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2019学分制收费--2019115-PPT文档资料

学籍管理
选课
• 学生按规定选课,每学期所修总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 (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5学分。 • 实行毕业设计(论文)选课资格制。 – 毕业前一学期(即四年制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 期)结束后,如所获总学分低于毕业要求总学分并 相差35学分(不含毕业学期初补考所获学分)以 上者,则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的选课资格。
学籍管理
考核
• 学生所修课程均须经过考核,并取得60分(合格)及以 上成绩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方式和要求根据学校有 关规定及各课程教学目标制定。
– 缺交作业累计超过课程作业总数的1/3或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 学时数1/3的学生,取消其该课程考核资格,考核成绩标识为 “取消考核资格”,该课程不安排补考,必须重修或重选其它 课程。 – 通过补考或重修取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成绩单上一律以“及格*” 记载。 – 学生因病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考核,必须在考前持学校医 院证明或相关证明向所在学院申请缓考。经批准缓考的学生, 按实际缓考成绩记载。
– 5个领域:传统文化与世界文明、人文学科与艺术审美、社会科学 与人类发展、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医学与生命科学五大系列,以 理论讲授为主。
– 学生选修
• 第2-7学期选修,每学期最多选2门课程; • 每类选修2学分。
– 同一时间开课(本学期安排在周四下午)
– 面向文科、医科及没有开设实训课程的理工科专业,开设1学分的 工程训练、1学分的电工电子实训Ⅱ类通识课程。
学分收费制 情况汇报
本科培养方案
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
第一课堂
第二课堂 (2学分)
本科培养方案
• 第一课堂学时学分
– 标准学制为四年制的总学分,为160-164学分;五 年制,医学为210学分,建筑学200学分;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1)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的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南昌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2016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年为单位进行,采取本学年评上学年的办法,评定时间为每年9月。
(对于毕业学年学生的测评,评定时间为每年3月,仅对夏、秋两个学期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测评工作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分管学生奖助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并抓好落实,辅导员为各班学生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
在开展测评工作中,学院专门召开辅导员会议,布置和指导各班级开展测评工作,各班成立测评小组,测评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
测评小组应由辅导员、班干部和普通同学组成,测评小组人数为5-7人。
除辅导员外的其他测评小组成员应通过民主推选确定测评小组名单,并在班级公示三天,如有不称职者免去并推选新的人选。
第三章测评流程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主要分学生自评、班级测评小组初评、学院审核三个步骤进行。
1、各班学生按照《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2016年修订)》及本细则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进行自评,填写《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并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件上交其所在班级测评小组,原件由测评小组现场校验后及时退还本人。
2、班级测评小组审核、初评,由辅导员或辅导员指定的专门人员(一般为辅导员助理)通过学生工作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程序统一录入数据。
南昌大学第二课堂评分参考标准

社会实践 文体竞赛 文体竞赛 课外培训 课外培训 社会实践 课外培训 学科竞赛 课外培训 课外培训 课外培训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课外培训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课外培训 文体竞赛 课外培训 文体竞赛 文体竞赛 行业证书 行业证书 行业证书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 学科竞赛 学科竞赛 行业证书 课外培训 文体竞赛 学科竞赛 课外培训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技能培训及其它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技能培训及其它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技能培训及其它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 技能培训及其它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 技能培训及其它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 技能培训及其它 技能培训及其它
南大科院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修改525) 2

南大科院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办法(修改525) 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切实推动高校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第一课堂的辅助和拓展,同时又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素质素养提升的重要举措。
它将从思想成长、习惯养成、实践见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艺活动、校园工作履历和技能特长等方面考察、记录和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第二课堂面向全院全日制本科生共设置4个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本办法修满4个学分方能毕业,未修满者,按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条为了搭建学生、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连接平台,权威而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第二课堂表现和综合能力素质,毕业时须将“第二课堂成绩单”装入学生档案。
第二章工作保障和职责第五条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保障该项工作的实施。
