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火灾应急照明设计浅析

摘要: 火灾应急照明从功能上分为备用照明、疏散照明两种类型,本文对以上两类照明的使用场所及安装方式、供电方式、转换时间和线路敷设进行初步了分析,指出建筑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应急照明的类型。

关键词:火灾应急照明,使用场所,转换时间 , 线路敷设 , 选

abstract: the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from the function is divided into standby lighting, escape lighting two types, this paper on the above two kinds of lighting use place and installation, power supply mode, the conversion time and routes for laying the preliminary analysis, and points out that the building should be based on the project of the specific conditions of the choose the type of emergency lighting.

keywords: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use place, the conversion time, the line installation, the choice

中图分类号:s776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火灾应急照明的分类

备用照明

备用照明作为应急照明的一部分,用于确保消防作业及救援人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与接线方式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与接线方式 李春宝 (上海天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市 201821) 【Abstract】This paper describes its control and several wiring ways used for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inside the civil buildings. 【Key words】 Emergency lighting Electrical design control method Wiring way improvement 【摘要】本文介绍民用建筑内应急照明的几种配电以及其控制与接线方式。 【关键词】应急照明电气设计控制方式接线方式 1 引言 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因发生故障或必须切断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的安全以及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它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与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的设计有许多种方式,但在具体工程中如何科学、完善地设计好应急照明系统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一些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且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具不多且较为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设计人员常常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作为应急照明,而这些灯具在火灾时如何实现强制点亮呢?切断主电源,靠自带的蓄电池作为消防电源?这似乎又有悖于规范的要求(消防时要求切断非消防线路)。本着可靠、规范、灵活、经济实用的原则,笔者对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及接线做些尝试,以达到不同场所对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要求(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只在消防线路断电时投入运行)。 2 应急照明的控制原理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火灾事故应急措施 1、施工现场万一发生火灾事故,火灾发现人应立即示警和通知项目现场负责人,并立即使用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扑灭初起之火,项目现场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立即组织项目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并安排人中疏散,转移贵重财物到安全地方,拨119电话报警、接警,同时通知公司领导和安质部。 2、在灭火时要根据燃烧物质、燃烧特点、火场的具体情况,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①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绝大多数都是由于烧焊作业或遗留火种引燃竹木等固体可燃物而引起的,对于这类火灾,可用冷却灭火方法,将水或泡沫灭火剂或干粉灭火剂(ABC型)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物体上,使燃烧物的温度降低至燃点以下或与空气隔绝,使燃烧中断,达到灭火的效果。 ②如遇电器设备火灾,应立即关闭电源,用窒息灭火法,用不导电的灭火剂,如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ABC型或BC型均可,下同)等,直接喷射在燃烧着的电器设备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 ③如遇油类火灾,同样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直接喷身在燃烧着的物体上,阻止与空气接触,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扑救。 ④如焊渣引燃贵重仪器设备、档案、文档,可用窒息灭火方法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器直接喷射在燃烧物上,或用毛毡、衣服、干麻袋等覆盖,中断燃烧,达到灭火的效果,严禁用水、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扑救。 3、扑救火灾爆炸事故,应遵循如下原则: 从上向下、从外向内,从上风处向下风处。 4、当事故现场火灾危及到和身烧伤,即紧急把伤者隔离火源,并把火扑灭,轻度烧伤可即包扎处理,中、重度烧伤马上送医院治疗,并进行医学观察。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参考文本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计和使用 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是重要的安全疏散 设施之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和《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对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与 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设置位置和方式、布置间距和亮度 要求以及控制方式作了原则性规定。在工程实践中,火灾 事故应急照明从电源上分为使用消防电源、集中蓄电池电 源、带蓄电池作备用电源等系统,从功能上分日常与事故 兼用应急灯和专用应急灯等两种。疏散指示标志有蓄光型 发光标志牌和带灯光的指示标志两种。带灯光的指示标志 带有备用蓄电池,分为平时不亮事故时亮和一直亮的两种

