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办公楼、旅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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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方案》JGJ67_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方案》JGJ67_

JG6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2006-11-29发布,2006-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67-2006,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5.8、4.5.13、5.0.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198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11月29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104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7.建筑设备。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2,增加和补充了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

3.增加和补充了办公建筑智能化及节能的有关技术内容和规定;4,增加了无障碍设计要求酌内容,5。

参照现行防火规范增加和补充了相关内容;6,对办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公建筑中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噎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安吉路18号。

邮政编码:310006)本规范参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方子晋徐延峰陈政恩庄逸苏吴藻生姚国梁沈介骏张建良谷玲玲目录1总则2术语3基地和总平面3.1基地3.2总平面4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2办公室用房4.3公共用房4.3公共用房4.4服务用房4.5设备用房5防火设计6室内环境6.1一般规定6.2室内小气候环境6.3室内光环境6.4室内声环境7建筑设备7.1给水排水7.2暖通空调7.3建筑电气7.4建筑智能化本规范用词说明。

TIA

TIA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CJJ P CJJ/T141—2010J998--2010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s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construction projects2010—03—31发布 2010—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of traffic impact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projectsCJJ/T141 -2010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0年9月1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530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141-2010,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2010年3月31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 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设项目分类;5.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6.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年限、时段与评价日;7.交通需求分析;8.交通影响程度评价;9.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037)。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解读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解读

02
术语
• 2.0.4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 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 2.0.5 商务写字楼 business office budilding • 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 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 • 2.0.6 开放式办公室 open office space • 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 2.0.7 半开放式办公室 semi-open office space • 由开放式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04
建筑设计
• 4.2 办公室用房
• 附表2 每人平均使用面积(常用面积定额)指标
资料来源
原建工部1956年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资料集第四册(1994年6 月第二版) 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4) 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2)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注]不超过6.0(处、科级以下)
办公室面积 (m2)
解读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2006
1 2 3 4 5
总则 术语 基地和总平面

CONTENTS

建筑设计
防火设计 室内环境 建筑设备
6
7
01
总则
01
总则
• 1.0.1 为保证办公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符合安全、卫生、适用 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的设计。 • 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 定: • 1.0.4 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04
建筑设计

JGJ 67-200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JGJ 67-2006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
3.2 总 平 面
3.2.1 总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功能分区明确、节约用地、交通组织顺畅,并应满足当 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指标。
3.2.2 总平面布置应进行环境和绿化设计。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 距离,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3.2.3 当办公建筑与其他建筑共建在同一基地内或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满足办公建筑 的使用功能和环境要求,分区明确,宜设置单独出入口。
2.0.2 公寓式办公楼 apartment-office building 由统一物业管理,根据使用要求,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单元内设有办公、会 客空间和卧室、厨房和厕所等房间的办公楼。
2.0.3 酒店式办公楼 hoteL-office building 提供酒店式服务和管理的办公楼。
2.0.4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 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3.2.4 总平面应合理布置设备用房、附属设施和地下建筑的出入口。锅炉房、厨房等后 勤用房的燃料、货物及垃圾等物品的运输应设有单独通道和出入口。
3.2.5 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库)。
3.2.6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 的有关规定。
4 建筑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性质、建设规模与标准的不同,确定各类用房。办公建筑由 办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组成。
4.1.2 办公建筑应根据使用要求、用地条件、结构选型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 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提高使用面积系数,并宜留有发展余地。
3 使用燃气的公寓式办公楼的厨房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电炊式厨房如无条件直接 对外采光通风,应有机械通风措施,并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 留位置; 4 酒店式办公楼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 的相应规定; 5 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单元式办公室和公寓式办公室的卫生间宜直接对外通风采光,条件 不允许时,应有机械通风措施; 6 机要部门办公室应相对集中,与其他部门宜适当分隔; 7 值班办公室可根据使用需要设置;设有夜间值班室时,宜设专用卫生间; 8 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4m2,单间办公室净面积不应小于 1Om2。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完整pdf版)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完整pdf版)

1 总则 1.0.1 为保证办公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符合安全、卫生、适用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的设计。

 1.0.3 办公建筑设计应依据使用要求分类,并应符合表 1.0.3的规定: 表1.0.3 办公建筑分类类别示例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一类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 100年或50年 一级二类重要办公建筑50年不低于二级三类 普通办公建筑25年或50年不低于二级1.0.4 办公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办公建筑 office building供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办理行政事务和从事各类业务活动的建筑物。

