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生育意愿研究
浅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性别不平等问题

浅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性别不平等问题摘要:改革开放在新中国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西方女权主义思想的传播和中国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中国的性别不平等、女性受压迫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女性追求解放也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
本文阐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性别不平等问题的状况,分析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性别不平等问题的根源,探讨了中国性别不平等问题的解决途径。
消灭性别不平等现象、实现女性解放关乎全人类的共同命运,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关键词:性别不平等;性别压迫;女性解放性别不平等,也即男女不平等,特指的是男女两性中的女性受压迫的问题,或者说女性发展面临困境的问题。
性别不平等现象,自男性占有统治地位的时候开始就一直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各个领域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越来越充分地暴露了出来。
在中国,女性面临着教育、就业、参政、家庭和生育等方面的性别压迫,由于女性生存和发展的困境获得越来越多的曝光,性别不平等问题引发了社会公众广泛地讨论和关注。
随着女性主体意识的逐渐觉醒,女性群体对男女平等、女性必须拥有和男性相等的权益和地位的呼声日益高涨,她们迫切渴望性别自由和性别解放,而代表女性群体权益的女权主义思想也得到广泛传播,在社会上造成了持久而深刻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去正视女性面临的性别不平等问题,为女性的平等生存和发展发声。
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性别不平等问题的状况性别不平等问题存在已久,只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人们在思想解放的潮流中呼唤新型两性关系,性别不平等问题也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20世纪80年代,我国出现了第一批女性主义理论学者,以女性为主体的研究在接触国外女权主义、重建两性关系、提升女性性别意识方面功绩卓著。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代表大会总共召开了九次,有力地保障了妇女的权益,促进了妇女的发展。
应该调查谁?生育意愿调查的对象选择及其影响

应该调查谁?生育意愿调查的对象选择及其影响风笑天;沈晖【摘要】文献梳理表明,国内生育意愿调查主要涉及三类对象,即普通城乡居民、育龄人口以及青年.论文认为,生育意愿调查中,对象的年龄是最重要因素,只有育龄人口、特别是35岁以下的青年育龄人口才是最恰当的调查对象.同时,由于生育是由夫妻共同决策并实施的行为,因此,仅以女性作为生育意愿调查对象的做法也不够恰当.而且调查对象所具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属性也会对调查结果产生影响.生育意愿调查与生育观念调查是两种不同目的的调查,后者的对象范围可以不受年龄等条件的限制.各种不恰当的调查对象选择都会导致生育意愿调查结果形成偏差,并对我们的认识以及生育政策制定产生误导.【期刊名称】《人文杂志》【年(卷),期】2016(000)009【总页数】9页(P113-121)【关键词】生育意愿;调查对象;育龄妇女;调查目的【作者】风笑天;沈晖【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5内容提要文献梳理表明,国内生育意愿调查主要涉及三类对象,即普通城乡居民、育龄人口以及青年。
论文认为,生育意愿调查中,对象的年龄是最重要因素,只有育龄人口、特别是35岁以下的青年育龄人口才是最恰当的调查对象。
同时,由于生育是由夫妻共同决策并实施的行为,因此,仅以女性作为生育意愿调查对象的做法也不够恰当。
而且调查对象所具有的计划生育政策属性也会对调查结果产生影响。
生育意愿调查与生育观念调查是两种不同目的的调查,后者的对象范围可以不受年龄等条件的限制。
各种不恰当的调查对象选择都会导致生育意愿调查结果形成偏差,并对我们的认识以及生育政策制定产生误导。
生育意愿是人们对于自身生育行为和生育结果的一种主观期望和意愿。
或者说,是人们对于生不生孩子、生几个孩子、生男孩还是生女孩、什么时间生等问题的主观期望和意愿。
在人口学、社会学研究中,生育意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议题。
同时,对于国家相关部门来说,及时准确地了解不同时期人们的生育意愿状况,也是其制定或调整人口政策的一项重要参考。
中国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_陈卫

2011年第2期(总第186期)P O P U L A T I O NJ O U R N A LN o.2.2011 (T o t.N o.186)中国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陈 卫,靳永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872) 【摘 要】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背离现象广泛存在。
在发达国家,普遍的情况是实际生育率大大低于意愿生育率。
发展中国家同样出现了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背离的现象,但更多呈现出与发达国家相反的规律。
中国也出现了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背离,且实际高于意愿的情况。
根据中国2001年全国生殖健康调查,基本完成生育的40~49岁妇女,其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8,而平均实际生育子女数为2.2。
