2.5 移交维修保函
2.5.1 移交维修保函的提供及有效期
(a) 移交维修保函的提供。
项目公司应于合作期限届满日三个月之前,向政
府方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移交维修保函,作为其履行在本协议下移交期
间的修复义务和其他违约赔偿义务的担保:
(i) 符合本协议附件2《移交维修保函》规定的格式或政府方同意的其他
格式;
(ii) 由政府方可接受的一家金融机构出具;
(iii) 金额为伍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
(b) 移交维修保函的有效期。
移交维修保函在项目移交后的三(3)个月届满
之日止前始终有效。
2.5.2 恢复移交维修保函的数额
如果政府方在移交维修保函担保期限内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款项,项目公司应确保在政府方提取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将移交维修保函的数额恢复到本协议前款约定的数额,且应向政府方提供移交维修保函已足额恢复的证据。
政府方提取移交维修保函的权利不影响政府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且不解除项目公司因不履行维护本项目义务而对政府方所负的任何进一步的责任和义务。
项目公司未在前述期限内补足或恢复移交维修保函相应金额的,政府方有权发出催告,项目公司应在三十(30)日内予以补足;项目公司在前述期限内仍未补足的,则政府方有权提取移交维修保函项下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