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平武县旅游发展办公室

关于2015年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的要求,营造我县良好的旅游环境,解决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旅游行业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实施《旅游法》,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扎实做好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有效遏制旅游市场失范现象,促进我县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环境秩序提档升级。

二、建立综合执法机制

由王管局牵头,具体由赵树斌同志负责。抽调公安、林业、发改委、旅游、住建、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实行严格建设控制和禁止乱砍滥伐。

为规范白马民俗旅游、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有效提升白马民俗旅游品味,将其与王朗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精品,提高白马民俗旅游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村庄

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平武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县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决定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暂停各类建设,

1、暂停时间:(以发布时间为准。)

2、建设控制范围:木座大山门至王朗自然保护区豹子沟口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

建设控制范围内,未经县、乡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新建、续建、改建、扩建、搭建各类建筑物和一切基础设施建设。未经批准的在建项目,必须立即停工。对已建成的和已批准在建的旅游设施项目以及农村村民住宅立即进行登记造册;在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未出台之前,未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暂停建设用地审批;对非法占用土地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理。(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为切实保护好火溪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旅游度假区内的自然风貌和森林植被,根据相关林业法律、法规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火溪河流域、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规划范围内乱砍滥伐林木及烧火柴,特别严禁在公路沿线、可视面乱砍滥伐林木及烧火柴。农民生产、生活所需必须采伐林木的,各管辖地段应教育农民依法砍伐不成材树木,引导农民利用其他方式解决取暖问题,尽量减少对森林资源的利用。在林地上乱搭乱建房屋及其他设施的要坚决予以制止,对非法占用和违规使用林地及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违者将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保护好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规范旅游秩序,整治旅游环境,严禁在王朗自然保护区内放牧,控制在国有林区放牧规模和区域。

白马王朗旅游度假区范围区内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商业废水、餐饮废水、垃圾收集点垃圾渗滤液经污水必须分类进行处理,严禁排入地表水体以及河道内;生活垃圾必须

统一收集,转运至县城市垃圾生活填埋场进行处理,做到日清日运,不得就地处理;油烟等大气污染物必须进行有效收集处理,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

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基础设施、旅游开发等活动,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实验区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

白马藏族乡人民政府、县旅发办、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林业局、环保局、王管局、公安局、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坚决禁止和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建设活动。

(二)强化旅游星级饭店、快捷酒店、餐馆、农家乐的服务质量管理和卫生安全。

由旅发办牵头,卫生局、物价局、质监局、经贸局、食药监局配合。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住宿餐饮业集中整治,对饭店、餐馆、农家乐使用的一次性用品进行检查;对企业设施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对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未达标的进行整改;对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等行为进行现场检查。加强旅游商品质量检查,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对存在问题的旅游企业依法作出处理。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及周边市场的暗访检查、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着力改善旅游景区(点)、游客集散地及周边市场的治安、交通、经营、价格、卫生、安全等环境。

三、规范协会管理办法。

为加强平武县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管理,规范乡村旅游服务,提高村寨旅游服务质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武县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四川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规范白马藏族乡行政区域内村寨旅游协会管理办法。(由白马乡牵头,县民宗局参与)

白马藏族乡村寨旅游管理办法试用地点:稿史寨、厄哩寨、扒西加、色如家、祥述加、刀切加、阿瓦舍。

(一)管理机构及经营模式

1.管理机构

为保障白马藏族乡各村寨旅游接待户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收入,促进白马乡村寨旅游良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由白马藏族乡各村委和各寨有丰富的接待经验、先进理念、公信度较高的接待户牵头,成立村寨旅游合作社,统一规范各村寨旅游合作社经营秩序,确定各经营户的权利和义务。凡白马藏族乡从事村寨旅游行业经营户,达到旅游合作社验收标准,能够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服务,遵守旅游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本着自愿的原则,向合作社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可申请成为该地旅游合作社社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