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夏阳街道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

合集下载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9.14•【字号】•【施行日期】200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贯彻〈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关于贯彻《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大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群体的奖励扶助,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简称《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颁布实施,并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本区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工作,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贯彻执行《若干规定》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认识,确保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若干规定》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重要配套性文件,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完善本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政策,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认真贯彻执行《若干规定》,有利于维护和保障公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鼓励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有利于确保本市低生育水平的稳定,有利于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区上下要从贯彻实施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

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若干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将计划生育奖励补助这一惠泽于民的实事工程抓紧、抓实。

二、明确标准,确保各项措施得到真正落实结合本区实际,就《若干规定》中涉及有关条款作如下规定:(一)凡符合《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区户籍公民,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2300元;(二)凡符合《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本区户籍公民,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4600元;(三)凡符合《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本区户籍公民,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3000元;(四)凡符合《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本区户籍公民,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独生子女死亡补助5000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6.04.30•【字号】•【施行日期】2006.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现将《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完成情况形成年度报告,上报后公开。

特此通知二○○六年四月三十日2006年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人一、产业结构调整1、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力度。

实施"区科技创新示范企业"争创活动,做好专利试点工作,开展区高新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申报国家级、市级创新基金和国家级新产品,建设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信息、科技孵化等服务平台,建立2-3家市级技术研发中心,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区先进制造业标准资料库。

责任人:科委主任李维克,配合责任人: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公司总经理于海平。

加快发展"4+1"主导产业。

编制《青浦区招商引资企业目录》、《品牌》和《青浦区工业主导产业和服务业发展重点指南》,把好工业项目准入关,完善工业项目评估制度。

继续实施第二轮淘汰劣势企业行动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淘汰79家劣势企业中的90%以上。

责任人:经委主任徐惠新,配合责任人: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公司总经理于海平。

2、加快市级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先进制造业健康快速发展。

全年力争实现合同外资5亿美元,力争到位外资3亿美元,推动50家落户企业开工。

责任人:青浦工业园区集团公司总经理于海平,配合责任人:外经委主任潘海林、经委主任徐惠新、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干火根。

3、加快推进赵巷市郊商业商务集聚区建设。

完成吉盛伟邦一期用地动迁工作和30%主体工程量;完成广东珠江项目80%的动迁量,力争开工奠基;实现奥特莱斯品牌直销中心4月底部分开业;新落实1-2家项目投资意向。

强化结果应用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对话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强化结果应用 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对话上海市青浦区财政局
果 等 环节 的分 析 . 并 通 过 绩 效 评 价 指 标
作、 宣传培训辅导 、 扩 大 信 息 化 应 用 范
围等 措 施 推 进 本 区预 算 绩 效 管 理 工作 ,
主要开 展 的重 点包 括 :
体 系 打分 结 果反 映政 策 制定 科 学 性 、 管
理 有效 性 和 执行 规 范 性 . 为 专 项 资 金政
《 财政监督》 : 近年 来 , 青 浦 区 财 政 局 紧紧 围绕 财政 中心 工 作 , 将 预 算 绩 效 管 理作 为财 政科 学化 、 规 范化 管理 的 重
要 内容 . 扎 实 有 效 推 进 全 区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工 作 , 切 实 发 挥 财 政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目支 出 绩 效 评 价 结 果 、部 分 项 目绩 效 评 价 报 告 等依 规 向社会 公开 , 接受社 会监 督 。 二 是 多 形式 组 织培 训 , 分批 对 区级 预算 部 门 、 镇 财 政
第一 , 机 制 建设 工 作 。一 是不 断 充
实 完 善预 算 绩 效 管理 制 度体 系 , 近 年 来
相 继 印发 《 青 浦 区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实 施 办
策完 善 和相关 部 门决 策提 供依 据 。四是
加 强结 果 应用 . 及 时将 绩 效 评 价 结果 反 馈 至项 目主管 部 门 、 单 位 和 财 政 部 门业
理方 面 的业务 指导 , 部 署 年度 工作 任务 , 明 确 工 作 目标 :组 织 各 镇 参 与 区 级 预 算 绩 效 管 理 实践 . 以推 进各 镇开 展全 过程 预算 绩效 管 理 。
业 务辅 导 ,以推 进各 镇 开展 全过程 预算 绩 效 管理 。 《 财 政监 督》 : 确实, 这 样 的 工作成 绩 离不

2017年度基层精神卫生经费项目

2017年度基层精神卫生经费项目

2017年度基层精神卫生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简要报告(广东国众联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组织实施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安排资金改扩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改善精神障碍患者就医条件,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持各地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要求各级政府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017年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区卫计局)和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疾控中心)积极响应号召,建立严重患者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对登记在册严重患者的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进行补助。

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基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精神疾病临床诊治和应急医疗体系建设、落实监护人补助资金、精神病免费门诊、精防医生培训、精神卫生联席会议等多部门合作工作。

该项目为经常性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

(二)项目资金情况本项目2017年年初预算资金安排1475.19万元,其中含市级财政部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资金881.48万元、区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93.7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17年预算指标共经历两次变动:一是在项目预算范围内从区卫计局调整49.99万元给区疾控中心,二是调减区本级支出预算290万元,预算调整率为19.66%,项目年度预算总额为1185.19万元。

