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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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黑政办发[2012]38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3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2012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持粮食生产的好形势,按照《2012年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粮食持续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不动摇,以粮食主产市县为重点,以粮食高产创建为总抓手,立足抗灾夺丰收,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指导服务、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考核奖励,千方百计促进全省粮食稳定增产。

(二)工作目标。

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的基础上,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增加高产粮食作物面积。

全省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要稳定在2亿亩以上,其中水稻、玉米两大高产作物面积分别达到9000万亩和5300万亩以上,比上年增加500万亩以上;大豆面积调整到4000万亩以上,小麦面积稳定在600万亩,马铃薯种植面积增加到480万亩以上,确保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200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新贡献。

二、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一)优化调整种植结构,稳定粮食作物面积。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

积极引导农民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扩大玉米、水稻等耐旱和旱涝保收粮食作物。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2•【字号】黑政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22〕10号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2年3月22日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当前,生命科学已成为前沿科学研究最活跃领域之一,生物技术已成为促进未来发展的重要科技力量。

生物经济以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发展进步为动力,以保护开发利用生物资源为基础,以广泛深度融合医药、健康、农业、林业、能源、环保、材料等产业为特征,是高度依赖技术驱动和创新驱动的新经济形态,正在勾勒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美好蓝图。

今天的技术就是明天的产业,今天的投入就是明天的产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生物技术加速演进、生命健康需求快速增长、生物产业迅猛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快推进生物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大力培育生物经济,既是顺应全球生物技术变革趋势、实现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的重要抓手,也是龙江主动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现实选择,更是构筑竞争新优势、加快推动振兴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将生物经济打造成为龙江新的重要增长极,对我省长期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

为实现生物经济跨越式发展,着力打造龙江振兴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围绕做强做大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生物医学工程等生物经济产业,强化生物技术创新和应用,提升生物安全保障能力,实现生物经济“无中生有”“有中生优”。

依据国家《“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大米节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大米节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大米节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8.20•【字号】黑农厅函〔2022〕1235号•【施行日期】202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黑龙江大米节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235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中国(黑龙江)国际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和黑龙江大米节总体方案的通知》(黑政办综〔2022〕5号)的有关要求,确保2022年黑龙江大米节取得预期效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2022年10月14日-18日地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二、参加人员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工作人员。

三、有关要求(一)要高度重视。

办好2022年黑龙江大米节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落实“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的实际举措,也是借鉴国内外培育稻米品牌和稻米文化经验,提升我省优质稻米品质和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举措。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向领导汇报,精心组织,广泛宣传,积极参与到黑龙江大米节系列活动中。

(二)要积极参展。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免费的国际大米展和收费的大米企业特装展,充分利用本届大米节举办契机,提高黑龙江大米的品牌知名度,拓宽黑龙江大米的销售渠道。

(方案见附件2;国际大米展参展报名表见附件13;大米企业特装参展报名表见附件14)(三)要准时参会。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邀请政府领导带队积极参加黑龙江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推介会、黑龙江农业品牌发展高峰论坛和大米产销商务对接会。

(参会报名表见附件15)(四)要统筹安排。

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当地水稻育种研发单位、大米企业、种子经销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会、参展、参评,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参展主体到位、参评品种到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7•【字号】黑政办发〔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黑政办发〔2022〕4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7日黑龙江省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6年)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工作部署,推动我省养老托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基础和形势(一)发展基础。

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截至2021年底,我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到2204家,养老床位总量达到19.98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46%,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7%,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3%。

截至2022年3月底,全省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到1887个,托位总数达到30947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0.99个。

养老托育服务业态加快发展。

养老与旅游、医疗、教育等加速融合发展,全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达到131家,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1.52%,社区老年教育办学机构达到2750个,近三年累计培训120 万余人次。

云计算、大数据、5G等技术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加快应用,涌现出一批智能护理设施、康复辅助器具、康复治疗设备生产企业,22户乳粉企业接入工信部“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康养品牌效应持续扩大。

创新建立天鹅颐养经济走廊城市合作机制,叫响“夏季养老在龙江”旅居康养品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9.02•【字号】黑政办规〔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1号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9月2日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34号)要求,推进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根据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建设目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精准对接水稻生态循环、智能农机装备、绿色有机稻米加工、现代科技服务等产业发展需求,在农高区打造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鼓励设立分支机构,打造科研基地、教学基地和实验实践基地。

支持农高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

推动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农高区合作,探索建设涉农大学生共享型实习实践基地。

对农高区新认定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对农高区实质引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的分支机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对农高区新备案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建设资金。

农高区新建或引进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享受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补工作经费。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耕地质量问题及解决对策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耕地质量问题及解决对策

