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注册会计师: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2010-06-02 10:19:46 来源:互联网

一、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量的比较

FASB认为,合并商誉是合并企业在合并事件中因对被合并企业可控制股权的取得所产生的未来财务利益。虽然不能用以交换其他资产、清偿负债,也无单独的市场,但可与企业的其他资产结合间接创造未来净现金流入,并可与其他资产在合并事件中一同评价。所以,合并商誉最初应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为一项资产,并以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资产和所承担负债金额的净额之差来计量。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规定,在交易日,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股权份额的部分,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按成本减去任何累计摊销和任何累计减损后的金额列示。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中明确地将合并商誉排除在外,至今未对合并商誉作相关规定。在会计实务处理中,企业“合并价差”类似于合并商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将母公司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之差作为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贷方余额时以负数表示)。但合并价差并不完全等同于合并商誉,合并价差既包括投资成本与子公司净资产之间的差额,也包括净资产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而合并商誉只包括前半部分的内容。因此,合并价差的范围大于合并商誉。《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虽涉及到了合并商誉的内容,但仅规定,对股份制企业而言,在被兼并企业法人资格取消的情况下,兼并方支付的产权转让价格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的差额由兼并方作为商誉计入无形资产。

二、商誉的摊销及减值处理的比较

FASB规定,企业合并活动中产生的商誉不必进行摊销,但必须在报告单元层次上进行减值测试。报告单元是营业分部的相同层次或营业分部下的一个层次。商誉的减值测试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如果每年测试日期一致,可在会计年度的任何时间进行,不同的报告单元可以使用不同的计量日。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则认为报告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不必进行减值测试:1、自从上次确认公允价值后,报告单元的资产和负债没有重大变化;2、上次计算的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超过其账面价值;3、自从上次计算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后,没有证明目前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发生。

如果商誉的减值测试与其他资产的减值测试发生在同一时间,则在其他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之后再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要经过两个步骤:1、比较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及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确定潜在减值。如果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则商誉没有减值,不必进行第二步测试;反之,必须进行第二步测试,以计量减值金额。2、

比较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如果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内含公允价值,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损失不超过商誉的公允价值。

我国《企业兼并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所提出的无形资产从兼并成交次月起,按规定年限分月摊销,没有规定年限的,可按十年摊销。我国没有对有关合并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三、合并商誉披露的比较

FASB规定,每一会计期间在财务报表或附注中应对商誉账面价值的变化进行披露,包括:1、取得的商誉总额;2、确认的减值总额;3、处置报告单元或其中一部分的商誉的利得或损失金额。如果商誉确认发生减值,应披露以下内容:1、导致发生减值情况的说明;

2、减值的数额,计量报告单元公允价值的方法(市价、类似交易的价格、现值或其他估价手段);

3、如果减值估计没有完成,披露其事实和原因。在以后期间,对减值最初估计进行较大调整的性质和数额。国际会计准则(IAS)规定企业财务报表应披露合并商誉的有关信息:1、所采用的摊销期限;2、摊销期超过20年的理由及在确定商誉使用年限中起重要作用的因素;3、不采用直线法摊销的理由;

4、收益表中含有商誉摊销费的单列项目;

5、期初和期末对商誉账面金额的调整。我国没有对企业合并商誉的会计信息披露作出要求。

四、负商誉会计处理的比较

FASB规定,当所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购买成本时,其差额作为负商誉。负商誉应按比例冲减以下各项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金融资产(按权益法核算的投资除外)、通过销售被处置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养老金有关的资产或其他与退休金计划有关的资产及其他流动性资产。如果资产已冲减至零,剩余的金额应确认为非常利得;如果企业合并涉及或有支付协议,且或有事项发生时,有可能确认被购买企业的一项额外成本要素,最大或有支付中的较小金额必须确认为一项负债IAS规定,凡是购买企业在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超过购买成本的,都应确认为负商誉。这些负商誉应按以下方法在收益表中确认为收益项目:1、如果负商誉不超过所取得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就根据所取得的可辨认的应折旧资产或应摊销资产的加权平均剩余年限,用系统的方法确认为收益;2、如果负商誉的金额超过所取得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就应立刻确认为收益.我国目前没有对负商誉会计处理作出说明和规定。

五、小结

作为企业实现迅速发展壮大途径之一的合并活动,在全球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合并商誉(或负商誉)是一种越来越重大的经济资源,其占所获取资产的比重也不断加大。因此,合理公允地处理和披露企业合并商誉能更好地反映企业购并资产潜在的经济价值,揭示购并资产的变动情况,进而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更好地满足财务报表分析者、使用者和企业管理层评估购并企业未来盈利能力及其现金流量的需要。通

