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工资管理规定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工资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86.02.25•【文号】劳人薪[1986]16号•【施行日期】1986.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劳人薪(1986)16号1986年2月25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同意国家测绘局拟定的《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按照贯彻执行。
附:测绘系统测绘队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测绘系统测绘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资改革实施方案。
一、测绘队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适用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包括用国家下达的劳动指标招用的合同制职工)。
1.国家测绘局直属野外测绘队、内业测绘队;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局(处)所属野外测绘队、内业测绘队。
二、测绘队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工人实行以岗位(技术)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结构工资制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按其担任的行政管理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确定工资,工人按其岗位(技术)确定工资,职务(岗位)工资随职务(岗位)或工作变动而变动。
1.测绘队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名称和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见附表一、二、三。
2.测绘工人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表四。
3.测绘队各类人员的职务系列、职责要求、结构比例与人数限额另行规定。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21年)(精编版)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21年)为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制定了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下面是一个大家分享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20xx年),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条例。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条例执行。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工资支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求状况等,定期制定和发布工资水平宏观调控指导政策。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府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指导政策的要求,结合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单位经济效益,合理确定本单位的工资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逐步增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支付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时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经贸、建设、工商管理、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资支付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工会、妇联等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应当就工资分配、工资支付等事项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听取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意见,并及时在本单位公布,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14号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正文:----------------------------------------------------------------------------------------------------------------------------------------------------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6〕10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以易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市政、交通运输、煤炭、农林水利、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加工制造、冶金焦化、餐饮服务、大型超市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的小作坊、小加工厂、小砖瓦窑等小微企业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和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
全市查处欠薪案件要达到“三个清零”的工作目标,即:欠薪存量案件和大案要案必须限时清零,新发生的欠薪案件必须在三个月内清零,四季度发生的欠薪案件必须在年底清零。
到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全市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实现基本无拖欠。
二、全面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一)明确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各类企业应当依法向农民工本人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督责任,施工总承包企业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包括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统称分包企业)对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陕西省和西安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2005-2008

陕西省和西安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08)2010-01-22 15:36陕西省和西安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1995-2008)一、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陕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陕政办发[1995]1号。
一类标准为200元/月;二类标准为175元/月;三类标准为150元/月;四类标准为125元/月。
陕西省劳动厅关于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批复,陕劳综发[1995]05号。
渭南市(含渭南市经济开发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澄城县、富平县、合阳县、华县执行四类最低工资标准125元月,从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发[1997]49号。
在陕政办发[1995]1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20元月,从1997年7月1日起执行。
一类标准为220元/月;二类标准为195元/月;三类标准为170元/月;四类标准为145元/月。
三、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提高三条社会保障线水平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政发[1999]54号,在陕政发[1997]49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40元月,从1999年7月1日起执行。
一类标准为260元/月;二类标准为135元/月;三类标准为210元/月;四类标准为185元/月。
四、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陕政办发[2001]131号。
