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爆炸物品的储存保

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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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一、火药库房的保管人员要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有一定文化程度,并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二、火药库房必须有经过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并有核发的储存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库房必须悬挂安全定员、定量的标准标记。

三、爆炸物品入库前必须经过专人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并无火种时方可允许入库,分类存放。

四、爆炸物品出入库时,必须经过细致检点,办理严格的交接验收签字手续。对清退的爆炸物品,要双方当面清点,办理签字手续,入库单不得与库存物品混放,并在下一班首先发出,凡不执行领退制度和领退手续不全者下一班不得发放。

五、凡没有火药使用计划者和领用器具、手续不齐全者不予发放;凡超计划未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者不予发放。

六、入库的爆炸物品要做到班清、日结、月核实,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保管人员交接班时要查看帐、物,严格交接手续。

七、对于破损变质的火药和失效、拣选出的报废雷管不得发放使用,并及时剪掉脚线,每十个一捆,单存单放并单列帐本登记,按规定销毁。

八、库内存放的爆炸物品,要按规程规定存放,不得超高,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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峒室不得超量储存并保持包装完整。

九、发放爆炸物品时,要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指派专人跟随看管。

爆炸物品的发放清退制度

一、火药库房内要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火药的帐、卡,并严格按照帐、卡办理发放、清退手续。做到记帐及时、帐目清楚,数字准确,不得任意涂改。达到计划、实领、实耗、清退四对口,帐、卡、物三相符。

二、凡发放的雷管,必须经过逐个的电阻测试和编号,否则不得发放。

领用爆炸物品的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格证的同志担任。

三、雷管的编号,必须检查是否与放炮员的号码相符,待核准后方可发放。

四、保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制度,即:无放炮员合格证不发;无火药包(箱)不发;火药箱无锁不发;无领用单据或没经签字不发;无清退手续或清退手续不全的不发。

五、放和清退时,双方必须经清点并在单据和清退手册上签字盖章。使用和清退爆炸物品的数量,必须当班班组长或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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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认真审查、清点,核实准确后及时签字盖章,不得弄虚作假。清退的火药、雷管必须如数送交火药库,经保管员检验核对后,双方签字,分类保管,不得代签字。

六、井下火药库要有采、掘队消耗计划,无计划和超计划领用者不得发放,对超计划和其它临时用药,必须经申报批准并有完善的领用手续。

七、库存的炸药、雷管、必须经常进行质量检查,发现变质、失效时不得发放,并回报主管部门,统一研究处理。

雷管的电阻测试和编号制度

一、雷管的电阻测试和编号,必须在专用房间或峒室内进行,如在一个峒室内,必须分别先后进行,不得同时操作。

二、雷管的电阻测试室和编号室,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箱、防护罩和操作平台)操作室内的地面和操作平台上要铺设胶皮软垫,地面操作室要有抗静电安全设施,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毛织和化纤衣物。

三、电阻测试室和编号室,要悬挂定员、定量标志,室内雷管存放不得超过100发,定员不得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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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阻测试仪要防止受潮,测试电阻准确可靠,电流不得超过50毫安,雷管的电阻值在3-6欧姆为合格,对低于或高于该值者为不合格,视为废品,不得发放。

五、电雷管的编号按二级进行,第一位为矿号,以下则为区队放炮员号,雷管编号要编到每个放炮员。

六、雷管电阻测试要建立专门登记手续,登记要齐全、完整。

七、雷管电阻测试和编号后,要对现场进行清理,不得遗漏,要保持操作室(台)的清洁卫生。

八、雷管抽、捆把时,不得手拿雷管操作,不得用力过猛,不得与铁器互相接触。

爆炸物品的销毁处理制度

一、对电阻测试拣选报废需要销毁的雷管,库内受潮变质雷管和放炮员交回的失效雷管要剪去脚线,捆把单独存放,并建立专项记录,登记选册,标明来源和失效报废的原因,失效的炸药以同样方法办理。

