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管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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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最新版2篇)篇1 目录1.物业公司概述2.物业公司章程3.物业公司规章制度4.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5.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6.物业公司的管理模式7.物业公司的发展趋势篇1正文物业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其主要任务是为业主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环境和优质的服务。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物业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物业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结构等内容。

物业公司章程的制定需要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要充分考虑业主的利益和需求。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和运营的具体规定,包括员工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物业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保障公司运营的安全、高效和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

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物业公司要保证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业主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安全、舒适。

其次,物业公司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此外,物业公司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设施维护、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客户服务等方面。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物业公司需要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

物业公司的管理模式一般采用业主自治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

这种管理模式既能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又能充分发挥物业公司的专业优势,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业公司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注重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加强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和运营水平。

篇2 目录1.物业公司的定义和作用2.物业公司的章程3.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4.物业公司的管理和服务5.物业公司的法律责任篇2正文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其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维护住宅小区、商业区、办公区等物业设施,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方案范文(精选5篇)

物业公司项目管理方案范文(精选5篇)

物业公司项⽬管理⽅案范⽂(精选5篇)物业公司项⽬管理⽅案范⽂(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案准备⼯作,⽅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性的特点。

你知道什么样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编收集整理的物业公司项⽬管理⽅案范⽂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5 优质的物业管理是吸引客户的法宝,是经营者创造收益的源泉;⽽良好的经营效益⼜为物业管理提供了资⾦⽀持,以经营引导管理、以管理促进经营,⼆者相互依托,相互促进。

商务写字楼是随着经济的⾼速发展,为满⾜⾼效、舒适的办公环境需要⽽产⽣的⼀种房地产商品。

其商品属性从客观上要求物业服务公司要围绕经营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服务,使物业实现保值增值。

⼀、组织加构的设定 (见附表⼀) ⼆、物业公司的⼯作职能 1.制度管理:制定物业公司⽇常⼯作的流程,⼯作秩序,制定相关的运营管理制度。

2.财务预算:参与物业公司的整体的运营成本费⽤,拟定写字楼对外出租收⼊及租⾦预算。

3.决策⼯作:分析各项⼯作任务及经营状况,对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解决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4.协调⼯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驻业户公共关系。

5.业主管理:制定管理相关规定及程序,协助业主办理进场、撤场⼿续,督促业主服从各项管理制度。

6.监管⼯作:监管各业主运营情况,定期分类各类报告,了解员⼯⼯作表现、⼈员变动、掌握商户经营情况,改善⼯作流程。

7.业主服务:巡视物业公司员⼯提供之业主服务态度、服务技巧等,若有业主投诉,细⼼聆听、查明因由,及时解决问题及投诉,保持写字楼之信誉及形象。

8.营销⼯作:配合制定全年营销租凭计划,执⾏各项营销活动,参与营销推⼴活动之推⼴计划及实施。

9.培训⼯作:对招商主要营销⼈员进⾏培训,如⽇常⼯作程序,商户沟通技巧等, 10.培养物业公司员⼯团队精神:倡导彼此信任、友好⼀致、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的⼯作氛围。

三、本司的发展⽅向确定 物业管理企业正逐步⾛向市场化、规范化,⼀些依靠开发商“过⽣活”的襁褓之婴,也慢慢⾛出保护伞,逐渐⾛向市场化。

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必备6篇)

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必备6篇)

办公楼物业管理方案(必备6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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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大厦物业管理系统文件

某大厦物业管理系统文件

某大厦物业管理系统文件某大厦物业管理系统文件一、引言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物业管理更加得到重视,物业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某大厦从建筑初期就开始规划物业管理系统,随着物业管理的深入,该系统也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更新。

本文旨在介绍某大厦物业管理系统的文件管理。

二、文件管理概述1.文件定义文件是物业管理系统的基础,依据文件,物业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各种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中的文件包括各种法律法规文件、合同文件、维修保养文件、巡检文件、投诉文件、安全文件、设备档案文件等各种类型的文件。