2.0.2 公寓式办公楼 apartment-office building由统一物业管理,根据使用要求,可由一种或数种平面单元组成。

单元内设有办公、会客空间和卧室、厨房和厕所等房间的办公楼。

 2.0.3 酒店式办公楼 hoteL-office building提供酒店式服务和管理的办公楼。

 2.0.4 综合楼 multiple-use building由两种及两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2.0.5 商务写字楼 business office budilding在统一的物业管理下,以商务为主,由一种或数种单元办公平面组成的租赁办公建筑。

2.0.6 开放式办公室 open office space灵活隔断的大空间办公空间形式。

 2.0.7 半开放式办公室 semi-open office space由开放式办公室和单间办公室组合而成的办公空间形式。

 2.0.8 单元式办公室 unit-typed office space由接待空间、办公空间、专用卫生间以及服务空间等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办公空间形式。

2.0.9 单间式办公 office space in single moclule一个开间(亦可以几个开间)和以一个进深为尺度而隔成的独立办公空间形式。

酒店管理荷载 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集团项目开发建筑荷载参照数值2019(叶予舜)

酒店管理荷载  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集团项目开发建筑荷载参照数值2019(叶予舜)

注:
1、本表所给各项活荷载适用于一般使用条件,当使用荷载较大或情况特殊时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2、第6项书库活荷载当书架高度大于2M时,书库活荷载尚应按每米书架高度不小于2.5KN/MM确定。

3、第8项的客车活荷载只适用于停放载人小于9人的客车;消防车活荷载是适用于满载总重为300KN的大型车辆;当不符合本表的要求时,应将车轮局部荷载按结构效应的等效原则,换算为等效均布荷载。

4、第11项楼梯活荷载,对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集中荷载验算。

5、本表各项荷载不包括隔墙自重和二次装修荷载。

对固定隔墙的自重应按恒荷载考虑,当隔墙位置可灵活自由布置时,非固定隔墙的自重应取每延米长墙重(KN/M)的1/3作为楼面活荷载的附加值(KN/MM)计入,附加值不小于1.0KN/MM。

民用建筑荷载标准值

1kg的物体的重力是9.8N 重力是1000牛的物体质量1000/9.8kg≈102。

04kg民用建筑荷载标准值(自重):住宅办公楼旅馆医院标准值2。

0 KN/m2食堂餐厅2.5 KN/m2礼堂剧场影院3。

0 KN/m2商店车站3.5 KN/m2健身房舞厅4.0 KN/m2书房储藏室5。

0 KN/m2KN是千牛kg是千克。

1KN=1000N,1Kg=9。

81N.纠正以下kn指节(用于航海).在物理中牛顿(Newton,符号为N)是力的公制单位。

它是以发现经典力学的艾萨克·牛顿(Sir Isaac Newton)命名。

般住宅就用两种级别规格的板就可以了,就是所说的一级板和二级板,一级板就是说可以承受的活荷载是1KN/M2,二级板,可以承受的活荷载是2KN/M2,西南地区已经规定了最小为四级板,即可以承受活荷载是4KN/M2。

商品楼一般是10CM的厚度,200KG/M3的承重设计,280KG/M3的安全系数还是有的,但是实际上可以承重多少就不知道了,至少我们没有听说过谁家来了10多个客人把楼板踩塌的新闻。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东西放上去不塌,不代表楼板就可以承受这种重量,长期承受超过楼板负载的重量肯定会导致楼板开裂变形的。

另外每平方米200公斤的承重是平均承重不是一点上的承重能力,不然的话一个50KG 的人单脚站立的话就该把楼板踩踏了,按照我的理解这应该是一个空间内每方米都承受200KG的重量后中心点所能够承受的最大负载.如果有比较沉重的东西,比如说浴缸、大书柜什么的只要靠承重墙摆放还是比较安全的.PS:以上纯属个人理解,非专业一般情况下住宅楼板板厚最小取100mm(视楼板跨度大小有可能取更厚,一般楼板板厚是取1/40 的楼板跨度)。

