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编办关于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公布日期】2017.01.22•【字号】财综[2017]47号•【施行日期】2017.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印发《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编办2017年1月22日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按照《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6号)、《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充分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积极稳妥、分类实施。
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及职能,明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角色定位、工作要求,逐步扩大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金额。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正文:----------------------------------------------------------------------------------------------------------------------------------------------------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白银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的通知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机构设置,严控人员编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共5项)1.制定全市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至5年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对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督促、指导县区制定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市编办负责,2014年7月底前完成)2.理顺市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管理体制。
摸清各级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编制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2月底前完成)3.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明确管理层级,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
每项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审批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要件等,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分别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4.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分期分批取消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取消一批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等非许可审批事项,相应加强监督管理。
(市编办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负责,2014年3月底前公布第一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12月底前分期分批全面完成)5.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防止边减边增,今后除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外,各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新增行政许可项目,不得借实施行政许可非法收费。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7•【字号】怀政办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怀化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8月27日怀化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现就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以下简称“四办”)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行“四办”改革,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
从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坚持先点后面、先易后难、先学后创、先软件后硬件、先市直单位后垂直单位的方式有序推进,遵循“一窗(分区域分行业)受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路径,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到2018年底,全市审批服务“四办”事项基本实现全覆盖,简易事项“马上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先推行“网上办”,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复杂事项基本实现“一次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群众跑政府的次数。
二、实施范围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市、县政府各部门,各类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省在怀有关单位。
xx县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

xx县改善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提高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xx政发…xx‟2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2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发…xx‟29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xx 政办发…xx‟55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一)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
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确保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
xx年底,县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比例达到80%以上,“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60%以上,县级1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40%以上,所有事项办事要求和申请材料实行一次告知。
xx年底,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县级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材料减少70%以上。
(责任单位:县政管办、县编办、县级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排在最前的为本项工作的牵头单位,下同)(二)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按照“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的总体目标,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100%联通电子政务外网,xx年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省、州、县、乡、村五级联通,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60%以上,xx年底达到80%以上,公布县乡两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5.07•【字号】宿政办发〔2015〕55号•【施行日期】2015.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7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审批中介管理,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审批办理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提交材料多“一长四多”等突出问题,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内容(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行政机关自行设立的项目一律予以取消;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实施的事项,不得交由中介机构办理;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法不得设为审批事项。
编制并公布全市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明确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置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
没有纳入目录的中介服务事项,审批机关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条件。
(二)确立中介服务市场主体地位对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开展的中介服务项目,由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擅自扩大范围、拆分办理、添加要件、变相增加审批条件。
行政机关组织或者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并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三)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1. 积极推动转企改制、脱钩改革。
浅析推进简政放权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问题及对策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分享

浅析推进简政放权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问题及对策目录一、前言 (3)二、当前简政放权改革取得的成效 (4)(一)促进了政府管理创新 (4)(二)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 (4)(三)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 (5)(四)推进了公正廉洁 (5)三、当前政府落实简政放权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5)(一)缺乏整体性的改革谋划 (5)(二)精简事项的实施不够彻底 (6)(三)审批行为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7)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改革的对策建议 (7)(一)加强对地方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整体指导和战略规划 (7)(二)继续精简行政审批项目 (8)(三)继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9)五、结论 (9)参考文献 (10)摘要近年来国务院加大了推进简政放权的力度,大范围、多批次取消和下放了数量众多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营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众多改革举措也受到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普遍欢迎。