控制方式。 1.合理选择应急照明电源和控制方式的设计方案 ——选用消防电源作应急照明电源。消防供电达到一级负荷的场所,应急照明电源选用消防电源,具有电源可靠、经济实惠、环境协调、管理方便、使用维护费用低等优点。疏散走道及楼梯等部位的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宜选用消防用电专用供电回路作事故应急电源,用普通灯具作应急灯平时与事故时兼用。设在消防控制、消防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要正常工作的房间的应急照明则应当接在消防电源上。控制方式可采用普通开关和中间继电器并联控制灯的开闭,平时使用中继器常开触点,由普通开关控制灯的开闭,事故状态下通过有关信号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自动打开应急灯。中继器有两种控制方式,一是由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控制模块触点控制,当发生火灾时通过控制模块使中继器常开点闭合;二是用非消防电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范围 消防应急灯具是重要的应急照明,在安装设计的时候,都要根据标准规范以及实际应用来进行合理的设计。根据《建规》第11.3.1条规定: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同时,为了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共场合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用合理性,《建规》第11.3.4条规定: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建规》第11.3.5条规定: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建规》将消防应急灯具的设置单独列为一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规范,与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相比,明显扩大了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设置范围,突出了消防应急标志灯设置的强制性,如规定普通的民用建筑(除住宅外)、厂房(仓库)的规定部位均应设置消防应急灯具,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除丁戊类以外的厂房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门等部位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和地下(半地下)商店及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建筑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目前许多设计单位对规范理解不够、执行标准不严,擅自降低标准设计,往往只重视了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的设计问题,对于多层工业厂房(仓库)、普通的公共建筑消防应急灯具不予设计,尤其是对增设地面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不能严格执行,认为设不设无所谓。

应急照明的设计规范

9.2.1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配电室、消防控制空、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吸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9.2.2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而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待工作的其它房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刚的照度。 9.2.3除二类居住建筑外,高层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应设灯光硫散指示标志。 9.2.4疏散应急照明灯宜设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00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20M。 9.2.5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利制作的保护罩。 9.2.6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在工业和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系统已引起普通重视。因为它是在紧急情况下,保障人的生 命安全,并保证安全地撤离危险场所。同时可进行必要的操作,以有效地制止灾害或故障蔓 延的必要设施。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和不少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和法规。例如有: 建筑物的内部的安全照明指南[(CIE)81-49号技术文件];安全照明 [U. S. A.(NEC) 87-700(美国电气法规)];事故、疏散和警卫照明[原苏联CHNn11-4-79 (照明设计规范)];安全照明[日本《照明手册》1978]......,我国亦有相应规范、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GB-15630-19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一.《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92节录: 第3. 4. 5条在标志远离指示文物时,必须联用方向辅助标志。如果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 人们一眼即可看到标志的指示物,方向辅助标志可以省略。 第3. 5. 6条方向辅助标志的颜色应与联用的图形标志的颜色统一。 第3. 6. 2条文字辅助标志应该与图形标志或(和)方向辅助标志联用。当图形标志与其指示物很近,表示意义很明显,人们很容易看懂时,文字辅助标志可以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办法预案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矿井火灾不仅烧掉大量的资源、材料和生产设备,而且由于封闭火区,将会冻结煤炭的可采储量,严峻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火灾的燃烧消耗了风流中的氧气,使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下降,同时产生大量的热能、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严峻威胁着井下矿工的生命安全。 1.1事故类型 矿井火灾分为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两种。 1.2危险性分析 引起火灾的差不多要素:可燃物、热源和氧气。依照引燃物的不同,分为自燃起火和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发生的条件是可燃物、氧气和引火源。内因火灾发生的条件是可燃物、氧气和可燃物氧化后热量聚拢。火灾的燃烧消耗风流中的氧气,使风流中的氧气浓度下降,产生大量的热能和一氧化碳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火灾可能产生火风压,引起风流紊乱、逆转,严峻威胁井下人员生命安全。矿井火灾假如发生在容易积存瓦斯的采空区、巷道高冒区时,可能产生诱发瓦斯爆炸的危险,可能造成井下人员和抢救队员伤亡。