利用2001年全国生殖健康调查数据,考察中国妇女生育行为与生育意愿背离的特征和影响因素,并考察个体背景(个人特征和社会经济背景)、生育政策和生育孩子情况(包括孩子的性别结构和存活状况)对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产生的影响。
结果表明,这些因素都对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产生显著影响,但性别偏好是造成生育行为大于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生育意愿;生育行为;生育率;理想子女数;影响因素【中图分类号】C924.24 【文献标识码】A d o i∶10.3969/j.i s s n.1004-129X.2011.02.001【文章编号】1004-129X(2011)02-0003-11【收稿日期】2010-10-20【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未来家庭结构与代际关系研究(06J J D84001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生育意愿、生育行为、生育水平关系研究(2009J J D840019)【作者简介】陈 卫(1964-),男,浙江桐庐人,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靳永爱(1987-),女,湖北恩施人,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硕士研究生。
人口流动、婚姻稳定性与生育研究

人口流动、婚姻稳定性与生育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离婚率逐年递增,生育水平迅速下降。
其中,人口流动特别是农村人口的大规模流动,被认为是影响婚姻稳定性和生育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相关研究大多表明,流动人口家庭的离婚率高于非流动家庭,而生育率低于非流动家庭。
这些文献一般围绕着“婚姻稳定性-人口流动效应”或“生育率-人口流动效应”的测量展开,较少对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形成和传导机制进行分析和识别,也缺乏对生育率与婚姻稳定性之间联系的考虑。
由于婚姻稳定性与生育率之间本身存在某种程度的相关性,单独分析人口流动与婚姻稳定性或生育水平的关系都是片面的。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试图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尝试利用经济学研究方法来系统分析人口流动对婚姻稳定性与生育率的影响。
本文的主要研究任务和目标是,剖析人口流动影响婚姻和生育决策的微观机制,以及人口流动对婚姻稳定性与生育率相关性影响的机理,加深我们对“家庭婚育-人口流动”问题的认识。
本文对Junichiro Ishida的离婚模型进行拓展,构建起一个包含多参数的婚姻稳定模型,分析了人口流动在社会评价、再婚市场规模、匹配概率和搜寻成本等方面对婚姻稳定性影响的机制以及这些机制产生的条件,并通过比较分析,总结得出不同人口流动方式影响婚姻稳定性的结果。
同时,本文还根据Becker的生育成本效用理论,建立起一个包含生育意愿等参数的生育模型,直观呈现了工资率、生育投入价格、生育意愿与生育率之间的联系和影响机制。
在将生育意愿内生化后,分析得出了人口流动使得工资和生育投入价格升高,导致生育意愿下降,而生育率受生育意愿下降、工资和生育投入价格上升等因素影响,也随之降低。
考虑到婚姻稳定性与生育率之间存在的相关性,本文还引入婚姻稳定性参数,对生育模型进行了修订和拓展。
在婚姻稳定性内生的情况下,婚姻稳定性与生育率存在一个稳定的均衡解。
当婚姻稳定性偏离均衡状态,生育决策产生反馈(或自发调节)效应,即通过增加生育数量提高婚姻稳定性,生育率也维持在原来的水平。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变化历程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发展变化历程.doc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中发展变化。
从1971年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到后来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再到现在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不断地变化着。
1971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提出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并在四五计划中规定了生育数量的标准。
1973年12月,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汇报会提出了“晚、稀、少”的政策,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后结婚,女24周岁以后生育,生育间隔为3年以上,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197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政策第一次以法律形式载入我国宪法。
为了实现在20世纪末把人口总量控制在12亿以内的目标,1978年,中央下发了《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
1980年9月25日,党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员、共青团员的》,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提出照顾农村独女户生育二胎。
1984年,XXX党组的《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对农村继续有控制地把口子开得稍大一些,按照规定的条件,经过批准,可以生二胎;坚决制止大口子,即严禁生育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即开小口、堵大口。