黑龙江省“两大平原”即松嫩平原、三江平原(以下简称“两大平原”),耕地面积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粮食产量占全省的90%以上,是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

“两大平原”由于长期粗放耕作,耕地质量已经明显下降,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必然对对国家粮食安全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一、“两大平原”耕地质量存在的问题两大平原现有耕地1.62亿亩,占全省耕地面积80%以上。

粮食产量占全省粮食总产量的90%以上。

由于长期的粗放耕作和保护性措施缺失,“两大平原”耕地资源被过度消耗,耕地质量下降较快。

“两大平原”中低产田面积近1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0%。

1.土壤有机质下降较快据对定点监测检测数据结果统计,2010年“两大平原”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26.8克/千克,比198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时的43.2克/千克下降了38.0%。

0~20厘米耕层土壤全氮含量平均为1.84克/千克,比198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时减少15%;土壤速效钾含量平均为146.8毫克/千克,比198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时下降了33%,土壤贫钾问题日益突出。

2.耕地土壤板结硬化由于有机物料投入少,化肥投入量大,小型农机具普及应用,耕层变浅,犁底层上移,板结硬化程度加剧。

“两大平原”土壤孔隙度由1982年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的26.8%,下降到现在的21.4%;犁底层平均厚度超过10厘米,比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平均提高5厘米左右。

3.水土流失面积大“两大平原”水土流失区域面积959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2.1%。

其中“两大平原”耕地水土流失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50%以上。

4.面源污染逐步加重由于未经处理的工业“三废”、城镇农村生活污水、养殖小区畜禽粪便等肆意向农田排放,以及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施用等,已造成大面积耕地的显性和隐性污染。

目前,“两大平原”约有20.8%的农田灌溉水、25.5%的耕地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耕地被污染后,不但农作物产量降低,而且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危害人类的身体健康。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8.01•【字号】黑农厅联发〔2022〕260号•【施行日期】202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2〕260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加快肉牛群体改良,增加优质肉牛数量,提高肉牛生产水平,加快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22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2年8月1日2022年黑龙江省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省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14号)精神,从2022年开始在全省实施肉牛优质冻精补助,加快优质肉牛养殖,推进全省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通过实施肉牛优质冻精补助,优化优质肉牛生产区域布局,扩大优质肉牛养殖规模,提高优质肉牛生产比重,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大省建设。

“十四五”期间,每年计划安排肉牛优质冻精补助资金5000万元。

计划到2025年,实现肉牛出栏400万头。

2022年肉牛出栏315万头。

二、补助内容(一)补助对象。

2022年,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对本年度使用优质冻精改良肉牛或淘汰母奶牛的肉牛养殖场(户、企、合作社)进行补助。

(二)补助标准。

按照优质冻精实际价格50%给予补贴,每剂补贴不高于150元。

三、实施程序(一)县(市、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科学制定肉牛产业发展规划或方案、遗传改良计划,明确县(市、区)肉牛改良方向和养殖主导品种及补贴的冻精品种;县(市、区)有与肉牛主导品种相配套的肉牛养殖场规划设计方案,具有支撑县域肉牛产业发展的技术研发机构或技术依托单位;县级、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体系比较健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2日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为推动龙江工业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传统产业是黑龙江工业的重要基石。

通过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扩能,是黑龙江工业振兴的基础路径。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入统投资金额为依据,按入统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给予12个月的贴息,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技术改造投资额达到2亿元(含)以上的项目,给予24个月的贴息,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实施技术改造,按照同等贴息政策支持。

省级财政负担支持资金的60%,市(县)财政负担支持资金的40%。

省级财政负担资金在项目开工后一次性拨付,市(县)财政负担资金在项目投产验收后据实拨付。

对未纳入统计范围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各市(地)研究政策给予支持。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各市(地)、县(市)政府(行署)〕2.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

对经省级认定的数字化车间(生产线)和智能工厂(矿山),按项目合同金额(含设备投资和工业软件购置等数字化建设费用)给予10%的一次性补助,数字化车间(生产线)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智能工厂(矿山)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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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2.21•【字号】黑农厅函〔2022〕159号•【施行日期】202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黑龙江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2〕159号各市(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北大荒农垦集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千方百计稳定粮食生产、坚持不懈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组织开展“增加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化学农药使用量”为核心内容的“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

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2月21日2022年黑龙江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农作物病虫害是影响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因素,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危害,是减灾保丰收的关键措施。

为组织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促丰收目标,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趋势分析据省植保部门综合分析,预计2022年我省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总体为中等发生,发生程度重于2021年,接近常年,需加大监测防控组织力度,及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一)水稻主要病虫害。

