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
科学研究院(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科学研究院(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简介科学研究院(集团)下属多家子公司,在业务拓展和创新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子公司之间的沟通合作,规范企业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子公司的定义及分类科学研究院(集团)下属的公司,按经营方式可分为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和联营公司。
控股公司是指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0%以上的股份,参股公司是指企业持有该公司10%以上至50%以下的股份,联营公司是指企业持有该公司10%以下的股份。
母子公司管理的原则与任务母公司是指控制、领导和管理子公司的公司。
母公司应当制定管理策略和组织体系,明确母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业务合作方式,确保子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合规运作。
母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应当基于互惠互利和规范,鼓励资源共享、业务合作和协同发展,促进各子公司的共同发展。
子公司的管理与运营子公司作为母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按照母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营,确保业务的稳健发展。
子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等应当与母公司保持同步,母公司应当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跟踪、监督和管理。
子公司的监督与评估母公司应当建立子公司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情况的风险和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子公司应当按月、季度、年度等时间段向母公司提交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报告,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母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对关联交易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控制,防止关联交易对集团的整体利益产生不良影响。
操纵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风险母公司应当认真履行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子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子公司的行为损害母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如果子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母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风险扩大。
其他母子公司之间的合作和规范的管理是集团公司发展的重要保障,本文从子公司的分类、管理与运营、监督与评估、关联交易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对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有助于规范公司的运作,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母公司 子公司 规章制度

母公司子公司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子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母公司的利益,确保两者之间的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组织结构1. 母公司为子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管理。
2. 子公司设立总经理一职,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母公司指定人选。
3. 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由母公司派遣董事组成,负责监督和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4. 子公司设立监事会,由母公司派遣监事组成,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经营管理1. 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单独制定经营计划。
2.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母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规范。
3. 子公司应及时向母公司报告经营情况,不得隐瞒重要信息或对外误导。
4. 子公司的员工招聘、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应按照母公司的规定进行,确保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
四、财务管理1. 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和制度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
2. 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交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及时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3. 子公司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发放高额福利或涉及公司经营利益的决策需经母公司批准。
五、安全生产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 子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应变能力,确保生产运营顺利进行。
3. 子公司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劳动保险、责任保险等,并及时向母公司报备。
六、知识产权保护1. 子公司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确保公司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权益不受侵犯。
2. 子公司应与母公司共同维护知识产权,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向母公司汇报并协助处理。
七、纪律管理1.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企业纪律管理制度,保障员工遵纪守法、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 子公司应严格执行母公司的纪律审查标准,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或纠正。
3. 子公司应加强内部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母公司报告处理结果。
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

操作管控型
总结词
对子公司进行紧密的管理和控制,强调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详细描述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进行直接管理,包括生产、销售、采购等各个环节。母公司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流 程,并监督子公司的执行情况。这种管控模式有利于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但也可能限制子公司 的灵活性和创新性。
。
矩阵制