二、凡需报废销毁的炸药和雷管,必须办理登记选册手续,提取处理时,必须在药库办理交接签字手续,方准带走处理。

三、炸药和雷管在报废处理前,必须由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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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教育的有关规定,安排从业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二、公司新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熟悉涉爆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四、每月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一至二次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民用爆炸物品的结构、性能及安全知识;事故案例剖析;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五、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六、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七、积极参加公安、安监等部门组织的其他教育培训活 动。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负责爆破工程的设计、评估、监理和总结,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二)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实施情况; (三)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并指导实施; (四)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保管所领取的民用爆炸物品; (二)按照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装药、联网、起爆等爆破作业; (三)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四)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五)爆破作业结束后,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清退回库。 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一)监督爆破员按照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作业; (二)检查爆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处理、报告安全隐患; (三)监督民用爆炸物品领取、发放、清退情况;

民爆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大全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汇编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和国家相关规定; 2、民用爆破器材的仓库应取得国家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按照核定许可的储量、种类进行储存; 3、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应设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责任人,库房设置仓库负责人,并设相应的仓库管理人员和足够的保卫人员,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机构见附图) 4、储存库实行24h专人值守,每班值班守护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账。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 5、仓库管理人员应了解产品的安全性能,掌握防火、防爆等知识,熟悉仓库的各项安全规定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6、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7、入库产品应具有验收合格证,出库后返回产品也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 8、如实记录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每天核对民用爆炸物品库存情况,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坚持雷管按编号发放,坚持日清月结,认真填写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簿,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并报告有关部门; 9、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无关人员入内。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必须经本公司审查批准,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并做好出入库登记; 10、库区要勤打扫、勤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11、储存库治安防范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或部门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准确记录每次的检测维护详情。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园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工业园区的消防管理,保障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由消防管理处和工业园区所有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工业园区的防火工作,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综合治理,并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三、工业园区的防火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由产权单位组织管理,物业管理处具体负责,由消防部门监督实施。 四、物业管理处的防火工作职责: 1、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对客户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 2、制订防火管理制度,并监督保障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防火自查,及时掌握辖区物业的防火情况,协调有关方面采取相应保障措施; 4、保证公共区域疏散通道的畅通; 5、定期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处理良好备用状态; 6、正常情况下消防设施的停水停电不得过夜,特殊原因需要过夜的,必须经有关人员同意,并及时通知所有人员加强防范; 7、领导义务消防组织,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 8、严禁载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本区域或停放; 9、组织人员补救初期火灾,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 五、工业园区经营人员的消防职责和义务: 1、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严禁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2、不得随意堆放、晾晒易燃物,严禁乱扔烟头,严禁将带有火种的杂物或其它易燃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内烧垃圾; 3、室内不得存放超过0.5公斤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品; 4、严禁占用、堵塞任何消防通道、楼梯走道、天台出品或其他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进行喷油漆的危险作业; 5、严禁损坏、盗用消防设施、器材,挪用消防设施及消防水源; 6、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标识、事故照明设施及消防标志; 7、遇强雷天气,尽量关闭所有电器,拔掉电源插座,以免烧坏电器或发生火灾; 8、发生火灾时,应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或拨打119,并关闭电闸,迅速离开现场。使用楼梯走廊逃生遇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在面部,免受烟雾熏晕; 9、学习消防常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警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10、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用电焊、气焊或有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向物业管理处报告; 11、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物业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手段妨碍消防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纵火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物业管理处或房屋产权单位需要改变的用途时,其防火安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并经市消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可使用。 七、在执行灭火救灾任务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及其养伤期间的生活费用,由发生火警的肇事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八、凡违反本规定的,物业管理处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报请消防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单位)对本环节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2.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2.1.1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1.2应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来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自己运输的要由保卫人员押运,司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民用爆炸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2.1.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1.4押运人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1.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1.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1.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 2.1.8 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1.9 装车时,押运人员负责清点查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10 民用爆炸物品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样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1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携带火种、火具,更不能吸烟或动火。 2.1.1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 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 单独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2.2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2.1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建有严 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 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 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2.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2.2.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 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2.4 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炸药库周 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2.2.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2.2.6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 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 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2.7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武平县宁洋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宁洋煤矿 二0一七年二月一日

前言 根据《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37-2009、GA838-2009。以及有关国家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本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将对公司的安全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使公司的安全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目录 一、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三、安全例会会议制度 四、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五、消防管理制度、 六、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七、定员定量制度 八、消防和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九、装卸、运输、储存操作规程 十、危险品销毁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技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三、附则