预计全省总体中等发生。

稻瘟病有偏重流行风险,以后期发生的穗颈瘟为主;二化螟在部分县份局部地块为害将加重;水稻纹枯病中等发生,中南部老稻区及东部稻区密度大的地块偏重发生;水稻潜叶蝇、负泥虫、恶苗病中等发生,局部地区偏重发生;水稻立枯病、青枯病、绵腐病等苗期病害及水稻细菌性褐斑病、鞘腐病、穗腐病等中后期病害将重于常年;稻曲病、稻飞虱、稻螟蛉、稻摇蚊发生程度呈上升趋势。

(二)大豆主要病虫害。

预计全省总体中等发生。

草地螟种群数量将进一步恢复,如有境外虫源大量迁入,中西部地区局部地块将偏重发生;大豆食心虫总体中等发生,部分虫食率较高的县份偏重发生;大豆蚜虫中等发生,主要发生区在东南部浅山区越冬寄主较多的县份;大豆红蜘蛛在东部及南部部分县份中等发生;苜蓿夜蛾在东部和北部大豆主产区个别地块偏重发生;大豆根腐病在北部和东部局地内涝地块偏重发生;大豆霜霉病、灰斑病、褐斑病、细菌性斑点病将重于去年。

(三)玉米主要病虫害。

预计总体中等发生。

玉米螟发生程度呈上升趋势,总体中等发生,部分越冬基数较高县份偏重发生;二代粘虫、三代粘虫在主迁飞通道重点县份草荒较重的玉米地块,将出现高虫口密度集中为害;双斑萤叶甲、玉米蚜虫局部地块偏重发生;玉米大斑病中等发生,南部及东部部分县份偏重发生;玉米小斑病、北方炭疽病、灰斑病、鞘腐病、褐斑病、纹枯病等发生范围进一步扩大,发生程度呈加重趋势;草地贪夜蛾仍有迁入我省为害的可能。

此外,马铃薯晚疫病将偏重发生;小麦赤霉病发生风险较高;土蝗重点发生区域为中西部农牧交错区,发生种类主要以亚洲小车蝗、大垫尖翅蝗、毛足棒角蝗、中华稻蝗、宽翅曲背蝗等为主;亚洲飞蝗发生可能性较低。

同时,春季田间害鼠种群密度将进一步回升,未开展统一灭鼠的农田区域鼠害将偏重发生,为害将重于常年。

二、思路目标(一)总体思路。

按照农业农村部《“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立足重大病虫发生防控新形势新任务,把"虫口夺粮"作为千方百计稳定我省粮食生产“压舱石”的重要措施,以粮食主产区和病虫害源头区、主要发生为害区为重点,加密监测预警、强化统防统治、推进绿色防控、及时应急处置,分作物、分病虫、分区域打好防控攻坚战,坚决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为害,切实提高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和化学农药使用量。

(二)行动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实施“两增两减”行动,全省主要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59%以上,较上一年增加2个百分点;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8%以上,较上一年增加4个百分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化学农药使用强度较上一年降低1%以上。

三、技术路线结合我省粮食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突出重点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采取分类指导和协同治理,确保及时有效控制重大病虫危害。

(一)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控。

重点做好水稻恶苗病、立枯病、稻瘟病、纹枯病、稻曲病、潜叶蝇、负泥虫、二化螟等主要病虫害的防控。

以节本增效和农药减施控害为目标,优先使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手段,科学使用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化学农药及生物农药开展药剂防治,因地制宜选用抗病品种,加强健身栽培和生态调控,综合防控水稻主要病虫害。

水稻恶苗病要重点做好种子药剂处理,突出包衣+浸种的双重防病措施。

立枯病等苗期病害要突出加强棚室科学管理,做好床土消毒、调酸和一叶一心期药剂防治。

潜叶蝇、负泥虫要重点实施苗床带药、带肥、带生长调节剂的“带药下田”轻简化防治技术。

稻瘟病、稻曲病、纹枯病要突出强调选用在当地抗病的主栽品种和科学合理施肥控水,并抓住水稻分蘖末期至破口期的关键防治时期,采取“一喷多防”、“一喷多效”等综合防控措施,减少用药次数和化学农药药量,实现“防病、提质、增产、增效”。

(二)大豆主要病虫害防控。

重点做好大豆根腐病、地下害虫和苗期害虫、草地螟、大豆食心虫、大豆蚜虫、大豆红蜘蛛、苜蓿夜蛾等病虫害防控。

在种植抗(耐)病、虫品种,实行合理轮作,合理密植,适期播种,加强健身栽培的基础上,实施绿色防控,综合防治。

大豆根腐病和地下害虫、苗期害虫要突出做好种子药剂处理,重点发生区及“水改豆”地块要杜绝白籽下地。

迁飞性害虫草地螟要突出做好虫情监测预警,西部农区及农牧交错区为重点区域,采取性诱、灯诱成虫,田间早期查幼虫等多种措施,全面掌握田间虫情;在防治上,以防治幼虫为主,诱杀成虫为辅,重点发生区农田周边公共地带采取以飞机航化为主的联防联控与统防统治,集中连片普治重发生区。

