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大数据下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

《大数据下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分析及解决对策》一、引言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
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在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税源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征管问题。
本文将就大数据背景下个人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大数据下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分析1. 数据共享与协同问题在大数据时代,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存在数据共享机制不完善、部门间协同不力等问题,导致税务部门难以获取全面的纳税人信息,从而影响了征管的准确性和效率。
2. 纳税服务与意识问题部分纳税人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存在认识不足,缺乏主动申报的意识。
同时,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水平也有待提高,如网上办税平台的功能完善、服务响应速度等。
3. 税务系统建设与维护问题税务系统在大数据应用方面存在建设滞后、维护不足等问题。
如系统数据处理能力不足、数据安全保障不力等,这些问题影响了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效果。
三、解决对策1. 完善数据共享与协同机制(1)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通过建立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准确性和效率。
(2)强化部门间协同: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2. 提升纳税服务与意识水平(1)加强纳税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主动申报的自觉性。
(2)优化网上办税平台:完善网上办税平台的功能,提高服务响应速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服务。
3. 加强税务系统建设与维护(1)提升系统数据处理能力:加大对税务系统的投入,提升系统的数据处理能力,满足大数据时代的需求。
(2)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加强数据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个人所得税收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旨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变革,个人所得税在很多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并采取有效对策。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税收基数过窄。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在职工薪酬和劳务报酬。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
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投资、股票、房地产等非劳务收入方式获取财富。
这部分人群的税收负担相对较轻,导致税收基数过窄,个人所得税收入不足,不利于社会公平和经济平衡发展。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之二是税制不够公平。
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七个等级,最低为3%,最高为45%,并不是税率越高,收入越高的原则。
这就导致高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轻,低收入者的税负相对较重,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
而且,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相对较低,导致低收入者也需要缴纳税款,进一步加重了他们的负担。
这种税制不够公平的情况,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之三是缺乏有效的税收管理和监督机制。
个人所得税是直接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缴纳的税种,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容易导致一些人逃税行为。
税收征管机构的效率和能力也存在一定问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税收漏洞,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影响了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有效的对策来改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需要扩大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税收渠道。
不仅要加大对劳务报酬的征税力度,还要对资本收益、财产租赁、遗赠赠与等非劳务收入加大征税力度,扩大税收基数,增加税收收入。
应该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
适当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率,降低低收入者的税率,真正实现税率与收入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提高起征点,避免低收入者因为个人所得税而增加负担。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其改革措施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旳问题及其改革措施【摘要】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税收制度不完善等种种问题, 使对其进行改革旳问题迫在眉睫。
从税制模式到具体旳征收对象、费用扣除原则和税率构造等等, 改革波及到方方面面旳问题, 我们必须在改革目旳旳指引下, 结合我国国情, 遵循一定旳原则来制定和贯彻各项计划任务, 按部就班地稳步推动改革。
笔者于本文中在借鉴别人成果旳基础上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其改革措施进行探讨。
【核心词】个人所得税制税制模式免征额征收管理改革措施【正文】: 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旳建立、完善和发展, 我国经济旳迅速增长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旳大幅提高, 以及国家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旳进一步加强, 个人所得税收入迅猛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993年旳46.82亿元增长至旳1737.05亿元, 占税收总收入旳比重从1993年1.33%上升至旳6.8%), 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旳第四大税种。