2.文件保存方式某大厦物业管理系统采用电子化文件管理方式,全部文件都存储在电子化系统中。

在电子化文件管理系统中,文件信息必须满足安全、机密、完整、准确和可追溯性等方面的要求,使数据得以完整保护。

文件信息一旦进入电子化系统中,就可以确保实时访问、高效匹配、快速检索和利用。

3.文件管理流程某大厦物业管理系统遵循文件管理规范要求,在文件管理方面采取了严谨的流程管理。

文件管理流程包括文件登记、审核、签批、归档和销毁等环节。

文件管理流程如下:A.文件登记文件登记是指将纸质文件和电子化文件同步归档,并确定保管人及保管期限。

文件登记包括文号、主体、事实、审批、颁发日期、保管期限、收文机关、文件类型等项目。

B.文件审核文件审核环节是指审核人对文件内容较为严格地检查和审核,确定文件内容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织要求,并对相关事物进行记录,以便审核人审查。

C.文件签批文件签批环节是指对审核过的文件进行签字,签字及签章是工作的确认和授权,请必须得到主管领导的认可。

D.文件归档文件归档是指将文件按照规定的存放要求归档,归档必须以载体的完整性、顺序性、时效性为基础进行操作。

E.文件销毁文件销毁是指按照规定时间限期销毁文件。

文件销毁的程序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由经办人按程序进行销毁。

三、电子化文件管理的优势1.缩短了档案管理时间采用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可以减少注册和存取档案所消耗的时间。

物业公司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业主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住户的生活秩序,使住户安居乐业,我们参照《京建法[1999]4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公司对房屋装修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凡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均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装修审批1.房屋装修前,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需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申报,并如实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管理协议书》,经物业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修。

同时,应聘请有资质的施工队,并确定防火负责人。

2.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出入证,凭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入楼宇进行装修。

3.装修工程完工后,物业公司将进行复验,若无违章或渗漏、堵塞、损坏等情况发生,物业公司将退回全部押金。

否则,将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

当押金数值与赔偿数值存在差额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4.办公楼或商场的装修需申报消防局审批,审批后,按要求进行装修。

二、装修检查范围1.房屋装修期间,不得改变或损坏房屋原有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也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主体和承重结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消防管线、供电、供暖线路、通讯线路、屋面的防水隔热层等。

禁止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

3.若需将原门窗改换为其他门窗,须经过审批。

由物业公司按小区或整栋楼统一风格、统一色调、统一施工期限的原则协调安排。

4.地面装修石材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

5.不得任意刨凿顶板,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1.严格禁止改变建筑外观、外墙颜色和窗户形式和颜色,封闭阳台只允许在内侧安装防盗网,开放阳台不允许封闭。

