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企业财务基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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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 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企业 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目标合伙企业的财务目标是为合伙人创造价值,实现利益最大化。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合伙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以确保财务目标得以实现。

2. 财务管理制度2.1 会计制度合伙企业应建立完整的会计制度,在日常财务管理中要执行完整、准确、及时的会计工作,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合伙企业应定期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2 资产管理制度合伙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精细化管理,包括资产登记、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程序。

对于重要的固定资产,应加强安全保护,防止损失和盗窃。

2.3 成本管理制度合伙企业应建立成本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成本核算体系,确保产品成本的准确计算和控制。

合伙企业应加强对成本的分析和管理,控制最终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2.4 财务预算制度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预算制度,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市场环境、行业变化等要素进行预测和分析,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财务预算计划。

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应根据预算进行调整和管理,确保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预期。

2.5 税务管理制度合伙企业应建立合理的税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税务审计等工作。

2.6 资金管理制度合伙企业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控制资金的流向和使用,规范企业资金管理流程。

应加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防范风险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的资金和财产安全。

3. 财务管理人员合伙企业应建立一个专业的财务团队,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的会计和财务知识,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诚信、认真、负责地完成相关工作。

4. 结语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基础,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有效地确保企业的财务目标的实现。

因此,合伙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合伙开店的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开店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开店的经济活动,保护合伙人合法权益,确保合伙企业的财务活动合法、合规、高效,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合伙开店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餐饮、零售、服务等行业。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四条合伙开店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五条合伙开店应设立财务部,负责企业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对财务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财务部应配备财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秘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九条合伙开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第十条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收入和费用的正确确认。

第十一条合伙开店应建立健全会计科目体系,合理设置会计科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第十二条合伙开店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三条财务报表应真实、完整、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四条合伙开店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五条合伙开店应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收支、资金结算等工作。

第十六条合伙开店应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七条合伙开店应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合伙开店应遵守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现金。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分析第十九条合伙开店应定期向合伙人提供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便于合伙人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合伙开店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财务分析应包括收入分析、成本分析、利润分析、现金流分析等。

第六章财务风险控制第二十三条合伙开店应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体系,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

合伙人合同中的财务管理规则

合伙人合同中的财务管理规则

合伙人合同中的财务管理规则一、总则1.为明确合伙企业中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和职责,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由XXX、XXX、XXX三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

二、财务管理机构1.合伙企业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师或财务人员,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财务记录与报告1.财务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准确、完整地记录合伙企业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每月末,财务人员应编制财务报告,详细说明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情况,并提交给合伙人进行审阅和审批。

3.合伙人可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方式,对财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资金管理1.合伙企业应设立独立的银行账户,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合伙人出资的资金应存入银行账户,并确保资金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银行账户的收支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合伙人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4.合伙人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借款或担保。

五、收益分配与债务承担1.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应根据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同时考虑贡献、风险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2.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的决议,及时分配收益,并确保收益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3.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应根据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按照合伙人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承担债务。

4.合伙人应确保债务承担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不得以个人名义为合伙企业债务提供担保。

六、审计与监督1.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2.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财务管理部门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

3.如合伙人或其授权代表对财务活动产生疑问或发现异常情况,财务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和说明,并提交相关报告。

合伙财务会计制度(3篇)

合伙财务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行为,保障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等。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隐瞒或者故意夸大或者缩小。

(二)完整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应当全面反映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及时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应当及时反映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可比性原则:财务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便于分析、比较。

(五)谨慎性原则: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应当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

(六)一致性原则:财务会计政策和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二、财务会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合伙企业应当设立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财务会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核算工作。

(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三)管理财务资金,进行资金筹措和运用。

(四)参与企业决策,提供财务分析报告。

(五)其他与财务会计有关的工作。

第六条合伙企业应当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财务会计人员,包括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等。

第七条财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熟悉国家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财务会计核算第八条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收入确认:收入应当在实现时确认。

(二)费用确认: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

(三)资产计量: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四)负债计量:负债应当按照实际承担的义务计量。

