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控制矿井事故,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煤矿安全生产领域。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和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适应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做好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安全。
同时,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随时准备处理突发事件和事故,保障员工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煤矿企业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煤矿安全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全面激励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生产环境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环境监测系统,定期对矿井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矿井通风制度,确保矿井的通风良好。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矿井瓦斯管理制度,及时控制和处理矿井瓦斯。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四章安全作业管理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安全作业规程,确保员工严格按照规程进行作业。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定,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高空作业、大型设备等高风险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安全。
第二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动火作业。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对严重“三违”和隐患的问责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____为统领,秉承“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五自”管理的主导作用,规范“两种”行为,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对标管理,按照“一级抓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对隐患和“三违”实施问责追究,形成安全管理强势,实现安全生产由结果控制向过程、源头控制向转变,推进公司安全、高效、和谐发展。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级考核(一)公司安检科牵头,各科室配合分别对副科级以上的管理干部领导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公司要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____,具体负责本矿员工及科级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项目(一)安全管理效果(工伤或级别事故)。
(二)上级部门查处的重大隐患、反弹隐患、搁置隐患、“三违”和管理缺陷。
(三)入井次数、抓“三违”、查处隐患及管理缺陷情况。
(四)按时参加相关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
(五)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
(六)分管人员遵章守纪和安全效果。
(七)按时完成上级管理人员交办任务。
四、安全责任划分(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和事故承担领导责任。
(二)总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事故承担安全教育领导责任。
(三)分管副职(含生产、机电、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重大隐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人员出现的严重“三违”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四)职工违章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责任队组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现场存在隐患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分管业务的领导承担主要责任。
(五)安全副职对本单位的重大隐患、严重“三违”、工伤事故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为发挥员工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倾听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形成群策群力的安全监督网络,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隐患,超前预防重大事故。
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度室是信息收集、整理、传递和报送的中心,是矿信息管理部门和信息报送单位。
二、调度室主任分管信息工作,生产一线队、组负责人和工人兼信息员,工作面配备电话设备,每班填写信息报表,加强信息的上报工作。
三、健全安全信息反馈体系,拓宽安全信息反馈渠道和增加安全信息源,及时、准确地掌握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为安全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建立安全信息通道,使员工代表有渠道快捷地向领导放映对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迅速有效地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
五、形成安全管理的互补、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有效实施。
六、安全信息员的条件及范围(1)“安全第一”思想牢固,热爱煤矿安全事业,对煤矿安全生产有较高认识,能够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
(2)具备一定的安全、技术业务素质,现场经验丰富,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生产一线员工。
(3)以一定语言或书面表达能力,不怕得罪人,敢说真话不徇私情,不畏各种压力,勇于为生产工作奉献。
七、安全信息员的义务与职责(1)认真学习安全技术业务知识,了解和掌握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活动,宣传上级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应邀列席相关安全工作会议。
每季参加一次集团公司组织的“信息反馈”、“安全座谈”或现场安全监察活动。
(3)收集和反映一线员工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4)对各自的工作岗位和涉及到得所有施工现场、各级干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实施安全监督,随时向矿安监部门、矿长回报发现的情况。
(5)及时发现和真实地放映生产作业现场安全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质量、管理问题和有一定价值的建议,随时发现随时反映,每月不少于两条。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进矿工作要牢记,安全第一不能弃!就像开车要系安全带,下井不做好安全措施能行吗?比如,要正确佩戴好矿帽、矿灯,这可是保护自己的关键装备呀!
2. 操作设备别乱来,一定要按规矩来!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好比做饭得按照步骤来,不然不就乱套啦!不遵守操作规程,出了事故可不得了啊!
3. 通风系统要重视,那可关系到咱的呼吸呢!这就像人需要新鲜空气一样重要,要是通风不好,不就跟闷在罐子里似的难受吗?
4. 瓦斯检测不能松,时刻警惕保平安!就像家里的烟雾报警器,一旦有问题就得赶紧处理呀,不然等爆炸了就晚啦!
5. 顶板管理要到位,不能马虎大意呀!这顶板就像头顶的一片天,不维护好它,随时可能塌下来,那多吓人啊!
6. 巷道支护要牢固,这可是咱们的安全通道呢!就像房子的支柱,不结实怎么行呢?大家可得认真对待啊!
7. 运输环节要小心,别让事故钻空子!这和送快递一样,得稳稳当当的,要是出了差错,不就麻烦啦!
8. 防火工作要做好,一点火星都不能有!这可不能马虎,就像森林防火一样,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灾难呀!
9. 人员培训不能少,技能知识要记牢!这不就和上学一样嘛,学好了才能应对各种情况呀,大家说是不是?
10. 安全检查要经常,隐患问题早发现!就像定期体检一样,早发现早治疗,才能保证咱们煤矿的健康呀!