除阳台,卫生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为250KG/m^2。

其他房间的楼面布活活荷载标准值均为200KG/m^2。

活荷载设计值=1.4x活荷载标准值所指荷载为均布荷载.注意均布二字牛顿是一个国际单位制导出单位,它是由kg•m•s−2的国际单位制基本单位导出。

DB31 405-2012 上海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ICS C 50备案号:上海市地方标准DB××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Hygienic specification for the management of central ventilation and airconditioning systems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设计卫生要求 (2)5日常运行管理要求 (3)6卫生标准 (5)7检测规则 (6)8检测方法 (7)9卫生学评价要求 (7)10清洗要求 (8)附录A(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检测方法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风管内表面微生物检测方法 (11)附录C(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可吸入颗粒物检测方法 (12)附录D(资料性附录)送风中微生物检测方法 (14)附录E(资料性附录)冷却水、冷凝水、加湿设备水中嗜肺军团菌检测方法 (16)附录F(资料性附录)新风量检测方法 (18)附录G(资料性附录)采样框 (21)前言本标准4.1.1、4.1.3、4.2、4.3.1、4.3.2、4.3.3、4.3.4、4.4.1、4.5、4.6、4.7、4.8.1、4.8.3、4.9.1、4.9.2、4.9.3、5、6、7、10为强制性条款,其余技术内容均为为推荐性条款。

本校准自实施之日起,原DB31/ 405—2008同时废止。

本标准与DB31/ 405—2008比较主要有以下修改:a)更改了标准名称;b)在适用范围中新增加了设置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学校、医疗机构、住宅等场所;c)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d)调整了部分章节编排顺序及逻辑关系;e)增加了设计卫生要求的内容,包括: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卫生设施、新风及新风口、送风口和回风口、冷凝水系统、冷却水系统、风管;f)根据适用范围,在新风量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建筑分类,将“2星级及2星级以下”改为“其它旅馆”,增加了公用事业及金融机构的营业建筑、公共浴室、行政办公楼、商务写字楼、科技馆、档案馆、学校、住宅等建筑的卫生要求;g)在部位或部件的卫生要求中增加了对于新风机、空气处理机组、风管内部和冷却水系统杀菌剂的卫生要求;h)增加了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的要求;i)增加了空气传播性疾病暴发流行时的卫生要求;j)调整了档案要求;k)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标准值中,调整了送风中PM10的卫生要求,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以及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卫生要求;l)在检查项目中增加了日常运行检查时需要进行检测的项目;m)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机组)抽样量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应少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总数量的5%;n)增加了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和冷凝水中嗜肺军团菌的检测方法;o)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的具体要求;p)增加了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范围和频率、清洗效果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经济型酒店标准总结

经济型酒店定义:根据经济型酒店的特点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经济型酒店的定义可以总结为: "以大众旅行者和中小商务者为主要服务对象,以客房为唯一或核心产品,价格低廉,服务标准,环境舒适,硬件上乘,性价比高的现代酒店业态。

"经济型酒店又称为有限服务酒店,其最大的特点是房价便宜,其服务模式为"住宿+早餐"。

品牌:国外经济型酒店品牌:雅高集团的宜必思(Ibis)、方程式1(Formula 1),圣达特集团的速8(Super 8)、天天客栈(Days Inn)、洲际集团的假日快捷(Holiday Inn Express)等。

亚洲本土的经济型酒店品牌:中国的锦江之星、如家、7天、汉庭、格林豪泰、尚客优等。

基本标准:安全、卫生、方便。

价格适中:相对于高档饭店动辄上千元的房价,经济型酒店的价格一般在人民币300元以下。

市场定位明确:经济型酒店的目标市场是一般商务人士、工薪阶层、普通自费旅游者和学生群体等。

产品有限性:经济型酒店紧扣酒店的核心价值--住宿,以客房产品为灵魂,去除了其他非必需的服务,从而大幅度削减了成本。

一般来说,经济型酒店只提供客房和早餐,一些有限服务酒店还提供简单的餐饮、健身和会议设施。

产品和服务的优质性:与一般社会旅馆不同的是,经济型酒店非常强调客房设施的舒适性和服务的标准化,突出清洁卫生、舒适方便的特点。

规模与功能:物业为5层长方体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平米以上,房间面积平均20平米,房间100间,大堂100平米,实用率超过75%。

