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

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创新实验班是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先导,是学校探索和实施本科特别人才培养的通道。基于“加强基础、拓宽专业、因材施教、重点培养”的原则,依托学校的优势学科资源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和培养机制,采用多元化的培养模式、灵活化的管理模式和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激发学生的探求欲望,挖掘学生的创新潜质,培养高素质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方式

1. 创新实验班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兼顾学科门类的特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招生类别分别是: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物流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物理、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洋工程、工程管理、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力学、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等专业);电气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应用物理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化工与制药类(含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等专业)。逐步实现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的招生工作。

2. 创新实验班招生计划单列,从高考考生中直接录取。辽宁省将创新实验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保送生(非外语专业)具备相应的报考条件,根据本人志愿可以直接录取到创新实验班。

3.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不参加“教育部与新加坡驻华使馆合作项目”——向新加坡选派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留学生的选拔。

4.创新实验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三、培养方式

1.创新实验班一年级学生按学科门类培养为主,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学生基础学科知识的精深教育。学校为机械类、电气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数学类统一搭建学科基础平台。

2.创新实验班二年级学生按学科大类进行重点培养。机械类学生突出力学基础及应用的教育、电气信息类学生突出物理基础及应用的教育、化工与制药类学生突出化学基础及应用的教育、数学类学生突出数学基础及应用的教育。

3.创新实验班三年级开始,完全按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分流至各个类别中的相关专业,但不向各院系相关专业的英语或日语强化班分流学生。

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根据本人意愿,在二年级结束后即可获得本校本-硕连读的资格,本-硕连读的学制为六年。

(1)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2)学习成绩在各类实验班排名前80%;

(3)完成前两年的培养方案中各大类规定的必修课程,且没有出现过补考或重修科目。

(4)在前两年的创新教育中,取得3个以上(含3个)创新学分;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5.取得本-硕连读的学生,如果在后续的专业学习阶段出现了补考或重修科目,则取消本-硕连读的资格,转为同专业普通的本科生进行学习。

6. 非本-硕连读的学生,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即可本科毕业。

7. 非本-硕连读的学生,在三年级结束后,不允许再参加学校的保送硕士研究生选拔录取,但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

8. 创新实验班学生入学后,与相关院系的教授或副教授进行双向选择,选定自己的学业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实施个性化培养。导师负责学生的学习学业、专业选择、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科研训练等个性化的指导,帮助学生制定符合个性发展的专业培养计划。学生可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

9. 获得本-硕连读资格的学生,可以在二年级结束后自己选择或由院系指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硕士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提前选修研究生的学位课程。学生在入学时选定的学业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不一致时,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提出更换学业导师的申请,由硕士导师履行后续学业导师的相应职责。

10. 分流后的专业课程模块完全体现个性化要求,只限定学分,不规定课程,由相关院系和学业导师共同制定,因材施教。

11.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等公共基础课单独编班上课,实行研究型教学模式。学校为创新实验班学生配备优秀教师担任基础课教学工作。

12.创新实验班学生实行“创新不断线”的培养方式,强调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学生入学后,依托于创新实验学院,从一年级开始每学年均开展创新实践教育活动。

13.创新实验班学生在一、二年级可以选修普通大类或专业前两年开设的、并要求作为主修专业必须修读的课程,也可在二年级后补修这些课程。如果修读的课程与创新实验班培养方案中课程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时,经过批准,学生可申请免听,考试时间冲突时,可申请缓考。

14.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在国际和地区交流方面享受更加优越的政策。学校设有专门基金,用于资助创新实验班学生开展国际学术和文化交流活动。

15.创新实验班在前两年奖学金评定和其他各类评优等活动中,单独划定名额进行评选。

四、管理方式

1.创新实验班的招生选拔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新生入学教育和一、二年级的管理由创新实验学院负责;三年级开始分流至各学部或院系,由相应的学部或院系负责管理。