过以上比较可以看到,目前我国有关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还是空白。因此,通过借鉴国外有关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加大对我国合并商誉的会计研究已是当务之急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最新资料

企业并购中商誉的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是对经济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 是对 财务会计的影响。从美国企业并购历程可以看出, 企业并购与现代财务会计形成是相伴而生的。而当我国企业并购面临发展的新阶段时,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新制定38项会计准则,使我国企 业的财务处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与国际接轨, 新准则的实施也必然会对我国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价、财务报告数据、资产处置、税务筹划等方面造成重大影响, 也进而影响到我国企业的并购动机、风险、方法方式的选择、事后资产处置和财务处理。本文专门针对在企业并购中对产生商誉的会计处理展开讨论。 、商誉描述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22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购买成本超过购买方在交易日对所购买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权益的部分, 应作为商誉并确认为一项资产。购买产生 的商誉代表了购买方预期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 未来 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 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 并不符合在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 但购买方在购买时却准备为之发生支出。” 美国《企业合并和无形资产》准则规定: “收购成本大于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减去负债的余额的总和的差额应确认为一项资

产。这项资产通常称为商誉。” 商誉是企业在并购时,支出成本超过被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 值的差额,是企业拥有的在未来能为企业带来超额盈利能力的一 种无形的特殊经济资源。其产生是由于企业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信誉好而获得客户的信任,或由于企业组织得当、生产经营效率 高, 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等原因而形成的无形价值。这种无形价值预计能为企业带来超过行业一般盈利水平的超 额利润。它的价值只有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时才体现, 按总额来核算,平时这种价值是不计入企业账务中, 只有企业发生并购时才计算确认这种价值。 二、商誉计量与减值确定 (一)确定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尽管商誉不能独立于整体资产而存在, 但是有其内在价值, 需要确定商誉的内含公允价值,首先要确定商誉所属的资产组的 公允价值;其次要将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分摊于资产组内 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最后, 商誉所属资产组的公允价值与分摊于资产组内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差额,即为商誉内含公允价值。 Statements of 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142 (缩写《SFAS142)有明确的规定,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是指在熟 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的当前交易中,买入或卖出报告单元总体所使用的金额。通常情况下活跃市场的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佳证据,如果可获得, 应作为计量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不能获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发布日期:2011-01-15 15:00:32 商誉的界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即商誉产生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并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即对于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按照原账面价值确认.不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不形成商誉。 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企业合并成本的变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债务、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目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 号》将与合并相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科目.与企业合并类型无关。如此处理会使企业合并成本降低.从而间接影响了合并商誉的大小。 商誉的列示 按企业合并方式的不同.控股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个别报表中不列示.而是将其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中.并只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吸收合并的情况下。商誉在购买方账簿及个别财务报表中都应该列示。 案例 甲企业以公允价值7000 万元、账面价值5000 万元的无形资产为对价.对乙企业进行吸收合并,甲、乙公司无关联方关系.甲企业购买过程中支付审计费、评估费等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购买日乙企业持有的资产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4000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00 万元、公允价值为3000 万元: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为1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500 万元、公允价值为5500 万元。编制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解析 1.甲企业合并成本=7000 万元 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规定企业合并成本为7100 万元(7000+100),《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将直接相关费用100 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不再计入合并成本。 2.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500 万元 3.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7000 —5500=1500(万元) 4.无形资产转让收益=7000 —5000=2000(万元) 甲企业有关企业合并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4000(公允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3000(公允价值) 商誉1500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汇总

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企业合并的定义及其作用 1.1企业合并的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Committee)第22号准则《企业合并》指出:企业合并是一家企业取得对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控制,或者联合两家或更多企业的结果。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颁布的1970年11月起生效的第16号意见书《企业合并》第一段对企业合并所下定义为:企业合并指一家公司与一家或几家公司或非公司组织的企业合成一个会计主体。这一会计主体继续从事以前彼此分离、相互独立的企业的经营活动。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7条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对另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支配性影响的联合方式。欧盟1990年9月21日生效的合并条例规定:企业合并是指一家或多家企业,或者控制一家企业的个人,收购一家或多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直接控制权或间接控制权;其形式可以是购买企业的资产、股票,或是采用合同形式及其他形式。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 并》(CAS20 P2) 中规定,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由此可见,各国法律对企业合并的表述虽有差异,但概括而言,企业合并的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狭义的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通过取得财产和股份,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广义上的企业合并是指一企业通过控制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控制权而对他企业行为有决定性影响的行为。 1.2企业合并的作用