结合直线职能制和事业部制的特点,设立 跨部门的项目组,适用于需要加强内部协
调和快速响应的集团。
事业部制
按产品、地区或客户类型设立事业部,实 行分权化管理,适用于规模较大、多元化 经营的集团。
网络结构
通过外包、合作等方式构建外部资源网络 ,集团母公司专注于战略规划和管理,适 用于高度专业化和服务化的集团。
管控体系的有效性评估
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管 控体系的运行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
通过数据分析、内部审计等方式 ,全面了解管控体系的实际效果
,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优化管控体系,提高其运行效率
和效果。
管控体系的持续改进与完善
关注国内外先进管控理念和方 法,及时引入适合企业发展的 新理念、新方法。
05
CATALOGUE
集团母子公司管控体系的优化与改进
管控体系与公司战略的匹配
管控体系应与公司战略目标保持一致,确保母子公司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相符合 。
针对不同业务领域和子公司特点,制定个性化的管控策略,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 需求。
定期评估管控体系与公司战略的匹配度,及时调整管控策略,确保其适应战略变化 。
网络化
加强内部和外部的协作与连接 ,构建高效的信息传递和资源 共享机制。
母子公司的管理模式(案例)

•集团设立包括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内的董事会和 政府委派的监事会
•规范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权、责,中长期发展规划、 重大技改项目、对外投资、重要人事任免等重大决 策由董事会决定
•董事会成员在决策上坚持慎重举手原则,实行终身 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13页
华菱集团建立了在功能与职责设置上的适度分权 与集权的二元分层管理体制
公司本部重大决策主要内容:公司以资金、资产或通过融资方式直接组 织的投资决策及以对子公司举债的担保。
集团公司董事会 提交可行报告 决策结果 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自身的产权变动
落实
投资管理部 经营管理部 战略发展部 … … 配合 提前汇报 反馈 内容 派驻人员 子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
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 行使表决权
参控股公司 对子公司的融资管理
分级授权:500万元以上的投融资项目决策上报董事会,集团公司派驻董事会人员必须及时将信息反 馈到公司经营管理部; 备案制度:所有投融资项目均需报经营管理部备案。 第4页
母子公司管理体系之四——投资及投资收益分配管理
集团公司董事会 提交可行方案 投资 调整 经营管理部 配合 年度投资计划 财务审计部 配合 投资管理部 行使表决权 参股公司董事会
集团公 司总部
• 集团公司总部主要负责整个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规 划、项目投资、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全资公司
• 对三大钢厂进行专业化分工,通过技术创新和升级, 形成核心竞争力,同时在内部市场交易的前提下,降 低成本以提高外部市场竞争优势 •对下游企业采取控股方式,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盈 利能力 •对辅助生产型企业采取与主业完全剥离,让员工、外 资以参股的方式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财务监管中心
分配:税后利润 全部上缴集团公 司 监督、审计 由母公司提出利 润分配预案,子 公司董事会讨论 通过 监督、审计 对股权收益及债 权收益的管理 监督、审计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管理制度一、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母公司和其所有子公司。
二、前言作为一家集团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关系,为了保证集团的整体发展和稳定经营,以及落实好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母子公司间必须建立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
此制度以明确母子公司间的权责关系,规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保证集团经营、财务、风险的管控和掌控。
三、管理模式1. 母公司与子公司应该采取集权管理模式。
2. 母公司行使内部审批权和监督权。
3. 子公司对母公司负责,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管理权。
4. 母公司应该设置专门人员对子公司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管理流程1. 母公司制定母子公司管理制度,管控整体经营。
2. 子公司依照母公司的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
3. 子公司需要对母公司的管理要求进行报告。
4.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并及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5.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全面的审查。
5. 子公司在母公司领导下,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
五、主要内容1. 母公司管理权力(1) 母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管理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授权书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 对于子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事项,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进行预算、汇报和审批。
(3)母公司有权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经营责任进行追究。
2. 母子公司财务管理(1) 子公司应该按照母公司财务管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2) 母公司应该对子公司的财务账目进行监督和审查。
(3) 子公司应该在母公司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的财务流程进行财务操作和管理。
(4) 子公司应该做好会计凭证的保存,以及提供完整的税务报表和财务报表。
3. 母子公司风险管控(1) 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应该注意风险控制,及时对风险进行上报。
(2) 母公司应该对子公司的风险进行评估、预测和控制。
(3) 母公司应该对子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识别、评估、治理和回报。
(4) 子公司对重大风险的决策,需报母公司批准。
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范文

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范文1. 引言本文旨在介绍某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运作范文。
通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和运作的描述,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对该公司的运营模式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结构的组成、决策机构、高管层和董事会等方面进行介绍。
2.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企业组织和管理机构的组成和运作方式。
在某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公司的董事会、高管层、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2.1 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机构。
