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C-12X(B)司控道岔显示器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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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KJ 机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B-005-2010 ZKC-12X(B)矿用本安型岔位显示器
2010-5-30发布2010-5-30实施
机电有限公司发布
1.1.1.1.1.2
目录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产品分类 (2)
4 技术要求 (3)
5 试验方法 (5)
6 检验规则 (6)
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7)
前言
本标准由机电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机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于2010年5月30日首次发布, 2010年5月30日实施。
ZKC-12X(B)矿用本安型岔位显示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本安型岔位显示器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用本安型岔位显示器(以下简称显示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 2423.4-9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
GB/T 2423.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GB/T 2423.10-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GB3836.1-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4-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9969.1-199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MT210-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
MT286-1992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AQ1043-2007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标识
3 产品分类
3.1 产品型号及编制含义:
Z K C - 12 X (B) 设计序号
显示器
额定工作电压
司控道岔
矿用本安型
装置类
3.2 防爆型式
防爆型式:矿用本安全型;
防爆标志:ExibI
3.3 外形尺寸及重量
外形尺寸:480mm×280mm×110mmmm
重量:5.5kg
外壳材质:Q235钢板
3.4 工作电压:DC:12V
3.5 关联设备
关联设备见附录A。
4 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岔位显示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和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审批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1.2 岔位显示器及与其关联的设备应经通过国家授权的防爆检验机构联检。与岔位显示器关联的设备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2 环境条件
4.2.1岔位显示器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温度:-10℃~40℃;
b. 相对湿度:≤95% RH(+25℃);
c. 大气压力:(86~106)kPa;
d. 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但无破坏绝缘的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4.2.2 岔位显示器能承受的最恶劣的贮运条件:
a.高温:+60℃;
b.低温:-40℃;
c.平均相对湿度:≤95%RH(+25℃);
d.振动:加速度50m/s2;
e.冲击:峰值加速度500m/s2。
4.3 外观及结构
4.3.1 岔位显示器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痕、变形等现象,表面涂镀层须均匀、牢固、颜色一致,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
4.3.2标志和铭牌应完整、清晰,安装牢固;外壳明显处设有防爆标志ExibⅠ及煤安标志MA。
4.3.3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应有防止自动松脱的措施。
4.3.4金属零部件必须进行防锈、防蚀处理。
4.3.5外壳材质为Q235;透明板材质为钢化玻璃
4.4 主要性能
4.4.1岔位显示器能显示道岔位置。
4.4.2 岔位显示器指示灯在黑暗环境中30m处清晰可见。
4.5工作稳定性试验
岔位显示器应进行工作稳定性试验,通电时间2d,其主要性应能符合4.4的规定。
4.6 绝缘电阻
岔位显示器本安端子与外壳之间,常态下其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湿热试验后,应不小于1.0MΩ。
4.7工频耐压
岔位显示器本安端子与外壳之间应能承受500V、50Hz、历时1min的工频耐压试验,试验时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且漏电流不得大于5mA。
4.8 环境适应性
4.8.1岔位显示器在工作状态应能通过低温工作试验,其主要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4条要求。
4.8.2岔位显示器在工作状态应能通过高温工作试验,其主要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4条要求。
4.8.3岔位显示器在非工作状态应能通过低温贮存试验,其主要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4条要求。
4.8.4岔位显示器在非工作状态应能通过高温贮存试验,其主要性能应符合本标准4.4条要求。
4.8.5岔位显示器经交变湿热试验后,其主要性能、绝缘电阻和工频耐压应符合本标准4.4、4.6、4.7条的要求。
4.8.6岔位显示器经振动试验后,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和脱落,其主要性能应符合4.4条要求。
4.8.7 岔位显示器经冲击试验后,应无损坏现象,接插件和零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其主要性能应符合4.4条要求。
4.9 产品防爆性能
4.9.1 接线端子之间及其与外壳间的距离须不小于3mm,爬电距离、电气间隙须不小于3mm。印制电路板绝缘涂层下的爬电距离不小于lmm。
4.9.2 印刷电路板的板厚为1.5mm,线宽不小于0.3mm,线厚不小于35um。调试后至少涂两遍“三防”(防潮、防霉、防腐蚀)绝缘漆。
4.9.3 外壳防护性能
岔位显示器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4.9.4 最高表面温度
岔位显示器在正常工作和故障状态下,元器件、导线、外壳及部件的最高表面温度不得超过l50℃.
4.9.5 岔位显示器必须符合GB3836.1-2000, GB3836.4-2000的规定,并应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审查检验合格,取得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检验合格证”。
4.9.6 岔位显示器应符合GB3836.4-2000规定,并通过本质安全火花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