而现行旳个人所得税制从税制模式到费用扣除原则、免征额和税率构造等等存在着税负不合理、不公平等缺陷, 亟需进行相应旳个人所得税改革。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旳问题(一)分类税制模式难以体现公平税负1.分类税制模式不能充足体现公平税负、合理承当旳原则。
所谓分类税制, 就是根据收入来源不同, 将收入提成不同应税所得项目, 不同扣除税率和征收方式。
我国目前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模式, 对纳税人不同性质旳所得实行分项征税, 对不同旳项目采用不同旳征税原则和措施。
这种税制模式虽然既可控制税源, 又可减少稽征成本, 但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旳真实纳税能力, 不能区别纳税人多种承当状况, 不利于纵向公平, 容易导致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多、综合收入高旳人不纳税或少纳税, 而应税所得来源渠道单一、综合收入少但相对集中旳人却要纳税旳现象, 无法充足体现“税负公平”旳税收原则。
随着对高收入调节力度旳不断加大, 征管水平能力旳不断提高, 社会配套条件旳进一步完善, 我们国家这种税制模式弱点, 就显得越来越突出。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对策

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对策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税制结构不合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层次太少,居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不够合理,导致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被征收的税款差距过大。
其次是个税起征点偏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过低,使得很多低收入人群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无形中加重了低收入人群的负担。
再次是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不健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体制落后,税务机关征管能力弱,对高收入人群的稽查不力,导致有些高收入人群逃税现象较为突出。
针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状,我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个对策:首先是调整税率结构,充分考虑不同收入群体的经济能力,合理划分税率层次,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征税力度,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实现税制公平。
其次是提高个税起征点,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适当提高个税起征点,使得更多的低收入人群能够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减轻他们的经济压力。
再次是强化税收征管力度,加大对高收入人群的稽查力度,严厉打击逃税现象,建立健全的征收管理体制,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能力。
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已经进入了新阶段。
未来,还可以考虑减税降费的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刺激消费和个人消费能力,促进经济增长。
另外,可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征纳规模和征管能力,降低税务机关的运营成本,提高税收管理效率。
总的来说,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是通过合理调整税率结构、提高个税起征点、强化税收征管等对策,我们可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实现税收的公平、合理和高效。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可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取向(1)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与改革取向引言个人所得税是一种以个人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收制度,旨在调节个人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然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改革,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就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改革取向。
问题一:税负过重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税率较高,对高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的税负比较沉重。
这使得高收入者有可能采取逃避个人所得税的手段,例如将收入转移至低税率的产业或以其他非正常手段规避纳税义务。
同时,高税率也可能对创业和企业发展产生冲击,降低了个人和企业的积极性。
改革取向:降低税率,加大对低收入者的减免力度。
通过降低税率、提高起征点、增加扣除项等方式,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激发消费和投资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问题二:税收调节不充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税收调节功能相对不充分。
税收的调节功能涉及收入再分配,旨在缩小贫富差距。
然而,由于税率过高和税收调节手段有限,无法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造成了财富不平等的现象,增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改革取向:完善差别化税率和税收调节手段。
通过建立差别化税率的机制,根据收入水平和来源的不同,对个人所得征收不同的税率,实现税收调节的目标。
同时,增加税收减免和抵扣的项目,使得个人所得税制能够更好地发挥调节作用。
问题三:缺乏公正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公正性的问题。
一方面,税法的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和灰色地带,容易造成纳税人的负担加重。
另一方面,由于缺乏透明度,使得某些纳税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逃避纳税义务,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和纳税人的公正权益。
改革取向:加强税法适用的明确性和透明度。
通过修改和完善相关税法,明确征税标准和操作流程,减少税法适用的不确定性。
同时,加强纳税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合规性。
问题四:监管不力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力。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完善,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这些问题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征收标准不够明确。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主要是以月收入为基础计算的,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许多人会通过各种途径来降低自己的月收入从而减少交税。