第十条合伙企业的会计科目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合伙企业的财务制度范本

合伙企业的财务制度范本

高纯铅研究报告
本研究旨在探讨高纯铅的制备和性质,并测试其在不同领域的应用。

通过多次冶炼和精炼,本研究成功制备出了高纯度达到99.999%以上的铅材料。

通过SEM、XRD和EDS等测试手段,我们得出了高纯铅的微观结构和组成。

通过对高纯铅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的测试,我们发现其具有较高的密度和延展性、较低的熔点和热导率。

此外,在腐蚀和氧化方面也表现出了优异的性能。

这些性质赋予了高纯铅在核能、电子元器件、化学工业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价值。

本研究的结果表明,高纯铅是一种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材料,其制备和性质的研究对于发展相关领域的技术和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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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合作财务制度范本

合伙人合作财务制度范本

合伙人合作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伙人合作的财务管理,明确各项权利义务,保障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合伙人合作的合伙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合伙人合作财务制度的颁布以及修改,须经合伙人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力求公平公正。

第四条合伙人合作财务制度的实施和执行,由合作双方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

第五条合作方如有财务管理不当情况或者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六条合伙人应按照事先确定的出资比例,按时足额将资金投入到合伙企业账户中。

第七条合伙人应当定期对合伙企业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披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合伙人在进行资金支出时,需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进行书面记录。

第九条合作双方应当共同维护合伙企业的财务安全,防止出现挪用资金等不当行为。

第三章分红分配第十条合作双方应当在合作开始前明确分成比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分红分配。

第十一条分红分配应当根据合作双方出资额、工作量等情况综合考虑,确保各方利益均得到保障。

第十二条分红分配应当在合作结束后进行,计算清楚后遵循约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四章争议解决第十三条合作双方如发生财务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沟通解决,如仍无法达成一致,可寻求第三方协助调解。

第十四条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纠纷,合作双方应当依法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第五章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合作双方应当遵守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财务管理工作应当有专人负责监督和执行,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对于财务制度的违反行为,应当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第十八条合作双方应当定期对财务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财务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合作双方共有。

第二十条本财务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须经合作双方一致同意。

第二十一条本财务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合伙人合作的人员,如有违反,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两人合伙公司财务制度

两人合伙公司财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两人合伙公司的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合伙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两人合伙公司财务制度适用于两人合伙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伙人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和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真实、有效的原则,严禁财务违规行为。 第五条合伙人有权依据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财务部门是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具体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和修改,并在全体合伙人中公布。 第二章 财务管理机构 第八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包括财务主管和财务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主管应当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主管应当定期向合伙人报告公司的财务情况,及时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财务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 财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管理等各项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及时核算公司的财务状况,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和流动,确保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查公司的固定资产,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及时追收欠款,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资金监管制度,监督和检查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避免财务风险。 第四章 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合伙人报告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条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和准确。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合伙人财务规章制度

合伙人财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人财务管理行为,保障合伙人利益,提高合伙人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合伙企业成员及工作人员财务管理行为的规范,相关争议按照本规章执行。

第三条合伙人应当认真遵守本规章,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伙企业章程以及相关规定。

第四条合伙人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时,要维护合伙企业的财务安全,做到客观公正,合理透明。

第二章合伙成员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合伙成员在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中,有权监督合伙企业财务活动,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有知情权。

第六条合伙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合伙企业章程规定和合伙人决议执行合伙企业财务计划。

第七条合伙成员应当保守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合伙企业的财务信息或利用合伙企业的资金谋取私利。

第八条合伙成员有权参与对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评定和考核,对工作成绩有申诉权。

第九条合伙成员应当依法纳税,合理使用合伙企业的资金,遵守合伙企业的财务规章制度。

第十条合伙成员有权利提出对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合伙企业的财务改革和创新。

第三章合伙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第十一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机制,包括财务管理体系、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制度等。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定期财务报告制度,及时向合伙成员通报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活动。