1.3火灾事故易发生的季节 外因火灾在天气干旱的冬季易发生火灾;内因火灾发生与季节无明显关系。 1.4火灾事故预兆 1.4.1煤炭自燃的外部征兆 (1)总结矿井煤炭自燃的征兆是:先来气(水蒸气)、后来味(煤油味、汽油味和煤焦油味);先发汗(水珠)、后发干(温度升高后水分被蒸发);不是着火,确实是冒烟。 (2)井下火区附近的空气温度以及从火区流出的水的温度高于正常情况下的温度。 (3)巷道壁帮出现水珠,是煤在低温氧化过程中产生热量,由于热量的集聚,提高了煤体的温度,使水分蒸发,因而巷道中的湿度增加,水汽凝集在空气中呈现雾状,在支架和巷道壁表面形成水珠,一般把这种现象叫巷道煤壁"出汗"。但应注意,有这种现象的地点不一定差不多上煤炭自燃的初期征兆,因为在冷热两股气流汇合的地点,也会在巷道中出现雾气和"出汗"现象。(4)在巷道中如闻到煤油、汽油和松节油气等芳香族气味时,尤其当闻到煤焦油的恶臭时,表明煤炭自燃已进展到严峻程度。(5)煤炭自燃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导致氧气浓度

行业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

行业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规范说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1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设置疏散照明可以使人们在正常照明电源被切断后,仍然以较快的速度逃生,是保证和有效引导人员疏散的设施。本条规定了建筑内应设置疏散照明的部位,这些部位主要为人员安全疏散必须经过的重要节点部位和建筑内人员相对集中、人员疏散时易出现拥堵情况的场所。 对于本规范未明确规定的场所或部位,设计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人员安全疏散需要出发考虑设置疏散照明,如生产车间、仓库、重要办公楼中的会议室等。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10.3.2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规定的区域均为疏散过程中的重要过渡区或视作室内的安全区,适当提高疏散应急照明的照度值,可以大大提高人员的疏散速度和安全疏散条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本条规定设置消防疏散照明场所的照度值,考虑了我国各类建筑中暴露出来的一些影响人员疏散的问题,参考了美国、英国等国家的相关标准,但仍较这些国家的标准要求低。因此,有条件的,要尽量增加该照明的照度,从而提高疏散的安全性。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3 条文说明: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这些场所一般照明标准值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

评析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问题(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评析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 问题(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评析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设计问题(最新 版)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化功能的需要,单体建筑的面积越来越大,建筑高度越来越高,聚集的人员越来越多,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的危险性越来越大,这与建筑物内有无良好的应急照明(事故照明)系统有着很大的关系,所以良好的应急照明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安全设施,是建筑物内人员的安全和及时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的伤亡与降低人民财产的损失。 所谓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在非常状态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用的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应急照明的供电时间、照度及控制要求均有不同。

根据规范要求,建筑物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属于消防电源,均需按建筑物等级标准采用相应等级的要求供电。在进行应急照明供电设计时,设计人员都遵循“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中有关应急照明应由两路电源供电,在重要场所或供电条件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回线路时,应设置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或用集中蓄电池供电;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可接自本层(本区)配电盘的专用回路,或防灾专用配电盘。 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消防控制设备功能(6.3.1.8条)中要求: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火灾应急照明电源。 这里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说明:1、小型建筑,仅为单路电源供电的系统,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火灾时切除电源,灯具内蓄电池放电自动点亮,小型建筑的应急照明要求供电时间一般不大于30min,能满足要求。2、中型建筑,双回路供电,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设置数量较少,一般均处于常亮状态的,切断电源时也不存在问题。3、重要公共建筑,双回路供电,疏散指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范例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039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Fire emergency response measures template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发现火情后的应急处理 1.发现火情后,现场人员应保持冷静,明辨方向和火势大小,迅速使用起火现场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钩等各种消防器材在第一时间灭火,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同时呼喊周围人员参与到灭火和报警,并将事故报告给应急指挥部及现场主管人员;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充分距离; 3.救护组对火灾现场伤员进行护理,对重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包扎伤员、协助医务救护人员到场救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运送伤员工作由办公室领导负责; 4.灭火期间如有人员受伤,应以先抢救伤员为主;火灾

扑灭后,应留有人员观察现场情况,防止复燃; 5.向上级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二、抢救人员防护 参加救护、救援人员必须防护规定着装,并注意风向,要站在上风口,在油类的燃烧救援时,进入封闭空间内抢救时应配备有照明灯具。 三、疏散与救护 1.发生火灾时,如有人被大火围困,应首先组织力量,及时查明火情。查清火源及受火势威胁的部位,以及被火势围困人员所处的位置数量等。贯彻“救人第一,救人与灭火同步进行”的原则,积极施救; 2.通讯组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通知起火部位,以及安全疏散的路线、地点、方法等,广播时,播音语调应镇静,以稳定受困人员心理,防止惊慌错乱,盲目逃生情况的发生; 3.通讯组必须向事故发生地点附近的工作员工进行通报火灾情况; 4.在逃离火场若遇浓烟时,警戒疏散人员应立即组织员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