这使得很多高收入者实际上交的税比低收入者还少,这对税收政策的公平性造成了一定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更加明确的个人所得税法征收标准,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其次,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漏洞。
以前,国内不少企业在广告、招待、礼品等方面存在着虚高支出的情况,以此来抵消企业盈利,进而减少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数额。
面对这种问题,政府需要制定一些更为完善的税收政策,让这些漏洞被修补,并尽量减少这些漏洞的存在。
第三,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尚不完全透明。
一些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缺乏透明度,造成了不公平和种种猫腻。
对于这种情况,民众的诉求需要最大限度地引起政府重视,要求政府向公众公开具体的缴税规则,加强征税的监管。
最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税率设置不够科学。
目前,我国的税率水平相对较高,对一些劳动者的收入造成了一定影响。
当然,通过相应的退税政策,可以客观上缓解这一问题。
政府也应该加强制度变革,降低个人所得税率,增加现实的税收回报。
综上所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实践中仍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
通过增加个税法征收标准的透明度,修补其漏洞,增加透明度和降低税率等一系列措施,我们可以最大化地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中。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还是会看到个人所得税面临的各种问题。
这篇论文将从几个方面对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浅析,并且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个人所得税法征收标准不够明确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主要是以月收入为基础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越高的收入也意味着更多的纳税。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引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部分之一,由于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具有稳定、及时、可靠的特点,成为国家满足公共需要的主要依靠手段。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体系中位于核心地位的一种,对国家经济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如何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制度,是当前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这直接决定着其调节个人收入的职能能否发挥作用。
下面笔者就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一系列的改进建议提出几点看法。
2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主要问题2.1纳税人偷税、漏税现象严重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方式、收入方式开始变得多元化、复杂化,但是人们的依法纳税意识淡薄,社会上确实存在着一些私营企业主、明星不交或者少交个人所得税的现象,这就造成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越是每个月拿固定工资的工薪阶层越是按时交税,越是有钱的富人越是想尽办法偷税、漏税。
例如,我们经常可以在报纸、网络上见到各种明星因偷税被处罚的报道。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征收难度最大,偷税、漏税最多的税种。
2.2个人所得税起不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个人收入情况出现多元化的趋势,根据地区、职业、阶层的不同,人民个人收入的贫富差距日渐加大,这致使社会价值观、人民消费水平等出现了诸多的矛盾,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职能在于调节收入分配,调节收入差距,这无疑给这一职能的实现增加了难度。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理想设想,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起着调节个人贫富差距的作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按收入累加的模式,对低收入的人群收取较低的税率,对高收入人群采取较高的税率,那么收入多的群体理应成为纳税的主力人群,然而现实却远非如此。
近几年我国工薪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国家个人所得税总数中占比超过50%而本应占据多数的高收入人群却实际仅占很小的一部分。
2.3现行的税制模式存在缺陷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分类税制,是指将个人收入按纳税项目分类,然后分项进行缴纳税款。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及发展对策的思考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及发展对策的思考,不少于1000字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也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从其所得的工资、薪金、稿费、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和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等收入中扣除相应费用后实际取得的所得额,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加强对其征管现状的分析和对未来发展的对策的思考。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现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面临着诸多问题。
首先是征收精度较低的问题。
由于征收逃税、逃漏税的行为存在,导致一部分纳税人的实际所得未能被完全查收,这就使得政府无法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经济的手段。
同时,由于税务人员的不足和征收制度的缺陷,也使得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效果存在短板。
其次,税收政策的变化导致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困难。
在不同国情的影响下,政府的政策可能随时发生变化,这就使得税务部门需要不断调整自己的工作方法和管理体制,以跟上政策的变化,保证税收能够正常地征收。