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一、单位的法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 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全面贯彻实行。 二、在安全工作中负保证和监督职责。 三、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协助公司经理,抓好安全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成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安监站长 成员:供应部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各队骨干 第三条项目部财务、调度、安监、技术、供应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民用爆炸物品分别从库房建设、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销毁、人员培训、证照办理审批等方面进行责任落实工作。 第四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指定一名副职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综合管理,其他副职负责主管范围内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各项目部要层层签订责任状,责任到人,认真抓好民用爆炸物品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等相关规定,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技术防范设施,防止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 第六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负责每月组织一次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检查,并不定期抽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每旬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例会,总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排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合理措施。要认真记录每次检查、抽查、整改情况和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确保记录完整、规范,以备检查。

第二章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 第七条地面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采用专用车辆,且经过严格检查,确保性能良好的全封闭运输车,并配备必要的防爆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不得采用三轮车、柴油车、畜力车、拖拉机、翻斗车和挂车运输,不准在交叉路口、人口聚集地、火源附近停留,不准载重加油,不准带客,不准超速行驶,雷管、炸药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运输。 装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持有供应部门的供货单据和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必须带有运输爆炸物品的明显标志,即白天要插有红旗,夜间要装设红色灯信号。 第八条运输爆炸物品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件的人员担任,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配备自卫武器和通讯设备,押运人员途中不得离开车辆。 第九条民用爆炸物品运送至使用地后,应有专人现场看押,不得中途退场,由采购和供应部门组织保卫、安监等部门联合对品种、数量及安全标志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送货单上签字,并组织人员安全卸火工品,卸完后由火药库保管员清点验收签字,按要求储存爆炸物品。 第十条在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途中必须有专人跟随看管。井下运输炸药时要用专罐(或专车),雷管不得用人行车和矿车运输。严禁在交接班期间和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火工品。 第十一条装卸爆炸物品时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装运雷管时,车箱底要垫软垫。 第三章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 第十二条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建设应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器材工厂安全设计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标准》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5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252 2 / 2 快餐营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按规范配备灭火设施。 2、按市场商铺(房屋)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璜。 3、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 5、营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 6、严禁私自使用除公司配置的保温用设施的其它大功率电器。 7、营业人员应维护好就餐秩序。 8、爱护消防设施,严禁擅自挪用、圈占、摭挡或影响其原有功能。 9、定期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 1、仓库由本矿保管员管理。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安监局有关要求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责任制,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验收入库 3、物资入库,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签字,应当认识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入库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财务科记帐。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之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本矿的有关人员处理。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本矿领导反映查询。 第 2 页共 2 页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要有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应及时报告本矿领导,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十不”要求,务使本矿财产不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5、保管物资,未经本矿领导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 6、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 第 2 页共 2 页

GB28263-201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GB 28263-2012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 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爆炸物品(简称民爆物品)生产(含现场混装炸药)和销售企业安全管理总则、综合安全管理、生产工艺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作业场所管理、运输与储存管理、试验与销毁管理,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报告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民爆物品科研、检测单位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事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规程 GB/T 14659 民用爆破器材术语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臵设计规范 AQ3004 危险化学品汽车运输安全监控车载终端 GA83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JT618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 WJ9048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评价导则 WJ9063 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规定 WJ9065 民用爆炸物品危险作业场所监控系统设臵要求

WJ9068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报废生产线销爆安全管理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7.6.1 第493号令)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5.7.12 第9号令)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659、GB5008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企业安全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领导人。 3.2企业技术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主管生产技术工作的企业领导人。 3.3企业机电设备负责人 协助主要负责人主管机电设备工作的企业领导人。 3.4定员 危险性建筑物内或操作工位上允许的生产人员数量。 注:定员分为操作定员和最大允许定员。 3.5操作定员 危险性建筑物内或操作工位上满足生产需要的最低操作人数。 3.6最大允许定员 最多允许进入该危险性建筑物内或操作岗位上的操作人员和临时人员人数。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社区消防安全,特制定相关制度。以下是xx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

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委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路桥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9A项目部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二O一五年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警卫看守制度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清退回库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申请审批制度 (11) (五)、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13) (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 (14) (七)、民用爆炸物品器材丢失处理办法 (15) (八)、民用爆炸物品爆破方案审批交底制度 (16)

