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

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
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

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据此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效更多资料请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e110525029.html,

[案情]

原告杨某(系进城经商农民)于2001年在某县城关通过受让的形式取得一块菜地,在未能申请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于2002年在该土地的右后部建房。第三人李某(系国家公务员)于2004年拟在与上述菜地左面和左前面相邻的一块稻田建房,需占用该菜地左面的一部分土地,遂与原告订立用该稻田右前面部分土地给原告修建通道,以换取该部分土地建房的协议。2005年,第三人撕毁该协议,强行在其已换给原告使用的土地上修建院门和围墙,将原告已开始修建的通道堵塞,致使双方发生土地权属争议。原告曾向土地管理机构申请调处,该机构以双方均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为由不予受理。之后,第三人通过不正常渠道取得了2002年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原告在获知此情况后,即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被告某县人民政府违法为第三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在审理的过程中,被告注销了该证,但其以该证为依据为第三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仍未予注销。原告再次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被告违法颁发该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

[评析]

有人认为,被告在为第三人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时,所依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被注销,因而依据该被注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仍应为有效证件。

理由是依照《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只是房屋权属登记的房屋权利申请人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要件之一,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房屋所有权证赖以存在的基础要件之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被依法注销后,该房屋所有权证也必然失效或必须注销的规定。

笔者认为,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后,依据该证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随即无效,亦应予以注销,即原告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理由如下:

第一,《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虽然已于2008年7月1日起废止,但对本案仍然适用。该办法所称的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由于第三人所建房屋占有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尚有争议,其国有土地使用证已被注销,因此,第三人尚未符合该房屋权利主体资格的条件,也不符合《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第二,第三人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时,有申报不实的情形,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登记机关有权注销其房屋所有权证。

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

(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级市场) 1、所需资料: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e、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f、出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招、拍、挂的资料和成交确认书;i、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j、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k、契税缴讫凭证;l、土地审批单;m、土地征用的证明材料。 2、流程简图: (二)二级市场办证 1、所需资料:a、转、受让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转、受让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转、受让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复印件)e、转让协议;f、转让宗地界址图;g、宗地界址图;h、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缴讫凭证(带原件现场查验后复印);i、其它税费缴讫凭证;j:转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k、协办函(国土分局) 2、流程 (三)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1、所需资料: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审批单;b、省、市、县土地征用审批单;c、土地征用经线图或国有土地划拔、出让、转让宗地图;d、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单、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e、建设用地放线,验线单;f、建设项目产项文件、批复;g、建筑布局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建设用地申请报告;h、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已具备第h项资料的不需要第a、b项资料。) 2、流程

(四)办理(土地抵押)他项权证 1、所需资料:a、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c、抵押人、抵押权人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d、贷款(抵押)合同e、土地评估(备案);f、协办函(国土分局); 2、流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 法律文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律文书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 住所 申请注销 登记原因 1.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成员大会决定解散。□

3.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 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情况 清算公告情况 公告报纸名称 公告日期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 清算组负责人□ 签名:

年月日 注: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填写须知 1. 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2.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长远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 4.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6. 以上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者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农民专业合作社清算报告(注销)

×××专业合作社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合作社已经×年×月×日召开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对合作社进行清算。现将合作社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销合作社基本情况 名称:×××专业合作社注册号:××××× 注册时间:××年××月××日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二、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清算组成员由合作社成员×××、×××、 ×××组成,由×××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合作社清算组于×年×月×日(注: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通知了合作社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于×年×月×日在《×××报》公告合作社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合作社资产及债权债清算情况。 1.截止×年×月×日,合作社资产总额为×××元,其中,净资产为×××元,负债总额为×××元; 2.合作社财产构成状况;(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合作社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帐户) 3.清算费用、职工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4.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5.债权的清收情况;(包括债权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收等情况( 6.债务的清偿情况;(包括债务的具体种类及金额,是否已清偿等情况) 五、合作社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六、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1.合作社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成员×××保存十年,本成员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合作社全体成员保证合作社债务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清算组成员签字: 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专业合作社(盖章) ×年×月×日 注:1、本清算报告内“×”部份由合作社根据各自实际 清算情况填写。 2、以上格式供参考。