企业合并具有其积极的一面也有其消极的一面。首先,企业合并的积极作用表现为:企业外部扩展既可以便企业得到迅速扩展而不加剧竞争,提高企业的长期获利能力,大幅度地节约企业扩展的成本,又可以迅速提高企业的短期借款能力,而且,企业合并可能给有关方面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对合并企业的所有者来说,以其在原有企业的权益交换一家大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出售企业得到现金,可以免除税收上的负担。在被吸收合并的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累计亏损的情况下,如果税法允许将这种亏损抵消合并企业以前年度或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则企业合并会给合并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如果被合并企业长期亏损,将来不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则该企业不可能独自获得这种税收上的利益。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可以通过企业合并扩大企业规模,从而提高他们的地位。其次,其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企业合并如果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就容易形成垄断,而形成的垄断企业必然会排斥其他竞争企业进入市场,从而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从而会使经营者抬高物价,导致物价上涨,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 因此,要合理利用企业合并来达到经营者的目的,增强企业竞争力,从而也能够维护市场和谐发展,需要合并企业经营者正确选择企业合并方法。这也需要企业经营者能够对企业合并方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二,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 2.1企业合并按法法律形式分类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新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影响 商誉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的资产,数值上等于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全球企业并购案盛行的今天,商誉成为会计界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我国在2007年实施的新准则对有关商誉的事项作了一系列新规定,这次变化基本实现了国际趋同,而对其后续处理方法的变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本文将从国外对商誉处理的经验出发,试析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将对我国产生的影响。 一、我国商誉会计处理变化的基本情况 继欧盟2005年实施国际会计准则后,我国在2007年也向国际趋同跨了很大的一步,其中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上有了重大变化。有关商誉,新准则涉及主要三点会计政策的变更:CAS No.6——《无形资产》准则将商誉剔除在无形资产的范围之外;CAS No.20——《企业合并》准则明确了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的使用范围,并规定只有购买法合并才能够确认商誉;CAS No.8——《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对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由公允价值法代替直线摊销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

我国早期采用商誉十年直线摊销的方法等于承认了商誉是作为无形资产的一个种类,并按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定义上不可辨认的商誉同可辨认的无形资产毕竟有本质的区别,将其处理方法分开,不失为新准则的进步之处。但对商誉会计方法的变化将影响到每年转入损益的商誉摊销额,进而影响利润表的净利润金额,这对采用购买法进行企业合并且带来大量商誉的购买方有巨大影响。 二、国外会计准则对商誉会计处理的演进 1、合并商誉会计处理的基本方法 目前国际上合并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四种:直接冲销法、系统摊销法、减值测试法、永久保留法。直接冲销法是将商誉在取得后立即冲销资本公积,该方法将购买商誉视为一项特定资本交易所产生的价值差额,其实质是代表收购价格高于目标方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而形成的资本损失。但该方法不将商誉视为资产,这同商誉可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特征相悖,目前只有少数国家采用该方法。系统摊销法则将商誉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摊销,该方法承认商誉是企业获取超额经济利益的能力,并且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减值测试法是在年末利用公允价值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其有减值则按减值额摊销。该方法最符合商誉作为资产的特征,