防盗网和防盗条的安装必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规格和样式进行,房屋附属的铁栅栏、不锈钢栏杆等不得改动。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天津市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物业管理活动.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和与其相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全体业主对物业共同利益的维护和管理,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依照与业主或者业主会合同约定,为业主提供服务,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专业养护、维修和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推行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的社会化、市场化管理体制.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第五条新建住宅小区和有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根据条件推行物业管理.第六条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市人民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的政府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第二章业主、业主会、业主委员会第七条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业主会会议,发表意见,享有表决权;(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三)监督业主会或者业主代表会(以下统称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四)提议召开业主会会议;(五)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六)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八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业主公约;(二)遵守业主会通过的决议和物业管理制度;(三)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按照业主公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制度实施的物业管理活动;(四)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五)按照规定缴存维修基金;(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九条业主会由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会是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业主会行使下列权力:(一)制定、修改业主会章程和业主公约;(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活动;(三)审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四)审议通过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物业管理制度;(五)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决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方案,并监督实施;(七)决定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不足一百人的,可以直接组成业主会;一百人以上的,由业主按照业主总数的一定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会.业主代表会的代表一般不得少于三十五人.业主代表会行使业主会的权力.第十一条已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会会议:(一)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二)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二年以上.第十二条首次业主会会议由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负责召集.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不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的,业主有权要求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召集,或者要求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召集.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仍不召集的,在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由居民委员会组织召集或者业主自行召集.第十三条首次业主会会议应当讨论决定下列事项:(一)制定业主会章程;(二)修订业主公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四)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五)决定物业管理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四条业主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业主会会议可以邀请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和使用人的代表列席.根据业主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业主的提议,可以随时召开业主会会议.第十五条业主会应当按照本条例和业主会章程开展活动.业主会作出的决议,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业主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物业管理区域内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通过.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业主投票权数的具体计算方法,由业主会章程规定.业主代表行使表决权前,应当事先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并如实反映业主意见.业主会作出的决议,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并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主业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民事责任.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会的办事机构.业主委员会成员在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员三至十一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成员不得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中任职.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业主会会议;(二)执行业主会作出的决议,定期报告有关决议执行的情况,提出物业管理建议;(三)根据业主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会签订、变更、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四)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支持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正当的管理活动;(五)听取和反映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协调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关系;(六)履行业主会赋予的职责;(七)完成业主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业主会自成立之日起十五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业主会备案手续:(一)业主会章程;(二)业主公约;(三)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基本情况.第十九条物业使用人根据与业主的双方约定,享有业主相应的权利和履行业主相应的义务.但使用人与业主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业主公约和本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将与使用人的约定,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者实际合法使用物业的人.第二十条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按照每年不超过百分之一的比例提取活动经费,具体办法由业主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按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有关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二)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三)对造成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二)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三)接受业主、业主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四)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未经业主会同意,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第二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应当支持物业管理工作,不得干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正常经营和管理服务活动,不得乱摊派.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会成立前,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的活动.第二十七条新建商品房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至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第二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其内容.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应当对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经购房人确认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购房人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九条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应当签署业主公约.业主公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十条规划、设计新建住宅小区时,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设施,并按照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用于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和业主活动.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建设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将建成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无偿移交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第三十二条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向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二)物业竣工验收资料;(三)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四)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五)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第五章物业使用和维护第三十三条物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自用的部位、设施、设备,由业主负责维修、养护;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负责维修、养护.当物业出现危及安全、影响观瞻或者影响他人正常使用的情况时,业主、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及时维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和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第三十四条业主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第三十五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服务部门,应当直接为业主提供服务.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排水设施、垃圾、绿地、树木、绿化设施、路灯照明设施的维修养护责任,以及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排水、绿化等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的政府另行规定.第三十六条使用物业禁止下列行为:(一)拆改住宅房屋的承重结构,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损坏、改变房屋外貌;(二)占用共用部位和消防通道,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三)在屋顶堆放物品或者在阳台、露台、楼板上超荷载铺设地面材料、堆放物品;(四)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五)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危险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标噪音;(六)乱设摊点,乱悬挂、张贴、涂写、刻画;(七)侵占、毁坏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八)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九)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第三十七条业主或者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对房屋装饰装修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应当劝阻制止,责令改正.第三十八条利用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正常使用,并应当征得相邻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代表业主会收取的相关收益,应当用于增加维修基金和改善共用的设施、设备.第三十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占用道路或者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征得业主会同意.业主占用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交纳场地占用费.场地占用费主要用于增加维修基金、改善共用的设施、设备等,具体使用办法由业主委员会确定.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停放,应当遵守物业管理制度.第四十条两个以上业主的住宅物业和与其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应当建立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由市人民的政府制定.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一条一个住宅小区应当由一个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与业主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一)业主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名称;(二)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范围;(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五)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六)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七)违约责任;(八)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解除条件;(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报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四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和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二)共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三)电梯、智能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服务;(四)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五)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六)车辆行驶和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务;(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秩序的管理、服务;(八)物业资料的管理和查询服务.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与业主会应当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续约的,业主会确定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满不续约或者解除合同的,原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向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一)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二)物业档案资料;(三)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确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移交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第四十六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二)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对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三)对物业管理服务区域进行全面巡视和检查,定期对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四)发现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损坏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维修;(五)接到物业损坏报修时,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六)做好物业维修、更新及其费用收支的各项记录,妥善保管物业管理资料;(七)发现违反本条例或者业主公约的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业主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八)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做好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七章物业管理费第四十七条物业管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管理费包括物业管理服务费、特约服务费和代办服务费.第四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第四十九条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格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确定和调整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政府指导价时,应当采取各种方式听取群众意见.第五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按照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按月交纳.第五十一条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开发建设单位与业主约定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第五十二条个别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外特约服务事项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支付特约服务费.第五十三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服务部门,可以将服务和收费事项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支付代办服务费.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业主、业主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因物业管理发生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五条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投诉后,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第五十六条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未向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暂扣售房许可证,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开发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提供文件、资料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七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降低资质等级,并可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照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他人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未办理合同备案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八条业主、使用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拒绝、阻碍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的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除妨害.造成损失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按照以下规定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一)拆改住宅房屋的承重结构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二)占用共用部位,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三)在屋顶堆放物品或者在阳台、露台、楼板上超荷载铺设地面材料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当事人逾期不改正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恢复原状的决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占用消防通道,放置超过安全标准的危险物品,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标噪音,乱设摊点,乱悬挂、张贴、涂写、刻画,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侵占、毁坏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公安、规划、环保、市容环卫、园林等行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十一条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了职权、玩忽职守、徇私和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六十二条业主公约和业主会章程的示第六十三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原有住宅区,参照本条例逐步实行物业管理.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7年12月17日天津市人民的政府颁布的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