编号:SM-ZD-47330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 设计 Organize enterprise safety management planning, guidance, inspection and decision-making, en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n objectives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物中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前言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的专门标准或规范,现有规范所规定的名词、术语、标准及其做法尚不统一,不免会给设计者带来一些困惑,笔者对此深有体会。下文从相关规范出发,结合设计中遇到的情况,谈谈火灾应急照明设计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2火灾应急照明的供电建筑物火灾应急照明用电的负荷等级应与本建筑消防用电负荷等级相同,其供电可靠性要求也应一致。 一类高层建筑的火灾应急照明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的火灾应急照明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其转换时间应满足“民规”附录c.3.1的要求。下面结合设计中遇到的两个例子加以说明。 (1)建筑物内部消防水泵房的急照明属火灾备用照明,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2 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2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3 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10.3.5 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 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10.3.6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6 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10.3.7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建筑电气中的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的探讨

建筑电气中的火灾应急照明设计的探讨 摘要:应急照明是指正常照明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属于消防系统的一部分,所 以其设计首先要符合消防系统的设计基本要求。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状态下因正常 照明电源的失效而启用的照明,或者是在火灾等紧急状态下按预设逻辑和时序而 启用的照明。应急照明作为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场所照明设施的一部分,同人身 安全和建筑物、设备安全密切相关,当电源中断,特别是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或其 他灾害而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保证人身安全、保证工作的继续进行,都占有特殊地位。应急照明又叫火灾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及 安全照明。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备用照明设置于火灾或者正常照明因 故熄灭时,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仍需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2)疏 散指示标志灯和疏散通道照明设置于供人员疏散,并为消防人员撤离火灾现场的 场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按消防灯具的控制方式分为集中控制型系 统和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根据GB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应急照明分为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安全照明:疏散照明是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 和使用的应急照明;备用照明是用于确保正常活动继续或暂时继续进行的应急照明;(3)安全照明是用于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安全的应急照明。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 时仍需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 关键词:建筑电气;火灾应急照明;设计 前言 住宅建筑应该重视应急照明系统所发挥的作用,全面分析应急照明系统设计 中存在的问题,在设计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探究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使用应急照明系统构建一个安全的环境,保证人们的生命安全。 1应急照明的分类 1.1概述 在发生火灾之后引导受灾人群疏散以及逃生的主要设备就是消防应急照明以 及疏散指示标志,并且这两个系统也是为救援人员提供灭火方向以及照明指示的 关键。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消防应急的灯具,另外一部分为消防标志 灯具。前者是帮助受灾人群进行有效的撤离以及为消防员救灾等提供照明帮助的 灯具。后者是放置在人群撤离的出口处以及指明撤离方向提示消防设备放置等体 现重要信息的灯具,主要的作用是呈现出来图形,如果复杂的情况还会有文字进 行标示说明。 1.2分类 一般对于消防应急照明以及疏散指示系统,是根据灯具的应急供电的方式不 一样以及控制系统的差异性进行科学有效的分类,主要是分为四种类型。下面就 对这几种类型进行详细的分析研究。 在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中,消防应急照 明系统被分成集中控制型与非集中控制型两种类型。那么在设计时该选择哪一个呢?按照新规的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以及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但 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宜选择集中控制型系统;其他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 系统。实际上,这两个概念还能根据供电方式的不同再细分为四种,分别是自带 电源集中控制型、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集中电源非集 中控制型。简单来说,自带电源指应急灯具自身带有蓄电池,集中电源指应急灯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20200523205910)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华润本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及生活临建设时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正确地实施应急与 响应措施,及时有效地扑救和处置火灾等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并能在事故发生 后迅速有效、有序控制处理,使事故现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把保 障公司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事故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生命的威胁和 危害,把事故预防作为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事故防范体系。按照“统 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各部门、各施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紧密配 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时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时,实施应急与响应措施 1.4 术语和定义 1.4.1 突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 危及公司系统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4.2 突发事件应急 是指针对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为控制其规模、降低其损失而开展的救援和处置行动。 1.4.3 应急预案 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降低突发事 件损失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1.4.4 次生灾害 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 污染以及水灾、泥石流和滑坡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1.4.4 火灾类型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比如木材、棉麻、纸张等火灾。 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 等火灾。 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天燃气、氢气、甲烷、煤气等。 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钛、锂、铝镁合金火灾。 5)E类火灾:带电设备火灾。如发电机、电缆、家用电器等。 1.5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公司工程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当发生其他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符合本预案 1.3等次生灾害时,本预案与各种自然灾害或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启动。 1.6 工作原则 1)救人高于一切; 2)抢险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4)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5)施工单位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2 单位概况 2.1 应急资源概况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作者:613 来源:更新时间:2011-07-18 DB21/T1264-2003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1 总则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规范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2 一般规定 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具有 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检验申请; b) 系统设计图、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等; c)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d)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 系统调试报告; f)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 系统尚未调试,不能联动。 b)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DB21/T1264-2003 3 要求与检验方法