最后,对于小额所得税的征收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稽查,这就使得一部分纳税人有意无意地躲避税收,造成税收的减少。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对策针对上述问题,我国应该采取多种措施来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首先,应该增强税务部门的人员素质和技能。
只有经过充分的培训和练习,税务部门的人员才能够更好地对纳税人进行监管和稽查,保证税收的正常征收。
同时,应该进一步优化税收政策,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法律体系,并加强税收国际合作,以逐步缓解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压力。
另外,还应该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纳税意识,从而防止纳税人意识淡漠,甚至逃税行为。
三、结论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征管质量和效率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应该通过加强征管,完善税收政策和法律体系,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逐步解决税收征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为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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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订立太晚,个人所得税法在修订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薄弱、执法不严、征收范围不全面、征收管理力度不足、起不到应有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等问题,导致税款过多流失。故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让它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进程。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 ;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
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世界性的重要税种,全世界22个发达国家,17个国家以此税种为主,剩余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例最低的也在14%以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在聚集财政收入,调控收入分配,调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跨国所得不断增多,国内居民收入来源也更加多样化。面对新形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难以适应,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随历经9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了较大的作用。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鞭长莫及。导致这种局面最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1.1、征收范围不全面 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可分为概括法和列举法。概括法即按课税客体的类别设置,列举法即按课税客体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列举法又可以分为正列举方式和反列举方式。正列举方式即对税法中有确切订立的项目给予课税,尚未出现在税目中的项目不用纳税。反列举方式则是确切规定出不在纳税范围的项目,除此之外所有项目都要纳税。通常地,反列举方式的范围较之正列举方式的范围,通常更接近税源。就我国个人所得税而言是采用的正列举方式与概括法结合的方式,列举法并且规定了十一个应税的项目,使用概括法规定了 。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国务院财政部门明确征收的个人所得。由于我国采采取正列举方式明确了税基范围,极大的限制了征税范围的变大,虽然用概括法规定了其他的应税项目,减少税基的流失,但是因概括法的模糊性,容易在征纳过程中发生征纳双方的纠纷纳税人躲避税务的行为。
1.2、税制模式问题 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三种:1、分类所得税制,2、综合所得税制,3、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即纳税人获取的收入按不同来源、性质不同分类,分别对不同类型的所得税制进行课征。其优点是可以广泛采用源泉课征的方法,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缺点是,不能按纳税人全面的、真实的纳税能力征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就是分类征收办法。此种差别待遇的方式,适合源泉扣缴,但是往往难以全面衡量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同时也没办法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再者此种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加大了税收成本。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长,税收征管必然会因这种课税模式而十分困难并且效率低下。就现行的这种税制模式有较多弊端: 1、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不能充分贯彻其立法原则;2、现行个人所得税模式容易造成合法避税,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导致税源的流失;3、现行模式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 1.3、税率问题 国内当前的个人所得税率实际是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种。累进税率是指根据征税对象数额或比例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按同一比例征税。在累进税率之中还有工资薪金的九级累进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五级累进,加之一些加减征收的方式,使税制混乱、项目繁多,然而对于同属劳动所得的工资、薪水以及报酬所得分别课税,人为造成税负不公。目前我国对工资薪金实行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与世界各国相比,这一税率偏高。过高的税率一方面会增强纳税人偷漏税的动机;另一方面由于45%的税率在现实中极少运用,这一税率只起象征性的作用,有其名而无其实,却使税制空背了高税率之名。累进税率的级次趋于减少,税率逐渐降低,而对不固定的收入采用不同税率。这与征收个人所得税调节公民收入这一税制改革的方向和宗旨相违背。 1.4、纳税意识薄弱,偷逃税现象严重 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已然20多年,但国民的纳税意识仍然十分淡薄然。我国现行两种纳税方式,分别是主动申报以及代扣代缴。被动地扣缴仍然占大多数,主动申报短期内仍无法普及。有的人多处兼职取得收入,用人单位不代扣代缴,纳税人自己也不主动申报纳税,造成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落实不到位。一旦应缴纳税款时,心里总不高兴,于是就使出浑身解数进行逃税。低收入者存有心理不平衡,他们认为个人所得税应只向高收入者征收。而高收入者更不愿缴纳用来调节贫富悬殊的高额税款。