并购商誉的会计核算

并购商誉会计核算专题 一、并购商誉的概念 1.如何界定商誉 商誉是一个很有争议的概念,对商誉的定义五花八门,目前对商誉的定义多为从实务操作角度对商誉的界定,而不是严格的定义。而且各国界定的商誉也有不同,其中对商誉是否属于无形资产就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1)国际会计准则对商誉的界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98年修订的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 22)《企业并购》将商誉定义为“交易发生时,购买成本超过购买企业在交易日所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中的股权份额的部分。”该项会计准则进一步指出,“购买企业时产生的商誉所代表的是购买企业指望取得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支出。该项经济利益可能由于购买的可辨认资产的协同作用而形成,也可能形成于某些资产,这些资产在单个考虑时并不符合财务报表中加以确认的标准,而购买企业却准备在购买企业时为之发生支出。” 第38号国际会计准则(IAS38)《无形资产》中明确指出:“无形资产的定义要求无形资产是可辨认的,以便与商誉能清楚地区分开来。”由此可以看出,IASC规定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商誉。 (2)美国对商誉的界定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第141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141)《企业并购》中,商誉被定义为“购买企业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获得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的净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的金额包括不符合SFAS141规定的应确认为其他资产的无形资产。” 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颁布的第17号意见书(APB 17)的观点,是准则变迁中从未动摇过的基石。无形资产被定义为,没有实物形态的长期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包括商誉、版权、专利、商标和商业机密等。可见美国的无形资产包括商誉。 (3)英国对商誉的界定 英国1997年12月发布的《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商誉和无形资产》(FRS10)认为,外购商誉是指:收购成本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总和的差额。当收购成本大于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时出现“正商誉”,但当被并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总和大于收购成本则会出现“负商誉”。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因收购而产生的商誉,其本身既不是一项像其他资产的资产,也不是一项价值损失。商誉是联结收购方自身资产负债表上作为资产列报的投资成本与合并财务报表上被并方资产和负债分摊价值的桥梁。虽然商誉本身不是一项资产,但是不作为股东权益的减少而仍然作为报告主体的资产列报。 英国的商誉界定中引入了“负商誉”,“并购商誉”具有连接投资成本和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公允价值的工具作用,是一项不是资产但作为资产列报的项目。 (4)中国会计准则的规定 2006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明确的商誉定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属于不可辨认的资产。 2.商誉的实质 商誉通常被认为是某一主体具有“能获得超过正常投资报酬率的能力与信誉”。在会计学界,对商誉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观点有: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的分析与比较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 易或事项,或者是一个企业获得对另一个或几个企业控股权的行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进行了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必然带来合并企业及被合并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问题。 一、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涵义及特点 目前,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由于这两种方法均有其存在的理论依据,国际会计界对这两种方法的争论一直在持续着。我国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CAS No.20)保留了两种方法并存的格局。但企业合并不能任意选择这两种方法,它们各有其不同的适用范围。 (一)购买法的涵义及特点 国际上不同的权威会计组织对购买法的定义有着不同的表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定义是“由一个企业(购买企业)通过转让资产、承担负债或发行股票等方式来获得对另一个企业(被购企业)的净资产的控制权和经营权。”APB在其1970年发表的Opinion No.16中指出购买法是“核算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方法,收购公司按照收购成本记录收购的资产减负债。收购成本与被收购公司的有形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减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记录。收购公司的报告收益包括被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的经营业务,以收购公司的成本为基础。” 据以上定义可以看出购买法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

一桩买卖,这一交易与企业直接从外界购入资产并无区别,因此应采用传统会计处理方法,即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价值量来衡量。合并后,经济资源流出方获得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而被合并方则丧失了对经济资源的控制权。 购买法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1、实施合并的企业,应按其成本进行核算,其成本为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交易发生日购买方为了取得对其他企业净资产的控制权而放弃的其他资产和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加上其他任何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购买的费用。 2、如果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地位,购买企业收到被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应按公允价值入账,合并成本超过取得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 3、收益包括合并企业当年实现的收益和合并以后被合并企业所实现的收益,因此企业合并留存收益可能因合并而减少但不会增加,被合并企业的留存收益不得转入实施合并的企业。 (二)权益结合法的涵义及特点 权益结合法又称联营法、股权合并法。IASC的定义为:“参与合并的股东联合控制它们的全部或实际上是全部的净资产和经营活动,以便继续对合并后的实体分享利益和分担风险的企业合并。而且,参与合并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认定是购买者。”APB在其Opinion No.16中也指出:这种联合(指权益法)从形式上看是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企业的控股权,但实质上是两个企业股东权益的结合;联合企业集团内难以分辨谁是取得者、谁是被取得者;联合前后的管理

_企业合并概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第二十六章企业合并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介绍了企业合并内容及会计处理,属于重点内容。历年考试中均会结合合并财务报表考核主观题。本章内容具有一定难度,希望各位考生一定要坚持下来。需要说的是本章部分内容将结合第二十七章一并讲解。 第一节企业合并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界定 企业合并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手写板】 是否能够按照企业合并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被购买方是否构成业务; 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 2.交易发生前后是否涉及对标的业务控制权的转移。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1.控股合并 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2.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合并完成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3.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三、企业合并类型的划分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 非同一控制:

企业合并会计练习题

企业合并会计 一、单项选择题 1、有关企业合并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企业合并必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就是吸收合并 C.控股合并的结果是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企业合并的结果是取得被合并方净资产 2、下列各项企业合并示例中,无疑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是() A.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主管单位 B.合并双方合并前分属于不同的母公司 C.合并双方合并后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 D.合并双方合并后仍同属于原企业集团 3、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则下列有关此项合并的阐述中,不正确的是() A.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有关资产和负债 B.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取得了乙公司的大部分股权 C.通过合并,甲公司有可能需要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D.通过合并,甲公司必然成为乙公司的母公司 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所称的“控制非暂时性”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较 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时间通常在() A.3个月以上 B. 6个月以上 C. 12个月以上 D. 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5、下列有关合并商誉的各种阐述中,正确的是() A.只要采用购买法实施合并,就一定要确认合并商誉 B.确认合并商誉的前提是采用购买法实施企业合并 C.合并商誉完全是被并购企业自创商誉的市场外化 D.合并商誉与被并企业的净资产毫无关联

