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终稿)
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区别

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区别伴随着经济交往的大量增加,合同诈骗犯法活动加倍猖獗。
为了爱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交易平安,保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在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新增加了合同诈骗罪这一新罪名。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的行为都按诈骗罪处置,同其它金融诈骗罪一样,合同诈骗罪也是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
在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假设干问题的说明》中合同诈骗以司法说明的形式第一次从一般诈骗中分离出来。
但并没象其它金融诈骗罪那样,进展为独立的罪名。
那时在定罪和量刑上都按诈骗罪处置,确实是此刻合同诈骗罪的量刑也同诈骗罪是一致的。
因此,合同诈骗和普遍诈骗仍然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成立和进展,合同的阻碍在咱们生活中愈来愈普遍,愈来愈重要,准确地把握合同诈骗犯法和合同纠纷的界限,是区别罪与非罪的又一难点。
可是合同诈骗犯法往往和合同纠纷交织在一路,在理论上难于区分,实践中难以把握,以致司法实践中常常显现误差,也成了困扰广大司法工作者的一个难点。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及其表现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所有或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和履行合同进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五种形式:(一)、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签定合同。
所谓虚构的单位,是指全然不存在的单位的名义订立合同;所谓冒用他人名义,是指未经他人许诺或委托而采纳他人的名义,即冒名订立合同的行为。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单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证明作担保的行为。
那个地址所说的单据主若是指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
产权证明包括土地利用证、衡宇所有权证和能证明动产、不动产权属的各类有效证明文件。
(三)、没有实际履约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部份履行合同的方式,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与其签定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即指行为人一旦收受了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给付的财物后,采取逃跑、隐藏、躲避的方式而使对方当事人无法追还的行为。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合同纠纷)的区别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合同纠纷)的区别及成功案例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肖文彬律师一、如何判断合同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之所以是直接故意,是因为行为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着明确的指向),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能构成本罪。
行为人主观上如果没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只能按照合同纠纷(即民事纠纷)来处理。
合同诈骗罪中非法占有之目的由于是行为人的内心活动,如何与合同欺诈的民事纠纷相区分往往是一个难题,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混淆和争议。
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关键是要把握好行为人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所谓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状态。
所谓意志因素,是指行为人基于对自己行为及其后果的认识而选择是实施或不实施这种行为的心理状态。
如果行为人已经认识到自己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仍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可认定行为人具有诈骗的故意。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目的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活动,应当通过行为人的客观外在表现行为来认定。
笔者认为,判断合同诈骗罪存在与否,应注意综合考察以下几方面的事实:1、考察行为人事前的履约能力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必须是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此签订合同时行为人事前的履约能力是认定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的重要方面。
行为人事前的履约能力可分为具有完全履约能力、部分履约能力和无履约能力三种情形,应区别情形加以认定。
首先,如果行为人具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仅仅让对方当事人单方面履行合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毫无疑问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
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作者:于欣卉来源:《博览群书·教育》2014年第02期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概念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内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
关于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应认定诈骗罪还是按经济合同纠纷处理的问题:①个人明知自己并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者担保,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与其他单位、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有部分履行能力或者担保,虽经过努力,但由于某些原因造成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经济合同纠纷处理。
②国营单位或集体经济组织,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而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以骗取财物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给对方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诈骗罪追究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
③国营单位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有部分履行合同能力,但其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负责人员用夸大履约能力的方法,取得对方信任与其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虽然为履行合同作了积极的努力,但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经济合同纠纷处理。
