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规一些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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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的基本框架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四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我国法的形式为以下7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定适用的特殊情况6、备案和审查建设工程法人制度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2、非企业法人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1、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门的法律关系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个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人您必须子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的主要种类1、委托代理(意定代理,任意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及其法律关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额名义实施代理行为2、转托他人代理应当实现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3、无权代理与标间代理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经终止、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构成的条件1、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具有代理权的实施或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须相对人为善意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做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当或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损害被代理人利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4、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1、所有权(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2、用益物权3、担保物权与土地相关的物权1、土地所有权2、建设用地所有权(建设用地所有权自登记之时起设立)3、地役权(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债的基本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的种类1、合同2、侵权3、无因管理4、不当得利建设工程债的产生1、施工合同债2、买卖合同债3、侵权之债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知识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2、专有性3、地域性4、期限性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保护和侵权责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1、专利权2、商标权3、著作权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建设工程债市产权的保护1、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2、建设工程上商标权的保护3、建设工程著作权的保护建设工程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专利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商标权的行政责任、侵犯建设工程著作权的行政责任)3、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缱绻的形式责任(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侵犯专利权的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建设工程担保制度(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1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人的资格4、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建设法规自己整理重点知识点

建设法规自己整理重点知识点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第一节概述1.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行政经管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1)建设行政监督经管关系(2)建设民事法律关系(3)建设关系主体内部经管关系3. 建设法规的特征:a.行政隶属性b.经济性c.政策适时性d.技术性4、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1、涉及关系的综合性2、国家监管的严格性5、建设法律关系是由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建设法律关系客体(物、财、行为、智力成果)、建设法律关系内容(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三要素。

6、建设法律事实: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和事实,就是建设法律事实。

包括行为和事件。

7、行为: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有意识的活动,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它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

8、事件:是指不以建设法律关系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发生的,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

第二节建设法规体系1、建设法规的体系的概念: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和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体系。

2、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3、我国建设法规的渊源是制定法形式,分类: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规章7、国际条约4、建设法规的构成:1、城乡规划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经管,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

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在建筑行业中,建造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能力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了解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知识是建造师必备的素养之一,本文将以建造师中的法律法规知识点为主题,介绍建造师需要熟悉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建造师必须要熟悉的一项内容。

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针对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

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需要遵守的法律要求,并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应用这些法律法规。

二、劳动法律法规作为一个管理者,建造师还需要了解劳动法律法规,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

建造师需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了解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资福利、工时、劳动关系处理等内容,并在管理工作中依法操作,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建筑行业中,安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建造师需要了解并且贯彻执行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是建造师需要熟悉的内容。

建造师需要具备安全生产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四、质量检测法律法规建筑行业对质量要求较高,建造师需要了解有关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了建筑工程中的质量检测要求。

建造师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能够在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五、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进步,环境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建筑行业也需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建造师需要了解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二建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二建法规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的法规部分内容,考生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点,下面是二建法规必背的知识点大全。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主要规定了招标投标的相关法律责任、程序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主要规定了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编制、实施、管理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工资、休假等劳动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法》:主要规定了房屋所有权及相关纠纷的法律处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主要规定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原则、管理办法等内容。

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质量检测、验收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安全条例》: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验收标准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方法等内容。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要规定了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要规定了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三、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条例》:主要规定了城市房屋拆除与补偿的相关法律责任、管理办法等内容。

建筑法规知识点

建筑法规知识点

建筑法规第一章建设法律概述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即建设关系,也就是发生在建设管理活动和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具体如下: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3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之间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范、指导、协调与服务;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督、控制与调节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互利互助的横向协调作用是指因从事建设活动而产生的国家、单位法人、公民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1行政强制性2经济性3技术性1授权2命令3禁止4许可5免除6确认7计划8撤销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予国家建设管理机关某种管理权限,或具体的权力,对建设业进行监督管理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赋予建设法律管理主体某种不作为的义务,即禁止主体的某种行为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的权利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对主体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予以免除确认: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权建设管理机关依法对争议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认定,并确定其是否存在,是否有效人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指令性计划的行为,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指令性计划本身是可以变动的,但是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页是应该遵守的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授予建设行政管理机关,运用行政权力对某些权利能力和法律资格予以撤销或消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1反映在建设法规立法中,就是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体系2要求建设法律的立法确立建设市场体系具有统一性和开放性3要求建设法律的立法确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