6、对于吸收合并,合并方对合并商誉的下列财务处理方法当中,符合我国现行会计准则的 是() A.单独确认为商誉,不予以摊销 B.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并分期摊销 C.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D.调整减少吸收合并当期的股东权益 二、多项选择题 1.按照企业合并后主体的法律形式不同,企业合并的方式包括() A.吸收合并 B. 新设合并C. 控股合并 D. 同一控制下的合并 E. 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2.以下关于购买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购买法将一企业合并另一企业的行为视作一项交易 B.购买方合并当年净收益仅指其自身当年实现净收益 C.购买法下购买方必然确认合并商誉 D.购买法仅适用于对控股合并的情形 E.与购买法相对应的是权益结合法 3.将合并商誉确认为资产并且不予以摊销,但要进行减值测试。这种处理方法() A.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B.与自创商誉的处理原则有相同之处 C.符合商誉不能脱离会计主体而独立存在的这一特性 D.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倡的关于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 E.是我国现行会计准则中确定的合并商誉的处理方法 4.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两者之间的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企业控股合并丙企业,导致甲拥有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B.甲企业吸收合并丙企业,不会形成甲对丙的长期股权投资 C.甲企业与乙企业合营丙企业,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D.甲企业是丙企业的联营方之一,则甲对丙形成长期股权投资 E.甲企业取得丙企业15%的股权,则甲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 5.甲企业与乙企业合并前分属于两个不同的企业集团。甲企业在与乙企业的吸收合并交易

企业并购会计处理

企业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兼并,一个企业兼并后只涉及一个会计主体,所以兼并企业在进行兼并会计处理时,一般将被兼并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按评估价并入兼并企业原有的账簿体系中,兼并价格与所获得的净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计作商誉或负商誉。兼并结束后,被兼并企业就不存在,由兼并企业统一编制会计报表。 企业收购,由于参与收购企业双方在收购后仍维持原有的法律主体和会计主体,并各自独立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以收购公司不能将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简单的加总到收购公司有关资产、负债帐户,只能将收购所付价款直接计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但为反映整个经济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必须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通过支付现金收购一般用购买法编制合并报表,但在有些并购业务中并不是通过支付现金而是通过增发股票换取被并购企业原有的股权达到并购的目的,这种方式的并购就难以辨认谁是购买者谁是被购买者所以采用权益集合法较为合理。 一.兼并企业会计处理 1.采用有偿方式兼并,兼并企业以被兼并企业提供的评估后的科目余额表登记入帐,进行帐务处理时,按资产评估后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按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负债的评估后的帐面价值,贷记所有负债科目;按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被兼并的净资产+无形资产=专项应付款)或“长期投资”科目。 2.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兼并,按各项资产、负债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所有资产科目,贷记所有负债科目。两者之间如有差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3.合并中产生商誉和负商誉会计处理方法,在合并中产生商誉可将并购商誉确认为一项费用或者将商誉作为一项资产,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或者冲销留存收益。负商誉可作为递延收益处理,并在确定期限内确认为收益或将净资产公允价值超过合并成本的差额作为购买方权益的增加。 4.支付产权转让价款的核算,兼并企业支付产权转让价款时借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或长期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购买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 从收购日起,购买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被收购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并入收购成本,超过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并购商誉,并在以后期间进行摊销。在合并损益表中,由于购买引起原有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所以合并利润仅包括被收购公司在被收购日后取得的经营成果。收购所支付的价款直接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三.权益集合法在收购活动中会计处理将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帐面价值记作“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将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按其帐面价值入帐,所有者权益总额不变,但应按收购企业发行的股票价值入帐,收购时编制损益表,以反映截至收购日止已实现损益以及以前年度累计的留存收益。收购费用一般作为管理费用冲减资本公积。 四.企业兼并及收购的会计处理举例 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兼并议,在2006年6月1日由甲公司支付现金兼并乙公司。至兼并日止,由会计事务所对乙公司的账簿进行清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估。清理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评估结果如表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公司以1000000元,并承担乙公司原欠债务的办法兼并乙公司。兼并发生的直接费用100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表1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会计专题小结 浅析“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不同之处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按合并方式划分,分为控股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其中,控股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对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在合并后仍保持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并继续经营,合并方(或购买方)确认企业合并形成的对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投资。控股合并形成的新报告主体是由母公司(取得控制权的企业)和子公司(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通过控股关系而构成的企业集团。 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全部净资产。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或购买方)的法人资格,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原持有的资产、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合并方(或购买方)的资产、负债。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两者会计处理的方式有所不同,分两种情况,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简而言之,如果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由于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再则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不涉及公允价值计量问题,会计处理比较简单,因此会计实务中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不需作为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账务处理,不涉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如果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是控股合并,而是吸收合并或新股合并,虽然被合并方已不再存在,但由于合并方(购买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并入被合并方的净资产均需按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两者不一致,则会产生合并商誉的问题,会计处理相对比较复杂,因为会计实务中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论是否属于控股合并,均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确定,这点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以下结合财政部2011会计准则详细解释,具体分析。 一、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及控股合并比较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税务与会计处理