2.创新实验班的培养方案由教务处组织,各学部、院系和创新实验学院共同参与制定。

3.学生的学籍管理、住宿管理和组织管理采取分阶段管理的方式,前两年由创新实验学院负责集中管理,并按规定配备辅导员和班主任,党、团活动和组织建设在创新实验学院统一进行;专业分流后,学生的学籍管理由学生选定专业所在的学部或院系负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学部或院系采取插班或统一编班的形式进行管理,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配备以及党团组织建设均由各学部或院系负责。

4.创新实验班的学生从三年级开始,全程纳入各学部或院系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中,由各学部或院系正常安排相应的教学活动。

5.本-硕连读的学生在取得硕士生入学资格后,享受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的待遇。招收本-硕连读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可招收其他正常保送的研究生和正常录取的硕士研究生。

五、其他

本管理办法自2009级入学学生开始实行,由教务处协调各学部或院系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落实,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九年八月修订

最新11.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资料

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 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精品文档

国土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加快推进“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根据《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是全面落实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实施“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 “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基本建成国土资源创新平台体系。建设运行国土资源部重点实验室60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84家,基本覆盖了土地科学与国土资源综合管理、基础地质与勘查技

术、矿产资源与综合利用、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几大领域。创新平台聚集了一批优秀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人才,集中了大量的国土资源先进仪器设备,形成了一流的科技创新硬件条件,承担了重要的国家科技创新任务,产出了一批有分量的研究成果,成为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在支撑、引领国土资源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存在创新平台布局结构不合理、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尤其在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上还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 “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围绕实施“三深一土”科技创新战略,着力做好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统筹规划、系统布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打造科技创新要素聚集的高地,形成定位清晰、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动态调整、协同发展的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提质升级。 建设目标: ----着力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国家规划布局精

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大学生科技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高水平、有特色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条学校成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管理、经费使用等工作。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科技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负责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发布、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工作,主任由科技处处长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在全校范围内选聘,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科技创新领导小组。 第三条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实行项目管理,建立项目申请、评审、立项、检查、验收及评奖等流程。科技创新项目包括学术研究类论文、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艺术设计等。 2.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用于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研究。 3.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各教学单位建立若干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小组成员要形成梯队,由3-5名不同年级学生组成,原则上由高年级同学任组长。每名小组成员最多可参加两个科技创新小组。 4.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队伍。各学院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为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选聘指导教师,教师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向领导小组申请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并担任指导教师。

5.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产生。科技创新项目要围绕学生所学专业或我校师生经常参加的赛事来确定,一是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确定,二是由领导小组在全校师生中公开征集。项目确定后由领导小组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师生公布。各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 第三章项目申报、审批与资助 第四条大学生科技创新小组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确定适合本小组研究的科技创新项目。由组长负责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经小组所在单位审核,统一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条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根据科技创新项目的意义和价值,确定一批科技创新项目,并给予资助。资助项目可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项目建设周期为半年或一年。 第六条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完成科技创新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由指导教师按规定报销,超支不补。 第四章结题与奖惩 第七条 1.项目完成后,科技创新小组要填写《渤海大学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由大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委员会对各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验收合格的,颁发结项证书,并填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验收登记表》。 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需要提供如下相关资料:《渤海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科技创新项目总结报告或技术报告及答辩材料、指导教师工作总结、实验记录和其它能够反映科技创新项目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公开发表的论文等)以及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宁夏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信息来源:时间:2016-06-22 宁夏大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技创新平台是学校学科建设的重要支撑和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管理,依据国家和省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纳入本暂行办法的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技孵化园;具体分为:国家级、部委级、省部共建和自治区级、校级四个层次。 第三条创新平台建设的原则:坚持资源优化整合、学科交叉融合、突出地方特色。 第四条创新平台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获取创新性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承担重大科学研究任务;汇聚、培养、吸引杰出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和培育重点优势学科;探索高校科技创新运行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与社会经济结合,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申请创新平台的必备条件: (一)创新平台建设必须根据国家及地方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学科前沿和现代化建设,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符合国家、部门和地方的总体布局和学校发展规划。 (二)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具备承担国家、自治区等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项目的能力,具备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能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三)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敢于创新且较稳定的创新团队;有良好的学术氛围。 (四)具有重点学科支撑,或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具有较好的学术积累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第六条凡符合以上条件,由依托单位提出可行性报告,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论证,报创新平台领导小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上报。 第三章建设与管理 第七条凡经国家、相关部委、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学校审批的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学校根据相关的计划任务书内容进行建设。 第八条学校加大对创新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给予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购置先进适用的仪器、设备、软件以及开放课题、图书资料、科研奖励等。 第九条创新平台建设期间,负责人在依托单位领导下,根据《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积极组织建设;依托单位必须保证建设期限内建设项目负责人、研究骨干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十条创新平台要积极承担本科生、研究生的教学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指导等工作,将科研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第十一条根据研究方向,创新平台设置开放研究基金(或主任基金),用于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国内外合作与学术交流。 第十二条创新平台建设坚持“边建设、边运行、边开放”的建设原则。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各创新平台制定详尽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对外开放管理办法,重视和加强仪器设备的管理,凡符合开放条件的仪器设备都要对外开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成果标注本创