建设法律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调整4要求建设法律立法本身具有完备性责权利相一致是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责任在建设立法上提出的一项1建设法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同一的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权既是其权力,也是职责,责任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指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制度是指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建法规知识点

一建法规知识点

第一章建立工程根本法律知识1.法律体系: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自治法②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③行政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④经济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⑤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平安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平安生产法、劳动合同法;⑥刑法2.法的形式:①行政法规:XXX条例,如建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②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地名XXX条例,如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③部门规章:XXX规定、XXX方法④地方政府规章3.商标专用权包括的内容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法保护。

商标专用权包括使用权和制止权、4.以下人员可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律师、基层法律效劳者;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①代理期届满、代理事务完成;②被代理人取消委托、代理人辞去委托;③代理人死亡;④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⑤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3.法定代理、制定代理终止:①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②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③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④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4.无权代理: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5.表见代理——特别构成要件:①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②须本人存在过失;③须相对人为善意。

6.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的担保方式是约定担保,只能由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担任保证人〔无法律直接规定〕。

7.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

二建法规知识点归纳二级建造师考试中的法规科目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涵盖了众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下面为大家详细归纳一些重要的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二)法的形式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

(三)法人制度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

(四)代理制度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施工许可法律制度(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请主体建设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等。

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包括总承包、共同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等。

建筑法规知识点

(一)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指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二)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民事关系。

(三)建设法规的法律地位是指建设法规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建设法规应属于哪一个部门法及以所处的层次。

主要属于行政法和经济法的范畴。

(四)建设法规体系,是指已经制定和需要指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利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五)建设法规体系: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体系分宝塔形和梯形中国是梯形(六)城乡规划法市民公用事业法建筑法城乡房地产管理法住宅保障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地震法防震减灾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法矿产志愿法森林法节约能源法招标投标法文物保护法物权法(七)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建设立法是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及要求1遵循市场经济原则(反映在建设法规立法中,就是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体系、要求建设法规的立法确立建设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和开放性、要求建设法规的立法确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要求建设法规立法本省具有完备性)2法制统一原则3权责一致原则(建设法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任何一个主体享有的建设法规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管理即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或责任,权利和义务彼此结合。

)(八)建设法规的实施行政执法(建设行政决定、建设行政检查、建设行政处罚、建设行政强行执法) 行政司法(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仲裁)专门司法机关建设法规的遵守。

(九)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是建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总称。

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并对众多产业振兴发挥促进作用。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工程法规是指对建设工程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维护等各个方面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二级建造师,要深入了解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规避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着重介绍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相关知识点。

一、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主体建设工程法律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他们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所有者,负责工程的投资、组织、管理,并对工程的合法性、质量及安全负责。

建设单位应制定合理的投资计划,聘请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结合自身专业技术知识,对建筑物、结构、机电设备等方面进行设计,并对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设计单位还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合理、经济。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实施者,负责施工、施工现场管理、质量安全控制等工作,并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执行施工任务。

施工单位还需要合理安排施工队伍,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服务于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理单位要按设计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理,提供技术咨询,并对项目执行过程进行记录、审核,出具监理报告。

监理单位还需要确保建设工程逐步实现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

二、建设工程法律责任类型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和责任主体的不同,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投资责任、设计责任、施工责任、监理责任、使用维护责任五种。

1. 投资责任建设单位应承担投资责任,即在规划、投资和建设过程中,保证工程资金的合法性、实用性、科学性和经济性。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做好资金和工程进度的控制,确保工程投资和进度的有效实施。

2. 设计责任设计单位应承担设计责任,即对工程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

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精华总结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是众多考生在职业发展道路上的重要关卡。

掌握好相关知识点,不仅有助于顺利通过考试,更能为今后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二级建造师法规考试知识点的精华总结。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2、效力层级遵循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等原则。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在建设工程中,法人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

(二)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一)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具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等特征。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二)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二)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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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
①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私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是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
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
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
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
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
或者国家融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必须招标项目的规范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
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
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则依照其规定。
简述建设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
招标投标禁止性规定: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2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招标投标3投标人以行贿的手
段谋取中标4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5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主要义务:1做好施工准备,2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3在不影响正常作业的前提下,随时接受发包
人对进度、质量的监督检查;4按照合同规定,按质如期完成工程,参加竣工验收、质量的监督检查。5在
规定的保修期内,针对由于本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无偿负责维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调解又分民事调解、行政调解、法院调解、仲裁调解
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
(1)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完工程;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措施
内容:1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质标准;2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3是否有涂改倒
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4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
否真实5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措施:1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2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进行抽查;3
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4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
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定的规定;2建设
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工程
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
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布工程应进行取样检
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
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什么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预约解除;2用人单位有违法、违反情形,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
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其
权益的;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是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
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合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立即
解除。