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异同1.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相同点从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有很多相同点:主观方面都具有欺诈的故意;客观方面都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了欺诈行为;两者行为发生时间都是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
2.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不通电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别二者的关键。
合同诈骗中行为人是利用签订合同的方法来实现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专业版

编号:YB-HT-022656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 On the difference between
甲 方: 乙 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实用Practical 专业Major 精品Quality 编号:YB-HT-022656 第 1 页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专业版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 合同诈骗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现象,但二者的客观表现却有着相同或相似之处。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使对方受到损失,并且一方在签订合同时可能有某些欺骗性的因素,则前者是合同诈骗罪,而后者是合同纠纷,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然而,在实践中,区别二者分界限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二者的根本不同点,在于行为人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也就是说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明确双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益,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用作电子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实用Practical 专业Major 精品Quality 编号:YB-HT-022656
第 2 页 的。如果没有这一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因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天灾人祸或市场变化等不可抗力的客观因素,使当事人没有能力继续履行合同的,只能定性为合同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有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的行既可能是合同诈骗犯罪的一种形式,也可能是合同纠纷中的民事纠纷。又如,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既可能是行为人出于经营困难造成的,也可能是行为人见利起意,在履行中滋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拒绝履行自自己的合同义务,也就是说既可能是合同纠纷,也可能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纠纷,是指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诚意,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合同。合同纠纷,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其侵害的是合同产生的债权。而合同诈骗罪,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其侵犯的是财产所有权。两者区分的关键是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诚意亦即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或骗子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对行为人主观目的认定是非常困难的,例如虚设担保固然是合同诈骗的种手段,但不能据此认为凡是虚构担保的行为都是合同诈骗罪。行为人虽然虚设了担实用Practical 专业Major 精品Quality 编号:YB-HT-022656 第 3 页 保,但目前是为了通过合同的履行来实现商业上利润的,则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围。行为人签订合同后,事实上没有履行,但没有履行并不一定是合同诈骗,可能是行为人的经营困难造成的。因此,对两者界限的关键是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行为人是以骗取财物为目的,还是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而获得经济利益。而要判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必须从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是否采用欺骗手段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违约后的表观等几个方面分析、判断。 1、行为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 实际存在的履行行为,必须是真实的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1)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呢下列情况应视为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①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即己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资金、物资源共享或技术力量。②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虽不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限内能够合法地筹集到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资金和物品。③即使行为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实际履行合同义务时,自己或他人实用Practical 专业Major 精品Quality 编号:YB-HT-022656 第 4 页 能够提供足够担保(包括代为履行和赔偿损失)。 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而且也根本不去创造条件履行合同,非法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仅仅以此根据去判断,也会有失偏颇。因为履行合同能力的有无和大小是受主客观各种因素制约的,并且处于一种可变状态。⑵因此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非常复杂的,必须从案件的主客观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行为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对二者的区分是至关重要的。 2、行为人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 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其手段一般是①无中生有,编造成虚伪的事实。如,根本没有对方所需要的货物、货源,却谎称有货,能及时供应;②有意隐瞒真相,以假充真。如,假冒经理、采购员等身份,甚至伪造银行凭证等证件使对方上当。③规避法律,利用对方的疏忽或不熟悉合同法,伙同对方代理人,代表人在合同条款中大做手脚,通过这些手法,以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骗取对方财物的实质。 实用Practical 专业Major 精品Quality 编号:YB-HT-022656 第 5 页 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也会有某些虚假的成分或者可能存在某些欺骗因素,只是在履行合同中违反合同的个别条款,但行为人客观上有一定的履约能力。 3、行为人是否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 一般来说,凡是有履行合同诚意的,在合同签订以后,总会积极创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条件去履行合,即使不能履行,也会承担违约责任。