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 管理办法

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规范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结合河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创新中心是科技创新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集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创新人才聚集培养、面向社会开放的技术创新平台。 第三条技术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先进技术集成,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标准、工艺、装备和新产品;实行开放服务,承接委托的技术研究、设计、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业务;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推动技术扩散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聚集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加强与重点实验室等其他类型研发基地的协同联动,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 第四条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我省规模以上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建设,支持产学研联合共建。 第五条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增

量提质、科学发展”的原则,实行择优建设、绩效评估、动态管理、有序进出的管理机制。 第六条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是全省技术创新中心规划布局和宏观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的政策和规章。 (二)制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及工作规则。 (三)编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指导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四)组织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验收和管理与运行绩效评估(以下简称绩效评估)。 (五)审定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调整和撤销。 第八条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单位)是技术创新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区、本部门技术创新中心的规划建设和重点培育,指导申请单位编制《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建设项目申报推荐。 - 2 -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创效激励机制的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科学理念,进一步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学技术、钻业务、搞研发的积极性,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带动更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科技创新、创效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服务企业,解决重要课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激励创新的原则;突出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技能大师选拔激励、创新创效、评价奖励等相关内容。 第三条为加强对各类技术人才的管理,矿成立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组,组长由矿党委书记、矿长兼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矿总工程师、工会主席兼任,成员由矿副总工程师和相关业务部门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全矿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考评。 第二章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采掘开机运通选煤队组,每个队组设一名专职技术员,要求必须具备助理级以上职称,且为全日制院校主体专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写和贯彻,

奖金待遇。执行本队副队长同等工资、凡下井天数达矿规定,第五条凡被评聘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高级职称者,每年至少要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中级职称者,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提一项合理化建议,并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具备助理级以下者,每三年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每年要提一项合理化建议,撰写年度技术工作总结。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时写出年度技术工作总结的考核300元,未按时提合理化建议的考核300元。 第六条生产技术科要会同矿人力资源科和有关部门,每年元月上旬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优,并对排在前十名的给予每人奖励500元。凡在市级刊物(包括《阳煤科技》)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奖励1000元,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的奖励1500元,未按时发表论文的对等考核,凡个人撰写的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推广转换为生产力的,经专家组评审确认后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重奖。 第七条凡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800元的一次性奖励,凡符合申报条件而未申报的对等考核;在聘工程系列正高级、副高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 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 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 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 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平台,与内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各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与职务无关的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平台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情况马上报管委会核实。违规情况实属者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管理办法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促进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健康发展,规范开展创新中心考核评估(以下简称考评)工作,根据《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工信厅科〔2017〕64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对象是已运行满一年的创新中心。考评分为年度考核与定期评估,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评估一般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当年不进行考核。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会同有关司局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包括:确定参评创新中心名单、选择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确定专家组人员、对考评结果的处理等。 第四条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组织实施考评工作的条件,能够按照本办法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定考评实施方案,组织专家开展考评,提交考评报告。 第五条考评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熟悉创新中 心工作的技术、管理、财务等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六条创新中心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和运行情况。