然而,在当前简政放权改革取得总体进展和积极成效的同时,在一些地区和领域,简政放权工作还面临许多制约性因素,存在一些体制机制性问题和障碍。
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简政放权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然后分析了目前简政放权改革过程中还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的一些建设性建议和对策,从而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率,为政府改革目标的更好更快实现献计献策。
关键词:简政放权;行政审批;政府治理;对策探讨一、前言“简政放权”是政府将机构不断精简革新的一环,把治理的权力下放给社会、企业。
换句话说,在新的发展阶段,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经济与市场的关系,该管的管,该放的放。
各级政府实行简政放权,努力把不必要的权力下放给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事业单位。
“小政府,大社会”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治理模式。
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行政管理方式。
鉴于当前中国政府简政放权的内在阻力,使资源难以合理配置,容易滋生腐败,政府应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6.10•【字号】陕政发[2001]31号•【施行日期】200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1〕31号2001年6月1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精神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决策,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改善投资环境,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布置,2000年7月以来,我省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已逐步推开,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但也存在着精减行政审批事项力度不够,工作进度较慢等问题。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革和规范行政审批制度的必要性几年来,我省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在精简机构编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同时,相应地进行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对全省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目前政府一些部门仍然存在着审批事项过多、审批环节繁琐、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审批事项过多。
一些本应由企业自主决定,或由市场自行调节和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事项,仍由政府部门审批;有些审批事项的设立没有充分的法律、法规依据,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一些部门偏重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强化部门审批权,甚至自行扩大审批事项或内容。
(二)审批环节繁琐。
一些审批事项,纵向上存在着从办事员到各级领导人的层层审批,横向上又有部门内设机构之间以及部门之间的重复审批,严重地影响了政府机关办事效率。
(三)审批程序不规范。
一些部门的审批权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审批条件不公开,为个别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机。
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满意型政府,按照省、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便民便企、提速增效”为目标,以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标准,通过优化服务流程、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网上办事,基本达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逐步实现申请办理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全面推进,重点突破。
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最集中、反映最强烈的领域为改革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二)分类实施,分步快走。
按照不同事项、不同对象、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改革措施,学设计改革路径,合理把握工作节奏,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稳步推进实施。
(三)条块结合,重在基层。
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系统指导下,县直部门整体推进、联动配合、同步实施,着重提高基层政务服务能力,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办、同城办、异地办”创造条件。
(四)功能互补,资源共享。
统筹推进实体办事大厅与县政务服务网建设发展,加强线上线下流程整合、业务结合和信息融合,推行“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的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三、实施路径(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1、梳理并动态调整“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县直各部门、各镇政府要对照各自承担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件事情最多跑一次”的原则,梳理出“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并分批公布,第一批已于3月底前公布,第二批要于4月底前公布。
6月底前,组织梳理、公布全县镇一级应承担的“最多跑一次”事项,将当前能够下沉的办理事项尽可能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或社区办理。
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需报县政府审核。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2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6〕2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精神,加快清理规范我市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促进网上行政审批科学化、标准化、动态化应用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开展报建事项全流程梳理。
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我市投资项目从发起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事项的梳理,形成流程图。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要对接国家关于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名称的规范要求,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工作,并及时汇总梳理结果,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流程优化提供制度依据。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分工要求及时与国家有关部委衔接,配合做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完善工作,调整公布本部门、本单位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做好对区县(自治县)相应工作的指导。
要按国家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保留的报建审批事项,按“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合理确定管理层级,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事项外,均要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便利企业办事。
要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减少报建审批事项。
此外,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要通过细化标准、严格监管等,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编办深化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编办深化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编办深化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一、推进行政审批度改革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关于调整X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的通知》,成立了“X+X”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对应承担自治区、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求部署的相关职责和任务,同时以“X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名义开展工作。
根据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了《X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牵头单位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基本全部完成。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先后印发了《X区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和《X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权力清单》,对XXX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合并,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XX项,合并调整XX项(合并后为X项),保留XX项,经两次清理和规范后,精简行政审批事项XX.X%,压缩审批时限XX.X%。
二是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
将行政审批类全部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
把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沉到民生服务中心办理。
服务窗口实行“前台接待受理,当场综合办理,后台协同处理”,老百姓办事不再需要一个部门一个部门地跑腿。
推行“代办制”、“首席责任制”、“多证联办”等服务制度。
群众办理事项一经受理,工作人员要“跑步跟进”、“跑腿落实”,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群众。
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工作人员要全程提供“受理、传递、反馈、跟踪”服务。
对行动不便和“上班族”,可通过电话预约、上门服务,街道(社区)代办协办等方式办理。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重新制定政府各工作部门“三定”规定,细化部门职责内容,理顺职责关系,推进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着力解决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和职能分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