项目资金用于两方面,一是用于补助各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二是用于区疾控中心的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经费。

2017年项目实际支出为1059.81万元,市转移支付预算完成率100%,区本级支出预算完成率58.72%,其中:区卫计局拨付给各街道补助经费988.37万元,由于下半年申请补助人数增加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流动性(死亡或者失踪),各街道实际支付监护人补助经费1021.47万元;区疾控中心实际支出精神障碍管理工作经费38.34万元。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需修改、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需修改、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需修改、失效和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6.04
•【字号】青府发〔2015〕27号
•【施行日期】2015.06.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需修改、失效和
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青府发〔2015〕2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规范性文件分别作有效、修改、失效和废止处理,请按照执行。

附件:1.《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2.《需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3.《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汇总表》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对区农村改革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对区农村改革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对区农村改革发展专
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9.08.01
•【字号】沪财农〔2019〕35号
•【施行日期】2019.08.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关于下达2019年市对区农村改革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的通知
沪财农〔2019〕35号
浦东新区财政局,闵行、嘉定、宝山、奉贤、松江、金山、青浦、崇明区财政局:根据《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以及《关于下达2018年度上海市农村改革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沪农委〔2019〕217号)明确的本市农村改革发展考评结果,现将农村改革发展专项奖励资金予以下达(详见附表),纳入2019年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

补助资金收入列“1100313”、支出列“21307农村综合改革”预算科目。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2019年8月1日。

2017年债务及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债务及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一、债务运行情况
2017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4.755亿元,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54.755亿元(均为一般债务)。

当年财政厅发行我区地方政府债券23.98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0亿元(一般债券),存量债务置换债券3.985亿元(一般债券)。

当年新增债券20亿元全部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二、预算绩效开展情况
建立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

要求部门集合预算评审、立项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审批,对100万以上的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要件。

财政部门选取部分新增项目及其他项目自行开展或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重点评审。

例如:2017年对区发改局、科技局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建设项目、“三次创业”众创空间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芜湖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7.06.07
•【字号】财建〔2017〕391号
•【施行日期】2017.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繁昌县财政局、供销社,芜湖金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以下简称“新网工程”),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区)2017年度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万元,预算科目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6〕1901号)要求,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县区及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根据项目投资额、股权比例等因素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在市供销社网站进行了公示。

报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备案的2017年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

二、各县(区)财政、供销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5〕1893号)的规定,切实加强对资金
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附件:芜湖市2017年省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分配表
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7年6月7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推进“万人就业项目”队伍调整转制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推进“万人就业项目”队伍调整转制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3.04.15•【字号】青府办发[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青浦区推进“万人就业项目”队伍调整转制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青府办发〔2013〕30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完善本市“万人就业项目”协管员队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3〕9号)精神,现成立青浦区推进“万人就业项目”队伍调整转制专项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赵明副区长副组长:李维克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钱坤荣区政府办公室徐英区财政局成员:陈卫国区委政法委汤福明区农委唐祖玉公安青浦分局成玉之区人口办顾兴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徐卫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徐林根区民政局陈水根区残联庄爱军区财政局许芳群区绿化市容局陈连根区绿化市容局沈亦龙区环保局冯志良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程光宇区水务局张卫平区质技监局徐华君工商青浦分局桂志明区税务局朱正伟赵巷镇李文明徐泾镇朱勤华新镇潘勇强重固镇沈纪国白鹤镇许华朱家角镇庄娟练塘镇徐慧金泽镇周文娟夏阳街道倪俭春盈浦街道邵洪元香花桥街道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李维克任办公室主任,顾兴华、庄爱军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工作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该成员单位领导自然替补。

2013年4月15日。

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决算目录第一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二、机构设置第二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九、资产负债情况表第三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第一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概况一、主要职能负责管理本区社区保障项目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审核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共设置主任岗位1个,核对员岗位5个。

第二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决算表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单位:万元单位:万元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注: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2018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表金额单位:万元第三部分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一、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40.09万元、支出总计为140.09万元。

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2万元。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合计140.0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0.09万元,占100%;三、关于上海市青浦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支出合计14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5万元,占71.7%;项目支出39.64万元,占28.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青浦区夏阳街道2017年中央财政补助下级财政专项
资金联动公开——
2017年度城乡医疗救助

项目标准:民政特殊救济对象,其自负医疗(含门急诊)费用按100%
比例给予救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散居孤儿,其自负医疗费用按80%
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8万元;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其自负医疗费用按7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最高救助限额8万元。
发放程序
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
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申请后进行核查,核查
后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审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根据审批结
果做好救助资金发放工作。
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对象(项目/人或户) …… 分配金额
1 城南村 6.2
2 塘郁村 1.09
金家村 1.38
枫泾村 7.41
太来村 2.83
塔湾村 1.16
新阳村 3.42
王仙村 0.20
东盛 6.92
东方 0.16
章浜 1.76
桂花园 2.9
夏阳湖 0.97
青湖 0.87
青安 4.68
青松 0.33
界泾港 0.39
祥龙 0.16
青城 0.5
青华 0.60
新青浦 0.36
仓桥 0.69
华冀苑 0.05
夏阳 0.06
宜达 0.22
合 计 45.3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