第七条建设情况主要考评创新中心按照建设方案提出的建设目标,主要包括中试孵化、测试验证、行业支撑服务等方面建设的情况。 第八条运行情况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6个方面,分别是:创新中心的研发力量、共性技术突破、产学研协同、突出市场导向、成果转移转化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情况。 第九条创新资源重点考评创新中心研发队伍建设和研发资金投入情况。主要是: (一)创新中心拥有固定研发队伍和本领域行业技术领军专家的情况,以及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 (二)创新中心研发资金投入的情况,以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 第十条核心定位重点考评创新中心面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取得突破的情况。主要是: (一)创新中心按照建设方案中明确的技术目标取得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情况,以及新增专利申请数量; (二)创新中心围绕行业共性技术需求,自主或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承担所在领域的国家级项目的情况。 第十一条协同化重点考评创新中心汇聚本领域创新资 源的情况。主要是: (一)创新中心聚集本领域各类创新主体的情况,包括用户在

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办法

企业技术创新政策简明手册 一、财政支持政策 (一)国家专项资金打算 1.科技支撑打算 支撑打算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进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打算。该打算要紧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汲取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进展提供支撑。 支撑打算项目依照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按项目、课题两个层次组织实施。 重大项目要紧支持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形成重大战略产品、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以及重大技术引进消化汲取等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对经济社会进展带动作用大、阻碍度高,需要在国家层面协调推动的跨

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项目。 重点项目要紧支持着眼于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解决经济社会进展瓶颈制约问题,具有较强应用前景的项目;支持服务于国家区域进展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支撑区域社会经济进展和区域性重大工程建设的项目。 企业承担或参与项目和课题的条件: (1)属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2)企业技术需求与项目和课题的目标一致; (3)企业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4)企业承担的任务,在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 (5)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能够为项目或课题实施提供任务书确定的资金及其他条件; (6)通过项目或课题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项目或课题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2006年7月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打算治理暂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规定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公司业绩增长的渠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调研、组织、督导等方面的支出。 2、创新项目支出:创新项目调研、材料、试验、差旅等支出。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创业项目的资助,以及与创新有关的其它支出。 3、员工培训支出:创新创业过程中,对员工技能及相关方面能力的提升而进行的培训,以及外派学习或聘请老师到公司授课等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1月份和6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技术部、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发展部、综合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表彰。 第七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创新创业指导组。开展全公司的创新创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员工创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公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2、项目研发发明组。负责公司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由研发中心主任任组长。 3、专项资金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由财务审计部经理任组长。 4、创新能力培训组。负责制定公司创新型人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

滁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滁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与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强化重点产业领域企业技术创新,着力培育省级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依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和《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结合滁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我市对全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绩效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三条市经信委会同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市经信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并负责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工作和评价工作。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支持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形成共同推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 '.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原则上为每年4月15日。 第五条申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两年以上,上一年度年销售收入原则上为3000万元以上,近两年企业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科技研发投入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五)企业技术中心拥有知识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

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能投集团“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构筑企业科技开发主体,合理地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推动科技创新体系的高效运行,全面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能投集团科技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紧密围绕“科技兴企”战略,运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法,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科技资源,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培育公司核心技术能力为目标,营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科技创新工作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不竭动力。 第三条科技创新工作管理的范围: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法规。

(二)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科技创新成果管理。 (三)科技创新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申报上级科技和创新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有关的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五)申请上级科技创新成果鉴定、申报上级科技创新成果奖励。 (六)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七)建立科技成果的转化机制,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八)有计划地组织对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 (九)加强产、学、研联合,促进公司与外部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加强对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的管理工作,防止科研成果泄密与流失。 第二章科技创新项目管理