一、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并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合格,由公安机关验收后方可使用。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标识牌的格式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规定设置;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 4、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在墙面画定高线,不得超高存放。 6、民用爆炸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黑火药应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应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 (2)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应超过设计或安全评价核定的存药量。 7、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整齐,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应该怎样使用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 式版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了严格管理爆炸物品,预防爆炸物品造成事故,影响财产和生命安全,防止爆炸物品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2、品的采购与押运: 2.1、材料必须事先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2、中要派专车,由押运员押运,司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途中不得随意停留,以免发生意外。 2.3、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

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4、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5、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6、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7必须分别运输。 2.8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838—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2009—06—29发布 2009—08—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国科安联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北京北方天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春乐、杨祖一、闫正斌、李军刚、亓希国、白春光、魏新熙、张国亮、文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基本要求,是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设计、建设、改建、验收、评价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单位储存量符合表1规定的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722 爆破安全规程 GB/T7946 脉冲电子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GB12014 防静电工作服 GB21146 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89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154 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 GA 837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令第466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A 83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 miniature civil explosives magazine 爆破作业单位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最大储存量不大于表1规定的储存库。 3.2 洞库 underground magazine 由山体表面向山体内水平掘进的用于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洞室。 3.3 覆土库 earth covered magazine 分两种形式,一种是储存库后侧长边紧贴山丘,顶部覆土,在前侧长边覆土至顶部,两侧山墙为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另一种是其顶部覆土至储存库两侧及背后,前墙设有储存库出入口及装卸站台。 3.4 外部距离 ex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与外部各类目标之间,在规定的破坏标准下所需的距离。它是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确定的。 3.5 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internal separation distance

【新编】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爆炸物品的储存保管制度 一、火药库房的保管人员要配备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熟练,有一定文化程度,并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二、火药库房必须有经过公安机关验收合格,并有核发的储存许可证和使用许可证,库房必须悬挂安全定员、定量的标准标记。 三、爆炸物品入库前必须经过专人严格检查,确认无误并无火种时方可允许入库,分类存放。 四、爆炸物品出入库时,必须经过细致检点,办理严格的交接验收签字手续。对清退的爆炸物品,要双方当面清点,办理签字手续,入库单不得与库存物品混放,并在下一班首先发出,凡不执行领退制度和领退手续不全者下一班不得发放。 五、凡没有火药使用计划者和领用器具、手续不齐全者不予发放;凡超计划未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者不予发放。 六、入库的爆炸物品要做到班清、日结、月核实,做到帐、卡、物三相符,保管人员交接班时要查看帐、物,严格交接手续。 七、对于破损变质的火药和失效、拣选出的报废雷管不得发放使用,并及时剪掉脚线,每十个一捆,单存单放并单

列帐本登记,按规定销毁。 八、库内存放的爆炸物品,要按规程规定存放,不得超高,每个峒室不得超量储存并保持包装完整。 九、发放爆炸物品时,要坚持先入先出的原则。井上、下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指派专人跟随看管。 爆炸物品的发放清退制度 一、火药库房内要建立健全发放和清退火药的帐、卡,并严格按照帐、卡办理发放、清退手续。做到记帐及时、帐目清楚,数字准确,不得任意涂改。达到计划、实领、实耗、清退四对口,帐、卡、物三相符。 二、凡发放的雷管,必须经过逐个的电阻测试和编号,否则不得发放。 领用爆炸物品的放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合格证的同志担任。 三、雷管的编号,必须检查是否与放炮员的号码相符,待核准后方可发放。 四、保管员必须坚持“五不发”制度,即:无放炮员合格证不发;无火药包(箱)不发;火药箱无锁不发;无领用单据或没经签字不发;无清退手续或清退手续不全的不发。 五、放和清退时,双方必须经清点并在单据和清退手

园区消防安全工作手册范本

消防安全工作手册 日常检查,突发事件处理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流程,善后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以及检查容 为规工业园的消防工作,检查和消除消防隐患。保证园区消防安全,了解园区各企业的安全状况,加强所有员工以及各工业园区所