消防应急照明灯 检验报告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a)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间)。 b)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蓄电池室、 自备发电 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c)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安装 安装部位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 动。 检验方法:目测,手试。 连接电源 要求: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照明线路上;集中电源同时接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且消防应急标志灯为持续型的,可接到消防配电线路上,如为非持续型的,应接到照明线路上;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应急照明功能 应急转换时间 要求: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消防应急照明灯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其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检验方法: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观察其能否顺利转入应急状态,用秒表测试转换时间。 DB21/T1264-2003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与接线方式

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与接线方式 【摘 要】本文介绍民用建筑内应急照明的几种配电以及其控制与接线方式。 【关键词】应急照明 电气设计 控制方式 接线方式 1 引言 应急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系统因发生故障或必须切断正常电源,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用于确保疏散通道被有效地辨认和使用,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之中的人员的安全以及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的照明。它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与备用照明。应急照明的设计有许多种方式,但在具体工程中如何科学、完善地设计好应急照明系统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对于一些没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而且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具不多且较为分散、规模不大的建筑物,设计人员常常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作为应急照明,而这些灯具在火灾时如何实现强制点亮呢?切断主电源,靠自带的蓄电池作为消防电源?这似乎又有悖于规范的要求(消防时要求切断非消防线路)。本着可靠、规范、灵活、经济实用的原则,笔者对火灾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及接线做些尝试,以达到不同场所对应急照明灯具的控制要求(应急灯具自带蓄电池只在消防线路断电时投入运行)。 2 应急照明的控制原理 消防应急灯具连接的主电供电方式与控制方式应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使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全部切换到应急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016-98)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常常采用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兼疏散照明用,其分散的就地灯具开关状态是处在不确定的状况下,事故停电时处于常亮状态的疏散指示灯和点亮状态的应急照明灯不存在自动点亮的问题,而处于熄灭状态的疏散标志灯和应急照明,就必须使其强制点亮。 图1 应急照明控制原理图 Fig.1 control principle of emergency lighting 尽管应急照明的控制有多种方式,但其原理是相同的,如图1所示,当手动时,按下

电厂建筑物发生火灾的应急照明设计要点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电厂建筑物发生火灾的应急照明设计要点正式版

电厂建筑物发生火灾的应急照明设计 要点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对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保障意外发生火灾时,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设施等消防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照明的设置是十分重要的安全手段。 1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 火灾应急照明分为3类: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火灾应急照明是为在火灾发生电网停电时,供有关扑救人员继续工作和其他人员安全疏散而设置的照明设施,主要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两