第四条项目的产生 (一)项目的来源: 1.公司决策层提出的战略性课题; 2.基层单位提出的课题。 以上课题提出者需填写《云南能投煤业有限公司***年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于每年8月底之前报生产技术部科技管理办公室。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将公司所属单位的课题统一报送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审核筛选后报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 (二)项目确立程序: 公司领导审核筛选-集团公司科技委员会-公司技术委员会审定批准。 每年年底前下达下年度《科技创新项目计划》。 (三)项目选项条件: 1.公司生产、安全、发展急需的重大技术攻关; 2.具有高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可形成主导产业,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装备与工艺技术研究开发; 3.显著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节支降耗的工艺、技术与装备研究开发; 4.促进产品结构调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高新技术引进、消化与应用。 第五条项目管理: 列入集团公司《科技创新项目计划》的项目,划分为“集团公司项目”和“煤业公司项目”,由公司科技工作负责人统一

国土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 成绩突出的个人名单 (共131名) 北京市 许越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史静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密云分局法制办副主任 李满芝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平谷分局法制信访室主任 王庆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仇超北京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法制科科长 天津市 侯一男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法制处科员 王月红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权籍处副处长 马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津南区国土资源分局法制监察科科长杨轩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法制监察科科员 河北省 安蕴峰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主任科员 周彦龙河北省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 曹思娟河北省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员 王向军河北省邯郸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

山西省 李东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张启远山西省晋中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主任科员李旭东山西省吕梁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内蒙古自治区 左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宋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国土资源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王晨光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辽宁省 李佳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主任科员 单秋辽宁省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 潘洋辽宁省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法规处副处长 郝天亮辽宁省盘锦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吉林省 许鹏吉林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副处长 姜林伯吉林省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支队科员 邱木杉吉林省延边州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

黑龙江省 刘永春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调研员 靳可荣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副处长 张文华黑龙江省绥化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科长 上海市 徐海红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朱宏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主任科员 任井忠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沈健上海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法制科科长 夏莉莉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法制科负责人 江苏省 朱志强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法规处干部 孙属华江苏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副处长 陈斯斯江苏省南通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科员 姜丽江苏省扬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副主任科员徐登富江苏省宿迁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 浙江省 薛翔浙江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法制监察局主任科员朱强浙江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副主任科员

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策划管理暂行办法

汉中市勉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创新项目治理暂行方法(试行版)

一、范围 适用于汉中市勉县矿业公司各单位及部室。 二、总则 2.1为加强汉中市勉县矿山技术创新项目的治理,规范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审查、实施、成果申报、评审、奖励及推广应用的运作程序,完善技术创新治理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爱护和调动宽敞职员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积极性,加快矿山技术创新步伐,提高矿山科技创效水平,促进矿山快速进展,依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2.2本方法所称技术创新项目要紧包括:对矿山原有的技术、生产工艺、工艺参数及审定设计等进行改进,研究开发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以及围绕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等方面采取的有创新性且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能取得提高效率、增加产能、提高质量、改善作业条件、节约资源、降低消耗等效果,最终为企业制造直接或间接效益的项目。 2.3技术创新项目的要紧来源:桦甸矿业公司所属单位及部门申报的项目,汉中市勉县矿业公司下达的项目,桦甸矿业公司招标项目,以及桦甸矿业公司与其他设计、科研机构等合作的项目。