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会有履行合同实际行动的,即使有履行合同的行为,也只是象征性的为了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后得到的财物一到手,即逃之夭夭,或大肆挥霍,根本不履行合同,或作与合同毫不相干的其它用途,根本无力偿还,对于这种情况,不论其有无履行合的实际条件,均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在行为人己经履行了合同义务的情况下,行为人己经合法取得了依法转移的财物所有权,当事人对其处分,虽然无实际意义。但若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只履行一部分合同,则当事人实用Practical 专业Major 精品Quality 编号:YB-HT-022656 第 6 页 对其占有他人财物的处置情况,一定程度上反应了他当时的主观心理态度。不同的心理态度,对合同标的地处置也必然不同。合同诈骗罪由于具备非法占用他人财物的故意,因此,行为人一旦取得了他人财物的控制权,则通常将其全部或大部分任意挥霍,或从事非法活动,偿还他人债务,有的则携款潜逃,根本不采算归还。 5、行为人的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表现 一般来说,具有履行合同诚意的人,在发现自己违约或经对方出自己违约时,虽然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可能进行辩解,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在自己违约确凿后,会有承担责任的表现,并有一定的承担行为,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人由于明知在自己根本不可能履行合同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也根本没有履行合同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纠纷发生后,行为人往往会想方设法逃避承担责任,使对方无法挽回自己遭受的损失。 合同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就是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利用合同骗取他人财物。行为人主观上以及实际行动中实用Practical 专业Major 精品Quality 编号:YB-HT-022656 第 7 页 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是否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是确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这更明确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之间的本质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区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区别是什么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区别合同诈骗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合同实施的诈骗犯罪行为;合同纠纷是当事人之间就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争议。
它们均采用了“合同”这一形式,而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又往往使两者相互交织,难以区分。
为依法准确打击合同诈骗犯罪和依法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两者的区别有必要进行深入探析。
就合同纠纷而言,当以合同的效力为标准时,大致可分为有效合同纠纷与无效合同纠纷两大类。
前者由于合同本身具备意思表示真实这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必定不会是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与此相应,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也绝非符合意思表示真实这一构成要件的合同。
由此可断言,有效合同产生的纠纷一般不涉及合同诈骗。
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因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从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七种:1.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2.一方以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合同。
7.效力待定合同未得到权利人追认、可撤销合同被撤销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
民法典将因欺诈或胁迫手段而订立的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损害了国家利益的,必须宣告无效;另一类是损害了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但没有损害到国家利益的,作为可撤销合同,是否请求撤销由受损害方选择确定。
以上七种无效合同,按照其与合同诈骗罪特征的相近程度,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效力待定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在结果上的无效取决于权利人的选择,而不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即:在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行使追认权使合同生效,也可以拒绝追认而使合同归于无效;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人也是如此,既可选择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也可以选择不予行使撤销权使合同继续有效。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3篇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3篇篇1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二者都涉及合同,但其性质和法律后果却完全不同。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对合同诈骗罪和合同纠纷进行浅析,以便读者更加清晰地了解二者之间的区别。
一、合同诈骗罪的定义及要件合同诈骗罪是指利用虚假的陈述或其他手段,使对方订立或变更合同内容,以达到骗取财产的目的而犯罪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合同诈骗罪的要件包括:一、虚假陈述或其他欺诈手段;二、欺骗订立或变更合同;三、骗取财产的目的;四、构成犯罪的结果实现。
二、合同纠纷的定义及处理方式合同纠纷是指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需要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的情况。
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往往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了分歧,例如合同中缺乏明确的条款、一方违约等情况。
处理合同纠纷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协商解决:通过双方协商进行妥协达成一致意见;二、仲裁:委托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三、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解决。
三、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1. 性质不同:合同诈骗罪是犯罪行为,属于刑事责任;合同纠纷则是民事纠纷,属于民事责任。
2. 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是以骗取财产为目的,涉及犯罪行为;合同纠纷是因为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分歧导致争议,属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纠纷。
3. 处理方式不同:合同诈骗罪需要通过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可能涉及刑事诉讼程序;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根据双方的意愿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