2002年9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
劳动力持续问题、老龄化问题、人口结构性问题等开始显现。
14个省份相继取消了生育第二胎的生育时间间隔等。
2012年末,我国大陆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力人口首次下降。
中国当代育龄妇女生育意愿分析——以江苏6县市调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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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本结论 是 :东部地 区无论 城 乡 ,其 生 育水 平 较低 且 生育 意 愿 最 为 “现 代 ” ,即更 多 地表 现 出晚 生 、 少生 和无性 别偏 好 。如果说 未 来 生育 意 愿 的走 向是 更 为 “现 代 ”,更 趋 同 于 东部 ,那 么 ,东部 地 区具 有 更 “现代”的生育意愿事实 ,又受哪些因素影响呢?换句话说 ,作为表达生育意愿主体的育龄妇女 ,她们具备 了何 种特征 会更 倾 向于少生 、晚生 和无男 孩偏好 ?为 了深 入 了解 我 国育 龄妇 女 生 育水 平 的变 化趋 势 及影 响因素,本文 以生育意愿为切人点 ,以2006年 11月至 2007年 2月期间,江苏省人 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和 中 国社会 科学 院人 口与 劳动经 济研究 所 在 江苏 省联 合 实施 的“生 育 意愿 与 生 育行 为研 究 ”基 线 调查 数 据 为 基础 ,重点分 析育 龄妇 女 的意愿子 女数 和意愿 子女性 别 ,并着 力从 社 会经 济发 展 、生 育 观念 转 变 和计 划 生 育政 策这三 个方 面理解 以上 事实 与关联 。
(北 京 大学 社 会 学 系 ,北 京 100871)
中国前三次人口生育高峰都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形成的
中国前三次人口生育高峰都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形成的中国前三次人口生育高峰都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形成的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过去几十年里,中国经历了多次人口生育高峰。
这些生育高峰对中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讨论中国前三次人口生育高峰的时间和形成原因。
一、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1950-1960年代时间:这次人口生育高峰发生在1950年代到1960年代。
原因:1. 新中国成立和社会主义建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随之而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使人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信心。
人们相信生育越多,建设社会主义的速度就会越快。
2. 恢复国家繁荣:中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逐渐脱离内战的阴影,国家开始稳定发展,并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生活保障。
这种复苏使人们更愿意生育。
3. 传统价值观的影响:中国文化中,传统的观念认为生育多子多孙可以延续家族血脉,保证家族的繁荣和延续。
二、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1970-1980年代时间:这次人口生育高峰发生在1970年代到1980年代。
原因:1. 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中国政府在1970年代初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限制每对夫妻的生育数量。
这一政策的实施导致了人口数量的减少,但在政策推行前,人们对生育的欲望丝毫未减。
2.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政府提倡计划生育政策是为了适应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需求,保证有限的资源能更好地分配和利用。
3. 大规模宣传教育:政府通过大规模宣传和教育活动向人们普及计划生育政策,并倡导晚婚、晚育、少生的理念。
这种教育活动对人们的生育观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三、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1990年代初时间:这次人口生育高峰发生在1990年代初。
原因:1. 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1978年,中国启动了改革开放政策,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明显提高。
这种经济社会发展的势头使人们更加愿意生育。
2. 计划生育政策的松动: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松动,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这增加了人们的生育意愿。
生育意愿视角下的生育政策分析
素。 实行计划生育 的根本原 因在于群众生育意愿和国家政 策 要求之间存在 差距。关 于人 口政策 是否应该 调整的争
论, 关键在于了解群众生育意愿 。 生育意愿是生育观念的直
希望为今后研究指 明方向 , 提供思路。
一
接体现 , 支配着个体的生育行 为。 各种鼓励人 口 增长或控制
人 口增长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生育意愿和生育观 的 中介来实现 的。因此生育意愿一向是人 口学和社会学领域 的重要研究课题 , 同时也是政策能否奏效 的重要因素 。
率下降 0 个百分点 。尽管计划生育政策取得了举 世瞩 目 . 5
的成就 , 但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 口性 别 比偏高 , 口老 人 人 龄化进程加快 , 独生子女家庭面临风险增大……2 1 年两 0 1