2.4技术创新项目的分类与确立:依照项目重要性、创效额、实施难度、参加项目的专业、单位多少等因素,把技术创新项目分为一般技术创新项目和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或称课题项目)。创新项目的立项,须各单位专业组审查通过后报科协专家组审定。桦甸矿业公司专家组成员,由公司依照实际需要聘任并另行下文。 2.5技术创新成果的获奖前提:凡是拟申报奖励的项目,必须按本方法规定的程序通过立项审查与备案,技术创新项目成功实施后,项目提出人(一般项目)或项目实施负责人(课题项目)应及时填报有关材料申请验收奖励。 2.6技术创新成果的奖励人员范围及规定:一般技术创新项目大致分为两个群体(或个人),即项目提出人(群)和项目实施人(群);课题项目则要紧包括项目实施负责人和项目要紧参加人员。对有关人员的具体规定见附件A。 2.7技术创新成果奖励方法:技术创新成果的奖金,一律实行按效益提成、按贡献分配并直接发放给个人的制度。对外委与合作项目,也能够按贡献比例,对参与项目的属于矿业公司在籍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2.8凡是立项备案的项目及通过评审奖励的项目一律实行内部局域网公示的制度,以同意公众的监督,并便于推广应用。 2.9所有项目都应在某一级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实施,项目提出人、项目实施人的各直接组织与上级组织,差不多上项目申报、实施的义务组织单位。为确保技术创新项目正常有序开展,基层单位应指派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立项

技术创新管理守则1.doc

技术创新管理制度1 技术创新管理制度 1、项目监理部应以“规范制度、科技创新、队伍建设”三项工作相互促进、 相互提高为基础,切实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以科技创新带动人才队伍培养,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的要求,积极开展科研创新活动。 2、总监理工程师牵头成立技术创新活动小组,具体负责技术创新的开展和总结。 3、项目监理部内部应大力提倡技术创新,并积极为技术创新提供有力的条件,按照各自管理工作权限,对成绩突出的根据考核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以促 进技术创新工作的健康开展。 4、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技术创新的转化和转换,组织或参加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技术创新评审和总结。 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和静2012)1 新疆和静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手册/制度名称:技术创新管理制度 编号:TS05HJ CW-24 版次:A版 编制:财务部 审核:朱梧 批准:辛建国 实施日期:2012年1月1日 TS 05-HJ CW24 技术创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公司持续创新发展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开发、利用内外部资源,促进技术创新工作的开展,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技术创新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目标,运用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质量、创新产品、节能降耗、改善劳动环境等一系列技术活动。2.2围绕公司发展需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技术创新工作,重点解决生产中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保障公司快速健康发展。 3.职责权限

3.1公司成立技术创新工作项目组,负责创新宏观管理与统筹协调,促进成果推广应用,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创新水平提升,落实完善创新制度。3.2生产科负责技术创新工作原料采购、生产协调、组织工作。 3.3相关生产车间负责技术创新工作配料、煅烧及其它实施工作。 3.4化验室负责技术创新工作相关化学数据的分析工作。 3.5财务科负责技术创新工作相关数据的核算工作。 4.工作流程 5.其他 5.1创新课题取得的技术成果归属,除另有约定外,属公司所有。 5.2在技术创新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实物资产,按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 行管理。 5.3通过技术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以作为申请政府、公司内部有关表彰奖励 的依据。 6、记录 项目组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公司业绩增长的渠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调研、组织、督导等方面的支出。 2、创新项目支出:创新项目调研、材料、试验、差旅等支出。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创业项目的资助,以及与创新有关的其它支出。 3、员工培训支出:创新创业过程中,对员工技能及相关方面能力的提升而进行的培训,以及外派学习或聘请老师到公司授课等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1月份和6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任副组

长的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技术部、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发展部、综合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表彰。 第七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创新创业指导组。开展全公司的创新创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员工创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公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2、项目研发发明组。负责公司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由研发中心主任任组长。 3、专项资金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由财务审计部经理任组长。 4、创新能力培训组。负责制定公司创新型人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 第八条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常

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系列部署,加快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步伐,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规范集团公司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及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是指面向集团公司主业核心技术需求,通过技术研发及工程化示范,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对提高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具有显著意义的项目。 第三条重大项目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核心技术与装备研发项目:以集团公司主业急需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设计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关键装备、新材料、新产品、生产工艺与施工工艺技术、综合技术解决方案,以及在生产中能为集团公司带来明显降低成本、提质增效、节能减排等的实用技术等为研发内容的项目。 (二)创新技术的示范工程项目:即依托自身技术成果或引进外部技术成果,开展创新技术的工程示范项目。 本办法所称技术成果引进是指通过一定方式从国内外的企