吸收合并中被合并企业股东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作者:王庆山 吸收合并,被合并企业股东在交易中属于股权转让或股权处置行为,因此存在依法纳税义务,而且也要求会计上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本文以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作为企业合并中的股东应进行的税务与会计处理。本文中的“税”,除另有说明外,均专指企业所得税。 一、税务处理 吸收合并的合并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又称为购买方),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达到购买被合并方的产权并将其解散的目标:(1)通过直接向被合并企业股东收购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或股份(以下统称股权),达到持有被合并企业100%股权时,在接收其全部资产负债后将其撤销;(2)通过与被合并企业股东协商,达成收购被合并企业产权的协议,由被合并企业自己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向合并企业移交资产负债并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后解散。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合并企业的股东都必须放弃其持有的被合并企业的股权,而取得的利益则是出售股权的价款或被合并企业清算时股东分得的剩余财产。这符合转让资产或处置财产权利的一般特征,因此应按规定计算相应税金。 (一)涉及股权转让、股权处置及分得被合并企业剩余财产税收处理的规范 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1)企业转让、处置投资资产,应计算资产转让收入,而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59号文件(以下简称59号文件)规定:(1)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2)被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选择采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3)对于以股权支付以外的资产或承担债务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非股权支付金额占全部转让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同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60号文件(以下简称60号文件)规定:(1)被清算企业全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与法定补偿金、结算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收、清偿企业债务后,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2)股东分得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商誉及其会计处理 作为一个企业来说,在经营自身的同时其实在潜移默化中已经渐渐的形成的一个相对比较特殊的资产,那就是商誉。在我国来说商誉会计的平台在逐渐变大,得到了很大的完善和发展的空间,同时也与国际上趋于平行。对商誉而言,他和其他大多数的资产不同,它不会随着使用而消亡,它的特点是独一无二的,它会给自身的企业增添一笔辉煌,使之达到超额利润。 标签:自创商誉;外购商誉;正商誉;负商誉;减值测试 一、商誉的简述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能获得高于正常投资报酬率所形成的价值。这是由于企业所处地理位置的优势、或是由于经营效率高、历史悠久、人员素质高等多种原因,与同行企业比较,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商誉按其来源分,可分为自创商誉和合并商誉。合并商誉又叫外购商誉。其中合并商誉又可分为正商誉和负商誉。 二、自创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及其建议 (一)自创商誉确认的可行性 要判断商誉是不是资产要取决于是否满足资产定义和认定标准,虽然自创商誉已经得到的会计界学者的支持与认可,要通过科学的处理方法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把企业价值放在客观的真实的反应出来。 (二)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的必要性 从原则方面分析对自创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具有必要性。不确认自创商誉违背以下原则: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 商誉是在经营的过程中不断积累进而形成的,而并不是因为企业合并或者其他诸多的一些因素而形成的。再此过程中不去理会那些消耗的事物,只是一味的在商誉中所带来的收益,那对企业来说将是个灾难,那样就很难公正的客观的去保证我们的企业会计信息。 1、相关性原则 提供关于企业过去、现在、未来的决策信息进而帮助决策者,使之不会违背相关性原则。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与利润操纵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与利润操纵 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其中第20号准则为《企业合并》会计准则。《企业合并》会计准则的发布,改变了我国没有专门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实务中主要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相应准则规定的局面。新企业合并准则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时,根据我国企业合并的实际情况,增加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内容,但同时也给企业提供了新的利润操纵机会。 一、企业合并的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 在实务操作中,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 购买法认为,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主体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其他参与合并企业净资产的一种交易,在合并后被购买的企业丧失法人地位不再继续经营,被购买企业资产的风险和收益转移到购买方。在购买法下,对所收到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用与之交换的资产或权益的公允价值来衡量,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的被购买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企业的收益包括购买企业当年本身实现的收益以及购买日后被购买企业所实现的收益。 权益结合法则认为,企业合并是权益结合而不是购买,其实质是参与合并的各方企业的所有股东联合起来控制他们全部的净资产,以继续共同分担合并后企业主体的风险和收益,是原企业所有者风险和利益的联合。在权益结合法下,资产和负债采用账面成本核算,不存在商