大豆蚜虫、大豆红蜘蛛等要重点做好查田,对达到防治指标及时喷药防控。

大豆苜蓿夜蛾等食叶类害虫要落实深翻、灭茬等农业防治措施,对达到防治指标的重点发生地块,突出生物药剂防治。

大豆食心虫要在做好性诱、灯诱、薰蒸防控成虫的基础上,抓住八月上旬幼虫蛀荚前的关键时期,结合促早熟及时施药防治。

(三)玉米主要病虫害防控。

做好玉米螟、粘虫、玉米大斑病等重大病虫的防控,兼顾丝黑穗病、根腐病、茎基腐病、线虫矮化病、玉米蚜虫、双斑长跗萤叶甲及地下害虫。

优先选用抗(耐)病虫品种,强化种子处理,加强适期播种、中耕铲蹚、科学合理施肥、突出生物和物理等绿色防控措施应用,抓住大喇叭口防治关键时期,实现“一喷多防”。

粘虫要重点做好监测预警,采取性诱、灯诱成虫,谷草把诱卵,田间早期查幼虫等多种措施,全面掌握田间虫情,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地块,抓住幼虫3龄集中危害前的防治关键期,采取飞机航化集中连片作业普治重发区。

玉米螟要重点做好灯诱性诱成虫、赤眼蜂灭卵、生物农药杀幼虫的大区联防联控。

玉米大斑病要重点抓住玉米心叶末期(大喇叭口期)的防治关键期,结合玉米螟防治,实现“一喷多防”、“一喷多效”,防病虫促增产。

(四)蔬菜及中药材绿色防控。

在我省蔬菜及中药材主产区,重点围绕“替、精、统、综”的减药增效技术,集成示范推广一批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措施,加快推进生物、物理、理化诱控、生物农药等非化学防治技术手段,全面提升绿色防控技术水平。

四、重点任务围绕“两增两减”目标,凝心聚力、环环紧扣,切实落实好以下四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监测预警。

进一步完善乡村病虫疫情监测体系,增设田间监测网点1000个,全省监测点总数达到4000个,提升兼职植保员素质,实现病虫疫情监测点村级全覆盖。

升级完善在线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及手机调查APP,增配先进病虫监测设备3500台,进一步提升病虫害监测调查和信息管理的规范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密切跟踪,全面掌握发生消长动态,及时会商分析,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科学指导防控。

全年发布省级预报20期以上、市县级预报900期以上。

(二)推进统防统治。

积极组织重点县份参与全国“统防统治百县”和“绿色防控示范县”的创建工作。

发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引领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发展一批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充分发挥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以稻瘟病、粘虫、草地螟等重大病虫害为重点,大力推进统防统治,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全覆盖,切实提高防病治虫效果、效率和效益。

推进高效节药旱田施药机械的配备和植保无人机规范应用,提升施药装备水平,提高重大病虫应急防治能力。

同时,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组织开展农田统一灭鼠1000万亩。

(三)推进绿色防控。

加快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制、免疫诱抗、科学用药、纳米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在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主要作物上,集成示范一批农作物病虫害一体化全程绿色防控技术模式。

组织开展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示范50项,举办全省绿色防控技术网络培训班10期以上,重大病虫统防统治中绿色防控措施应用占比80%以上,推行病虫害综合防治、绿色防控和可持续治理,促进农药减量化,稳步提升绿色防控措施覆盖率。

同时,继续抓好豇豆、韭菜、芹菜的科学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推进生化协同、科学轮换用药等抗性治理措施。

(四)推进科学用药。

加强科学安全规范施药,补贴更换节药喷头15万套以上,示范配备高效节药风幕打药机,举办减量增效技术田间观摩培训班15期和“无人机应用技术及安全用药培训精修班”6期,大力宣传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品种和高效节药施药机械。

坚持达标防治、对症选药、适时适量用药,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用药规定,严防违规用药,避免乱用药。

普及推广“掌上植保”APP,持续举办“全省植保技术网络大讲堂”,组织开展“科学用药”专题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科学用药水平。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责任落实。

将重大病虫害防控纳入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内容,按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规定,落实“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规定和要求,层层压实防控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及早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和绩效管理,确保“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体系建设。

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有关要求,及时制定印发省级工作方案,按照"县有机构乡有人"的目标,加强基层植保体系建设,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并逐步扩大村级植保员队伍,确保病虫害监测防控活有人干、事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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