业、研究单位、高校等外部机构获得先进、适用、原始创新技术的完整知识产权或技术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单纯的设备购置、技术服务采购等行为。 第四条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遵照以下原则与要求进行: (一)聚焦主业,突出重点。各二级子公司根据主业发展的核心技术、产品或装备需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建议,集团公司统筹决策。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的项目需求,由科技管理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出立项建议,集团公司决策。 (二)明确目标,强调应用。以产出具备产业化前景的工程化技术成果、支撑集团公司主业发展并获得显著效益为重大项目实施目标,实现技术成果的工程验证与示范应用。 (三)分类管理,全面支持。实行项目分类、分阶段管理,在技术研发阶段、工程示范阶段,根据责任主体性质分别给予资金与政策支持。 (四)加强监督,突出绩效。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后评价管理,突出对重大项目承担单位的技术成果积淀及应用状况的考察与评价。 (五)集聚人才,建设平台。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培养和凝聚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建设一批高水平研发平台,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持续科技创新能力。 第五条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集团公司建立“以集团公司投入为引导,以各子公司投入为主体,以国家和地方财政补

公司科技创新管理制度

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矿井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充分调动各级员工创新积极性,引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根据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公司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我国《专利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第七十七条、七十八条的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 第二章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创新为矿业公司所属部门、各级管理、技术人员以及所有员工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二、管理创新指打破原来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方法,重新设计工作流程,合理汇聚、分配各种资源,实现工作效率、效益提升,员工素质、企业形象得到改善提高目标。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技术或提升现有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科技创新进步项目:创新完成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以及职务发明专利等。 (2)推广创新项目:对适用新技术的推广项目和已有工作的创新。 (3)管理创新成果:企业现代化管理体制、机制和方法的创新和应用(4)优秀技术决策,公开发表的论文。 (5)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一、组织领导 成立员工创新成果管理评价委员会。 主任:党委书记经理 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开拓副经理经营副经理工会主席 成员: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建部部长生产技术部主任生产技术部技术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部主任 经管部主任工会副主席科协副主席团委书记 为保证创新工作日常开展,成立员工创新成果评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科协。 办公室主任:科协副主席(兼)

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管理办法 (修订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与管理,促进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与共享,加强我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成长服务业大省的若干意见》(豫政〔2014〕42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平台是指具有较高的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围绕我省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提供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等公共服务的创新型实体机构。 第三条平台建设旨在根据我省产业发展需要,围绕产业链组织创新链,促进创新主体、平台、基地建设协调发展,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为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提供科技支撑。 第四条平台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分析我省产业技术发展路线,判断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瓶颈,开展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提出产业发展政策建议。 (二)建设和完善技术装备、服务场地、示范生产线等服务产业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 (三)面向产业开展技术转移和转化、创业支持、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信息咨询等技术创新公共服务。 (四)培养引进高素质、专业化的科技研发与技术支撑服务人才,形成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五)开展技术交流、专业技术培训、国内外科技合作等活动。 第五条平台可以由地方人民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独或联合建设,鼓励引进省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建设。 第六条平台按照“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务求实效”的原则进行规划和建设。重点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省产业集聚区和省级及以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布局建设。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省科学技术厅是平台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和组织实施平台的建设规划和发展计划,指导平台的建设和运行。 (二)批准平台的组建、调整和撤销,组织平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检查、验收、评估和考核。(三)按程序提出经费支持建议。 第八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直部门(单位)是平台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工作部署,组织平台的申报工作。 (二)负责平台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三)对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在资金匹配、人才培养与引进、科研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四)负责协调平台建设单位与共建或合作单位的关系。 第九条建设单位是负责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组织平台的建设和运行,为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后勤保障、配套条件和资金。 (二)具体负责平台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平台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工作。(三)负责聘任平台主要负责人,聘任专家技术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根据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制定平台的建设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五)解决平台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第三章平台申报与立项建设 第十条平台建设项目由省科学技术厅统一组织申报。建设单位填写《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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