组长:院长、院党委书记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成员:团委、党务工作部、教务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办公室、学科部(分管学生工作)、体育教学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院学生会负责人。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第二课堂项目管理中心,中心设在团委,负责第二课堂活动课程设计、组织实施、活动指导、项目认证、学分审核等具体工作,中心主任由团委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纳入第二课堂项目体系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活动项目管理和审核认定工作,教务处负责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登记及授予工作。
第八条各学科部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学科部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团总支书记、专(兼)职辅导员担任,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学科部的实施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规划“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设置、队伍管理建设、开展第二课堂活动、认定审核第二课堂学分等。
南昌大学奖学金评定方案

南昌大学2010-2011年奖学金评定流程据悉,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已于9月上旬启动。
本学期将继续坚持由各学院直接负责完成具体评审过程,学工委办、学工处重点监控评比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度,并将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检查和督察。
有关事项如下: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并进一步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确定之后在全学院公布,然后开始综合素质考评的各项工作,以减少或避免中间的反复。
2、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各班级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数据应于开学第三周开始(9月20日-10月1日前)录入“学子在线”(网址:)控制面板中。
录入完毕后由各班级自行下载《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一览表》进行公示、校对。
3、奖学金评定系统依托于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系统。
在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完成的同时,奖学金数据将在系统内自动生成。
学生处分、助学贷款、西部助学、文化成绩前50%等信息均在“学工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内,如发现有误,学院应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处提出申请后方能修改。
学生欠费、补考、寝室达标、体育达标等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把关,通过辅导员帐号进入“学子在线”更新。
4、各学院在“校学工处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奖学金数据校对,点击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昌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公示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再次点击确认,即可生成获奖名单。
5、获奖名单打印公示后无异议,由学院核准签字(盖章),于10月22日之前上报学工处,电子数据通过“校学工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上报。
上报前要注意检查纸质版获奖名单和系统内电子版数据是否一致。
上报后一律不得修改。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表》和依据材料存入班级档案。
6、学工委办、学工处审核后,上报校领导审批,由财务处发放奖学金,学院组织填写个人登记表,加盖学校公章后存入学生个人档案,数据上传学生信息查询系统。
7、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层层负责和责任追究制,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组织落实,将学院认真讨论后制定的综合素质考评细则、时间进度安排、公告栏地点和监督举报方式于9月17日前上报学工处备案。
大学阶段的学习规划与重点

大学阶段学习的重点
大一:懵懂期,几乎没重点。很多学生都在 适应期,在兴奋和参与各类社团活动中度过, 如果一定要有重点,那建议你以拿到奖学金 为重点。 大二:考试期。大部分学生在大二的目标基 本都是“保过四级,冲击六级”。千万不要 把四六级留到大三、大四去过哦,那时有新 的重点。
大三:竞争期。请大家活跃起来吧,竞争氛围已经 出现了,此时你应该学好各种专业课程,争取拿奖 学金。大三专业课程的学习成绩可是决定你大四能 否保研的关键。 大四:分水岭。考研、保研、找工作、实习等等, 逃课成为这一阶段大多数学生的标签。在此阶段, 如果你保研了,请你开始要求自己提前过渡到硕士 研究生阶段吧,要不然你来不及的;如果你找工作, 那请你勤快点,找准自己定位的基础上把自己早点 “嫁”出去;如果你考研,那就认真点,不要给自 己“多次机会”。大一、大二的课对考研很重要, 大三的课对保研很重要,大学阶段的课对找工作都 很重要。
大学阶段的学习安排
一年级:学习基础课程,如数学、英语、法 律、计算机等,目的是让学生掌握大学阶段 专业课程学习过程中可能要用到的基础知识, 也让大学生对高中生活和大学生活有一个适 应和过度期。 二年级:进一步学习基础课程和开始接触专 业基础课程。二年级开课相对要少一点,目 的是腾出时间复习英语,以让学生准备英语 四六级考试。二年级会开设专业基础课程, 如西方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课程,它们是本专 业其它较为高深的专业课程学习的基础。
学科基础课程(45学分) 学科基础课:学科基础课程按学科大类设置,着重 淡化专业,目的是为学生奠定宽厚的学科基础、拓 展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对知识融会贯通的能力, 为今后的学习、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专业课程(65.5学分) 专业课程由专业主干课、专业选修课和毕业设计/毕 业论文三部分组成。 个性课程(8学分) 个性课程由学生在学校所有开出的课程(二类通识 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中自主进行选择,体现 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
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与第二课堂学分网络管理系统
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与第二课堂学分网络管理系统操作说明目录一、素质拓展认证原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素质拓展活动与参与学生的关系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素质拓展活动的构成要素及与第二课堂学分的关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素质拓展认证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素质拓展认证与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各功能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素质拓展认证原则1.为规范认证工作,素质拓展认证将采取以校团委、院(系)团委主动认证为主,学生自主申报为辅的方式进行。