在陕政发[1999]54号文件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每类标准增加60元月,从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类标准为320元/月二类标准为290元/月;三类标准为270元/月;四类标准为245元/月。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渭南市属八个县(区)最低工资标准地区类别的批复,陕劳社会函[2003]247号。
临渭区(含渭南高新区)、韩城市、华阴市、大荔县、潼关县的最低工资执行标准由三类区调整为二类区295元月,蒲城县、合阳县、华县的最低工资执行标准由四类区调整为三类区270元月,澄城县、富平县、白水县继续执行三类最低工资标准270元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1.11•【字号】桂政发[1994]3号•【施行日期】199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1994年1月11日桂政发〔1994〕3号)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
根据我区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实施方案》),已报经人事部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市、县和区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严格执行政策,严肃组织纪律,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增资指标限额,不得擅自突破。
各级人事、财政、银行、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
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实行领导负责制,妥善处理好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我区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管理规定通用通知(3篇)

第1篇各部门、各班组: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就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如下通知:一、总则1. 目的: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各部门、各班组及员工的职责,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部门、各班组、各级管理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
3. 制定依据:本管理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组织架构:公司组织架构分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室、各部门及班组。
2. 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决策、财务预算等。
3.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4. 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5. 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业务领域的管理工作。
6. 班组: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任务的执行。
三、员工管理1. 招聘与录用: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依法招聘员工,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培训与发展:公司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帮助员工提升技能,促进员工个人和公司共同发展。
3. 绩效考核: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 薪酬福利: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5. 员工关系:公司重视员工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四、财务管理1. 预算管理:公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 成本控制:公司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 财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安全管理1. 安全责任制:公司实行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2. 安全教育培训: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劳动法对病假和事假的相关规定
劳动法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一、关于工资的概念:1、什么是工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什么是工资总额?工资总额构成的内容还可以分为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两部分。
3、什么是标准工资(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
例如工资总额组成中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就是基本工资。
4、什么是辅助工资?劳动者的辅助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例如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等。
二、关于工资的相关规定:我国实行的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2000年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最低工资保障规定》,其中第6条,对最低工资的解释是: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三、工资的构成:由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企业的工资总额组成作了明确规定。
工资总额由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章第五条对计时工资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包括:(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车间主任薪资及绩效考核方案
车间主任薪资及绩效考核方案一、薪酬体系主任薪酬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工龄工资全勤奖津贴及福利奖。
基本工资:为员工在本公司内最低基础保障工资岗位工资主要根据个人管理能力及为公司创造的利润设定岗位等级工资制,绩效工资:员工绩效工资的发放额度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年终奖: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本年度的绩效考核成绩,进行年终奖的发放。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所给予的一种激励。
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公司之日起计算,连续工作每满一年可得的工龄工资(当月15日或之前入职的当月享受,当月16日或以后入职则当月不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为:工作满一年每月可以享受工龄工资,标准为100元/月,按月发放。
二、绩效考核表:三、薪资绩效构成表部门原基本工资其它行政管理系列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原实发金额实发工资80% 20% 0%四、月度考核方案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隶属于公司所有生产系统管理人员(20**年10月份先从生产管理开始试行,其它部门逐步推进)。
考核目的1. 通过目标逐级分解和考核,促进公司生产目标的实现;2. 通过考核合理计酬,提高员工的主观能动性;3. 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上下级沟通和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4. 通过考核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考核原则1.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2.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用途考核结果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2. 年度奖金的发放;3. 薪酬等级的调整;4. 岗位晋升及调整;考核周期考核分为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于每月的8日前完成上月的考核。
5日前把本部门员工上月考核结果及部门负责人上月考核表自评后提交至行政部。