物业管理内部制度

物业管理内部制度前言物业管理内部制度是为了确保物业公司正常运营,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业主利益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本文档将对物业管理内部制度进行介绍、归纳以及完善。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1.物业公司领导班子: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组成,全权负责公司的整体策略、决策及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办公室:负责接待、统筹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等工作。

3.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监督、评估、提升工作,并且协助整个公司其他绩效评价考核工作。

4.客服中心:负责业主服务的接待、投诉、咨询、建议等工作,同时还要进行信息管理、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5.务工部门:负责物业服务保洁、维修等工作。

6.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面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处理重要事项、签订协议、制定规章制度、租费收缴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物业管理内部制度1.物业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应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协议,明确服务的详细内容、服务标准以及保障业主的权益。

2.卫生清洁制度:负责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环境卫生清洁维护,制定周清、月清和年清等清洁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障业主权益。

3.保安巡逻制度:制定保安巡逻制度,保障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公共环境的维护。

4.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制定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保障生活用水、电、气、暖等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5.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规范行为举止,预防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6.道路交通管理制度:制定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促进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行车以及广场活动的安全与畅通。

三、管理评估与监督检查1.管理评估:为改进和优化物业管理服务,提高业主的满意度,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与服务评估。

2.监督检查:为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设立监察部门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四、文件管理办公室承办各部门文件收发、归档、查询和邮寄等工作,确保文件的及时、完整、准确、方便使用,并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物业管理方案参考范本(优秀8篇)

物业管理方案参考范本(优秀8篇)物业管理方案参考范本(优秀8篇)方案的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步骤和要求,为执行者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导,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这里提供优秀的物业管理方案参考范本,方便大家写物业管理方案参考范本参考。

物业管理方案参考范本篇1第一部分项目物业管理的定位及总思路一、本项目物业管理的定位(一)、本项目业态对物业管理的要求1、本项目业态对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本项目的物业主要为商业性和经营性的,除此之外还有相当部分的物业用于居住使用,故此要求物业管理具备以下功能:1)、维护和维修。

即对物业维护和维修,对日常使用环境和生活、工作秩序的维护;2)、组织和协调。

对日常相关物管及社区活动进行组织和协调,对业主之间及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交流进行组织和协调;3)、经营和管理。