也可以将经济型酒店建在一个大的商业建筑群体内,让这组建筑的其它功能区(如餐馆、酒吧、剧场、商店等)自然而然地为酒店配套、服务。

也可以将酒店首层的某个区域用来招商租售,比如安排快餐店、洗衣店、旅行社等,既补充了功能,又方便了客人。

客房是经济型酒店的最重要功能,应占酒店建筑总面积的70-80%;其次是一个前厅(大堂)、一个餐厅(或自助餐厅),有时可能会有一个饼店、一个小商品亭、一个小酒吧等等。

公共建筑设计节能标准

主要内容
一、《标准》的意义 二、《标准》的条文 三、按《标准》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四、按《标准》进行施工图审查
一、《标准》的意义
1、《标准》的性质 代号GB 50189-2005——国家标准
《标准》的发布时间 ——2005-04-04
《标准》的实施时间 ——2005-07-01
2、《标准》的意义
我国建筑用能已超过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4,并将随着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增加到1/3以上;
“基准建筑”围护结构的构成、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按照以往20世纪80年 代传统做法,即外墙K值取1.28W/(㎡·K)(哈尔滨);1.70W/(㎡·K)(北京);2.00W/( ㎡·K)(上海);2.35W/(㎡·K)(广州)。屋顶K值取0.77W/(㎡·K)(哈尔滨);1.26W/(㎡ ·K)(北京);1.50W/(㎡·K)(上海);1.55W/(㎡·K)(广州)。外窗K值取3.26W/(㎡·K)( 哈尔滨);6.40W/(㎡·K)(北京);6.40W/(㎡·K)(上海);6.40W/(㎡·K)(广州),遮阳 系数SC均取0.80。采暖热源设定燃煤锅炉,其效率为0.55;空调冷源设定为水冷机 组,离心机能效比4.2,螺杆机能效比3.8;照明参数取25W/㎡。
性能化方法(计算法),如果建筑设计不能满足上述对 窗墙比等参数的规定,必须使用权衡判断法来判定围护结构 的总体热工性能是否符合节能要求,权衡判断法需要进行全 年采暖和空调能耗计算。
规定性方法操作容易、简便; 性能化方法则给设计者更多、更灵活的余地。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改善 公共建筑 的室内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 节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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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 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入侵探测器 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入侵探测器 第5部分: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入侵探测器 第6部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馆 以接待住宿服务为主,可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旅社、旅游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留宿浴场、公寓式酒店等。 3.2公寓式酒店 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 3.3 候车区 旅馆、商务办公楼人员上下车辆的专属区域。

4 .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 4.1 总体要求 4.1.1 旅馆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1的要求配置。

表1 旅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彩色摄像机 三星级以上(含)旅游饭店的正门外 强制 2 候车区 强制

3 地下停车场(库)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4 三星级以上(含)旅游饭店地下停车场(库)层与层之间的车辆通道 强制 5 三星级以上(含)旅游饭店的地下停车场(库)电梯厅 强制 6 停车场(库)内 推荐 7 与外界相通的楼栋出入口 强制 8 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前厅(大堂) 强制

9 电梯轿厢、底层楼梯出入口、地下停车场(库) 楼梯出入口 强制

10 三星级以上(含)旅游饭店的底层电梯厅 强制 11 其它楼层电梯厅、楼梯出入口和非客房通道 推荐 12 餐厅、酒吧、会议及康乐设施场所的楼层电梯厅、楼梯出入口和主要通道 强制 13 客房通道 强制 14 自动扶梯出入口 强制 15 避难层楼梯出入口 强制 16 总台接待处、收银处、外币兑换处 强制 17 贵重物品寄存处 强制 18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9 人脸识别系统终端 安防中心控制室 推荐 20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 周界围墙封闭屏障处 推荐

21 入侵探测器、 声光告警器 设备层、财务出纳室、水泵房和房屋水箱部位、配电站 强制

22 紧急报警 装置 总台接待处、收银处、外币兑换处、财务出纳室、贵重物品寄存处、小件行李存放处 强制 23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防盗报警控制器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24 出入口控制系统 贵重物品寄存处、小件行李存放处 推荐 25 声音复核装置 总台接待、收银处、外币兑换处 推荐