总之,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的,这是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是为了我们的家人和同事。
大家一定要时刻牢记在心,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和马虎!。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属各单位和全体职工。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4、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二)各副矿长对矿长负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其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矿长布置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2、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其职责包括:1、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加强对本部门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3、及时报告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
(四)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其职责包括:1、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和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带领本班组职工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制止“三违”行为。
3、及时报告本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
(五)职工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其职责包括:1、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培训制度1、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对新入职职工进行不少于 72 小时的安全培训,对在职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各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4、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二、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工人入矿必须进行不少于 72 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定期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由矿长或副矿长带队,各科室、区队负责人参加。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设施、设备运行、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方面。
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
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分类、分级管理。
一般隐患由区队负责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领导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相关科室和矿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在煤炭工业中,三违是指职工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定、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事故、故障和质量问题。
这些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重危害煤矿的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
为了规范煤矿生产秩序,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一、煤矿三违管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煤矿三违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煤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制定的一套防范和处置措施。
目的是通过管理制度,规范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减少煤矿事故,保障生产和劳动者的安全。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煤矿生产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可以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
其次,可以规范员工工作行为,增强企业责任意识。
最后,可以保障员工的生产和生活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二、煤矿三违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一)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的前提和基础。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建立科学的煤矿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预防措施、应急响应、事故处理等方案。
通过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指导职工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安全生产规定,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
(二)违规制度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职工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的违规制度。
当职工发生违规行为时,根据违规的情况和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制定出的违规制度必须要严格实行,以达到惩戒警示的效果,有效遏制违规行为。
(三)奖励制度除了惩罚之外,还应该建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
例如,当职工工作三年没有违规行为,可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
这样能够鼓励职工发扬安全守则,创造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四)检查制度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建立了检查制度。
检查人员对职工的工作行为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通过检查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监管企业的生产安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三、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在实践中的运用煤矿三违管理制度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首先,制度能够规范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煤矿生产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发展的生命线。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国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特制定以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矿长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设备和物资。
2、各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4、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5、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专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安全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事故隐患治理等。
3、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定期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安全费用专款专用。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煤矿企业必须对新工人进行入矿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在职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职工的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
四、安全检查制度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等。
日常检查由班组长负责,每班进行;定期检查由矿领导组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针对特定的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检查对全矿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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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1、什么是煤矿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对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生产工作岗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操作人员和发现者要立即报告当班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并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防止事故扩大,对伤害人员立即实施抢救;
二、对于死亡事故,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在查清事故原因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后,最迟在24小时内负责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组织抢救和调查事故情况。
轻伤事故现场保护保留由安全管理部批准,重伤事故由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批准。
三、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领导分工,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善后抢救组,恢复生产组,同时开展工作;
四、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安全管理部会同事故单位一起进行事故调查,调查清楚后,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五、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将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向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报告(不能迟于0.5小时)。
安全管理部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未经安全管理部同意,不准恢复生产。
安全管理部在搞清事故情况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由主管调查组要查清原因,死亡事故报请市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参加调查。
调查组要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制订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最终形成事故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2、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废止了吗
废止了,2017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安委办〔2015〕14号)自2017年5月专22日起废止。
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属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将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更改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
3、什么是安全生产黑名单诚信管理制度
近日,为有效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国务院安委会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
《规定》着眼于依法依规促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从主要依据、实施原则、纳入情形、基本程序和责任划分、管理和惩戒措施等方面,提出12条规定。
“黑名单”的建立,将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5类情形将进“黑名单”
根据《规定》,凡企业有下列5类情形之一的,将纳入国家安监总局管理的“黑名单”: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责任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发现职业病病人后,瞒报、谎报或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严重超标,被指出或责令整改后不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等。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5类情形的行为是必须依法依规受到惩处的失信行为。
对于企业安全不诚信行为,既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并强化惩戒措施,让行为主体失“里子”;又要通过向全社会公开曝光,在评先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让其也失“面子”,从而督促企业提升安全生产诚信水平。
此外,在失信行为纳入的具体情形上,《规定》体现了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的要求。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广大从业人员对职业健康的诉求不断增强。
目前,我国职业病危害涉及30多个行业领域,接触严重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5%以上,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薄弱。
针对此,5类情形中,3类融入了职业健康的内容。
根据《规定》,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布之日起1年;连续进入“黑名单”的,从第二次起管理期限将变为3年。
企业在管理期限内未发生新的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可经确认后移出“黑名单”。
严格限制或禁止“黑名单”企业新增项目核准等
按照《规定》,对“黑名单”企业,监管部门将建立常态化暗查暗访机制,不定期开展抽查,每半年至少1次,每年至少约谈1次其主要负责人。
此外,国家安监总局将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纳入“黑名单”企业信息,并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对“黑名单”企业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体现了《规定》坚持上下互动与多部门联动、使失信行为主体失信成本最大化的特点,多部门惩戒为的就是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此外,为突出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规定》在“黑名单”信息管理机制上设定了采集、告知、交换、公布和移出等5个环节及相关责任主体,对信息采集的具体要素、相关工作时间节点及执法频次等,提出了多处规范性或量化要求,形成环环相扣、责任明确的闭环管理系统。
比如,《规定》提出“每条信息应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执法单位等要素”等,为实现相关部门间共建共享创造条件。
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促进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5、单位因安全事故被失信联合惩戒有什么影响
一是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zd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失信行为。
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管理秩序的专行为。
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危害国防利益的行为。
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机制,打通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阻隔和“信息孤岛”,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与衔接,为实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共享与公示打好基础,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与煤矿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相关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