国有土地使用证word版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其中“五证”、“两书”是最为重要的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其它两证则是:《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两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烂尾房 烂尾房是指那些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上马,或者错误判断供求形势,开发总量供大于求,导致大面积空置,无法回收前期投资,更无力进行后续建设,甚至全盘停滞的积压楼宇。“烂尾“的情况一般不会发生在房产推出销售的时候的,而是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一步步显现。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住房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米以上(不含2.2米)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割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指含自有(私有)房屋在内的各类房屋建筑面积之和。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 房地产名词解释:“3A”和“5A” 焦作信息港房产网 2010-7-7 10:06:15 点击[1056] 评论[0] 来源: 所谓“3A”,是指智能大厦智能化构成的三大基本要素,即:办公自动化(OA)、楼宇自动化(BA)和通信自动化(CA);“5A”,则是将属于楼宇自动化(BA)范畴内的“消防报警(FireAlarm)”变换为“消防自动化(FA)”,把“保 安监控(CCTV)”变换成“安全自动化(SA)”。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5A”绝对不同于星级酒店的“5星”,不是衡量大厦智能化水平的度量单位,绝不是说A越多就越好。实际上,“A”是一个抽象名词,没有被国际业界认定为一致的度量标准。用“A”的多少作为智能化程度的度量既缺乏理论根据,也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被国际业界认同。1996年1月,国家建设部首届“建设部智能建筑设计研讨会”明确指出:实现智能化建筑的核心技术方法是系统集成。办公大楼智能化程度的强弱高低,取决于其三大要素有机结合渗透的程度,也就是系统综合集成的程度。智能建筑系统集成不是多种多样产品的简单集合,而是指一种“能力”。所以,智能化不应是若干子系统(即所谓“A”)产品设备的简单叠加。即使在子系统数目相同的情况下,由于系统集成技术水平的不同,智能化程度也不大相同永久性建筑。 第一部分:销售精英培训内容(实用版)

食品卫生流通许可证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2011年第三版) 致申请人 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为使您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过程、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我们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敬请留意。 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e110525029.html,”网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流通许可咨询窗口咨询。 印刷时间:2011年4月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从事该特定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收费标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不收取费用。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电子数据交换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受理审核时限 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予以受理或者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有特殊情况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与传真、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 3、地号: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 第 2 页共 6 页

5、土地用途: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2、公开交易期限:______ 3、成交确认书编号:______ 4、转让份额:______ 5、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内容真实,保证土地权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甲乙双方完全认可公开交易情况和交易结果,甲方同意按 第 3 页共 6 页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 办理的 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地籍调查。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不论是对于开发商还是消费者 都是很重的,这关系到消费者在所购买土地上的使用权权利,有些开发商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会将土地及建筑抵押出去,如果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就无法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在购房时还需清楚的了解开发商有没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 人们通常将购买商品房关注的焦点放在房屋质量及房产所 有权证上,而忽略了另一项重要权利,即房产范围内的土地使用

权。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人们通常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是漠视的,并想当然地认为土地是房屋的附属,取得了房产的所有权即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其实,房产所有权和房产土地使用权之间并无法律上当然的附属关系。如果忽视土地使用权,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二)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三)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四)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五)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三、无证危害

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卫生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发放及发放后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有关卫生检验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监督和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辖区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许可:(一)辖区内的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由省级卫生许可的。 第六条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许可:(一)辖区内的乳制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的食品以及饮料(含直接饮用水)、酒类等定型包装食品生产企业;(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辖区内的食品连锁经营店;(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由地级市卫生许可的。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除上述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产品以外的普通食品生产以及食品经营行为的卫生许可。 第八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管辖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管辖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报请共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请示后十五日内做出决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第十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选址、设计和布局符合卫生要求,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施工,竣工经卫生监督机构验收认可;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用水卫生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规定的,可以向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现场审查的申请。卫生监督机构自收到申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必要时抽取样品,开具采样单。被抽检单位必须无偿提供样品。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符合第十、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向卫生监督机构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生产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 (三)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一.所需全部文件材料: 1.已经备案并加盖备案章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2.加盖开发商发票专用章的二联购房发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武汉市商品房权属证明书》(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4.房屋平面图(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房屋产权移交凭证及交易权属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领取)。(原件1份) 6.(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预购售合同抵押换发他项权证申请表》(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7.(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登记申请表》(抵押权设立登记)(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8.(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9.(如有银行贷款)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武汉市期房抵押证明》(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0.(如有银行贷款,并委托他人代办)加盖贷款银行公章的《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委托书》(贷款银行处领取)。(原件1份) 11.《武汉市个人房屋土地登记申请表》(开发商处或办证中心16号窗口领取)(原件1份) 1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3.(如有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14.(如有委托他人代办)购房人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结婚证、公证书)。(复印件2份) 15.现金200元支付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权属证照印花税。 16.预存购房金额5%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可刷卡或现金)。 二.《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流程: 1.建议上午8:00到办证中心二楼取号,8:30开始上班。登记、过户、注销、领证、房产证、土地证各是不同的号,一定要看仔细取对号。如果取错了则需要重新取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范本