建筑物的分类
生产性建筑、非生产性建筑
建筑模数(扩大模数及适用范围)
建筑物的模数是选定的尺寸单位,作为尺度协调中的增值单位。
基本模数的数值规定为100mm,符号M,即1M=100m。
扩大模数是基本模数的整数倍,为3M、6M、12M、15M、30M、60M共6个,其对应尺寸为300、600、
1200、1500、3000、6000mm.
分模数是指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分模数的基数为M/10、M/5、M/2共3个,对应为10、20、50mm.
水平基本模数数列:主要用于门窗洞口和构配件断面尺寸。
竖向基本模数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层高、门窗洞口、构配件等尺寸。
水平扩大模数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开间或柱间、进深或跨度、构配件尺寸和门窗洞口尺寸。
竖向扩大模数数列:主要用于建筑物的高度、层高、门窗洞口尺寸。
分模数数列:主要用于缝隙、构造节点、构配件断面尺寸。
房间的尺寸及其影响因素
房间的尺寸指房间的面宽和进深。
满足家具设备布置及人们活动要求;满足视听要求;良好的天然采光;经济合理的结构布置;符合建筑模
数协调统一标准的要求。
门窗的宽度,设计数量
门的最小宽度为700mm,卧室取900mm,厨房取800mm,入户门取1000mm,普通教师等长取1000mm。
当房间使用人数超过50人,面积超过60㎡时,至少设2个门,门的数量和总宽度应按每100人600mm宽
计算。
交通(走道的宽度及楼样宽度的设计)
走道的宽度和长度主要根据人流通行、安全疏散、防火规范、走道性质、空间感受来综合考虑。
当走道两侧布置房间事:学校2.1~30m,门诊部门2.4~3m,办公楼2.1~2.4m,旅馆1.5~2.1m,作为局部联
系或住宅的,走道不小于0.9m。
楼梯的宽度和数量主要根据使用性质、使用人数和防火规范来确定。一般单人通行宽度不小于850mm,双
人1100~1200mm,民用可为850~900mm。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医院1.3、住宅1,1、其他1.2。
有视听要求的式点
设计视点、坐位排列方式、排距、视线升高值
层高和净高及其影响因素
房间的净高指楼地面都结构层(梁、板)底面或顶棚下表面之间的距离。层高指该层楼地面到上一层楼面
之间的距离。
人体活动及家具设备的要求;采光通风要求;结构高度及其布置方式的影响;建筑经济效果;室内空间比
例。
墙体的类型(纵墙、横墙、承重墙)
沿建筑物长轴方向不值得墙称为纵墙;沿建筑物短轴方向布置的墙称为横墙,外横墙俗称山墙;承重墙直
接承受楼板及屋顶传下来的荷载。
构造柱的设计要求,变形缝的类型
多层砖房构造柱的设置部位是: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内外墙
交接处。
砖墙构造柱最小截面尺寸为240×180mm,为加强与墙体的结合,可设置马牙槎式竖向钢筋一般为4Φ12。
变形缝包括温度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
沉降缝设计在那些部位
平面形状复杂的建筑物转角处、建筑物高度或荷载差异较大处、结构类型或基础类型不同处、地基土层有
不均匀沉降处、不同时间内修建的房屋各连接部位。
墙面装修类型
外墙面装修,内墙面装修
基础的深埋、类型
基础的埋置深度称之为深埋;
带形基础、独立式基础、联合基础
楼梯的基本组成,对于楼梯的构造及设计
楼梯一般由梯段、平台、栏杆扶手三部分组成。
什么是板式楼梯,梁板式楼梯
板式梯段为整块或数块带踏步条板,其上下端直接支承在平台梁上。
梁板式梯段由梯斜梁和踏步板组成。一般在踏步板两端各设一根梯斜梁,踏步板支承在梯斜梁上。
埋步、不埋步
不埋步,此方式用平台梁代替了一步踏步踢面,可以减少梯段跨度。
埋步,此方式梯段跨度较前者大,但平台梁底标高可提高,有利于增加平台下净空高度,平台梁可为等截
面梁。
楼板层的组成和地平层的组成
楼板层通常由面层、楼板、顶棚三部分组成;地坪层主要由面层、垫层和素土夯实层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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