26 电子巡查系统 配电房、锅炉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油库、总机房、电脑房、闭路电视中心、停车库(场)、避难层、各楼层出入口以及其他重要部位 强制 27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28 电话通讯系统 来电号码显示 对外公开的直线电话 强制 29 实体 防护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防盗栅栏 财务出纳室、客房门 强制 30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4.1.2 商务办公楼重要部位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根据表2的要求配置。

表2 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要求 1 视频安彩色 正门外候车区 推荐 2 防系统 摄像机 停车场(库)出入口 强制 3 地下停车场(库)电梯厅、楼梯出入口 强制 4 办公区域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强制 5 电梯轿厢 强制

6 办公区域各楼层的楼梯出入口、电梯厅或主要通道 强制

7 商场、康乐设施场所、租赁用会议室的楼层出入口 推荐 8 总服务台 强制 9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0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 周界围墙封闭屏障处 推荐 11 入侵探测器、声光告警器 财务出纳室 强制 12 各业主及租赁单元内 推荐

13 水泵房和房屋水箱部位、配电站(所) 强制 14 紧急报警装置 各业主及租赁单元内 推荐 15 总服务台、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6 防盗报警控制器 各业主及租赁单元内 推荐

17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18 出入口控制系统 单位重要部门 推荐 19 电子巡查系统 配电房、锅炉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停车库(场)、各楼层出入口以及其他重要部位 强制 20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中心控制室 强制 21 实体防护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钢栅栏 安防中心控制室、财务出纳室 强制

22 业主及租赁单元 推荐

4.1.3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技术标准,并经检验、生产登记批准或认证合格。 4.1.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原则应符合GB50348的规定,以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

4.1.5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应符合GA/T75的规定。 4.1.6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应纳入旅馆、商务办公楼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并应同步设计、统一施工、独立验收。

4.2 系统的设计与施工 4.2.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4.2.1.1 摄像机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监控图像应减小俯视现象; b) 应减少或避免监控图像出现逆光; c) 摄像机监控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宜不小于200Lx; d) 与外界相通出入口安装的摄像机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⑴ 固定焦距、方向; ⑵ 不应有监控盲区; ⑶ 通过监视屏应能清楚地显示出入人员的面部特征、机动车牌号;

⑷ 出入人员面部的监控有效画面宜不小于显示画面的1/60; 4.2.1.2 正门外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能覆盖门外街面或广场,监控图像应能清楚显示门外街面或广场上的人员活动情况。

4.2.1.3 候车区的监控图像应能清楚显示进出人员的上、下车动态和停留车辆的牌号。

4.2.1.4 旅馆前厅(大堂)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区域内人员的体貌特征和活动情况,并避免出现监控盲区。

4.2.1.5 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能覆盖整个电梯厅,不应有盲区,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电梯厅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体貌特征;安装于楼梯口的摄像机,其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上下楼梯人员的特征。当楼梯口与电梯厅处在同一区域且通过同一个进出口的,可通过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实施统一监控。

4.2.1.6 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门一侧上方,其监控图像应叠加楼层显示,并避免出现图像干扰。

4.2.1.7 自动扶梯口的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上下人员的面部特征。

4.2.1.8 安装于主要通道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覆盖主要通道的道口,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道口人员的体貌特征。

4.2.1.9 客房通道内安装的摄像机,其监视范围应能覆盖客房通道的全程,监控图像应能显示客房通道内人员的体貌特征,且能分辨出旅客进出的房间。

4.2.1.10 总台接待(包括商务办公楼总服务台)、收银处、兑换外币处和贵重物品存放处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对来客的接待过程。收银处、兑换外币处的监控图像应清晰显示旅客的面部特征。

4.2.1.11 摄像机在标准照度下,视频监控系统的图像质量主观评价应不低于GB50198-1994表2.1.1规定的评分等级4级的要求,回放图像质量不低于3级的要求。

4.2.1.12 系统应具有图像切换功能,并能根据系统的配置,控制摄像机镜头、云台等。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在云台、变焦停止操作后,摄像机应在2±0.5 min内自动复位至原始设定状态。

4.2.1.13 系统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和调整功能,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效果,字符时间与标准时间的误差应在±30s以内。

4.2.1.14 系统的终端应留有与外界联网的视频模拟输出接口和数字数据接口。

4.2.1.15 具有16路以上视频图像显示的系统在单屏显示所有监控画面时,应另配置监视器、视频切换器,对部分图像实行固定监视或切换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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