誉确认问题。由于合并后的企业视同一开始就存在,不论合并发生在年度的哪个时点,参与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损益都要包括在合并后企业的损益中。 在购买法下,重估后资产的公允价值通常高于其账面价值,这些增值的资产将在以后年度通过折旧或摊销等形式转化为成本或费用,从而导致购买法下的成本费用要高于权益结合法。另一方面,购买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仅仅包括被合并企业购买日后实现的利润,而权益结合法下合并企业当年的利润包括被合并企业整个年度的利润,而不管合并发生在哪一天。因此,权益结合法下的利润要高于购买法。因为合并后权益结合法仍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核算,而购买法以资产的公允价值核算,购买法下资产账面金额高于权益结合法,利润却低于权益结合法,所以权益结合法下的净资产收益率也要高于购买法。 购买法采用公允价值对购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计量,更能反映合并的经济实质,也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而权益结合法虽然核算简单,但缺乏合理的概念基础,容易导致利润操纵行为。因此,国际上的做法是逐渐取消权益结合法,将购买法作为企业合并唯一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国际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美国是最早采用权益结合法的国家,1970 年发布的APB第 16 号意见书《企业合并》允许同时采用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并对权益结合法的使用在参与合并企业的性质、所有者权益的结合方式、是否存在有计划的交易等方面提出了12项限制性条件,规定只有完全符合这12

企业合并会计一企业合并的账务处理

引言: 第六章是从单一企业的业务角度出发,来考虑企业发生合并相关业务之后,我们如何编写会计分录,如何登记相应的账簿。第七章、第八章涉及的内容是企业发生合并之后,企业应如何从企业集团的角度来考虑编制合并报表。 第一节企业合并会计概述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及其原因 (一)企业合并的意义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题的交易或事项。通俗地说,企业合并,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通过联合形成一个新的企业;或者一个企业通过购买股份等方式,将另一个或另几个企业置于本企业控制之下,使之成为本企业的一部分或者子公司的行为。 (二)企业合并的原因 企业合并的原因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与内部扩展相比,外部扩展的企业合并具有如下优点: 第一,成本低。这种成本包括业务发生成本和会计核算成本。 第二,风险小。通过企业内部特殊联系可以降低整个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 第三,速度快。 第四,影响增大,地位提高。 正因为如此,许多企业都通过企业合并来扩大其生产经营规模。 二、企业合并的方式 企业合并的方式,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一)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又称兼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为一个单一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其他企业的法人资格随着合并而注销。 吸收合并的最大特点是通过合并会使得被合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吸收合并的结果是多家企业变成一家企业。 (二)新设合并

新设合并,又称“创立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三)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是指企业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的一种合并形式。控股合并的最大特点是能够保留原有企业的状态,能够使得控股方的规模有所壮大。一般来讲,取得被购买企业超过50%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时,就可认为已经形成控股。 三、企业合并会计的产生 企业合并会计是对企业合并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会计核算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企业合并本身的账务处理;二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包括控制权取得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和控制权取得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 四、企业合并会计的核算方法 通常有两种核算基本方法:一种是购买法;另一种是权益结合法。 所谓购买法,顾名思义,就是将企业合并视为某企业购买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一项交易的企业合并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购买法下,一个企业在购买其他企业时应当按取得成本予以入账。 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一般按照如下程序和原则进行: 第一,对所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确认和估价。在吸收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时,首先要对被购买企业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确认,对各种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第二,确定购买成本。购买企业应当根据产权转让价格和支付方式确定购买成本。如果买方用现金购买,其购买成本即为其实际支付的款项;如果买方以增发股票换取被购买企业的产权,则其购买成本为所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企业以其发行的债券来支付,则其取得成本为债券的面值。除此之外,在合并过程中,购买企业还会发生与合并直接有关的其他费用,比如法律费用、佣金等,对此也应当计入购买成本。 第三,比较购买成本和被购买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如果购买成本大于净资产的公允