编号:YK-HT-036071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Agreement on transfer of state owned land use certific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国有土地使用证转让协议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甲方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乙方依照规定程序参与竞买,并经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确认,成为竞得人。为明确有关转让事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条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号:_________ 3、地号: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现状: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_套(户)需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迁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迁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每月应支付临迁费、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费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况:_________ 第三条公开交易情况和结果 1、公开交易方式:公开挂牌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 发放卫生许可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在媒体公告取得或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卫生许可证发放权限范围 (一)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范围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3.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 4.从事辐照食品加工的企业; 5.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当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 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范围 1.调味品、食用酒精、瓶装、桶装饮用水、乳与乳制品、酒类、罐头、饮料类食品的生产企业; 2.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企业; 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工用具、设备生产企业; 4.盟市所在地学生集体供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5.盟市所在地经营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面积标准,并报自治区卫生厅备案。 采用新工艺生产调味品新品种、用酸解法生产酱油、生产食用酒精、特殊营养食品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工用具、设备的企业在发证前应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进行现场审核。 食品用消毒剂生产企业按《消毒管理办法》执行。 (三)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范围 除自治区及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指南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指南 一、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形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须在60天内前往我局办理;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依法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前往我局办理。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具备的条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2、已按《用地协议》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缴清土地款和出让金,并按国家规定缴清了契税。 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应提交的材料 1、立项批复(原件); 2、定点通知书(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用地协议(原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土地批复(原件); 6、经规划部门核定的红线图(原件); 7、市勘测院拨地交接单及成果表(原件); 8、经规划部门审核的总平面图(原件); 9、申请办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质检合格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12、规划管理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委托书; 14、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5、土地款、出让金及土地契税的付款凭证(复印件); 16、因特殊原因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注:1、以上1~9项材料可以由我局用地处移交; 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可以不用提交第10~12项材料; 3、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委托书有标准格式,用地单位可以领取填写,也可以登陆我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110525029.html,)下载打印填写。

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的程序 1、初始土地登记。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2、变更土地登记(过户)。 (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种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办人签名: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类。 7.证照类别:农民成员为农业人口户口薄;非农民成员为居民;单位成员为其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 的区别 一、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二、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我国土地在规定上有着不同的种类,其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两个大的分类,不管在使用上还是在土地证的办理上这两种土地都有着极大的不同,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是什么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给大家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区别 (一)概念上的区别 1、国有土地证就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的证明。在我国国有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

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2、集体集体土地使用证就是所有土地就是由农民集体享有所有权的土地的证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二)法律规定上的区别 《土地管理法》第2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与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目前土地使用权也可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两类。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由此决定房地产开发所需要的土地仅限于国有土地,而非集体土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管理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本《解释》调整的范围只限于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不包括集体所有土地,这在《解释》的名称中已作出明确界定。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永久年限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当中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最长的是70年,最短的是40年,使用年限为70年的这是居住用地,类似于商业、旅游、娱乐性质的用地,其实使用年限就是40年,然后工业用地,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的年限是50年。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不是,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规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布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定所有权。 2、集体土地使用证。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4、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批准的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确认土地他项权利。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途?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 权证。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流程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 阅读:782次 办理流程: 1、申请参与土地出让公开竞投或协议出让土地; 2、签订《出让土地成交确认书》(协议出让除外);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按合同缴付土地出让金价款; 5、用地单位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国土证》所需资料: 1、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关于办理建设用地的复函或《规划条件》(复印 件); 5、缴纳出让价款及契税凭据、服务费凭据、印花税(复印件); 6、出让宗地红线图二张(原件:出让红线盖申请单位公章); 7、《土地使用权移交通知书》(复印件); 8、申请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到从化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 局办证大厅3号综合窗口领取); 9、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10、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11、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属境外企业或组织提交资料按规定需经公证或认证; 13、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提交公司章程。