它由多名董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监督高管层的运作、审议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决策等。
董事会由董事长领导,董事长通常由公司的最高领导或担任要职的独立董事担任。
董事会下设若干委员会,如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等,以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
2.2 高管层高管层是负责具体运营和管理公司的决策机构。
它由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高管层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日常经营计划、制定业务战略和战术,并向董事会汇报经营状况和决策结果。
高管层由董事会任命或提名产生,其角色和职责在公司章程和职权矩阵中进行约定。
高管层的职权通常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和销售等。
2.3 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股东权益。
监事会一般设有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命和解聘通常需要股东大会的批准。
在某公司,监事会具有审议和监督董事会决策的权力,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提供相关的决策和经营情况的解释,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2.4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的股东共同参与。
股东大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公司的重大决策、选举董事会成员、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监督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运作。
在某公司,股东大会通常会定期召开,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事务进行决策。
股东大会的决定通常需经过股东的多数同意,有时也需要特定股东的超过半数同意。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在现代商业环境中,很多企业采用母子公司结构,即一个母公司拥有多个子公司。
为了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良好运作和管理,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母子公司管理制度,并提供具体的管理流程和规定,以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合规性、有效沟通和协作,保障整个企业集团的长期发展。
2. 定义和范围2.1 母子公司母公司是指拥有或控制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受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
2.2 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母子公司管理制度是指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运作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关系,包括各级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
3. 母子公司管理组织架构为了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架构。
管理组织架构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层级:3.1 母公司董事会母公司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整个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和政策。
董事会应该由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成员组成,定期开展会议,评估子公司的业绩和风险,并对关键决策做出决策。
3.2 母公司高级管理团队母公司高级管理团队由高级经理组成,负责协调和管理整个企业集团的运营。
他们应该定期与子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各个子公司的运营与集团战略保持一致。
3.3 子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每个子公司应该有自己的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各自子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他们应该遵守母公司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并及时向母公司报告重要信息和决策。
3.4 沟通和协作机制为了促进母子公司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可以建立定期的会议和报告机制。
例如,定期召开母子公司会议,分享最新的业务动态和重要决策;每季度提交子公司运营报告,包括财务数据、市场情况和风险评估等。
4. 母子公司的权责关系为了确保母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需要制定相关规定和流程。
4.1 子公司权责子公司应该按照母公司的战略、政策和规定开展业务。
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母子公司管理,规范母子公司之间的经营行为,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方面。
第三条母子公司之间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相互支持,共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母公司,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对子公司实施统一管理。
第五条子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六条母子公司之间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母子公司之间的各项事务。
第三章业务合作第七条母子公司之间应加强业务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整体竞争力。
第八条母公司应根据市场情况和子公司资源优势,合理分配业务任务,确保业务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的要求,积极拓展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十条母子公司之间应定期召开业务协调会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确保业务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母子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母公司负责制定财务政策,指导子公司财务工作。
第十三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母公司的财务监督。
第十四条母子公司之间应建立资金结算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流转。
第五章人力资源第十五条母子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六条母公司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政策,指导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第十七条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要求,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母子公司之间应加强人才交流,促进优秀人才在集团内部的流动。
第六章物资采购第十九条母子公司应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制度,确保物资质量、价格和供应的稳定性。
第二十条母公司负责制定物资采购政策,指导子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应按照母公司要求,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制度,确保采购流程的合规性。