对物业的使用、出租、出售进行经营,对客户档案和物业档案进行管理;展开相应的物业服务经营活动;4)、服务。

向业主和使用权提供必要的各类生活服务和增值服务及商务服务。

2、本项目业态对物业管理的特殊要求除了对物业管理基本常规的要求外,本项目还对物业管理提出了一些特殊的要求,主要是用来配合物业的销售和经营的要求,主要有:1)、在销售期中为销售工作提供相关的配合性服务;2)、在项目销售期中配合开展物业招商、招租工作;3)、在项目销售期中配合提供物业管理文件和法律文书;4)、在项目销售期中配合销售向客户解释物业管理相关问题;5)、在销售期中向客户展示项目物管水平,配合提升项目品质。

(二)、本项目物业管理的定位1、本项目物业管理的档次本项目物业管理的主要客户群为商铺的经营者以及酒店公寓的业者和使用者,由经营业态和未来可能的使用者可以看出,其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产高,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各方面均要求较高,故此本项目物业管理不能以一种常规的水平来要求,而是要求有一定的品牌性,至少有星级酒店的服务水平。

2、本项目物业管理形式根据本项目物业管理档次和业态对物业管理的要求,本项目物业管理的主要形式实质是酒店及商业经营管理,即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经营带动服务,以服务促进经营。

物业管理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

3、综合管理部购买办公用品后,必须登记造册,财务部定期进行账实核对。
4、领用办公用品时,综合管理部做好领用登记手续。
5、员工领用办公用品后,要妥善使用保管,如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的,要按原价予以赔偿。
6、耐用办公用品(如:订书机、笔筒、尺子、剪刀、文件架、计算器、水笔、名片本等)每人按需要领取,最多只能领用一套,丢失、损坏自己负责,员工辞职须交还给公司或者缴交等值钱款。
(3)代理实施用印的人要在事后将用印依据或者用印申请单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用印依据及用印申请单上应有代理人的签名;
(4)公司印鉴严禁带出公司。如特殊原因要带出公司时,需报批准。
四、保密制度
1、机要文书保密等级的确定和保管
(1)公司机要文书按照保密程度分为普通、秘密、绝密3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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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在文件上加盖相应保密等级的红章,凡查阅公司机要文书需填写《借阅资料申请单》,根据权限经相关批准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驾驶员用车时,要爱护车辆,严禁在车内吸烟、吃零食;
(3)司机在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违者赋予纪律处分;
(4)因驾驶员责任发生事故或者损失,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赋予经济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并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5)驾驶员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对车辆外部进行清洗,车室内卫生每日一做,并要求在出车前完成,始终保持车辆光亮清洁;
11、电脑使用者都应将信息资料备份,以免信息丢失。
12、任何计算机需要安装软件时,须由相关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允许后,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安装。
七、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卫生
1、员工负责自己在办公室(办公区域)的卫生工作(副总经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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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上的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区卫生由专人负责)。2、员工必须保持办公区内卫生和物品摆放的整齐。3、每天下班前,将书籍、文件、资料放入书柜或者办公桌,保持桌

广州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细则(最新)

广州关于物业管理条例细则(最新)章总则篇一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明确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对其物业的共有部分和共同事务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工业厂房、商业用房等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和社会环境。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的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本省各级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工作。

章物业委托管理篇二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和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二)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三)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办法;(四)合同的期限、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合同终止时物业资料的移交方式等;(五)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八条从事物业管理的公司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提供下列服务内容:(一)建筑物及其附属的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的养护与维修;(二)绿化、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三)安全防范服务;(四)车辆停放及其场地的管理;(五)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六)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七)业主和使用人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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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管理文件
一、物业公司管理文件简介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是指物业公司制定、发布的各类管理规定、制度、手册、通知和通告等文本资料,以及记录了物业管理工作的文书、表格和报表等文件。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是物业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物业公司运营有序、规范、高效的基础性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应当遵循规范、细致、科学、实用的原则,根据物业管理实践需要,结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业标准等各方面要求,制定适合物业公司的管理文件。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物业公司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障业主权益的依据之一。