学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性时期。 生育政策 旨 在改变人们的生 育行 为 , 但在确定如何改变之 前 , 我们必须 了解他们行 为 的原 因, 也就是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观 。只有 了解了人 们希 望生多少孩子 , 么性 别偏 好 , 有什 以及为 什么有这 样 的想法 ,我们才能谈到如何用 政策 引导 人们的生育行为 , 使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鉴于此 , 本研究从生 育意愿
【 摘
要 】生育意愿支配着人们 的生育行为 。在回顾总结生育意愿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 归纳出我 国生育意
愿的变化和影响 因素 , 了国内外现有研 究的特点和 不足 , 出了中国特 色生育意愿研 究的思路 和方向 . 为 分析 提 认
中国特色的生育意愿理论是 生育政策调整的依据 。 【 关键词 】生育意愿 ; 生育观 ; 生育政 策 【 中图分类号】 C 2 【 9 3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l 0 9 33 (0 11 — 17 0 10 — 0 6 2 1 )2 0 7 - 5
计生工作到位情况说明
计生工作到位情况说明计生工作到位情况说明。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形势总体良好,人口规模基本稳定,人口结构持续优化。
这得益于我国多年来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断完善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人口规模基本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口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2021年末,我国总人口达到14.13亿,比上年末增加480万人,增长率为0.34%,较上年下降0.04个百分点。
从年龄结构看,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7.95%,15-59岁人口占63.35%,60岁及以上人口占18.70%。
人口老龄化程度有所加深,但总体上人口结构持续优化。
二、出生率有所回升。
2021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062万人,出生率为7.52‰,较2020年上升0.32个千分点。
这主要得益于"两孩"政策的实施。
2016年,国务院决定全面实施"两孩"政策,允许所有夫妻生育两个孩子。
此后,出生人口有所回升,但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
三、生育意愿有所提高。
调查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育龄妇女生育意愿有所提高。
有调查显示,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意愿达到1.8左右,较2015年提高0.2个子女。
这主要得益于"两孩"政策的实施,以及社会各界为促进生育而采取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如生育津贴、产假延长、托幼服务等。
四、计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计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完善计生服务网络,在县乡村三级建立覆盖城乡的计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可及性。
二是提升计生服务能力,加强计生服务人员培训,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三是完善计生服务政策,出台生育津贴、产假延长等支持政策,满足群众需求。
四是创新计生服务方式,广泛开展生育指导、家庭规划等服务,提高服务针对性。
五、计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多年来,我国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人口规模基本稳定,人口结构持续优化。
二是出生率有所回升,生育意愿有所提高。
三是计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广东“80后”生育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国务 院关于印发国家人 口发展 “ 十二五 ”规划的通知》 中指 出, “ 十二五”时期是我 国人 1 3 发展 的重大转折期 ,在这期 间 ,我 国仍将面临人 口总量持续增加 的压力 。 2 0 1 0年第六次全 国人 1 3 普查数据显示广东省常住人 口达 1 . 0 4 3亿 ,同 2 0 0 0年第 五次全 国人 口普查相 比 ,增长 了 2 0 . 6 9 %, 年均增长率为 1 . 9 %。广东省 总人 口、劳动年龄人 口、老龄人 口高峰相继 到来 ,人 口素质 总体水平
来婚姻 、家庭形态 、计划生育工作开展及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 伍海霞 、李树茁 ,2 0 0 8 ) 。实 际上 。在 中 国 刚开 始 实 行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时 ,就 有 国外 学 者 研 究 国 家政 策 对 于 已 婚 妇 女 生 育 率 以 及 结婚年龄 的影 响 ( L a v e l y ,1 9 8 4 ) 。也有学者从文盲率 、城 乡收入水 平和民族等视角来研究生育 行