特殊申请如在月度考核过程中,若员工绩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且出现当月某项工作特别突出,足以作为其他部门的楷模或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规避或降低了安全、质量风险/创造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说明相关情况经副总经理认定后,当月绩效可满额发放;在绩效考核表上备注后,当月绩效可满额发放,总经理签字附当月申请表。
医师工资分级管理制度范文
医师工资分级管理制度范文医师工资分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工资分级管理,提高医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相关单位的医师。
第三条医师工资分级管理制度是指根据医师的职务、学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等因素,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医师进行工资分级管理。
第二章分级标准第四条医师工资按照以下要素进行分级:1. 职务:根据医师的职务,可分为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越高级职务的医师享受的工资越高。
2. 学历:根据医师的学历,可分为本科医师、硕士研究生医师、博士研究生医师,学历越高的医师享受的工资越高。
3. 工作经验:根据医师的工作经验,可分为初级医师、中级医师、高级医师,工作经验越丰富的医师享受的工资越高。
4. 工作业绩:根据医师的工作业绩,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临床技能等方面的表现,优秀的医师享受的工资越高。
第五条医师的工资分级标准应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单位规定,公平公正。
第三章分级程序第六条医师的工资分级程序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申请:医师应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工资分级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评定:单位人事部门应组成评定小组,对医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其适用的工资分级。
3. 公示公告:单位人事部门应将审核结果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并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 反馈结果:单位人事部门应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医师,并解释审核结果的理由。
5. 签订协议:医师与单位应签订工资分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实施办法第七条医师工资分级应按照每年一次的原则进行,医师有权利每年重新申请工资分级。
第八条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医师工资分级管理档案,保留医师工资分级的相关证明材料和评定结果。
第九条医师工资的发放应按照职责和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不得拖欠或延迟发放。
第十条医师工资分级结果应公开透明,供医师查询和参考。
关于2016年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二、学校将原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及超工作量津贴下放至各二级单位按月发放。工作质量奖和年终各类考核的奖励,由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2016年工作情况及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五、对于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改革,将根据《西安文理学院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意见》要求,出台改革方案,履行相关的程序后予以实施。
西安文理学院
2016年1月19日
三、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按劳分配、体现公平、兼顾实绩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具体分配办法,履行规定程序(即各单位参加讨论分配办法的教职工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参会人数)后,报人事处备案审核。
四、为了不影响教职工正常生活,在编在岗人员2016年1-3月的绩效工资暂按2015年12月各类人员对应的原基础性绩效工资的80%预发。4月份起,各二级单位按照新的分配办法实施。对1-3月预发的绩效工资,按照各二级单位新的分配办法进行核算,在剩余的月份多退少补。
dxdita9e3d三各二级单位要按照按劳分配体现公平兼顾实绩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拿出具体分配办法履行规定程序即各单位参加讨论分配办法的教职工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参会人数后报人事处备案审核
关于2016年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门各学院:
绩效工资制度是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下,建立起来的与岗位职责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的通知》(市人社发【2015】269号)精神,从2016年1月1日起,西安市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行总量管理。通知要求各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条例》的精神,充分体现“按劳分配、体现公平、兼顾实绩”的原则,在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工作积极性的基础上,结合事业单位特点自主决定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法。为了做好2016年绩效工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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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 第 1 页 共 5 页
批准人:冯华北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一版) 修订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0次)
工资管理规定
一 目的:为明确员工工资计算办法,规范公司工资支付管理程序,特制定此规定。
二 范围:公司所属各部门与公司订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三 责任者:综合办公室人事管理专员负责依据本规定计算员工工资。
四 工资构成
员工每月工资原则上由基本工资、职称技能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与职称技
能工资之和称为固定工资;另外,公司为激励员工做好本职工作,体现能者多劳、多
劳多得的用工原则,在给予员工以上固定工资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适
当给予员工一定金额的奖金奖励——岗位绩效奖金。
▲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 天。
▲日职称技能工资=月职称技能工资÷ 天。
▲ 岗位绩效奖金分两部分,一部分作为月度绩效奖励经过日常绩效考核后随每
月工资一同发放;另一部分在年终对各部门、各岗位实施目标考核后以年终奖的形式
发放。
(一)基本工资
1. 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均按北京市职工工资最低人均标准执行,随北京市政府相关
部门每年公布的职工工资最低人均标准进行浮动。
2. 员工试用期间的基本工资按80%发放。
(二)职称技能工资
1.职称技能工资因公司内部聘任职称不同而不同。
2.新员工入职后,由综合办公室依据其岗位级别初步确定其职称技能工资,并报公司
领导审批确认、正式聘任后实施,职称技能工资的调整按《职称聘定细则》办理。
3.员工试用期间的职称技能工资按其标准职称技能工资的80%发放。
(三)月度岗位绩效奖金
1.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与部门及员工工作绩效挂钩,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办理。
2.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各部门工作业绩分部门核定,经
各部门经理对所属各岗位考核后实施发放。
3. 管理类员工(含公司领导层)月度岗位绩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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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 第2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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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领导层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各高管的
月度绩效考核结果由财务部协助总经理按不同岗位核定并发放。
(2)其他管理类员工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含部门经理):