商誉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

商誉和负商誉的会计处理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并进行合理的计量,在资产负债表非流动资产项目下以净额列示,笔者就新准则中商誉的具体处理作一分析,以更好地反映企业购并资产潜在的经济价值,进而真实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 商誉是现代企业一种重要的资产。随着当今企业拓宽生产经营渠道、开拓新的市场,作为企业实现迅速发展壮大途径之一的合并活动在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合并商誉是一种越来越重大的经济资源,在企业全部资产中所占比重不断加大,发挥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越来越为企业内外部关系人所瞩目。但由于商誉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其会计处理一直是会计理论与实务中研究的热点。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不可辨认的资产——商誉的会计处理有了明确的规范和重大变化。 一、商誉的确认。 新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据此,商誉由于它的不可辨认性,新准则将其从无形资产中分离而独立确认为一项资产。 从理论上讲,只要企业有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即可确认商誉的存在,并且可将其创立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支出作为成本入账。然而这种确定商誉存在的方法及对它作出的会计计量实施起来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商誉是由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没有任何一笔支出能够确认是专为创造商誉而支出的。因此,也难决定该笔支出创造了多少商誉,这些支出的受益期是多少,因而在会计实务中,一般只对企业外购商誉即合并商誉加以确认入账,自行创造的商誉不予入账。按照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涉及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首先应区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对于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规定采用权益集合法,相关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入账,合并溢价只能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并不确认商誉。在新准则体系下,只有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才涉及商誉的会计处理,确认商誉,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控股合并和吸收合并时确认商誉又稍有不同。控股合并中产生 的商誉体现在购买日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吸收合并中产生的商誉则作为购买方账簿和个别报表中的资产列示。 二、商誉的初始计量和账务处理 (一)商誉的初始计量根据第20号准则,合并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若合并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的份额则应当将其差额确认为商誉;而若前者小于后者,则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并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其中,合并成本应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会计处理: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将合并中取得的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其公允价值确认为本企业资产和负债;作为合并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视情况分别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企业合并当期的损益。 案例: A公司2011年12月31日以银行存款330 000元、250 000股面值1元的股票以及账面价值100 000 元、公允价值200 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吸收合并B公司(此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 B公司当时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2011年12月31日单位:元 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30 000 存货60 000 固定资产: 通用设备(净)252 000 专用设备(净)48 000 建筑物(净)312 000 资产合计702 000 负债: 应付账款96 000 股东权益: 股本120 000 资本公积192 000 盈余公积294 000 负债权益合计702 000 与表中项目有关的公允价值如下(单位:元): 应收账款30 000 存货72 000 通用设备180 000 专用设备52 600 建筑物331 400 应付账款97 400 B公司的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30 000 库存商品72 000 固定资产——通用设备180 000 固定资产——专用设备52 600 固定资产——建筑物331 400 商誉211 400 贷:应付账款97 400 银行存款330 0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200 000 股本250 000 对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当期损益,作如下分录: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00 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 000

关于合并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关于合并商誉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 合并商誉指在合并过程中产生的、合并企业所支付的购买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世界各国对商誉的定义已达成共识,但对于商誉的会计处理却有不同的理解。为此,本文将对各国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作一比较,以资借鉴。 一、世界各国对合并商誉的定性 1.合并商誉是一种永久性资产。该观点认为,合并商誉是一项可为控股公司带来未来收益的资产,伴随企业的和壮大,这种资产价值会永久地保持下去。因此,合并商誉应由控股公司以资本化形式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据调查,这种处理在世界主要公司中约占11%。 2.合并商誉是一项可摊销资产。该观点认为,合并商誉作为企业的一项资源,能在合并主体产生未来收入的过程中发挥作用,但其本身的价值也会因此发生损耗。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它应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的合并收入进行配比,以正确未来收益。据调查,这种处理方法在全世界主要公司中程度约占59%。

3.合并商誉是一种权益抵销项目。该观点认为,合并商誉的价值不能独立于被控股公司而单独存在,在资产负债表上不能将其单独资本化作为一项资产,并且其价值的损耗也与一般的资产不同,没有充分的理由将其价值通过系统摊销的方法与未来的合并收入进行配比。因此,合并商誉应直接在控股公司的股东权益中抵销。据调查,这种处理方法在全世界主要公司中应用程度约占30%。毕业论文 二、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 目前对合并商誉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两种方式: 1.可摊销资产模式。采用此模式的国家主要有美国、加拿大、日本、英国等。如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6号意见书规定:“所购入的净资产以其公允价值记账,购买价格超过所购入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部分记为商誉,并以直线法摊销。”当购买价格低于被合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时,产生负商誉。负商誉按比例冲减所购入的非流动性资产(除可上市的长期股票和债券投资外),直至冲减为零后仍有余额的,则作为递延贷项在不超过40年的期限内摊入各期收益。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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