综上所述,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在性质、目的和处理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需要在实际案件中加以区分并依法处理。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慎重选择合作对象,避免发生合同纠纷或合同诈骗罪的风险。
只有切实遵守合同条款,并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才能有效维护合同的合法权益,避免因此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损失。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定 (2)

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定协议名称:浅析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定一、背景介绍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是法律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
本协议将对这两个概念进行浅析,并对其界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合同诈骗罪的界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合同的签订、履行或者解除过程中,当事人采取欺骗、隐瞒、虚构等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或者意思表示,使对方受到损失,同时破坏了合同的真实意图和公平原则的犯罪行为。
合同诈骗罪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欺骗手段:包括欺骗、隐瞒、虚构等手段;2. 非法占有为目的:即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3. 错误认识或者意思表示:即通过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或者意思表示;4. 造成对方损失:即对方因此产生经济损失;5. 破坏合同真实意图和公平原则:即诈骗行为违背了合同的真实意图和公平原则。
三、合同纠纷的界定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或者解除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其中一方或者双方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导致其权益受到伤害,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民事争议。
合同纠纷的界定主要包括以下要素:1. 合同关系:即存在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2. 合同违约:即一方或者双方违反了合同约定;3. 权益受损:即违约行为导致对方的权益受到实际伤害;4. 法律解决:即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四、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在本质上存在明显的区别:1. 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目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或者意思表示,从而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而合同纠纷的目的是解决因合同履行或者解除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犯罪行为与民事争议:合同诈骗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属于刑事责任范畴;而合同纠纷属于民事争议,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
3. 损失程度不同:合同诈骗罪通常会导致对方产生经济损失,损失程度较大;而合同纠纷的损失程度相对较小,主要是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权益受到伤害。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张配海张晓亮摘要:现今,合同在我国市场经济领域发挥的作用举足轻重,而利用合同进行诈骗及欺诈的刑民案件也日趋增多,这对国民财产及国家经济都造成了重大威胁,而合同诈骗的犯罪行为更是成为公安机关加强案件侦破的主要类型之一。
由于合同诈骗这种犯罪形式的隐蔽性,涉案情况的复杂性,司法机关对于案件性质的认定较为困难,尤其是合同诈骗罪和经济合同纠纷欺诈存在诸多的相似性,这样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就有很大的难度。
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进行了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经济合同纠纷;区别引言本文主要对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的区别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1合同诈骗罪与经济合同纠纷概念1.1合同诈骗罪的概念1.2经济合同纠纷概念经济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各方在依法签订经济合同之后,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产生的意见分歧或争议。
对于违约一方来说,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当事人只是通过合同进行正常经济活动从而取得经济利益,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履行不能等情况,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由此产生的纠纷为合同纠纷。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既包括书面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
构成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确立权利文务关系的协议;第二,合同内容是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获取利益;第三,合同双方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此外,合司诈骗罪中的合同也可以是无效合同。
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不涉及交付钱财的,不能列入该合同范围之内。
对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处罚为: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有效的避免此类问题,需做到以下几点:(1)应当将诚信作为企业立身之本。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页脚. 目 录 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定义……………………………………1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罪……………………………………………1 (二)什么是合同纠纷………………………………………………3 二、论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特点……………………………………4 (一)合同诈骗罪的特点……………………………………………4 (二)合同纠纷的特点………………………………………………6 三、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8 (一)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约能力表现的区别……………9 (二)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目的的区别………………10 (三)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为……………10 (四)行为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的区别………………………11 (五)行为人在违约后有无承担责任的区别………………………12 (六)行为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数额区别………………………12 参考文献………………………………………………………………14 . . .