第十三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制度,合理分配合伙企业的资金资源,保证合伙企业的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合伙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合伙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合理的财务审计机制,保证合伙企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六条合伙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风险管理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类财务风险。

第四章合伙企业财务管理责任第十七条合伙企业财务管理责任由财务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共同承担。

第十八条财务负责人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和执行财务计划。

合伙企业法财务制度

合伙企业法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保障合伙人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 合伙企业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由专业财务人员负责日常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应在合伙企业内设立财务管理岗位,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三、财务核算1. 合伙企业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财务核算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内容,以全面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3. 财务核算应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合伙人有权对核算结果进行审查。

四、财务预算1. 合伙企业应每年制定财务预算,明确企业的财务目标和预期收支情况。

2. 财务预算应根据企业的经营计划和市场环境进行调整,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 财务预算应由财务管理部门编制并报批合伙人会议。

五、资金管理1. 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 资金管理应遵循合规、透明的原则,禁止违规操作和挪用资金。

3. 资金管理应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并定期向合伙人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财务审计1. 合伙企业应每年组织进行一次财务审计,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

2. 财务审计应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并出具审计报告。

3. 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交给合伙人会议审议,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七、财务风险管理1. 合伙企业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和应对各类财务风险。

2. 财务风险管理应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内容,确保企业的稳健经营。

3. 财务风险管理应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向合伙人报告风险情况。

八、财务公开透明1. 合伙企业应保持财务的公开透明,及时向合伙人通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2. 财务信息公开应包括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财务预算等内容,确保合伙人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

3. 财务信息公开应定期进行,避免信息滞后和不透明。

九、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合伙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退还违规所得等。

四人合伙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合伙财务管理制度一、概述本文档旨在对四人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化处理。

在财务管理中,我们要遵循准确、透明、公平的原则,对企业的每一笔资金进行正确使用和清晰记录,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健运作。

二、组织架构四人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由合伙人共同管理,其中一人担任财务负责人,负责统筹整个财务工作。

四人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伙人有义务向其他合伙人告知财务管理的情况;2.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预算计划;3.定期组织合伙人会议,审查企业财务状况;4.根据纪律行为规范,分工合作,各负其责。

三、财务记录四人合伙企业的财务记录由财务负责人统一管理,包括:1.定期向合伙人公布企业财务状况;2.定期完成账目清理和整理,清理所得税金,工资、奖金、津贴等款项;3.定期对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经营建议;4.根据需要制定资金管理计划、预算计划和内部管理规定。

财务记录应该涵盖以下内容:1.收支凭证;2.银行对账单;3.发票;4.合同、协议、决策等文书。

财务记录应该保存在连续不中断的现场或电子档案中,以确保财务安全。

四、财务流程1.费用报销费用报销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常规工作,应该符合以下要求:•费用报销需要有相应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

•费用报销应由报销人提出申请,由财务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和审批。

•费用报销表中必须清晰地记录费用说明、金额、发票种类和发票号码等关键信息。

2.票据管理票据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应该符合以下要求:•票据管理应严格按照票据种类进行分类,不同票据种类应按规定形式、存储时间、管理方式管理。

•所有票据必须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检验,必须清晰、完整,确保利用发票和收据等票据准确无误。