第七章市场营销第二十二条母子公司应加强市场营销合作,共同开拓市场,提高品牌知名度。
如何对上市公司实施有效的母子公司管控
如何对上市公司实施有效的母子公司管控在当今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上市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来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多元化经营已成为常见策略。
然而,如何对母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控,以实现协同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是众多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母子公司管控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战略规划、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化整合等。
有效的管控能够确保母公司的战略意图在子公司得到贯彻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子公司的自主性和创新能力。
首先,明确的战略规划是母子公司管控的基础。
母公司需要制定清晰、长远的总体战略,并将其分解为子公司可执行的具体目标。
这一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子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市场竞争状况以及自身的资源和能力。
母公司应当定期评估战略执行情况,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例如,当某一子公司所在行业出现新的技术突破或政策调整时,母公司应迅速做出反应,指导子公司调整经营策略。
在治理结构方面,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体系至关重要。
母公司应通过股东会、董事会等治理机构对子公司进行监督和管理。
明确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子公司的重大决策符合母公司的整体利益。
同时,要选派合适的董事和监事进入子公司的治理层,他们既要熟悉母公司的战略和文化,又要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为子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监督。
财务管理是母子公司管控的核心环节之一。
母公司需要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制度等。
通过预算管理,将母公司的战略目标转化为财务预算指标,分解到各子公司,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
在资金管理方面,母公司应集中管控资金,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和风险。
此外,要建立规范的财务报告制度,要求子公司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母公司及时进行财务分析,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人力资源管理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方面。
母公司要统筹规划母子公司的人力资源战略,制定统一的人力资源政策和制度。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与控制
企业集团母子公司管理与控制第一节母子公司关系研究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存在着三种基本关系及一种派生关系,即产权(资本)关系、法律关系、交易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化关系。
一、出资人与被出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母公司依据持有的股权对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对其投资的子公司行使资产收益权,依法取得资产收益和转让其股权而取得的收益;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其子公司行使重大决策权,对子公司的大额借贷和资金使用、对外提供重大信用担保、重要资产的转让、对外投资等事项,根据需要,通过集团和公司章程列入重大决策内容;依法对其投资的子公司享有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并进行监督、考核。
而作为被投资企业的子公司,应当切实维护出资人的种种合法权益,出资者收益最大化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法律主体之间的平等关系在母子公司的司法领域,“公司独立人格”和“母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称母子公司结构的两块法律基石。
母子公司的独立人格是指母公司与子公司作为两个权力主体或具有团体人格之法人,他们分别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立法律地位的权利主体资格)。
母公司的有限责任是指由法定的母公司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投资额为限对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母公司不是子公司的行政管理机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不是上下级行政隶属关系。
母公司不能违反法律和章程规定,直接干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经营活动,既要有利于发挥集团整体优势,也要坚持平等、竞争、效率的原则。
母公司与子公司可以在章程之外订立协议,具体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集团公司与主要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对于产业混合型控股公司而言,企业是一种以母公司为核心、子公司为主要成的组织体系,其母公司是一个具有生产经营和资本营运、实施集团发展战略、协调成员企业等多种功能的公司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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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及运作 在集团公司管理的执行过程中,有很多问题其实都是大家心知肚明却又无力解决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三者合一,决策和执行合一成为了普遍现象;董事不“懂事”,经营决策走过场;监事不“监事”,监事会作用有限,大多受制于董事会或管理层,成为“鸡肋”;独立董事不“独立”,看大股东的眼色行事,成为继监事会后第二个“橡皮图章”;经营管理层能动性不强等等。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些大家有心无力的治理结构缺陷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企业集团的健康、持续发展。
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曾经是新经济典范的世界五百强美国安然公司,经营层串谋编制财务假账炒作股价,个人从而获得巨额红利和期权,事件的曝光让全世界为之震惊,随后为强化公司治理、加强监控而出台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虽然是针对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系统的漏洞、管理层的失职、内部控制的缺乏以及外部审计人员的道德风险等而制定,但对国内企业强化母子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有效防范集团经营风险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第一节 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宁波一位公司经理何小姐写来了一封信,她告诉小林: 我们公司原本是一家单一的建筑公司,经过规模扩张迅速演变成的集建筑、房地产、物业管理于一身的集团化管理的母子公司。一直让我们困惑的是,对于这个转变,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应该相应调整?