2.素质拓展认证工作严格执行“对证认证”,即只对学生在参加素质拓展活动中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证书、行业证书、成果参与证明等进行认证,对只参与但未取得相关成果的申报项目不予以认证。
二、素质拓展活动与参与学生的关系参见以下关系示意图:三、素质拓展活动的构成要素及与第二课堂学分的关系每项素质拓展活动构成要素为:日期,素质拓展活动名称,类别,项目,级别,主办单位等。
1.日期:即素质拓展活动的结束日期,或相关证书上注明的日期;2.素质拓展活动名称:即该项活动的主题内容;3.类别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它;4.项目包括: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体竞赛,社会实践,课外培训,行业证书;5.级别包括: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以上。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要求
南昌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培养方案及毕业要求-2020版1 基本信息及学分要求自动化专业代码(Automation):080801,学制4年,授工学学士学位,学位学分最低要求165学分,非学位学分最低要求6学分(含军事技能训练2学分、第二课堂2学分、生产劳动2学分),同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国民经济重要行业,致力于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自动化专业及相关领域工程师,具备“厚德修身、格物致知、改革创新、国际视野”,能够从事自动化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生产管理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使其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成长为具备高素质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经过5年左右的工作实践,能具备以下能力:1)能够适应自动化领域工程技术的发展,综合应用工程知识和专业知识,对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的复杂工程问题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2)具有工程创新能力,能够跟踪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先进技术,利用现代工具从事自动化领域的产品设计、开发和制造。
3)具备健康的身心以及良好的人文素养,遵守职业道德,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项目实践中考虑法律,环境与可续性发展等因素影响。
4)具备团队意识、管理知识以及与主管部门、业界同行和社会公众开展交流合作的能力;5)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通过持续学习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以适应社会发展。
3 培养要求3.1 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
3.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对智能制造、对自动化及相关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能够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针对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的自动化及相关领域的复杂工程问题的给出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南昌大学往年关于专业分流后就业方向及专业设置情况分流办法经管类
首先看一段大三老生关于专业分流的经验之谈吧问:本人大一,学经济学类,还要经过专业分流,分为经济、金融、国贸,想知道具体分法。
想分到自己心仪的专业要怎么办?尽量详细些,先谢谢了(*^__^*)答:我也是昌大经管经济学类的,我大二,刚刚这个学期提交的意向表,分专业结果已经出来了。
大三开始上真正的专业课,还要重新换寝室。
先根据成绩,高考成绩40%,前两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60%,按你们经济学类的人数确定每个班前几直接进金融班,一般是6个人吧,如果这6个人有人的意向不是金融,就第7的顶上。
也就是说,只要排在前6,想去哪个专业都行。
在后面的同学就按意向了,一般都是金融的人多,需要通过笔试和面试选拔,笔试的成绩分两部分。
一部分笔试成绩靠前的(具体多少我就不清楚了),直接进金融,一部分稍微次一些的获得面试资格,剩下的就随机分配了,没有再选择的资格了,所以你一定要慎重。
面试通过的就可以进金融了,面试没过的也是随机分配吧。
如果你选择国贸和经济的应该多不用再参加考试了,如果金融落选了,那一般也是编入经济和国贸的,这里讲的国贸是指国际贸易方向。
经济学类的国贸分为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和商务英语三个方向,意向表上会让你分清哪个方向,不过按照经管历年惯例,国际经济方向都是没人报的,所以都不开班,如果你要报国际经济,应该不能如愿。
上面说的落选的都是编入国际贸易方向和经济学的,不过如果经济学或者国际贸易方向有满人的话,就只能去剩下的那个专业了,我也不清楚为什么,不过商务英语方向好像没有落选的人编入,像我们这一届,经济学都报满了,所以落选的都进入国际贸易方向。
还有三个系的人数问题。
我们这一届是金融4个班,国际贸易方向4个班,商务英语4个班。
几年都没有变,你们这一届应该也一样。
其实大二上学期的10月份我们就交了专业分流意向表了,11月中旬分流情况就出来了,所以不是上三个学期的成绩,而是大一的成绩。
体育当然也算,就是按排名的时候用的那个分数算的。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办法
南昌大学研究生课程管理和考核办法课程学习是研究生获取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的主要途径,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管理工作,规范研究生课程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严格教学秩序,促进学风建设,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学分与课程第一条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以16课内学时计1学分。
公共课的课内学时与学分比,可视具体情况提高到30:1。
专业核心课应控制在每门课48学时左右,3个学分;专业方向课应控制在每门课32学时左右,2个学分。
第二条研究生课程内容应反映学科前沿的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能。
研究生课程开设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
第二章课程管理第三条研究生公共课程的教学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包括制订课表、教师的聘任和考试安排等工作。
第四条研究生专业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由培养单位负责,包括排课、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入等,并汇总考核成绩、试卷。
第五条为保证研究生的授课质量,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将不定期地对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课程教学大纲是研究生课程管理的主要依据,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每门课均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