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所需资料: 1、申领《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 4、关于办理建设用地的复函或《规划条件》(复印件); 5、缴纳出让价款凭据(复印件); 6、缴纳契税凭据(复印件); 7、缴纳服务费凭据、印花税(复印件); 8、关于xxx公司建设项目环评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9、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参考Word)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共场所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公共场所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第四条(管理主体) 国家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营者的责任)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卫生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并对本单位发生的公众健康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社会监督) 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社会监督。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卫生要求 第七条(基本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应当清洁、卫生。 第八条(环境质量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空调送风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防噪音污染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九条(用品用具要求) 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

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清洗、消毒、储存用品、用具的专用设施应当分类设置,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第十条(饮水、用水要求) 公共场所饮水和各种洗浴水、泳池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中的高层建筑供水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 第十一条(消毒设施要求) 宾馆、饭店、洗浴场所、美发美容场所、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消毒间和储存间,消毒设施齐全、运转正常,并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药品。 第十二条(相关产品要求) 公共场所中的客用清洁卫生用品、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空气净化装置,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空调通风设施要求)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新风入口必须设于室外并远离污染源,空调通风设施的送风口、回风口、过滤器、盘管组件、风管及其它系统部件应当定期清洁,空调冷却用水应当定期消毒。 第十四条(灭虫和废弃物存放要求)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全套材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全套材料 关于解散*******合作社的成员大会决议 *******合作社于2019年3 月10日在合作社办公室召开了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本次会议是根据本合作社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成员会议,并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成员, 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以及会员的召集和主持均符合《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成员大会的有***、***、***、***、***五人,全体成员均已到会。 会议***主持召开,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过并决议如下: 一、由于经营不善,属于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决定停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清算组由4名成员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行使职权。 二、清算组由***、***、***、***4人组成,***任清算组组长。 全体成员签字: 2019年3月10日

*******合作社 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合作社于2019年3月10日在合作社办公室召开成员大会会议,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了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清算组人员具体如下:清算组由***、***、***、***4人组成,***任清算组组长。 全体成员签字: 2019年3月10日

*******合作社 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合作社于2019年3月10日召开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2019年3月10日开始对合作社进行清算。现将合作社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作社 注册号:371327NA000770X 注册时间:2012年02月27日 成员出资总额:人民币15万元 二、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 2019年3月10日成员大会会议一致通过了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清算组人员具体如下:清算组由***、***、***、***4人组成,***任清算组组长。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清算组成立后,于10日内依法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并于2019年3月12日在《齐鲁晚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依法通知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在开展工作期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负债进行了全面清理,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农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事指南 按照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水电建设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项目在完成土地征收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30日内申请土地预登记;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持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设定登记”两个步骤。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核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划拨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2、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实施?划拨用地目录?及补充说明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02?123号); 3、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项目用地; 申报材料 1、建设单位划拨供地申请书、营业执照或其它相关材料,用地单位应在申请资料上加盖单位公章。 2、新增用地提交省以上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转用批复及?一书四方案?、征地协议。 3、市地籍规划事务中心?建设用地现状调查及面积核定表?(原件1份)及宗地图(原件3份);宗地图为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宗地图件。 4、有新建项目的还应报送以下材料:

(1)有权批准的计划审批部门下达的?项目核准报告?。 (2)平面布臵图。 (3)涉及消防、环保、林业、文物保护等部门对该报告的审查意见。 办理程序 接件登记→窗口初审、受理→窗口拟定划拨用地审批方案→行政审批处审核→分管局长审签→局长审签→报市政府批准→窗口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地批复?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设定登记)登记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第十一条第三款:“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10日)第八条第(一)项:“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川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办理对象:法人 申请条件: 省级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在川企业事业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在接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批准用地文件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申报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网站下载或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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