部分。 1-1火灾疏散照明的设置 在疏散期间,为防止疏散通道骤然变暗,应使疏散通道上有足够的照明,以抑制人员在心理上的惊慌和保障疏散的安全,同时,还要以显眼的文字、鲜明的标记指明疏散方向,该照明设施称作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标志应能保证在通道和公共场所的人员在任何位置都能发现并依照其指示迅速采取行动。 疏散照明灯应当设置在以下场所:走廊交叉口、拐弯处、疏散楼梯间、防排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候梯厅、疏散通道及火灾报警按钮、消防设施的附近、公共场所等部位,其地面最低照度不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火灾事故可能发生在仓库、生活区、办公区和易燃材料(油品)堆放点。危险性分析:造成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严重的危及到周边建筑物和群众,造成重大伤亡。 二、应急处理基本原则火灾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先保人身安全,再保护财产的优先顺序进行,具体基本原则如下: 1.救人重于灭火:火场上如果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要任务是把被火围困人员解救出来; 2.先控制、后消灭: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具备了扑灭火灾的条件时,展开攻势,扑灭火灾; 3.先重点,后一般:全面了解并认真分析整个火场的情况分清重点; 、、‘ J \ 4.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物体是重点; 5.易燃、可燃物集中区域和这类物品较少的区域相比,这类物品集中区是重点; 6.贵重物资和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7.火场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上的重点。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组织机构的组成:组长:李振国 副组长:李振忠组员:刘朋涛、李学海、成俊岳 2.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及小组职责 ⑴组长职责:发布或解除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指挥应急救援。 ⑵副组长职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各应急小组及成员的具体行动,并实施决策。

⑶通讯组职责 ①确保与组长或副组长、安保部以及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②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③负责组织对事发现场的拍照、摄像工作;负责对政府部门的信息 发布和报道;事故扩大应急后,负责向周边居民、社区的对外信息公 ⑷调度组职责 ①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②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③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④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⑤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⑸抢险抢救组职责 ①实施抢险抢救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②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③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救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 ④抢险抢救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总指扌车或副总指扌车,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⑹救护组职责 ①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②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③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④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⑺后勤保障组与运输组职责

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

民用建筑火灾应急照明的设计实现 摘要本文列举了民用建筑中有关应急照明的法规要求、消防应急灯具的法规要求,进而提出了符合上述法规要求的设计实现方法。 关键词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照度、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转换时间、持续供电时间。 1.法规及相关要求 1.1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 此标准是对建筑照明设计的总体要求,包括对照明种类的划分(第3.1.2条)及照度标准值的要求(第5.4.2条)。 1.2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 50045-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 50098-98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这几本规范对“有关消防的应急照明”(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的设置部位、照度、灯具提出要求。 1.3 《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 这两本国标对“有关消防的应急照明”的灯具提出产品制造、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2.容易混淆的两组概念 “应急照明”与“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2.1应急照明: 它为照明种类的一种,与其并列的有正常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障碍照明。 应急照明的定义为“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它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安全照明。 在民用建筑内火灾应急照明主要指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这是本文要论述的内容。 2.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 《消防应急灯具》中将“消防应急灯具”定义为“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按功能,可分为以下类型: ◆消防应急照明灯 ◆消防应急标志灯(有些规范称为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

(完整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重点修改)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3 场所划分及照度要求 3.1 疏散区域 3.1.1 建筑物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的设置区域,应按照建筑物的特点,划分为水平疏散区域、垂直疏散区域和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的工作区域三类。 3.1.2 水平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建筑(含交通隧道)中的疏散走道、疏散路径。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 3 避难层(间)。 4 直升飞机停机坪。 3.1.3 垂直疏散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楼梯间(含敞开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 室外楼梯。 3.1.4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仍需消防作业的工作区域包括以下场所: 1 消防控制室。 2 消防水泵房。 3 有人值班的总配电室、变电所。 4 自备发电机房和为消防系统供电的蓄电池室。 3.2照度要求

4 系统分类与选择 4.0.2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应体现节能原则,应采用运行可靠的节能光源、高效灯具及灯具附件;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宜选择持续型以LED为光源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4.0.3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的蓄电池组,应符合国家产品技术标准的规定;其初装容量不应小于90min。 4.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根据电源(蓄电池组)和转入应急控制方式的设置不同,分为下列四类系统: 1 A类系统-自带电源独立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2 B类系统-集中电源独立控制型系统。 3 C类系统-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系统内可包括子母电源型和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 4 D类系统-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 4.0.6 轨道交通的站厅层和站台层、车站、码头和机场候机楼等交通枢纽,20000m2以上的商场、展览中心和医院门诊楼等场所宜选择C 类或D类系统。 4.0.7 疏散走道和楼梯间不宜选择应急供电电压为非安全电压的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4.0.8 大型百货商场、大型超市、大型体育场馆、地铁隧道等需要导光流疏散指示标志的场所,应选择C类或D类系统。 4.0.9 当采用集中供电且线路压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分散设置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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