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由教研室或学位点集体讨论、教研室主任或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培养单位批准。
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①课程编号、课程的中英文名称、学时/学分、考核形式;②开课时间;③教学方式;④任课教师;⑤教学目的与要求;⑥主要教学内容;⑦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教学大纲要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
第七条研究生课程名称应力求简化,在培养方案、课程目录、课程教学大纲、培养计划及选课成绩单中必须完全一致,并有固定的课程编号。
第八条硕士研究生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职称,担任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讲师应是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能够胜任高层次教学的教师。
博士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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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
学分制,是指以选课为核心,以地位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昌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办法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和拔尖人才,满足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江西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学费是指将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的教育收费制度。
在原学年学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学分学费,并统一规定学分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为物价部门已核准的原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保证学生在标准学制内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不高于原学年学费。
第三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保障全体学生的学习权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注册和选课。
第二章:培养方案
第四条: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是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性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据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自主选修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第五条:标准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160~164学分,具体最低学分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标准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医学类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10学分,其他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为200学分。
第六条:实行弹性学制。
学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
标准学制为四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6年(含休学);标准学制为五年的普通本科专业,在校学习时间为4至7年(含休学)。
第三章:课程设置
第七条:本科类课程由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构成。
第一课堂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个性课程,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具体规定;第二课堂的具体课程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八条: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选修课程指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
第四章:学分设置
第九条:课程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该门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期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理论教学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32学时计1学分;集中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等)每周计1学分;毕业设计(论文)计7-10学分;公共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军事理论课36学时计1.5学分。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条:专业学费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成本、专业特色、学科差异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学分学费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确定,其收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第六章:学生选课
第十二条:学生所修课程必须是专业培养方案所开设的本科类课程。
所选课程的数量应从个人实际出发并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不得在同一上课时间修读不同的课程,每学期所修总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毕业当年不作限制),不得超过35学分。
第十三条:选课原则与要求
(一)学生在选课前须认真阅读本专业培养方案,充分征询本科生导师的意见,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课。
(二)学生按时注册、足额缴纳专业学费后方有资格选课(特殊情况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选课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学分
学费。
开课两周后,经核准选定的课程,不得变动。
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学分学费者,当前学期选课无效并自动失去课程考核资格和下一学期选课资格。
(三)实行毕业设计(论文)选课资格制。
毕业前一学期(即四年制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结束后,如所获总学分低于毕业要求总学分并相差35学分(不含毕业学期初补考所获学分)以上者,则取消其毕业设计(论文)的选课资格。
(四)学生未经授权和许可获取他人选课数据,或修改、添加、删除他人选课数据,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