•票据必须妥善保存和管理,以便日后审计或者调查。

五、财务预算财务预算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应该符合以下要求:•财务预算必须制定合理的收支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节约每一分钱;•财务预算的编制应该根据以往的运营经历,基本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考虑和分析;•预算应定期审查和整理,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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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基础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合伙企业运转中,财务的制衡是合伙人(参与公司经营的投资人)共
同利益的保证,也是合伙企业得以长期生存的基石。无论作为法人还
是合伙人,都要保持财物控制的均衡,使企业稳步发展。企业想要做
大做强必须使决定和财物相分离,负责人的决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和
财务规定。根据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编制的《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原则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
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
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
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3条 企业所有财务活动,均应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资金管理
第4条 日常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账款分离的原则开展。出纳人员不得
兼任稽核、会记档案保管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
工作。
第5条 资金保管:合伙人中一方掌握并保管公司所有资金,具体人
员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6条 资金使用:
1. 所有现金的使用均需要授权后财物人与才能执行,财务人员不经
非保管财务合伙人授权擅自使用资金视为侵占或挪用公司资产。
2. 大于等于3000元小于一万元的现金业务,需要至少两名以上合伙
人签字授权后,财务人员才能进行资金操作。
3. 大于一万元以上的财务业务,需要所有参与公司经营的合伙人签
字授权后,财务人员才能进行资金操作。
第7条 预算编制:合伙人每个月一起制定预算(怎么花钱,花多少,
月底或每月5日之前制定);年底一起编制下年度财务预算。
第8条 资金审查:
1.财务人员及总经理每月5日之前向合伙人报告上月现金状况及财
务明细报表。
2.财务报表必须经所有合伙人(投资经营者)签字认可后生效,否则
不得计入公司经营开支,由发生人个人自行承担。
3.年底所有合伙人一起审查年度现金状况及财务报表。

第三章 资金审批流程
第9条 生产性开支。一般情况下采取货到验收付款,根据发票和单
据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准后
方可报销(大于三千元的按第6条规定办理)。
第10条 差旅费开支。根据企业差旅开支的有关规定,出差归来后一
周内将费用凭据办理报销,首先经部门负责人签名核实后报财务部审
核、分管领导审批,数额较大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内)还应再报
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财务报销(大于三千元的按第6条规定办理)。
第11条 非生产性开支。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办公用品、用具、
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置,首先由使用部门填制请购审批单,经部门
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由行政部(办公室、后勤保障部)
统一购置和管理,特殊情况需部门自购的应经行政部同意方能自行购
置,否则费用自理,不予报销,行政部根据部门批准的计划组织购置,
采购的凭据经行政部、财务部、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行政部建
立物品出入台账,月末出具各部门(人)领用汇总表,送财务部核算。
第12条 合同公正费、咨询费、审计评估费、广告费、环境污染费、
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的支付,报财务分管领导(由合伙人承担)审
批,数额较大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内)再报总经理审批。
第13条 支付借款利息、上交税金、费由分管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14条 工资薪酬的支付,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应按期发放的职工
工资,综合部上报工资表及附件,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报总
经理签字批准后(大于三千元的按第6条规定办理),由出纳负责发
放。
第15条 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开支。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要
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签批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宣
传的,应本着简朴节约的原则,事前向总经理请求批准后方可招待、
送礼(特殊情况手续后补),并在一周内凭据由部门负责人、财务分
管领导签字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最好由财务人员执行。
第16条 固定资产购置。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按固定资产管理的设
施等固定资产的购置,任何部门都无权自行购置。各部门确需增加的
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由其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公司
的实际情况和今后发展的需要,研究同意后,报合伙人会议批准。由
综合部实施购置,综合部、财务分管领导共同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后
方可报销(大于三千元的按第6条规定办理)。
第17条 非正常开支。例如职工特别贡献奖、发明奖、生产事故的赔
偿、非正常损失、捐赠支出等开支,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
报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大于三千元的按第6条规定办理)。
第18条 考察、培训、学习的费用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19条 预付货款,购买货物尽量避免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如遇特
殊情况确需预付货款的,由经办人提出申请,经财务人员、财务分管
领导签字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大于三千元的按第6条规定办理)。
否则财务人员不予付款。
第20条 应付款的支付。对于应付款项支付,经办部门应提前提出申
请,由财务部门编制本周(月)收支计划,收支计划报财务分管领导
审核批准,支付时按第6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21条 员工借款。由于业务需要,因公出差或采购材料需临时预支
现金(备用金员工除外)的,按《员工借款管理规定》,在规定金额
(三千元)内由部门负责人、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三千元按第6
条规定办理,但所支付的现金,非特殊情况,前款没有结清的,一律
不再借款。非业务需要借款,一律由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第22条 单位借款和非本单位人员借款,一律按第6条规定办理。财
务部在支付借款必须取得相应的借款合同和收款收据(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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