.页脚. 浅论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 黄承鑫 【容摘要】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都是以经济合同这种契约为依托而形成的活动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犯罪与合同纠纷之间界限往往较为模糊,实行诈骗的犯罪分子为开脱自己的罪责,也千方百计地将自己实施的行为辩白为经济合同纠纷,因此,正确认识合同诈骗罪,区别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合同诈骗罪 合同纠纷 行为人 区别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比较容易弄混,这往往会给办案人员认定案件的性质造成困难,一些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也千方百计的把自己实施的诈骗行为狡辩为合同纠纷,企图以此逃避刑事责任。现行刑法虽然为惩治合同诈骗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如何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却是应当特别注意的问题。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对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进行比较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中正确区分此两种行为有所启迪。 一、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定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订立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 (一)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一般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合同的概念,在民法学上有广义的和狭义的之分。广义的理. . . .页脚. 解合同是指确立权利、义务容的协议,包含经济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目前我国关于合同概念的民事法律规定有二条,一是《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是《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在司法实务中,上列合同存在着书面、口头等形式。对于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概念,并无明确的司法解释。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可视为是合同诈骗罪的雏形规定,其中有“利用经济合同诈骗公私财物”的提法。现行刑法把合同诈骗罪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使其脱离了侵犯财产罪这一章而置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畴,从此意义上合同诈骗罪的“合同”应为反映市场交易容的债权和物权合同,而不应包括诸如行政合同、劳动合同、婚姻合同等,同时,由于刑法在金融诈骗罪一节中新设立了集资、贷款、票据、金融凭证、信用证、信用卡、有价证卷、保险诈骗罪等罪名,合同诈骗罪的合同自然对上述容予以排除。实践中利用如抵押、质押、合伙、承包、租赁、联营、买卖、加工承揽、保管合同进行诈骗,必然侵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和市场经济秩序。 合同诈骗罪的“合同”是诈骗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法,也是构成本罪的特征。在合同诈骗犯罪中,合同既可以是无效合同,也可以是有. . . .页脚. 效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合同法》规定的其他形式如摄影、录像、电子等。口头合同应排除在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之外。《合同法》规定除即时清结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合同诈骗罪法条中表述了“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谓签订即是签字、订立之意,两者相合自然得出合同诈骗罪的“合同”不包括口头合同。在合同诈骗犯罪中,合同的形式以及法律效力不影响诈骗犯罪的成立。 (二)什么是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合同纠纷的容主要表现在争议主体对于导致合同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法律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的容有着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合同纠纷的围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从成立到终止的整个过程。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 . . .页脚. 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一项合同纠纷,有时由单纯的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有时则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 二、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合同诈骗罪的特点 合同诈骗罪,从总体上来讲,具有如下之特点: 1、主体特点。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司法. . . .页脚. 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还是单位。例如下列几种情形就是名为单位实为个人实施的合同诈骗罪: (1)个人为进行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合同诈骗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合同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应认定为个人犯罪。 (2)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租赁给个人经营的企业。承租人利用企业名义诈骗的,应认定为个人诈骗。 (3)国营或者集体企业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名为集体实为个人的企业,企业人员以企业名义进行合同诈骗,应以个人诈骗论。 (4)没有资金、场地、从业人员等有名无实的皮包公司,对它们利用合同诈骗的,应以个人诈骗论。 (5)由被挂靠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而由挂靠人员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挂靠企业,挂靠人员实施合同诈骗罪应认定为个人诈骗。对那些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而实际犯罪谋取的利益归属直接责任人员的合同诈骗犯罪一律应以个人犯罪论处。 2、客体特点。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合同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我国合同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它对于防合同欺诈,维护公平、自由、安全、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合同诈骗罪中合同成为侵犯他方当事人财物的不法手段,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故刑法单设此罪以保护我国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合同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 . . .页脚. 物。“对于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而言,签订合同的着眼点不在合同本身的履行,而在对合同标的物或定金的不法占有”。合同仅仅是诈骗采用的手段形式。 3、主观特点。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刑法理论认为,“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行为实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目的仅存于直接故意中”。因此合同诈骗罪这种目的型犯罪只能存在直接故意的形式。 4、客观特点。合同诈骗罪属诈骗犯罪的畴,在客观构成上完全适用诈骗犯罪的构成模式。即:由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获得财产→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这里的虚构事实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为: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行能力”的假相;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二)合同纠纷的特点 合同纠纷,从总体上来讲,具有如下之特点: 1、主体特定。合同纠纷的主体特定,是指合同当事人,合同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