用广东 省人 口和计划 生育委员 会支持 的调研数 据 ,并 通过 实证研 究发 现 :个 人受教 育程 度 、家庭 收入 、 户籍 状况 、家庭 结构 及财产 状况 等 因素共 同影 响着初 育 年龄 意愿 、理想 生育 数 和生育 性 别意 愿 。总体 来看 ,教 育程度 与经 济 因素是影 响 “ 8 0后 ”生育 意愿 的主要 因素 。 同时 ,家 庭养老 压力 也在 一定程 度 上影 响到他 们 的生 育意愿 。 [ 关键词 ]生育意愿 ;性别 偏好 ;生育数量 ; “ 8 0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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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卷第4期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Vo1.38 No.4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doi:10.3969 ̄.issn.1008—9640.2018.04.12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妇女生育意愿研究
2018年4月20日
曹媛 日 (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710127)
摘 要:人口基数大,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的人口发展模式曾是中国社会人口面临的主要问 题。建国以来,由于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并鼓励妇女走向社会,妇女的实际生育意愿也表现出与之前不同的变 化。尤其在改革开放后,妇女对于生育性别的偏好以及婚生妇女自身理想的子女构成模式都发生了不同程度 的改变。因此,了解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我国妇女生育意愿的发展状况,能够为今后国家制定和完善相关人 口政策提供新的研究支持。 关键词:妇女生育意愿;性别偏好;意愿生育 中图分类号:C924.2l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640(2018)04—0291—02
生育作为延续家庭伦理传统的方式,是中华民族 兴旺发达的不竭源泉。中国自古就有“不孝有三,无 后为大”之说,国人对于家庭的绵延和发展十分重视。 生育意愿是妇女本身对生养行为的内在期望和主观 意愿,研究和探索妇女的生育意愿能够为国家制定与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供有效的力证。 一、改革开放以来妇女生育意愿变迁历程 改革开放初期,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 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百废待兴。20世纪80年代初 期,经历了文革、上山下乡等动荡的中国妇女们开始 回归生活,却面临着上学难、工作难的现实境遇,这 使多数妇女不得不做出晚婚的打算。同时,由于生活 窘迫,养育儿女的成本较大,也使妇女生养“独生子 女”的愿望明显增强。 进入90年代,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人民物质 文化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使妇女生育意愿相较于 80年代出现了新变化,主要表现为:妇女选择生育时 更会考虑到工作、年龄、身体等情况,提前或是推迟 生育时间,不再盲目为传宗接代而生育。另外,她们 在生育时也更看重对孩子未来培养的问题,因此,生 育两个子女成为她们理想的数量。 新世纪到来之后,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负面影 响导致劳动力短缺、失独家庭老人的养老等社会问 题出现,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妇女综 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后意愿生育子女的数量出现了 “低值”。另外,“丁克家庭”的出现也改变了家庭 生育的传统观念。因此,“双独二胎”‘鼓励生育”“全 面二胎”等政策的适时提出为转变妇女生育意愿提 供了可能。 二、影响妇女生育意愿变迁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变迁的根本原因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传统的家庭规模是父母与子 女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妇女生 育意愿往往受到父母的影响和干预,妇女生育后的子 女养育过程则是由大家庭中的成员代际互助合作, 老人退休后帮忙照看小孩,大大减少了养育子女时的 成本支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妇女少生优生的 意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家 庭类型和规模也趋于小型化,核心家庭的数量逐渐增 加,相比大家庭中的互助合作,核心家庭的互助功能 有所弱化。子女成长阶段由学校和社会共同承担对其 进行社会化的教育,从而增加了养育成本,使妇女意 愿生育子女的数量有所减少。随着社会整体经济的发 展,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覆盖面不断扩大,生育子 女对于家庭的效益明显下降。以往的“多生”开始有 了不一样的含义,多子女不再成为家族发展的“荣耀,” 而恰恰代表经济上的损失。种种原因的驱使下,妇女 将计划生育看作是自觉行为,生育率显著下降。 (二)政策制度是促进生育意愿变化的直接原因 在中国城乡二元制度的影响下,城市和乡镇的文 明发展程度不尽相同。农村文明氛围下的居民,由于 受到传统家庭根深蒂固的生育文化的影响,妇女们更 愿意选择多生育;而在城市文明的熏陶下,受多元文 化影响,居民思想更为开放,对于传统保守的文化观 念有一定的自我认识和见解,因此,更倾向于晚婚, 在生育子女数量方面相较于农村更少。 计划生育政策自提出和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对妇 女生育意愿产生了影响。国家在政策方面严格限制生
收稿日期:2018—04—04 作者简介:曹媛(1992一),女,安徽滁州人,西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学专业2015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性别。