小林考虑了一下,这样回信: 何小姐,你的问题实际上是个如何进行治理管控的疑问,这同时也是一个目前让很多人迷糊的问题。
不用做太多解释,我们都知道公司治理是企业的根源。只有在治理这个层面改善了公司的管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体系、业务体系、利益体系其他种种派生的管控措施。
而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制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之间划分权力、责任、利益,以形成一种相互制衡、相互依赖的组织制度安排。我想,这就要从单体公司和母子公司的法人结构说起好了。俗话说的好,“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先把这个概念搞清楚,我们才能理清母子公司的运作和治理模式。 时下很多人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无非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经理层间的设置和权限划分,不管是单体公司还是母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都是一样的。这种观点不可谓不对,但带有很大的欺骗性,原因在于:二者虽都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也都需要进行权限划分相互制衡,但两者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具体运作上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①、 单体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间的权力制衡机制,而母子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除了上述机构相互间的权力制衡外,更多的是母子公司管控关系、分权集权关系。如果说在单体公司里,董事会和经营层人员由于企业业务范围窄、个人专业能力强等原因还可以有较大重合、决策和执行合一、监督弱化的话,那么在母子公司体制下,面临集团多元化、跨地域和高速发展,母公司董事会不能也不应深入到日常经营层面,其更多的职能是独立于经理层之外,进行集团层面的相关重大决策并发挥对企业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②、 即使是二者法人治理结构都需要进行的相互间的权限划分,但其权限划分的程度差异较大。以对外投资决策为例,单体公司一般将某一确定金额内的投资决策权授权于经营层,超出授权金额的投资由董事会讨论决策;而母子公司通常有两种做法,一是根据投资金额分级授权,另一种是投资决策权集中到母公司,子公司只有建议权,没有决策权;
③、 母子公司体制下的董事会更有积极性和必要性设立各专业委员会以辅助决策,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而单体公司的董事会设置各专业委员会的动力相对不足,原因在于单体公司由企业于业务范围较窄从而其董事会的决策难度和风险相对较小。即使两者都需要设置专业委员会以辅助董事会决策,但母子公司体制下的母公司董事会在专业委员会的人员选择、提案、议事、决策方面较之单体公司的董事会复杂许多。
④、 另外,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以及议事的深度和频度等方面二者更是差异巨大。 介绍完这些基本概念,现在我们回过头来讨论在向集团化公司转变中需要的变革。母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解决的更多是如何进行集团的投资或业务组合以及如何实现对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上,因而为适应母子公司管控的需要,从单一企业演变成集团化母子管理的企业在如下方面可着手进行相应的管理变革:
①、 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能权限合理分配。根据集团对子公司不同管控模式的需要,母公司董事会更多的是集团重大事项的决策功能,母子公司经理层是执行角色,监事会则是监督、约束功能。 ②、 突出董事会的集体决策作用。在母子公司体制下,单个人的决策能力将因企业业务多元化的发展而急剧下降,同时决策风险却急剧上升,因而企业重大事项进行董事会集思广益,集体决策就显得至关重要,虽然有时候可能会牺牲一些决策时间,但却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决策失误风险。
③、 强化监事会作用。在母子公司体制下,由于子公司数量较多且跨地域分布,为加强对董事会、母子公司高管层的监督,因而监事会的监督功能急需强化并落到实处。
④、 根据企业实际,设置董事会的相关专业委员会。合理设置董事会的相关专业委员会将大大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效率,实现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对各子公司、事业部、分公司的管控需要。
⑤、 调整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于母子公司体制下的母公司董事会决策事项较多,除必须进行有效的分权,把部分不是很重要的决策职能下移,以及设置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辅助决策外,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也必须进行相应的完善和调整,并着力提高董事会议事的深度和频度。
罗纳-普朗克是法国最大的化学公司,作为国有公司,它通过收购海外资产的方式扩张。但是高速收购扩张伴随的另一面是管理结构的适应不良,也因此罗纳-普朗克在开始消化其收购的资产时,开始了结构重组。