由这种心理的存在,加之税制及征管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使得偷逃税现象十分严重。不仅政府应对此负责,纳税人对此也应当负责。如今,国民个人素质低下,几乎人人都唯利是图,社会道德风气不行。一大部分人 。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已经被这个物欲横行的社会洗脑,违背自己的道德良心,他们的一切行为行动几乎都是基于金钱和权利。因此在面对税收时,他们就想尽一切办法来逃税漏税,进而来增加他们的财富。 2、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意见 伴随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以及经济的高速发展,公民个人收入水平的迅速提高,个人所得税将是一个最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税种。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严峻而不容忽视,它势必会影响我们整个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局,尽快地出台相应的目标与原则,以指引和规范改革的进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针对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2.1、改进个人所得税制 目前世界各国通常实行混合所得税制或综合所得税制,实行单一的分类所得税制的国家极少,但由于我国税收征收手段相对落后,公民纳税意识十分淡薄, 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尚不具备。故而,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完全放弃分类所得税制模式也是当前国情不允许的,这必将导致税源失控,加剧税收流失。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应先向分类综合所得税制过渡,等待条件时机成熟,则可向更科学、更合理的综合所得税制发展,以确保税制本身各要素的合理性。但在现阶段我国还是应采用综合所得税制为主,分类所得税制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更为切合实际。其中最难解决的问题在意个人综合所得的测量和监控问题,加之个人收入的构成比较复杂,一部分人的收入表现为实物形式,即使设计出一套科学的综合所得税制,若是征管水平跟不上,就有会因为税基难以计量和监控而无法有效实施了,从而造成更大程度上的无序和资源浪费。所以,就我国目前而言,个人所得税制在近中期可考虑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此方法吸收了分类所得税制和综合所得税制两者的优点,既体现了按支付能力课税的原则,对纳税人不同的收入来源实行综合课征,又体现了对不同性质的收入区别对待的原则,对所列举的特定项目按特定办法和税率课征。按照这种混合所得税模式,可以对不同所得进行合理分类。 2.2、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 有效的个人收入监控机制可使隐形收入公开化。建立“个人经济身份证制度”,将其与个人信用同步,让每个公民的一切收入、支出都在这个账号下进行,排除现金交易,严格执行银行储蓄存款实名制,所有的纳税人必须在银行开户并且是实名账户。与此同时,对个人存量财产进行实名登记。只有如此才可能增加个人收入的透明度,使每个人的所有收入均处于税务机关的有效监控之下。保证税务机关对多元化、隐蔽化的收入进行监控,减少偷逃税款的行为。有许多人利用国家税收漏洞来逃税漏税,政府必须加强对其的监管,并对那些逃税漏税者进行严惩,进而达到引以为戒的作用。 2.3、合理设计税率 现目前而言国内现行的累进税率是9级超额累进,最高税率达到45%,名义税率是较为高的,但是实际情况下能达到最高税率的纳税人少之又少,从而造成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严 。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重不符。所以,借鉴发达国家累进税率的设计,可对我国超额累进税率优化提供极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就我国而言超额累进税率优化设计重点其目的在于要设计好累进级数、级距和边际税率。单就累进级数来说,累进级数越少则征管越简便,但是会损坏税收的公平性;反过来说,就是累进级数越多,征管越复杂,但就税收公平性却可以得到保障,故此我国个人所得税累进级数应当适中。在确定累进级距时,一方面要符合所得分布的实际情况,另一方面要符合公平负担的要求。通常而言,在个人所得数额小的时候,级距的分布相应可以较小一些;个人所得额较大的时候,级距的分布则根据情况应该相应的调大一些。然而对于边际税率的设计,理论的分析结果往往是最优边际税率结构应呈正态分布结构,也就即低收入段的边际税率由零开始逐渐上升,到中收入段时达到最高点是趋于稳定,收入在上升到一定高度时,边际税率则渐趋下降,最后接近于零。虽然这种理论是在完全竞争的假象条件下做出的分析,但在不完全竞争经济条件下仍具有里程碑似的意义,并且着眼于从世界各国近20年来的税制改革中也可以看出这种理论的适用性。因此,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设计也应与该规律相符。适当降低边际税率,可以使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吸引国际资金和人才,以及提高纳税家庭工作、投资和纳税的积极性。目前,国际税制改革的趋势是减少累进税率级距。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设计的基本原则是体现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税率的设计宜采用少级距、高边际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对大部分纳税人应适用不太高的税率,以体现普遍纳税精神;对高收入者要用高税率,以体现对收入水平的调节。首先削减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的档次,可考虑由现在的最高9级简并为5级,对各种应税收入统一适用;其次,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所得,性质基本相同,应无差别课税,可将劳务报酬所得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按统一确定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西方国家一直本着“简化税制、降低税率”的原则,使个人所得税的级距不断减少,税率不断降低。 2.4、确定适当费用扣除制度的和征税时间 当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的是定率扣除与定额扣除相结合的综合扣除方法,2006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已然从执行了25年的800元调整为1600元。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白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2000元。但是由于两次改革只是“微调”,且没有对税制模式、税制设计、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改革,使得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依然存在公平缺失问题。根据不同纳税人的他们自身的具体情况的不同,合理明确其基本费用扣除。设计基本扣除项目和带有政策导向性的特别扣除额或免税所得,与此同时,费用扣除应根据物价增减指数以及汇率的浮动而灵活地加以改变,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增强个人所得税制的弹性。针对收入高低不同的人群应该采取不同的征收标准,可以将收入属于中低的人群征税基点提高让他们相对少缴税。而将收入高的人群征税基点降低进而让他们多交一些税。就现在而言国内个人所得税所采取了定率扣除和定额扣除两种扣除办法,并没有很好表现出对个体差异的个人照顾即人性化服务,对其应当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