·291· 育子女的数量,在性别方面要求男女平等,使我国育 龄妇女的生育水平在改革开放前曾出现过大幅度下 降。改革开放后,这种下降趋势持续不久就产生了波 动,这都说明政策方面的引导对妇女生育意愿有直接 影响。另外,新时期提出的新型生育政策也在一定程 度上导致妇女意愿生育与实际生育之间有所差异。 (三)社会文化是影响生育意愿变迁的潜在原因 在中国城乡社会中,城市受教育范围普遍大于农 村,但受教育程度具体到个人后需要具体分析。首 先,不同文化程度的妇女因为受教育年限不同,直接 影响其对待婚姻的态度和想法,从而影响她的实际初 婚年龄,进而对其意愿生育时间和生育子女数产生连 锁效应。妇女的初婚年龄也被证明与生育率呈负相 关关系。其次,对待生育的态度和看法也有不同。受 教育程度高的妇女在对待生育问题时不再认为这是 一种繁衍行为,而将其视为个人感情和爱的延续。最 后,受教育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妇女对思想观念的认 同和接受程度。妇女受教育水平越高,就更易接受新 的思想和文化,相反受教育水平较低的妇女在接受新 思想时会产生“文化震惊”现象。总之,受教育程度 高的妇女在日常生活中更关注自身的全面发展,一定 程度上也降低了对生育数量的偏好。 三、促使中国妇女生育意愿良性发展的措施 (一)加大国家财政投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我国虽然对妇女生育方面的社会性投入较多, 但相应的财政投入却相对较少,无法满足在中国开展 生育知识普及等系列活动的需要。因此,国家应加大 财政投入,明确政府对开展生育知识教育及相应活动 的支持,严格把控各项活动的支出经费及用途,对于 各项活动经费进行公示。同时,在立法及社会保障制 度方面必须制定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人口发展有 其自身规律,并没有普适的人口政策,因此,建立完 善且良好的生育保险制度可以缓解因为养老问题对 生育行为产生的问接性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制定完 善的生育保险制度应该始终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 发,以人为本,维护妇女生育权益,全面提高妇女生 育意愿的自觉性。 (二)加强制度引导,规范生育行为 生育知识的普及对城乡居民的生育意愿有重要影 响。为此,城乡之间要尽量协调生育知识的普及范围和 程度,转变传统生育观念,从源头上解决妇女生育意愿 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城乡生育之间巨大的差异是伴随 着人口城市化水平的发展而变化的。如大部分农村人 15I涌入城市后,受丰富的物质文化和多元价值观念的 影响,这部分人的生育率与城市人口生育率基本持平。 而对于生育性别的偏好,政府需建立有利于控制 出生人口性别升高的利益导向机制,提供优质的社会 服务,以有效规范生育行为。对于出生人口性别比不 ·292· 均衡的现象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一方面,基层组织 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做好宣传和教育T作;另一方 面,对于积极开展的生育教育及宣传活动,组织者要 准确掌握妇女的孕情和生育状况,适时采取适当的保 护措施,并重点做好出生子女的登记人册工作,严格 把关各项数据的收集和录人,保证其真实性,防止出 现细节上的疏漏。此外,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加强妇女 孕期检查的严谨性,对技术提供者进行监督管理,建 立全方位、立体式的防控机制。 (三)构建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受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人们对于生育观念 持有一种保守的态度。因此,新型生育观念的提出虽 然是对传统生育观念的一种挑战,但新思想的传播和 宣传适应了新时代发展需要,能够使妇女形成积极、 健康的生育观念。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应坚持以文明、科学、先进的婚育理念为中心,以保 障妇女的权利为核心,加大教育宣传,把新型生育文 化的宣传教育工作融人到社会服务中,增强宣传工作 的针对性,在社会中形成强大的舆论效应,着重提出 和推广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所提倡的有关男女平 等的进步生育观念,以此引导居民正确认识与理解新 型生育文化,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育文化氛围。 四、小结 人类自身和谐是社会整体和谐的保障。改革开 放以来,妇女生育意愿变迁的历程在一定程度上为我 们展现了中国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总 体发展脉络。中国人口发展的状况以及由此带来的
一系列问题并不能仅仅依靠社会中的部分力量在短 期内得到改善,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为 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出生人口中存在的男女性别 比例不平衡、城乡生育意愿差距大等问题,才能在未 来的新型社会人口发展和政策制定中吸取教训、总结 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龚德华,甘霖,刘惠芳,等.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IJ1.湖
南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92—94. [2]茅倬彦.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差异的实证分析fJ】.人口与经 济,2009,(2):16—22. [3]陈字,邓昌荣.中国妇女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lJ1.中国人 口科学,2007,(6):75—81. [4]侯佳伟,黄四林,辛自强,等.中国人15生育意愿变迁: 1980——2Ol1【Jl_中国社会科学,2014,(4):78—97. [5]杨风.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差异及其影响因素lJJ_重庆社会科 学,2012,(5):35—41. [6]郭志刚.中国的低生育水平及其影响凶素lJJ.人口研究, 2008,(4):1—12. (责任编辑:陆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