公司的重组过程中,将原有的多分部结构进行了进一步调整,5个部门被分解为15个战略业务单位(SUB)。SBU本身与其说是一个次级管理单位,不如说是一个将相关业务集合在一起,以形成共同的战略协调和思考的组合。针对某一种具体业务或一个特定的市场,这些SUB又被分割为更多个业务单位,“国家代表”则提供侧面的协调。
同时,总部也开始将权限下放, 先前的总部职能或是被分散到各主要业务部,总部人员从900名削减到250名,剩下的总部职能人员只限于总部政策的制定和审核,以及分散的业务单位之间职业网络的培训。
最高层的执行委员会也被缩减了,只是偶尔检查产业部的投资决定,议事内容由原来的整个集团的绩效、产业部的基本数据、战略事项、以及人力资源简化到投资监督。5位“部门顾问”行使着某种监督职能,其中通常包括2-3名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和总部职能部门的代表,这5个人每年开会3次。是否提交某事到执行委员会的决定权属于这些顾问和产业部的领导――其中很少有强制性规定。然而财务职能是集中的,所有部门都要遵守统一的报告制度。
在产业部内部,协同是由松散组成的SBU及产业部的经理干预促成的。在产业部之间,协同和其他公司战略问题是通过职业网络、内部合约服务中心及向导委员会处理的;后来者的60名成员来自世界各地的最高经理,他们每年聚会3次,参加为期两天的关于公司关键主题的研讨会。共同的经理培训政策和广泛的部门、业务单位和国家间的调动强化了人事网络的形成。分权化不是组织的问题,而是行为的问题,分权化不是人为设计的,它存在于管理原则和与之同行的人的选择之中。
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在母子公司体制下,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受到母子公司管控关系的极大影响和制约,甚至可以说,母子公司管控关系决定了母公司应建立什么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为集团的发展目标服务,原因就在于好的治理结构能有效提高母子公司效益并降低母子公司管控的风险。
应该说,公司治理目标是在集团公司高级管理层、股东和董事会三方面参与者之间建立起一种有效的权责关系。通行的典范做法是:企业的股东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各种专业委员会、派驻高级管理层或专业线的内部政策并配合适当的绩效考评和激励手段来监督控制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子公司的具体行为,以期达到最终目标——“保护股东权益”。
何小姐很快提出了新问题: 按照你的说法,在具体管控过程中,董事会治理是母子公司管控的核心,但是让我疑惑的是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母公司董事会应该如何发挥决策会议的功能呢?
小林的回复: 何小姐,很高兴你已经注意到了,董事会治理是实现母子公司有效治理的核心和关键所在。既然我们已经达成共识,接下来要明确的是董事会的治理又主要体现在如何完善董事会的结构与运作上。
我想,你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针对时下国内许多企业董事会存在董事不“懂事”,董事会议事决策“一言堂”,董事会成员大多就是企业的经营层出任的种种现象。同时董事会普遍缺乏一些辅助机构,如审计委员会、报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等,即便设有这样的机构,它们的辅助作用也很小,不能站在集团的层面上对公司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意见和行使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这一切使得董事会形同虚设,甚至逐渐沦为企业管理层的“花瓶”,仅仅起着粉饰太平的作用,给企业的经营发展带来极大的风险。
既然看清了症结所在,接下来就是按症开方了。一般来讲,在母子公司体制下,为充分发挥母公司董事会决策会议的功能可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董事会设计应遵循如下设计原则: (图4-3:董事会设计原则) 其次,集团应利用在控股公司股东会的控制地位,间接控制控股公司董事会的构成,派出有关人员。
第三,集团要对派出董事的绩效进行评价,并与薪酬挂钩。 第四,集团应聘请有能力的外部独立董事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第五,应设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效率。 第六,建立董事会治理文化机制 也许你会觉得董事会治理文化是一个空泛的概念,而各个企业的企业文化又千差万别,不一而足,但是一些基本特征是可以达成共识的,例如忠诚敬业、共同创造;信息共享对称;民主与专断兼顾;深入调研,积极提案;事实详实、数据充分,进行深入论证;对事不对人地对提案进行充分质询与辩论;对集团发展具有强烈的负责任心态等。
最后,董事会需要处理好与股东会、监事会、总裁之间的关系。突出制衡关系,而不是对立关系。就事论事的立场,不牵涉私人感情因素。决策一旦制定,就要遵照执行,鼓励良性反馈,反对阳奉阴违和故意抵触。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归纳出那些治理良好的企业在公司治 理上的一致性,即权力制衡、横向协调、绩效激励和职能约束。 需要提醒的是,治理结构上有一个重点,公司董事会始终是治理体系的核心,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就会详细涉及。
何小姐很快提出了新问题: 按照你的说法,在具体管控过程中,董事会治理是母子公司管控的核心,但是让我疑惑的是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母公司董事会应该如何发挥决策会议的功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