因此,每一个物业公司都应当重视物业公司管理文件制定和执行工作。

二、物业公司管理文件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的基本内容包括管理规定、制度、手册、通知和通告、文书、报表等。

不同类型的管理文件内容和写作形式各异,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是物业公司颁布的一系列具有普遍适用性、约束力和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

具体包括物业管理工作职责与权限、
服务质量标准、居民权利义务、安全管理、费用收取等诸多方面的规定。

管理规定应当全面、细致、科学、实用,既要考虑业主的合理需求,也要注重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2、制度
制度是具有系统性、规范化、一贯性和长期稳定性的文件组成的体系,是指导和约束物业管理行为的一种管理机制。

具体包括履行职责的程序、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

制度制定应当全面侧重于管理制度方面、强化制度执行、规范工作流程,减少管理工作的冗杂。

制度还应兼顾业主的需求,确保管理效率和业主服务水平的提高。

3、手册
手册是指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将一系列常规、通用的事项、要求、处理方式和步骤等详细说明的文件。

具体包括员工手册、标准操作手册、地图手册、应急处理手册、维修保养手册等。

手册应当简单明了、直观易懂、实用性强,为操作人员提供便捷、全面、准确的工作指导。

4、通知和通告
通知和通告是物业公司向所服务楼宇及各部门、员工发布的具体事项、要求、通知和通告等的通知性文件,包括业主大会通知、工作凭证、工作会议纪要等。

通知和通告应当简明扼要、明确具体、及时准确,同时应当供业主阅读理解和员工执行参照。

5、文书
文书是记录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各方面事务的书面文件,包括合同、附加条款、协议、意见、建议等。

文书应当规范统一、完整真实、易修改复查,同时应当涵盖物业公司内部所有管理关系实质性文件。

6、表格和报表
表格和报表是记录和汇总物业公司各类数据或经济活动的表格或图表文件,包括收支明细表、业主投诉表、维修工单表、设施设备清单表、公共区域使用表等。

表格和报表应当科学规范、全面严谨、资料准确,同时应当能为管理者提供有关数据或意见建议,对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物业公司管理文件的核心作用
1、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员工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是规范业务行为、规范员工工作的依据,它可以明确规定服务质量标准、业务操作流程、责任与义务分工等多个方面的规定,对员工的工作路线、方式和方法等都起着指导作用,从而提高了员工的工作效率。

2、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能够规范和约束员工行为、来减少或避免出现各类人为差错、疏漏和损失等问题,并能够简化各类工作流程、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物业公司管理效益。

3、强化服务质量,提升顾客满意度。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能够规范员工服务标准,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更加有品质、个性化、快捷的服务,从而提高工作满意度。

4、保障业主权益,确保企业合法合规。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以规范和约束员工行为为目标,并且涵盖了物业公司内部各个业务流程,它不仅能够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够确保物业公司的企业合法合规,避免法律风险。

四、物业公司管理文件的执行过程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的执行过程需要遵循“实施、检查、纠正、完善”的原则:
1、实施:必须把管理文件的规定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日常工作中,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地贯彻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2、检查:需要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要求员工严格按照管理文件规定执行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3、纠正:对于执行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纠正不足及时加强对业务要求和流程规定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管理文件的全面贯彻。

4、完善:定期对管理文件进行改进,根据业务变化、法律法规变化、业主需求及员工反映等,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物业公司管理文件内容,以确保后续管理工作的顺畅落地和业务提升。

五、结语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是物业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物业公司运营有序、规范、高效的基础性工作。

物业公司管理文件的制定与执行应当保证规范、细致、科学、实用的原则,还要注重管理方式和质量的提高,不断完善物业服务品质的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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