① 其他管理类员工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主管领导
对该部门的考核结果分部门核算奖金总额,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② 各部门经理依据所属部门员工工作量、工作难度及强度以及员工月度绩效考核
结果拟定部门岗位绩效奖金的分配方案,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③ 岗位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部门经理按岗位发放。
4. 研发部研发技术人员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含部门经理):
(1)研发技术类员工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生产经营情况、部门研发作业
率、公司主管领导对该部门的考核结果按部门核算奖金总额,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依据所属部门各专业组月度项目研发情况、工作量、工作难度及强度
以及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拟定各专业组绩效奖金分配方案;同时由各专业组组长依据所
属组内员工工作量、工作难度及强度以及员工月度绩效考核结果拟定本组岗位绩效奖
金的分配方案,上报部门经理审核并汇总;部门经理将汇总的部门各岗位月度绩效奖
金分配方案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 岗位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部门经理按岗位发放。
5. 车间生产人员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含车间主任):
(1)车间生产人员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公司月度生产经营情况、部门生产作业率、
公司主管领导对生产车间的考核结果按部门核算奖金总额,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车间主任依据所属部门员工工作量(生产工时)、工作难度及强度以及月度绩效
考核结果拟定各岗位员工月度绩效奖金的分配方案,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 岗位绩效奖金分配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车间主任按岗位发放。
6. 公司领导在核算主管部门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时,应考虑部门考勤情况,具体详
见本文“六.(一)”条。
7. 被辞退的员工,离职当月无岗位绩效奖金。
五 发薪时间及方式
1. 公司工资支付时间为每月30日,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若遇支薪日为休
假日时,则提前或推后至最近工作日支付。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21日至次月20
日,员工加班工资与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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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冯华北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一版) 修订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0次)
2. 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由银行代发,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员工工资以现金
形式发放。
六 工资结算办法
(一)各种扣减:
1. 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次罚款10元;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未请假者
按缺勤半天处理;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达5次(含)以上10次(不含)以下者
除每次罚款外,还要扣除半天的固定工资;依此类推,每月累计迟到、早退每增
加5次,除每次罚款外,还要累计追加扣除半天的固定工资。
2. 病假:病假按休假天数和日固定工资来核算扣除工资额度。具体扣除工资额度为:
月固定工资÷ 天×休假天数×50%;每月休病假累计5个工作日以上(含)
除扣除相应固定工资外,另加扣50%的岗位绩效奖金,且每增加一天加扣10%岗
位绩效奖金。每月休病假累计10个工作日除扣除相应固定工资外,另扣除全部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员工病假期间,按天扣减本
岗位日固定工资。
3. 事假:事假按休假天数和日固定工资来核算扣除工资额度。具体扣除工资额度为:
月固定工资÷ 天×休假天数;每月休事假累计5个工作日以上(含)除扣
除相应固定工资外,另加扣50%的岗位绩效奖金,且每增加一天加扣10%岗位绩
效奖金。每月休病假累计10个工作日除扣除相应固定工资外,另扣除全部月度
岗位绩效奖金;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员工事假期间,按天扣减本岗位
日固定工资。
4. 缺勤:缺勤半天扣减半天固定工资和5%的岗位绩效奖金,缺勤1天扣减1天固
定工资和10%的岗位绩效奖金,以此类推。
5. 旷工:旷工半天扣减1日固定工资和50%岗位绩效奖金;旷工1天扣除2日固定
工资,当月无岗位绩效奖金;无岗位绩效的员工扣除以上标准的双倍固定工资。
6. 婚假、丧假:员工休婚假、丧假不影响固定工资,但假期无岗位绩效奖金,无岗
位绩效奖金的员工假期无职称技能工资。
7. 产假:产假期间不影响基本工资,并发放50%职称技能工资,产假期间无岗位绩
效奖金。
8.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工资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发放。
(二)新员工试用期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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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制度 第4页共4页
批准人:冯华北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一版) 修订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0次)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员工:(月固定工资+月岗位绩效奖金)×80%÷ 天
×出勤天数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员工 :本岗位日固定工资×出勤天数
(三)岗位调整当月工资
员工调岗/调薪/降级(职)/晋升后,其工资自审批之日的下一考勤周期起始时间调
整。
(四)加班工资
凡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可发给加班工资。
加班费计算公式:
1.平日加班: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日固定工资÷8小时×加班小时数×150%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本岗位日固定工资÷8小时×加班时间小时数
×150%
2.公休日(周六、周日、轮休日)加班: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日固定工资÷8小时×加班小时数×200%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本岗位日固定工资÷8小时×加班小时数×
200%
3. 节日(元旦、春节、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加班: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日固定工资÷8小时×加班小时数×300%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本岗位日固定工资÷8小时×加班小时数×
300%
(五)离员工资(正常离职的情况):
正式员工:(月固定工资+月岗位绩效奖金)÷ ×当月出勤天数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含)以下的员工:本岗位日固定工资×当月出勤天数
七 本公司实行“秘薪制”的薪资管理制度,员工薪资属公司秘密,员工除应保守本人薪
资秘密外,亦不得对他人薪资以任何形式进行打探、泄露。员工就薪资问题只可向综
合办公室专职人事人员进行咨询。
八 各等级的工资标准见《员工工资等级表》。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可对《员工工资等级表》
进行调整,但《员工工资等级表》调整后,针对员工本人工资进行的调整应及时告知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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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冯华北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一版) 修订日期:2008年12月1日(第0次)
九 相关文件
1. 《劳动考勤管理规定》
2. 《绩效考核制度》
3. 《公司职称评定办法》
十、相关记录
1.工资明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