有企业人员的消防意识。 特定如下制度: 1、检查时间以及检查人员安排: 各工业园在日常工作中应强调保安员巡逻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查,要求保安员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由各工业园管理处于每月自行组织对工业园所有公共区域、 公共设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工作由公司总经办相关领导组织,工程部、保安部、管理处的部门负责人进行随机抽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2、日常安全准备工作: 保安部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的安全意识培训,增强主管消防意识敏感度,加强对各园区主管队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管。 加强组织保安员消防安全技能培训,要求保安员人人能够熟练掌握各种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公司针对工业园消防安全性质,装配园区各种类型消防器材,以备义务消防队应急使用。 保安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以及消防知识培训容,并定期组织训练及考核。 3、工业园公共区域、公共设施消防安全检查容: 制定本工业园《企业安全预警台帐》以及《消防设施检查情况登记表》。

与所有客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上交存档。 检查园区所有公共设施的安全状况,包括变压器,园区公共区域,楼梯间,天台等区域。检查各层配电房、顶层电梯机房的电掣电器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门锁是否完好以及机房、电房所配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检查为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及消防栓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各层走廊、电梯厅、走火梯是否畅通,走火梯门、指示灯是否能够正常工作。检查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检查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建立园区义务消防队、消防应急机制以及消防应急预案。 4、各栋厂房企业消防安全检查: 对园区企业根据其生产性质以及安全状况进行重点与非重点分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检查厂家机器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存在安全隐患,企业对员工有无安全规章要求。 检查厂家的用电状况,线路设置是否合理,线路是否老化,用电量与电线以及相关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对有压力容器,老化房等危险设施的企业以及服装厂,纸箱包装厂,家私厂,电子厂应根据其自身特点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企业有无危险品,日常使用的危险品存放以及使用是否得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租赁协议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所属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位于xxx县xxx镇xxx村山脚下,是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许可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仓库位置:在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库区内,乙方租赁甲方雷管库和炸药库两个仓库。 二、租赁期限:乙方租赁甲方民用爆炸物品仓库时间暂定陆年,即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三、租赁费: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本协议签订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为国有资产,在乙方承诺在永嘉县县境内从事的所有爆破业务全部购买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全部由甲方负责配送运输的前提下出租给乙方的。 2、甲方按期收取乙方仓库租金。 3、甲方仓库、车辆、销售业务的管理、安全、责任全部由甲方全权负责。 4、租赁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共同遵守。 5、甲方应保证其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仓库,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等安评、年检合格。安评年检费用由甲方自理。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永嘉县境内从事爆破业务,全部购买甲方民用爆炸物品,全部由甲方的民用爆炸物品配送车车辆进行运输。 2、按时交纳租金。 3、仓库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利。 4、乙方不得将甲方仓库和仓库资质资料转租、转借他人使用。 5、租赁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法律责任,双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共同遵守。 6、乙方的爆破业务由乙方独立完成,爆破业务的管理、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全权负责。 五、甲、乙双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园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为保障园区企业员工生命、企业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使生产经营等活动顺利进行, 预防火灾事故, 特制定本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安全用电, 所有供电导线、接头、开关、配电箱等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要求,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 满足用电负荷需要, 避免过载产生发热引起导线失火。用电设备、电器等工作停止时或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关闭电源, 以免用电气设备及线路故障导致失火。 2.使用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 必须注意使用安全和环境安全, 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购置、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 3.园区企业所需的易燃物料、原料(如布质、木质、纸质、塑料膜等)应按国家仓储标准储存和安全使用, 杜绝周边火种, 并根据其燃烧性质每30平方米范围配置一个针对性(如ABC干粉)灭火器。 4.园区企业应按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特点在所属范围内配备充足齐备的、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选用质量合格、符合相关标准的不燃、阻燃、难燃装饰装修材料。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2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各项目部: 为了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社会安定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指挥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从严管

理,全程监督,方便生产,保障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全过程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民爆物品的丢失、被盗和其它意外情况的发生。 第二条项目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责任爆炸事故,杜绝爆炸物品丢失,确保爆炸物品管理、使用绝对安全。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指挥部及所属项目部的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安全委员会管理。 第四条指挥部安委会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将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纳入到安全

生产工作之中,做到与施工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2、全面督促检查民用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及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指导项目部编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4、召开安全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防爆工作,总结先进经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表彰防爆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5、对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项目领导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项目部第一管理者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道部《铁路施工单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保障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体系完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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